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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一百三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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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三十九卷目錄
勳爵部彙考十一
陶唐氏
崇 夏
皋 梁
呂 柏
有虞氏一
邰
官常典第一百三十九卷
勳爵部彙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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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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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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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堯六十一載,命崇伯鯀治河。
按《書經·堯典》:帝曰:「咨!四岳,湯湯洪水方割,蕩蕩懷山襄陵,浩浩滔天。下民其咨,有能俾乂。」僉曰:「於,鯀哉!」帝
曰:「『吁!咈哉!方命圮族』。岳曰:『异哉!試可乃已』。」帝曰:「往,欽哉!」九載績用弗成。
按:《竹書紀年》六十一年,「命崇伯鯀治河。」按《通志》:是時龍門未開,呂梁未發,河出孟門,江淮通
流,無有平原高阜,故曰:「洪水滔天,懷山襄陵。」堯憂民
之憂,而求治水者,群臣四嶽皆舉高陽氏之子伯鯀。
堯封鯀為崇伯,使之治水。
按《路史》:「鯀以崇伯事帝崇,後滅於周文王。」帝堯六十九載,黜崇伯鯀。
按《書經舜典》:「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殺三苗于三危,殛鯀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按:《竹書紀年》六十九年:「黜崇伯鯀。」殷帝辛十九祀,「西伯伐崇。」按《詩經大雅》:帝謂文王,「予懷明德,不大聲以色,不長夏以革。不識不知,順帝之則。」帝謂文王,「詢爾仇方,同爾兄弟,以爾鉤援,與爾臨衝,以伐崇墉。臨衝閑閑,崇墉言言。執訊連連,攸馘安安。是類是禡,是致是附,四方以無侮。臨衝茀茀,崇墉仡仡,是伐是肆,是絕是忽,四方以無拂。」按《左傳僖公十九年》:「子魚曰:『文王聞崇德亂而伐之,軍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復伐之,因壘而降』。」按《史記殷本紀》:紂以西伯昌九侯、鄂侯為三公。九侯
有好女,入之紂。九侯女不憙淫,紂怒殺之,而醢九侯。
鄂侯爭之,彊辨之疾,并脯鄂侯。西伯聞之而竊嘆。崇
侯虎知之,以告紂,紂囚西伯羑里。 按《周本紀》:崇侯
虎譖西伯於殷。紂曰:「西伯積善累德,諸侯皆嚮之,將不利於帝。」帝紂乃囚西伯於羑里。閎夭之徒患之,乃
求有莘氏美女,驪戎之文馬,有熊九駟。他奇怪物,因
殷嬖臣費仲而獻之紂。紂大悅曰:「此一物足以釋西伯,況其多乎?」乃釋西伯,賜之弓矢斧鉞,使西伯得征
伐。曰:「譖西伯者,崇侯虎也。」西伯乃獻洛西之地以請
紂去炮烙之刑,紂許之。西伯陰行善,諸侯皆來決平。
於是虞芮之人有獄不能決,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讓
畔,民俗皆讓長。虞、芮之人未見西伯,皆慚,相謂曰:「吾所爭,周人所恥,何往為?祗取辱耳。」遂還,俱讓而去。諸
侯聞之,曰:「西伯蓋受命之君,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須,明年敗耆國,明年伐邘,明年伐崇。侯虎作豐邑。」按《竹書紀年》:殷紂十九年,西伯伐崇。
按《通志》:文王伐崇,言曰:「崇侯虎蔑侮父兄,不敬長老,聽訟不矜,制祿不均,民力盡,不得衣食,予將征之。」乃
伐崇,令無殺人,無壞屋,無塞井,無伐木,無掠六畜,不
如令者不赦,三旬猶不降。於是勒兵攻滅之。
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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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堯封禹為夏伯。
按《路史》:「堯封禹高密以處於櫟,是為有夏,曰夏伯虞帝舜,申命伯禹。」按《路史》:「帝舜有虞氏申命群后,遷伯禹,夏賜姓姒氏,益命以為公。」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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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堯七十三載,封陶於皋。
