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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四百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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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四百五卷目錄
行人司部彙考
周
〈總一則〉
漢
〈總一則〉
後漢
〈總一則〉
晉
〈總一則〉
宋
〈總一則〉
齊
〈總一則〉
梁
〈總一則〉
陳
〈總一則〉
北魏
〈總一則 孝文帝太和二則〉
北齊
〈總一則〉
北周
〈總一則〉
隋
〈總一則 煬帝大業二則〉
唐
〈總一則 太宗貞觀一則〉
遼
〈總一則〉
宋
〈總一則〉
金
〈總一則〉
元
〈總一則〉
明
〈總一則 太祖洪武二則 武宗正德一則 世宗嘉靖一則〉
皇清
〈總一則 康熙三則〉
行人司部總論
禮記
〈曲禮〉
儀禮
〈聘禮〉
莊子
〈人間世篇纂〉
春秋繁露
〈精華篇〉
官常典第四百五卷
行人司部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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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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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秋官大行人統小行人、行夫之屬,掌賓客禮儀。而掌交」亦主和好之事。
按《周禮秋官》「司寇,刑官之屬:大行人,中大夫二人;小行人,下大夫四人。行夫,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注〉
行夫主國使之禮。
大行人,「掌大賓之禮及大客之儀,以親諸侯。」〈注〉
大賓,要服以內諸侯。大客,謂其孤卿。
春朝諸侯而圖天下之事,秋覲以比邦國之功,夏宗
以陳天下之謨,冬遇以協諸侯之慮,時會以發四方
之禁,殷同以施天下之政。
〈注〉
此六事者,以王見諸侯為文,「圖」、「比」、陳、協,皆考績之言。王者春見諸侯,則圖其事之可否;秋見諸侯,則比其功之高下;夏見諸侯,則陳其謀之是非;冬見諸侯,則合其慮之異同。六服以其朝歲四時分來更迭,如此而遍。時會,即時見也。無常期。諸侯有不順服者,王將有征討之事,則既朝王命,為壇於國外,合諸侯而發禁命事焉。禁謂九伐之法。殷同即殷見也。王十二歲一巡守,若不巡守則殷同。殷同者,六服盡朝。既朝王亦命為壇於國外,合諸侯而命其政。政謂邦國之九法。殷同,四方四時分來,歲終則遍矣。九伐、九法,皆在《司馬職》。《司馬法》曰:「春以禮朝諸侯,圖同事;夏以禮宗諸侯,陳同謀;秋以禮覲諸侯,比同功;冬以禮遇諸侯,圖同慮。時以禮會諸侯,施同政。殷以禮宗諸侯,發同禁。」時聘以結諸侯之好,殷覜以除邦國之慝。
〈注〉
此二事者,亦以王見諸侯之臣使來者為文也。「時聘」者,亦無常期。天子有事,諸侯使大夫來聘,親以禮見之,禮而遣之,所以結其恩好也。天子無事則已殷頫,謂一服朝之歲也。慝,猶惡也。一服朝之歲,五服諸侯皆使卿以聘禮來頫天子,天子以禮見之,命以政禁之事,所以除其惡行。
間問以諭諸侯之志,歸脤以交諸侯之福,賀慶以贊
諸侯之喜,致禬以補諸侯之烖。
〈注〉
此四者,王使臣於諸侯之禮也。間問者,間歲一問。諸侯,謂存省之屬。「諭諸侯之志」者,諭言語,諭書名,其類也。交,或往或來者也。贊,助也。致禬,凶禮之弔禮。禬,禮也。「補諸侯烖」者,若《春秋》澶淵之會,謀歸宋財。
「以《九儀》辨諸侯之命,等諸臣之爵,以同邦國之禮」,而
待其賓客。
〈注〉
《九儀》,謂命者五,公、侯、伯、子、男也;爵者四,孤、卿、大夫、士也。
上公之禮:「執桓圭九寸,繅藉九寸,冕服九章,建常九斿,樊纓九就,貳車九乘,介九人,禮九牢」,其朝位賓主
之間九十步,立當車軹,擯者五人,廟中將幣,三享王
禮:再祼而酢,饗禮九獻,食禮九舉,出入五積,三問三
勞。諸侯之禮:「執信圭七寸,繅藉七寸,冕服七章,建常七斿,樊纓七就,貳車七乘,介七人,禮七牢,朝會賓主」之間七十步,立當前疾。擯者四人,廟中將幣,三享。王
禮壹祼而酢,饗禮七獻,食禮七舉,出入四積,再問再
勞。諸伯執躬圭,其他皆如諸侯之禮。諸子執穀璧五
寸,繅藉五寸,冕服五章,建常五斿,樊纓五就,貳車五
乘,介五人,禮五牢,朝位賓主之間五十步,立當車衡。
擯者三人,廟中將幣,三享。王禮,壹祼「不酢,饗禮五獻,食禮五舉,出入三積,壹問,壹勞。」諸男執蒲璧,其他皆
如諸子之禮。
〈注〉
