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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三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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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十六卷目錄
宗藩部彙考二十八
周十一
衛二
官常典第三十六卷
宗藩部彙考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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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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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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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王元年夏,「宰周公、齊侯、宋子、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葵丘。秋九月戊辰,諸侯盟于葵丘。」按《春秋》僖公九年。按《左傳》,九年夏,會于葵丘,尋盟,
且修好,禮也。秋,齊侯盟諸侯于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歸於好。」按《穀梁傳》,秋九月戊辰,諸
侯盟于葵丘。桓盟不日,此何以日?美之也。為見天子
之禁,故備之也。葵丘之盟,陳牲而不殺,讀書加於牲
上,壹明天子之禁曰:「毋雍泉,毋訖糴,毋易樹子,毋以妾為妻,毋使婦人與國事。」襄王二年春正月,狄滅溫,溫子奔衛。
按《春秋》僖公十年。按《左傳》,十年春,狄滅溫,蘇子無
信也。蘇子叛王,即狄又不能於狄,狄人伐之,王不救,
故滅。蘇子奔衛。
襄王四年春,諸侯城衛楚丘之郛。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僖公十二年「春,諸侯城衛、楚丘之郛,懼狄難也。」襄王五年春,狄侵衛。「夏四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鹹。」按《春秋僖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夏,會于鹹,淮夷病杞故,且謀王室也。」襄王七年「春三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魯公孫敖帥師及諸侯之大夫救徐。」按《春秋》僖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楚人伐徐,
徐即諸夏故也。三月,盟于牡丘,尋葵丘之盟,且救徐
也。孟穆伯帥師及諸侯之師救徐,諸侯次于匡以待
之。
襄王八年「冬十二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邢侯、曹伯會于淮。」按《春秋》僖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冬十二月,會于淮,謀鄫且東略也。」襄王十年春正月,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齊。冬,邢人、
狄人伐衛。
按《春秋》僖公十八年。按《左傳》十七年,「冬十月乙亥,齊桓公卒。易牙入與寺人貂因內寵以殺群吏,而立公子無虧。孝公奔宋。」十八年春,宋襄公以諸侯伐齊。
三月齊人殺無虧。齊人將立孝公,不勝四公子之徒,
遂與宋人戰。夏五月,宋敗齊師於甗,立孝公而還。秋
八月,葬齊桓公。冬邢人、狄人伐衛,圍菟圃。衛侯以國
讓父兄子弟。及朝,眾曰:「苟能治之,燬請從焉。」眾不可,
而從師於訾婁。狄師還。
襄王十一年秋衛人伐邢。
按《春秋》僖公十九年。按《左傳》十九年秋,衛人伐邢,
以報菟圃之役。於是衛大旱,卜有事於山川,不吉。甯
莊子曰:「昔周饑,克殷而年豐。今邢方無道,諸侯無伯,天其或者欲使衛討邢乎?」從之,師興而雨。
襄王十二年「秋齊人狄人盟于邢。」按《春秋》僖公二十年。按《左傳》二十年秋,「齊狄盟于邢,為邢謀衛難也,於是衛方病邢。」襄王十三年春狄侵衛。
按:《春秋》僖公二十一年。
襄王十四年「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按:《春秋》僖公二十二年。
襄王十七年春正月丙午,「衛侯燬滅邢。夏四月癸酉,衛侯燬卒,世子鄭立。秋,葬衛文公。」冬十二月癸亥,「魯侯、衛子、莒慶盟于洮。」按《春秋》僖公二十五年。按《左傳》二十四年冬,衛人
將伐邢。禮至曰:「不得其守,國不可得也。我請昆弟仕焉。」乃往,得仕。二十五年春,衛人伐邢,二禮從國子巡
城,掖以赴外,殺之。正月丙午,衛侯燬滅邢,同姓也,故
名。禮至為銘曰:「余掖殺國子,莫余敢止。」冬,衛人平莒
於我。十二月,盟于洮,修衛文公之好,且及莒平也。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文公二十五年卒,子成公鄭立。」襄王十八年「春正月己未,魯侯、莒子、衛甯速盟于向。」夏,衛人伐齊。
按《春秋》僖公二十六年。按《左傳》,二十六年,「春王正月,公會莒茲丕公、甯莊子盟于向」,尋洮之盟也。夏,齊
孝公伐我北鄙,「衛人伐齊」,洮之盟故也
襄王二十年春,晉侯伐衛,魯公子買戍衛不卒戍,刺
之。楚人救衛。「夏四月,衛侯出奔楚。五月癸丑,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蔡侯、鄭伯、衛子、莒子盟于踐土。六月,衛侯鄭自楚復歸」于衛。衛元咺出奔晉。冬,晉人執衛侯,
歸之于京師。衛元咺自晉復歸于衛。
按《春秋》僖公二十八年。按《左傳》,晉公子重耳之奔
狄,處狄十二年而行。過衛,衛文公不禮焉。出於五鹿,
乞食於野人,野人與之塊。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賜也。」稽首受而載之。二十四年春正月,秦伯納之。二
十七年冬,楚子及諸侯圍宋,宋公孫固如晉告急。先
軫曰:「報施救患,取威定霸,於是乎在矣。」狐偃曰:「楚始得曹,而新昏於衛。若伐曹、衛,楚必救之,則齊、宋免矣。」二十八年春,晉侯將伐曹,假道於衛,衛人弗許。還自
南河濟,侵曹伐衛。正月戊申,取五鹿。二月,晉郤縠卒。
原軫將中軍,胥臣佐下軍,上德也。晉侯、齊侯盟於斂
盂。衛侯請盟,晉人弗許。衛侯欲與楚,國人不欲,故出
其君以說於晉。衛侯出居於襄牛。公子買戍衛,楚人
救衛,不克。公懼於晉,殺子叢以說焉。謂楚人曰:「不卒戍也。」晉侯圍曹,門焉,多死。曹人尸諸城上。晉侯患之,
聽輿人之謀,曰:「稱舍於墓,師遷焉。」曹人兇懼,為其所
得者,棺而出之,因其兇也而攻之。三月丙午,入曹,數
之,以其不用僖負羈而乘軒者三百人也。且曰:「獻狀。」令無入僖負羈之宮而免其族,報施也。宋人使門尹
般如晉師告急。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則絕,告楚,不許。我欲戰矣,齊、秦未可,若之何?」先軫曰:「使宋舍我而賂齊、秦,藉之告楚。我執曹君而分曹、衛之田以賜宋人。楚愛曹、衛,必不許也。喜、賂、怒、頑,能無戰乎?」公說,執曹
伯,分曹、衛之田以畀宋人。楚子入居於申,使申叔去
穀,使子玉去宋,曰:「『無從晉師』。晉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晉國。險阻艱難,備嘗之矣。民之情偽,盡知之矣。天假之年,而除其害,天之所置,其可廢乎?《軍志》曰:『允當則歸』。又曰:『知難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敵』。此三志者,晉之謂矣。」子玉使伯棼請戰,曰:「非敢必有功也,願以間執讒慝之口。」王怒,少與之師。唯西廣東宮與若敖
之六卒實從之。子玉使宛春告於晉師曰:「請復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子犯曰:「子玉無禮哉!君取一,臣取二,不可失矣。」先軫曰:「子與之定人之謂禮。楚一言而定三國,我一言而亡之。我則無禮,何以戰乎?不許楚言,是棄宋也。救而棄之,謂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讎已多,將何以戰?不如私許復曹、衛以攜之,執宛春以怒楚,既戰而後圖之。」公說,乃拘宛春於
