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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宮闈典 第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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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宮闈典
第七卷目錄
太皇太后部彙考一
漢
〈
文帝一則 景帝一則 武帝建元二則 宣帝黃龍一則 元帝建昭一則 竟寧一
則 成帝永始一則 綏和一則 哀帝建平二則 元壽二則 平帝元始一則 孺子嬰
初始一則
〉
魏
〈文帝黃初一則 明帝太和一則〉
晉
〈安帝隆安二則 孝武帝太元一則〉
宋
〈武帝永初一則 少帝景平一則 孝武帝文明一則〉
陳
〈文帝天康一則 廢帝光大一則〉
北魏
〈孝文帝承明一則 太和六則〉
北齊
〈文宣帝天保一則 廢帝乾明一則 孝昭帝皇建一則 後主隆化一則〉
北周
〈宣帝大象一則〉
唐
〈
總一則 順宗永貞一則 穆宗長慶一則 敬宗寶曆一則 宣宗大中二則 懿宗
咸通一則
〉
宮闈典第七卷
太皇太后部彙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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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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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後七年六月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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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景帝本紀》云云,按《高祖薄姬傳》,「姬,文帝母也。父吳人。漢王入織室,見薄姬,有詔內後宮,生文帝,立為代王,為代太后。代王為皇帝,尊太后為皇太后。太后早失父,其奉太后外家魏氏有力。迺召復魏氏,賞賜各以親疏受之。薄氏侯者一人。」太后後文帝二
歲,孝景前二年崩,葬南陵。因呂后不合葬長陵,故特
自起陵,近文帝。
景帝後三年正月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竇氏曰太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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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按《孝文竇皇后傳》,「后,景帝母也。呂太后時,以良家子選入宮,生景帝。文帝立數月,公卿請立太子,竇姬男最長,立為太子,竇姬為皇后。景帝立皇后為皇太后,乃封廣國為章武侯。長君先死,封其子彭祖為南皮侯。吳楚反時,太后從昆弟子竇嬰任俠喜士,為大將軍,破吳楚,封魏其侯。竇氏侯」者凡三人。
武帝建元二年太皇太后殺御史大夫趙綰郎中令王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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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武帝本紀》:建元二年「冬十月,御史大夫趙綰坐請無奏事,太皇太后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獄自殺。」〈注〉
應劭曰:禮,「婦人不與政事。」時帝已自躬省萬機,王
臧儒者,欲立明堂辟雍,太后素好黃老術,非薄《五經》,
因欲絕,奏事太后,太后怒,故殺之。
建元六年夏五月丁亥,太皇太后崩。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按《孝文竇皇后傳》,「竇太后好黃帝、《老子》,言景帝及諸竇不得不讀《老子》,尊其術。」太后後景帝六歲崩,合葬霸陵。遺詔盡以東宮金錢
財物賜長公主嫖。
〈注〉
師古曰:「東宮,太后所居。」宣帝黃龍元年十二月癸巳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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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元帝本紀》云云,按《孝昭上官皇后傳》:「后祖父桀,隴西上邽人也。桀子安有女,即霍光外孫,詔召安女入為倢伃,月餘,遂立為皇后。后立十歲而昭帝崩,后年十四五云。昌邑王賀徵即位,尊皇后為皇太后。光與太后共廢王賀,立孝宣帝。宣帝即位,為太皇太后。」元帝建昭二年閏月丁酉太皇太后上官氏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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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元帝本紀》云云。按《孝昭上官皇后傳》,「太皇太后立四十七年,年五十二,建昭二年,崩,葬平陵。」竟寧元年六月己未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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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成帝本紀》云云。按《孝宣王皇后傳》,「后父奉光,自沛徙長陵,有女年十餘歲,每當適人,所當適輒死,故久不行。及宣帝即位,召入後宮,稍進為倢伃。霍皇后廢,上憐許太子早失母,幾為霍氏所害,於是選後宮素謹慎而無子者,遂立王倢。伃為皇后,令母養太子。立十六年,元帝即位,為皇太后。元帝崩,成帝即位」,為太皇太后。時成帝母亦姓王氏,故世號「太皇太后」為「卭成太后。」成帝永始元年八月丁丑太皇太后王氏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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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成帝本紀》云云,按《孝宣王皇后傳》,「卭成太后凡立四十九年,年七十餘,永始元年崩,合葬杜陵,稱東園。」綏和二年哀帝即位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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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哀帝本紀》,綏和二年「四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大赦天下。太皇太后詔尊定陶恭王為恭皇。」====哀帝建平元年太皇太后詔外家王氏田非冢塋皆====