「繅,藉以五采韋衣板,若奠玉,則以藉之。」冕服,著冕所服之衣也。九章者自山龍以下,七章者自華蟲以下,五章者自宗彝以下也。常,旌斿也。斿,其屬。幓垂者也。樊纓,馬飾也。以罽飾之,每一處五采備為一就。就,成也。貳,副也。介,輔己行禮者也。《禮大禮》,饔餼也。三牲備為一牢。朝位,謂大門外,賓下車及王車出迎所立處也。王始立大門內,交擯,三辭,乃乘車而迎之。齊僕為之節,上公立當軹,侯伯立當疾,子男立當衡,王立當軫,與廟,受命祖之廟也。饗,設盛禮以飲賓也。問,問不恙也。勞,謂苦倦之也。皆有禮以幣致之。故書「祼」作「果。」鄭司農云:「車軹軹也,三享,三獻也。祼讀為灌。再灌,再飲公也。而酢,報飲王也。」舉,舉樂也。出「入五積」,謂饋之芻米也。前疾,謂駟馬車轅前胡下垂拄地者。元,謂三享,皆束帛加璧,庭實惟國所有。《朝士儀》曰:「奉國地所出重物而獻之。」明臣職也。朝先享,不言朝者,朝正禮,不嫌有等也。王禮王以鬱鬯禮賓也。《鬱人職》曰:「凡祭祀賓客之祼事,和鬱鬯,以實彝而陳之。」禮者,使宗伯攝酌圭瓚而祼,王既拜送爵,又攝酌;璋瓚而祼,后又拜送爵,是謂「再祼。」再祼,賓乃酢王也。禮,「侯伯一祼而酢」者,祼賓,賓酢王而已,后不祼也。禮,「子男一祼不酢」者,祼賓而已,不酢主也。不酢之禮,《聘禮》禮賓是與。九舉,舉牲體九飯也。出入,謂從來訖去也。每積有牢禮。米禾芻薪,凡數不同者,皆降殺。
凡大國之孤,「執皮帛以繼小國之君。出入三積,不問壹勞。朝位當車前,不交擯。廟中無相,以酒禮之。」其他
皆視小國之君。
〈注〉
此以君命來聘者也。孤尊,既聘享,更自以其贄見,執束帛而已。豹皮表之為飾,繼小國之君,言次之也。朝聘之禮,每一國畢,乃前不交。擯者不使介,傳辭交于王之擯,親自對擯者也。廟中無相,介皆入門西上而立,不前。相禮者,聘之介,是與以酒禮之。酒謂齊酒也,和之,不用鬱鬯耳。其他,謂《貳車》及介牢禮賓主之間,擯者將幣,祼酢饗食之數。
凡諸侯之卿,其禮各下其君二等,以下及其大夫士
皆如之。
〈注〉
此亦以君命來聘者也。所下其君者,介與朝位,賓主之間也,其餘則自以其爵。《聘義》曰:「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是謂使卿之聘之數也。朝位則上公七十步,侯伯五十步,子男三十步。與
邦畿方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謂之侯服,歲壹見,其貢
祀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甸服,二歲壹見,其貢嬪
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男服,三歲壹見,其貢器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采服,四歲壹見,其貢服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衛服,五歲壹見,其貢材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要服,六歲壹見,其貢貨物。」〈注〉
要服,蠻服也。此六服去王城三千五百里,相距方七千里,公侯伯子男封焉。其朝貢之歲,四方各四分,趨四時而來,或朝春,或宗夏,或覲秋,或遇冬祀。貢者,犧牲之屬。嬪物,絲枲也。器物,尊彝之屬。服物,元纁絺纊也。材物,八材也。貨物,龜貝也。
《九州》之外,謂之「蕃國。」世壹見,各以其所貴寶為摰。
〈注〉
九州之外,夷服、鎮服、蕃服也。《曲禮》曰:「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子。」《春秋傳》曰:「杞伯也。以夷禮故曰子。」然則九州之外,其君皆子男也。無朝貢之歲,父死子立,及嗣王即位,乃一來耳。各以其所貴寶為贄,則蕃國之君無執玉瑞者,是以謂其君為小賓,臣為小客。所貴寶見傳者,若犬戎獻白狼、白鹿是也。其餘則《周書》「王會」備焉。
王之所以撫邦國諸侯者,歲遍存。三歲,遍頫;五歲,遍
省。七歲,屬象胥,諭言語,協辭命。九歲,屬瞽史,諭書名,
聽聲音。十有一歲,達瑞節,同度量,成牢禮,同數器,修
灋則。十有二歲,王巡守殷國。
〈注〉
撫,猶安也。存頫省者,王使臣於諸侯之禮,所謂間問也。歲者,巡守之明歲以為始也。屬猶聚也。自五歲之後,遂間歲遍省也。七歲省而召其象胥,九歲省而召其瞽史,皆聚於天子之宮教習之也。胥讀為諝。《王制》曰:「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慾不同。達其志,通其慾。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譯。」此官正為象者。周始有越重譯而來獻,是因通言語之官為象胥。云諝,謂象之有才知者也。辭命,六辭之命也。瞽,樂師也。史,太史小史也。書名,書之字也。古曰名,《聘禮》曰百名以上至十一歲,又遍省焉。度,丈尺也。量,豆區、釜也。數,器銓衡也。灋,八灋也。則,八則也。達同,成修皆謂齎其灋式行至則
齊,等之也。成,平也,平其僭踰者也。王巡守,諸侯會者,各以其時之方。《書》曰「遂覲東后」 是也。其殷國則四方四時分來,如平時。
凡諸侯之王事,辨其位,正其等,協其禮,賓而見之。
〈注〉
《王事》,以王之事來也。
若有大喪,則詔相諸侯之禮。
〈注〉
詔相左右教告之也。
若有四方之大事,則受其幣,聽其辭。
〈注〉
「四方之大事」,謂國有兵寇,諸侯來告急者,禮動不虛,皆贄幣以崇敬也。受之,以其事入告王也。《聘禮》曰:「若有言,則以束帛如享禮。」凡諸侯之邦交,歲相問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
〈注〉
小聘曰問。殷,中也。久無事,又於殷朝者,及而相聘也。父死子立曰世。凡君即位,大國朝焉,小國聘焉,此皆所以習禮考異,正刑一德,以尊天子也。必擇有道之國而就修之。鄭司農說殷聘以《春秋傳》曰「孟僖子如齊殷聘」是也。