衛,且私許復曹、衛。曹、衛告絕於楚。子玉怒,從晉師。晉
師退。軍吏曰:「以君辟臣,辱也。且楚師老矣,何故退?」子
犯曰:「師直為壯,曲為老,豈在久矣?微楚之惠不及此,退三舍辟之,所以報也。背惠食言,以亢其讎。我曲楚直,其眾素飽,不可謂老。我退而楚還,我將何求?若其不還,君退臣犯,曲在彼矣。」退三舍,楚眾欲止,子玉不
可。夏四月戊辰,晉侯、宋公、齊國歸父、崔夭、秦小子憖
次於城濮。楚師背酅而舍。晉侯患之,聽輿人之誦,曰:
「原田每每,舍其舊而新是謀。」公疑焉。子犯曰:「戰也!戰而捷,必得諸侯;若其不捷,表裡山河,必無害也。」公曰:
「若楚惠何?」欒貞子曰:「漢陽諸姬,楚實盡之。思小惠而忘大恥,不如戰也。」晉侯夢與楚子搏,楚子伏己而盬
其腦,是以懼。子犯曰:「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子玉使鬥勃請戰,曰:「請與君之士戲,君馮軾而觀之,得臣與寓目焉。」晉侯使欒枝對曰:「寡君聞命矣,楚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為大夫退,其敢當君乎?既不獲命矣,敢煩大夫,謂二三子,戒爾車乘,敬爾君事。」詰朝將見。晉車七百乘,韅靷、鞅、靽。晉侯登有莘之
虛以觀師,曰:「少長有禮,其可用也!」遂伐其木以益其
兵。己巳,晉師陳於莘北,胥臣以下軍之佐當陳、蔡。子
玉以若敖之六卒將中軍,曰:「今日必無晉矣!」子西將
左,子上將右。胥臣蒙馬以虎皮,先犯陳、蔡。陳、蔡奔,楚
右師潰。狐毛設二斾而退之,欒枝使輿《曳柴》而偽遁,
楚師馳之。原軫、郤溱以中軍公族橫擊之。狐毛、狐偃
以上軍夾攻子西,楚左師潰。楚師敗績。子玉收其卒
而止,故不敗晉師三日館穀,及癸酉而還。甲午,至于
衡雍,作王宮于踐土。五月丁未,獻楚俘於王。駟介百
乘,徒兵千。鄭伯傅王,用平,禮也。己酉,王享醴,命晉侯
侑。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侯
伯。賜之大輅之服,戎輅之服,彤弓一,彤矢百。
弓矢
千,秬鬯一卣,虎賁三百人,曰:「王謂叔父,敬服王命,以綏四國,糾逖王慝。」晉侯三辭從命,曰:「重耳敢再拜稽首,奉揚天子之丕顯休命。」受策以出,出入三覲。衛侯
聞楚師敗,懼,出奔楚,遂適陳,使元咺奉叔武以受盟。
癸亥,王子虎盟諸侯于王庭,《要言》曰:「皆獎王室,無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其師,無克祚國」,及其
元孫,無有老幼。或訴元咺於衛侯曰:「立叔武矣。」其子
角從公,公使殺之。咺不廢命,奉夷叔以入守。六月,晉
人復衛侯。甯武子與衛人盟於宛濮,曰:「天禍衛國,君臣不協,以及此憂也。今天誘其衷,使皆降心,以相從也。不有居者,誰守社稷?不有行者,誰扞牧圉?不協之故,用昭乞盟。于爾大神,以誘天衷。自今日以往,既盟之後,行者無保其力,居者無懼其罪,有渝此盟,以相及也。明神先君,是糾是殛。」國人聞此盟也,而後不貳。
衛侯先期入,甯子先,長牂守門,以為使也,與之乘而
入。公子歂犬、華仲前驅。叔武將沐,聞君至,喜,捉髮走
出,前驅射而殺之。公知其無罪也,枕之股而哭之。歂
犬走出,公使殺之。元咺出奔晉。冬,會于溫,討不服也。
衛侯與元咺訟,甯武子為輔,鍼莊子為坐,士榮為大
士。衛侯不勝,殺士榮刖。鍼莊子謂甯俞忠而免之。執
衛侯,歸之於京師,寘諸深室,甯子職納橐饘焉。元咺
歸於衛,立公子瑕。
按《國語》:初,公子重耳過衛,衛文公有邢翟之虞,不能
禮焉。甯莊子言於公曰:「夫禮,國之紀也;親,民之結也;善,德之建也。國無紀不可以終,民無結不可以固,德無建不可以立。此三者,君之所慎也。今君棄之,無乃不可乎?晉公子,善人也,而衛親也,君不禮焉,棄三德矣。臣故云君其圖之。康叔,文之昭,唐叔,武之穆也。君之大功在武,天胙將在武族。苟姬未絕周室,而俾守天聚者,必武族也。武族唯晉實昌,晉裔公子實德。晉仍無道,天胙有德,晉之守祀,必公子也。若復而修其德,鎮撫其民,必獲諸侯,以討無禮。君弗蚤圖衛而在討,小人是懼,敢不盡心!」公弗聽。
襄王二十二年「秋衛殺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衛侯鄭歸於衛。」按《春秋》僖公三十年。按《左傳》三十年:「夏,晉侯使醫衍酖衛侯甯俞,貨醫,使薄其酖,不死。公為之請,納玉於王與晉侯,皆十玨。王許之。秋,乃釋衛侯。衛侯使賂周歂。冶廑曰:『苟能納我,吾使爾為卿』。」周冶殺元咺及
子適子儀。公入祀先君。周冶既服將命。周歂先入,及
門,遇疾而死。冶廑辭卿。按《公羊傳二十八年》:冬,晉
人執「衛侯,歸之于京師。」歸之于者何?歸于者何?歸之
于者罪巳定矣。歸于者罪未定也。罪未定則何以得
為伯討?歸之于者,執之於天子之側者也,罪定不定,
已可知矣。歸于者,非執之於天子之側者也,罪定不
定,未可知也。衛侯之罪何?殺叔武也。何以不書?為叔
武諱也。《春秋》為賢者諱。何賢乎叔武?讓國也。其讓國
奈何?文公逐衛侯而立叔武,叔武辭立而他人立,則
恐衛侯之不得反也,故於是己立,然後為踐土之會,
治反衛侯。衛侯得反,曰:「叔武篡我。」元咺爭之曰:「叔武無罪。」終殺叔武。元咺走而出。此晉侯也,其稱人何?貶。
曷為貶?衛之禍,文公為之也。文公為之奈何?文公逐
衛侯而立叔武,使人兄弟相疑,放乎殺母弟者,文公
為之也。衛元咺自晉復歸于衛。自者何?有力焉者也。
此執其君,其言自何?為叔武爭也。《三十年》秋,衛殺其
大夫元咺及公子瑕。衛侯未至,其稱國以殺何?道殺
也。衛侯鄭歸于衛。此殺其大夫,其言歸何?歸惡乎元
咺也。曷為歸?惡乎元咺?元咺之事君也。君出則己入,
君入則己出,以為不臣也。
按《國語》:「溫之會,晉人執衛成公歸之於周。晉侯請殺之。王曰:『不可。夫政,自上下者也。上作政而下行之不逆,故上下無怨。今叔父作政而不行,無乃不可乎?夫君臣無獄,今元咺雖直,不可聽也。君臣皆獄,父子將獄,是無上下也。而叔父聽之,一逆矣。又為臣殺其君,其安庸刑?布刑而不庸再逆矣。一合諸侯而有再逆政,余懼其無後也。不然,余何私於衛侯』?」晉人乃歸衛
侯 溫之會。晉人執衛成公,歸之於周。使醫鴆之,不
死,醫亦不誅。臧文仲言於僖公曰:「夫衛君殆無罪矣。刑五而已,無有隱者,隱乃諱也。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鉞,中刑用刀鋸,其次用鑽笮,薄刑用鞭扑,以威民也。故大者陳之原野,小者致之市朝。五刑三次,是無隱也。今晉人鴆衛侯,不死,亦不討其使者,諱而惡殺之也。有諸侯之請,必免之。臣聞之,班相恤也,故能有親夫諸侯之患。諸侯恤之,所以訓民也。君盍請衛君以示親於諸侯,且以動晉。夫晉新得諸侯使,亦曰:『魯不棄其親,其亦不可以惡』。」公說,行玉二十玨,乃免衛
侯。自是晉聘於魯,加於諸侯一等,爵同則厚其好貨。
衛侯聞其臧文仲之為也,使納賂焉。辭曰:「外臣之言,不越境,不敢及君。」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成公三年,晉欲假道於衛救宋,成公不許。晉更從南河度救宋,徵師於衛。衛大夫欲許,成公不肯。大夫元咺攻成公,成公出奔。晉文公重耳伐衛,分其地予宋,討前過無禮及不救宋患也。衛成公遂出奔陳。二歲,如周求入,與晉文公會。晉使人鴆衛成公,成公私於周主鴆令薄,得不死。已而周為」請晉文公,卒入之衛,而誅元咺,衛君瑕出奔。
襄王二十三年冬,狄圍衛。十二月,衛遷于帝丘。
按《春秋》僖公三十一年,按《左傳》,三十一年冬,狄圍
衛,衛遷于帝丘。卜曰:「三百年衛成公夢康叔曰:『相奪予享』。公命祀相。甯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類,不歆其祀,杞鄫何事相之』?」不享於此久矣。非衛之罪也。不
可以間成王周公之命祀。請改祀命。
襄王二十四年夏,衛人侵狄。秋,衛人及狄人盟。
按《春秋》僖公三十二年。按《左傳》三十二年「夏,狄有亂,衛人侵狄,狄請平焉。」秋,衛人及狄盟。
襄王二十六年「夏晉侯伐衛衛人伐晉秋魯公孫敖會晉侯于戚。」按《春秋》文公元年。按《左傳》,晉文公之季年,諸侯朝
晉。衛成公不朝。使孔達侵鄭,伐綿訾,及匡。晉襄公既
祥,使告於諸侯而伐衛,及南陽。先且居曰:「效尤禍也。請君朝王,臣從師。」晉侯朝王於溫,先且居、胥臣伐衛。
五月辛酉朔,晉師圍戚。六月戊戌,取之,獲孫昭子。衛
人使告於陳,陳共公曰:「更伐之,我辭之。」衛孔達帥師
伐晉,君子以為古,古者越國而謀。秋,晉侯疆戚田,故
公孫敖會之。
襄王二十七年,夏六月,陳侯為衛請成于晉,執孔達
