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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一百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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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十二卷目錄
三恪部彙考四
周三
宋一
官常典第一百十二卷
三恪部彙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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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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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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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王三年,周公討武庚,誅之。封微子啟于宋,以紹殷
後。
按《書經微子》:「微子若曰:『父師、少師,殷其弗或亂正四方,我祖底遂陳于上,我用沈酗于酒,用亂敗厥德于下。殷罔不小大,好草竊姦宄,卿士師師非度,凡有辜罪,乃罔恆獲。小民方興,相為敵讎。今殷其淪喪,若涉大水,其無津涯。殷遂喪,越至于今。曰:『父師、少師!我其發出狂,吾家耄遜于荒。今爾無指告予顛隮,若之何』』」其父師若曰:「王子!天毒降災荒殷邦,方興,沈酗于酒,乃罔畏畏,咈其耇長,舊有位人。今殷民乃攘竊神祗之犧牷,牲用以容,將食無災,降監殷民用乂,讎斂召敵,讎不怠,罪合于一,多瘠罔詔商今其有災,我興受其敗,商其淪喪,我罔為臣僕,詔王子出迪我。舊云刻子。王子弗出,我乃顛隮自靖,人自獻」于先王,我不顧
行遯。 按《微子之命》:王若曰:猷殷王元子惟稽古,崇
德象賢,統承先王,修其禮物,作賓于王家,與國咸休,
永世無窮。嗚呼!乃祖成湯,克齊聖廣淵,皇天眷佑,誕
厥受命,撫民以寬,除其邪虐,功加于時,德垂後裔。爾
惟踐修厥猷,舊有令聞,恪慎克孝,肅恭神人,予嘉乃
德,曰篤不忘,上帝時歆,下民祗協,庸建爾于上公,尹
茲東夏。欽哉!往敷乃訓,慎乃服命,率由典常,以蕃王
室,弘乃烈祖,律乃有民,永綏厥位,毗予一人,世世享
德,萬邦作式,俾我有周無斁。嗚呼!往哉惟休,無替朕
命!
按《史記·周本紀》:「武王封商紂子祿父殷之餘民。武王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弟管叔鮮、蔡叔度相祿父治殷。武王崩,成王少,周公乃行政當國。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與武庚作亂畔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誅武庚、管叔,放蔡叔,以微子開代殷後,國于宋。」 按《宋微子
世家》,微子開者,殷帝乙之首子而紂之庶兄也。紂既
立不明,淫亂於政,微于數諫,紂不聽。及祖伊以周西
伯昌之修德,滅
國,懼禍至,以告紂。紂曰:「我生不有命,在天乎?是何能為?」於是微子度紂終不可諫,欲
死之。及去,未能自決,乃問于太師、少師,太師、少師乃
勸微子去,遂行。周武王伐紂克殷,微子乃持其祭器,
造于軍門,肉袒面縛,左牽羊,右把茅,膝行而前以告。
於是武王乃釋微子,復其位如故。武王封紂子武庚
祿父,以續殷祀,使管叔、蔡叔傅相之。武王崩,成王少,
周公旦代行政當國。管、蔡疑之,乃與武庚作亂,欲襲
成王、周公。周公既承成王命,誅武庚,殺管叔,放蔡叔,
乃命微子開代殷後,奉其先祀,作《微子之命》以申之
國于宋。微子故能仁賢,乃代武庚,故殷之餘民甚戴
愛之。微子開卒,立其弟衍,是為微仲。
〈注〉
《禮記》曰:微子舍其孫腯而立衍也。鄭元曰:「微子適子死,立其弟衍,殷禮也。」《索隱》曰:「《家語》,微子弟仲思,名衍,一名泄。嗣微子為宋公,雖遷爵易位,而班級不過其故,故以舊官為稱。」故二子雖為宋公,猶微至子稽,乃稱宋公也。
厲王二十年,宋公鮒祀薨,子舉立。
〈
按宋自微仲至厲公皆無年可考自
釐公以後,始紀年數。今歷敘諸君,而以釐公為編年之始。
〉
按《史記·宋微子世家》:微仲卒,子宋公稽立。宋公稽卒,
子丁公申立。丁公申卒,子湣公共立。湣公共卒,弟煬
公熙立。焬公即位,湣公子鮒祀弒煬公而自立,曰:「我當立。」是為厲公。厲公卒,子釐公舉立。釐公十七年,周
厲王出奔彘。
厲王四十八年,宋公舉薨,子覸立。
按《史記宋微子世家》:「釐公卒,子惠公覸立。」惠公四年,
周宣王即位。
宣王二十七年,宋公覸薨,子哀公立。
按《史記宋微子世家》:「惠公三十年卒,子哀公立。」宣王二十八年,宋公薨,子戴公立。
按:《史記宋微子世家》:「哀公元年卒,子戴公立。」平王五年,宋公薨,子司空立。
按《史記微子世家》:「戴公二十九年,周幽王為犬戎所殺,秦始列為諸侯。」「三十四年,戴公卒,子武公司空立。平王二十三年,宋公司空薨,子力立。」按《史記宋微子世家》:武公十八年卒,子宣公力立。
平王四十一年,宋公力薨,弟和立
按《史記宋微子世家》,宣公有太子與夷,十九年,宣公
病,讓其弟和曰:「父死子繼,兄死弟及,天下通義也。我其立和。」和亦三讓而受之。宣公卒,弟和立。
平王四十九年「秋九月,魯及宋盟于宿。」按《春秋》隱公元年。按《左傳》,惠公之季年,敗宋師于
黃,公立而求成焉。元年「秋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始通
也。
平王五十一年「秋八月庚辰,宋公和卒,立宣公之子與夷。」「冬十二月癸未,葬宋穆公。」按《春秋》隱公三年。按《左傳》:三年秋,宋穆公疾,召大
司馬孔父而屬殤公焉。曰:「『先君舍與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領以沒,先君若問與夷,其將何辭以對?請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雖死亦無悔焉』。對曰:『群臣願奉馮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為賢,使主社稷,若棄德不讓,是廢先君之舉也。豈曰能賢?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務乎?吾子其無廢先君之功。」使公子馮出居于鄭。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殤