按《路史》:「小昊青陽氏裔子,取高陽氏之女,曰修,生大業。大業取少典氏女曰華,生繇。繇生馬喙,忠信疏通,刊而敏事。漁於雷澤,虞帝求旃,以為士師。繇一振褐,而不仁者遠,乃立犴獄,造科律,聽獄執中,為虞之氏,而天下無冤。封之於皋,是曰皋陶。 帝堯陶唐氏七十三載,賞侯伯,封偰棄。」〈注〉
《世紀》:「始封稷、契、皋陶,褒進伯禹。」「皋陶能刑」,舜封之皋。
〈按皋陶舜實舉之故封皋或以為堯或以為舜〉
按《通鑑前編》:駱氏曰:「皋陶乃少昊之後。初陶漁於雷澤,虞舜求旃,以為士師。造律執中,封於皋,為皋陶。陶之子封偃,為偃姓。」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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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堯封益於梁。
按《書經舜典》:帝曰:「『疇若予上下草木鳥獸』?僉曰:『益哉』!帝曰:『俞,咨!益,汝作朕虞』。益拜稽首,讓於朱虎熊羆。帝曰:『俞,往哉,汝諧』。」按《路史》:「顓頊高陽氏,姬姓,娶鄒屠氏。鄒屠氏有女,履龜不踐,帝內之,是生禹祖。及夢八人,蒼舒、伯益、檮、演、大臨、龐、江、霆、堅、中容、叔達,是為八凱。伯益之字隤敳次居子族之三,為唐澤虞,是為百蟲將軍,佐禹治水,封之於梁。舜禪禹,禹巽于益,辭焉。年過二百。」南梁大
敖,梁之析也。 帝舜有虞氏申命群后,益滌鴻奏,庶
鮮食於封之梁。
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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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堯封四岳於有呂。
按《國語》,周太子晉曰:「伯禹念前人之非度,釐改制量,象物天地,比類百則,儀之於民,而度之於群生。共工之從孫,四岳佐之,高高下下,疏川導滯,鍾水豐物,封崇九山,決汨九川,陂障九澤,豐殖九藪,汨越九原,宅居九隩,合通四海。故天無伏陰,地無散陽,水無沉氣,火無災燀,神無間行,民無淫心,時無逆數,物無害生」,
帥,象禹之功,度之於軌儀,莫非嘉績,克厭帝心,皇天
嘉之,胙以天下,賜姓曰姒,氏曰「有夏」,謂其能以嘉祉
殷富生物也。胙四岳國,命為侯伯,賜姓曰姜,氏曰有
呂,謂其能為禹股肱心膂,以養物豐民人也。
按《史記齊世家》:「太公呂尚者,東海上人。其先祖嘗為四嶽,佐禹平水土,甚有功。虞、夏之際封於呂,或封於申,姓姜氏。夏、商之時,申、呂或封枝庶子孫,或為庶人。」〈注〉
《徐廣》曰:「呂在南陽宛縣西。」按《路史》:「炎帝戲,戲生器,器生鉅及伯陵、祝庸。祝庸為黃帝司徒,居於江。水生術囂、兌首、方顛,是襲土壤。生條及句龍,句龍生垂及信,垂生噎鳴,是為伯夷。」為虞
心呂,且功於水。封呂,生歲十二。泰嶽襲呂,餘列申許。
周初復泰嶽,後於申,暨申伯入卿,而楚蝕其壤。宣王
開元舅申伯於謝。呂侯為穆王司寇,訓夏贖刑,後曰
甫,《春秋》初,入於楚。商周之際,有呂渭,字子牙,居東海
之濱,文王見之,遂成周業,是為太公,望師尚父。成王
封之,營陵曰齊。 伯夷次禹,能禮於神,爰封之呂。
按《外紀》戲生器,器生祝融,為黃帝司徒。祝融生術囂,
術囂生句龍,為顓頊后土,能平九州,辨土地之宜,以
教兆民,後代祀之以配社。句龍生垂,垂為堯共工。寔
生伯夷,封于呂,為舜「四岳。」其後呂尚佐周有功,周封
于齊。
周穆王五十一年,命呂侯訓夏贖刑。
按《書經》呂刑:
〈孔傳〉
呂侯見命,為天子司寇,以穆王命作書,訓暢夏禹贖刑之法,更從輕以布告天下,後為甫侯,故為《甫刑》。
〈疏〉
正義曰:《禮記》書傳引此篇之言,多稱為《甫刑》白,故傳解之。「後為甫侯」,故或稱甫刑。知後為甫侯者,以《詩·大雅·崧高》之篇,宣王之詩云「生甫及申揚之水」,為平王之詩,云「不與我戍甫」,明子孫改封為甫侯,不知因呂國改為甫名,不知別封餘國而為甫號。然子孫封甫,穆王時未有甫名,而稱為《甫刑》者,後人以子孫之國號名之也。猶若叔虞初封於唐,子孫封晉,而《史記》稱為《晉世家》。然宣王以後改呂為「甫。」《鄭語》史伯之言幽王之時也,乃云申、呂雖衰,齊許猶在,仍得有呂者,以彼史伯論四岳治水,其齊、許、申、呂是其後也。因上申呂之文而云申呂雖衰,呂即甫也。
惟呂命。王享國百年,耄荒度作刑以詰四方。王曰:「若古有訓,蚩尤惟始作亂,延及于平民,罔不寇賊鴟義,姦宄奪攘,矯虔苗民,弗用靈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殺戮無辜,爰始淫為,劓刵椓黥,越茲麗刑并制,罔差有辭。民興胥漸,泯泯棼棼,罔中于信,以覆詛盟,虐威庶戮,方告無辜于上。上帝監民,罔有馨香,德刑」發聞惟腥。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報虐以威,遏絕苗
民,無世在下,乃命重黎,「絕地天通,罔有降格。群后之逮,在下明明,棐常,鰥寡無蓋。」皇帝清問下民,鰥寡有
辭于苗。德威惟畏,德明惟明,乃命三后,恤功于民。伯
夷降典,折民惟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降播種,農