以賦貧民。
按:《漢書哀帝本紀》云云。
建平二年,尊傅太后為帝太太后稱「永信宮。」按《漢書哀帝本紀》,建平二年夏四月,詔曰:「漢家之制,推親親以顯尊尊,定陶恭皇之號不宜復稱定陶。」尊
恭皇太后曰帝太太后稱永信宮。按《師丹傳》,哀帝
即位,成帝母稱太皇太后,成帝趙皇后稱皇太后,而
上祖母傅太后與母丁后皆在國邸,自以定陶恭王
為稱。高昌侯董宏上書言:「秦襄王母本夏氏,而為華陽」夫人所子。
〈師古曰莊襄王始皇之父也華陽夫人孝文王之夫人也子謂養以為子也〉
「及即位後俱稱太后,宜立定陶共王后為皇太后。」事
下有司。時丹以左將軍與大司馬王莽共劾奏:「宏知皇太后至尊之號,天下一統,而稱引亡秦以為此喻,詿誤聖朝,非所宜言,大不道。」上新立,謙讓,納用莽、丹
言,免宏為庶人。傅太后大怒,要上欲必稱尊號。上於
是追尊定陶共王為共皇帝,尊傅太后為共皇太后,
《丁后為共皇后》。郎中令泠。
黃門郎叚猶等復奏言:
「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皆不宜復引定陶藩國之名以冠大號,車馬衣服宜皆稱皇之意。」〈
師古曰皇者至尊之號其服御
宜皆副稱之也
〉
置吏,二千石以下各供厥職。
〈師古曰謂詹事太僕少府等官〉
又宜為共皇立廟京師。上復下其議,有司皆以為宜
如褒猶言。丹議獨曰:「聖王制禮,取法于天,故尊卑之禮明,則人倫之序正;人倫之序正,則乾坤得其位而陰陽順其節,人主與萬民俱蒙祐福。尊卑者,所以正天地之位,不可亂也。今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以『定陶共皇』為號者,母從子,妻從夫之義也。欲立官置吏」,
車服與太皇太后並,非所以明尊卑亡二上之義也。
定陶共皇號諡已前定,義不得復改。《禮》:「父為士,子為天子,祭以天子,其尸服以士服。」子無爵父之義,尊父
母也。為人後者為之子,故為所後服斬衰三年,而降
其父母期,明尊本祖而重正統也。孝成皇帝聖恩深
遠,故為共皇立後,奉承祭祀,令共皇「長為一國太祖,萬世不毀,恩義已備。陛下既繼體先帝,持重大宗,承宗廟天地社稷之祀,義不得復奉定陶共皇祭入其廟。今欲立廟於京師,而使臣下祭之,是無主也。又親盡當毀,空去一國泰祖不墮之祀,而就無主當毀不正之禮,非所以尊厚共皇也。」丹由是浸不合上意。數
月,上用朱博議,尊傅太后為「皇太太后」,丁后為「帝太后」,與太皇太后及皇太后同尊。又為共皇立廟京師,
儀如孝元皇帝。
按《文獻通考》,哀帝立,尊趙后為皇太后。趙氏侯者二
人。哀帝為太子,頗得趙太后力,傅太后恩,趙太后、趙
太后亦歸心,故成帝母及王氏皆怨之。哀帝崩,王莽
白太后,太后詔有司曰:「前皇太后與昭儀俱侍帷幄,姊弟專妬,殘滅繼祀,以危宗廟。」貶為孝成皇后,徙北
宮。後月餘,復詔廢為庶人,就其園自殺。立十六年,哀
帝既為太子,成帝母王太后欲令傅太后。
〈哀帝祖母〉
丁姬。
〈哀帝母〉
十日一至太子家。成帝曰:「太子承正統,共養陛下,不得復顧私親。」王太后曰:「太子小而傅太后抱養之。今至太子家,以乳母恩耳。」於是令傅太后得至太
子家。丁姬以不小養,太子獨不得。哀帝即位,王太后
詔令傅太后、丁姬十日一至未央宮。後下詔尊定陶
恭王為恭皇,尊傅太后為恭皇太后,丁姬為恭皇后,
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長信宮、中宮。後歲餘,下詔曰:
「漢家之制,推親親以顯尊尊。定陶共皇之號,不宜復稱定陶。其尊恭皇太后為帝太太后,丁姬為帝太后。後又更號帝太太后為皇太太后,稱永信宮;帝太后稱中安宮。而成帝母太皇太后本稱長信宮,成帝趙后為皇太后,並四太后,各置少府、太僕,秩」皆二千石,
傅氏侯者六人。
元壽元年正月丁巳皇太太后傅氏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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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哀帝本紀》云云。按《傅昭儀傳》,「傅太后既尊,後尤驕,與成帝母語,至謂之嫗,與中山孝王母馮太后並事。元帝追怨之,陷以祝詛罪,令自殺。元壽元年崩,合葬渭陵,稱孝元傅皇后」云。
元壽二年,太皇太后王氏策立中山王衎,太皇太后
臨朝,大司馬莽秉政。
按《漢書平帝本紀》:「元壽二年六月,哀帝崩,太皇太后詔曰:『大司馬賢年少,不合眾心,其上印綬罷』。」賢。即日
自殺。九月辛酉,中山王即皇帝位,謁高廟,大赦天下。
帝年九歲,太皇太后臨朝,大司馬莽秉政,百官總己
以聽於莽。按《元后傳》:哀帝崩,無子,太皇太后以莽
為大司馬,與共徵立中山王,奉哀帝後,是為平帝。帝
九歲,常年被疾,太后臨朝,委政於莽。莽顓威福。
平帝元始元年太皇太后賑贍貧民又奪傅丁二太后璽綬以民禮改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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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平帝本紀》,「元始元年六月,太皇太后省所食湯沐邑十縣屬大司農,常別計其租入,以贍貧民。」按《師丹傳》,「平帝即位,新都侯王莽白太皇太后,發掘傅太后、丁太后冢,奪其璽綬,更以民葬之定陶。」====孺子嬰初始元年王莽自稱新皇帝更號太皇太后====
《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
按《漢書王元后傳》:「元始五年冬,平帝崩,無子。莽徵宣帝元孫,選最少者廣戚侯子劉嬰,年二歲,托以卜相為最吉,迺風公卿奏請立嬰為孺子,令宰衡安漢公莽踐祚居攝,如周公傅成王故事。太后不以為可,力不能禁。於是莽遂為攝皇帝,改元稱制焉。俄而宗室安眾侯劉崇及東郡太守翟義等惡之,更舉兵欲誅」莽。太后聞之曰:「人心不相遠也。我雖婦人,亦知莽必以是自危,不可。」其後莽遂以符命自立為真皇帝,先
奉諸符瑞以白太后,太后大驚。初,漢高祖入咸陽,至
霸上,秦王子嬰降於軹道,奉上始皇璽。及高祖誅項
籍,即天子位,因御服其璽,世世傳受,號曰《漢傳國璽》。
以孺子未立,璽藏長樂宮。及莽即位,請璽,太后不肯
授莽,莽使安陽侯舜諭指。舜素謹敕,太后雅愛信之。
舜既見太后知其為莽求璽,怒罵之曰:「而屬父子宗族,蒙漢家力,冨貴累世,既無以報,受人孤寄,乘便利時,奪取其國,不復顧恩義人。如此者,狗豬不食其餘天下豈有而兄弟邪!且若自以金匱符命,為新皇帝變更正朔服制,亦當自更作璽,傳之萬世,何用此亡國不祥璽為,而欲求之我?漢家老寡婦,旦暮且死,欲與此璽俱葬,終不可得。」太后因涕泣而言,旁側長御
以下皆垂涕,舜亦悲不能自止。良久,迺仰謂太后:「臣等已無可言者,莽必欲得《傳國璽》,太后寧能終不與耶?」太后聞舜語切,恐莽欲脅之,迺出漢傳國璽,投之
地,以授舜曰:「我老已死,知而兄弟今族滅也。」舜既得
《傳國璽》,奏之,莽大說,迺為太后置酒未央宮漸臺,大
縱眾樂。莽又欲改太后漢家舊號,易其璽綬,恐不見
聽,而莽疏屬王諌欲謟莽,上書言:「皇天廢去漢而命立新室,太皇太后不宜稱尊號,當隨漢廢,以奉天命。」莽迺車駕至東宮,親以其書白太后。太后曰:「此言是也。」莽因曰:「此誖德之臣也,罪當誅。」於是冠軍張永獻
符命銅璧,文,言太皇太后當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
莽迺下詔曰:「予視群公,咸曰休哉!其文字非刻非畫,厥性自然。予伏念皇天,命予為子,更命太皇太后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協于新室。故交代之際,信於漢氏。哀帝之代,世傳行詔籌,為西王母共具之祥,當為歷代為母,昭然著明。予祇畏天命,敢不欽承。謹以令月吉日,親率群公諸侯卿士,奉上皇太后璽紱,以當順天心,光於四海焉。」太后聽許。