《小行人》,掌邦國賓客之禮籍,以待四方之使者。
〈注〉
《禮籍》,名位尊卑之書。使者,諸侯之臣使來者也。
令諸侯春入貢,秋獻功,王親受之,各以其國之籍禮
之。
〈注〉
貢,六服所貢也。功,考績之功也。秋獻之,若今計文書斷於九月。其舊法:
凡諸侯入王,則逆勞于畿。
〈注〉
鄭司農云:「入王,朝於王也。」及郊勞,視館,將幣,為承而擯。
〈注〉
眂館,致館也。承猶丞也。王使勞賓於郊,致館於賓,至將幣,使宗伯為上擯,皆為之丞而擯之。
凡四方之使者,大客則擯,小客則受其幣,而聽其辭。
〈注〉
擯者,擯而見之王,使得親言也。「受其幣」者,受之以入,告其所為來之事。
「使適四方,協九儀。」賓客之禮,朝、覲、宗、遇、會、同,君之禮
也;存、頫、省、聘、問,臣之禮也。
〈注〉
適,之也。協,合也。
達天下之六節:「山國用虎節,上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以金為之。「道路用旌節,門關用符節,都鄙用管節」,皆以竹為之。
〈注〉
此謂邦國之節也。「達之」者,使之四方,亦皆齎法式以齊等之也。諸侯使臣行頫聘,則以金節授之,以為行道之信也。「虎人龍」者,自其國象也。「道路」,謂鄉遂大夫也。「都鄙」者,公之子弟及卿大夫之采地之吏也。凡邦國之民,遠出至他邦,他邦之民若來入由國門者,門人為之節。「由關」者,關人為之節。其以徵令及家徙,鄉遂大夫及采地吏為之節,皆使人執節將之以達之,亦有期以反節。管節,如今之竹使符也。其有商者,通之以符,節如門關,門關者,與市聯事,節可同也,亦所以異於畿內也。凡節有天子法式,存於國。
成六瑞:「王用瑱圭,公用桓圭,侯用信圭,伯用躬圭,子用穀璧,男用蒲璧。」〈注〉
成,平也。瑞,信也。皆朝見所執以為信。
「合六幣:圭以馬,璋以皮,璧以帛,琮以錦,琥以繡,璜以黼」,此六物者,以和諸侯之好故。
〈注〉
合,同也。六幣,所以享也。五等諸侯,享天子用璧,享后用琮,其大各其瑞。皆有庭實以馬若皮。皮,虎豹皮也。用圭璋者,二王之後也。二王後尊,故享用圭璋而特之。《禮器》曰「圭璋特」,義亦通於此。其於諸侯,亦用璧琮耳。子男於諸侯,則享用琥璜,下其瑞也。凡二王後、諸侯相享之玉,大小各降其瑞一等,及使卿大夫頫聘,「亦如之。」若國札喪,則令賻補之。若國凶荒,則令賙委之。若國
師役,則令槁禬之。若國有福事,則令慶賀之。若國有
旤䁓,則令哀弔之。凡此五物者,治其事故。
〈注〉
師役者,國有兵寇以匱病者也。使鄰國合會財貨以與之。《春秋》定五年夏,「歸粟於蔡」是也。《宗伯職》曰:「以禬禮、哀圍敗旤䁓水火及其萬民之利害為一書,其禮俗、政事、教治、刑禁之逆順為一書,其悖逆、暴亂、作慝猶犯令者為一書,其札喪、凶荒、厄貧為一書,其康樂、和親、安平為一書。凡此物者,每國辨異之,以反命于王」,以周知天下之故。
〈注〉
「慝」,惡也,猶圖也。
《行夫》掌邦國傳遽之小事,媺惡而無禮者。凡其使也,
必以旌節,雖道有難,而不時必達。
〈注〉
《傳》遽,若今時乘傳騎驛而使者也。美福慶也,惡喪荒也。此事之小者與禮行。夫主使之道,有難,謂遭疾病,他故不以時至也。必達王命,不可廢也。其大者有禮,大小行人使之,有故,則介傳命,不嫌不達。
居於其國,則掌行人之勞辱事焉,使則介之。
〈注〉
使,謂大小行人也。
《掌交》,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
〈注〉
主交通,結諸侯之好。
《掌交》「掌以節與幣巡邦國之諸侯及其萬民之所聚者,道王之德意志慮,使咸知王之好惡辟行之。」〈注〉
節以為行信幣以見諸侯也。辟讀如「辟忌」之「辟」,使皆知王之所好者而行之。知王所惡者,辟而不為。
使和諸侯之好。
〈注〉
有欲相與修好者,則為「和合之。」「達萬民」之說。
〈注〉
「《說》所喜也。」「達」者,達之于王,若其國君。
掌邦國之通事而結其交好。
〈注〉
《通事》謂朝覲、聘問也。
以諭「九稅之利,九禮之親,九牧之維,九禁之難,九戎之威。」〈注〉
諭,告曉也。九稅,所稅民九職也。九禮,九儀之禮。九牧,九州之牧。九禁,九灋之禁。九戎,九伐之戎。
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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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始改典客為大行令,屬官有行人。後改大行令為
大鴻臚,而行人更為大行令,屬大鴻臚。
按《漢書·百官公卿表》:「典客,秦官,掌諸歸義蠻夷。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鴻臚。屬官有行人、譯官、別火三令丞及郡邸長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行人為大行令,初置別火,王莽改大鴻臚曰典樂,初置郡國邸,屬少府,中屬中尉,後屬大鴻臚。」〈注〉
應劭曰:「郊廟行禮,讚九賓,鴻聲臚傳之也。」如淳曰:「《漢儀注》別火獄令官,主治改火之事。」師古曰:「郡邸長丞,主諸郡之邸在京師者也。」後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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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設《大行令》,隸大鴻臚,而詔命所使,則光祿諸大