公即位。按《公羊傳》,「葬者曷為或日或不日?不及時而日,渴葬也。不及時而不日,慢葬也。過時而日,隱之也。過時而不日,謂之不能葬也。當時而不日,正也;當時而日,危不得葬也。」此當時,何危爾?宣公謂繆公曰:
「以吾愛與夷,則不若愛女;以為社稷宗廟主,則與夷不若女盍終為君矣。」宣公死,繆公立。繆公逐其二子。
莊公馮與、左師勃曰:「爾為吾子,生毋相見,死毋相哭。」與夷復曰:「先君之所為不與臣國而納國乎君者,以君可以為社稷宗廟主也。今君逐君之二子,而將致國乎與夷,此非先君之意」也。且使子而可逐,則先君
其逐臣矣。繆公曰:「先君之不爾,逐可知矣。吾立乎此,攝也,終致國乎與夷。」莊公馮殺與夷,故君子大居正。
宋之禍,宣公為之也。
桓王元年「夏,宋公、魯侯遇於清。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秋,宋公、陳侯、魯公子翬、蔡人、衛人伐鄭。」按《春秋》隱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公與宋公為會,
將尋宿之盟。未及期,衛人來告亂。夏,公及宋公遇於
清。宋殤公之即位也,公子馮出奔鄭,鄭人欲納之。及
衛州吁立,將修先君之怨於鄭,而求寵於諸侯,以和
其民,使告于宋曰:「君若伐鄭,以除君害。君為主,敝邑以賦與陳、蔡從,則衛國之願也。」宋人許之。于是陳蔡
方睦于衛,故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圍其東門,五
日而還。秋,諸侯復伐鄭。宋公使來乞師,公辭之。羽父
請以師會之,公弗許,固請而行。
桓王二年「秋九月,邾人、鄭人伐宋。冬十二月,宋人伐鄭,圍長葛。」按《春秋》隱公五年。按《左傳》五年:秋九月,宋人取邾
田。邾人告于鄭曰:「請君釋憾于宋,敝邑為道。」鄭人以
王師會之,伐宋,入其郛,以報東門之役。宋人使來告
命。公聞其入郛也,將救之,問于使者曰:「『師何及』?對曰:『未及國』。公怒,乃止,辭使者曰:『君命寡人同恤社稷之難,今問諸使者,曰『師未及國』,非寡人之所敢知也』。」冬
十二月。宋人伐鄭。圍長葛。以報入郛之役也。
桓公三年冬,宋人取長葛。魯侯為周請糴于宋
按《春秋隱公六年》。按《左傳》,六年「秋,宋人取長葛。冬,京師來告饑。公為之請糴于宋、衛、齊、鄭。」桓王四年「秋七月宋及鄭平庚申盟于宿。」魯侯為宋
伐邾。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隱公七年》「秋,宋及鄭平。七月庚申,盟于宿。公伐邾」,為宋討也。
〈注〉
公距宋,更與鄭平,欲以鄭為援。今鄭復與宋盟,故懼而伐邾,欲以求宋,故曰「為宋討。」桓王五年春,宋公、衛侯遇于垂。秋七月庚午,宋公、齊
侯、衛侯盟于瓦屋。
按《春秋》隱公八年,按《左傳》,八年春,齊侯將平宋、衛,
有會期。宋公以幣請于衛,請先相見,衛侯許之,故遇
于犬丘。齊人卒平宋、衛于鄭。秋,會于溫,盟于瓦屋,以
釋東門之役。冬,齊侯使來告成三國,公使眾仲對曰:
「君釋三國之圖以鳩其民,君之惠也。寡君聞命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桓王六年,宋公不王,鄭以王命討之。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隱公九年,「宋公不王。鄭伯為王左卿士,以王命討之,伐宋。宋以入郛之役怨公,不告命,公怒,絕宋使。秋,鄭人以王命來告,伐宋。」冬,公會
齊侯于防,謀伐宋也。
桓王七年夏,齊人、魯人、鄭人伐宋。六月,魯侯敗宋師
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按《春秋》隱公十年。按《左傳》十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癸丑盟于鄧,為師期。」「夏五月,羽父先會齊侯、鄭伯伐宋。六月戊申,公會齊侯、鄭伯于老桃。壬戌公敗宋師于菅。庚午鄭師入郜。辛未歸于我。庚辰鄭師入防。辛巳歸于我。蔡人、衛人、郕人不會王命。」「秋七月庚寅,鄭師入郊。」猶在郊。宋人、衛人入鄭。蔡人
從之,伐戴。八月壬戌,鄭伯圍戴。癸亥,克之,取三師焉
宋、衛既入鄭,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敗。
九月戊寅,鄭伯入宋。
桓王八年冬十月,鄭伯伐宋,敗之。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隱公十一年「冬十月,鄭伯以虢師伐宋,壬戌,大敗宋師」,以報其入鄭也。
桓王十年春正月戊申,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
孔父。三月,齊侯、魯侯、陳侯、鄭伯會于稷,以成宋亂。
按《春秋》桓公二年,按《左傳》,元年,宋華父督見孔父
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艷。」二年春,宋督攻孔
氏,殺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懼,遂弒殤公,會于稷,以
成宋亂為賂,故立華氏也。宋殤公立十年,十一戰,民
不堪命。孔父嘉為司馬,督為太宰,故因民之不堪命,
先宣言曰:「司馬則然。」已殺孔父而弒殤公,召莊公于
鄭而立之,以親鄭,以郜大鼎賂公。齊、陳、鄭皆有賂,故
遂相宋公。按《公羊傳》: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
孔父。及者何?累也。弒君多矣,舍此無累者乎?曰「有。」仇
牧、荀息皆累也。舍仇牧、荀息無累者乎?曰:「有。」「有」則此
何以書?賢也。何賢乎孔父?孔父可謂義形于色矣。其
義形于色奈何?督將弒殤公,孔父生而存,則殤公不
可得而弒也,故于是先攻孔父之家。殤公知孔父死,
己必死,趨而救之,皆死焉。孔父正色而立于朝,則人
莫敢過而致難于其君者,孔父可謂義形于色矣。
桓王十九年春正月,齊人、衛人、鄭人、宋人盟于惡曹。
秋九月,宋人執鄭祭仲。宋公、陳侯、蔡叔、魯公子柔盟
于折。宋公、魯侯會于夫鍾。冬十二月,宋公、魯侯會于
闞。
按《春秋》桓公十一年。按《左傳》,鄭昭公之敗北戎也,
齊人將妻之。昭公辭。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內寵,子無大援,將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從。十年夏,鄭莊公卒。
初,祭封人仲足有寵于莊公,莊公使為卿。為公娶鄧
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鄭莊公,曰雍姞,
生厲公。雍氏宗有寵于宋莊公,故誘祭仲而執之,曰:
「不立突,將死。」亦執厲公而求賂焉。祭仲與宋人盟,以
厲公歸而立之。按《公羊傳》,祭仲者何?鄭相也。何以
不名?賢也。何賢乎祭仲?以為知權也。其為知權奈何?