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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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黃初七年夏五月丁巳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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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志明帝本紀》云云,按《武宣卞皇后傳》:「后琅邪開陽人,文帝母也。年二十,太祖於譙納后為妾。建安初,丁夫人廢,遂以后為繼室。二十四年,拜為皇后。文帝即王位,尊后曰王太后。及踐祚,尊后曰皇太后,稱永壽宮。明帝即位,尊太后曰太皇太后。」太和四年六月戊子太皇太后崩秋七月武宣卞后祔葬於高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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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志明帝本紀》云云。
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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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帝隆安元年尊皇太后李氏為太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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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安帝本紀》,太元二十一年九月辛酉,太子即
皇帝位。隆安元年二月甲寅,尊皇太后李氏為太皇
太后。按《孝武文李太后傳》,「后號陵容,本出微賤,生孝武帝及會稽文考王、鄱陽長公主。孝武初即位,尊為淑妃。太元三年進為貴人,九年又進為夫人,十二年加為皇太妃,儀服一同太后。十九年尊為皇太后。安」帝即位,尊為「太皇太后。」隆安四年秋七月壬子,太皇太后李氏崩。
按《晉書安帝本紀》云云。按《禮志》,隆安四年,孝武太
皇太后李氏崩,疑所服。尚書左僕射何澄、右僕射王
雅、尚書車引孔安國、祠部郎徐廣議:「太皇太后名位允正,體同皇極,理制備盡,情禮彌申。陽秋之義,母以子貴,既稱夫人,禮服從政,故成風顯夫人之號,昭公服三年之喪。子於父母之所生,體尊義重。且禮祖不厭孫,固宜遂服無屈,而緣情立制,若嫌明文不存,則疑斯從重。謂應同於為祖母後齊衰期。永安皇后無服,但一舉哀,百官亦一期。」詔可。
孝武帝太元二十一年帝崩李太后制三年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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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不載按《宋書禮志》云云。
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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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永初三年少帝即位尊蕭太后為太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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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少帝本紀》,「永初三年五月癸亥,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按《孝懿蕭皇后傳》,
「后諱文壽,蘭陵人也。孝穆后殂,帝聘后為繼室。高祖為宋王,加太妃之號。及即大位,春秋已高,每旦入朝太后,未嘗失時刻。少帝即位,加崇曰太皇太后。」少帝景平元年二月丁丑太皇太后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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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少帝本紀》云云,按《孝懿蕭皇后傳》,「景平元年,崩於顯陽殿,時年八十一。遺令曰:『孝皇背世五十餘年,古不祔葬。且漢世帝后,陵皆異處,今可於塋域之內,別為一壙。孝皇陵墳本用素門之禮,與王者制度奢儉不同。婦人禮有所從,可一遵往式』。」乃開別壙,
與興寧合墳。
孝武帝大明八年崇路太后為太皇太后尋崩詔齊衰三月諡昭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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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廢帝本紀》,大明八年閏五月庚申,太子即皇
帝位,秋七月庚戌,崇皇太后曰太皇太后。按《文帝
路淑媛傳》,「淑媛諱惠男,丹陽建康人也。以色貌選入後宮,生孝武帝,拜為淑媛。上即位,奉尊號曰皇太后,宮曰崇憲。廢帝即位,號太皇太后。太宗踐祚,號崇憲太后。初,太宗少失所生,為太后所攝養,世祖盡心祗事」,而太后撫愛亦篤。及上即位,供奉禮儀,不異舊日。
有司奏曰:「夫德敷於內,典章必遠;化覃於外,徽號宜宣。伏惟皇太后懿聖自天,母儀允著,義明八遠,道變九圍。聖明登御,景祚攸改。皇太后宜即前號,別居外宮。」詔曰:「朕備丁艱罰,蚤嬰孤苦,特蒙崇憲太后聖訓撫育。昔在蕃閫,常奉藥膳,中迫凶威,抱懷莫遂。今泰運初啟,情典獲申,方欲親奉晨昏,盡歡閨禁,不得如所奏。」尋崩,時年五十五。遷殯東宮門,題曰崇憲宮。上
又詔曰:「朕幼集茶蓼,夙憑德訓,龕虣定業,實資仁範,恩著屯夷,有兼常慕。夫禮沿情施,義循事立,可特齊衰三月,以申追仰之心。」諡曰昭皇太后。葬世祖陵東
南,號曰修寧陵。
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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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天康元年四月廢帝即位尊皇太后章氏為太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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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陳書廢帝本紀》,「天康元年四月癸酉,太子即皇帝位。五月乙卯,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按《高祖宣皇