夫、議郎為之。
按:《後漢書百官志》:「大行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諸郎。」〈注〉
《漢官》曰:員吏四十人。
丞一人,治禮郎四十七人。
〈注〉
《漢官》曰:其四人四科,五人二百石,文學五人百石,九人斗食,六人佐,六人學事,十三人守學事。《東觀書》曰:「主齋祠儐,贊九賓。」又有公室主稠中都官斗食,以下功次相補。案盧植《禮注》曰:「大行郎亦如謁者,兼舉形貌。」右屬「大鴻臚。」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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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設《大行令》,隸于大鴻臚。
按:《晉書職官志》:「大鴻臚,統大行典客、園池、華林園鉤盾等令,又有青官列丞、鄴元武苑丞,及江左有事則權置,無事則省。」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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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仍以「大行」歸大鴻臚,不常置。
按《宋書百官志》:「大鴻臚,掌贊導拜授諸王。秦世為典客,漢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鴻臚。鴻,大也;臚,陳也。晉江左初省,有事則權置,事畢即省。」南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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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省《大行》,而鴻臚置《客館令》。
按《南齊書百官志》:「大鴻臚客館令,掌四方賓客。」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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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置「謁者臺,掌奉詔出使。」按:《隋書百官志》:「梁謁者臺,僕射一人,掌朝覲賓饗之事。屬官謁者十人,掌奉詔出使拜假、朝會擯贊。高功者一人為假史,掌差次謁者。」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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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承,梁置謁者僕射,掌使令。
按:《隋書百官志》:「陳承梁皆循其制,官其所制品秩,謁者、僕射秩千石,品第七。」按:杜佑《通典》:「梁謁者臺僕射,掌朝覲賓饗之事。屬官謁者十人,掌奉詔出使,拜假、朝會賓贊。功高者一人為假史,掌差次謁者。」陳亦有之。
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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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以「謁者臺及大鴻臚掌凡吉凶弔祭。」按杜佑《通典》:「後魏謁者臺,掌凡諸吉凶公事,導相禮儀。僕射二人,謁者三十人。」 又後魏曰「大鴻臚,掌藩客朝及吉凶弔祭。」孝文帝太和 年詔議官制定謁者僕射及謁者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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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內外百官,屢有減置。或事出當時,不為常目。舊令亡失,無所依據。太和中,高祖詔群寮議定百官,著於令。謁者僕射從第四品上,謁者從第五品中。太和二十三年復次職令,以謁者僕射為第六品。」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官氏志》,「二十三年高祖復次職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為永制。謁者僕
射,第六品上階。
北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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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仍以謁者臺及鴻臚寺掌凡吉凶弔祭。