古者鄭國處于留,先鄭伯有善于鄫公者,通乎夫人
以取其國而遷鄭焉。而野留莊公死,已葬,祭仲將往
省于留,塗出于宋,宋人執之,謂之曰:「為我出忽而立突。」祭仲不從其言,則君必死,國必亡;從其言,則君可
以生易死,國可以存易亡。少遼緩之,則突可故出,而
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則病,然後有鄭國。古人之有權
者,祭仲之權是也。權者何?權者反于經,然後有善者
也。權之所設,舍死亡無所設。行權有道,自貶損以行
權,不害人以行權,殺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為也。」桓王二十年「秋七月丁亥,宋公、魯侯、燕人盟于穀丘。八月,宋公、魯侯會于虛。」「冬十一月,宋公、魯侯會于龜。」十二月,魯師、鄭師伐宋。「丁未,戰于宋。」按《春秋》桓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夏,公欲平宋
鄭。秋,公及宋公盟于句瀆之丘。宋成未可知也,故又
會于虛。冬會于龜。宋公辭平,故與鄭伯盟于武父。遂
帥師而伐宋,戰焉,宋無信也。
桓王二十一年「春二月己巳,魯侯、紀侯、鄭伯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按《春秋》桓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春,「宋多賫賂于鄭,鄭不堪命,故以紀、魯及齊與宋、衛、燕戰。不書所戰後也。」桓王二十二年「冬十二月,宋人、齊人、蔡人、衛人、陳人伐鄭。」按《春秋》桓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冬,宋人以諸
侯伐鄭,報宋之戰也。「焚渠門,入及大逵,伐東郊,取牛首。以大宮之椽歸,為盧門之椽。」桓王二十三年「冬十一月,宋公、魯侯、衛侯、陳侯會于袲,伐鄭。」按《春秋》桓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冬,「會于袲,謀伐鄭,將納厲公也。弗克而還。」莊王元年春正月,宋公、魯侯、蔡侯、衛侯會于曹。夏四
月,宋公、魯侯、衛侯、陳侯、蔡侯伐鄭。
按《春秋》桓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春正月,會于曹,謀伐鄭也。夏,伐鄭。」莊王二年「秋魯人宋人、衛人伐邾。」按《春秋》桓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秋,伐邾,宋志也。」莊王五年「冬十有二月乙酉,宋公馮薨,子捷立。」按《春秋》莊公二年
莊王六年「夏四月,葬宋莊公。」按:《春秋》莊公三年。
莊王八年「冬,魯侯、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按《春秋》莊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冬,伐衛,納惠公也。
莊王十三年,春二月,魯侯侵宋。三月,宋人遷宿。夏六
月,齊師、宋師次于郎。魯侯敗宋師于乘丘
按《春秋》莊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夏六月,齊師、宋師
次于郎。公子偃曰:「宋師不整,可敗也。宋敗,齊必還,請擊之。」公弗許,自雩門竊出,蒙皋比而先犯之。公從之,
大敗宋師于乘丘,齊師乃還。
莊王十四年夏五月戊寅,魯侯敗宋師于鄑。秋,宋大
水,魯使人往弔。
按《春秋》莊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夏,宋為乘丘
之役故,侵我,公禦之。「宋師未陳而薄之,敗諸鄑。」凡師,
敵未陳曰敗某師,皆陳曰戰,大崩曰敗績,得儁曰克,
覆而敗之曰取某師,京師敗曰「王師敗績于某。」秋,宋
大水,公使弔焉,曰:「『天作淫雨,害于粢盛,若之何不弔』?對曰:『孤實不敬,天降之災,又以為君憂,拜命之辱』。」臧
文仲曰:「宋其興乎!禹湯罪己,其興也悖焉;桀、紂罪人,其亡也忽焉。且列國有凶稱孤,禮也;言懼而名禮,其庶乎!」既而聞之曰:「公子御說之辭也。」臧孫達曰:「是宜為君有恤民之心。」乘丘之役,公以金僕姑射、南宮長
萬公右歂孫生搏之。宋人請之,宋公靳之,曰:「始吾敬子,今子,魯囚也,吾弗敬子矣。」病之。
莊王十五年「秋八月甲午,宋萬弒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冬十月,宋萬出奔陳。」按《春秋》莊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秋,「宋萬弒閔公于蒙澤,遇仇牧于門,批而殺之。遇太宰督于東宮之西,又殺之,立子游。群公子奔蕭,公子御說奔亳。南宮牛猛獲帥師圍亳。冬十月,蕭叔大心及戴、武、宣、穆、莊之族以曹師伐之,殺南宮牛于師,殺子游于宋,立桓公。猛獲奔衛。南宮萬奔陳,以乘車輦其母,一日而至。」宋人請猛獲于衛,衛人欲勿與。石祁子曰:「不可。天下之惡一也,惡于宋而保于我,保之何補?得一夫而失一國,與惡而棄好,非謀也。」衛人歸之,亦請南宮萬
于陳,以賂陳人。使婦人飲之酒,而以犀革裹之。比及
宋,手足皆見,宋人皆醢之。按《公羊傳》:「及者何?累也。」弒君多矣,舍此無累者乎?孔父、荀息皆累也。舍孔父、
荀息無累者乎?曰:「有。」有則此何以書?賢也。何賢乎仇
牧?仇牧可謂不畏彊禦矣。其不畏彊禦奈何?萬嘗與
莊公戰,獲乎莊公。莊公歸,散舍諸宮中,數月然後歸
之。歸反為大夫于宋,與閔公博,婦人皆在側。萬曰:甚
矣,魯侯之淑,魯侯之美也!天下諸侯宜為君者,唯魯
侯爾。閔公矜此婦人,妬其言,顧曰:「此虜也,爾虜焉,故魯侯之美惡乎?」至萬怒,搏閔公,絕其脰。仇牧聞君弒,
趨而至,遇之于門,手劍而叱之。萬臂摋仇牧,碎其首
齒,著乎門闔。仇牧可謂不畏彊禦矣。
僖王元年春,齊侯、宋人、陳人、蔡人、邾人會于北杏。
按《春秋莊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春,「會于北杏,以平宋亂。」冬,宋人背北杏之會。
僖王二年春,「齊人、陳人、曹人伐宋。夏,單伯會伐宋。冬,單伯會齊侯、宋公、衛侯、鄭伯于鄄。」按《春秋》莊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春,「諸侯伐宋。齊請師于周。夏,單伯會之,取成于宋而還。冬,會于鄄,宋服故也。」僖王三年「春,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會于鄄。秋,宋人、齊人、邾人伐郳。鄭人侵宋。」按《春秋》莊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復會焉,齊始霸也。秋,諸侯為宋伐郳,鄭人間之而侵宋。」僖王四年夏,宋人、齊人、衛人伐鄭。冬十二月,齊侯、宋
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按《春秋》莊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夏,諸侯伐鄭,
宋故也。冬同盟于幽,鄭成也。
惠王二年秋,「魯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遂及齊侯、宋公盟。冬,齊人、宋人、陳人伐魯西鄙。」按:《春秋》莊公十九年。
惠王九年「秋魯侯、宋人、齊人伐徐。」按:《春秋》莊公二十六年。
惠王十年「夏六月,魯侯、齊侯、宋公、陳侯、鄭伯同盟于幽。」按《春秋莊公二十七年》。按《左傳》二十七年夏,「同盟于幽,陳、鄭服也。」惠王十一年「秋荊伐鄭魯侯齊人宋人救鄭。」按:《春秋》莊公二十八年。
惠王十五年「夏,宋公、齊侯遇于梁丘。」按《春秋莊公三十二年》。按《左傳》三十二年春,「齊侯為楚伐鄭之故,請會于諸侯。宋公請先見于齊侯。夏,遇于梁丘。」惠王十八年春正月,齊師、宋師、曹伯次于聶北,救邢。
夏六月,齊師、宋師、曹師城邢。秋八月,「齊侯、宋公、魯侯、鄭伯、曹伯、邾人會于檉。」按《春秋》僖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諸侯救邢,邢人潰,出奔師。師遂逐狄人,具邢器用而遷之,師無私焉。夏,邢遷于夷儀,諸侯城之,救患也。」惠王十九年秋九月,「齊侯、宋公、江人、黃人盟于貫。」按《春秋僖公二年》,按《左傳》,二年秋,「盟于貫,服江、黃也惠王二十年秋,齊侯、宋公、江人、黃人會于陽穀。按《春秋僖公三年》,按《左傳》,三年秋,「會于陽穀,謀伐楚也。」惠王二十一年「春正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遂伐楚,次于陘。冬十二月,魯公孫茲帥師會齊人、宋人、衛人、鄭人、許人、曹人侵陳。」按《春秋僖公四年》。
惠王二十二年「夏,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止。秋八月,諸侯盟于首止。鄭伯逃歸不盟。」按《春秋》僖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夏,「會于首止,會王太子鄭,謀寧周也。」惠王二十三年「夏,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曹伯伐鄭,圍新城。」秋楚子圍許,諸侯遂救許。
