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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一百四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一百五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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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五十卷目錄
勳爵部彙考二十二
周八
楚一
官常典第一百五十卷
勳爵部彙考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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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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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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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王始封鬻熊之後熊繹於楚。
按《史記·楚世家》:「楚之先祖出自帝顓頊高陽。高陽者,黃帝之孫,昌意之子也。高陽生稱,稱生卷章,卷章生重黎。重黎為帝嚳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嚳命曰祝融。共工氏作亂,帝嚳使重黎誅之而不盡。帝乃以庚寅日誅重黎,而以其弟吳回為重黎後,復居火正,為祝融。吳回生陸終,陸終生子六人,坼剖而產焉。其長一曰昆吾,二曰參胡,三曰彭祖,四曰會人,五曰曹姓,六曰季連。𦬒姓,楚其後也。」昆吾氏夏之
時嘗為侯伯,桀之時湯滅之。彭祖氏,殷之時嘗為侯
伯,殷之末世滅彭祖氏。季連生附沮,附沮生穴熊,其
後中微,或在中國,或在蠻夷,弗能紀其世。周文王之
時,季連之苗裔曰鬻熊。鬻熊子事文王,蚤卒。其子曰
熊麗,熊麗生熊狂,熊狂生熊繹。《熊繹》當周成王之時,
舉文武勤勞之後嗣,而封熊繹於楚蠻,封以子男之
田,姓𦬒氏,居丹陽。楚子熊繹與魯公伯禽、衛康叔子
牟、晉侯燮、齊太公子呂伋俱事成王。
按《漢南記》:「荊華二山,絕漢水而南至江西,距劍閣,盡其地也。古楚子國。」昭王十六年,伐楚。
按:《竹書紀年》:「昭王十六年,伐楚,涉漢,過大兕。」昭王十九年,伐楚。
按《竹書紀年》:「昭王十九年春,有星孛於紫微。祭公辛伯從王伐楚,天大曀,雉兔皆振,喪六師於漢。」穆王十四年,王帥楚子伐徐戎,克之。
按《竹書紀年》:十三年「春,祭公帥師從王西征,次於陽紆。秋七月,西戎來賓。徐戎侵洛。冬十月,造父御王,入於宗周。十四年,王帥楚子伐徐戎,克之。」穆王三十五年,「荊人入徐,毛伯遷帥師敗荊人於泲。」按《竹書紀年》云云。
穆王三十七年,荊人來貢。
按:《竹書紀年》云云。
夷王七年,楚子熊渠伐庸自立,其三子皆為王。
按《史記楚世家》,熊繹生熊艾,熊艾生熊䵣,熊䵣生熊
勝。熊勝以弟熊楊為後。熊楊生熊渠,熊渠生子三人。
當周夷王之時,王室微,諸侯或不朝相伐。熊渠甚得
江漢間民和,乃興兵伐庸。楊粵至於鄂,熊渠曰:「我蠻夷也,不與中國之號諡。」乃立其長子康為句亶王,中
子紅為《鄂王》,少子《執疵》為《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蠻之
地。
按《竹書紀年》:「夷王七年,楚子熊渠伐庸,至於鄂。厲王元年,楚人自去其王號,獻龜貝於周。」按《史記楚世家》:「及周厲王之時,暴虐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後,為熊毋康。毋康早死,熊渠卒,子熊摯紅立。摯紅卒,其弟弒而代立,曰熊延。」〈注〉