按:《隋書百官志》:「後齊制官,多循後魏,鴻臚寺置卿、少卿、丞各一人,有功曹、五官、主簿、錄事等員,掌蕃客朝會,吉凶弔祭。」〈宋刻無祭字〉
統典客、典寺、司儀等署令、丞。典
客署,又有京邑薩甫二人,諸州薩甫二人。典寺署,有
僧祗部丞一人。司儀署,又有奉禮郎三十人。
謁者臺,掌凡諸吉凶公事,導相禮儀事。僕射二人,謁
者三十人,錄事一人。
按:杜佑《通典》:「北齊謁者臺,掌凡吉凶公事,導相禮儀,僕射二人,謁者三十人。」 又「北齊曰鴻臚寺,有卿少卿各一人,亦掌蕃客朝及吉凶弔祭。」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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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置蕃部、賓部、掌客,諸大夫、士屬于司寇。
按:杜佑《通典》,「後周司寇有蕃部中大夫,掌諸侯朝覲之敘。有賓部中大夫,掌大賓客之儀。又有賓部上士。」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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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制,以門下省「給事、員外散騎侍郎,奉朝請,兼出使勞問。」按《隋書百官志》,「高祖既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多依前代之法。置門下省,納言二人,給事黃門侍郎四人,錄事通事令史各六人;又有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各四人,諫議大夫七人,散騎侍郎四人,員外散騎常侍六人,通直散騎侍郎四人,並掌部從朝直。又有給事二十人,員外散騎侍郎二十人,奉朝請四」十人,並掌同散騎常侍等,兼出使勞問。給事為從
六品;員外散騎侍郎為正七品;奉朝請為從七品。
煬帝大業三年置謁者臺統議郎散騎之屬專主出使勞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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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按《百官志》,「煬帝即位,多所改革。三年定令,置謁者、司隸二臺,并御史為三臺。」謁
者臺大夫一人,從四品,掌受詔勞問,出使慰撫,持節
察授,及受冤枉而申奏之。駕出,對御史引駕。置司朝
謁者二人以貳之,從五品。屬官有丞一人,主簿、錄事
各一人。又有通事謁者二十人,從六品,即內史通事
舍人之職也。次有議郎二十四人,通直三十六人,將
事謁者三十人,謁者七十人,皆掌出使。其後廢議郎、
通直、將事、謁者、謁者等員,而置員外郎八十員。尋詔
門下、內史、御史司隸謁者,五司監受表,以為恆式,不
復專謁者矣。尋又置散騎郎從五品二十人,承議郎
正六品,通直郎從六品各三十人,宣德郎,正七品,宣
議郎,從七品。各四十人,徵事郎,從八品,將仕郎,從八
品,常從郎,正九品,奉信郎,從九品。各五十人。是為正
員,並得祿當品。又各有散員郎,無員,無祿。尋改「常從」為「登仕,奉信」為「散從。」自「散騎」已下,皆主出使,量事大
小,據品以發之。
大業五年,改謁者臺大夫為正四品。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按《百官志》云云。
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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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以鴻臚寺掌封命,諸蕃領典客、司儀二署,掌送迎
弔問。
按《唐書百官志》:「鴻臚寺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丞三人,從六品上。掌賓客及凶儀之事,領典客、司儀二署。凡四裔君長,以蕃望高下為簿,朝見辨其等位。第三等居武官三品之下,第四等居五品之下,第五等居六品之下。有官者居本班。御史察食料。二王後、外國君長襲官爵者,辨嫡庶。諸蕃封命,則受」冊而往。海外諸蕃朝賀、進貢,使有下從,留其半於境。
繇海路朝者,廣州擇首領一人,左右二人入朝。所獻
之物,先上其數於鴻臚。凡客還,鴻臚籍衣齎、賜物多
少以報主客給過所,蕃客奏事,具至日月及所奏之
宜,方別為狀。月一奏為簿,以副藏鴻臚。獻馬,則殿中、
太僕寺涖閱,良者入殿中。駑病,入太「僕獻藥者,鴻臚寺驗覆,少府監定價之高下;鷹、鶻、狗、豹無估,則鴻臚定所報輕重。」凡獻物皆客執以見,駝、馬則陳于朝堂,
不足進者,州縣留之。皇帝、皇太子為五服親及大臣
發哀臨弔,則卿、贊相,大臣一品;葬以卿、護,二品以少
卿,三品以丞,皆司儀,示以禮制。主簿一人,從七品上;