后章氏傳》,「后諱要兒,吳興烏程人也。高祖先娶同郡錢仲芳女,早卒,後乃聘后。及踐祚,立為皇后。世祖即位,尊后為皇太后。廢帝即位,尊后為太皇太后。」廢帝光大二年太皇太后章氏黜廢帝為臨海王以宣帝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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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陳書廢帝本紀》,「光大二年十一月甲寅,慈訓太后集群臣於朝堂,令曰:『中軍儀同、鎮北儀同、鎮右將軍、護軍將軍、八座卿士:昔梁運季末,海內沸騰,天下蒼生,殆無遺噍。高祖武皇帝撥亂反正,膺圖御籙,重懸三象,還補二儀;世祖文皇帝克嗣洪基,光宣寶業,惠養中國,綏寧外荒,並戰戰兢兢,劬勞締構,庶幾鼎運』」方隆。殷夏伯宗昔在儲宮,本無令問,及居崇極,遂騁
凶淫,居處諒闇,固不哀戚,嬪嬙丱角,就館相仍,豈但
依車,所納是譏,宗正衰絰生子,得誚右師,七百之祚
何憑,三千之罪為大。且費引金帛,令充椒閫,內府中
藏軍備,國儲未盈,期稔皆已空竭。太傅親承顧託,鎮
守宮闈,遺誥綢繆,義深垣屏。而攢塗「未御,翌日無淹。」仍遣劉師知、殷不佞等顯言排斥。韓子高小豎輕佻,
推心委仗,陰謀禍亂,決起蕭牆,元相雖持,但除君側。
又以余孝頃密邇京師,便相徵召,殃慝之咎,凶徒自
擒,宗社之靈,妖氛是滅。於是密詔華皎,稱兵上流。國
祚憂惶,幾移醜類。乃至要招遠近,葉力巴、湘,支黨縱
橫,寇擾黟、歙。又別敕歐陽紇等,攻逼衡州,嶺表紛紜,
殊淹弦望,豈止罪浮於昌邑,非唯聲醜於太和。但賊
豎皆亡,妖徒已散,日望懲改,猶加掩抑,而悖禮忘德,
情性不悛,樂禍思亂,昏慝無已。張安國蕞爾凶狡,窮
為小盜,仍遣使人蔣裕,鉤出上京,即置行臺,分選凶
黨,賊皎妻呂,舂徒為戮,納自奚宮,藏諸永巷,使其結
引親「舊,規圖戕禍。盪主侯法喜等,太傅麾下,恆遊府朝,啗以深利,謀興肘腋。適又盪主孫泰等,潛相連結,大有交通,兵力殊彊,指期挻亂。皇家有慶,歷數遐長,天誘其衷,同然開發。此諸文跡,今以相示,是而可忍,誰則不容。祖宗基業,將懼傾霣,豈可復肅恭禋祀,臨御兆民,式稽故實,宜在流放。今可特降為臨海郡王,送還藩邸。」太傅安成王固天生德,齊聖廣深,二后鍾
心,三靈佇眷。自前朝不愈,任總邦家,威惠相宣,刑禮
兼設,指揮嘯咤,湘郢廓清,闢地開疆,荊益風靡。若太
戊之承殷歷,中都之奉漢家,校以功名,曾何髣髴。且
地彰靈璽,天表長彗,布新除舊,禎祥咸顯。文皇知子
之鑒,事甚帝堯;傳弟之懷,「久符太伯。今可還申曩志,崇立賢君,方固宗祧,載貞辰象,中外,宜依舊典,奉迎輿駕。未亡人不幸,屬此殷憂,不有崇替,容危社稷。何以拜祠高寢,歸祔武園?」攬筆潸然,兼懷悲慶。是日,出
居別第。
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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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帝承明元年六月壬申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臨朝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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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按《文成文明皇后傳》:「后馮氏,長樂信都人也。父朗,坐事誅,后遂入宮。高宗踐極,以選為貴人,後立為皇后。顯祖即位,尊為皇太后。承明元年,尊為太皇太后,復臨朝聽政。」====太和三年二月辛巳帝太皇太后幸代都溫泉問民====
《疾苦鰥》貧者,以宮女妻之。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五年夏四月己亥。行幸方山。建永固石室於山
上。立碑於石室之庭。又銘「太皇太后終制於金冊。」又
起鑒元殿。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按《文成文明皇后傳》:高
祖詔曰:「朕以虛寡,幼纂寶歷,仰恃慈明,緝寧四海。欲報之德,正覺是憑。諸鷙鳥傷生之類,宜放之山林。其以此地為太皇太后經始靈塔。」於是罷鷹師曹,以其
地為報德佛寺。太后與高祖遊於方山,顧瞻川阜,有
終焉之志。因謂群臣曰:「舜葬蒼梧,二妃不從。豈必遠祔山陵,然後為貴哉!吾百年之後,神其安此!」高祖乃
詔有司營造壽陵於方山,又起永固石室,將終為清
廟焉。太和五年起作,八年而成,刋石立碑,頌太后功
德。
太和七年。秋七月丁丑。帝太皇太后。幸神淵池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十四年,太皇太后崩,帝定三年之喪。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十四年九月癸丑,太皇太后馮氏崩。冬十月戊辰,詔曰:自丁荼苦,奄踰晦朔,仰遵遺旨,祖奠有期。朕將親侍龍輿,奉訣陵隧。諸常從之具,悉可停之。其武衛之官,防侍如法。癸酉,葬文明太皇太后於永固陵。甲戌,車駕謁永固陵,群臣固請公除,帝不許。己卯,車駕謁永固陵。庚辰,帝居廬,引見」群僚於太和殿。太尉、東陽王丕等據權制固請,帝引
古禮往復,群臣乃止。詔曰:「公卿屢依金冊遺旨,中代權式,請過葬即吉。朕思遵往古終三年之制,依禮,既虞、卒哭,二十一日授服,以葛易麻。既衰服在上,公卿不得獨釋於下,故於朕之授服,變從練禮已下,復為節降。斟酌今古,以制厥衷。且取遺旨速除之一端,粗申罔極之巨痛。」癸未,詔曰:「朕遠遵古式,欲終三年之禮。百辟群官,據金冊顧命,將奪朕心,從先朝之制。朕仰惟金冊,俯自推省,取諸二衷,不許眾議以衰服過期,終四節之慕。又奉聖訓,聿修誥旨,不敢闇嘿自居,以曠機政。庶不愆遺令之意,差展哀慕之情。普下州鎮,長至三元,絕吉慶」之禮。甲申,車駕謁永固陵。辛卯,
詔曰:「群官以萬機事重,請求聽政。朕仰祗遺命,亦思無怠。但哀慕纏綿,心神迷塞,未堪自力以親政事。近侍先掌機衡者,皆謀猷所寄,且可任之。如有疑事,當時與論決。」十有一月甲寅,詔曰:「垂及至節,感慕崩摧,凡在臣列,誰不哽切。內外職人、先朝班次及諸方雜客,冬」至之日,盡聽入臨。三品以上衰服者,至夕復臨,
其餘惟旦臨而已。其拜哭之節,一依別議。按《文成
文明皇后傳》,「初,太后以高祖冨於春秋,乃作《勸戒歌》三百餘章,又作《皇誥》十八章,文多不載。太后立文宣王廟於長安,又立思燕佛圖於龍城,皆刊石立碑。太后又制內屬五廟之孫,外戚六親,緦麻皆受」復除。性
儉素,不好華飾,躬御縵繒而已。宰人上膳,案裁徑尺,
羞膳滋味,減於故事十分之八。太后嘗以體不安服,
《菴䕡子》。宰人昏而進粥,有蝘蜓在焉,后舉匕得之。高
祖侍側大怒,將加極罰,太后笑而釋之。自太后臨朝
專政,高祖雅性孝謹,不欲參決,事無巨細,一稟於太
后。太后多智略猜忍,能行大事,生殺賞罰,決之俄頃,
多有不聞高祖者,是以威福兼作,震動內外。故杞道
德、王遇、張祐、苻承祖等,拔自微閹,歲中而至王公。王
叡出入臥內,數年便為宰輔,賞賚財帛千萬億計,金
書鐵券,許以不死之詔。李沖雖以器能受任,亦由見
寵帷幄,密加錫賚,不可勝數。后性嚴明,假有寵待,亦
無所縱左右纖介之愆,動加捶楚,多至百餘,少亦數
十。然性不宿憾,尋亦待之如初,或因此更加富貴。是
以人人懷於利欲,至死而不思退。太后曾與高祖幸
靈泉池,燕群臣及藩國使人、諸方渠帥,各令為其方
