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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家範典 第十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十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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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家範典
第十四卷目錄
父母部紀事
父母部雜錄
父母部外編
家範典第十四卷
父母部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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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經堯典》帝曰:「咨四岳,朕在位七十載,汝能庸命巽朕位。」岳曰:「否德沗帝位,曰:『明明揚側陋』」,「師錫」帝曰:「有鰥在下。」曰:「虞舜。」帝曰:「俞。予聞如何?」岳曰:「瞽子父頑,母嚚,象傲。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姦。」《帝王世紀》:「殷高宗武丁有賢子孝己,其母蚤死,高宗惑後妻之言,放之而死,天下哀之。」《列女傳》:伯奇至孝,事後母,母取蜂去毒,繫于衣上,伯
奇前欲去之,母便大呼曰:「伯奇牽我。」吉甫見疑,伯奇
自死。
《琴操》,尹吉甫,周卿也。有子伯奇,母死,更娶後妻,生子
曰伯邽。乃譖伯奇于吉甫,於是放伯奇于野。宣王出
遊,吉甫從伯奇,乃作歌以言感之。宣王聞之曰:「此孝子之辭也。」吉甫乃求伯奇于野,而射殺後妻。
《家語》孔子適齊,中路聞哭者之聲,其音甚哀。孔子謂
其僕曰:「此哭哀則哀矣,然非喪者之哀矣。」驅而前,少
進見有異人焉,擁鐮帶索,哭者甚哀。孔子下車追而
問曰:「子何人也?」對曰:「吾丘吾子也。」曰:「子今非喪之所,奚哭之悲也?」丘吾子曰:「吾有三失,晚而自覺,悔之何及。」曰:「三失可得聞乎?願子告吾,無隱也。」丘吾子曰:「吾少時好學,周遍天下,後還喪吾親,是一失也;長事齊君,君驕奢失,士臣節不遂,是二失也;吾平生厚交而今皆離絕,是三失也。夫樹欲靜而風不停,子欲養而親不待。往而不來者年也,不可再見者親也。請從此辭。」遂投水而死。孔子曰:「小子識之,斯足為戒矣。」自是
弟子辭歸養親者十有三。
曾子嘗耕泰山,雨雪不得行,思父母,作《梁山吟》。
《說苑》:閔子騫早喪母,為後母所苦,冬月以蘆花衣之,
其所生二子,則衣之以綿。父令閔子御車,體寒失靷,
父責之,閔子不自理。父察知之,歸謂婦曰:「我所以娶汝,乃為吾子,今汝欺我,去無留。」子騫前曰:「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單。」其父默然,故曰:「孝哉閔子騫!一言其母還」,再言「三子溫。」《子路》曰:「負重道遠者,不擇地而休;家貧親老者,不擇祿而仕。昔者,由事二親之時,嘗食藜藿之實,而為親負米百里之外。親沒之後,南遊於楚,從車百乘,積粟萬鍾,累茵而坐,列鼎而食,願食藜藿,為親負米之時,不可復得也。枯魚銜索,幾何不蠹,二親之壽,忽如過隙,草木欲長,霜露不使;賢者欲養,二親不待。故曰家貧親老,不擇祿而仕也。」《戰國策》:秦假道韓魏以攻齊,齊威王使章子將而應
之。與秦交和而舍。候者言章子以齊入秦,威王曰:「此不叛寡人明矣。」頃間,言秦兵大敗。于是秦王稱西藩
之臣而謝于齊。左右曰:「何以知之?」曰:「章子之母啟,得罪其父,其父殺之而埋馬棧之下。吾使章子將也勉之,曰:『夫子之強,全兵而還,必更葬將軍之母』。對曰:『臣非不能更葬先妾也。臣之母啟,得罪臣之父,臣之父未教而死。夫不得父之教而更葬母,是欺死父也,故不敢』。」夫為人子而不欺死父,豈為人臣欺生君哉!
《後漢書周燮傳》:「燮字彥祖,汝南安城人,法曹掾燕之後也。燮生而欽頤折頞,醜狀駭人,其母欲棄之,其父不聽,曰:『吾聞聖賢多有異貌,興我宗者,乃此兒也』。」于
是養之。
《王霸妻傳》:霸與同郡令狐子伯為友。後子伯為楚相,
而其子為郡功曹,子伯乃令子奉書於霸,車馬服從,
雍容如也。霸子時方耕於野,聞賓至,投耒而歸,見令
狐子沮怍不能仰視,霸目之有愧容,客去而久臥不
起,妻怪問其故,始不肯告,妻請罪而後言曰:「吾與子伯素不相若,向見其子容服甚光,舉措有適,而我兒曹蓬髮歷齒,未知禮則,見客而有慚色,父子恩深,不覺自失耳。」妻曰:「君少修清節,不顧榮祿,今子伯之責,孰與君之高?奈何忘宿志而慚兒女子乎?」霸屈起而
笑曰:「有是哉!」遂共終身隱遁。
《孝子傳》:「老萊子孝奉二親,行年七十,作嬰兒戲,身著五色斑斕之衣。嘗取水上堂,詐跌仆臥地,為小兒啼,弄雛於親側,欲親之喜。」吳猛年七歲時,夏日伏於親床下,恐蚊䖟及父母。
鄧展。父母在牖下臥,多蚊,展伏床下,以膚飼之。
陳元,陳太子也。後母譖之,陳侯令自投遼水,魚負之
以出。元曰:「我罪人也,故求死耳。」魚乃去。
《汝南先賢傳》:「薛苞好學篤行,喪母以至孝聞。父娶後妻而憎苞,分之令出,苞日夜號泣不能去,至被毆杖。不得已,廬於舍外,旦入而洒埽。父怒,又逐之,乃廬於里門,晨昏不廢。積歲餘,父母慚而還之。」《人物志》:漢夏侯訢侍母疾,衣不解帶者數年。一日,忽
夢其父告之曰:「天帝憐汝至孝,賜以仙藥在室後桑枝上。」訢驚起往視,果得藥,進之,母病立愈。
《三國志劉曄傳》:「曄字子揚,父普,母修產渙及曄。渙九歲,曄七歲而母病困。臨終,戒渙。曄以普之侍人有諂害之性,身死之後,懼必亂家。汝長大能除之,則吾無恨矣。曄年十三,謂兄渙曰:『亡母之言,可以行矣』。渙曰:『𨚗可爾』!曄即入室殺侍者,徑出拜墓舍內大驚,白普,普怒,遣人追曄。曄還拜,對曰:『亡母顧命之言,敢受不』」請擅行之罰。普心異之,遂不責也。
《襄陽耆舊傳》:「吳李衡字叔平,襄陽人。習竺以女英習配之,漢末為丹陽太守,衡每欲治家事,英、習不聽。後密遣客十人往武陵龍陽泛洲上作宅,種橘千株。臨死敕兒曰:『汝母每怒吾治家事,故窮如是。然吾州里有千頭木奴,不責汝食,歲上匹絹亦當足用爾』。衡既亡後二十餘日,兒以白英,習曰:『此當是種柑也。汝家』」失十客,來七八年,必汝父遣為宅。汝父恆稱太史公