以說。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文公二年:「夏六月,穆伯會諸侯及晉司空士縠盟于垂隴」,晉討衛故也。陳侯為衛
請成于晉,執孔達以說。
襄王二十八年「春正月,魯叔孫得臣會晉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伐沈,沈潰。衛侯如陳拜成。」按《春秋文公三年》,衛侯如陳不書。按《左傳》,三年春,
莊叔會諸侯之師伐沈,以其服於楚也。沈潰,衛侯如
陳,拜晉成也。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成公十二年,成公朝晉襄公。」襄王二十九年「春,晉人歸孔達于衛。夏,衛侯如晉。秋,衛侯使甯俞聘于魯。」按《春秋》文公四年,晉歸衛孔達,衛侯如晉,不書。 按
《左傳》,四年春,晉人歸孔達于衛,以為衛之良也,故免
之。夏,衛侯如晉拜。秋,衛甯武子來聘。公與之宴,為賦
《湛露》及《彤弓》,不辭,又不答賦,使行人私焉。對曰:「臣以為肄業及之也。昔諸侯朝正於王,王宴樂之,於是乎賦《湛露》,則天子當陽,諸侯用命也。諸侯敵王所愾而獻其功」,王於是乎賜之彤弓一,彤矢百。
弓矢千,以
覺報宴。今陪臣來繼舊好,君辱貺之,其敢干大禮,以
自取戾。
襄王三十年冬晉陽處父聘于衛。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文公五年》:「冬,晉陽處父聘于衛。」襄王三十二年「秋八月,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晉趙盾盟于扈。」按《春秋》文公七年。按《左傳》,七年,「秋八月,齊侯、宋公、衛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會晉趙盾盟于扈。晉侯立故也。公後至。」頃王元年「春三月,楚人伐鄭。晉趙盾、宋華耦、魯公子遂、衛孔達。許人救鄭。」按《春秋文公九年》。按《左傳》,九年,「春三月,公子遂會晉趙盾、宋華耦、衛孔達、許大夫救鄭,不及楚師。」頃王五年冬,魯侯、衛侯會于沓,狄侵衛。
按《春秋》文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冬,「公如晉朝,且尋盟。衛侯會公于沓,請平於晉。公還,鄭伯會公于棐,亦請平於晉。公皆成之。」頃王六年「夏六月,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晉趙盾同盟于新城。」按《春秋》文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邾文公元妃
齊姜,生定公;二妃晉姬,生捷菑。文公卒,邾人立定公,
捷菑奔晉。夏六月,同盟于新城。從於楚者服且謀邾
也。秋七月,晉趙盾以諸侯之師八百乘,納捷菑于邾。
邾人辭曰:「齊出貜且長。」宣子曰:「辭順而弗從,不祥。」乃
還。
匡王三年「春晉人衛人陳人、鄭人伐宋。」按《春秋》文公十七年。按《左傳》,十六年,「冬十一月甲寅,宋昭公將田孟諸未至,夫人王姬使帥甸攻而殺之。」十七年春,晉荀林父、衛孔達、陳公孫寧、鄭石、楚伐
宋。討曰:「何故弒君?猶立文公而還。」匡王五年「夏,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衛。秋,楚子、鄭人侵陳,遂侵宋。晉趙盾帥師救陳。宋公、陳侯、衛侯、曹伯會晉師于棐林,伐鄭。冬,晉人、宋人伐鄭。」按《春秋》宣公元年。按《左傳》文公十二年冬,秦伯伐
晉,取羈馬,晉人禦之。趙盾將中軍,荀林父佐之。郤缺
將上軍,臾駢佐之。欒盾將下軍,胥甲佐之。范無恤御
戎以從秦師于河曲。十二月戊午,秦軍掩晉上軍,趙
穿追之不及,反怒曰:「裹糧坐甲,固敵是求。敵至不擊,將何俟焉?」軍吏曰:「『將有待也』。穿曰:『我不知謀,將獨出』。」乃以其屬出。《宣子》曰:「秦獲穿也,獲一卿矣。秦以勝歸我,何以報?」乃皆出戰,交綏。秦行人夜戒晉師曰:「兩君之士皆未憖也,明日請相見也。」臾駢曰:「使者目動而言肆,懼我也。將遁矣。薄諸河,必敗之。」胥甲、趙穿當軍
門呼曰:「死傷未收而棄之,不惠也。不待期而薄人於險,無勇也。」乃止。秦師夜遁,復侵晉,入瑕。宣公元年夏,
晉人討不用命者,放胥甲父于衛。宋人之弒昭公也
晉荀林父以諸侯之師伐宋,宋及晉平。宋文公受盟
於晉,又會諸侯于扈,將為魯討齊,皆取賂而還。鄭穆
公曰:「晉不足與也。」遂受盟於楚。陳共公之卒,楚人不
禮焉。陳靈公受盟於晉。秋,楚子侵陳,遂侵宋。晉趙盾
帥師救陳。宋會于棐林,以伐鄭也。楚蒍賈救鄭,遇於
北林,囚晉解揚,晉人乃還。
匡王六年「夏晉人宋人、衛人陳人侵鄭。」按《春秋》宣公二年。按《左傳》,二年春,鄭公子歸生受
命於楚,伐宋,宋華元、樂呂禦之。「二月壬子,戰於大棘,宋師敗績。」秦師伐晉,圍焦。夏,晉趙盾救焦,遂自陰地,
及諸侯之師侵鄭,以報大棘之役。
定王四年春晉趙盾、衛孫免侵陳。
按《春秋》宣公六年。按《左傳》,六年春,「晉、衛侵陳。」陳即
楚故也。
定王五年春,「衛侯使孫良夫盟于魯。冬,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會于黑壤。」按《春秋》宣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衛孫桓子來盟,始通,且謀會晉也。冬,盟于黑壤,王叔桓公臨之,以謀不睦。」定王七年「秋九月,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會于扈。冬十月癸酉,衛侯鄭卒。」按《春秋》宣公九年。按《左傳》九年「秋,會于扈,討不睦也。」定王八年「夏四月,齊崔氏奔衛。六月,晉人、宋人、衛人、曹人伐鄭。」按《春秋》宣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夏,「齊惠公卒,崔杼有寵於惠公,高、國惡其偪也,公卒而逐之,奔衛。六月,鄭及楚平。諸侯之師伐鄭,取成而還。」定王十年「冬十二月,晉原縠、宋華椒、衛孔達、曹人同盟于清丘。」宋師伐陳,衛人救陳。
按《春秋》宣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冬,晉原縠、宋
華椒、衛孔達、曹人同盟于清丘,曰:「恤病討貳,宋為盟,故伐陳。衛人救之。孔達曰:『先君有約言焉,若大國討我,則死之』。」定王十二年春,衛殺其大夫孔達。
按《春秋》宣公十四年。按《左傳》十三年,清丘之盟,晉
以衛之救陳也,討焉。使人弗去,曰:「罪無所歸,將加而師。」孔達曰:「苟利社稷,請以我說罪我之由。我則為政,而亢大國之討,將以誰任?我則死之。」十四年春,孔達
縊而死,衛人以說於晉而免。遂告於諸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達搆我敝邑於大國,既伏其罪矣,敢告衛人」,以為成勞。復室其子,使復其位。
定王十三年,潞酆舒奔衛。衛人歸諸晉,晉人殺之。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潞子嬰兒之夫人,晉景公之姊也。酆舒為政而殺之,又傷潞子之目。」十五年夏,晉
侯伐之。六月癸卯,晉荀林父敗赤狄于曲梁。辛亥,滅
潞。鄷舒奔衛。衛人歸諸晉,晉人殺之。
定王十五年夏六月,晉侯、魯侯、衛侯、曹伯、邾子同盟
于斷道。
按《春秋》宣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夏,「會于斷道,討貳也,盟于卷楚。」定王十六年春,晉侯衛世子臧伐齊。
按《春秋》宣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春,「晉侯、衛太子臧伐齊,至於陽穀。齊侯會晉侯盟於繒,以公子彊為質於晉,晉師還。」定王十八年「夏四月丙戌,衛孫良夫帥師及齊師戰于新築,衛師敗績。」六同。「癸酉,晉郤克、魯季孫行父、臧孫許、叔孫僑如、公孫嬰齊、衛孫良夫、曹公子首帥師及齊侯戰于鞌,齊師敗績。」「秋八月庚寅,衛侯速卒。冬,楚師、鄭師侵衛。」「十一月丙申,魯侯及楚人、秦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齊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按《春秋》成公二年。按《左傳》,二年春,衛侯使孫良夫、
石稷、甯相、向禽將侵齊,與齊師遇。石子欲還,孫子曰:
「不可。以師伐人,遇其師而還,將謂君何?若知不能,則如無出。今既遇矣,不如戰也。」夏,有。
〈闕文〉
石成子曰:「師敗矣,子不少須,眾懼盡,子喪師徒,何以復命?」皆不對。又
曰:「子,國卿也,隕子辱矣。子以眾退我此。」乃止。且告車