按《春秋》僖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夏,諸侯伐鄭。以其
逃首止之盟故也。秋,楚子圍許以救鄭。諸侯救許乃
還。
惠王二十四年「秋七月,齊侯、宋公、魯侯、陳世子款、鄭世子華盟于甯母。」按《春秋》僖公七年。按《左傳》,七年「秋,盟于甯母」,謀鄭
故也。
惠王二十五年「春正月,王人齊侯、宋公、魯侯、衛侯、許男、曹伯、陳世子款盟于洮。鄭伯乞盟。」按《春秋》僖公八年。按《左傳》,「八年春,盟于洮,謀王室也。鄭伯乞盟,請服也。」襄王元年春三月,宋公御說薨,子茲父立。夏,宰周公、
齊侯、宋子、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葵丘。
按《春秋》僖公九年,按《左傳》:「初宋公疾,太子茲父固請曰:『目夷長且仁,君其立之』。公命子魚,子魚辭曰:『能以國讓,仁孰大焉?臣不及也』。且又不順。」遂走而退。九
年春,宋桓公卒。未葬而襄公會諸侯,故曰子。凡在喪,
王曰小童,公侯曰「子。」宋襄公即位,以公子目夷為仁,
使為左師以聽政,於是宋治,故魚氏世為左師。
襄王五年夏,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
伯會于鹹。
按《春秋僖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夏,會于鹹,淮夷病杞故,且謀王室也。」襄王七年春三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諸侯之大夫救徐。冬,宋
人伐曹。楚人敗徐于婁林。
按《春秋》僖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楚人伐徐,
徐即諸夏故也。「三月,盟于牡丘,尋葵丘之盟,且救徐也。孟穆伯帥師及諸侯之師救徐,諸侯次于匡以待之。」冬,宋人伐曹,討舊怨也。
襄王八年春正月戊申,隕石于宋,《五六鷁》退飛,過宋
都。「冬十二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邢侯、曹伯會于淮。」按《春秋》僖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春,隕石于宋
五,隕星也。六鷁退飛過宋都,風也。周內史叔興聘于
宋,宋襄公問焉,曰:「『是何祥也?吉凶焉在』?對曰:『今茲魯多大喪,明年齊有亂,君將得諸侯而不終。退而告人曰:『君失問。是陰陽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冬十二月,會于淮,謀鄫且東略也。城
鄫,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齊有亂。」不果城而還。
襄王九年冬十二月,齊公子昭奔宋。
按《春秋》僖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冬十月乙亥,齊桓公卒。易牙入與寺人貂,因內寵以殺群吏,而立公子無虧。孝公奔宋,十二月乙亥赴,辛巳夜殯。」襄王十年「春正月,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齊。夏五月戊寅,宋師及齊師戰于甗,齊師敗績。」按《春秋》僖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春,宋襄公以
諸侯伐齊。三月,齊人殺無虧。「齊人將立孝公,不勝,四公子之徒,遂與宋人戰。夏五月,宋敗齊師于甗,立孝公而還。」襄王十一年春三月,「宋人執滕子嬰齊。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鄫子會盟于邾。己酉,邾人執鄫子用之。」秋,宋人圍曹。
按《春秋》僖公十九年。按《左傳》十九年:春,宋人執滕
宣公。夏,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屬
東夷。司馬子魚曰:「古者六畜不相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況敢用人乎?祭祀以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誰饗之?齊桓公存三亡國,以屬諸侯,義士猶曰薄德。今一會而虐二國之君,又用諸淫昏之鬼,將以求霸」,不亦難乎?得死為幸。秋,宋人圍曹,討不服也。子魚
言于宋公曰:「文王聞崇德亂而伐之,軍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復伐之,因壘而降。《詩》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今君德無乃猶有所闕,而以伐人,若之何?盍姑內省德乎?無闕而後動。」襄王十三年春,宋人、齊人、楚人盟于鹿上。秋,宋公、楚
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盂,執宋公以伐宋。
冬十二月魯侯會諸侯盟于薄,釋宋公
按《春秋》僖公二十一年。按《左傳》二十年秋宋襄公
欲合諸侯,臧文仲聞之曰:「以欲從人則可,以人從欲鮮濟。」二十一年春宋人為鹿上之盟,以求諸侯于楚,
楚人許之。公子目夷曰:「小國爭盟,禍也。宋其亡乎?幸而後敗。」秋,諸侯會宋公于盂。子魚曰:「禍其在此乎?君欲已甚,其何以堪之?」于是楚執宋公以伐宋。冬,會于
薄以釋之。子魚曰:「禍猶未也,未足以懲君。」按《公羊
傳》,冬,楚人使宜申來獻捷。此楚子也,其稱人何?貶。曷
為貶?為執宋公?貶曷為為執宋公?貶宋公與楚子期
以乘車之會。公子目夷諫曰:「楚彊而無義,請君以兵車之會往。」宋公曰:「不可。吾與之約以乘車之會,自我為之,自我墮之。曰『不可』。」終以乘車之會往。楚人果伏
兵車,執宋公以伐宋。宋公謂公子目夷曰:「子歸守國矣。國,子之國也。吾不從子之言,以至此乎?」公子目夷
復曰:「君雖不言國,國固臣之國也。」于是歸,設守械而
守國。楚人謂宋人曰:「子不與我國,吾將殺子君矣。」宋
人應之曰:「吾賴社稷之神靈,吾國已有君矣。」楚人知
雖殺宋公,猶不得宋國,于是釋宋公。宋公釋乎執走
之。衛公子目夷復曰:「國為君守之,君曷為不入?然後逆襄公?歸惡乎捷?捷乎宋。」曷為不言捷乎宋?為襄公
諱也。此《圍》辭也。曷為不言其圍?為公子目夷諱也。十
有二月癸丑,公會諸侯盟于薄,釋宋公執。未有言釋
之者,此其言釋之何?公與為爾也。公與為爾奈何?公
與議爾也。
襄王十四年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冬十一月,
「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師敗績。」按《春秋》僖公二十二年。按《左傳》二十二年:夏,宋公
伐鄭。子魚曰:「所謂禍在此矣。」秋,楚人伐宋以救鄭。宋
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弗聽。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于
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司馬曰:「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
焉。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人雖亡國之餘,不鼓不成列。」子
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贊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雖及胡耇,獲則取之,何有于二毛?明恥教」戰,求殺敵也。
傷未及死,如何勿重?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
則如服焉。三軍以利用也,金鼓以聲氣也。利而用之,
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按《公羊傳》,偏戰者
日爾。此其言朔何?《春秋》辭繁而不殺者,正也。何正爾?
宋公與楚人期戰于泓之陽,楚人濟泓而來,有司復
曰:「『請迨其未畢濟而擊之』。宋公曰:『不可。吾聞之也,君子不厄人。吾雖喪國之餘,寡人不忍行也』。」「既濟未畢陳,有司復曰:『請迨其未畢陳而擊之』。宋公曰:『不可。吾聞之也,君子不鼓不成列』。」已陳,然後襄公鼓之,宋師
大敗。故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臨大事而不忘大禮,
有君而無臣,以為雖文王之戰亦不過此也。按《穀
梁傳》「日事遇朔曰朔。」《春秋》三十有四戰,未有以尊敗
乎卑,以師敗乎人者也。以尊敗乎卑,以師敗乎人,則
驕其敵。襄公以師敗乎人,而不驕其敵,何也?責之也。
泓之戰,以為復雩之恥也。雩之恥,宋襄公有以自取
之。伐齊之喪,執滕子,圍曹,為雩之會,不顧其力之不
足,而致楚成王,成王怒而執之。故曰:「禮人而不答,則反其敬;愛人而不親,則反其仁;治人而不治,則反其知;過而不改,文之,是謂之過。」襄公之謂也。古者被甲
嬰胄,非以興國也,則以征無道也。豈曰以報其恥哉?