言:「『江陵千樹橘,當封君家』。吾答云:『士患無德義,不患不富。若貴而能貧方好爾』。」用此何為?吳末,衡柑成,歲
得絹數千匹,家道富足。晉咸康中,其宅上枯槁猶在
焉。
《晉書王導傳》:「導子悅,字長豫,弱冠有高名,事親色養,導甚愛之。導常共悅奕棋爭道,導笑曰:『相與有瓜葛,𨚗得為爾邪』?導性儉節,帳下甘果爛敗,令棄之,云:『勿使大郎知。悅少侍講東宮,歷吳王友、中書侍郎。先導卒,諡貞世子。悅與導語,恆以慎密為端。導還臺及行,悅未嘗不送至車後。又嘗為母曹氏襞斂箱篋中物』。」悅亡後,導還臺。自悅常所送處,哭至臺門。其母長封
作篋,不忍復開。
《趙至傳》:「至字景真,代郡人也。寓居洛陽緱氏令初到官,至年十三,與母同觀。母曰:『汝先世本非微賤,世亂流離,遂為士伍耳。爾後能如此不』?至感母言,詣師受業,聞父耕叱牛聲,投書而泣。師恠問之,至曰:『我小未能榮養,使老父不免勤苦』。師甚異之。後遠適遼西,舉郡計吏到洛,與父相遇,時母已亡,父欲令其宦立弗」之告,仍戒以「不歸」,至乃還遼西。太康中,以良吏赴洛,
方知母亡。初,至自恥士伍,欲以宦學立名,期于祿養。
既而其志不就,號憤慟哭,歐血而卒。
《葉延傳》:延十歲,其父為羌酋姜聰所害,每旦縛草為
姜聰之象,哭而射之,中之則號泣,不中則瞋目大呼,
其母謂曰:「姜聰諸將已屠鱠之矣,汝何為如此。」葉延
泣曰:「誠知射草人不益于先讎,以申罔極之志耳。」性
至孝,母病五日不食,葉延亦不食。
《石苞傳》:苞有六子,越、喬、統、浚、儁、崇,以統為嗣。崇字季
倫,生于青州,故小名齊奴。少敏惠,勇而有謀。苞臨終
分財與諸子,獨不及崇。其母以為言,苞曰:「此兒雖小,後自能得。」《慕容垂妻段氏傳》:段氏,字元妃。垂既僭位,拜為皇后。
垂立其子寶為太子也。元妃謂垂曰:「太子姿質雍容,柔而不斷,承平則為仁明之主,處難則非濟世之雄。陛下托之以大業,妾未見克昌之美。遼西、高陽二王,陛下兒之賢者,宜擇一以樹之。趙王麟姦詐負氣,常有輕太子之心,陛下一旦不諱,必有難作。此陛下之家事,宜深圖之。」垂不納。寶及麟聞之,深以為恨。其後
元妃又言之,垂曰:「汝欲使我為晉獻公乎?」元妃泣而
退,告季妃曰:「太子不令群下所知,而主上比吾為驪戎之女,何其苦哉!主上百年之後,太子必亡社稷。范陽王有非常器度,若燕祚未終,其在王乎!」垂死,寶嗣
偽位,遣麟逼元妃曰:「后常謂主上不能嗣守大統,今竟何如?宜早自裁,以全段氏。」元妃怒曰:「汝兄弟尚逼殺母,安能保守社稷!吾豈惜死,念國滅不久耳!」遂自
殺。寶議以元妃謀廢嫡統,無母后之道,不宜成喪,群
下咸以為然。寶中書令畦邃大言於朝曰:「子無廢母之義,漢之安思閻后,親廢順帝,猶配享安皇。先后言虛實尚未可知,宜依《閻后故事》。」寶從之。
孫盛《逸士傳》:「丁蘭少喪考妣,不及供養,乃刻木為親形,事之若生,朝夕定省。鄰人張叔妻從蘭妻有所借,蘭妻跪拜木人,木人不悅,不以借之。叔醉,疾來誶罵,木人以杖敲其頭,蘭還,即奮劍殺張叔。吏捕蘭,蘭辭木人去。木人見蘭,為之垂淚。郡縣嘉其至孝,通於神明,遂上之,圖其形於雲臺。」《宋書袁皇后傳》:后適太祖生子劭自詳視之,馳白太
祖:「此兒形貌異常,必破國亡家,不可舉。」便欲殺之。太
祖狼狽至后殿戶外,手撥幔禁之,乃止。
《南齊書崔慰祖傳》:「慰祖字悅宗,清河東武城人也。父慶緒,永明中為梁州刺史,慰祖解褐奉朝請,父喪,不食鹽。母曰:『汝既無兄弟,又未有子嗣,毀不滅性,政當不進肴羞耳,如何絕鹽?吾今亦不食矣』。慰祖不得已從之。」《竟陵王子良傳》:子良,武帝第二子也。幼聰敏,武帝為
贛縣時,與裴后不諧,遣船送后還都,已登路。子良時
幼,少在庭前憂愁獨步。帝見之曰:「汝何不讀書?」子良
曰:「母不得見,讀書何為。」帝異之,即召后還。
《何求傳》:「求字子有,廬江灊人也。初,求母王氏為父所害,求兄弟以此無宦情。」《梁書劉苞傳》:「苞字孝雲,彭城人也。父愃,齊太子中庶子。苞四歲而父終,及年六七歲,見諸父常泣。時伯叔父悛、繪等並顯貴,苞母謂其畏憚,怒之。苞對曰:『早孤不及有識,聞諸父多相似,故心中欲悲,無有他意。因而歔欷,母亦慟甚。初,苞父母及兩兄相繼亡沒,悉假瘞焉。苞年十六,始移墓所,經營改葬,不資諸父。未幾』」皆畢,繪常嘆服之。
《甄恬傳》:「恬字彥約,中山無極人。世居江陵,父摽之州從事。恬數月喪父,哀感有若成人。家人矜其小,以肉汁和飯飼之,恬不肯食。年八歲,問其母,恨生不識父,遂悲泣累日,忽若有見,言其形貌,則其父也。時以為孝感。家貧,養母常得珍羞。及居喪,廬於墓側,恆有鳥元黃雜色,集于廬樹,恬哭則鳴,哭止則止。又有白雀」栖宿其廬。州將始興王憺表其行狀。詔曰:「朕虛己欽賢,寤寐盈想,詔彼群岳,務盡搜揚。恬既孝行殊異,聲著邦壤,敦風厲俗,弘益茲多。牧守騰聞,義同親覽。可旌表室閭,加以爵位。」恬官至安南行參軍。
《謝藺傳》:藺字希如,陳郡陽夏人也。五歲,每父母未飯,
乳媼欲令藺先飯,藺曰:「既不覺饑,強食終不進。」《何點傳》:點祖尚之,父鑠,宜郡太守。素有風疾,無故害
其妻,坐法死。點年十一,幾至滅性。及長,感家禍,欲絕
婚宦,尚之強為之娶瑯邪王氏,禮畢將親迎,點累涕
泣求執本志,遂得罷。
《庾沙彌傳》:沙彌,潁陰人也,晉司空冰六世孫。父佩玉,
輔國長史,長沙內史,宋昇明中,坐沈攸之事誅,沙彌
時始生。年至五歲,所生母為製采衣,輒不肯服。母問
其故,流涕對曰:「家門禍酷,用是何為。」既長,終身布衣
蔬食。
《陳書蔡徵傳》:「徵字希祥,侍中中撫軍將軍景歷子也。幼聰敏,精識強記。年六歲,詣梁吏部尚書河南褚翔,翔字仲舉,嗟其穎悟。七歲丁母憂,居喪如成人禮。繼母劉氏性悍忌,視之不以道,徵供侍益謹,初無怨色。徵本名覽,景歷以為有王祥之性,更名徵,字希祥。」《司馬暠傳》:「暠字文昇,河內溫人也。父子產,梁尚書水部」侍郎、岳陽太守,即梁武帝之外兄也。暠幼聰警,有
至性。年十二,丁內艱,孺慕過禮,水漿不入口,殆經二
旬。每至號慟,必致悶絕,內外親戚,皆懼其不勝。喪父,
子產每曉諭之,逼進饘粥,然毀瘠骨立。服闋,以姻戚
子弟預入問訊,梁武帝見暠羸瘦,嘆息良久,謂其父
子產曰:「昨見羅兒,面顏憔悴,使人惻然,便是不墜家風,為有子矣。」羅兒,即暠小字也。釋褐太學博士,累遷
正員郎。丁父憂,哀毀逾甚,廬于墓側,一日之內,惟進