徐廣曰:「毋康即渠之長子。」《索隱》曰:如此史意,摯紅即上鄂王紅也。譙周以為熊渠卒,子熊翔立,卒,長子摯有疾,少子熊延立。此云摯紅卒,其弟弒而自立,曰熊延,欲會此代系,則翔亦毋康之弟。熊渠者。既卒,毋康又早卒,其摯紅立而被延弒,故史考言摯有疾而此言弒,未詳。《正義》曰:譙周言摯有疾,此言弒,未詳。宋均注《樂緯》云:「熊渠嫡嗣曰熊摯,有惡疾,不得為後,別居於夔,為楚附庸,後王命曰夔子也。」按:《竹書紀年》:「厲王元年,楚來獻龜貝。」按:《通鑑前編》:「厲王元年,楚子自去其僭號。」厲王三十一年,楚子延薨,子勇立。
按《史記楚世家》,「熊延生熊勇。熊勇六年而周人作亂,攻厲王,厲王出奔彘。」按《通鑑前編》:「厲王三十一年,楚熊延卒,子熊勇嗣。厲王四十一年,楚子勇薨,弟嚴立。」按《史記楚世家》:「熊勇十年卒,弟熊嚴為後。」厲王五十一年,「楚子嚴薨,子伯霜立。」按《史記楚世家》:「熊嚴十年,卒。有子四人,長子伯霜,中子仲雪,次子叔堪,少子季徇。熊嚴卒,長子伯霜代立,是為熊霜。」宣王六年,楚子伯霜薨,弟季徇立。
按《史記楚世家》:「熊霜元年,周宣王初立。熊霜六年卒三弟爭立。仲雪死,叔堪亡,避難於濮,而少弟季徇立,是為熊徇。」宣王二十八年,楚子徇薨,子咢立。
按《史記楚世家》:「熊徇十六年,鄭桓公初封於鄭。二十二年,熊徇卒,子熊咢立。」宣王三十七年,楚子咢薨,子儀立。
按《史記·楚世家》:「熊咢九年卒,子熊儀立,是為若敖。平王七年,楚子儀薨,子坎立。」按《史記楚世家》:「若敖二十年,周幽王為犬戎所弒,周東徙,而秦襄公始列為諸侯。二十七年,若敖卒,子熊坎立,是為霄敖。」《平王》十三年,楚子坎薨,子眴立。
按《史記楚世家》:「霄敖六年卒,子熊眴立,是為蚡冒。」〈
眴音
舜
〉
平王二十九年,「楚子眴薨,弟熊通弒其君之子而自立。」按《史記·楚世家》:「蚡冒十三年,晉始亂,以曲沃之故。蚡冒十七年卒,蚡冒弟熊通弒蚡冒子而代立,是為楚武王。」桓王十年「秋,蔡侯、鄭伯會于鄧。」按《春秋》桓公二年。按《左傳》,二年秋,「蔡侯、鄭伯會于鄭,始懼楚也。」〈注〉
楚國,今南郡江陵縣,《北紀》南城也。楚武王始僭號稱王,欲害中國。蔡、鄭姬姓,近楚,故懼而會謀。
桓王十四年,楚子侵隨。
按《春秋》不書。 按《左傳》桓公六年,楚武王侵隨,使薳
章求成焉,軍於瑕以待之。隨人使少師董成、鬥伯比
言於楚子曰:「吾不得志於漢東也,我則使然。我張吾三軍,而被吾甲兵,以武臨之,彼則懼而協以謀我,故難間也。漢東之國,隨為大。隨張,必棄小國,小國離,楚之利也。少師侈請羸師以張之。熊率且比曰:『季梁在,何益』?」鬥伯比曰:「以為後圖,少師得其君。」王毀軍而納
少師。少師歸,請追楚師。隨侯將許之。季梁止之曰:「天方授楚,楚之羸,其誘我也,君何急焉?臣聞小之能敵大也,小道大淫。所謂道,忠於民而信於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辭,信也。今民餒而君逞欲,祝史矯舉以祭,臣不知其可也。」公曰:「吾牲牷肥腯,粢盛豐備,何則不信?」對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故奉牲以告曰『博碩肥腯』,謂民力之普存也,謂其畜之碩大蕃滋也,謂其不疾瘯蠡也,謂其備腯咸有也。奉盛以告曰『潔粢豐盛』,謂其三時不害而民和年豐也。奉酒醴以告曰『嘉栗旨酒』,謂其上下皆有嘉德而無違心也。所謂馨香,無讒慝也。故務其三時,修其五教,親其九族,以致其禋祀,於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動則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君雖獨豐,其何福之有?君姑修政而親兄弟之國,庶免於難。」隨侯懼而修政,楚不敢伐。
按《史記楚世家》:楚武王三十五年,楚伐隨,隨曰:「『我無罪』。楚曰:『我蠻夷也。今諸侯皆為叛相侵,或相殺,我有敝甲,欲以觀中國之政,請王室尊吾號』。」隨人為之周,
請尊楚,王室不聽,還報楚。
桓王十六年,楚子稱王。夏,楚子伐隨,敗之。秋,隨及楚
平。
按《春秋》不書。 按《左傳》桓公八年:隨少師有寵,楚鬥
伯比曰:「可矣。讎有釁,不可失也。」夏,楚子合諸侯於沈
鹿,黃,隨不會,使薳章讓黃。楚子伐隨,軍於漢淮之間,
季梁請下之,弗許而後戰,所以怒我而怠寇也。少師
謂隨侯曰:「必速戰,不然,將失楚師。」隨侯禦之,望楚師。
季梁曰:「楚人上左,君必左,無與王遇,且攻其右,右無良焉,必敗。偏敗,眾乃攜矣。」少師曰:「不當王,非敵也。」弗
從。戰於速杞,隨師敗績。隨侯逸,鬥丹獲其戎車,與其
戎右少師。秋,隨及楚平。楚子將不許,鬥伯比曰:「天去其疾矣,隨未可克也。」乃盟而還。