宋公與楚人戰于泓水之上,司馬子反曰:「楚眾我少,鼓險而擊之,勝無幸焉。」襄公曰:「君子不推人危,不攻人厄,須其出。」既出,旌亂于上,陳亂于下。子反曰:「楚眾我少,擊之,勝無幸焉。」襄公曰:「不鼓不成列。須其成列而後擊之,則眾敗而身傷焉,七月而死。倍則攻,敵則戰,少則守。人之所以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為人?言之所以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為言?信之所以為信者,道也。信而不道,何以為道?道之貴者時,其行勢也。」襄王十五年春,齊侯伐宋,圍緡。夏五月庚寅,「宋公茲父薨,子王臣立。」按《春秋》僖公二十三年。按《左傳》,二十三年春,齊侯
伐宋,圍緡,以討其不與盟于齊也。夏五月,宋襄公卒,
傷于泓故也。
襄王十六年秋宋及楚平。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僖公二十四年秋,宋及楚平。
宋成公如楚,還入於鄭。鄭伯將享之,問禮於皇武子。
對曰:「宋先代之後也,于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喪拜焉,豐厚可也。」鄭伯從之,享宋公有加禮焉。
襄王十七年夏,宋蕩伯姬逆婦于魯,宋殺其大夫。
按《春秋》僖公二十五年。按《公羊傳》,二十五年夏,「宋蕩伯姬來逆婦。」宋蕩伯姬者何?蕩氏之母也。其言來
逆婦何?兄弟辭也。其稱婦何?有姑之辭也。宋殺其大
夫,何以不名?宋三世無大夫,三世內娶也。
〈注〉
三世,謂慈父,王臣處臼也。內娶,大夫女也。言無大夫者,禮不臣妻之父母。國內皆臣,無娶道,故絕去大夫名,正其義也。外小惡正之者,宋以內娶,故公族以弱,妃黨益彊,威權下流,政分三門,卒生篡弒,親親出奔,疾其末,故正其本。
襄王十八年冬楚人伐宋,圍緡。
按《春秋》僖公二十六年。按《左傳》二十六年:「宋以其善于晉侯也,叛楚。」即晉。冬,「楚令尹子玉、司馬子西帥師伐宋,圍緡。」〈注〉
重耳之出也,宋襄公贈馬二十乘。
襄王十九年「冬,楚人、陳侯、蔡侯、鄭伯、許男圍宋。十二月甲戌魯侯會諸侯盟于宋。」按《春秋僖公二十七年》。按《左傳》二十七年冬,「楚子及諸侯圍宋,宋公孫固如晉告急。」襄王二十年夏四月己巳,晉「侯、齊師、宋師、秦師及楚人戰于城濮,楚師敗績。五月癸丑,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蔡侯、鄭伯、衛子、莒子盟于踐土。冬,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蔡侯、鄭伯、陳子、莒子、邾人、秦人會于溫。」按《春秋》僖公二十八年。按《左傳》:二十八年:春三月,
宋人使門尹般如晉師告急。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則絕,告楚不許。我欲戰矣,齊、秦未可,若之何?」先軫曰:「使宋舍我而賂齊、秦,藉之告楚。我執曹君而分曹、衛之田以賜宋人。楚愛曹、衛,必不許也。喜、賂怒頑,能無戰乎?」公說,執曹伯,分曹、衛之田以畀宋人。楚子入居于
申,使申叔去穀,使子玉去宋,曰:「『無從晉師』。晉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晉國。險阻艱難,備嘗之矣;民之情傷,盡知之矣。天假之年而除其害,天之所置,其可廢乎?《軍志》曰:『允當則歸』。又曰:『知難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敵』。此三志者,晉之謂矣。」子玉使伯。
請戰,曰:「非敢,必有功也,願以間執讒慝之口。」王怒,少與之師戰于城
濮,楚師敗績。
襄王二十一年「夏六月,王子虎、魯侯、晉人、宋人、齊人、陳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按《春秋》僖公二十九年。按《左傳》二十九年,「夏,公會王子虎、晉狐偃、宋公孫固、齊國歸父、陳轅濤塗、秦小子憖,盟于翟泉,尋踐土之盟,且謀伐鄭也。」襄王二十七年「夏六月,宋公、陳侯、鄭伯、晉士縠、魯公孫敖盟于垂隴。冬,晉人、宋人、陳人、鄭人伐秦。」按《春秋》文公二年。按《左傳》,二年,「夏六月,穆伯會諸侯及晉司空士縠盟于垂隴,晉討衛故也。冬,晉先且居、宋公子成、陳轅選、鄭公子歸生伐秦,取汪及彭衙而還,以報彭衙之役。」襄王二十八年「春正月,魯叔孫得臣、晉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伐沈,沈潰,雨螽于宋。」按《春秋》文公三年。按《左傳》,三年春,莊叔會諸侯之
師伐沈,以其服於楚也。沈潰,凡民逃其上曰潰,在上
曰逃。秋,雨螽于宋,隊而死也。 按《公羊傳》,「雨螽者何?死而墜也。何以書?記異也。外異不書,此何以書?為王者之後,記異也。」襄王三十二年。「夏四月,宋公王臣薨,子杵臼立。宋人殺其大夫。秋八月,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晉趙盾盟于扈。」按《春秋》文公七年。按《左傳》,七年,夏四月,宋成公卒。
於是公子成為右師,公孫友為左師,樂豫為司馬,鱗
矔為司徒,公子蕩為司城,華御事為司寇。昭公將去
群公子,樂豫曰:「不可。公族,公室之枝葉也。若去之則本根無所庇廕矣。葛藟猶能庇其本根,故君子以為比,況國君乎?此諺所謂庇焉而縱尋斧焉者也,必不可。君其圖之。親之以德,皆股肱也。誰敢攜貳?若之何去之?」不聽。穆、襄之族率國人以攻公,殺公孫固、公孫
鄭于公宮,六卿和公室。樂豫舍司馬以讓公子卬。昭
公即位而葬。《書》曰:「宋人殺其大夫。」不稱名,眾也。且言
非其罪也。秋八月,齊侯、宋公、衛侯、陳侯、鄭伯、許男、曹
伯會晉趙盾盟于扈。晉侯立故也。
襄王三十三年冬,宋殺其大夫司馬,宋司城奔于魯。
按《春秋》文公八年。按《左傳》,八年冬,「宋襄夫人,襄王之姊也,昭公不禮焉。夫人因戴氏之族以殺襄公之孫孔叔、公孫鍾離及大司馬公子卬,皆昭公之黨也。司馬握節以死,故書以官。司城、蕩意諸來奔,效節于府人,而出公以其官逆之,皆復之,亦書以官,皆貴之也。」頃王元年「春楚人伐鄭晉趙盾宋華耦魯公子遂衛孔達許人救鄭。」按《春秋》文公九年。按《左傳》,九年春,范山言于楚子
曰:「晉君少,不在諸侯,北方可圖也。」楚子師于狼淵以
伐鄭,囚公子堅、公子尨及樂耳。鄭及楚平。公子遂會
晉趙盾、宋華耦、衛孔達、許大夫救鄭,不及楚師。
頃王二年冬,狄侵宋。宋公逆楚子田于孟諸。
按《春秋文公十年》,田孟諸不書。按《左傳》,十年「秋,陳侯、鄭伯會楚子于息。冬,遂及蔡侯次于厥貉,將以伐宋。宋華御事曰:『楚欲弱我也,先為之弱乎?何必使誘我?我實不能,民何罪』?乃逆楚子勞,且聽命。遂道。以田孟諸宋公為右盂,鄭伯為左盂,期思公、復遂為右司馬,子朱及文之無畏為左司馬,命夙駕載燧。宋公違命」,無畏,抶其僕以徇。或謂子舟曰:「國君不可戮也。」子