薄麥粥一升。墓在新林,連接山阜,舊多猛獸。暠結廬
數載,犲狼絕跡。常有兩鳩居宿廬所,馴狎異常,新林
至今猶傳之。
《南史袁粲傳》:初,粲忤于孝武,其母候乘輿出,負磚叩
頭流血,磚碎傷目。自此後,粲與人語,有誤道眇目者,
輒涕泣彌日。嘗疾,母憂念,晝寢,夢見父容色如平生,
與母語曰:「愍孫無憂,將為國家器,不患沉沒,但恐富貴終當傾滅耳。」母未嘗言及。粲貴重,恆懼傾滅,乃以
告之,粲故自挹損。
《魏書長孫慮傳》:「慮,代人也。母因飲酒,其父真呵叱之,誤以杖擊,便即致死。真為縣囚執,處以重坐。慮列辭尚書,云:父母忿爭,本無餘惡,直以謬誤,一朝橫禍。今母喪未殯,父命旦夕。慮兄弟五人,並各幼稚。慮身居長,今年十五,有一女弟,始向四歲,更相鞠養,不能保全。父若就刑,交墜溝壑。乞以身代老父命,使嬰弱眾」孤,得蒙存立。《尚書》奏云:「慮於父為孝子,於弟為仁兄。」尋究情狀,特可矜感。高祖特詔恕其父死罪,以從遠
流。
《崔元伯傳》:「崔僧淵入國,坐兄弟徙於薄骨律鎮。僧淵元妻房氏生二子伯驎、伯驥,後薄房氏,更納平原杜氏。僧淵之徙也,與杜俱去,生四子,伯鳳、祖龍、祖螭、祖虯。得還之後,棄絕房氏,遂與杜氏及四子家於青州。伯驥與母房氏居於冀州,雖往來父間,而心存母氏,孝慈之道,頓阻一門。僧淵卒,年七十餘。伯驎雖往奔」赴,不敢入家,哭沙門寺。
《隋書令狐熙傳》:熙以母憂,殆不勝喪,其父戒之曰:「大孝在於安親,義不絕嗣。吾今見存,汝又隻立,何得過爾毀頓,貽吾憂也。」熙自是稍加饘粥,服闋,除小駕郎,
復丁父憂,非杖不起。人有聞其哭聲者,莫不為之下
泣。
《徐孝肅傳》:「孝肅,汲郡人也。事親以孝聞。早孤,不識父,及長問其母父狀,因求畫工圖其形像,構廟置之而定省焉,朔朢享祭。養母至孝,數十年家人未見其有忿恚之色。及母老疾,孝肅親易燥濕,憂悴數年,見者無不悲悼。母終,孝肅茹蔬飲水,盛冬單縗,毀瘠骨立。祖父母父母墓,皆負土成墳,廬于墓所四十餘載,被」髮徒跣,遂以身終。
《唐書狄仁傑傳》:「仁傑授并州法曹參軍,親在河陽。仁傑登太行山,反顧見白雲孤飛,謂左右曰:『吾親舍其下,瞻悵久之,雲移乃得去』。」《郭震傳》:「震字元振,以字顯。元振雖少雄邁,及貴,居處乃儉約,手不置書,人莫見其喜慍。建宅宣王里,未嘗一至諸院廐。自朝還,對親欣欣,退就室,儼如也。距國初仕至宰相,而親具者,惟元振云。」《崔衍傳》:「『衍,深州安平人。父倫,字敘。居父喪,跣護柩行千里,道路為流涕,廬塚彌年。寶應二年,使吐蕃,虜背約,留二歲。衍天寶末調富平尉。繼母李不慈,倫自吐蕃歸,李弊衣以見,問故,曰:『衍不吾給』。倫怒,召衍,將袒而鞭之,衍涕泣無所陳。倫弟殷趨白:衍所稟舉送夫人所尚何云』?倫悟,由是譖無入。父卒,事李益謹,歲為」李子郃,償負不勝計,故官刺史,妻子僅免飢寒。
《薛收傳》:「收字伯褒,蒲州汾陰人,隋內史侍郎道衡子也。出繼從父孺,年十二,能屬文,以父不得死于隋,不肯仕,郡舉秀才,不應。聞高祖興,遁入首陽山,將應義舉。通守堯君素覺之,迎置其母城中,收不得去。及君素東連王世充,遂挺身歸國。」《李晟傳》:「晟有十五子,其聞者愿憲、愬聽云。愬字元直,早喪所生,為晉國王夫人所鞠。王卒,晟以非嫡,敕諸子服緦,愬獨號慟不忍,晟乃許服縗。既練,晟薨,與憲廬墓側。德宗敦遣歸第,一夕復往,帝許之。」《任敬臣傳》:「敬臣字希古,棣州人。五歲喪母,哀毀天至。七歲問父英曰:『若何可以報母,英曰:『揚名顯親可也』』。」乃刻志從學。汝南任處權見其文,驚曰:「孔子稱顏回之賢,以為弗如也。吾非古人,然見此兒,信不可及。」十
六,刺史崔樞欲舉秀才,自以學未廣,遯去。又三年卒
業,舉孝廉,授著作局正字。父亡,數殞絕,繼母曰:「而不勝喪,謂孝可乎?」敬臣更進饘粥。
《杜兼傳》:「兼從弟羔,貞元初及進士第,有至性。父死河北,母更兵亂,不知所之,羔憂號終日。及兼為澤潞判官,鞫獄有媼,辨對不凡,乃羔母因得奉養,而不知父墓區處,晝夜號慟。他日,舍佛祠,觀柱間有文字,乃其父臨死記墓所在。羔奔往,亦有耆老識其壟,因是乃得葬。」《陽城傳》:城遷國子司業,引諸生告之曰:「凡學者所以學,為忠與孝也。諸生有久不省親者乎?」明日謁城還
養者二十輩,有三年不歸侍者,斥之。
《嚴挺之傳》:挺之子武,字季鷹,幼豪爽,母裴不為挺之
所答,獨厚其妾。英武始八歲,怪問其母,母語之故,武
奮然以鐵鎚就英寢,碎其首,左右驚白,挺之曰:「郎戲殺英武。辭曰:『安有大臣厚妾而薄妻者?兒故殺之,非戲也』。」父奇之曰:「真嚴挺之子。」武屢遷劍南節度使,頗
放肆,用度無藝,峻掊亟斂。永泰初卒,母哭且曰:而今
「而後,吾知免為官婢矣。」《裨史彙編》:唐路丞相隨父泌從渾瑊會平涼,為人所
執,死焉。隨方在嬰襁中,始十歲,母謂隨曰:「汝還識汝父否?」隨哽咽無語。母曰:「視汝眉目,宛若父之眉目。」隨
後覽鏡照之,殞絕於地,後終身不敢臨鏡。
《五代史周知裕傳》:「知裕,安州留後。州近淮,俗惡病者,父母有疾,置之佗室,以竹竿繫飲食委之,至死不近。知裕患之,加以教道,由是稍革。」《南唐近事》:「劉仁贍鎮壽春,周師堅壘三載,蹙而不降。一夕,愛子泛舟於敵境,暮夜為小校所擒,疑有叛志,請於贍。贍將行軍法,監軍使懇求不迴,復使馳告其夫人,夫人曰:『某郎,妾最小子,攜提愛育,情若不及。奈軍法至重,不可私也。名義至大,不可虧也。苟屈公議,使劉氏之門有不忠之名,妾與令公何顏以見三軍』。」遂促令斬之,然後成其喪禮,戰士無不墮淚。
〈
按容齋續筆仁
贍子名崇諫
〉
《宋史不㠟傳》:「不㠟字仁仲,嗣濮王宗暉曾孫也。父士圃,從上皇北遷,遙拜集慶軍節度使。不㠟初補保義郎,紹興二十七年登第,易左宣義郎,調婺州金華丞。不㠟性篤孝,生七歲,遭父北遷,每思慕涕泣。長力學,母曹氏止之,答曰:『君父讎未報,非敢志富貴也。登第時已入仕,法當超兩秩,請回授其母。母封,法止令人』。」高宗嘉其志,特封郡夫人。
《宋庠傳》:庠字公序,父杞嘗為九江掾,與其妻鍾禱於
廬阜。鍾夢道士授以書曰:「以遺爾子。」視之,小戴禮也。
已而庠生他日見許真君像,即夢中所見者。
《李諮傳》:諮字仲詢,幼有至性。父文捷出其母,諮日夜
號泣,飲食不入口,父憐之而還其母,遂以孝聞。舉進
士,真宗顧左右曰:「是能安其親者。」擢第三人。
《劉溫叟傳》:「溫叟字永齡,父岳,後唐太常卿。溫叟七歲能屬文,善楷隸。岳時退居,語家人曰:『吾兒風骨秀異所未知者壽耳。今世難未息,得與老夫皆為溫洛之叟足矣』。」故名之溫叟。清泰中為左拾遺內供奉,以母
