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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真》清刻珍本在線閱讀
卷一
卷二
朱右曾
序
秦
政
燔書,三代事跡泯焉。越五百年古文
古文紀年
出於
汲郡
冢中,而三代事蹟復約略可覩,學者錮於所習,以與
史記
及
漢
世經師傳説乖啎,遂不復揅尋,徒資異論。越六百餘歳,而是書復亡
〈
亡於
北宋
説,詳後
〉
。不知何年何人,捃拾殘文,依附
史記,規倣
紫陽
綱目,爲今本之
紀年
。鼠璞溷淆,眞贋錯雜,不有別白,安知眞
古文
之可信,與
今本
之非是哉!最其大凡,
今本
之可疑者十有二,眞
古文
之可信者十有六,請揚榷陳之。
晉書·束晳傳
言「紀年十三篇」,
隋書·經籍志
「紀年十二巻」,新舊
唐書·藝文志
並云「紀年十四巻」,
今本
衹四巻,篇目可疑,一也;
束晳傳
言「紀年紀夏以來至周幽王爲犬戎所滅,以晉事接之,三家分,仍述魏事。」杜預
亦云:「特記晉國,起自殤叔,以至曲沃莊伯。莊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魯隱公之元年正月也。」今本
自
黃帝
元年至
隱王
十六年,大半依據
史記·年表,体例可疑,二也;
古文全用
夏
正,
杜預
之言可據。
今本
「平王五十一年春三月己已,日有食之」,「桓王二十三年三月乙未,王陟」,全襲
春秋
。可疑三也;
史記正義
引
紀年
云:「自盤庚遷殷,至紂滅,七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今本
則云:「武乙三年,自殷遷於河北。十五年,自河北遷於沫。」不知
盤庚
之徙,已居
河
北,妄襲
史記,又杜撰遷
沫
之文,可疑四也;
史記集解
引
紀年
云「夏用歳四百七十一年。」今本
附注云:「起壬子,終壬戌。」若然,則四百三十一年矣。可疑五也。
自來簡冊,倶不詳
周公
薨於何年。
今本
於
成王
二十一年,書「周文公薨於豐,」而前此
成王
十三年,書「夏六月,魯大禘於周公廟。」豈有
周公
尙存,而
魯
已立廟乎?可疑六也;
書序
云:「周公卽沒,命君陳分正東郊」,
今本
「成王十年,周文公出居於豐。十一年,王命周平公治東都」,顯非事實。可疑七也;
宋
鼂氏、
陳氏
書目
皆無此書,而
宋志
有「竹書三巻」,是亡而復輯之證,可疑八也;
凡
史記注
所引「田侯剡立」,「齊桓公弑其君母」,「梁惠成王會齊威王於平阿」,「齊宣王八年,殺其王后」,「秦惠王薨」,「秦内亂,殺其大后及公子雍、公子壯」。
水經注
所引「鄭築長城,自亥谷以南」,「鄴師敗於邯鄲師於平陽」,諸如此類,確是
紀年
古文,而
今本
倶軼,可疑九也;
紀年
本不講書法,故王
季、
文王
亦加王號,
魯隱、
邾莊
皆舉諡法。
今本
改
王季
爲
周公
季歴,改
文王
爲
西伯,改
許文公
爲
許男,改
平王
爲
宜臼,可疑十也;
水經注
引「晉烈公三年,楚人伐我南鄙」,「晉烈公十二年,王命韓景子、趙烈子及我師伐齊」。我者,
晉
也。「梁惠成王元年,趙成侯偃、韓偃侯若伐我葵」;「二年,齊田壽帥師伐我,圍觀。」我者,
魏
也。
今本