舞。高祖帥群臣上壽,太后忻然作歌,帝亦和歌,遂命
群臣各言其志,於是和歌者九十人。太后外禮民望,
元丕、游明根等頒賜金帛輿馬,每至褒美叡等皆引
丕等參之,以示無私。又自以過失,懼人議己,小有疑
忌,便見誅戮。迄后之崩,高祖不知所生。至如李訢、李
惠之徒,猜嫌覆滅者十餘家,死者數百人,率多枉濫,
天下冤之。十四年,崩於太和殿,時年四十九。其日有
雄雉集於太華殿,高祖酌飲不入口五日,毀慕過禮,
諡曰文明太皇太后。葬於永固陵,日中而反,虞於鑒
元殿。詔曰:「尊旨從儉,不申罔極之痛;稱情允禮,仰損儉訓之德,進退思維,倍用崩感。又山陵之節,亦有成命,內則方丈,外裁揜坎,脫於孝子之心,有所不盡者。室中可二丈,墳不得過三十餘步。今以山陵萬世所仰,復廣為六十步,辜負遺旨,益以痛絕。其幽房大小,棺槨質約,不設明器,至於素帳縵茵,瓷瓦之物,亦皆不置。此則遵先志,從冊令俱奉遺事,而有從有違,未達者或以致怪。梓宮之裏,元堂之內,聖靈所憑,是以一一奉遵,仰昭儉德。其餘外事,有所不從,以盡痛慕之情。其宣示遠近,著告群司,上明儉誨之善,下彰違命之失。」及卒哭,孝文服衰,近臣從服。三司已下外臣
衰服者變服就練。七品以下,盡除即吉。設祔祭於太
和殿,公卿以下始親公事。高祖毀瘠,絕酒肉,不內御
者三年。初,高祖孝於太后,乃於永固陵東北里餘豫
營壽宮,有終焉瞻望之志。及遷洛陽,乃自表瀍西以
為山園之所。而方山虛宮,至今猶存,號「萬年堂」云。
按《禮志》,魏自太祖至於武泰帝,及太皇太后、皇太后、
皇后崩,悉依漢魏,既葬公除。惟高祖太和十四年九
月癸丑,文明太后崩,將營山陵。安定王休,齊郡王簡,
咸陽王禧,河南王幹,廣陵王羽,潁川王雍,始平王勰,
北海王詳,侍中、太尉、錄尚書事、東陽王丕,侍中、司徒、
淮陽王尉元,侍中、司空、長樂王穆亮,侍中、尚書左僕
射、平原王陸叡等率百寮詣闕表曰:「上靈不弔,大行太皇太后崩背,溥天率土,痛慕斷絕。伏惟陛下孝思烝烝,攀號罔極。臣等聞先王制禮,必有隨世之變;前賢刱法,亦務適時之宜。良以世代不同,古文異致故也。三年之喪,雖則自古,然中代已後,未之能行。先朝成式,事在可準;聖后終制,刊之金冊。伏惟陛下至孝發衷,哀毀過禮,欲依上古,喪終三年,誠協大舜孝慕之德,實非俯遵濟世之道。今雖中夏穆清,庶邦康靜,然萬機事殷,不可暫曠,《春秋》烝嘗,事難廢闕。伏願天鑒,抑至孝之深誠,副億兆之企望。喪期禮數,一從終制,則天下幸甚。日月有期,山陵將就,請展安兆域,以備奉終之禮。」詔曰:「凶禍甫爾,未忍所請。」休等又表曰:
「臣等聞五帝已前,喪期無數,三代相因,禮制始立,名雖虛置,行之者寡。高宗徒有諒闇之言,而無可遵之式。康王既廢初喪之儀,先行即位之禮,于是無改之道或虧,三年之喪有缺。夫豈無至孝之君,賢明之子,皆以理貴隨時,義存百姓,是以君薨而即位,不暇改年;踰月而即葬,豈待同軌?葬而即吉,不必終喪。此乃二漢所以經綸治道,魏晉所以綱理政術。」伏惟陛下
以至孝之性,遭罔極之艱,永慕崩號,哀過虞舜,誠是
萬古之高德,曠世之絕軌。然天下至廣,萬機至殷,曠
之一朝,庶政必滯。又聖后終制,已有成典,宗社廢禮,
其事尤大。伏願「天鑒,抑哀毀之至誠,思在予之深責。仰遵先志典冊之文,俯哀百辟元元之請。」詔曰:「自遭禍罰,慌惚如昨。奉侍梓宮,猶悕髣髴,山陵遷厝,所未忍聞。」十月,休等又表曰:「臣等頻煩上聞,仰申誠款,聖慕惟遠,未垂昭亮,伏讀哀灼,憂心如焚。臣等聞承乾統極者,宜以濟世為務;經綸天下者,特以百姓為心。故萬幾在躬,周康弗獲申其慕;漢文作戒,孝景不得終其禮。此乃先代之成軌,近世所不易。伏惟太皇太后叡聖淵識,慮及始終,《明誥》垂於典策,遺訓僃於末命。聿修厥德,聖人所重;遵承先式,臣子攸尚。陛下雖欲終上達之禮,其如黎元何!臣等不勝憂懼之誠,敢冒重陳,乞垂聽訪,以副億兆之望。」詔曰:「仰尋遺旨,俯聞所奏,信增號絕,山陵可依典冊,如公卿所議。衰服之宜,情所未忍,別當備敘在心。」既葬,休又表曰:「奉被癸酉詔書,述遺戒之旨,昭違從之義,遵儉葬之重式,稱孝思之深誠。伏讀未周,悲感交切,日月有期,山陵即就。伏惟陛下永慕崩號,倍增摧絕。臣等具位在官,與國休戚,庇心之至,不敢不陳。咸以為天下之至尊,莫尊於王業;皇極之至重,莫重於萬幾。至尊故不得以常禮任己,至重亦弗獲以世典申情。」是以二漢已
降,逮于魏、晉,葬不過踰月,服不淹三旬。良以叔世事
廣,禮隨時變,不可以無為之法,行之于有為之辰。文
質不同,古今異制,其來久矣。自皇代革命,多歷年祀,
四祖「三宗,相繼纂業,上承數代之故實,俯副兆民之企望,豈伊不懷,理宜然也。」文明太皇太后欽明稽古,
聖思淵深,所造終制,事合世典。送終之禮既明,遺誥
之文載備,奉而行之,足以垂風百王,軌儀萬葉。陛下
以至孝之誠,哀毀過禮,三御不充半溢,晝夜不釋,絰
帶,永思纏綿滅性,幾及百姓。所以憂懼失守,臣等所
以肝腦塗地。王者之尊,躬行一日,固可以感徹上靈,
貫被幽顯。況今《山陵告終》,
〈闕二字〉
「咸畢。自已淹月,仍不上練,比之前世,理為過矣。願陛下思大孝終始之義,愍億兆悲惶之心,抑思割哀,遵奉終制,以時即吉,一日萬幾,則天下蒙恩,率土仰賴。謹依前式,求定練日,以備祔禪之禮。」詔曰:「比當別敘在心。」既而帝引見太
尉丕及群臣等,於太和殿前,哭拜盡哀,出幸思賢門
右,詔尚書李沖宣旨於王等:「仰惟先后平日,近集群官,共論政治,平秩民務。何圖一旦禍酷奄鍾,獨見公卿言及喪事,追惟荼毒,五內崩摧。」丕對曰:「伏奉明詔,群情圯絕。臣與元等不識古義,以老朽之年,歷奉累聖,國家舊事,頗所知聞。伏惟遠祖重光世襲,至有大諱之日,惟侍送梓宮者,凶服左右盡皆從吉,四祖、三宗,因而無改。世祖、高宗,臣所目見。惟先帝升遐,臣受任長安,不在侍送之列。竊聞所傳,無異前式。伏惟陛下以至孝之性,哀毀過禮。伏聞所御三食,不滿半溢。臣等叩心絕氣,坐不安席。願暫抑至慕之情,遵先朝成事,思金冊遺令,奉行前式,無失舊典。」詔曰:「追惟慈恩,昊天罔極,哀毀常事,豈足關言。既不能待沒,而朝夕食粥,粗亦支任,二公何足以至憂怖。所奏先朝成事,亦所具聞。祖宗情專武略,未修文教。朕今仰稟聖訓,庶習古道,論時比事,又與先世不同。太尉等國老,政之所寄,於典記舊式,或所未悉,且可知朕大意。其餘喪禮之儀,古今異同,漢魏成事,及先儒所論,朕雖在衰服之中,以喪禮事重,情在必行,故暫抑哀慕,躬自尋覽。今且以所懷別問尚書游明根、高閭等,公且可聽之。」高祖謂明根曰:「朕丁罹酷罰,日月推移,山陵已過,公卿又依《金冊》,據按魏晉,請除衰服。重聞所奏,倍增號哽。前者事逼山陵,哀疚頓敝,未得論敘,今故相引,欲具通所懷。卿前所表,除釋衰麻,聞之實用悲恨。」于時親侍梓宮,匍「匐筵几,哀號痛慕,情未暫闋,而公卿何忍便有此言,何于人情之不足?夫聖人制卒哭之禮,授練之變,皆奪情以漸。又聞君子不奪人之喪,亦不可奪喪。今則旬日之間,言及即吉,特成傷理。」明根對曰:「臣等伏尋《金冊》遺旨,踰月而葬,葬而即吉。故于卜葬之初,因奏練除之事,仰傷聖心,伏增悲悚。」高祖曰:「卿等咸稱三年之喪,雖則自古,然中代以後,未之能行。朕謂中代所以不遂三年之喪,蓋由君上違世,繼主初立,故身襲袞冕,以行即位之禮。又從儲宮而登極者,君德未允,臣義不洽,天下顒顒,未知所傒,故頒備朝儀,示皇極之尊。及后之喪也,因父在不遂,即生惰易之情,踵以為法,諒知敦厚之化,不易遵也。朕少蒙鞠育,慈嚴兼至,臣子之情,君父之道,無不備誨。雖自蒙昧,粗解告旨,庶望量行,以免咎戾。朕誠不德,在位過紀,雖未能恩洽四方,化行萬國,仰稟聖訓,足令億兆知有君矣。于此之日,而不遂哀慕之心,使情禮俱損,喪紀圮壞者,深可痛恨。」高閭對曰:「太古既遠,事難襲用,漢魏以來,據有成事。漢文繼高、惠之蹤,斷獄四百,幾致刑措,猶垂三旬之禮,孝景承平,遵而不變。以此言之,不為即位之際有所逼懼也。良是君臣之道,理自宜然。又漢稱文、景,雖非聖君,亦中代明主。今遺冊之旨,同于前式,伏願陛下述遵遺令,以副群庶之情。」杜預晉之碩學,論自古天子無有行三