來甚眾。齊師乃止。次於鞫居。新築人仲叔于奚救孫
桓子,桓子是以免。既衛人賞之以邑,辭請曲縣繁纓
以朝,許之。仲尼聞之曰:「惜也,不如多與之邑。唯器與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禮,禮以行義,義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節也。若以假人,與人政也。政亡則國家從之,弗可止也已。」孫桓子還於新築,不入。遂如晉乞師,臧宣叔亦如晉
乞師,皆主郤獻子。晉侯許之七百乘。郤子曰:「此《城濮》之賦也,有先君之明,與先大夫之肅,故捷克於先大夫,無能為役,請八百乘。」許之。郤克將中軍,士燮將上
軍,欒書將下軍,韓厥為司馬,以救魯。衛臧宣叔逆晉
師,且道之。季文子帥師會之。及衛地,韓獻子將斬人,
郤獻子馳將救之,至則既斬之矣。郤子使速以徇告
其僕曰:「吾以分謗也。」師從齊師於莘。六月壬申,師至
于靡笄之下。齊侯使請戰,曰:「子以君師,辱於敝邑,不腆敝賦,詰朝請見。」對曰:「晉與魯、衛,兄弟也。來告曰:『大國朝夕釋憾於敝邑之地。寡君不忍使群臣請於大國,無令輿師淹於君地。能進不能退,君無所辱命』。」齊
侯曰:「大夫之許,寡人之願也。若其不許,亦將見也。」齊
高固入晉師,桀石以投人,禽之而乘其車,繫桑本焉,
以徇齊壘,曰:「欲勇者,賈余餘勇!」癸酉,師陳于鞌邴。夏,
御齊侯,逄丑父為右。晉解張御郤克,鄭丘緩為右。齊
侯曰:「余姑翦滅此,而後朝食,不介馬而馳之。」郤克傷
於矢,流血及屨,未絕鼓音,曰:「余病矣!」張侯曰:「自始合,而矢貫余手及肘,余折以御,左輪朱殷,豈敢言病?吾子忍之。」緩曰:「自始合,苟有險,余必下推車,子豈識之?然子病矣。」張侯曰:「師之耳目,在吾旗鼓,進退從之。此車一人殿之,可以集事。若之何其以病敗君之大事也。擐甲執兵,固即死也。病未及死,吾子勉之。」左并轡,
右援枹而鼓。馬逸不能止。師從之。齊師敗績,逐之三
周。《華不注》。韓厥夢子輿謂己曰:「且辟左右。」故中御而
從齊侯。《邴夏》曰:「射其御者,君子也。」公曰:「謂之君子而射之,非禮也。」射其左,越於車下;射其右,斃於車中。綦
毋張喪車從。韓厥曰:「請寓乘從。」左右皆肘之,使立於
後。韓厥俛定其右。逢丑父與公易位,將及華泉,驂絓
於木而止。丑父寢於轏中,蛇出於其下,以肱擊之,傷
而匿之,故不能推車而及。韓厥執縶馬前,再拜稽首,
奉觴加璧以進曰:「寡君使群臣為魯、衛請曰:『無令輿師陷入君地!下臣不幸,屬當戎行,無所逃隱,且懼奔辟,而忝兩君臣,辱戎士。敢告不敏,攝官承乏』。」丑父使
公下如華泉取飲。鄭周父御佐車,宛茷為右,載齊侯
以免。韓厥獻丑父。郤獻子將戮之,呼曰:「自今無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於此,將為戮乎?」郤子曰:「人不難以死免其君,我戮之不祥,赦之以勸事君者。」乃免之。齊
侯免,求丑父,三入三出,每出,齊師以帥退入於狄卒。
狄卒皆抽戈楯冒之,以入於衛師,衛師免之,遂自齊
關入。齊侯見保者曰:「勉之。」齊師敗矣。晉侯從齊師入
自丘輿,擊馬陘。齊侯使賓媚人賂以紀甗玉磬與地,
不可,則聽客之所為。賓媚人致賂,晉人不可,曰:「必以蕭同叔子為質」,而使齊之封內,盡東其畝。對曰:「蕭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敵,則亦晉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於諸侯,而曰:『必質其母以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若以不孝令於諸侯,其無乃非德類也乎?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詩》曰:『我疆我理,南東其畝』。」今吾子疆理諸侯,而曰盡東其畝而已。唯吾子戎車
是利,無顧土宜。其無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則
不義,何以為盟主?其晉實有闕,四王之王也,樹德而
濟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撫之,以役王命。今吾子
求合諸侯,以逞無疆之欲。《詩》曰:「布政優優,百祿是遒。」子實不優,而棄百祿,諸侯何害焉?不「然,寡君之命,使臣則有辭矣。」曰:「子以君師,辱於敝邑,不腆敝賦,以犒從者,畏君之震,師徒橈敗。吾子惠徼齊國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繼舊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愛子,又不許,請收合餘燼,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從也,況其不幸,敢不唯命是聽!」魯、衛諫曰:「齊疾我矣,其死亡者皆親暱也。子若不許,讎我必甚。唯子則又何求?子得其國寶,我亦得地而紓於難,其榮多矣。齊、晉亦唯天所授,豈必晉?」晉人許之。對曰:「群臣帥賦輿以為魯、衛請,若苟有以藉口而復於寡君,君之惠也。敢不唯命是聽。」禽鄭自師逆公。秋七月,晉師及齊國佐盟
于袁婁。使齊人歸我汶陽之田。公會晉師於上鄍,賜
三帥「先路三命之服。司馬、司空、輿師、候正、亞旅,皆受一命之服。」秋九月,衛穆公卒。晉二子自役弔焉,哭於
大門之外。衛人逆之,婦人哭於門內,送亦如之。遂常
以葬宣公,使求好於楚。莊王卒,宣公薨,不克作好。公
即位,受盟於晉。會晉伐齊,衛人不行使於楚,而亦受
盟於晉,從於伐齊。故楚令尹子重為《陽橋》之役以救
齊,將起師,子重曰:「君弱群臣不如先大夫師眾而後可。《詩》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夫文王猶用眾,況吾儕乎?且先君莊王屬之曰:『無德以及遠方』,莫如惠恤其民,而善其用之。」乃大戶已責逮鰥救乏赦罪。悉師,王
卒盡行。彭名御戎,蔡景公為左,許靈公為右。二君弱,
皆強冠之。冬,楚師侵衛,遂侵我師于蜀。使臧孫往辭
曰:「楚遠而久,固將退矣。無功而受名,臣不敢楚侵。」及
陽橋,孟孫請往,賂之以執斲、執鍼、織紝,皆百人,公衡
為質以請盟。楚人許平。十一月,公及楚公子嬰齊、蔡
侯、許男、秦右大夫說、宋華元、陳公孫寧、衛孫良夫、鄭
公子去疾及齊國之大夫盟于蜀。卿不書,匱盟也。於
是乎畏晉而竊與楚盟,故曰「匱盟。」蔡侯、許男不書,乘
楚車也,謂之失位。君子曰「位其不可不慎也乎?蔡、許之君,一失其位,不得列於諸侯,況其下乎?《詩》曰:『不解于位,民之攸塈』。其是之謂矣。」按《公羊傳》,「鞌之戰,齊師大敗。齊侯使國佐如師。郤克曰:『與我紀侯之甗,反魯、衛之侵地,使耕者東畝,且以蕭同姪子為質,則吾舍子矣』。」國佐曰:「與我紀侯之甗,請諾;反魯、衛之侵地,請諾。使耕者東畝,是則土齊也。蕭同姪子者,齊君之母也。齊君之母,猶晉君之母也。不可壹戰,不勝,請再;再戰;不勝,請三。三戰;不勝,則齊國盡子之有也,何必以蕭同姪子為質?」揖而去之。郤克眣齊、衛之使,以其
辭而為之請,然後許之。逮于袁婁而與之盟。按《穀
梁傳》:季孫行父禿,晉郤克眇,衛孫良夫跛,曹公子手
僂,同時而聘於齊。齊使禿者御禿者,使眇者御眇者,
使跛者御跛者,使僂者御僂者。蕭同姪子處臺上而
笑之,聞於客,客不說而去,相與立胥閭而語,移日不
解。齊人有知之者曰:「齊之患必自此始矣。」二年夏六
月癸酉,季孫行父、臧孫許、叔孫僑如、公孫嬰齊帥師
會晉郤克、衛孫良夫、曹公子手,及齊侯戰于鞌,齊師
敗績。秋七月,齊侯使國佐如師。己酉,及國佐盟于爰
婁。鞌去國五百里,爰婁去國五十里,一戰綿地五百
里。焚雍門之茨,侵車東至海。君子聞之曰:「夫甚甚之辭焉,齊有以取之也。齊之有以取之,何也?」敗衛師于
新築,侵我北鄙,敖郤獻子,齊有以取之也。爰婁在師
之外。郤克曰:「反魯、衛之侵地,以紀侯之甗來,以蕭同姪子之母為質,使耕者皆東其畝,然後與子盟。」國佐
曰:「反魯、衛之侵地,以紀侯之甗來,則諾。以蕭同姪子之母為質,則是齊侯之母也。齊侯之母猶晉君之母也,晉君之母猶齊侯之母也。使耕者盡東其畝,則是終土齊也。不可。請一戰。一戰不克,請再。再不克,請三。三不克。請四四不克,請五五不克。舉國而授。」於是與
之盟。
定王十九年。「春正月,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伐鄭。辛亥,葬衛穆公。秋,晉郤克、衛孫良夫伐廧咎如。冬十一月,衛侯使孫良夫聘于魯。丁未魯及孫良夫盟。」按《春秋》成公三年。按《左傳》,「三年春,諸侯伐鄭,次于伯牛。討邲之役也。遂東侵鄭,鄭敗諸丘輿。秋,晉郤克、衛孫良夫伐廧咎如,討赤狄之餘焉。」廧咎如潰,上失
民也。冬十一月,晉侯使荀庚來聘,且尋盟。衛侯使孫