舟曰:「當官而行,何彊之有?《詩》曰:『剛亦不吐,柔亦不茹,毋縱詭隨,以謹罔極』。是亦非辟彊也,敢愛死以亂官乎?」頃王三年「秋魯公子遂如宋。」按《春秋》文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秋襄仲聘于
宋,且言司城蕩意諸而復之,因賀楚師之不害也。
頃王六年,夏六月,魯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
伯、晉趙盾同盟于新城。秋九月,宋子哀奔于魯。
按《春秋》文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夏六月,同盟
于新城,從于楚者服且謀邾也。秋,有星孛入于北斗。
周內史叔服曰:「不出七年,宋、齊、晉之君皆將死亂。」九
月,宋高哀為蕭封人,以為卿,不義宋公而出,遂來奔。
匡王元年春三月,宋司馬華孫盟于魯。冬十一月,諸
侯盟于扈。
按《春秋》文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三月,「宋華耦來盟,其官皆從之。公與之宴。辭曰:『君之先臣督得罪于宋殤公,名在諸侯之策。臣承其祀,其敢辱君?請承命於亞旅』。」魯人以為敏。冬十一月,晉侯、宋公、衛侯、蔡
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扈,尋新城之盟,且謀伐齊也。
齊人賂晉侯,故不克而還。於是有齊難,是以公不會。
匡王二年冬十一月,宋人弒其君杵臼,弟鮑立。
按《春秋》文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宋公子鮑禮于國人。宋饑,竭其粟而貸之。年自七十以上,無不饋詒也。時加羞珍異,無日不數于六卿之門。國之材人,無不事也。親自桓以下,無不恤也。公子鮑美而艷,襄夫人欲通之而不可,夫人助之施。昭公無道,國」人奉
公子鮑以因夫人。於是華元為右師,公孫友為左師,
華耦為司馬,鱗矔為司徒,蕩意諸為司城,公子朝為
司寇。初,司城蕩卒,公孫壽辭司城,請使意諸為之。既
而告人曰:「君無道,吾官近,懼及焉。棄官,則族無所庇。子,身之貳也,姑紓死焉。雖亡子,猶不亡族。」既,夫人將
使公田孟諸而殺之,公知之,盡以寶行。蕩意諸曰:「盍適諸侯?」公曰:「不能。其大夫至于君祖母以及國人,諸侯誰納我?且既為人君,而又為人臣,不如死。」盡以其
寶賜左右以使行。夫人使謂司城去。公對曰:「臣之而逃其難,若後君何?」冬十一月甲寅,宋昭公將田孟諸
未至,夫人王姬使帥甸攻而殺之。蕩意諸死之。文公
即位,使母弟須為司城。華耦卒,而使蕩虺為司馬。
《匡王》三年春,晉荀林父、衛孔達、陳公孫寧、鄭石、楚伐
宋。夏四月,復合諸侯于扈。
按《春秋,文公十七年》,復合不書。按《左傳》,十七年「春,晉荀林父、衛孔達、陳公孫寧、鄭石、楚伐宋。討曰,何故弒君?猶立文公而還。」夏四月,晉侯蒐于黃父,遂復合
諸侯于扈,平宋也。
匡王四年「冬十二月,宋公殺其母弟須及昭公子,出武、穆之族。」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文公十八年冬,「宋武氏之族道昭公子將奉司城須以作亂。十二月,宋公殺母弟須及昭公子,使戴、莊、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馬子伯之館,遂出武、穆之族。使公孫師為司城,公子朝卒,使樂呂為司寇,以靖國人。」匡王五年「秋,楚子、鄭人侵陳,遂侵宋。晉趙盾帥師救陳。宋公、陳侯、衛侯、曹伯會晉師于棐林,伐鄭。冬,晉人、宋人伐鄭。」按《春秋》宣公元年。按《左傳》元年,宋人之弒昭公也,
晉荀林父以諸侯之師伐宋,宋及晉平。宋文公受盟
于晉,又會諸侯于扈,將為魯討齊,皆取賂而還。鄭穆
公曰:「晉不足與也。」遂受盟于楚。陳共公之卒,楚人不
禮焉。陳靈公受盟于晉。秋,楚子侵陳,遂侵宋。晉趙盾
帥師救陳,宋會于棐林,以伐鄭也。楚蒍賈救鄭,遇于
北林,囚晉解揚,晉人乃還。
匡王六年春二月壬子,「宋華元帥師,及鄭公子歸生帥師,戰于大棘,宋師敗績,獲宋華元。」夏,晉人、宋人、衛
人、陳人侵鄭。
按《春秋》宣公二年。按《左傳》:二年春,鄭公子歸生受
命于楚,伐宋。宋華元、樂呂御之。「二月壬子,戰于大棘,宋師敗績,囚華元,獲樂呂及甲車四百六十乘,俘二百五十人,馘百人,狂狡輅鄭人。鄭人入于井,倒戟而出之,獲狂狡。君子曰:『失禮違命,宜其為禽也。戎昭果毅以聽之之謂禮。殺敵為果,致果為毅,易之戮也』。」將
戰,華元殺羊食士,其御羊斟不與。及戰,曰:「疇昔之羊,子為政;今日之事,我為政。」與入鄭師,故敗。君子謂:「羊斟非人也,以其私憾,敗國殄民,於是刑孰大焉!《詩》所謂『人之無良者,其羊斟之謂乎』!」殘民以逞。宋人以兵
車百乘,文馬百駟,以贖華元于鄭。半入,華元逃歸,立
于門外,告而入見。叔牂曰:「子之馬,然也?」對曰:「非馬也其人也。」既合而來奔宋城,華元為植巡功。城者謳曰:
「睅其目,皤其腹,棄甲而復。于思于思,棄甲復來。」使其
驂乘謂之曰:「牛則有皮,犀兕尚多,棄甲則那?」役人曰:
「從其有皮丹漆若何?」華元曰:「去之。夫其口眾我寡。」定王元年秋,宋師圍曹。
按《春秋》宣公三年。按《左傳》,三年,宋文公即位,殺母
弟須及昭公子武氏之謀也。「使戴、桓之族攻武氏於司馬子伯之館,盡逐武穆之族。武穆之族以曹師伐宋。」三年秋,宋師圍曹,報武氏之亂也。
定王五年「冬,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盟于黑壤。」按:《春秋》宣公七年。
定王七年「秋九月,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會于扈。冬十月,宋人圍滕。」按《春秋》宣公九年。按《左傳》,九年「秋,會于扈,討不睦也。」「冬,宋人圍滕,因其喪也。」定王八年「夏六月,宋師伐滕。晉人、宋人、衛人、曹人伐鄭。」按《春秋》宣公十年。按《左傳》十年,滕人恃晉而不事
宋,夏六月,宋師伐滕,鄭及楚平。諸侯之師伐鄭,取成
而還。
定王九年春楚人侵宋。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宣公十一年春,「楚左尹子重侵宋,王待諸郔。」定王十年「冬十二月戊寅,楚子滅蕭、宋華椒。蔡人救蕭。晉原縠、宋華椒、衛孔達、曹人同盟于清丘。宋師伐陳,衛人救陳。」按《春秋,宣公十二年》,「宋、蔡救蕭」不書。按《左傳》十二
年冬,「楚子伐蕭。宋華椒以蔡人救蕭。」〈蕭宋附庸國〉
晉原縠、
宋華椒、衛孔達、曹人同盟于清丘,曰:「恤病討貳。」宋為
盟,故伐陳。衛人救之。孔達曰:「先君有約言焉,若大國討我,則死之。」定王十一年夏楚子伐宋。
按《春秋》宣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夏,楚子伐宋,
以其救蕭也。君子曰:「清丘之盟,唯宋可以免焉。」定王十二年秋九月,楚子圍宋。