老乞歸養。少帝即位,拜刑部郎中,賜金紫,改都官郎
中,充翰林學士。初,岳仕後唐,嘗居內署,至是溫叟復
居斯任,時人榮之。溫叟既受命,歸為母壽,候立堂下。
須臾聞樂聲,兩青衣舉箱出庭,奉紫袍兼衣,母命捲
簾見溫叟曰:「此即爾父在禁中日內庫所賜者。」溫叟
拜受泣下,退開影堂列祭,以文告之。母感愴累日不
忍見。
《韋得象傳》:「得象母方娠,夢登山遇神人授以玉像。及生父奐復夢家庭積笏如山。」《包拯傳》:「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始舉進士,除大理評事,出知建昌縣,以父母皆老,辭不就,得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歸養。後數年親繼亡,拯廬墓終喪,猶徘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數來勸勉。久之,赴調知天長縣。」《田敏傳》:「敏字子俊,補易州靜砦指揮使。契丹陷易州,失其家所在。帝賜白金三百兩,使間行求其父母,得之以歸。」《呂公著傳》:公著子希哲,以蔭入官,父友王安石勸其
勿事科舉以僥倖利祿,遂絕意進取。公著作相,二弟
已官省寺,希哲獨滯管庫,乃判登聞鼓院,力辭。公著
嘆曰:「當世善士,吾收拾略盡,爾獨以吾故置不試,命也夫!」希哲母賢明有法度,聞公著言,笑曰:「是亦未知其子矣。」《謝深甫傳》:深甫字子肅,少穎悟,刻志為學,積數年不
寐,夕則置缾水加足於上,以警困怠。父景之識為遠
器。臨終語其妻曰:「是兒當大吾門,善訓迪之。」母攻苦
守志,督深甫力學,中乾道二年進士第。
《呂蒙正傳》:「蒙正字聖功,父龜圖,起居郎,多內寵,與妻劉氏不睦,并蒙正出之,頗淪躓窘乏,劉誓不復嫁。及蒙正登仕,迎二親,同堂異室,奉養備至。」《王濟傳》:「濟字巨川,父恕,後唐時童子及第,開寶中,知秀州。會盜起城陷,為盜所殺,將并害濟。濟伏柩號慟,謂賊曰:『吾父已死,吾安用生為。但恨力不能殺爾,以報父讎耳』。賊義之,捨去。濟攜父骨匿山谷間。既而官軍大集,濟脫身謁其帥朱乙,陳討賊之計。乙嘉之,遺以束帛,奏假驛置遣歸。先是濟母終于岳陽權窆佛」舍。至是乃併護二喪還饒陽。州將以聞,太祖召見。以
其尚少。且俾就學。
《徐積傳》:「積字仲車,楚州山陽人,孝行出于天稟。三歲父死,旦旦求之甚哀,母使讀《孝經》,輒淚落不能止。事母至孝,朝夕冠帶定省,從胡翼之學,所居一室寒,一衲裘,啜菽飲水,翼之饋以食,弗受。應舉入都,不忍捨其親,徒載而西。登進士第,舉首許安國率同年生入拜,且致百金為壽,謝卻之。以父名石,終身不用石器」,
行遇石則避而不踐。或問之,積曰:「吾遇之則怵然傷吾心,思吾親,故不忍加足其上耳。」母亡,水漿不入口
者七日,悲慟嘔血,廬墓三年,臥苫枕塊,衰絰不去體,
雪夜伏墓側,哭不絕音。翰林學士呂湊過其廬,適聞
之,為泣下曰:「使鬼神有知,亦垂涕也。」甘露歲降兆域,
杏兩枝合為榦。既終喪,不徹筵几,起居饋獻如平生
焉。
《張藏英傳》:「藏英,涿州范陽人。自言唐相嘉貞之後。唐末舉族為賊孫居道所害,藏英年十七,僅以身免。後逢居道于豳州市,引佩刀刺之,不死,為吏所執。節帥趙德鈞壯之,釋而不問,以補牙職。藏英後聞居道避地關南,乃求為關南都巡檢使。至則微服攜鐵檛,匿居道舍側,伺其出擊之,仆于地,齧其耳噉之,遂禽歸。」設父母位,陳酒肴,縛居道于前號泣鞭之,臠其肉。經
三日,刳其心以祭,即詣官首服。官為上請而釋之。燕、
冀間目為「報讎張孝子。」《揮麈後錄》:方公美庭實,興化人。其父宣和中嘗為廣
南提學以卒。公美後登科,至紹興間自省郎為廣東
提刑,以母憂去官,服闋,復除是職,公美辭以不忍往,
秦會之不樂,降旨趣行,公美勉強之官,謝上表云:「三舍教育,先臣之遺愛尚存;一笑平反,慈母之音容未遠。」讀者哀之。已而竟沒於嶺外。
《歸田錄》:「國朝宰相最少年者惟王溥,罷相時父母皆在,人以為榮。」《青箱雜記》:張師錫年八十餘卒。又有《喜子及第》詩曰:
「御榜今朝至,見名心始安。爾能俱中第,吾遂可休官。賀客留連飲,家書反覆看。世科誰不繼,得慰二親難。」蓋張嘗有中魁甲者,故得有「世科」之語。
《金史高彪傳》:「彪本名召和失,辰州渤海人。祖安國,遼興、辰、開三鎮節度使。父六哥,左丞制,官至刺史。彪始生,其父用術者言,為其時日不利於己,欲不舉。其母為營護。居數歲,竟逐之,彪匿於外家。遼人調兵東京,時六哥已老,當從軍,悵然謂所親曰:『吾兒若在,可勝兵矣』。所親具以實告,因代其父行。戰於出河店,遼兵」敗走,彪獨力戰。軍帥見之曰:「此勇士也。」令生致之。斡
魯攻東京,六哥率其鄉人迎降,以為榆河州千戶。久
之,告老,彪代領其眾。
《元史劉琦傳》:「琦,岳州臨湘人。生二歲而母劉氏遭亂陷於兵,琦獨事其父。稍長,思其母不置,常嘆曰:『人皆有母,而我獨無』。輒欷歔泣。及冠,請於父,往求其母,遍歷河之南北,淮之東西,數歲不得。後求得於池州之貴池,迎以歸養。其後十五年而父歿,又三年而母歿,終喪猶蔬食。有司上其事,旌表其門曰孝義。」《黃道賢傳》:「道賢,泉州人,適母唐無子,道賢在襁褓而生母蘇,以疾去。既長,思念生母,屢請於父,得召之歸。道賢竭力養二母,得其歡心。父病篤,道賢晝夜奉湯藥,不離膝下。遍求良醫莫效。乃夜禱於天,願減己一紀之數,以益父壽。其父遂愈。至元統二年乃歿,果符一紀之算。道賢居喪盡禮,負土築墳,廬於墓」側,蔬食
終制。至元二年,有司上其事,旌其門曰「孝子黃氏之門。」《明外史何士晉傳》:「士晉,宜興人。父其孝得士晉晚,族子利其貲,結黨致之死。繼母吳氏匿士晉外家。士晉讀書每懈,母輒示以父血衣。士晉感厲,與人言,未嘗有笑容。萬曆二十六年,既舉進士,持血衣愬之官,罪人皆抵法。」《張繼孟傳》:「張獻忠寇成都,陳孔教,字魯生,會稽人。舉於鄉,歷官四川按察僉事,至是不屈死。子以衡,奉母孔氏南竄,孔教死,匿不使知。踰年,母詣以衡書室,見副使周夢尹,請孔教卹典疏,哀號隕地,罵以衡曰:『父死已二載,我尚偷生不肖子,使我無顏見汝父地下』。」遂取刀斷喉死。
《虞讙傳》:「讙父歿,水漿不入口,母勸之,陽為一舉,母入即引去。」《史五常傳》:「五常,內黃人。父萱,官廣東僉事,卒葬南海縣和光寺側。五常方七歲,母攜以歸。比長,常以不得返葬為恨。母語之曰:『爾父用杉木為櫬,內置大錢十,爾謹志之。五常奉母至孝,一日不離側,歿則廬墓致毀。既終喪,乃往迎父。櫬時相去已五十年,寺久為水淹沒,櫬無可覓,五常泣禱於神,忽有老人以杖指示』」寺址,因遍發其地,果得父櫬,內置錢,如母言。扶歸,與