年之喪者,「以為漢文之制,闇與古合。雖叔世所行,事可承踵,是以臣等慺慺干謁。」高祖曰:「漢魏之事,與今不同,備如向說。孝景雖承昇平之基,然由嫡子即位,君德未顯,無異前古。又父子之親,誠是天屬之重,然聖母之德,昊天莫報,思自殞滅,豈徒衰服而已。竊尋金冊之旨,所以告奪臣子之心,令早即吉者,慮」遺絕
萬機,荒廢政事,群臣所以慺慺,亦懼機務之不理矣。
今仰奉冊令,俯順群心,不敢闇默不言,以荒庶政。惟
欲存衰麻,廢吉禮,朔望盡哀,寫泄悲慕,上無失導誨
之志,下不乖眾官所請,情在可許,故專欲行之。公卿
宜審思朕懷,不當固執。至如杜預之論,雖暫適時事
于孺慕之君,諒闇之主,蓋亦誣「矣。孔聖稱喪,與其易也,寧戚而預於孝道。簡略,朕無取焉。」祕書丞李彪對
曰:「漢明德馬后保養章帝,母子之道,無可間然。及后之崩,葬不淹旬,尋以從吉。然漢章不受譏於前代,明德不損名於往史,雖論功比德,事有殊絕,然母子之親,抑亦可擬。願陛下覽前世之成規,遵金冊之遺令,割哀從議,以親萬幾。斯誠臣下至心,兆庶所願。」高祖
曰:「既言事殊,固不宜仰匹至德,復稱孝章,從吉不受譏前代。朕所以眷戀衰絰,不從所議者,仰感慈恩,情不能忍故也。蓋聞孝子之居喪,見美麗則感親,故釋錦而服麤衰,內外相稱,非虛加也。今者豈徒顧禮違議,苟免嗤嫌而已,抑亦情發於衷,而欲肆之於外。金」冊之意,已具前答,故不復重論。又卒日奉旨,不忍片
言,後事遂非,嘿嘿在念,不顯所懷。今奉終之事,一以
仰遵遺冊,於令不敢有乖,但痛慕之心,事繫於予,雖
無丁蘭之感,庶聖靈不奪至願,是以謂無違旨嫌。諸
公所表,稱先朝成式,事在可準。朕仰惟太祖龍飛九
五,初定中原,及太宗承基,世祖纂歷,「皆以四方未一,群雄競起,故銳意武功,未修文德。高宗、顯祖,亦心存武烈,因循無改。朕承累世之資,仰聖善之訓,撫和內外,上下輯諧,稽參古式,憲章舊典,四海移風,要荒革俗,仰遵明軌,庶無愆違。而方於禍酷之辰,引末朝因循之則,以為前準,非是所喻。」高閭對曰:「臣等以先朝所行,頗同魏、晉,又適於時,故敢仍請。」高祖曰:「卿等又稱,今雖中夏穆清,庶邦康靜,然萬機事廣,不可暫曠。朕以卿苦見逼奪,情不自勝。尋覽《喪儀》,見前賢論者,稱卒哭之後,王者得理庶事。依據此文,又從遺冊之旨,雖存衰服,不廢萬機,無闕庶政,得展。罔極之思,于情差申。」高閭對曰:「君不除服于上,臣則釋衰于下。從服之義有違,為臣之道不足。又親御衰麻,復聽朝政,吉凶事雜,臣竊為疑。」高祖曰:「卿等猶以朕之未除於上,不忍專釋於下,柰何令朕獨忍於親舊?論云:『王者不遂三年之服者,屈己以寬群下也。先后之撫群下也,念之若子,視之猶傷。卿等哀慕之思,既不求寬,朕欲盡罔極之慕,何為不可?但逼遺冊,不遂』」乃心。將欲
居廬服衰,寫朝夕之慕;升堂襲素,理日昃之勤。使大
政不荒,哀情獲遂,吉不害於凶,凶無妨於吉,以心處
之,謂為可爾。遺旨之文,公卿所議,皆服終三旬,釋衰
襲吉。從此而行,情實未忍,遂服三年,重違旨誥。今處
二理之際,惟望至期,使四氣一周,寒暑代易,雖不盡
三年之心,得一終忌日,情結差申。案《禮》,卒哭之後,將
受變服,於朕受日,庶民及小官,皆命即吉。內職羽林
中郎已下,虎賁郎已上,及外職五品巳上無衰服者,
素服以終三月。內職及外臣衰服者,變從練禮。外臣
三月而除。諸王、三都、駙馬及內職,至來年三月晦,朕
之練也,除凶即吉。侍臣君服斯服,隨朕所降。比雖非
舊式,推情「即理,有貴賤之差,遠近之別。」明根對曰:「聖慕深遠,孝性彌至。臣等所奏,已不蒙許,願得踰年即吉。既歷冬正,歲序改易,且足申至慕之情,又近遺誥之意,何待期年。」高祖曰:「冊旨速除之意,慮廣及百官,久曠眾務,豈於朕一人獨有違奪?今既依次降除,各不廢王政,復何妨于事,而猶奪期年之心?」高閭對曰:
「昔王孫倮葬,士安去棺,其子皆從而不違,不為不孝。此雖貴賤非倫,事頗相似,臣敢借以為喻。今親奉遺令,而有所不從,臣等所以頻煩於奏。」李彪亦曰:「三年不改其父之道,可謂大孝。今不遵冊令,恐涉改道之嫌。」高祖曰:「王孫、士安皆誨子以儉,送終之事,及其遵也,豈異今日。改父之道者,蓋謂慢孝忘禮,肆情違度。今梓宮之儉,元房之約,明器幃帳,一無所陳。如斯之事,卿等所悉。衰服之告,乃至聖心卑己申下之意,寧可苟順沖約之旨,而頓絕創巨之痛?縱有所涉,甘受後代之譏,未忍今日之請。」又表稱:「春秋蒸嘗,事難廢闕。朕聞諸夫子:『吾不與祭。如不祭,自先朝以來,有司行事,不必躬親,比之聖言,于事殆闕。賴蒙慈訓之恩,即行致敬之禮。今昊天降罰,殃禍上延,人神喪恃,幽顯同切。想宗廟之靈,亦輟歆祀,脫行饗薦,恐乖冥旨。仰思成訓,倍增痛絕,豈忍身襲袞冕,親行吉事』。」高閭
對曰:「古者郊天,越紼行事,宗廟之重,次於郊祀。今山陵已畢,不可久廢廟饗。」高祖曰:「祭祀之典,事由聖經。未忍之心,具如前告。脫至廟庭,號慕自纏,終恐廢禮。公卿如能獨行,事在言外。」李彪曰:「『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今欲廢禮闕樂,臣等未敢。」高
祖曰:「此乃宰予不仁之說,已受責於孔子,不足復言。」群臣前表稱:「高宗徒有諒闇之言,而無可遵之式。朕惟信闇默之難。周公禮制,自茲以降,莫能景行,言無可遵之式,良可怪矣。復云康王既廢初喪之儀,先行即位之禮,於是無改之道或虧,三年之喪有缺。朕謂服美不安,先賢有諭,禮畢居喪,著在前典。或虧之言,有缺之義,深乖理衷。」高閭對曰:「臣等據案成事,依附杜預,多有未允。至乃推校古今,量考眾議,實如明旨。臣等切惟曾參,匹夫」七日不食,夫子以為非禮,及錄
其事,惟書「七日」,不稱「三年」,蓋重其初慕之心。㐲惟陛
下以萬乘之尊,不食竟於五日,既御則三食不充半
溢。臣等伏用悲惶,肝腦塗地。躬行一日,足以貫被幽
顯,豈宜衰服三年,以曠機務?夫聖人制禮,不及者企
而及之,過之者俯而就之。伏願陛下抑至慕之情,俯
就典「禮之重,誠是臣等慺慺之願。」高祖曰:「恩隆德厚,則思戀自深。雖非至情,由所感發。然曾參之孝,曠代而有,豈朕今日所足論也!又前表稱古者葬而即吉,不必終禮。」此乃二漢所以經綸治道,魏晉所以綱理
庶政。朕以為既葬即吉,蓋其季俗多亂,權宜救世耳,
諒非光治興邦之化。二漢之盛,魏晉之興,豈由簡略
喪禮,遺忘仁孝哉?公卿偏執一隅,便為經治之要,皆
在於斯,殆非義也。昔平日之時,公卿每奏稱,「當今四海晏安,諸夏清泰,禮樂日新,政和民悅」,蹤侔軒、唐,事
等虞、禹、漢、魏已下,固不足仰止聖治。及至今日,便欲
苦奪朕志,使不踰于魏晉。如此之意,未解所由。昔文
母上承聖主之資,下有賢「子之化,惟助德宣政,因風致穆」而已。當今眾事草刱,萬務惟始。朕以不德,沖年
踐祚,而聖母匡訓以義方,詔誨以政事,經綸內外,憂
勤億兆,使君臣協和,天下輯穆。上代以來,何后之功,
得以仰比?如有可擬,則從眾議。堯雖棄子禪舜,而舜
自有聖德,不假堯成。及其徂也,猶四海遏密,終於三
年。今慈育「之恩,詔教之德,尋之曠代,未有匹擬,既受非常之恩,寧忍從其常式!況未殊一時,而公卿欲令即吉冠冕黼黻,行禮廟庭,臨宜設懸,饗會萬國。尋事求心,實所未忍。」高閭對曰:「臣等遵承冊令,因循前典,惟願除衰即吉,親理萬機,至德所在。陛下欽明稽古,周覽墳籍,孝性發於聖質,至情出於自然,斟酌古今,事非臣等所及。」李彪曰:「當今雖治風輯穆,民庶晏然。江南有未賓之吳,朔北有不臣之國,東西二蕃,雖文表稱順,情尚難測,是以臣等猶懷不虞之慮。」高祖曰:
「魯公帶絰從師,晉侯墨衰敗寇,往聖無譏,前典所許。如有不虞,雖越紼無嫌,而況衰麻乎?豈可於晏安之辰,豫念戎旅之事,以廢喪紀哉!」李彪對曰:「昔太伯父死適越,不失至德之名,夫豈不懷,有由然也。伏願抑至慕之心,從遺告之重。臣聞知子莫若父母,聖后知陛下至孝之性也難奪,故豫造金冊,明著遺禮。今陛下孝慕深遠,果不可奪,臣等常辭,知何所啟?」高祖曰:
「太伯之言,有乖今事,諸情備如前論,更不重敘古義。亦有稱王者除衰,而諒闇終喪者。若不許朕衰,朕則當除衰闇默,委政冢宰,二事之中,惟公卿所擇。」明根