錄事二人。
〈注〉
龍朔二年,改鴻臚寺曰「同文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賓寺。」有府五人,史十人,亭長四人,掌固六人。
典客署: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三人,從八品下。掌「二王後、介公、酅公之版籍,及四裔歸化在藩者,朝賀、宴享」、
送迎皆預焉。酋渠首領朝見者,給稟食;病則遣醫,給
湯藥;喪,則給以所須。還蕃賜物,則佐其受領教拜之
節。
〈注〉
有典客十三人,府四人,史八人,掌固二人,
掌客十五人,正九品上。掌送迎蕃客,顓莅館舍。
司儀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凶禮
喪葬之具。「京官職事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祖父母、父母喪、職事散官五品以上、都督、刺史卒于京師及五品死王事者,將葬,祭以少牢」,率齊郎執俎豆以
往;三品以上贈以束帛,黑一纁二,一品加乘馬。既引,
遣使贈於郭門之外,皆有束帛,一品加璧。五品以上
葬,給營墓夫。
〈注〉
有《司儀》六人,府一人,史四人,掌設十八人,齋郎三十人,掌固四人,幕士六十人。
太宗貞觀二年六月甲申詔出使官稟食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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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本紀》云云。
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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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北南面官,皆置客省使副諸職。
按《遼史百官志》:「太祖神冊六年,詔正班爵。至于太宗,兼制中國,官分南北,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國制簡朴,漢制則沿名之風固存也。」北面局官職名。
客省局使。
客省局副使。
「南面朝官」, 遼有北面朝官矣,既得燕、代十有六州,
乃用唐制,復設南面三省、六部、臺、院、寺、監、諸衛、東宮
之官。
客省。太宗會同元年置。
都客省。興宗重熙十年見「都客省回鶻重哥。」客省使。會同五年見客省使耶律化哥。
左客省使蕭《護思》,應曆初為左客省使。
右客省使。
客省副使。
《四方館》。
四方館使。高勳,太宗入汴為四方館使。
四方館副使。道宗咸雍五年,詔「四方館副使止以契丹人充。」引進司。
引進使。聖宗統和二十八年見引進使韓杞。
點簽司。
同簽點簽司事。興宗重熙六年見同簽點簽司事耶
律圓寧。
禮信司。
勾當禮信司。興宗重熙七年,見勾當禮信司《骨欲》
禮賓使司。
禮賓使。太公鼎曾祖忠為禮賓使。
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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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設「往來國信所」諸職,掌交聘使命等事。
按《宋史職官志》:「往來國信所,掌大遼使介交聘之事。禮賓院,掌回鶻、吐蕃、党項、女真等國朝貢館設及互市譯語之事。」同文館及管勾所,掌高麗使命。
已上並屬鴻臚寺。中興後,廢鴻臚不置,併入禮部,
使職加禮。外國則有國信、接伴、送伴使副、弔祭大帥。
若是又有「《翻譯經》、潤文使。」〈注〉
宰相為使,以翰林學士為「潤文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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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設客省使、副,掌接伴人使,閤門通事舍人,掌承奏
勞問,而皆屬于宣徽院。
按《金史百官志》:「宣徽院客省使,正五品;副使,從六品,掌接伴人使見辭之事。」閤門通事舍人二員,從七品。掌通班贊唱、承奏勞問
之事。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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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設客省使及正副等員,掌差遣之事,而隸于中書
省。
按:《元史百官志》:「中書省客省使,秩正五品,使四員,正五品;副使二員,正六品;令史一人,掌直省舍人宣使等員選舉差遣之事。至元九年置使二員,一員兼,通事一員不兼。大德元年增至四員,副二員,直省舍人二員,至元七年始置,後增置三十三員。掌奏事給使差遣之役。檢校官四員,正七品。掌檢校左右司六部公事,程期文牘稽失之事。」書吏六人。大德元年置。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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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設行人司,置正副及行人等員,而屬于禮部。