殖嘉穀。三后成功,惟殷于民。士制百「姓于刑之中,以教祗德。穆穆在上,明明在下,灼于四方,罔不惟德之勤,故乃明于刑之中,率乂于民,棐彝典獄,非訖于威,惟訖于富,敬忌罔有擇言在身。惟克天德,自作元命,配享在下。」王曰:「嗟!四方司政典獄,非爾惟作天牧?今爾何監?非時伯夷播刑之迪?其今爾何懲?惟時苗民,匪察于獄之麗,罔擇吉人,觀于五刑之中,惟時庶威奪貨,斷制五刑,以亂無辜。上帝不蠲,降咎于苗。苗民無辭于罰,乃絕厥世。」王曰:「嗚呼,念之哉!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皆聽朕言,庶有格命。今爾罔不由慰日勤,爾罔或戒不勤。天齊于民,俾我一日,非終惟終在人。爾尚敬逆天命,以奉我一人。雖畏勿畏,雖休勿休,惟敬五刑,以成三德。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其寧惟永。」王曰:「吁!來,有邦有土,告爾祥刑,在今爾安百姓,何擇非人,何敬非刑,何度非及?兩造具備,師聽五辭。五辭簡孚,正于五刑。五刑不簡,正于五罰;五罰不服正于五過。五過之疵,惟官惟反,惟內惟貨惟來。其罪恆均,其審克之。五刑之疑有赦,五罰之疑有赦,其審克之,簡孚有眾,惟貌有稽,無簡不聽,具嚴天威。墨辟疑赦,其罰百鍰,閱實其罪;劓辟疑赦,其罰惟倍,閱實其罪;剕辟疑赦,其罰倍差,閱實其罪。宮辟疑赦,其罰六百鍰,閱實其罪;大辟疑赦,其罰千鍰,閱實其罪。墨罰之屬千,劓罰之屬千,剕罰之屬五百,宮罰之屬三百;大辟之罰,其屬二百,五」刑之屬三千。上下比罪,無
僭亂辭,勿用不行。惟察惟法,其審克之。上刑適輕,下
服;下刑適重,上服。輕重諸罰有權。刑罰世輕世重,惟
齊非齊,有倫有要。罰懲非死,人極于病。非佞折獄,惟
良折獄,罔非在中。察辭于差,非從惟從。哀敬折獄,明
啟刑書胥占,咸庶中正。其刑其罰,其審克之。獄成而
孚,輸而孚,「其刑上備,有并兩刑。」王曰:「嗚呼,敬之哉!官伯族姓,朕言多懼。朕敬于刑,有德惟刑。今天相民,作配在下,明清于單辭,民之亂罔不中聽。獄之兩辭,無或私家于獄之兩辭。獄貨非寶,惟府辜功,報以庶尤,永畏惟罰,非天不中,惟人在命。天罰不極,庶民罔有令政,在于天下。」王曰:「嗚呼,嗣孫!今往何監?非德」于民
之中?尚明聽之哉?哲人惟刑,無疆之辭,屬于五極,咸
中有慶。受王嘉師,監于茲祥刑。
按《史記周本紀》:「穆王征犬戎,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服者不至。諸侯有不睦者,甫侯言于王,作《修刑辟》。」〈注〉
鄭元曰:「《書說》云:『周穆王以甫侯為相』。」按:《竹書紀年》五十一年作「呂刑命甫侯于豐。」夷王二年,蜀人、呂人來獻瓊玉,賓于河,用介圭。
按《竹書紀年》云云。
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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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堯立柏城子皋為諸侯。
按《路史》:「柏皇氏,姓柏名芝,是為皇柏。出搏日之陽,駕六龍,以木紀德,為而不有,應而不求,立於正陽之南,是為皇人山。」其後為柏,柏常為黃帝《地官》,柏亮乂為
顓頊師,柏昭為帝嚳師。堯治天下,有柏成子皋,立為
諸侯。堯授舜,舜授禹,柏成子皋辭為諸侯而耕。逮周
之世,有柏冏,為太僕正,又有柏矦氏、柏常氏、白矦氏。
〈注〉
今蔡州西平,古柏國。春秋時柏子之封。
周惠王二十二年,柏國睦於齊。
按《春秋》不書。 按《左傳》僖公五年,「楚鬥榖、於菟滅弦,弦子奔黃。於是江、黃、道、柏方睦於齊」,皆弦姻也。弦子
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設備,故亡。
〈注〉
柏國汝南西平縣有柏亭。
有虞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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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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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舜褒賞勳爵,益封后稷,《邰》國始大。
按《詩經大雅》:「厥初生民,時維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無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載震載夙,載生載育,時維后稷,誕彌厥月,先生如達,不拆不副,無菑無害,以赫厥靈。上帝不寧,不康禋祀,居然生子,誕寘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誕寘之平林,會伐平林,誕寘之寒冰,鳥覆翼之。鳥乃去矣,后稷呱矣,實覃實訏,厥聲」載路。誕實匍匐,克岐克嶷,以就口食。蓺之荏菽,荏菽
斾媙,禾役穟穟,麻麥幪③瓜,瓞唪唪誕。后稷之穡,有
相之道,茀厥豐草,種之黃茂,實方實苞,實種實褒,實
發實秀,實堅實好,實穎實栗。即有邰家室,誕降嘉種。
維秬維秠,維穈維𦬊。恆之秬秠,是穫是畝;恆之穈𦬊,
是任是負,以歸肇祀,誕我祀如何?或舂或揄,或簸或
蹂。釋之叟叟,烝之浮浮。載謀載惟,取蕭祭脂,取羝以
軷。載燔載烈,以興嗣歲,卬盛于豆。于豆于登,其香始
升。上帝居歆,胡臭亶時,后稷肇祀,庶無罪悔,以迄于
今。
〈傳〉
邰,《姜嫄》之國也。堯見天因邰而生后稷,故封后稷于邰,命使事天以顯神,順天命耳。