按《史記楚世家》:「武王三十七年,楚熊通怒曰:『吾先鬻熊,文王之師也,早終。成王舉我先公,乃以子男田令居楚,蠻夷皆率服,而王不加位,我自尊耳』。」乃自立為
武王,與隨人盟而去。於是始開濮地而有之。
桓王十七年夏,楚敗鄧師。
按《春秋》不書。 按《左傳》,桓公九年:「春,巴子使韓服告於楚,請與鄧為好。楚子使道朔將巴客以聘於鄧。鄧南鄙鄾人攻而奪之幣,殺道朔及巴行人。楚子使薳章讓於鄧,鄧人弗受。夏,楚使鬥廉帥師及巴師圍鄾。鄧養甥、聃甥帥師救鄾,三逐巴師,不克。鬥廉、衡陳其師於巴師之中,以戰而北。鄧人逐之,背巴師而夾攻之」,鄧師大敗,鄾人宵潰。
桓王十九年春,楚敗鄖師于蒲騷。
按《春秋》不書。 按《左傳》,桓公十一年春,楚屈瑕將盟
貳、軫。鄖人軍于蒲騷,將與隨、絞、州、蓼伐楚師。莫敖患
之。鬥廉曰:「『鄖人軍其郊,必不誡,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於郊郢,以禦四邑,我以銳師宵加於鄖,鄖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鬥志,若敗鄖師,四邑必離』。莫敖曰『盍請濟師於王』?對曰:『師克在和,不在眾。商、周之不敵,君之所聞也。成軍以出,又何濟焉』?」莫敖曰:「卜之。」對曰:
「卜以決疑,不疑何卜?」遂敗鄖師于蒲騷,卒盟而還。
桓王二十年冬,楚伐絞。
按《春秋》不書。 按《左傳》,桓公十二年冬,楚伐絞,軍其
南門。莫敖屈瑕曰:「絞小而輕,輕則寡謀。請無扞采樵者以誘之。」從之。絞人獲三十人。明日,絞人爭出,驅楚
役徒於山中。楚人坐其北門而覆諸山下,大敗之,為
城下之盟而還。伐絞之役,楚師分涉於彭。羅人欲伐
之,使伯嘉諜之,三巡數之。
桓王二十一年春,楚屈瑕伐羅,敗績。
按《春秋》不書。 按《左傳》,桓公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羅,
鬥伯比送之還,謂其御曰:「『莫敖必敗,舉趾高,心不固矣』。遂見楚子曰:『必濟師』。楚子辭焉。入告夫人鄧曼。鄧曼曰:『大夫其非眾之謂?其謂君撫小民以信,訓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於蒲騷之役,將自用也,必小羅。君若不鎮撫,其不設備乎?夫固謂君訓眾而』」好鎮撫之,召諸司而勸之以令德,見莫敖而告諸
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豈不知楚師之盡行也?楚子
使賴人追之,不及。莫敖使徇於師曰:「諫者有刑。」及鄢,
亂次以濟。遂無次,且不設備。及羅,羅與盧戎兩軍之,
大敗之。莫敖縊於荒谷,群帥囚於冶父以聽刑。楚子
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莊王》七年春,楚子伐隨,薨於師,子貲立。
按《春秋》不書。 按《左傳》,莊公四年「春王三月,楚武王荊尸授師孑焉以伐隨,將齊入告夫人鄧曼曰:『余心蕩』。鄧曼歎曰:『王祿盡矣。盈而蕩,天之道也。先君其知之矣。故臨武事,將發大命而蕩王心焉。若師徒無虧,王薨於行,國之福也』。」王遂行,卒於樠木之下。令尹鬥
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營軍臨隨,隨人懼行成,莫敖
以王命入盟隨侯,且請為會於漢。汭而還,濟漢而後
發喪。
按《史記楚世家》:「武王五十一年,周召隨侯數以立楚為王。楚怒,以隨背己,伐隨。武王卒師中而兵罷。子文王熊貲立,始都郢。」莊王九年冬楚子伐申。
按《春秋》不書。 按《左傳》:莊公六年「冬,楚文王伐申,過鄧。鄧祁侯曰:『吾甥也。止而享之。騅甥、聃甥、養甥請殺楚子,鄧侯弗許。三甥曰:『亡鄧國者,必此人也。若不早圖,後君噬臍,其及圖之乎?此為時矣』。鄧侯曰:『人將不食吾餘』。對曰:『若不從三臣,抑社稷實不血食,而君焉取餘』』?」弗從。還年,楚子伐鄧。十六年,楚復伐鄧,滅之。
莊王十三年秋九月,楚敗蔡侯于莘,以蔡侯獻舞歸。
按《春秋》莊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夏,蔡哀侯娶於陳,
息侯亦娶焉。息媯將歸,過蔡,蔡侯曰:「吾姨也。」止而見
之,弗賓。息侯聞之,怒,使謂楚文王曰:「伐我,吾求救於蔡而伐之。」楚子從之。秋九月,楚敗蔡師于莘,以蔡侯
獻舞歸。
按《史記楚世家》:「文王六年,伐蔡,虜蔡哀侯以歸,已而釋之。楚強,陵江漢間小國,小國皆畏之。十一年,楚始大。」僖王二年「秋七月,楚入蔡。」按《春秋》莊公十四年。按《左傳》,蔡哀侯為莘故繩息