按《明會典》:禮部所屬衙門:行人司司正一員,左、右司
副各一員。
〈注〉
萬曆九年革左司副一員。十一年復。
行人三十二員。
〈注〉
舊三百四十五員。嘉靖中存三十七員。萬曆九年革五員。
南京禮部所屬衙門:行人司、左司副一員
按《春明夢餘錄》:「行人司在西長安街朝房之西,設司正一人,司副二人,行人三十六人,職專使命。凡頒行詔敕,冊封宗藩,撫諭番夷,徵聘才賢,及賞賜、慰問、賑祭、軍旅、祭祀敘差焉。凡法司謫戍囚徒送五府者,填精微繳內府按《菽園雜記》:「行人司行人初置三百六十員,今存三十六員。」太祖洪武二十七年凡行人令於進士內除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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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會典》云云。
洪武二十五年、令凡傳制遣使持節。俱東階左行
按《明會典》云云
武宗正德元年詔使者賫詔外國請留詔書者聽按明會典正德元年題准凡使者賫捧詔節前往安南等國若國王請留詔書為傳國之寶者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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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嘉靖十五年諭鴻臚寺凡遣使冊立冊封正使立於御道之左副右拜命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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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會典》云云。
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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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會典》禮部所屬衙門:
行人司
司正一員
司副一員
行人十二員,初設十九員。順治五年裁一員。十五年裁六員。
順治二年,置行人司正七品衙門,設司正一員、司副一員、行人十八員,俱係漢缺,屬禮部。十五年,裁行人六員,職專奉使等事。
凡頒
詔「冊封存問護送祭葬」等項。舊例俱先儘行人差遣
如「行人不敷,方差各衙門官。」凡奉差賫
詔事畢、復
命「遵照限期回部。不許遶道耽延在外久住。」凡
冊封外國。舊例。禮部移文到司、選擇儀度修偉者
以職名開送
凡出使外國俱
賜給品服。
凡遇
聖駕幸學、差本司官一員、行取衍聖公、并《五氏》博士、
等官、馳驛赴京陪祀。候禮部行文到司、照次開送
凡存問在籍太臣。吏部行文到司。輪次差遣。凡護送大臣回籍、吏部行文到司、輪次差遣。凡
恩卹賜葬。已故大臣、禮部行文到司、輪次差遣
康熙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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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會典》:「康熙八年題准滿洲督撫處差內閣中書。」翰林院筆帖式。禮部筆帖式。漢督、撫處仍差行人司官。
康熙二十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年,題准一應差遣,不分滿、漢。」嗣
後。滿漢將軍督撫提督等處、應將行人司官、內閣中書、翰林院筆帖式、公同差遣。禮部筆帖式、停其差遣。俟頒
詔時。分別衙門官員多寡。酌量派出。充正副使
康熙二十一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一年,本司官員概列開送禮部。
具題
行人司部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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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
《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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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從宜,使從俗。
〈陳注〉