〈箋〉
以此成功,堯改封於邰,就其成國之家室,無變更也。
〈疏〉
此邰為后稷之母家,其國當自有君。所以得封后稷者,或時君絕滅,或遷之他所也。鄭以姜嫄之夫先為二王之後,是先有國,故言改封。其封早晚,亦無明文。《中候握河紀》云:「堯即政七十年,受《河圖》。其末云:『斯封稷、契,皋陶賜姓號』。」注云:「或云七十二年,斯此封。」三臣止言封號,不道其時即封,此言成功,蓋治水畢後,地平天成之時也。稷之功成,實在堯世。其封於邰,必是堯之封矣。故此箋及傳皆以為堯。《周本紀》云:「禹封棄於邰,號曰后稷。」以后稷之號亦起舜時,其言不可信也。
按《商頌·長發》篇傳疏《中候握河紀》云:「斯封稷、契、皋陶,賜姓號。」是堯封之也。考《河命》說舜之事云:「褒賜群臣,賞爵有功。稷、契、皋陶益土地。」是舜益地為大國也。自
殷以上,大國百里。
按:《史記周本紀》:「后稷母有邰氏女曰姜嫄。」〈注〉
正義曰:邰,天來反。亦作「漦」,同。《說文》云:邰,炎帝之後,姜姓,封邰。周棄外家
姜嫄為帝嚳元妃。姜嫄出野,見巨人跡,心欣然說,欲
踐之,踐之而身動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為不祥,棄
之隘巷,馬牛過者,皆辟不踐,徙置之林中,適會山林
多人,遷之而棄渠中。冰上飛鳥以其翼覆薦之,姜嫄
以為神,遂收養長之。初欲棄之,因名曰棄。棄為兒時,
屹如巨人之志。其游戲好種樹麻、菽,麻、菽美。及為成
人,遂好耕農,相地之宜,宜穀者稼穡焉,民皆法則之。
帝堯聞之,舉棄為農師,天下得其利,有功。帝舜曰:「棄,黎民始饑,爾后稷播時百穀。」封棄於邰,號曰后稷,別
姓姬氏。
按《路史》:「帝嚳高辛氏上妃,有駘氏,曰姜嫄。清靜專一,而好稼穡,衣帝衣履。帝敏居期而生棄。棄惟元子,披頤象亢,棄之每異,嫄乃收之。爰名曰棄,而字之曰度辰。性敷而仁,戲惟稷黍,長研耕稼,為唐天官。及事虞夏,以耕織為本。」虞帝乃國之漦,號后稷。勤百穀而山
死取姞人,是生漦繭,世濟其德。漦繭生叔均,是代其
父。及稷播穀,是為田祖。自商以來祀之,世為后稷。
夏帝癸二十二歲,公劉卜國於豳。
按《詩經大雅》:《篤公劉》:「匪居匪康,迺埸迺疆,迺積迺倉,迺裹餱糧。于橐于囊,思輯用光。弓矢斯張,干戈戚揚。爰方啟行,《篤公劉》,于胥斯原,既庶既繁,既順迺宣,而無永嘆。陟則在巘,復降在原。何以舟之?維玉及瑤,鞞琫容刀,《篤公劉》:逝彼百泉,瞻彼溥原。迺陟南岡,乃覯于京。京師之野,于時處處,于時廬旅,于時言言,于時」語語,篤《公劉》,于京斯依,蹌蹌濟濟,俾筵俾几,既登乃
依,乃造其曹。執豕于牢,酌之用匏,食之飲之,君之宗
之,篤公劉,既溥既長,既景迺岡,相其陰陽,觀其流泉,
其軍三單,度其隰原,徹田為糧,度其夕陽,豳居允荒,
篤《公劉》,于豳斯館,涉渭為亂,取厲取鍜,止基迺理,爰
眾爰有,夾其皇澗,愬其過澗,止旅迺《密芮》鞫之即。
〈朱註〉
召康公以成王將蒞政當戒以民事,故詠《公劉》之事以告之。
按《國語》:「昔我先王世后稷官,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棄稷弗務。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於戎狄之間,不敢怠棄,時序其德,纂修其緒,修其訓典,朝夕恪勤,守以惇篤,奉以忠信,奕世載德,不忝前人。」按《史記·周本紀》:「后稷之興,在陶唐、虞、夏之際,皆有令德。后稷卒,子不窋立。不窋末年,夏后氏政衰,去稷不務不窋以失其官,而奔戎狄之間。不窋卒,子鞠立。鞠卒,子公劉立。公劉雖在戎狄之間,復修后稷之業,務耕種,相地宜,自漆沮渡渭,取材用,行者有資,居者有畜積,民賴其慶,百姓懷之,多徙而保歸焉。」按《漢書婁敬傳》:「周之先自后稷,堯封之邰,積德絫善十餘世,公劉避桀居豳。」按:《通鑑前編》:「夏后癸二十有二歲,公劉遷國於豳,公劉子慶節始國於豳。」按:《史記周本紀》:「公劉子慶節立國於豳。」按《路史》:「公劉生慶節,始國於邠。」商帝祖乙十祀,命豳侯高圉。
按《史記周本紀》:「慶節卒,子皇僕立。皇僕卒,子羌弗立。羌弗卒,子毀隃立。毀隃卒,子公非立。公非卒,子高圉立。」按:《竹書紀年》:「祖乙十五年,命邠侯高圉。」按《路史》,「慶節生皇僕,皇僕生弗差,弗差生偽隃,偽隃生公非,公非生辟方,辟方生高圉,高圉能帥稷者,周人報焉。」帝《盤庚》十九祀,命豳侯亞圉。
按《史記周本紀》:「高圉卒,子亞圉立。」按:《竹書紀年》:「盤庚十九年,命邠侯亞圉。」按《路史》,「高圉生侯牟,侯牟生亞圉。」帝祖甲十三祀,命豳侯組紺。
按:《史記周本紀》:「亞圉卒,子公叔祖類立。」按:《竹書紀年》:「祖甲十三年,命邠侯組紺。」按《路史》:「亞圉卒,弟雲都立,生叔組紺,是為祖類。帝小乙二十六祀,亶父遷於岐山,改國號周。」按《詩經大雅·綿篇》:「綿鴂瓜瓞,民之初生,自土沮漆。古公亶父,陶復陶穴,未有家室。古公亶父,來朝走馬。率西水滸,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來胥宇。周原膴膴,菫荼如飴。爰始爰謀,爰契我龜。曰止曰時,築室于茲。迺慰迺止,迺左迺右,迺疆迺理,迺宣迺畝。自西徂東,周爰執事。乃召司空,乃召司徒,俾立室家。其繩則直,縮」版以載。作廟翼翼,捄之陾陾度之,薨薨築之,登登《削
屢》馮馮。百堵皆興,鼛鼓弗勝。迺立皋門,皋門有伉。迺
立應門,應門將將。迺立冢土,戎醜攸行,「肆不殄厥慍,亦不隕厥問。柞棫拔矣,行道兌矣。混夷駾矣,維其喙矣。虞芮質厥成,文王蹶厥生。予曰有疏附,予曰有先後,予曰有奔奏,予曰有禦侮。」〈朱註〉