母合葬,復廬墓側。正統六年旌表。
《崔鑑傳》:「鑑,京師人。父嗜酒,狎娼,召與居。娼恃寵,時時陵鑑母父又被酒,數侵辱之。一日,娼惡言詈母,母復之,娼遂擊敗母面,母不勝憤,入室伏床而泣,將自盡。鑑時年十三,自學舍歸,問之,母告以故。鑑曰:『母無死』。即走至學舍,挾刃還。娼適埽地,且埽且詈,鑑即拔刃刺其左脅,立斃。乃匿刃牖下,亡走數里,忽自念曰:『父不知我,殺娼必累我母』。」急趨歸,父果訴於官,將縶其
母矣。鑑至,告捕者曰:「此我所為,非母也。」眾見其幼,不
信。鑑曰:「汝等不信,請問凶器安在?」自出刃示之,眾乃
釋母縶鑑置獄。事聞,下刑部讞,尚書聞淵等議,鑑志
在救母,且年少可矜,難拘常律。帝乃貸其罪。
《歸鉞傳》:「鉞字汝威,嘉定縣人,早喪母,父娶繼妻有子,鉞遂失愛,父偶撻鉞,繼母輒索大杖與之,曰:『毋傷乃翁力也。家貧食不足,每炊將熟,即諓諓數鉞過,父怒而逐之,其母子得飽食,鉞饑困匍匐道中。比歸,父母相與言曰:『有子不居家,在外作賊耳』。輒復杖之,屢瀕於死。及父卒,母益擯不納,因販鹽市中,時私其弟,問』」母飲食,致甘鮮焉。正德三年,大饑,母不能自活。鉞涕
泣奉迎。母內自慚,不欲往,然以無所資,迄從之。鉞得
食,先母弟,而己有饑色。弟尋卒,鉞養母終其身。
《劉憲傳》「有溫鉞者,大同人。父景清,有膽力。嘉靖三年,鎮兵叛,殺巡撫張文錦。其後巡撫蔡天祐令景清密捕首惡,戮數人,其黨恨之。十三年復叛,殺」總兵李瑾,
因遍索昔年為軍府效命者。景清深匿不出,遂執鉞
及其母王氏以去。令言景清所在,鉞曰:「爾欲殺我父,而使我言其處,是我殺父也。如讎不可解,則殺我舒憤足矣。」賊不聽,逼母使言,母大罵不輟。賊怒支解以
怵鉞,鉞大哭且罵,并被殺。事平,母子並獲旌。
《劉元震傳》:「元震為禮部右侍郎,以養親歸。元震性至孝,宦遊三十年,得父母書,必南向頓首而後啟。既歸,廷推內閣尚書,每首及之,而旨輒中格,父母笑慰之曰:『此天成兒孝耳』。」及父既卒,母年近百歲,弟元霖亦
以都御史歸,兄弟侍養,邑人榮之。
《李春芳傳》:「春芳字子實,累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兩疏請歸養。春芳歸,父母尚無恙,晨夕置酒食為樂,鄉里艷之。父母歿,數年乃卒,年七十五,贈太師。」《梁策傳》:「策,鄢陵人,性至孝。七歲母疾篤,晨夕焚香泣中庭,請以身代。持香謁城隍神,伏哭幾絕。忽見黃冠授藥一莖,令煎湯飲,母飲之遄愈,亦不知為何藥也。就外傅,手《孝經》不釋。嘗曰:『政本在此,居官者宜置一卷於座右,何國家設科不用此也』。」慕黃香為人,習溫
被扇枕。稍長學曾子先,意承順,嘗若不足。舉嘉靖四
十四年進士。授工部主事,歷戶部員外郎、郎中。居郎
署十年,三請告省親,留妻侍養。及遷成都知府,嘆曰
「我必不能叱馭如王陽矣!」抵家,蒲伏父前,號泣以請。
父大怒曰:「盡力王事,非孝耶?爾好《孝經》,不憶始於事親,終於事君耶?」猶伏地不起,舉杖欲擊之,方起而戒
行。涖官數月,大計畢,即請終養歸。時父母年皆七十,
躬調甘毳,未嘗任下人。父老益好遊,日遊於故舊家,
寒暑不廢策,每秉燭以待。閽者告至,輒趨迎,掖入室,
候寢定而後退。質明,即盥沐問安,安則喜,稍不安則
憂惶廢食,衣不解帶。人言「修虔太和山可致親壽」,輒
徒步往,十步一下拜,千有餘里不知勞。二人壽並八
十,母先卒,居喪哀毀,日廬墓側,夜則歸侍父。父病,脾
不能離,衽席必跪榻下,手進匕箸,牏廁衣,躬視浣濯,
歲餘不懈。卒,遂廬墓不歸,日筐承土,首戴加墳。有慈
烏數百集廬下,筐舉即飛而前導,馴擾依人。服闋,撫、
按交章上其「孝行」,詔補登州知府。
《傅楫傳》:楫字定濟,泉州南安人。祖凱、父浚,並舉進士,
為部郎。楫年十六,舉鄉試,二十成進士,授行人,出行
襄府,半道聞母病,請入京省視,再往竣事。禮部尚書
劉春曰:「無害於若,而可教孝。」覆奏許之。已而母歿,居
喪盡禮。浚後遷山東鹽運司同知,娶繼妻,私其二奴。
浚聞將治之,遂暴卒。楫扶柩還,心疑二奴,蓄而未發,
二奴遽亡去。久之,偵一奴逃德化縣,傭深山巨姓家。
楫微行往告之曰:「聞有一人力作在此,願見之,若幸無匿。」巨姓出奴,楫曰:「此奴吾舊僕也,有罪不可面數,君幸入內。」巨姓入,楫出,袖中錘擊殺之,謝。巨姓去,而
其一不可跡矣。楫不欲見繼母,葬父畢,號慟曰:「父讎尚在,何以為人!」乃裂衣冠,屏妻子,出宿郊墟間。蓬首
垢面,饑寒風雨,不知就避。親戚故人,率目之為狂楫,
終不自明也。每迅雷爍電,中夜必興,正衣冠拱立。武
宗哀詔至,具衰杖哭臨,終期然後釋服。至其子燾卒
不哭也。或詰之,則垂涕曰:「我不能為子,敢為父乎?」諸
長者哀其瘁,數請還舍,卒不肯。久之,其繼母卒,乃歸。
蓋自廢自罰者三十「五年。」《翦勝野》。聞太祖嘗為漢兵所逐,馬后負之而逃,太子
私繪為之圖。及后薨,帝慘不樂,愈肆誅虐。太子諫曰:
「陛下誅刑過濫,恐傷和氣。」帝默然。明日,以棘杖遺於
地,命太子持。太子難之,帝曰:「汝弗能執與,使我潤琢以遺汝,豈不美哉!今所誅者,皆天下之險人也。除以燕、汝,福莫大焉。」太子頓首曰:「上有堯、舜之君,下有堯、舜之民。」帝怒,即以所坐榻投之。太子走,帝追之,太子
探懷中所繪圖遺於地。帝發視之,大慟而止。
父母部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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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繫辭下》:「無有師保,如臨父母。」〈疏〉
言使人畏懼此
《易》歸行善道,不須有師保教訓,恆常恭敬,如父母臨
之,故云「如臨父母」也。
《書經泰誓》:「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亶聰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洪範》:「天子作民父母,以為天下王。」《詩經小雅沔水》篇:「嗟我兄弟,邦人諸友,莫肯念亂,誰無父母。」〈註〉
此《憂亂》之詩。言我之兄弟諸友,乃無肯念
亂者,誰獨無父母乎?