對曰:「陛下孝侔高宗,慕同大舜,服衰麻以申至痛,理萬機以從遺旨,興曠世之廢禮,制一代之高則。臣等伏尋,淵默不言,則代政將曠,仰順聖慕之心,請從衰服之旨。」東陽王丕曰:「臣與尉元歷事五帝,雖衰老無識,敢奏所聞,自聖世以來,大諱之後,三月必須迎神於西,攘惡於北,具行吉禮,自皇始以來,未之或易。」高
祖曰:「太尉、國老言先朝舊事,誠如所陳。但聰明正直,惟德是依,若能以道,不召自至,苟失仁義,雖請弗來,大禍三月,而備行吉禮,深在難忍。縱即吉之後,猶所不行,況數旬之中,而有此理,恐是先朝萬得之一失,未可以為常式。朕在不言之地,不應如此。但公卿執奪,朕情未忍從,遂成往復,追用悲絕。」上遂號慟,群官
亦哭而辭出。壬午,詔曰:「公卿屢上啟事,依據《金冊遺旨》中代成式,求過葬即吉。朕仰惟恩重,不勝罔極之痛,思遵遠古,終三年之禮。比見群官,具論所懷。今依禮,既虞卒哭,剋此月」二十日受服,以葛易麻。既衰服
在上,公卿不得獨釋於下,故於朕之授變,從練已下,
復為節降,斷度今古,以情制衷。但取遺旨速除之一
節,粗申臣子哀慕之深情。欲令百官同知此意,故用
宣示。便及變禮,感痛彌深。
太和十五年,帝服太皇太后喪,始進蔬食。有司求卜
祥日及服縞祔廟之典。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十五年夏四月癸亥,帝始
進蔬食。按《禮志》,十五年四月癸亥朔,設薦於太和
廟。是日,高祖及從服者仍朝夕臨,始進蔬食。上哀哭
追感不飯。侍中南平王馮誕等諫,經宿乃膳。甲子,罷
朝夕哭。九月丙戌,有司上言,求卜祥日。詔曰:「便及此期,覽以摧絕。敬祭卜祥,乃古之成典,但世失其義,筮曰永吉,既乖敬事之志,又違永慕之心。今將屈禮厲眾,不訪龜兆,已企及此晦,寧敢重違冊旨,以異群議。尋惟永往,言增崩裂。」丁亥,高祖宿於廟,至夜一刻,引
諸王、三都大官、駙馬、三公令僕已下,奏事中散已上
及刺史、鎮將立哭於廟庭。三公令僕升廟。既出,監御
令陳服笥於廟陛南,近侍者奉而升,列于堊室前席。
侍中南平王馮誕跽奏請易服,進縞冠,皂朝服、革帶、
黑屨,侍臣各易以黑介幘,白絹單衣、革帶、烏履。遂哀
哭,至乙夜盡。戊子,質明,薦羞奏事,中散已上冠服如
侍臣,刺史已下無變。高祖薦酌神部尚書王諶讚祝
訖,哭拜,遂出。有司陽祥服如前。侍中跽奏請易祭服,
進縞冠,素紕白布深衣,麻繩履,侍臣去幘易幍,群官
易服如侍臣。又引入如前。儀。曹尚書游明根升廟,跽
慰復位,哭,遂出。引太守外臣及諸部渠帥入哭,次,引
蕭賾使并雜客入。至甲夜四刻,侍御、散騎常侍、司衛
監以上升廟哭。既而出。帝出廟,停立哀哭,久而乃還。
十月,太尉丕奏曰:「竊聞太廟已就,明堂功畢,然享祀之禮,不可久曠。至於移廟之日,須得國之大姓遷主安廟。神部尚書王諶,既是庶姓,不宜參豫。臣昔以皇室宗屬,遷世祖之主,先朝舊式,不敢不聞。」詔曰:「具聞所奏。尋惟平日,倍增痛絕。今遵述先旨,營建寢廟,既而粗就先王制禮,職司有分。移廟之日,遷奉神主,皆太尉之事,朕亦親自行事,不得越局,專委大」姓王諶,
所司惟贊板而已。時運流速,奄及縞制,復不得哀哭
於明堂,後當親拜山陵,寫泄哀慕。
太和十六年,太皇太后再周忌日,帝絕膳哭陵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十六年九月甲午,祀文明太后於元室。辛未,帝以文明太皇太后再周忌日,哭於陵左。絕膳三日,哭不輟聲。」按《禮志》,「十六年九月辛未,高祖哭於文明太后陵左。終日不絕聲,幕越席為次,侍臣侍哭。壬申,高祖以忌日哭於陵左。哀至則哭,侍哭」如昨。帝二日不御膳。癸酉,朝中、夕三時,哭拜
於陵前。夜,宿監元殿。是夜,徹次。甲戌,帝拜哭辭陵,還
永樂宮。
北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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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宣帝天保十年廢帝即位尊皇太后婁氏為太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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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廢帝本紀》,天保十年十一月癸卯,太子即
皇帝位。庚戌,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按《神武明皇
后婁氏傳》:后諱昭君,贈司徒內干之女也。少明悟,強
族多聘之,並不肯行。及見神武於城上,執役驚曰:「此真吾夫也。」乃使婢通意,又數致私財,使以聘己,父母
不得已而許焉。神武既有澄清之志,傾產以結英豪,
密謀祕策,后恒參預。及拜渤海王妃,閫闈之事悉決
焉。文襄嗣位,進為太妃。文宣將受魏禪,后固執不許,
帝所以中止。天保初,尊為皇太后,宮曰「宣訓。」濟南即
位,尊為太皇太后
廢帝乾明元年秋八月壬午太皇太后令廢帝為濟南王令食一郡以大丞相常山王演入纂大統是日王居別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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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廢帝本紀》云云。
孝昭帝皇建元年八月壬午皇帝即位於晉陽宣德殿詔奉太皇太后還稱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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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孝昭帝本紀》云云。按《神武明皇后婁氏
傳》,「尚書令楊愔等受遺詔輔政,疏忌諸王。太皇太后密與孝昭及諸大將定策誅之,下令廢立。孝昭即位,復為皇太后。」後主隆化二年春正月乙亥幼主即皇帝位改元為承光元年大赦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帝為太上皇帝后為太上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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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後主本紀》云云。
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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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帝大象二年上阿史那氏尊號為太皇太后李氏為太帝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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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書靜帝本紀》,「大象二年夏五月庚戌,上天元上皇太后尊號為太皇太后,天元聖皇太后為太帝太后。」按《武帝阿史那皇后傳》:「后,突厥木扞可汗俟斤之女。高祖即位,許歸后於帝。天和三年,高祖行親迎之禮。宣帝即位,尊為皇太后。大象元年,改為天元皇太后。二年,又尊為天元上皇太后。宣帝崩,靜帝尊為太」皇太后。按《武帝李皇后傳》,「后名娥姿,楚人也。于謹平江陵,后家被籍沒,至長安,太祖以后賜高祖,後稍得親幸。大象元年二月,改為天元帝太后。七月,又尊為天皇太后。二年,尊為天元聖皇太后。宣帝崩,靜帝尊為太帝太后。」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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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定「太皇太后金璽」及出入儀衛之制。