此周公《戒成王之詩》。追述太王始遷岐周,以開王業,而文王因之以受天命也。
按《皇矣》篇:「皇矣上帝,臨下有赫。監觀四方,求民之莫。維此二國,其政不獲。維彼四國,爰究爰度。上帝耆之憎其式廓。乃眷西顧,此維與宅。作之屏之,其菑其翳。修之平之,其灌其栵。啟之辟之,其檉其椐。攘之剔之,其檿其柘。帝遷明德,串夷載路。天立厥配,受命既固。帝省其山,柞棫斯拔,松柏斯兌。帝作邦作對,自大伯」王季。維此王季,因心則友。則友其兄,則篤其慶,載錫
之光,受祿無喪,奄有四方。維此王季,帝度其心,「貊其德音。其德克明,克明克類,克長克君。王此大邦,克順克比。比于文王,其德靡悔。既受帝祉,施于孫子。」〈朱註〉
此敘太王、太伯、王季之德。
按《史記周本紀》:公叔祖類卒,子古公亶父立。古公亶
父復修后稷、公劉之業,積德行義,國人皆戴之。薰育
戎狄攻之,欲得財物予之;已復攻,欲得地與民。民皆
怒,欲戰,古公曰:「有民立君,將以利之。今戎狄所為攻戰,以吾地與民,民之在我與其在彼何異?民欲以我故戰,殺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為。」乃與私屬遂去豳,
渡漆、沮,踰梁山,止於岐下。豳人舉國扶老攜幼,盡復
歸古公於岐下。及他旁國,聞古公仁,亦多歸之。於是
古公乃貶戎狄之俗,而營築城郭室屋,而邑別居之,
作《五官有司》。民皆歌樂之,頌其德。
按《吳越春秋》,「古公去邠,處岐周,居三月成城郭,一年成邑,二年成都,而民五倍其初。」按:《竹書紀年》:「武乙元年,邠遷於岐周。三年,命周公亶父賜以岐邑。」按《路史》,泰公生亶父,是為古公。泰王避熏育居岐陽,
實始剪商。
按:《通鑑前編》:「小乙二十六祀,古公亶父自邠遷於岐,改國號曰周。」帝武丁四十一祀。周亶父生子季歷。
按:《史記周本紀》:「古公有長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歷。」按《路史》:「古公復娶於駘,曰泰姜,生泰伯仲雝、季歷。」按《通鑑前編》:「殷王高宗武丁,四十有一祀周古公亶父,生子季歷。」帝祖甲二十八祀。姬昌生亶父,薨,季歷嗣位。
按《詩經大雅·摰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于周,曰嬪于京。乃及王季,維德之行。太任有身,生此文王。維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懷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國。」按《史記·周本紀》:季歷娶太任,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長子泰伯、虞仲知古公欲立
季歷以傳昌,乃二人亡如荊蠻,文身斷髮,以讓季歷。
古公卒,季歷立,是為公季。公季修古公遺道,篤於行
義,諸侯順之。
按:《竹書紀年》:「武乙二十一年,周公亶父薨。」按《吳越春秋》:古公三子,長曰太伯,次曰仲雍,一名虞
仲,少曰季歷。季歷娶太任,生子昌。古公知昌,欲傳國
以及昌,曰:「興王者其在昌乎?」太伯、仲雍望風知指。古
公病,二人托名採藥於衡山,遂之荊蠻國,民君事之,
號為勾吳。古公病將卒,令季歷讓國於太伯,而三讓
不受。故云「太伯三以天下讓。」按《通鑑前編》:「殷王祖甲二十有八祀,周世子季歷生子昌,周古公亶父薨,少子季歷嗣立。」帝武乙二十四祀,周師伐程,戰於畢,克之。
按:《竹書紀年》云云。
帝武乙三十祀,周師伐義渠,乃獲其君以歸。
按:《竹書紀年》云云。
帝武乙三十四祀,周公季歷來朝,王賜地三十里,玉
十玨,馬十匹。
按:《竹書紀年》云云。
帝武乙三十五祀。周公季歷伐西落鬼戎。
按:《竹書紀年》云云。
帝太丁二祀,周伐燕京之戎。
按:《竹書紀年》:「太丁二年,周公季歷伐燕京之戎,敗績。」〈按文丁即太丁〉
按:《通鑑前編》:「太丁二祀,周公季歷伐燕京之戎。帝乙元祀,命周公季歷為牧師,又命為侯伯。」按:《竹書紀年》:「文丁四年,周公季歷伐余無之戎,克之,命為牧師。七年,周公季歷伐始呼之戎,克之。」按《通鑑前編》:「殷王帝乙元祀,周公季歷伐余無之戎,受王命為牧師。周公季歷伐始呼翳徒之戎,王賜之圭瓚秬鬯,為侯伯。」帝乙七祀,「周公季歷薨,子昌嗣。」按《史記·周本紀》:「公季卒,子昌立,是為西伯。西伯曰文王,遵后稷、公劉之業,則古公、公季之法,篤仁,敬老,慈少。禮下賢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士以此多歸之。伯夷、叔齊在孤竹,聞西伯善養老,盍往歸之。」太顛、閎夭、
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歸之。
按:《竹書紀年》:「文丁十一年,周公季歷伐翳徒之戎,獲其三大夫來獻,王殺季歷。」〈注〉
王嘉季歷伐戎之功,錫之圭瓚秬鬯,九命為伯。既而執諸塞庫,季歷遂困而死,世因謂「文丁殺季歷。〈按:《竹書紀年》上二則皆作文、丁時事,今以《通鑑》為主,仍兩存之。〉按:《通鑑前編》:「帝乙七祀,周公季歷薨,世子昌嗣。」〈注〉
按:《世本》自不窋、公劉至季歷已有十七世。《史記》拘於十五王文始平之之數,遂謂后稷之子為不窋,曾孫為公劉。前既缺代,又自公非已後缺四世不書。皇甫氏不得其說,遂以四世為字,而組紺又自有四名。獨《索隱》覺其非而不明辨。《路史》已明辨而不斷十五王之說。今按:公劉之世云:周道之興,自此而始,京師之名亦始此。《國語》「十五王」之說,自公劉數至文王耳,然又安知非「祖功宗德」之云周世世修德,賢聖之君十五作而至於文王乎?