《小宛篇》:「我心憂傷,念昔先人,明發不寐,有懷二人。」〈註〉
《明發》,謂將旦而光明開發也。二人,父母也。此大夫遭
時之亂,言我心之憂傷,豈能不念昔之先人哉?是以
明發不寐,而有懷乎父母也。
《巧言篇》:「悠悠昊天,曰父母,且無罪無辜,亂此如憮。」〈註〉
悠悠,遠大之貌。且,語辭。憮,大也。大夫傷於讒,無所控
告,而訴之於天曰:「悠悠昊天,為人之父母,胡為使無罪之人遭亂如此其大也?」《北山篇》:「王事靡盬,憂我父母。」〈註〉
大夫行役,自言「王事不可以不勤」,是以貽我父母之憂耳。
《禮記昏義》:「天子修男教,父道也;后修女順,母道也。故曰:天子之與后,猶父之與母也。」《乾鑿度》:「火為坤母,巽為離父。」《墨子節葬篇》:「孝子之為親度也,親貧則從事乎富之,人民寡則從事乎眾之,眾亂則從事乎治之。當其於此也,亦有力不足,財不贍,智不知,然後已矣。無敢舍餘力,隱謀遺利,而不為親為之者矣。」後世之君子,或以厚葬久喪以為仁也,義也,孝子之
事也;或以厚葬久喪以為非仁義,非孝子之事也。
為人子者,求其親而不得,不孝必是怨其親矣。
《公孟篇》:公孟子謂《子墨子》曰:「子以三年之喪為非,子之三日之喪,亦非也。」《子墨子》曰:「子以三年之喪,非三日之喪,是猶倮謂撅者不恭也。」《公孟子》曰:「三年之喪,學吾之慕父母。」子墨子曰:夫嬰兒子之知,獨慕父母
而已。父母不可得也。然號而不止此亦何故也?即愚
之至也
《關尹子四符篇》:「五者具有魂,魂者識,目者精,色者神,見之者為魂。耳目口鼻心之類。」在此生者,愛為精,為
彼生父本;觀為神,為彼生母本。愛觀雖異,皆同識生
彼生,生本在彼生者,一為父,故受氣於父,氣為水;二
為母,故受血於母,血為火。有父有母,彼生生矣。惟其
愛之無識,如鎖之交;觀之無識,如燈之照。吾識不萌,
吾生何有。
《韓詩外傳》: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君子為民之父母,何如?」曰:「君子者,貌恭而行肆,身儉而施博,故不肖者不能逮也。殖盡于己而區略於人,故可盡身而事也。篤愛而不奪,厚施而不伐,見人有善,欣然樂之,見人不善,惕然掩之。有其過而兼包之,授衣以最,授食以多,法下易由,事寡易為,是以中立而為人父母也。築城而居之,別田而養之,立學以教之,使人知親尊。親尊,故父服斬縗三年,為君亦服斬縗三年,為民父母」之謂也。
賈誼《治安策》:「秦人家富子壯則出分,家貧子壯則出贅。借父耰鋤,慮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誶語。」《大戴禮》:「父母之讎,不與同坐。」《晉書阮籍傳》:有司言子殺母者。籍曰:「嘻!殺父猶可,至殺母乎?」坐者怪其失言,帝曰:「殺父天下之極惡,而以為可乎?」籍曰:「禽獸知母而不知父。殺父,禽獸之類也;殺母,禽獸之不若。」眾乃悅服。
《顏氏家訓後娶》篇:「凡庸之性,後夫多寵前夫之孤,後妻必虐前妻之子,非唯婦人懷嫉妒之情,丈夫有沈惑之僻,亦事勢使然也。前夫之孤,不敢與我子爭家,提攜鞠養,積習生愛,故寵之。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學婚嫁,莫不為防焉,故虐之。異姓寵則父母被怨,繼親虐則兄弟為讎,家有此者,皆門戶之禍也。」宋魏了翁《古今考》:古者,父為士,子為天子諸侯,祭以
天子諸侯,其尸服以士服。蓋天子諸侯之有父者鮮
矣。《儀禮喪服》,有為君之父母期,則君固有父在者,第
始封之君則有之。天子之父則罕瞽,瞍之卒,不知何
時,此不可考。武王滅殷,則文考已歿,故併取太王、王
季為王跡所由興者而追王焉。漢高帝起自亭長,祖
豐公,父太公,皆不知名,母媼,不知姓,與前代之興絕
異。古人有謂父為太公者,雖不見於經,而《齊世家》云:
「西伯獵遇呂尚,曰:『吾太公望子久矣。故號太公望』。」以
此知太公者,古人以為父稱。周之時有爵者稱公,至
楚縣尹為公,晉大夫伯有稱公,蓋名稱之紊,至秦時
滋不可制,故亭長之父亦稱公。至《後漢?章帝紀》,祠太
上皇於萬年縣,名煓,一名執嘉。此不知何所據,而遷、
固乃不及之,恐未可信也。自五年以後,先媼曰昭靈
夫人,蓋自初起兵時,媼已卒於小沛北矣。既有天下,
惟父獨存,而止稱太公,非敢忘之,以古無此典耳。因
《家令》言始刱太上皇之號以隆之,不惟古制所無,且
古亦未有「太」字,後人加點以別大字,於是人主之父
母皆曰「太」,至於祖母,則曰帝太太后,或曰太皇太后。
夫「皇」云者,祭祀之所稱;太云者,後世以為父卒母存
之號令用之。人主之父母則無所忌,蓋所沿襲者久
矣。其後昭靈為后,高祖之兄、之姊、之女,皆追尊為王
后。而最可怪者,高帝之伯嫂為陰安侯,仲嫂皆王后,
豈陰安尚有撩釜之憾,故下后一等耶?名稱之不正,
莫甚於此。自是而後,則天子之妾母若本生父母,皆
有生封死贈之文。晉魏以後,則曉然著令,文武官各
得以品秩封贈父祖,大非古意。蓋追冊、追命、追祖,《春
秋》時雖已有之,然出於王朝所賜,未有持法令以自
陳者,況以三歲一贈,無所限極莫。
〈闕三字〉
而廟貌公袞
者有之,此於禮奚據?故鄭康成謂「追王者以王禮改葬」,蓋疑名與服異。使如後世三歲一贈,則死者數離,
發掘之害,亦不得一安於其土矣。
東谷所見父母垂死,人子於此,正哀痛徹骨,幾不欲
生之時也。今人反以送死為緩,惟以借親為急。父母
死未即入棺,仍禁家人輩未得舉哀。棄親喪之禮而
講合巹之儀,寘括髮之戚而修結髮之好。此禽獸豺
狼之所不忍,而世俗皆樂為之,雖簪纓《詩》《禮》之家,亦
相率而行,恬不為怪,不知作俑者誰耶?