按《春秋》宣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夏,楚子使申
舟聘於齊,曰:「無假道於宋。」亦使公子馮聘於晉,不假
道於鄭。申舟以孟諸之役惡宋,曰:「『鄭昭宋聾,晉使不害我,則必死』。王曰:『殺女,我伐之』。」見犀而行。及宋,宋人
止之。華元曰:「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殺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殺之。楚子聞之,
投袂而起,屨及於《窒皇》,劍及於寢門之外,車及於《蒲
胥》之市。秋九月,楚子圍宋。
定王十三年「春,魯公孫歸父會楚子于宋。夏五月,宋及楚平。」按《春秋》宣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公孫歸父
會楚子于宋。未人使樂嬰齊告急于晉。晉侯欲救之,
伯宗曰:「『不可。古人有言曰:『雖鞭之長,不及馬腹』。天方授楚,未可與爭』。雖晉之彊,能違天乎?諺曰:『高下在心,川澤納汙,山藪藏疾,瑾瑜匿瑕。國君含垢,天之道也』。君其待之。」乃止。使解揚如宋,使無降楚。曰:「晉師悉起,將至矣。」鄭人囚而獻諸楚。楚子厚賂之,使反其言,不
許。三而許之。登諸樓車,使呼宋人而告之,遂致其君
命。楚子將殺之,使與之言曰:「爾既許不穀而反之,何故?非我無信,女則棄之,速即爾刑!」對曰:「臣聞之,君能制命為義,臣能承命為信。信載義而行之為利。謀不失利,以衛社稷,民之主也。義無二信,信無二命。君之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無霣,又可賂乎?臣之許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祿也。寡君有信臣下臣獲考,死又何求?」楚子舍之以歸。夏五月,楚師將去
宋。申犀稽首於王之馬前,曰:「毋畏知死,而不敢廢王命,王棄言焉。」王不能答。申叔時僕,曰:「築室反耕者,宋必聽命。」從之。宋人懼,使華元夜入楚師,登子反之床,
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雖然,城下之盟,有以國斃,不能從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聽。」子反懼,與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宋及楚
平。華元為質。盟曰:「我無爾詐,爾無我虞。」按《公羊傳》,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外平不書,此何以書?大其平
乎已也。何大乎其平乎已?莊王圍宋,軍有七日之糧
爾,盡此不勝,將去而歸爾。於是使司馬子反乘堙而
窺宋城,宋華元亦乘堙而出見之。司馬子反曰:「子之國何如?」華元曰:「憊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司馬子反曰:「嘻!甚矣憊!雖然,吾聞之也:圍者柑馬而秣之,使肥者應客,是何子之情也?」華元曰:「吾聞之,君子見人之厄則矜之,小人見人之厄則幸之。吾見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於子也。」司馬子反曰:「諾,勉之矣。吾軍亦有七日之糧,爾盡此不勝,將去而歸爾。」揖而去之,反於莊王,莊王曰:「何如?」司馬子反曰:「憊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莊王曰:「嘻,甚矣憊!雖然,吾今取此,然後而歸爾。」司馬子反曰:「不可,臣已告之矣,軍有七日之糧爾。」莊王怒曰:「吾使子往視之,則曷為告之?」司馬子反曰:「以區區之宋,猶有不欺人之臣,可以楚而無乎?是以告之也。」莊王曰:「諾。」舍而
止。「雖然,吾猶取此,然後歸爾。」司馬子反曰:「然則君請處於此,臣請歸爾。」莊王曰:「子去我而歸,吾孰與處於此?吾亦從子而」歸爾。引師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平乎
己也。此其大夫也,皆稱人何?貶。曷為貶?平者在下也。
定王十八年秋八月壬午,宋公鮑薨,子瑕立。冬十一
月,魯侯、蔡侯、許男、楚公子嬰齊、秦右大夫說、宋華元、
陳公孫寧、衛孫良夫、鄭公子去疾、齊人、曹人、邾人、薛
人、鄫人盟于蜀。
按《春秋》成公二年,蔡侯、許男不書。按《左傳》,二年,「秋八月,宋文公卒。始厚葬,用蜃炭,益車馬,始用殉,重器備,槨有四阿,棺有翰檜。君子謂華元、樂舉於是乎不臣。臣治煩去惑者也,是以伏死而爭。今二子者,君生則縱其惑,死又益其侈,是棄君於惡也,何臣之為?」宣
公使求好於楚。莊王卒,宣公薨,不克作好。公即位,受
盟於晉。會晉伐齊,衛人不行使於楚,而亦受盟於晉,
從於伐齊。故楚令尹子重為陽橋之役以救齊。將起
師,子重曰:「君弱群臣,不如先大夫師眾而後可。《詩》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夫文王猶用眾,況吾儕乎?且先君莊王屬之曰:『無德以及遠方』,莫如惠恤其民,而善其用之。乃大戶已責,逮鰥救乏,赦罪,悉」師,王卒盡行。
彭名御戎。蔡景公為左,許靈公為右。二君弱,皆強,冠
之。冬,楚師侵衛,遂侵我師于蜀。使臧孫往辭曰:「楚遠而久,固將退矣。無功而受名,臣不敢。」楚侵,及陽橋,孟
孫請往,賂之以執斲、執鍼、織紝,皆百人,公衡為質,以
請盟。楚人許平。十一月,公及楚公子嬰齊、蔡侯、許男、
秦右大夫說、宋華元、陳公孫寧、衛孫良夫、鄭公子去
疾及齊國之大夫盟于蜀。
定王十九年「春正月,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伐鄭。二月,葬宋文公。」按:《春秋》成公三年。
定王二十年春,宋公使華元來聘。
按《春秋成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宋華元來聘,通嗣君也。」定王二十一年「春正月,魯仲孫蔑如宋。」秋八月,「宋公殺圍龜。冬十二月,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邾子、杞伯同盟于蟲牢。」按《春秋》,成公五年,殺圍龜事不書。按《左傳》,五年春,
孟獻子如宋,報華元也。秋八月,宋公子圍龜為質於
楚而歸,華元享之,請鼓譟以出。鼓譟以復入,曰「習攻華氏。」宋公殺之。冬,同盟于蟲牢。鄭服也。諸侯謀復會
宋公,使向為人,辭以子靈之難。