帝乙十二祀周,西伯治岐周,發政施仁,鳳凰鳴於岐
山。
按:《通鑑前編》云云。
帝乙十五祀,岐周地震。
按:《通鑑前編》云云。
〈注〉
《通志》曰:文王即位之八年,六月,寢疾,五日而地震,東西南北,不出郊圻。有司曰:「地震為人主也。」群臣皆恐,欲跅其城以移之。文王曰:「天之見妖,以罰有罪。我若有罪,若何逃罰?率德改行,其可免乎?」於是謹其禮秩皮革,以交諸侯,飭其辭令幣帛,以禮俊士,頒其爵級田疇,以賞有功。未幾疾愈。
帝乙二十三祀,「西伯昌」,生子發。
按《詩經大雅》:「天監在下,有命既集。文王初載,天作之合。在洽之陽,在渭之涘。文王嘉止,大邦有子。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文定厥祥,親迎于渭。造舟為梁,不顯其光。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纘女維莘,長子維行,篤生武王。保右命爾,燮伐大商。」按:《通鑑前編》:「帝乙二十三祀,周西伯昌生子發。」〈目〉
《通志》曰:「太姒號文母,文王治外,文母治內,文王之業,賴文母之助為多。太姒生十子,長伯邑考,次武王發,次管叔鮮,次周公旦,次蔡叔度,次曹叔振鐸,次郕叔武,次霍叔處,次康叔封,季曰聃季載。」又有滕、毛、郜、雍、畢、原、豐、郇八國,皆文王子也。 《大紀》曰:「昌為世子,娶於有莘氏,曰太姒。太姒不妒忌,而西伯有內行,此德政」之所以流行,而風化之所以大興也。
帝乙二十四祀,命西伯昌,拒昆夷,備玁狁。
按:《通鑑前編》云云。
〈目〉
衛氏《詩序》曰:「文王之時,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玁狁之難。以天子之命,命將帥,遣戍役,以守衛中國。帝辛元祀,王即位,居殷,命九侯,周侯、邘侯。」按:《竹書紀年》云云。
帝辛六祀西伯初禴於畢。
按:《竹書紀年》云云。
帝辛十一祀,囚西伯於羑里。
按《史記殷本紀》:紂以西伯昌九侯鄂侯為三公。九侯
有好女,入之紂。九侯女不憙淫,紂怒殺之,而醢九侯。
鄂侯爭之,彊辨之疾,并脯鄂侯。西伯昌聞之竊嘆。崇
侯知之,以告紂,紂囚西伯羑里。 按《周本紀》:崇侯虎
譖西伯於殷。紂曰:「西伯積善累德,諸侯皆嚮之,將不利於帝。」帝紂乃囚西伯於羑里。
按《竹書紀年》:「帝辛二十一年春正月,諸侯朝周,伯夷、叔齊自孤竹歸於周。」二十三年,囚西伯於羑里。
按《通鑑前編》:「帝辛十有一祀醢九侯,鄂侯諫脯之,囚西伯於羑里。」帝辛十二祀,周西伯演《易》於羑里。
按:《通鑑前編》云云。
帝辛十三祀,釋西伯。西伯獻地除刑,因命專征伐。
按《史記殷本紀》:「西伯之臣閎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馬以獻紂。紂乃赦西伯。西伯出而獻洛西之地,以請除炮烙之刑。紂乃許之,賜弓矢斧鉞,使得征伐為西伯。」 按《周本紀》:「紂囚西伯於羑里。閎夭之徒患之,乃求有莘氏美女、驪戎之文馬,有熊九駟,他奇怪物,因殷嬖」臣費仲而獻之紂,紂大說,曰:「此一物足以釋西伯,況其多乎?」乃赦西伯,賜之弓矢斧鉞,使西伯得征
伐。曰:譖西伯者,崇侯虎也。西伯乃獻洛西之地,以請
紂去炮烙之刑,紂許之。
按《竹書紀年》:「帝辛二十九年,釋西伯諸侯,逆西伯歸於程。」按《通鑑前編》:「帝辛十有三祀,釋西伯。西伯因獻洛西之地,請除炮烙之刑。從之。遂賜西伯弓矢鈇鉞,使得專征伐。」〈目〉
《大紀》曰:「周之臣子日夜憂懼,謀救其君父者,無所不至,竭國中珍寶良馬,使閎夭、太顛來獻。諸侯憂懼,入見請昌。蓋是時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玁狁之難,紂乃召昌釋之,因獻洛西之地,請除炮烙之刑。紂大喜,許之,賜之弓矢鈇鉞,使專征伐,為西方諸侯伯。」帝辛十四祀,虞芮質成於周。
按《史記周本紀》:「西伯陰行善,諸侯皆來決平。於是虞芮之人有獄不能決,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讓畔,民俗皆讓長。虞、芮之人未見西伯,皆慚,相謂曰:『西伯蓋受命之君』。」按:《通鑑前編》:「帝辛十有四祀,虞芮質成於周。」〈目〉
《詩傳》曰:虞芮之君,相與爭田,久而不平,乃相與朝周。入其境,則耕者讓畔,行者讓路。入其邑,男女異路,班白者不提挈。入其朝,士讓為大夫,大夫讓為卿。二國之君感而相謂曰:「我等小人,不可以履君子之庭。」乃相讓,以其所爭之田為閒田而退。天下聞之而歸者四十餘國。
帝辛十五祀,西伯伐犬戎,得呂尚為師。
按《史記齊太公世家》,太公望呂尚者,東海上人。其先
祖嘗為四嶽,佐禹平水土,甚有功。虞夏之際封於呂,
或封於申,姓姜氏,從其封姓,故曰呂尚。呂尚蓋嘗窮
困年老矣,以漁釣奸周西伯。西伯將出獵,卜之曰:「所獲非龍非彲,非虎非羆,所獲乃霸王之輔。」於是周西
伯獵,果遇太公於渭之陽,與語大說,曰:「自吾先君太公曰:『當有聖人適周,周以興』。子真是耶?吾太公望子久矣。」故號之曰太公望。載與俱歸,立為師。或曰:「太公博聞,嘗事紂,紂無道,去之。游說諸侯,無所遇,而卒西歸周西伯。」或曰:呂尚處士,隱海濱。周西伯拘羑里。散
宜生閎夭素知而招呂尚,呂尚亦曰:「吾聞西伯賢,又善養老,盍往焉。」三人者為西伯求美女奇物,獻之於
紂,以贖西伯,西伯得以出反國。言呂尚所以事周雖