媯以語楚子。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滅息。以息媯歸,
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楚子問之,對曰:「吾一婦人而事二夫,縱弗能死,其又奚言?」十四年,楚子以蔡侯滅
息,遂伐蔡。秋七月,楚入蔡。
僖王四年秋楚伐鄭滅鄧。
按《春秋》,莊公十六年,「滅鄧不書。」按《左傳》十四年,「鄭伯自櫟入,緩告於楚」;十六年秋,「楚伐鄭,及櫟」,為不禮
故也。
按:《史記楚世家》:「文王十二年,伐鄧,滅之。」惠王元年冬巴人伐楚。
按《春秋》不書。 按《左傳》莊公十八年:「初,楚武王克權,使鬥緡尹之以叛,圍而殺之。遷權於那處,使閻敖尹之。及文王即位,與巴人伐申而驚其師。巴人叛楚而伐那處,取之,遂門於楚。閻敖游涌而逸,楚子殺之,其族為亂。冬,巴人因之以伐楚。」惠王二年春,巴人敗楚師,楚子伐黃。夏六月,楚子貲
薨,子囏立。
按《春秋》不書。 按《左傳》莊公十九年春,「楚子禦之,大敗於津,還。鬻拳弗納,遂伐黃,敗黃師於踖陵。還及湫,有疾。夏六月庚申卒。鬻拳葬諸夕室,亦自殺也,而葬於絰皇。初,鬻拳強諫楚子,楚子弗從,臨之以兵,懼而從之。鬻拳曰:『吾懼君以兵,罪莫大焉』。」遂自刖也。楚人
以為大閽,謂之大伯,使其後掌之。
按《史記楚世家》:「楚文王十三年卒,子熊囏立,是為杜敖。」惠王六年夏楚人聘于魯。
按:《春秋》莊公二十三年。
按《史記楚世家》:「成王惲元年,初即位,布德施惠,結舊好於諸侯。使人獻天子,天子賜胙曰:『鎮爾南方夷越之亂,無侵中國』。於是楚地千里。」惠王十一年「秋楚伐鄭魯侯齊人宋人救鄭。」按《春秋》莊公二十八年。按《左傳》:楚令尹子元欲蠱
文夫人,為館於其宮側,而振萬焉。夫人聞之,泣曰:「先君以是舞也,習戎備也。今令尹不尋諸仇讎,而於未亡人之側,不亦異乎!」御人以告子元,子元曰:「婦人不忘襲讎,我反忘之。」二十八年秋,子元以車六百乘伐
鄭,入於桔柣之門。子元、鬥御、疆、鬥梧、耿之不比為斾
鬥班,王孫游,王孫喜殿。眾車入自純門,及逵市。縣門
不發,楚言而出。子元曰:「鄭有人焉。」諸侯救鄭,楚師夜
遁。鄭人將奔桐丘,諜告曰:「楚幕有烏。」乃止。
惠王十三年,楚殺令尹公子元,而以鬥穀於菟為令
尹。
按《春秋》不書。 按《左傳》莊公三十年:「夏,楚公子元歸自伐鄭,而處王宮。鬥射師諫,則執而梏之。秋,申公鬥班殺子元。鬥穀於菟為令尹,自毀其家,以紓楚國之難。」惠王十八年「秋七月楚人伐鄭。」按《春秋》僖公元年。按《左傳》,莊公三十二年春,齊侯
為楚伐鄭之故,請會於諸侯。宋公請先見於齊侯。夏,
遇于梁丘。僖公元年秋,楚人伐鄭,鄭即齊故也。「八月,公會齊侯、宋公、鄭伯、曹伯、邾人盟于犖,謀救鄭也。」〈注〉
荊始改號曰「楚。」惠王十九年冬楚人侵鄭。
按《春秋僖公二年》。按《左傳》,二年冬,「楚人伐鄭,鬥章囚鄭聃伯。」惠王二十年冬楚人伐鄭。
按《春秋》僖公三年。按《左傳》,二年秋,齊侯、宋公、江人、
黃人盟于貫,服江、黃也。三年秋,會于陽穀,謀伐楚也。
冬,楚人伐鄭。鄭伯欲成,孔叔不可,曰:「齊方勤我,棄德不祥。」〈注〉
江、黃,楚與國。
惠王二十一年「春正月,齊侯、宋公、魯侯、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遂伐楚,次于陘。夏,楚屈完來盟于召陵。」按《春秋》僖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
師侵蔡,蔡潰,遂伐楚。楚子使與師言曰:「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對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周室』。賜我先君履,東至於海,西至於河,南至於穆陵,北至於無棣。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對曰:「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給?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師進次于陘。夏,楚子使屈完
如師,師退次于召陵。齊侯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