良夫來聘,且尋盟。公問諸臧宣叔曰:「中行伯之於晉也,其位在三;孫子之於衛也,位為上卿。將誰先?」對曰:
「次國之上卿,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小國之上卿,當大國之下卿,中當其上大夫,下當其下大夫。上下如是,古之制也。衛在晉,不得」為次國。晉
為盟主,其將先之。丙午盟晉。丁未盟衛,禮也。
定王二十一年「冬十二月己丑,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邾子、杞伯同盟于蟲牢。」按《春秋成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冬,「同盟于蟲牢,鄭服也。」《簡王》元年春,衛孫良夫帥師侵宋。
按《春秋》成公六年。按《左傳》,六年春三月,晉伯宗、夏
陽說、衛孫良夫、甯相、鄭人、伊、雒之戎、陸渾蠻氏侵宋,
以其辭會也。師于鍼,衛人不保。說欲襲衛,曰:「雖不可入,多俘而歸,有罪不及死。」伯宗曰:「不可。衛唯信晉,故師在其郊而不設備。若襲之,是棄信也。雖多衛俘而晉無信,何以求諸侯?」乃止。師還,衛人登陴。
簡王二年秋,「楚伐鄭。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杞伯救鄭。八月戊辰,同盟于馬陵。冬,衛孫林父出奔晉。」按《春秋》成公七年。按《左傳》,七年秋,「楚子重伐鄭,師于氾。諸侯救鄭。鄭共仲、侯羽軍楚師,囚鄖公鍾儀,獻諸晉。八月,同盟于馬陵,尋蟲牢之盟,且莒服故也。」衛
定公惡孫林父,冬,孫林父出奔晉。衛侯如晉,晉反戚
焉。
簡王三年冬衛人媵于魯。
按《春秋成公八年》。按《左傳》,八年冬,「衛人來媵共姬。」簡王四年春正月,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
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
按《春秋》,成公九年。按《左傳》,「九年春,為歸汶陽之田」,
故諸侯貳於晉,晉人懼,會于蒲,以尋馬陵之盟。
簡王五年春,衛侯之弟黑背帥師侵鄭。夏五月,晉侯、
齊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伐鄭。
按《春秋》成公十年。按《左傳》,十年春,「衛子叔黑背侵鄭,晉命也。」簡王七年夏,晉侯、魯侯、衛侯會于瑣澤。
按《春秋》成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夏五月,晉士燮會楚公子罷、許偃。癸亥,盟於宋西門之外。」鄭伯如
晉聽成,會于瑣澤,成故也。
簡王八年「夏五月,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按《春秋》成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春三月,公如京師,及諸侯朝王,遂從劉康公、成肅公會晉侯伐秦。夏五月丁亥,晉師以諸侯之師及秦師戰於麻隧,秦師敗績。」簡王九年「夏衛孫林父自晉歸于衛。冬十月庚寅,衛侯臧卒。」按《春秋》成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春,衛侯如晉
晉侯強見孫林父焉,定公不可。夏,衛侯既歸,晉侯使
郤犫送孫林父而見之。衛侯欲辭,定姜曰:「不可。是先君宗卿之嗣也。大國又以為請,不許。將亡,雖惡之,不猶愈於亡乎?君其忍之,安民而宥宗卿,不亦可乎?」衛
侯見而復之。衛侯饗苦成叔,甯惠子相,苦成叔傲。甯
子曰:「苦成家其亡乎?古之為享食也,以觀威儀,省禍福也。故《詩》曰:『兕觥其觩,旨酒思柔。彼交匪傲,萬福來求』。今夫子傲,取禍之道也。」秋九月,衛侯有疾,使孔成
子、甯惠子立敬姒之子衎以為太子。冬十月,衛定公
卒。夫人姜氏既哭而息,見太子之不哀也,不內酌飲,
歎曰:「是夫也,將不唯衛國之敗,其必始於未亡人。烏呼!天禍衛國也夫!吾不獲鱄也,使主社稷。」大夫聞之,
無不聳懼。孫文子自是不敢舍其重器於衛,盡寘諸
戚,而甚善晉大夫。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定公十二年卒,子獻公衎立。」簡王十年「春二月,葬衛定公。」「三月癸丑,晉侯、魯侯、衛侯、鄭伯、曹伯、宋世子成、齊國佐、邾人同盟于戚。」夏,楚
子侵衛。「冬十一月,晉士燮、齊高無咎、宋華元、魯叔孫僑如、衛孫林父、鄭公子鰌、邾人會吳于鍾離。」按《春秋成公十五年》,楚侵衛不書。按《左傳》十五年
春「會于戚,討」曹成公也。執而歸諸京師。夏,楚子侵鄭,
及暴隧。遂侵衛,及首止。
簡王十一年夏,衛侯伐鄭。「晉侯使郤犫乞師于衛,伐楚及鄭。六月甲午晦,戰于鄢陵,衛師後期。秋,晉侯、齊侯、魯侯、衛侯、宋華元、邾人會于沙隨。七月,尹子、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齊國佐、邾人伐鄭,侵陳及蔡。」按《春秋》,成公十六年夏,衛伐鄭。晉乞師,衛師後期,侵
陳及蔡,不書。 按《左傳》,十六年春,「楚子自武城使公子成以汝陰之田求成於鄭。鄭叛晉,子駟從楚子,盟於武城。」夏,衛侯伐鄭,至於鳴雁,為晉故也。「晉伐鄭,郤犫如衛,遂如齊,皆乞師焉。戊寅,晉師起。鄭人聞有晉師,使告於楚。楚子救鄭。五月,晉師濟河。六月,晉、楚遇于」鄢陵。甲午晦,楚晨壓晉軍而陳敗之。衛侯後。秋,會
于沙隨,謀伐鄭也。七月,公會尹武公及諸侯伐鄭。諸
侯之師次於鄭,西,遷於制田。知武子佐下軍,以諸侯
之師侵陳,至於鳴鹿,遂侵蔡。未反,諸侯遷於潁上。戊
午,鄭子罕宵軍之。宋、齊、衛皆失軍。
簡王十二年春,「衛北宮括帥師侵鄭。夏,尹子、單子、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邾人伐鄭。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冬,單子、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齊人、邾人伐鄭。」按《春秋》成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春王正月,鄭子駟侵晉虛滑。衛北宮括救晉侵鄭,至於高氏。夏五月,公會尹武公、單襄公及諸侯伐鄭,自戲童至於曲洧。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尋戚之盟也。「楚子重救鄭,師於首止,諸侯還。冬,諸侯伐鄭。十月庚午,圍鄭。楚公子申救鄭,師於汝上。十一月,諸侯還。」簡王十三年「冬十二月,晉侯、宋公、衛侯邾子、齊崔杼、魯仲孫蔑同盟于虛朾。」按《春秋》成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冬十二月,孟獻子會于虛朾,謀救宋也。宋人辭諸侯而請師以圍彭城。孟獻子請於諸侯而先歸會葬。」簡王十四年「春正月,晉欒黶、宋華元、魯仲孫蔑、衛甯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圍宋彭城。冬,衛侯使公孫剽聘于魯。」按《春秋》襄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正月己亥,圍宋彭城。」為宋討魚石,彭城降晉。冬,衛子叔、晉知武子來
聘,禮也。凡諸侯即位,小國朝之,大國聘焉,以繼好結
信,謀事補闕,禮之大者也。按《公羊傳》,「春王正月,仲孫蔑會晉欒黶、宋華元、衛甯殖、曹人、莒人、邾婁人、滕人、薛人,圍宋彭城。」宋華元曷為與諸侯圍宋彭城?為
宋誅也。其為宋誅奈何?魚石走之楚,楚為之伐宋,取
彭城,以封魚石。魚石之罪奈何?以入?是為罪也。楚已
取之矣,曷為繫之宋,不與諸侯專封也。
靈王元年夏六月,「晉師、宋師、衛甯殖侵鄭。」秋七月,「晉荀罃、宋華元、魯仲孫蔑、衛孫林父、曹人、邾人會于戚。冬,晉荀罃、齊崔杼、宋華元、魯仲孫蔑、衛孫林父、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會于戚,遂城虎牢。」按《春秋》襄公二年。按《左傳》,二年,秋七月庚辰,鄭伯
睔卒。於是子罕當國,子駟為政,子國為司馬。晉師侵
鄭,諸大夫欲從晉,子駟曰:「『官命未改,會于戚,謀鄭故也』。孟獻子曰:『請城虎牢以偪鄭知』。武子曰:『善。鄫之會,吾子聞崔子之言,今不來矣。滕、薛小邾之不至,皆齊故也。寡君之憂,不唯鄭罃將復於寡君而請於齊。得請而告,吾子之功也;若不得請,事將在齊。吾子之請,諸侯之福也。豈唯寡君賴之』!」冬,復會于戚。齊崔武子
及滕、薛、小邾之大夫皆會,知武子之言故也。遂城虎
牢,鄭人乃成。