《容齋三筆》:孟子之書,上配《論語》,唯記舜事多誤,故自
國朝以來,司馬公、李太伯及呂南公皆有疑非之說。
其最大者證萬章「塗廩浚井,象入舜宮」之問,以為然
也。孟子既自云堯使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
倉廩備,以事舜於畎畝之中,則井廩賤役,豈不能使
一夫任其事?堯為天子,象一民耳,處心積慮,殺兄而
據其妻,是為公朝,無復有紀綱法制矣。《六藝折中》於
夫子,四岳之薦舜,固曰:「瞽子父頑,母嚚象傲,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姦。」然則堯試舜之時,頑傲者既已格
乂矣。舜履位之後,命禹征有苗。益曰:「帝初於歷山,往於田,日號泣於旻天。於父母負罪,引慝祇,載見瞽瞍,夔夔齋慄,瞽瞍亦允若。」既言允若,豈得復有殺之之
意乎?司馬公亦引九男「百官」之語,烝烝之對,而不及
益贊禹之辭,故詳敘之以示子姪輩。若司馬遷《史記
劉向《列女傳》所載,蓋相承而不察耳。至於桃應有瞽
瞍殺人之問,雖曰設疑似而請,然亦可謂無稽之言,
孟子拒而不答可也。顧再三為之辭,宜其起後學之
惑。
《聞見後錄》:「子張疑高宗諒陰三年,子思不聽其子服出母,子游為異父兄弟服大功,子夏謂服齊衰,孔子沒,門人疑其服。洙泗之上,親從孔子學禮者尚如此。故三年之喪,鄭云『二十七月』」,王云「二十五月。」「改葬之服,鄭云『服緦三月』」,王云「葬訖而除。」「繼母出嫁,鄭云『皆服』」,王云「從子繼寄育乃為之服。」「無服之殤,鄭云『子服一月,哭之一日』。」《王》云:「以哭之日易服之月。」諸儒之議,
紛辨不齊也。蓋摯虞之太息者。予表出之,以見末世
多諱,於喪禮易失難明為甚。
疑瞽瞍殺人,曰:《虞書》稱舜之德曰:「父頑母嚚象傲,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姦。」所貴於舜者,為其能以孝和
諧其親,使之進進,以善自治,而不至於惡也。如是則
舜為子,瞽瞍必不殺人矣。若不能止其未然,使至於
殺人,執於有司,乃棄天下,竊之以逃。狂夫且猶不為,
而謂舜為之乎?是特《委巷》之言也,殆非孟子之言也。
且瞽瞍既執於皋陶矣,舜惡得而竊之?若負而逃於
海濱,皋陶猶可執也。若曰皋陶外雖執之以正其法,
而內實縱之以予舜,是君臣相與為偽以欺天下也,
惡得為舜與皋陶哉?又舜既為天子矣,天下之民戴
之如父母,雖欲遵海濱而處,民豈聽之哉?是皋陶之
執瞽瞍,得法而亡舜也,所亡益多矣。故曰:「是特《委巷》之言,非孟子之言也。」或曰:「父母使舜完廩捐階,瞽瞍焚廩,使浚井出,從而掩之。」《象》曰:「謨蓋都,君咸我績,牛羊父母,倉廩父母,干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棲。」象往入舜宮,舜在床
琴。象曰:「鬱陶思君爾忸怩。」舜曰:「惟茲臣庶,汝其於予治有諸?」曰:「《書》云:『瞽子父頑,母嚚象傲,克諧以孝,烝烝乂弗格姦』。」又曰:「負罪引慝,祗載見瞽瞍,夔夔齊栗,瞽瞍,亦允。」若是。瞽象未嘗欲殺舜也。瞽象欲殺,舜刃之
可也,何其完廩浚井之乎?其亦有所慮矣。象猶能慮,
則謂二嫂者,帝女也,奪而妻之,可乎?堯有百官,牛羊
倉廩,備以事於畎畝之中,而不能衛其女乎?雖其見
奪,又無吏士,無刑法以治之乎?舜以父母之不愛,號
泣於旻天,父母欲殺之,幸而得脫,而遽鼓琴,何其樂
也!是皆《委巷》之說,而《孟子》之聽不聰也。
桃應問於孟子曰:「舜為天子,皋陶為士,瞽瞍殺人,則如之何?」曰:「執之而已矣。」「然則舜不禁與?」曰:「舜安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然則舜如之何?」曰:「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訢然,樂而忘其天下。」《劉子》曰:「孟子之言,察而不盡禮,權而不盡義。孝子之事親也,既外竭其力,又內致其志,不使其親有不義之名,不使其人」有間非之言。瞽瞍使舜塗廩,從而焚之,乃下;使浚井,
從而掩之,乃出。舜往於田,號泣於旻天,「夔夔齊栗,瞽瞍亦允若。」《書》曰:「父頑母嚚弟傲,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姦。」由是觀之,舜為天子,瞽瞍必不殺人也。仲尼之
作《春秋》,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故以子則諱
父,以臣則諱君,豈獨《春秋》然哉?雖為士者亦然,故必
原父子之親、君臣之義以聽之。昔者商鞅之作法也,
太子犯之。鞅曰:「太子,君之貳也,不可以刑刑其傅與」師。鞅之法刻矣,然而猶有所移。由是觀之,瞽瞍殺人,
皋陶必不執也。葉公子高問於孔子曰:「吾黨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何如?」孔子曰:「不可。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由是觀之,瞽瞍殺人,皋
陶雖執之,舜必不聽也。舜豈以天下有所受,顧臨其
親哉?「夫聖人莫大焉,天子莫尊焉,以天下養莫備焉。」德為聖人,尊為天子,以天下養,然而不能使其親無
一朝之患,是則非舜也。知聖人之德,知天子之尊,知
天下養之備焉,而不知天子父之貴也,而務搏執之,
是則非皋陶也。無其事云爾,有其事,奚至於竊負而
逃,遵海濱而處?故曰:「孟子之言,察而不盡理,權而不盡義。夫衡之為物也,徒懸則偏而倚,加權焉則運而平。一重一輕之間,聖人權之時也。」「請問權?」曰:「皋陶不難棄士,不過失刑而已矣。以君臣權之,天下之為君臣者必定,義莫高焉。舜不難棄位,不過隱」法而已矣。
以父子權之,天下之為父子者必悅,仁莫盛焉。故善
為政者,無以小妨大,無以名毀義,無以術害道,無以
所賤干所貴。迂其身,有以利天下則為之;貶其名,有
以安天下則為之。其唯舜、皋陶乎!