觀之。齊侯曰:「豈不榖是為?先君之好是繼,與不榖同好,如何?」對曰:「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願也。」齊侯曰:「以此眾戰,誰能禦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對曰:「君若以德綏諸侯,誰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國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雖眾無所用之。」屈完
及諸侯盟。
惠王二十二年「秋八月,楚人滅弦,弦子奔黃。」按《春秋》僖公五年。按《左傳》,五年秋,「楚鬥穀於菟滅弦,弦子奔黃。於是江、黃、道、柏方睦於齊」,皆弦姻也。弦
子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設備,故亡。
惠王二十三年秋楚人圍許諸侯遂救許。
按《春秋》僖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夏,諸侯伐鄭,以其
逃首止之盟故也。圍新密。秋,楚子圍許以救鄭。諸侯
救許,乃還。冬,蔡穆侯將許僖公以見楚子於武城。許
男面縛銜璧,大夫衰絰,士輿櫬。楚子問諸逢伯,對曰:
「昔武王克殷,微子啟如是。武王親釋其縛,受其璧而祓之,焚其櫬,禮而命之,使復其所。楚子從之。」襄王三年冬楚人伐黃。
按《春秋僖公十一年》。按《左傳》,「黃人不歸楚貢。」十一
年冬,「楚人伐黃。」《襄王》四年夏楚人滅黃。
按《春秋》僖公十二年。按《左傳》,黃人恃諸侯之睦於
齊也,不共楚職,曰:「自郢及我九百里,焉能害我?」十二
年夏,楚滅黃。按《穀梁傳》,貫之盟管仲曰,江、黃遠齊
而近楚,楚為利之國也,若伐而不能救,則無以宗諸
侯矣。桓公不聽,遂與之盟。管仲死,楚伐江滅黃,桓公
不能救,故君子閔之也。
襄王七年春正月,楚人伐徐。「三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諸侯之
大夫救徐。冬,楚人敗徐于婁林。
按《春秋》僖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楚人伐徐,
徐即諸夏故也。三月,盟于牡丘,尋葵丘之盟,且救徐
也。孟穆伯帥師及諸侯之師救徐,諸侯次于匡以待
之。齊師、曹師伐厲,以救徐也。冬,楚敗徐于婁林,徐恃
救也。十六年秋夏,齊伐厲,不克,救徐而還
襄王十年春,鄭伯始朝于楚。
按《春秋》不書。 按《左傳》:僖公十八年春,鄭伯始朝于
楚,楚子賜之金,既而悔之,與之盟曰:「無以鑄兵。」故以
鑄三鐘。
襄王十二年冬楚人伐隨。
按《春秋》僖公二十年。按《左傳》二十年「秋,隨以漢東諸侯叛楚。冬,楚鬥榖於菟帥師伐隨,取成而還。」襄王十三年「春,宋人、齊人、楚人盟于鹿上。秋,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盂,執宋公以伐宋。冬,楚人使宜申獻捷于魯。十二月,魯侯會諸侯盟于薄,釋宋公。」按《春秋》,僖公二十一年。按《左傳》:二十一年春,宋人
為鹿上之盟,以求諸侯于楚,楚人許之。公子目夷曰:
「小國爭盟,禍也。宋其亡乎?幸而後敗。」秋,諸侯會宋公
于盂。子魚曰:「禍其在此乎?君欲已甚,其何以堪之?」於
是楚執宋公以伐宋,冬,會于薄以釋之。子魚曰:「禍猶未也,未足以懲君。」襄王十四年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師敗績。」按《春秋》僖公二十二年。按《左傳》,二十二年:春三月,
鄭伯如楚。夏,宋公伐鄭。子魚曰:「所謂禍在此矣。」秋八
月,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弗聽。冬十一月己
巳朔,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
司馬曰:「『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