應氏曰:「五方皆有性,千里不同風,所以入國而必問俗也。」又
凡為君使者,已受命,君言「不宿於家。」君言至,則主人
出拜君言之辱。使者歸,則必拜送於門外。若使人於
君所,則必朝服而命之。使者反,則必下堂而受命。
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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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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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無《常孫》」而說。
〈注〉
大夫使受命,不受辭,辭必順,且說。
〈疏〉
「必不受辭」者,以其口及則言辭無定準,以辭無常,故不受之也。
「《辭多則史》少則不達。」辭苟足以達,義之至也。
〈注〉
史謂策祝
辭曰:「非禮也,敢。」對曰:「非禮也,敢。」〈注〉
辭,不受也。對,答問也。二者皆卒曰「敢。」言不敢。
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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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世篇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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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公子高將使於齊,問於仲尼曰:「王使諸梁也甚重,齊之待使者,蓋將甚敬而不急。匹夫猶未可動也,而況諸侯乎?吾甚慄之。子嘗語諸梁也,曰:『凡事若小若大,寡不道以懽成。事若不成,則必有人道之患;事若成,則必有陰陽之患。若成若不成,而後無患者,唯有德者能之。吾食也執粗而不臧,爨無欲清之人』。今吾朝受命而夕飲冰,我其內熱與?吾未至乎事之情,而既有陰陽之患矣。事若不成,必有人道之患。是兩也,為人臣者不足以任之。子其有以語我來。」仲尼曰:「天下有大戒二:其一,命也;其一,義也。子之愛親,命也,不可解於心;臣之事君,義也,無適而非君也,無所逃於天地之間。是之謂大戒。」是以夫事其親者,不擇地而
安之,孝之至也。夫事其君者,不擇事而安之,忠之盛
也;自事其心者,哀樂不易施乎前,知其不可奈何而
安之若命,德之至也。為人臣子者,固有所不得已行
事之情而忘其身,何暇至於悅生而惡死?夫子其行
可矣。丘請復以所聞,凡交近則必相靡以信,遠則必
忠之以言,言必或傳之。夫傳兩喜兩怒之言,天下之
難者也。夫兩喜必多溢美之言,兩怒必多溢惡之言。
凡溢之類也妄,妄則其信之也莫,莫則傳言者殃。故
《法言》曰:「傳其常情,無傳其溢言,則幾乎全。」且以巧鬥
力者,始乎陽,常卒乎陰,泰至則多奇巧。以禮飲酒者,
始乎治,常卒乎亂,泰至則多奇樂。凡事亦然,始乎諒,
常卒乎鄙。其作始也簡,其將畢也必巨。言者,風波也;
行者,實喪也。夫風波易以動,實喪易以危。故忿設無
由,巧言偏辭,獸死不擇音,氣息茀然,於是並生心厲。
剋核太至,則必有不肖之心應之,而不知其然也。苟
為不知其然也,孰知其所終?故《法言》曰:「無遷令,無勸成,過度益也。」遷令勸成殆事。美成在久,惡成不及改,
可不慎與!且夫乘物以遊心,託不得已以養中,至矣。
何作為報也?莫若為致命。此其難者。
春秋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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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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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者曰:「『『《春秋》之法,大夫無遂事』,又曰出境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者,則專之可也』。又曰『大夫以君命出,進退在大夫也,又聞喪徐行而不反也。夫既曰無遂事矣,又曰專之可也;既曰進退在大夫矣,又曰徐行不反也,若相悖然,是何謂也』?」曰:「四者各有所處,得其處則皆是也,失其處則皆非也。《春秋》固有常義,又有應」變。「無遂事」者,謂平生安寧也;「專之可也」者,謂危除患
也;「進退在大夫」者,率用兵也;「徐行不反」者,謂不以親
害尊,不以私妨公也。此之謂將得其私,知其指。故公
子結受命,往媵陳人之婦于鄄,遂其事,從齊桓盟,《春
秋》弗非,以為救莊公之危;公子遂命使京師,遂生事
之晉,《春秋》非之,以為是時僖公安寧,無危而救。有危
而不專救,謂之不忠;無危而擅生事,是卑君也。故此
二臣俱生事。《春秋》有是有非,其義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