靈王二年「夏六月己未,單子、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莒子、邾子、齊世子光同盟于雞澤。陳侯使袁僑如會。戊寅魯叔孫豹及諸侯之大夫及陳袁僑盟按《春秋》襄公三年,按《左傳》,「三年夏六月,公會單頃公及諸侯,己未同盟于雞澤。楚子辛為令尹,侵欲於小國。陳成公使袁僑如會求成。晉侯使和組父告於諸侯。」秋,叔孫豹及諸侯之大夫及陳袁僑盟。陳請服
也。
《靈王四年》「夏,魯仲孫蔑、衛孫林父會吳于善道。秋,晉侯、宋公、魯侯、陳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齊世子光、吳人、鄫人會于戚。冬,楚公子貞帥師伐陳。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齊世子光救陳。」按《春秋襄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夏,吳子使壽越如
晉,辭不會于雞澤之故,且請聽諸侯之好。晉人將為
之合諸侯,使魯、衛先會吳,且告會期,故。孟獻子、孫文
子會吳于善道。秋,楚人討陳叛故,曰:「由令尹子辛實侵欲焉。」乃殺之。九月丙午,盟于戚。會吳,且命戍陳也。
冬,諸侯戍陳。子囊伐陳。十一月甲午,會于城棣以救
之。
《靈王六年》「秋,魯季孫宿如衛。冬十月,衛侯使孫林父聘于魯。壬戌,魯及孫林父盟。十二月,晉侯、宋公、魯侯、陳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會于鄬。」按《春秋》襄公七年。按《左傳》,七年秋,季武子如衛,報
子叔之聘,且辭。緩報,非貳也。冬十月,衛孫文子來聘,
且拜武子之言,而尋孫桓子之盟,公登亦登。叔孫穆
子相,趨進曰:「『諸侯之會,寡君未嘗後衛君。今吾子不後寡君,寡君未知所過。吾子其少安。孫子無辭,亦無悛容』。穆叔曰:『孫子必亡。為臣而君,過而不悛,亡之本也』。」《詩》曰:「退食自公委蛇。」委蛇,謂從者也。衡而委蛇必
折。楚子囊圍陳,會于鄬以救之。
靈王七年「夏,晉侯、鄭伯、齊高厚、宋向戌、衛甯殖、魯季孫宿、邾人會于邢丘。」按《春秋》襄公八年。按《左傳》,八年,夏五月甲辰,會于
邢丘,以命朝聘之數,使諸侯之大夫聽命。季孫宿、齊
高厚、宋向戍、衛甯殖邾大夫會之。鄭伯獻捷於會,故
親聽命。
靈王八年「冬,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世子光伐鄭。十二月己亥,同盟于戲。」按《春秋》,襄公九年。按《左傳》,九年,「冬十月,諸侯伐鄭。鄭人恐行成,許之。十一月己亥,同盟于戲」,鄭服也。
靈王九年春,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滕
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世子光會吳于柤。秋,晉侯、宋
公、魯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子、齊世子光、滕子、薛伯、杞
伯、小邾子伐鄭。冬,戍鄭虎牢。
按《春秋》襄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夏六月,楚子囊、鄭子耳伐宋,師于訾毋。庚午,圍宋,門于桐門。衛侯救宋師于襄牛。鄭子展曰,必伐衛,不然,是不與楚也。得罪於晉,又得罪於楚國,將若之何?」「子駟曰:『國病矣』。子展曰,得罪於二大國,必亡。病不猶愈於亡乎?」諸大夫皆
以為然。故鄭皇耳帥師侵衛,楚令也。孫文子卜追之,
獻兆於定姜。姜氏問繇,曰:「兆如山陵,有夫出征,而喪其雄。」姜氏曰:「征者喪雄,禦寇之利也。大夫圖之。」衛人
追之,孫蒯獲鄭皇耳於犬丘。秋九月,諸侯伐鄭。己酉,
師於牛首。子駟尉止禦之。冬十月,諸侯之師城虎牢
而戍之。
靈王十年「夏四月,鄭公孫舍之帥師侵宋,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齊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鄭。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亳城北。楚子、鄭伯伐宋。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齊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鄭,會于蕭魚。」按《春秋》襄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春,「宋向戍侵鄭,大獲。夏,鄭子展侵宋。四月,諸侯伐鄭。己亥,齊世子光、宋向戍先至於鄭,門於東門。其莫,晉荀罃至於西郊,東侵舊許。衛孫林父侵其北鄙。六月,諸侯會於北林,師于向,右還次於瑣,圍鄭,觀兵於南門,西濟於濟隧。鄭人懼,乃行成。秋七月,同盟于亳。楚子囊乞旅於秦。」秦右大夫詹帥師從楚子,將以伐鄭。鄭伯逆之。丙
子,伐宋。九月,諸侯悉師以復伐鄭。鄭人使良霄、太宰
石㚟如楚,告將服於晉,楚人執之。諸侯之師觀兵於
鄭東門。鄭人使王子伯駢行成。甲戌,晉趙武入盟鄭
伯。冬十月丁亥,鄭子展出盟晉侯。十二月戊寅,會于
蕭魚。庚辰,赦鄭囚,皆禮而歸之。納斥候,禁侵掠。晉侯
使叔肸告於諸侯。
靈王十三年「春正月,晉士丐、魯季孫宿、叔老、齊人、宋人、衛人、鄭公孫蠆、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會吳于向。」「夏四月,晉荀偃、魯叔孫豹、齊人、宋人、衛北宮括、鄭公孫蠆、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伐秦。己未衛侯出奔齊。冬,晉士丐、宋華閱、魯季孫宿、衛孫林父、鄭公孫蠆、莒人、邾人會于戚。」按《春秋》襄公十四年。按《左傳》,十一年冬十二月,秦
伐晉,戰於櫟,晉師敗績。十四年春,吳告敗於晉,會于
向,為吳謀楚故也。夏,諸侯之大夫從晉侯伐秦,以報
櫟之役也。晉侯待於竟,使六卿帥諸侯之師以進,及
涇,不濟。叔向見叔孫穆子。穆子賦《匏有苦葉》,叔向退
而具舟。魯人、莒人先濟。鄭子蟜見衛北宮懿子,曰:「與人而不固,取惡莫甚焉,若社稷何?」懿子說。二子見諸
侯之師而勸之濟,濟涇而次。秦人毒涇上流,師人多
死。鄭司馬子蟜帥鄭師以進,師皆從之,至於棫林,不
獲成焉。荀偃令曰:「雞鳴而駕,塞并夷竈,唯余馬首是瞻。」欒黶曰:「晉國之命,未是有也。余馬首欲東。乃歸。」下
軍從之。左史謂魏莊子曰:「不待中行伯乎?」莊子曰:「夫子命從帥。欒伯,吾帥也,吾將從之。從帥,所以待夫子也。」伯游曰:「吾令實過,悔之何及?多遺秦禽。」乃命大還。
晉人謂之遷延之役。欒鍼曰:「此役也,報櫟之敗也。役又無功,晉之恥也。吾有二位於戎路,敢不恥乎?」與士
鞅馳秦師,死焉。士鞅反。欒黶謂士丐曰:「余弟不欲往而子召之;余弟死而子來,是而子殺余之弟也。弗逐,余亦將殺之。」士鞅奔秦。於是齊崔杼、宋華閱、仲江會
伐秦。不書,惰也。衛獻公戒孫文子、甯惠子食,皆服而
朝日旰不召,而射鴻於囿。二子從之,不釋皮冠而與
之言。二子怒。孫文子如戚。孫蒯入,使公飲之酒,使太
師歌《巧言》之卒章,太師辭,師曹請為之初。公有嬖妾,
使師曹誨之琴,師曹鞭之。公怒,鞭師曹三百。故師曹
欲歌之以怒《孫子》,以報公。公使歌之,遂誦之。蒯懼,告
文子。文子曰:「君忌我矣,弗先,必死。」并帑於戚而入,見
蘧伯玉曰:「君之暴虐,子所知也。大懼社稷之傾覆,將若之何?」對曰:「君制其國,臣敢奸之。雖奸之,庸知愈乎?」遂行,從近關出。公使子蟜、子伯、子皮與孫子盟於丘
宮,孫子皆殺之。四月己未,子展奔齊。公如鄄,使子行
於孫子,孫子又殺之。公出奔齊,孫氏追之,敗公徒於
阿澤,鄄人執之。初,尹公佗學射於庾公差,庾公差學
射於公孫丁,二子追公,公孫丁御公子魚,曰:「射為背師,不射為戮,射為禮乎?」射兩軥而還。尹公佗曰:「子為師,我則遠矣。」乃反之。公孫丁授公轡而射之,貫臂。子
鮮從公。及竟,公使祝宗告亡,且告無罪。定姜曰:「無神何告?若有,不可誣也。有罪若何告?無舍大臣而與小臣謀,一罪也。先君有冢卿以為師保,而蔑之,二罪也。余以巾櫛事先君,而暴妾使余,三罪也。告亡而已,無告無罪。」公使厚成叔弔於衛,曰:「寡君使瘠,聞君不撫社稷,而越在他竟,若之何不弔?以同盟之故,使瘠敢私於執事,曰:『有君不弔,有臣不敢。君不赦宥,臣亦不帥職。增淫發洩,其若之何』?」衛人使太叔儀對曰:「群臣不佞,得罪於寡君。寡君不以即刑而悼棄之,以為君憂。君不忘先君之好,辱弔群臣,又重恤之。敢拜君命之辱。」重拜。大貺厚孫歸復命。語臧武仲曰:「衛君其必歸乎?有太叔儀以守,有母弟鱄以出,或撫其內,或營其外,能無歸乎?」齊人以郲寄衛侯。及其復也,以郲糧