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人雖亡國之餘,不鼓不成列。」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贊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雖及胡耇,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明恥教戰,求殺敵也。傷未及死,如何勿重?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三軍以利用也,金鼓以聲氣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丙子晨,鄭文夫人𦬒氏、姜氏勞楚子於柯澤。楚子
使師縉示之俘馘。丁丑,楚子入饗於鄭,九獻庭實旅
百,加籩豆六品。享畢,夜出文𦬒送於軍,取鄭二姬以
歸。叔詹曰:「楚王其不沒乎?為禮,卒於無別。」無別不可
謂禮,將何以沒?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
襄王十五年「秋楚人伐陳晉公子《得耳》及楚。」按《春秋》僖公二十三年,晉重耳及楚不書。按《左傳》
二十三年秋,楚成得臣帥師伐陳,討其貳於宋也。「遂取焦夷城頓而還。子文以為之功,使為令尹。叔伯曰:『子若國何』?對曰:『吾以靖國也。夫有大功而無貴仕,其人能靖者與?有幾』?」晉公子重耳及楚,楚子饗之曰:「『公子若反晉國,則何以報不穀』?對曰:『子女玉帛,則君有之;羽毛齒革,則君地生焉。其波及晉國者,君之餘也,其何以報君』?」曰:「雖然,何以報我?」對曰:「若以君之靈,得反晉國。晉楚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獲命,其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君周旋。」子玉請殺之。楚
子曰:「晉公子廣而儉,文而有禮,其從者肅而寬,忠而能力。晉侯無親,外內惡之。吾聞姬姓、唐叔之後,其後衰者也,其將由晉公子乎?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必有大咎。」乃送諸秦。
按:《史記楚世家》:「成王三十五年,晉公子重耳過楚,成王以諸侯客禮饗,而厚送之於秦。」襄王十六年秋宋及楚平。
按《春秋》不書。 按《左傳》,僖公二十四年秋,宋及楚平。
宋成公如楚,還入於鄭。鄭伯將享之,問禮於皇武子。
對曰:「宋先代之後也,於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喪拜焉,豐厚可也。」鄭伯從之,享宋公有加,禮也。
襄王十七年秋楚人圍陳,納頓子于頓。
按《春秋》僖公二十五年。按《左傳》二十五年秋,秦晉
伐鄀,楚鬥克屈禦寇以申、息之師戍商密。秦人過析,
隈入而係輿人,以圍商密,昏而傅焉,宵坎血加書,偽
與子儀、子邊盟者。商密人懼曰:「秦取析矣,戍人反矣。」乃降秦師。秦師囚申公子儀、息公子邊以歸。楚令尹
子玉追秦師弗及,遂圍陳,納頓子于頓。
襄王十八年夏,魯公子遂如楚乞師。秋,楚人滅夔,以
夔子歸。冬,楚人伐宋,圍緡。魯侯以楚師伐齊,取穀。
按《春秋》僖公二十六年,按《左傳》二十六年:夏,東門
襄仲、臧文仲如楚乞師,臧孫見子玉而道之,伐齊宋
以其不臣也。夔子不祀。祝融與鬻熊,楚人讓之,對曰:
「我先王熊摯有疾,鬼神弗赦而自竄於夔。吾是以失楚,又何祀焉?」秋,楚成得臣、鬥宜申帥師滅夔,以夔子
歸宋,以其善於晉侯也,叛楚即晉。冬,楚令尹子玉、司
馬子西帥師伐宋,圍緡。公以楚師伐齊,取穀。寘桓公
子雍於穀,易牙奉之,以為魯援。楚申公、叔侯戍之。桓
公之子七人為七大夫於楚。
襄王十九年冬,楚人、陳侯、蔡侯、鄭伯、許男圍宋。
按《春秋》僖公二十七年。按《左傳》二十七年秋,楚子
將圍宋,使子文治兵於睽,終朝而畢,不戮一人。子玉
復治兵於蒍,終日而畢,鞭七人,貫三人耳。國老皆賀
子文。子文飲之酒,蒍賈尚幼,後至不賀。子文問之,對
曰:「不知所賀。」子之傳政於子玉曰:「以靖國也。靖諸內而敗諸外,所獲幾何?子玉之敗,子之舉也。舉以敗國,將何賀焉?子玉剛而無禮,不可以治民。過三百乘,其不能以入矣。苟入而賀,何後之有?」冬,楚子及諸侯圍
宋。宋公孫固如晉告急。先軫曰:「報施救患,取威定霸,於是乎在矣。」狐偃曰:「楚始得曹,而新昏於衛,若伐曹、衛,楚必救之,則齊、宋免矣。」於是乎蒐於被廬,作三軍,
謀元帥。趙衰曰:「郤縠可,臣亟聞其言矣。說禮樂而敦《詩》《書》。《詩》《書》,義之府也。禮樂,德之則也;德義,利之本也。《夏書》曰:『賦納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君其試之。」乃