嬾真子元城先生與僕論《禮記內則》,「雞鳴而起,適父母之所。」僕曰:「不亦太早乎?」先生正色曰:「不然。禮,事父與君一等一體,父召無諾,君命召無諾,父前子名,君前臣名。今朝謁者必以雞鳴而起,適君之所,而人不以為早,蓋以刑驅其後也。今世俗薄惡,故事父母之禮,得已而已爾。若士人畏犯義如犯刑,則今人可為古人矣。」僕聞其言,至今愧之。
范弘嗣《做人鏡》:「父母之喪,以哀為本。未殮,朝夕奠,不致祭,不飲酒食肉。孝子未成服,方披髮跣足,為招魂望復之事。朝夕獻食如生時。上食不用鼓樂牲牢,延賓行禮。居喪不入公門,不預筵宴,不宴賓,不用優妓。遠客來弔,留飯不陪坐。未成服,不出紙旛,不赴弔。今之薄於喪也,斬衰無三日哭,功衰無一日哭,朋友不」為哭,噫甚哉!
《養正》書屋唾餘,父母臥病,欲起無策,方藥滿几,靡所
決擇,竟令危迫,是曰不孝。故事親者不可不知醫,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要得親,順親。
田藝《蘅玉笑零音》:「天地施恩於萬物而不望萬物之報,吾是以知天地之大;父母施恩於子孫而不望子孫之報,吾是以知父母之大。」劉宗周學言舜處人倫,未免有參商,皆天理人情之
不得不然者。做舜極難,不合有不是處。「號泣」二語,是
真實語也。予嘗斷焚廩浚井為必無之事,只「鬱陶思君」一語,相傳是實錄。由此推之,可見當時兄弟依舊
存大體在。但《象》語是偽,舜語是真,此是分聖、狂處也。
當時父母與弟都坐在庸人局內,其父母與弟見得
事已如此,我原無不是處;舜見得事已如此,我必有
不是處,纔認無不是處,愈流愈下,終成凡夫。纔認有
不是處,愈達愈上,便是聖人。要之,起腳處,只是一些
子。及《瞽瞍允若》之日,已認得有不是處,與舜只爭先
後之間耳。
《耄餘雜識》:蘄州刺史呂元膺當錄囚,囚白有父母在,
元旦不得歸省。元膺釋械放歸,如期而至。臨淄令曹
攄囚陷大辟者,新歲問知其有父母,放令歸家,至期
還獄。此與唐太宗縱囚來歸,歐陽子所謂以君子之
難能,責小人之尤者,以必能縱使信義可孚,然偶一
為之,非常道也。
《金臺紀聞》:廷宴餘物懷歸,起於唐宣宗。時宴百官罷
拜舞,遺下果物。怪問,咸曰:「歸獻父母,及遺小兒。」上敕
大官,今後大宴文武官,給食兩分與父母,別給果子
與男女,所食餘者聽以帕子懷歸。今此制尚存,然有
以懷歸不盡而獲罪者。
《日知錄》:父母二字乃高年之稱。漢文帝問馮唐曰:「父老何自為郎。」是稱其臣為父也。趙王謂趙括母曰:「母置之,吾已決矣。」是稱其臣之母為母也。
父母部外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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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蔣濟傳》注《列異傳》:「蔣濟為領軍,進爵昌陵亭侯。其婦夢見亡兒涕泣曰:『死生異路。我生時為卿相,子孫今在地下,為泰山伍伯,憔悴困辱,不可復言。今太廟西謳士孫阿,今見召為泰山令。願母為白侯,屬阿令轉我得樂處』。言訖,母忽然驚寤。明日以白濟,濟曰:『夢為爾耳,不足怪也』。明日暮復夢曰:『我來迎新君,止在廟下,未發之頃,暫得來歸,新君明日日中當發,臨發多事,不復得歸,永辭於此。侯氣彊難感悟,故自訴於母,願重啟侯,何惜不一試驗之』?」遂道阿之形狀,
言甚備悉。天明,母重啟侯,「雖云夢不足怪,此何太適,適亦何惜不一驗之?」濟乃遣人詣太廟推問孫阿,果
得之,形狀證驗,悉如兒言。濟涕泣曰:「幾負吾兒。」於是
乃見孫阿,具語其事。阿不懼,當死而喜,得為泰山令,
惟恐濟言不信也。曰:「若如節下言,阿之願也。不知賢子欲得何職?」濟曰:「隨地下樂者與之。」阿曰:「輒當奉教。」乃厚賞之。言訖遣還。濟欲速知其驗,從領軍門至廟
下,十步安一人,以傳阿消息。辰時傳阿心痛,已時傳
阿劇,日中傳阿亡。濟泣曰:「雖哀吾兒之不幸,且喜亡者有知。」後月餘,兒復來語母曰:「已得轉為錄事矣。」《搜神記》:「宋時有諸生遠學,其父母然火夜作,兒至前嘆息曰:『今我但魂魄耳,非復生人』。父母問之,兒曰:『此月初病,以今日某時亡。今在瑯琊任子成家,明日當殮。來迎父母,父母曰:『去此千里,雖復顛倒,那得及汝』?兒曰:『外有車乘,去自得至耳』』。」父母從之上車,忽若睡
頃,比雞鳴,已至其所。視其駕乘,但魂車木馬,遂與主
人相見。臨兒悲哀,問其疾,消息如言。
奘法師《西國記》:「僧伽羅國,此國本寶渚也,多有珍寶,栖止鬼神。其後南印度有一國王,女聘鄰國,吉日送歸,路逢師子,侍衛之徒,棄女逃難,女居轝中,心甘喪命。時師子王負女而去,入深山,處幽谷,捕鹿採果,以時資給。既積歲月,遂孕男女形貌同人,性種畜也。男漸長大,力格猛獸。年方弱冠,人智斯發。請其母曰:『我何謂乎?父則野獸,母乃是人,既非族類,如何配偶』?」母
乃述昔事以告。其子曰:「人畜殊途,宜速逃逝。」曰:「我先已逃,不能自濟。」其子於後逐師子,父登山踰嶺,察其
遊止可以逃難,伺父去己,遂擔負母下趨人里。母曰:
「宜各慎密,勿說事源,人或知聞輕鄙我等。」於是父國
既非家族,宗祀已滅,投寄邑人。人謂之曰:「爾曹何國人也?」曰:「我本此國,流離異域,子母相攜,來歸故里。」人
皆哀愍,更共資給。其師子王還,無所見,追戀妻兒,憤
恚既發,便出山谷,往來村邑,咆哮震吼,暴害人物,殘
毒生類。邑人輒出,遂取而殺。擊鼓吹貝,負弩持鉾,群
從成旅,然後免害。其王懼仁化之不洽也,乃縱獠者,
期於擒獲。王躬率四兵,眾以萬計,掩捕林藪,彌跨山
谷,師子震吼,人畜辟易。既不擒獲,尋復招募,其有擒
執師子,除國害者,當酬重賞,式旌茂績。子聞王之令,
乃謂母曰:「饑寒已久,宜可應募,或有所得,而相撫育。」母言:「不可若是。彼獸雖是畜也,猶是汝父,豈以艱辛,而興逆害?」父子曰:「人畜異類,禮義安在?既以違阻,此心何冀?」乃抽小刃,出應招募。是時千眾萬騎,雲屯霧
合,師子踞在林中,人莫敢近。子即其前,父遂馴伏。於
是親愛忘怒,乃剚刃於腹中,尚懷慈愛,猶無忿毒,乃
至刳腹含苦而死。王曰:「斯何人哉?若此之異也!」誘之
以福利,震之以威禍,然後具陳始末,備述情事。王曰:「五逆哉!父而尚害,況非親乎!畜種難馴,兇情易動,除民之害,其功大矣;斷父之命,其心逆矣。重賞以酬其功,遠放以誅其逆,則國典不虧,王言不貳。」於是裝二大
船,多儲糧糗,毋留在國,周給賞功。子女各從一舟,隨
波飄蕩,其男泛海至此,寶渚遂立,君臣以位上下,連
都築邑,據有疆域。以其先祖擒執師子,因舉元功而
為師子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