歸。右宰穀從而逃歸。衛人將殺之。辭曰:「余不說初矣,余狐裘而羔袖。」乃赦之。衛人立公孫剽、孫林父、甯殖
相之,以聽命於諸侯。衛侯在郲,臧紇如齊唁衛侯。衛
侯與之言虐,退而告其人曰:「衛侯其不得入矣,其言糞土也。亡而不變,何以復國?」子展、子鮮聞之,見臧紇,
與之言道。臧孫說,謂其人曰:「衛君必入。夫二子者,或輓之,或推之,欲無入,得乎?」師曠侍於晉侯曰:「衛人出其君,不亦甚乎?」對曰:「或者其君實甚良君將賞善而刑淫,養民如子,蓋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愛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也,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匱神乏祀,百姓絕望,社稷無主,將安用之?弗去何為?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為之貳,使師保之,勿使過度。」是故天子有公,諸侯有卿,卿置側室,
大夫有貳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皁、隸、牧、圉,皆有親
暱,以相輔佐也。善則賞之,過則匡之,患則救之,失則
革之。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補察其政。史為書,
瞽為詩,工誦箴諫,大夫規誨,士傳言,庶人謗,商旅於
市,百工獻藝。故《夏書》曰:「遒人以木鐸徇于路。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正月孟春,於是乎有之,諫失常也。
天之愛民甚矣,豈其使一人肆於民上,以從其淫,而
棄天地之性?必不然矣。晉侯問衛故於中行獻子,對
曰:「不如因而定之。衛有君矣,伐之未可以得志而勤諸侯。史佚有言曰:『因重而撫之』。仲虺有言曰:『亡者侮之,亂者取之』。推亡固存,國之道也。君其定衛以待時乎!」冬,會于戚,謀定衛也。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獻公十三年,公令師曹教宮妾鼓琴。妾不善,曹笞之。妾以幸惡曹於公,公亦笞曹三百。十八年,獻公戒孫文子、甯惠子食,皆往。日旰,不召而去,射鴻於囿,二子從之,公不釋射服,與之言,二子怒如宿。孫文子數侍公飲,使師曹歌《巧言》之卒章。師曹又怒公之嘗笞三百,乃歌之,欲以怒孫文子,報衛」獻公。文子語蘧伯玉,伯玉曰:「臣不知也。」遂攻出獻公。
獻公奔齊,齊置衛獻公於聚邑。孫文子、甯惠子共立
定公弟秋為衛君,是為殤公。殤公秋立,封孫文子林
父於宿。
靈王十五年「春三月,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會于溴梁。戊寅大夫盟。夏五月晉荀偃、鄭伯、魯叔老、衛甯殖、宋人伐許。」按《春秋》襄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春「晉平公即位,羊舌肸為傅,張君臣為中軍司馬,祁奚、韓襄、欒盈、士鞅為公族大夫,虞丘書為乘馬,御改服修官,烝於曲沃,警」守而下,會于溴梁。命歸侵田。以我故,執邾宣
公、莒犁比公,且曰:「通齊、楚之使。」晉侯與諸侯宴於溫,
使諸大夫舞,曰:「歌詩必類。」齊高厚之詩不類。荀偃怒,
且曰:「諸侯有異志矣!」使諸大夫盟高厚,高厚逃歸。於
是叔孫豹、晉荀偃、宋向戍、衛甯殖、鄭公孫蠆、小邾之
大夫盟曰:「同討不庭。許男請遷于晉。」諸侯遂遷許。許
大夫不可。晉人歸諸侯。鄭子蟜聞將伐許,遂相鄭伯
以從諸侯之師。夏六月,次于棫林。庚寅,伐許,次于函
氏。
靈王十六年「夏,衛石買帥師伐曹。」按《春秋》襄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春,衛孫蒯田
于曹隧,飲馬于重丘,毀其瓶。重丘人閉門而詬之曰:
「親逐而君,爾父為厲。」是之不憂,而何以田為?夏,衛石
買、孫蒯伐曹,取重丘。曹人愬于晉。
〈詬呼豆反罵也〉
《靈王》十七年「夏,晉人執衛行人石買。冬十月,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同圍齊。」按《春秋》襄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夏,晉人執衛
行人石買于長子,執孫蒯于純留,為曹故也。冬十月,
會于魯濟,尋溴梁之言。同伐齊。齊侯禦諸平陰,諸侯
之士門焉,齊人多死。齊侯登巫山以望晉師,畏其眾
也。乃脫歸。丙寅晦,齊師夜遁。十一月丁卯朔,入平陰,
遂從齊師。夙沙衛連大車以塞隧而殿。殖綽、郭最曰:
「子殿國師,齊之辱也。子姑先乎!」乃代之殿。衛殺馬於
隘以塞道,晉州綽及之,射殖綽中肩,兩矢夾脰,曰:「止!將為三軍獲。不止,將取其衷。」顧曰:「為私誓。」州綽曰:「有如日!」乃弛弓自後縛之。其右具丙亦舍兵而縛郭最,
皆衿甲面縛,坐於中軍之鼓下。晉人欲逐歸者,魯、衛
請攻險。己卯,荀偃、士丐以中軍克京茲。乙酉,魏絳、欒
盈以下軍克邿。趙武、韓起以上軍圍盧,弗克。十二月
戊戌,及秦、周伐雍門之萩。范鞅門於雍門,其御追喜,
以戈殺犬於門中。孟莊子斬其橁,以為公琴。己亥,焚
雍門及西郭、南郭。劉難、士弱率諸侯之師,焚申池之
竹木。壬寅,焚東郭、北郭。范鞅門於揚門,州綽門於東
閭,左驂迫還於東門,中以枚數闔。齊侯駕,將走郵棠,
太子與郭榮扣馬,曰:「師速而疾,略也。將退矣,君何懼焉?且社稷之主,不可以輕,輕則失眾,君必待之。」將犯
之,太子抽劍斷鞅,乃止。甲辰,東侵及濰,南及沂。
靈王十八年春正月,諸侯盟於祝柯。夏,衛孫林父帥
師伐齊。
按《春秋》襄公十九年。按《左傳》,十九年春,諸侯還自
沂上,盟于督揚。晉欒魴帥師從衛孫文子伐齊。衛石
共子卒,悼子不哀。孔成子曰:「是謂蹶其本,必不有其宗。」靈王十九年,「夏六月庚申,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盟于澶淵。」按《春秋》襄公二十年。按《左傳》,二十年夏,盟于澶淵,
齊成故也。衛甯惠子疾,召悼子曰:「吾得罪於君,悔而無及也。名藏在諸侯之策,曰:『孫林父、甯殖出其君,君入則掩之。若能掩之,則吾子也。若不能,猶有鬼神。吾有餒而已,不來食矣』。」悼子許諾,惠子遂卒。
靈王二十年「冬十月,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會于商任。」按《春秋》襄公二十一年。按《左傳》,二十一年冬,會于
商任,錮欒氏也。齊侯、衛侯不敬,叔向曰:「二君者必不免。會朝,禮之經也。禮,政之輿也;政,身之守也。怠禮失政,失政不立,是以亂也。」靈王二十一年「冬,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會于沙隨。」按《秋春襄公二十二年》。按《左傳》二十二年冬,「會于沙隨,復錮欒氏也。」靈王二十二年秋齊侯伐衛。
按《春秋》襄公二十三年。按《左傳》二十三年:秋,「齊侯伐衛。先驅,穀榮御王孫揮,召揚為右。申驅,成秩御莒恆,申鮮虞之傅摯為右,曹開御戎,晏父戎為右。貳廣,上之登御邢公,盧蒲癸為右,啟牢成御襄罷師,狼蘧疏為右。胠商子車御侯朝,桓跳為右。大殿,商子游御夏之御寇,崔如為右。燭庸之越駟乘自衛,遂伐晉。」靈王二十三年夏,齊烏餘奔晉,襲衛羊角取之。「秋八月,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會于夷儀。」按《春秋》,襄公二十四年,「齊烏餘襲衛羊角,不書。」按
《左傳》二十四年秋,「會于夷儀,將以伐齊,水不克。冬,楚子伐鄭以救齊,門于東門,次于棘澤,諸侯還救鄭。夏,齊烏餘以廩丘奔晉,襲衛羊角,取之。」〈襲羊角見二十六年傳〉
靈王二十四年「夏五月,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會于夷儀。秋八月己巳,諸侯同盟于重丘,衛侯入于《夷儀》。」按《春秋》襄公二十五年。按《左傳》二十五年,「夏五月,晉侯濟自泮,會于夷儀,伐齊,以報朝歌之役。齊人以莊公說,使隰鉏請成。晉侯許之。使叔向告於諸侯。晉侯使魏舒、宛沒逆衛侯,將使衛與之夷儀。崔子止其帑以求五鹿。秋七月己巳,同盟于重丘,齊成故也。八月衛獻公入于夷儀。冬十二月,衛獻公自夷儀使與甯」喜言,甯喜許之。太叔文子聞之,曰:「『烏乎!《詩》所謂『我躬不說,皇恤我後』者』,甯子可謂不恤其後矣。將可乎哉?殆必不可。君子之行,思其終也,思其復也。《書》曰:『慎始而敬終,終以不困』。《詩》曰:『夙夜匪懈,以事一人』。今甯子視君不如奕棋,其何以免乎?奕者,舉棋不定,不勝其耦,而況置君而弗定乎?必不免矣。九」世之卿族,一
舉而滅之,可哀也哉!