使郤縠將中軍,郤溱佐之。使狐偃將上軍,讓於狐毛
而佐之。命趙衰為卿,讓於欒枝、先軫。使欒枝將下軍,
先軫佐之。荀林父御戎,魏犫為右。
襄王二十年春,晉侯伐衛,楚人救衛。夏四月己巳,晉
侯、齊師、宋師、秦師及楚人戰于城濮,楚師敗績。楚殺
其大夫得臣,衛侯出奔楚。
按《春秋》僖公二十八年。按《左傳》,「二十八年春,晉侯將伐曹,假道於衛,衛人弗許,還自南河濟,侵曹伐衛。正月戊申,取五鹿。二月,晉郤縠卒,原軫將中軍,胥臣佐下軍。晉侯、齊侯盟于斂盂。衛請盟,晉人弗許。衛侯欲與楚,國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說於晉。衛侯出居于襄牛,公子買戍衛。楚人救衛不克。公懼於晉,殺子叢以」說焉。謂楚人曰:「不卒戍也。」晉侯圍曹,門焉,多死。曹
人尸諸城上。晉侯患之,聽輿人之謀曰:「稱舍於墓,師遷焉。」曹人兇,懼,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因其兇也而
攻之。三月丙午,入曹,數之,以其不用僖負羈而乘軒
者三百人也。且曰:「獻狀。」令無入僖負羈之宮而免其
族,報施也。魏犫、《顛頡》怒曰:「勞之不圖,報於何有?」爇僖
負羈氏,魏犫傷於胸,公欲殺之,而愛其材,使問,且視
之。病。將殺之。魏犫束胸見使者,曰:「以君之靈,不有寧也。」距躍三百,曲踊三百,乃舍之。殺顛頡以徇於師,立
舟之僑以為戎右。宋人使門尹般如晉師告急。公曰:
「宋人告急,舍之則絕,告楚不許。我欲戰矣,齊、秦未可,若之何?」先軫曰:「使宋舍我而賂齊、秦,藉之告楚。我執曹君而分曹、衛之田以賜宋人,楚愛曹、衛,必不許也。喜賂怒頑,能無戰乎?」公說,執曹伯,分曹、衛之田以畀
宋人。楚子入居於申,使申叔去穀,使子玉去宋,曰:「無從晉師。」晉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晉國。險阻艱難,
備嘗之矣;民之情偽,盡知之矣。天假之年,而除其害,
天之所「置,其可廢乎?《軍志》曰:『允當則歸』。又曰:『知難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敵』。此三志者,晉之謂矣。」子玉使伯
棼請戰,曰:「非敢必有功也,願以間執讒慝之口。」王怒,
少與之師。唯西廣、東宮與若敖之六卒實從之。子玉
使宛春告於晉師曰:「請復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子犯曰:「子玉無禮哉!君取一,臣取二,不可失矣。」先
軫曰:「子與之定人之謂禮。楚一言而定三國,我一言而亡之。我則無禮,何以戰乎?不許楚言,是棄宋也。救而棄之,謂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讎已多,將何以戰?不如私許復曹、衛以攜之,執宛春以怒楚,既戰而後圖之。」公說,乃拘宛春於衛,且私許復曹、衛。曹、
衛告絕於楚。子玉怒,從晉師。晉師退。軍吏曰:「以君辟臣,辱也。且楚師老矣,何故退?」子犯曰:「師直為壯,曲為老,豈在久乎?微楚之惠不及此,退三舍,辟之,所以報也。背惠食言,以亢其讎。我曲楚直,其眾素飽,不可謂老。我退而楚還,我將何求?若其不還,君退臣犯,曲在彼矣。」退三舍,楚眾欲止,子玉不可。夏四月戊辰,晉侯、
宋公、齊國歸父、崔夭、秦小子憖次于城濮。楚師背酅
而舍。晉侯患之,聽輿人之誦,曰:「原田每每,舍其舊而新是謀。」公疑焉。子犯曰:「戰也。戰而捷,必得諸侯。若其不捷,表裏山河,必無害也。」公曰:「若楚惠何?」欒貞子曰:
「漢陽諸姬,楚實盡之。思小惠而忘大恥,不如戰也。」晉
侯夢與楚子搏,楚子伏己而盬其腦,是以懼。子犯曰:
「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子玉使鬥勃請戰,
曰:「請與君之士戲,君憑軾而觀之,得臣與寓目焉。」晉
侯使欒枝對曰:「寡君聞命矣。楚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為大夫退,其敢當君乎?既不獲命矣,敢煩大夫謂二三子,戒爾車乘,敬爾君事。詰朝將見。」晉車七
百乘,韅靷鞅靽。晉侯登有莘之虛以觀師,曰:「少長有禮,其可用也!」遂伐其木以益其兵。己巳,晉師陳于莘
北,胥臣以下軍之佐當陳、蔡。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將