異,要之為文武師。周西伯昌之,脫羑里歸呂尚,陰謀
修德,以傾啇政,其事多兵權與奇計。故後世之言兵
及周之陰權,皆宗太公為本謀。周西伯政平。及斷虞
芮之訟,而詩人稱西伯受命曰:文王伐崇、密、須、犬夷,
大作豐邑,天下三分,其二歸周者,太公之謀計居多。
按《竹書紀年》:「帝辛三十一年,西伯治兵於畢,得呂尚以為師。」按《通鑑前編》:「帝辛十五祀,周西伯得呂尚,立為師。帝辛十六祀,西伯伐密須,遂都於程。」按《詩經大雅》:「帝謂文王,無然畔援,無然歆羨,誕先登于岸,密人不恭,敢距大邦,侵阮徂共。王赫斯怒,爰整其旅,以按徂旅,以篤周祜,以對于天下。依其在京,侵自阮疆。陟我高岡,無矢我陵。我陵我阿,無飲我泉。我泉我池,度其鮮原。居岐之陽,在渭之將。萬邦之方,下民之王。」按《汲冢周書大匡》解:「維周王宅程三年,遭天之大荒,作大匡以詔牧其方,三州之侯咸率。王乃召冢卿、三老、三吏、大夫、百執事之人,朝於大庭,問罷病之故,政事之失,刑罰之戾,哀樂之尤,賓客之盛,用度之費,及關市之征,山林之匱,田宅之荒,溝渠之害,怠墮之過,驕頑之虐,水旱之菑,曰不穀不德,政事不時,國家罷」病,不能胥匡。二三子尚助不穀。「官考厥職,鄉問其人,因其耆老及其總害,慎問其故,無隱乃情。及某日以告於廟,有不用命,有常不赦。」王既發命,入食不舉,百
官質方。
〈闕〉
不食。饔及期日質明,王麻衣以朝,朝中無
采衣。官考其職,鄉問其利,因謀其菑,旁匡於眾,無敢
有違,詰退驕頑,方收不服,慎惟怠墯,什伍相保,動勸
游居,事節時茂。農夫任戶,戶盡夫出。農廩分鄉,鄉命
受糧,程課物徵,躬競比藏。藏不粥,糴糴不加。均賦洒
其幣,鄉正保貸,成年不償。信誠匡助,以輔殖財。財殖
足食,克賦為征。數口以食,食均有賦。外食不贍。開關
通糧,糧窮不轉,孤寡不廢。滯不轉留,戍城不留。
〈闕〉
足
以守,出旅分均,馳車送逝,旦夕運糧。於是告四方,遊
旅旁生忻通,津濟道宿,所至如歸。幣租輕,乃作母以
行其子,易資貴賤,以均遊旅,使無滯。無粥熟,無室市,
權內外以立均,無蚤暮,閭次均行,眾從,積而勿
〈闕〉
「以罰助均,無使之窮。平均無乏,利民不淫。無播蔬,無食種,以數度,多少省用,祈而不賓。祭服漱不制,車不雕飾,人不食肉,畜不食穀,國不鄉射,樂不牆合。牆屋有補無作,資農不敗務。非公卿不賓,賓不過具,哭不留日,登降一等。庶人不獨葬,伍有植,送往迎來亦如之。有不用命有常,不違 程典,解維三月,既生魄,文王」合六州之侯,奉勤於商。商王用宗讒,震怒無疆。諸侯
不娛,逆諸文王。文王弗忍,乃作《程典》,以命三忠,曰「助余。」體民,無小不敬,如毛在躬,拔之痛無不省,政失患
作,作而無備,死亡不誡,誡在往事,備必慎備。思地思
地,慎制,思制,慎人,思人,慎德德開,開乃無患。慎德必
躬恕,恕以明德,德當天而慎下。下為上貸。力競以讓,
讓德乃行。慎下必翼上,上中立而下比。爭省和而順,
慎同攜乃爭,和乃比。比事無政,無政無選,無選民乃
頑,頑乃害上。故選官以明訓,頑民乃順。慎守其教,小
大有度,以備菑寇。協其三族,固其四援,明其伍侯,習
其武誡,依其山川,通其舟車,利其守務。士大夫不雜
於工商,士之子不知義不可以長幼;工不族居,不足
以給官;族不鄉別,不可以入惠。為上不明,為下不順,
無醜輕其行,多其愚,不習慎地,必為之圖,以舉其物,
物其善惡,度其高下,利其陂溝,愛其農時,脩其等列
務其土實,差其施賦,設得其宜,宜協其務,務應其趣,
慎用必愛,工攻其材,商通其材,百物鳥獸魚鱉,無不
順時生穡省用,不濫其度。津不行火,藪林不伐,牛羊
不盡,齒不屠,土,勸不極美,美不害用,用乃思慎。
〈闕〉
備
不敬,不意多。
〈闕〉
「用寡立親」,「用勝懷遠」,遠格而邇,安於
安,思危於始,思終於邇,思備於遠,思近於老,「思行不備」,無違嚴戒。
按《竹書紀年》:「帝辛三十二年,五星聚於房,有赤鳥集於周社。密人侵阮,西伯帥師伐密。三十三年,密人降於周,師遂遷於程。王錫命西伯,得專征伐。」按《路史》:「季歷居程,古公屬焉。季歷再世而興,周文王因之。」按《通鑑前編》:「帝辛十有六祀,西伯伐密須,遂都於程。」〈目〉
《通志》曰:初,文王問太公孰可伐,太公曰:「密須。」管叔曰:「其君強,明伐之不可。」太公曰:「先王伐逆不伐順;伐險不伐易。」遂自阮徂共而及密須,密須之人,自縛其君而歸。
帝辛十七祀,西伯伐耆。
按:《通鑑前編》云云。
帝辛十八祀,「西伯伐邘。」按:《通鑑前編》云云。
帝辛十九祀,西伯伐崇,徙都於豐,作靈臺。
按《詩經大雅皇矣》篇:帝謂文王:「予懷明德,不大聲以色,不長夏以革,不識不知,順帝之則。」帝謂文王,「詢爾仇方,同爾兄弟,以爾鉤援,與爾臨衝,以伐崇墉。臨衝閑閑,崇墉言言,執訊連連,攸馘安安。是類是禡,是致是附,四方以無侮。臨衝茀茀,崇墉仡仡,是伐是肆,是絕是忽,四方以無拂。」 按《靈臺》篇:「經始靈臺,經之營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經始勿亟,庶民子來。」「王在靈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鳥翯翯。王在靈沼,於牣魚躍。虡業維樅,賁鼓維鏞。於論鼓鐘,於樂辟廱。於論鼓鐘,於樂辟廱。鼉鼓逢逢,矇瞍奏公。」〈大全〉