按《唐書車服志》:「太皇太后璽,以金為之,藏而不用封,令書以宮官印。」按《儀衛志》:太皇太后出,尚儀版奏
「請中嚴。尚服率司仗布侍衛,司賓列內命婦於庭,西嚮北上,六尚以下詣室奉迎。尚服負寶,內僕進車,閤外,尚儀版奏外辦。馭者執轡,太皇太后乘輿以出,華蓋侍衛警蹕,內命婦從。出門,太皇太后升車,從官皆乘」馬,內命婦、宮人以次從。《清游隊》旗一,執者一人,佩
橫刀,引、夾皆二人,佩弓箭、橫刀,騎。次金吾衛折衝都
尉一人,佩橫刀、弓箭,領騎四十,亦佩橫刀,夾折衝。執
槊二十人,持弩,四人佩弓箭,十六人持䂍槊刀二人。
次虞候、佽飛二十八人,騎,佩弓箭、橫刀,夾道分左右,
以屬黃麾仗。次內僕令一人在左,丞二人在右,各書
令史二人騎從。次黃麾一,執者一人,夾道二人,皆騎。
次左右廂黃麾仗,廂皆三行,行百人。第一矩,戟,五色
氅,執者黃地白花綦襖冒;第二戈,五色氅,執者赤地
黃花綦襖冒;第三鍠,五色旛,執者青地赤花綦襖冒。
左右衛、左右威衛、左右武衛、左右驍衛、左右領軍衛
各三行,行二十人。每衛以主帥六人主之,皆豹文袍、
冒,執鍮石裝長刀,騎。唯左右領軍衛減三人,每衛果
毅都尉一人,被繡袍,各一人從。左右領軍衛有絳引
幡,引前者三,掩後者三。次內謁者監四人,給事二人,
內常侍二人,內侍少監二人,騎,分左右,皆有內給使
一人從。次內給使百二十人,平巾幘、大口褲,緋裲襠,
分左右,屬於宮人車。次偏扇、團扇、方扇皆二十四,宮
人執之,衣綵大袖裙襦、綵衣、革帶、履,分左右。次香蹬
一,內給使四人轝之,居重翟車前。次重翟車,駕四馬,
駕士二十四人。次行障六,次坐障三,皆左右夾車,宮
人執之,服同執扇。次內寺伯二人,領寺人六人,執御
刀,服如內給使,夾重翟車。次腰轝一,執者八人,團雉
尾扇二,夾轝。次大繖四。次雉尾扇八,左右橫行,為二
重。次錦花蓋二,單行。次小雉尾扇、朱畫團扇皆十二,
橫行。次錦曲蓋二十,橫行,為二重。次錦六柱八,分左
右。自腰轝以下,皆內給使執之。次宮人車。次絳麾二,
分左右。次後黃麾一,執者一人,夾二人,皆騎。次供奉
宮人,在黃麾後。次《厭翟車》、翟車、安車,皆駕四馬,駕士
各二十四人;四望車,駕士二十二人;金根車,駕牛,駕
士十二人。次左右廂衙門各二,每門二人執,四人夾,
皆赤綦襖、黃袍、冒,騎。次左右領軍衛,廂皆一百五十
人執殳,赤地黃花綦襖、冒,前屬于黃麾仗後。盡鹵簿
廂,各主帥四人主之,皆黃袍、冒,執鍮石裝長刀,騎。折
衝都尉二人,檢校殳仗,皆一人騎從。次衙門一,盡《鹵
簿》後殳仗。內正道每門,監門校尉二人主之,執銀裝
長刀,廂各有校尉一人騎,佩銀橫刀,往來檢校御馬,
減大駕之半。太皇太后將還三嚴內,典引引外命婦
出次就位。司賓引內命婦出次,序立大次之前。既外
辦,馭者執轡,太皇太后乘輿出次,華蓋警蹕侍衛如
初。內命婦以下乘車以從。車駕入,內典引引外命婦
退。駕至正殿門外,車駕南嚮。尚儀前奏:「請降車。」將士
還。
====順宗永貞元年十月丁酉為曾太皇太后舉哀十一月已巳祔睿貞皇后於元陵寢宮====
按《唐書憲宗本紀》云云。按《代宗睿貞皇后傳》:后沈
氏,吳興人。開元末,以良家子入東宮,太子以賜廣平
王,實生德宗。天寶亂,賊囚后東都。掖庭王入洛,而河
南為史思明所沒,遂失后所在。代宗立,以德宗為皇
太子,詔訪后在亡,不能得。德宗即位,乃先下詔。建中
元年,乃具冊前上皇太后尊號。憲宗即位,有司建言,
「皇太后沈氏厭代二十有七年,大行皇帝至孝,哀思罔極。建中時,發明詔,遣使者奉迎,凡舟車所至罔不逮,歲推月遷,參訪理絕。請因大行皇帝啟殯,詔群臣為皇太后發哀肅章內殿,中人奉廞衣置幄坐宮中,朝夕上食,告天地宗廟,上太皇太后諡冊,作神主祔代宗廟,備法駕,奉禕衣,納於元陵祠室。」詔曰「可。」穆宗長慶四年正月丙子皇太子即皇帝位二月癸未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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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敬宗本紀》云云,按《憲宗懿安皇后傳》:「后郭氏,汾陽子儀之孫,父曖,尚昇平公主,實生后。憲宗為廣陵王,聘以為妃,生穆宗。元和元年,進冊貴妃。八年,群臣三請立為后,帝以歲子午忌,又是時後庭多嬖艷,恐后得尊位,鉗掣不得肆,故章報聞,罷穆宗嗣位,上尊號皇太后。帝崩,中人有為后謀稱制者,后怒曰:『吾效武氏邪!今太子雖幼,尚可選重德為輔,吾何與外事哉』!」敬宗立,號太皇太后。
敬宗寶曆二年太皇太后定策立江王嗣皇帝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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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敬宗本紀》,不載。按《憲宗懿安皇后傳》:「寶曆倉卒,后召江王嗣皇帝位,是為文宗。文宗性謹孝,事后有禮,凡羞果鮮珍及四方奇奉,必先獻宗廟三宮,而後御之。」按《通鑑綱目》,「時郭太后居興慶宮,寶曆王太后居義安殿,蕭太后居大內。上性孝謹,事之如一。每得珍異,先薦郊廟,次奉三宮,然後進御。」宣宗大中二年五月己卯太皇太后崩十一月壬午葬懿安太皇太后於景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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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宣宗本紀》云云。按《憲宗懿安皇后傳》。宣宗
立於后,諸子也,而母鄭故侍兒有曩怨。帝奉養禮稍
薄,后鬱鬱不聊,與一二侍人登勤政樓,將自隕,左右
共持之,帝聞不喜。是夕,后暴崩。有司上尊諡,葬景陵
外園。太常官王皞請后合葬景陵,以主祔憲宗室。帝
不悅,令宰相白敏中讓之。皞曰:「后乃憲宗東宮元妃,事」順宗為婦,歷五朝,母天下,不容有異論。敏中亦怒,
周墀又責,謂皞終不撓,墀曰:「皞性孤直。」俄貶皞句容
令。懿宗咸通中,皞還為禮官,申抗前論,乃詔后主祔
於廟。
大中十三年八月詔立鄆王為皇太子癸巳即皇帝
位癸卯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按《唐書懿宗本紀》云云,按《憲宗孝明皇后傳》:「后鄭氏,丹陽人,元和初,沒入掖廷,憲宗幸之,生宣宗。宣宗為光王,后為王太妃。及即位,尊為皇太后。懿宗立,尊后為太皇太后。咸通三年,帝奉后宴三殿,命翰林學士侍立結綺樓下。」懿宗咸通六年十二月壬子太皇太后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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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懿宗本紀》云云。按《憲宗孝明皇后傳》:「六年
崩,移仗西內,上諡冊,葬景陵旁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