簡王元年春二月,「衛孫良夫帥師侵宋。秋,魯仲孫蔑、叔孫僑如帥師侵宋。」按《春秋》成公六年。按《左傳》,六年,「春三月,晉伯宗、夏陽說、衛孫良夫、甯相、鄭人、伊、雒之戎、陸渾蠻氏侵宋,以其辭會也。夏,子叔聲伯如晉命伐宋。秋,孟獻子、叔孫宣伯侵宋。晉命也。」簡王二年「秋,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杞伯救鄭。八月,同盟于馬陵。」按《春秋》成公七年。按《左傳》:七年秋,「楚子重伐鄭,師于氾。諸侯救鄭,鄭共仲、侯羽軍楚師,囚鄖公鍾儀,獻諸晉。八月,同盟于馬陵,尋蟲牢之盟,且莒服故也。」簡王三年春,宋公使華元聘于魯。夏,宋公使公孫壽
納幣于魯。
按《春秋成公八年》。按《左傳》,八年「春宋華元來聘,聘共姬也。夏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弊,禮也。」簡王四年春正月,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
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二月,魯伯姬歸于宋。夏,季孫
行父如宋致女。
按《春秋》成公九年。按《左傳》,九年春二月,伯姬歸於
宋。夏季文子如宋致女,復命。公享之。賦「《韓奕》之五章,穆姜出於房,再拜曰:『大夫勤辱,不忘先君以及嗣君,施及未亡人。先君猶有望也。敢拜大夫之重勤』。」又賦
《綠衣》之卒章而入。
簡王五年「夏五月,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伐鄭。」按:《春秋》成公十年。
簡王六年秋宋華元合晉楚之成。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成公十一年》秋,「宋華元善於令尹子重,又善於欒武子,聞楚人既許晉糴,茷成而使歸,復命矣。冬,華元如楚。遂如晉,合晉、楚之成。」簡王七年春,華元克合晉、楚之成。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成公十二年:春,宋華元克合
晉楚之成,夏五月,晉士燮會楚公子罷、許偃。「癸亥,盟于宋西門之外,曰:『凡晉、楚無相加戎,好惡同之,同恤菑危,備救凶患。若有害楚,則晉伐之。在晉、楚亦如之。交贄往來,道路無壅,謀其不協而討不庭。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其師,無克胙國』。」鄭伯如晉聽成,會于
瑣澤,成故也。
簡王八年「夏五月,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按:《春秋》成公十三年。
簡王十年。「春三月癸丑,晉侯、魯侯、衛侯、鄭伯、曹伯、宋世子成、齊國佐、邾人同盟于戚。夏六月,宋公固薨,子成立。」「秋八月庚辰,葬宋共公。」「宋華元出奔晉,自晉歸于宋。宋殺其大夫山。宋魚石出奔楚。」「冬十一月,晉士燮、齊高無咎、宋華元、魯叔孫僑如、衛孫林父、鄭公子鰌、邾人會吳於鍾離。」按《春秋成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公會於戚,
討曹成公也。執而歸諸京師。諸侯將見子臧於王而
立之,子臧辭曰:「前志有之,曰:『聖達節,次守節,下失節』。為君非吾節也。雖不能聖,敢失守乎?」遂逃奔宋。夏六
月,宋共公卒。秋八月,葬宋共公。於是華元為右師,魚
石為左師,蕩澤為司馬,華喜為司徒,公孫師為司城,
向為人為大司寇,鱗朱為少司寇,向帶為太宰,魚府
為少宰。蕩澤弱公室,殺公子肥。華元曰:「我為右師,君臣之訓,師所司也。今公室卑而不能正,吾罪大矣。不能治官,敢賴寵乎?」乃出奔晉。二華,戴族也;司城,莊族
也。六官者,皆桓族也。魚石將止華元,魚府曰:「右師反,必討,是無桓氏也。」魚石曰:「右師苟獲反,雖許之討必不敢,且多大功。國人與之不反,懼桓氏之無祀於宋也。右師討,猶有戊在,桓氏雖亡,必偏。」魚石自止華元
於河上請討。許之,乃反。使華喜、公孫師帥國人攻蕩
氏,殺子山、魚石、向為人、鱗朱、向帶、魚府出舍於睢上。
華元使止之,不可。冬十月,華元自止之,不可,乃反。魚
府曰:「今不從,不得入矣。右師視速而言疾,有異志焉。若不我納,今將馳矣。」「登丘而望之則馳,騁而從之則決《睢澨》,閉門登陴矣。」左師二司寇、二宰遂出奔楚。華
元使向戌為左師,老佐為司馬,樂裔為司寇,以靖國
人。
簡王十一年「夏四月,鄭公子喜帥師侵宋。秋,晉侯、齊侯、魯侯、衛侯、宋華元、邾人會于沙隨。」按《春秋》成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夏四月,鄭子罕伐宋,宋將鉏樂懼,敗諸汋陂,退舍於夫渠不儆,鄭人覆之,敗諸汋陵,獲將鉏樂,懼宋恃勝也。秋,會于沙隨,謀伐鄭也。」簡王十二年「夏,尹子、單子、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邾人伐鄭。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冬,單子、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齊人、邾人伐鄭。」按:《春秋》成公十七年。
簡王十三年「夏,楚子、鄭伯伐宋。宋魚石復入于彭城。冬,楚人、鄭人侵宋。」「十二月,晉侯、宋公、衛侯邾子、齊崔杼、魯仲孫蔑同盟于虛朾。」按《春秋》成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夏六月,鄭伯侵宋,及曹門外,遂會楚子伐宋,取朝郟。楚子辛、鄭皇辰侵城郜,取幽丘同。伐彭城,納宋魚石、向為人鱗朱、向帶、魚府焉。以三百乘戍之而還。宋人患之,西鉏,吾曰:『何也?若楚人與吾同惡,以德于我,吾固事之也,不敢貳矣。大國無厭鄙我,猶憾;不然而收吾憎,使贊其政,以間吾釁,亦吾患也。今將崇諸侯之姦,而披其地,以塞夷庚;逞姦而攜服;毒諸侯而懼吳、晉,吾庸多矣,非吾憂也。且事晉何為?晉必恤之』。」秋七月,宋老佐、華
喜圍彭城,老佐卒焉。冬十一月,楚子重救彭城,伐宋。
宋華元如晉告急。韓獻子為政,曰:「欲求得人,必先勤之。成霸安疆,自宋始矣。」晉侯師于台谷以救宋,遇楚
師于《靡角》之谷,楚師還。十二月,孟獻子會于虛朾,謀
救宋也。宋人辭諸侯而請師以圍彭城。孟獻子請于
諸侯而先歸會葬。
簡王十四年「春正月,晉欒黶、宋華元、魯仲孫蔑、衛甯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圍宋彭城。秋,楚公子壬夫帥師侵宋。」按《春秋》襄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己亥,圍宋彭城,
非宋地,追書也。于是為宋討魚石,故稱宋,且不登叛
人也,謂之「宋志。」「彭城降晉,晉人以宋五大夫在彭城者歸,寘諸瓠丘。齊人不會彭城,晉人以為討。二月,齊太子光為質于晉。」秋,「楚子辛救鄭,侵宋呂留。鄭子然
侵宋,取犬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