豐城朱氏曰:「言《辟廱》之教育,而必言其樂之和者,以見鼓舞作興之有其術也。」按《文王有聲》篇:「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既伐于崇,作邑于豐。文王烝哉!築城伊淢,作豐伊匹。匪棘其欲,遹追來孝,王后烝哉?王公伊濯,維豐之垣。四方攸同,王后維翰,王后烝哉!豐水東注,維禹之績。四方攸同,皇王維辟,皇王烝哉!」〈朱注〉
《豐》即崇國之地,文王營豐邑之城,因舊溝為限而築之,其作邑居,亦稱其城而不侈大。
按《左傳》:「文王聞崇德亂而伐之,軍三旬而不降。退修政教而復伐之,因壘而降。」按《史記·周本紀》:虞芮如周之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
須。明年,敗耆國。殷之祖伊聞之懼,以告帝紂。紂曰:「不有天命乎?是何能為?」明年,伐邘。明年,伐崇侯虎,而作
豐邑,自岐下而徙都豐。明年,西伯崩,太子發立,是為
武王。
按《竹書紀年》:「帝辛三十四年,周師取耆及邘,遂伐崇,崇人降。冬十二月,昆夷侵周。三十五年,周大饑,西伯自程遷於豐。三十六年,春正月,諸侯朝於周,遂伐昆夷。西伯使世子發營鎬。三十七年,周作辟雍。三十九年,大夫辛甲出奔周。四十年,周作靈臺。王使膠鬲求玉於周。」按《通鑑前編》:「帝辛十有九祀,西伯伐崇,因作豐邑,徙都之。周西伯立靈臺。」〈目〉
《禮疏》曰:「文王立靈臺,於時年九十六也。」帝辛二十祀,「西伯昌薨,子發立。」按《竹書紀年》:「帝辛四十一年春三月,西伯昌薨。」按《通鑑前編》:「帝辛二十祀,西伯昌薨,世子發嗣立。」〈目〉
《大紀》曰:西伯寢疾,謂世子曰:「見善勿怠,時至勿疑,去非勿處,此三者,道之所以止也。」世子再拜受教。西伯薨,葬於畢。
帝辛 祀西伯發,作「《辟廱》于鎬。」按《詩經大雅文王有聲》篇:「鎬京辟廱,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皇王烝哉!」〈朱註〉
鎬京,武王所營也。在豐水東,去豐邑二十五里。《張子》曰:「周家自后稷居邰,公劉居豳,太王邑岐,而文王則遷于豐,至武王又居于鎬。當是時,民之歸者日眾,其地有不能容,不得不遷也。《靈臺》《辟廱》,文王之學也。鎬京《辟廱》,武王之學也。至此始為天子之學矣。」此言武王徙居鎬京,講學行禮而天下自服也。
考卜維王,宅是鎬京。維龜正之,武王成之。「武王烝哉!」〈朱注〉
《宅》,居正決也。「成之」,作邑居也。
帝辛二十七祀周,西伯發生元子誦。
按:《通鑑前編》云云。
〈目〉
《大紀》曰:「西伯納呂尚之女曰邑姜為妃。邑姜賢,立未嘗倚,坐未嘗倨,怒未嘗厲。是年生子誦帝辛,三十一祀,西伯東觀兵戡黎。」按《書經,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曰:「天子!天既訖我殷命,格人元龜,罔敢知吉。非先王不相我後人,惟王淫戲用自絕。故天棄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今我民罔弗欲喪,曰:『天曷不降威?大命不摯。今王其如台』?」王曰:「『嗚呼!我生不有命在天』。祖伊反曰:『嗚呼!乃罪多參在上,乃能責命于天。殷之即喪,指乃』」功,「不無戮于爾邦。」按《通鑑前編》:「帝辛三十有一祀周西伯東觀兵戡黎,商亡。」武王十三年,伐商王辛,遂有天下。
按《書經泰誓》:「惟十有三年春,大會于孟津。」按《史記周本紀》:武王即位,太公望為師,周公旦為輔,
召公、畢公之徒左右王師,修文王緒業。九年,武王上
祭於畢東,觀兵至於盟津,為文王木主,載以車。中軍。
武王自稱太子發,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專。乃告司
馬、司徒、司空諸節:「齊栗,信哉!予無知!以先祖有德臣,小子受先功,畢力賞罰,以定其功。」遂興師。師尚父號
曰:「總爾眾庶,與爾舟楫,後至者斬!」武王渡河,中流,白
魚躍入王舟中,武王俯取以祭。既渡,有火自上復於
下,至於王屋,流為烏,其色赤,其聲魄云。是時諸侯不
期而會盟津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伐矣。」武王
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還師歸。居二年,聞紂昏亂,
暴虐滋甚,殺王子比干,囚箕子。太師疵、少師強抱其
樂器而奔周。於是武王遍告諸侯曰:「殷有重罪,不可以不畢伐。」乃遵文王,遂率戎車三百乘,虎賁三千人,
甲士四萬五千人,以東伐紂。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
畢渡盟津,諸侯咸會,曰:「孳孳無怠。」武王乃作《泰誓》,告
于眾庶。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
武王左杖黃鉞,右秉「白旄,以麾誓已,諸侯兵會者車
四千乘,陳師牧野。帝紂聞武王來,亦發兵七十萬人
距武王。武王使師尚父與百夫致師,以大卒馳帝紂
師。紂師雖眾,皆無戰之心,心欲武王亟入,紂師皆倒
兵以戰,以開武王,武王馳之,紂兵皆奔畔紂。紂走反
入,登於鹿臺之上,蒙衣其珠玉,自燔於火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