靈王二十五年春二月辛卯,衛甯喜弒其君剽,衛孫
林父入于戚以叛。甲午,衛侯衎復歸于衛。秋,晉人執
衛甯喜。
按《春秋》襄公二十六年。按《左傳》:二十六年:春,衛獻
公使子鮮為復,辭敬姒,彊命之。對曰:「君無信,臣懼不免。」敬姒曰:「雖然,以吾故也。」許諾。初,獻公使與甯喜言,
甯喜曰:「必子鮮在,不然必敗。」故公使子鮮。子鮮不獲
命於敬姒,以公命與甯喜言曰:「苟反政由甯氏,祭則寡人。」甯喜告蘧伯玉,伯玉曰:「瑗不得聞君之出,敢聞其入!」遂行,從近關出,告右宰穀。右宰穀曰:「不可獲罪於兩君,天下誰畜之?」悼子曰:「吾受命於先人,不可以貳。」穀曰:「我請使焉而觀之。」遂見公於夷儀。反,曰:「君淹恤在外十二年矣,而無憂色,亦無寬言,猶夫人也。若不已,死無日矣。」悼子曰:「子鮮在。」右宰穀曰:「子鮮在,何益?多而能亡,於我何為?」悼子曰:「雖然,弗可以已。」孫文
子在戚。孫嘉聘於齊,孫襄居守。二月庚寅,甯喜、右宰
穀伐孫氏,不克。伯國傷。甯子出舍於郊。伯國死,孫氏
夜哭。國人召甯子,甯子復攻孫氏,克之。辛卯,殺子叔
及太子角。孫林父以戚如晉。甲午,衛侯入。大夫逆於
竟者,執其手而與之言。道逆者,自車揖之。逆於門者,
頷之而已。公至,使讓太叔文子曰:「寡人淹恤在外,二三子皆使寡人朝夕聞衛國之言,吾子獨不在寡人。古人有言曰:『非所怨,勿怨』。寡人怨矣。」對曰:「臣知罪矣。臣不佞,不能負羈絏以從扞牧圉,臣之罪一也。有出者,有居者,臣不能貳。通外內之言以事君,臣之罪二也。有二罪,敢忘其死。」乃行,從近關出,公使止之。衛人
侵戚東鄙,孫氏愬于晉,晉戍茅氏。殖綽伐茅氏,殺晉
戍三百人。孫蒯追之,弗敢擊。《文子》曰:「厲之不如。」遂從
衛師,敗之圉雍鉏,獲殖綽,復愬于晉。晉人為孫氏故,
召諸侯,將以討衛也。夏,中行穆子來聘,召公也。六月,
公會晉趙武、宋向戍、鄭良霄、曹人于澶淵以討衛,疆
戚田,取衛西鄙懿氏六十以與孫氏,於是衛侯會之。
晉人執甯喜、北宮遺,使女齊以先歸。衛侯如晉,晉人
執而囚之於士弱氏。秋七月,齊侯、鄭伯為衛侯故如
晉,晉侯兼享之。晉侯賦《嘉樂》。國景子相齊侯,賦《蓼蕭》。
子展相鄭伯,賦《緇衣》。叔向命晉侯拜二君曰:「寡君敢拜齊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敢拜鄭君之不貳也。」國子使晏平仲私於叔向曰:「晉君宣其明德於諸侯,恤其患而補其闕,正其違而治其煩,所以為盟主也。今為臣執君,若之何?」叔向告趙文子,文子以告晉侯。
晉侯言衛侯之罪,使叔向告二君。國子賦《轡之柔矣》。
子展賦《將仲子兮》。晉侯乃許歸衛侯。叔向曰:「鄭七穆罕氏,其後亡者也。」子展儉而壹。衛人歸衛姬于晉,乃
釋衛侯。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殤公十二年,甯喜與孫林父爭寵相惡,殤公使甯喜攻孫林父。林父奔晉,復求入故衛獻公。獻公在齊,齊景公聞之,與衛獻公如晉求入晉,為伐衛,誘與盟。衛殤公會晉平公,平公執殤公與甯喜,而復入衛獻公。獻公亡在外十二年而入獻公後元年誅甯喜。」靈王二十六年「夏,晉趙武、魯叔孫豹、楚屈建、蔡公孫歸生、衛石惡、陳孔奐、鄭良霄、許人、曹人會于宋。衛殺其大夫甯喜。衛侯之弟鱄出奔晉。秋七月,諸侯之大夫盟于宋。」按《春秋》襄公二十七年。按《左傳》:衛甯喜專,公患之。
二十七年春,公孫免餘請殺之。公曰:「微甯子不及此,吾與之言矣。事未可知,祗成惡名,止也。」對曰:「臣殺之,君勿與知。」乃與公孫無地、公孫臣謀,使攻甯氏,弗克,
皆死。公曰:「臣也無罪,父子死余矣。」夏,免餘復攻甯氏,
殺甯喜及右宰穀尸諸朝。石惡將會宋之盟,受命而
出,衣其尸,枕之股而哭之,欲斂以亡,懼不免,且曰:「受命矣。」乃行。子鮮曰:「逐我者出,納我者死,賞罰無章,何以沮勸?君失其信,而國無刑,不亦難乎?且鱄實使之。」遂出奔晉。公使止之,不可。及河,又使止之。止使者而
盟於河,託於木門。不鄉衛國,而坐木門。大夫勸之仕
不可。曰:「仕而廢其事,罪也。從之,昭吾所以出也。將誰愬乎?吾不可以立於人之朝矣,終身不仕。」公喪之,如
稅服終身。公與免餘邑六十,辭曰:「唯卿備百邑,臣六十矣,下有上祿,亂也。臣弗敢聞。且甯子唯多邑,故死。臣懼死之速及也。」公固與之,受其半,以為少師。公使
為卿,辭曰:「太叔儀不貳,能贊大事,君其命之。」乃使文
子為卿。宋向戍善於趙文子,又善於令尹子木,欲弭
諸侯之兵以為名,如晉,告趙孟。趙孟謀於諸大夫,許
之;如楚,楚亦許之。如齊,齊人許之;告於秦,秦亦許之。
「皆告於小國,為會於宋。」五月甲辰,晉趙武至於宋。丙
午,鄭良霄至。六月戊申,叔孫豹、齊慶封、陳須無、衛石
惡至。甲寅,晉荀盈從趙武至。丙辰,邾悼公至。壬戌,楚
公子黑肱先至,成言於晉。丁卯,宋向戍如陳,從子木
成言於楚。戊辰,滕成公至。子木謂向戍請晉、楚之從,
交相見也。庚午,向戍復於趙孟。趙孟曰:「晉、楚,齊、秦匹也。晉之不能於齊,猶楚之不能於秦也。楚君若能使秦君辱於敝邑,寡君敢不固請於齊。」壬申,左師復言
於子木,子木使驛謁諸王。王曰:「釋齊、秦,他國請相見也。」秋七月戊寅,左師至。是夜也,趙孟及子晳盟,以齊
言。庚辰,子木至自陳。陳孔渙。蔡公孫歸生至曹。許之
大夫皆至,以藩為軍,晉、楚各處其偏。乙酉,宋公及諸
侯之大夫盟于蒙門之外。按《公羊傳》,夏,衛殺其大
夫甯喜,衛侯之弟鱄出奔晉。衛殺其大夫甯喜,則衛
侯之弟鱄。曷為出奔晉?為殺甯喜出奔也?曷為為殺
甯喜出奔衛?甯殖與孫林父逐衛侯而立公孫剽。甯
殖病將死,謂喜曰:「黜公者,非吾意也,孫氏為之。我即死,女能固納公乎?」喜曰:「諾。」甯殖死,喜立為大夫,使人
謂獻公曰:「黜公者,非甯氏也,孫氏為之。吾欲納公,何如?」獻公曰:「子苟納我,吾請與子盟。」喜曰:「無所用盟,請使公子鱄約之。」獻公謂公子鱄曰:「『『甯氏將納我,吾欲與之盟』。其言曰:『無所用盟』,請使公子鱄約之』。子固為我與之約矣。」公子鱄辭曰:「夫負羈縶執鈇鑕,從君東西南北,則是臣僕庶孽之事也。若夫約言為信,則非臣僕庶孽之所敢與也。」獻公怒曰:「黜我者非甯氏與孫氏,凡在爾!」公子鱄不得已而與之約。已約歸,至,殺
甯喜、公子鱄,挈其妻子而去之,將濟于河,挈其妻子
而與之盟,曰:「苟有履衛地食衛粟者,昧雉彼視。」按
《穀梁傳》夏,衛殺其大夫甯喜,衛侯之弟專出奔晉。稱
國以殺,罪累上也。甯喜弒君,其以累上之辭言之,何
也?嘗為大夫,與之涉公事矣。甯喜由君弒君,而不以
弒君之罪罪之者,惡獻公也。專,喜之徒也。專之為喜
之徒,何也?己雖急納其兄,與人之臣謀弒其君,是亦
弒君者也。專其曰弟,何也?專有是信者,君賂不入乎
喜而殺喜,是君不直乎喜也,故出奔晉,織絇、邯鄲,終
身不言衛。專之去,合乎《春秋》。
《靈王》二十七年「夏衛石惡出奔晉。」按《春秋》,襄公二十八年。按《左傳》,二十八年夏,「衛人討甯氏之黨,故石惡出奔晉。衛人立其從子圃,以守石氏之祀,禮也。」靈王二十八年夏五月庚午,衛侯衎卒,子惡立。晉荀
盈、齊高止、宋華定、魯仲孫羯、衛世叔儀、鄭公孫段、曹
人、莒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城杞。秋九月,葬衛獻公。
按《春秋》襄公二十九年。按《左傳》,晉平公杞出也,故
治杞。二十九年夏六月,知悼子合諸侯之大夫以城
杞。吳公子札適衛,說蘧瑗、史狗、史鰌、公子荊、公叔發、
公子朝曰:「衛多君子,未有患也。」自衛如晉,將宿於戚,
聞鐘聲焉,曰:「異哉!吾聞之也!辯而不德,必加於戮。夫子獲罪於君以在此,懼猶不足,而又何樂?夫子之在此也,猶燕之巢於幕上,君又在殯,而可以樂乎?」遂去
之。《文子》聞之,終身不聽琴瑟。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獻公三年,吳延陵季子使過衛,見蘧伯玉。史鰌曰:『衛多君子,其國無故』。」過宿,孫林父
為擊磬,曰:「不樂,音太悲。使衛亂乃此矣。」是年,獻公卒,
子襄公惡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