中軍,曰:「今日必無晉矣!」子西將左,子上將右。胥臣蒙
馬以虎皮,先犯陳、蔡。陳、蔡奔,楚右師潰。狐毛設二斾
而退之。欒枝使輿曳柴而偽遁,楚師馳之。原軫、郤溱
以中軍公族橫擊之。狐毛、狐偃以上軍夾攻子西,楚
左師潰。楚師敗績。子玉收其卒而止,故不敗晉師。三
日館穀,及癸酉而還。甲午,至于衡雍。作王宮于踐土
鄉。役之。三月,鄭伯如楚,致其師,為楚師既敗而懼,使
子人九行成於晉。晉欒枝入盟鄭伯。五月丙午,晉侯
及鄭伯盟于衡雍。丁未,獻楚俘於王,駟介百乘,徒兵
千。鄭伯傅王,用平,禮也。己酉,王享醴,命晉侯侑。王命
尹氏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賜之
大輅之服,戎輅之服,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秬鬯
一卣,虎賁三百人,曰:「王謂叔父,敬服王命,以綏四國,糾逖王慝。」晉侯三辭從命,曰:「重耳敢再拜稽首,奉揚天子之丕顯休命。」受策以出,出入三覲。衛侯聞楚師
敗,懼,出奔楚,遂適陳,使元咺奉叔武以受盟。癸亥,王
子虎盟諸侯于王庭,《要言》曰:「皆獎王室,無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其師,無克祚國。及其元孫,無有老幼。」初,楚子玉自為瓊弁玉纓,未之服也。先戰,夢
河神謂已曰:「畀余,余賜女孟諸之麋,弗致也。」大心與
子西使榮黃諫,弗聽。榮季曰:「死而利國,猶或為之,況瓊玉乎?是糞土也,而可以濟師,將何愛焉?」弗聽,出告
二子曰:「非神敗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實自敗也。」既敗,
王使謂之曰:「大夫若入,其若申、息之老何?」子西、孫伯
曰:「得臣將死。二臣止之曰:『君其將以為戮』。」及《連穀》而
死,晉侯聞之而後喜,可知也。曰:「莫余毐也已。」蒍呂臣,
實為令尹,奉己而已,不在民矣。
襄王二十四年春楚請平于晉。
按《春秋》不書。 按《左傳》,「僖公三十二年春,楚鬥章請平于晉,晉陽處父報之,晉、楚始通。」襄王二十五年,楚人侵陳蔡伐鄭。晉人侵蔡,楚救之,
殺令尹子上。
按《春秋》不書。 按《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冬,晉、陳、鄭伐
許,討其貳於楚也。楚令尹子上侵陳、蔡,陳、蔡成,遂伐
鄭,將納公子瑕,門于桔柣之門,瑕覆于周氏之汪,外
僕髡屯禽之以獻文夫人斂而葬之鄶城之下。晉陽
處父侵蔡,楚子上救之,與晉師夾泜而軍。陽子患之,
使謂子上曰:「吾聞之,文不犯順,武不違敵。子若欲戰,則吾退舍,子濟而陳,遲速唯命。不然紓我老師,費財亦無益也。」乃駕以待。子上欲涉,大孫伯曰:「不可。晉人無信,半涉而薄我,悔敗何及?不如紓之。」乃退舍。陽子
宣言曰:「楚師遁矣。」遂歸,楚師亦歸。太子商臣譖子上
曰:「受晉賂而避之楚之恥也。罪莫大焉。」王殺子上。
襄王二十六年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弒其君頵而自立。」按《春秋》文公元年。按《左傳》:初,楚子將以商臣為太
子,訪諸令尹子上。子上曰:「君之齒未也,而又多愛,黜乃亂也。楚國之舉恆在少者。且是人也,蜂目而豹聲,忍人也,不可立也。」弗聽。既又欲立王子職而黜太子
商臣。商臣聞之而未察,告其師潘崇曰:「『若之何而察之』?潘崇曰:『享江𦬒而勿敬也』。從之。江𦬒怒曰:『呼!役夫!宜君王之欲殺女而立職也』。」告潘崇曰:「信矣。」潘崇曰:
「能事諸乎?」曰:「不能。」「能行乎?」曰:「不能。」「能行大事乎?」曰:「能。」元年冬十月,以宮甲圍成王。王請食熊蹯而死,弗聽。
丁未,王縊,諡之曰「靈。」不瞑,曰:「成」,乃瞑。穆王立,以其為
太子之室與潘崇,使為太師,且掌環列之尹。
襄王二十八年「秋楚人圍江。冬晉陽處父帥師伐楚以救江。」按《春秋》文公三年。按《左傳》,三年「秋,楚師圍江。晉先僕伐楚以救江。冬,晉以江故,告於周王叔桓公。晉陽處父伐楚以救江,門于方城,遇息公子朱而還。」襄王三十年秋,楚人滅六。冬,滅蓼。
按《春秋》,文公五年,滅蓼不書。按《左傳》,五年春,六人
叛楚即東夷。秋,楚成大心、仲歸帥師滅六。冬,楚子燮
滅蓼。臧文仲聞六與蓼滅,曰:「皋陶、庭堅不祀忽諸,德
之不建,民之無援,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