用
周王
紀年,則我皆爲
周,文義倶失,可疑十一也;
梁書·沈約傳
不言注
竹書紀年,
隋
唐
亦無「紀年沈約注」,
今本
採取
宋書·符瑞志
而託爲
休文
之注,可疑十二也。
〈
前後四條,
洪頤煌
説同。
〉
至於眞
古文
之可信,又可得而言焉。
黃帝
至
禹
爲世三十,則知譜牒所紀,缺漏甚多,而
舜
妻祖姑,
契、
稷
爲
堯
親弟,舉可旁通,一撤其障,一也;
禹
都
陽城,足證
孟子
「避舜之子」,二也;
太康、
羿、
桀
倶居
斟鄩,卽
雒
汭之
鄩口,去
雒邑
不遠,足證
周書·度邑
「因有夏之居」,三也;
鳴條
在
陳留,
湯
伐
桀,
桀
自
斟鄩
東出御敵,故戰於
鳴條,足證
書序,四也;
商
世五遷,
囂、
相、
耿、
庇、
奄,前不數
亳,後不連
殷,故云:「不常厥邑,於今五邦」,五也;
周武王
十一年,伐
殷
禽
受,故
尙書·泰誓序
言「惟十有一年」,足破僞古文「十有三年」之謬,六也;
武王
陟年五十四,與
周書·度邑
言:「自發之未生至於今六十年」者合。上距克
殷
衹閲六歳,故
中庸
云「武王未受命」,足闢
漢
儒「文王十五生武王,武王八十二生成王」之謬説,七也;
共伯
干王位,故
左傳
云:「諸侯釋位,以閒王政。」若
周
召
攝政,不得云諸侯,八也;
攜王爲王子余臣,以其庶孼,故云奸命。若伯服,則
幽王
卽立爲太子,不得言奸命,九也;
莊子
言:「越人三殺其君」,「田成子十二世而有齊國」,稽之
史記,殊形參錯;證之眞
古文,若合符節,十也;
梁惠王
改元稱王,故
孟子
至
梁,稱之日「王」,十一也;
惠王
六年,徙都
大梁,故十八年
桂陵
之戰,
田忌
欲直走
大梁,十二也;
惠王
後十一年,
楚
敗
襄陵,故
惠王
告
孟子
曰:「南辱於楚」,如
史記
則
惠王
初南辱之事,十三也;
齊威王
三十六年薨,當
梁惠王
後元十五年,而後
齊宣王
立。
孟子
之書,先
梁
後
齊,本爲實録,
史記
之誤,不辨自明,十四也;
燕
子之
亂在
齊宣王
七年,足證
史記、
荀子
以伐
齊
爲
閔王,及
通鑑
增年之謬,十五也;
孟子
言:「由周以來七百有餘歳」,依
三統厤
則
孟子
去
齊
之歳,上距克
殷
之年已八百餘載矣。若依眞
古文
推較,確是七百有餘,十六也。
裨經益史,彰彰若此。惜乎!全書之亡軼,而怪向來學者之是丹非素,習焉不察也!僕少讀
孟子,致疑於伐
燕
之事,及觀
通鑑
增年求合,又病其鑿空。及取
史記索隱
所引
紀年
之文,排比類次,而後渙然冰釋,曰:「此非孟子之誤,乃史遷之誤,而唐宋以來儒者讀書之魯莽也。」於是廣搜故册,掇拾叢殘,録爲一帙,注其所出,攷其異同,附以蕪説。名之曰「汲冢紀年存眞」。志古之君子,或亦有取乎是,而教其所不逮乎?
嘉定
朱右曾
前言
杜預
左傳後序、
晉書·束晳傳
並言紀年起自
夏
殷,故亦或謂「夏殷春秋」。而
史記·魏世家
集解引
和嶠
云「紀年起自黃帝」。
嶠
與
束晳
同被詔較竹書,而言各不同,若此豈編年紀事始於
夏禹,而
五帝
之事別爲一編乎?夫同一
束晳傳,
王隱
撰者云「紀年十二巻」,
房喬
修者云「紀年十三篇」。參之
隋志
「紀年十二巻」,注云「汲冢書同異一巻」。然則
紀年
正文止十二巻,所記
夏
殷
以前事,或在
竹書同異
中未可知也,今所裒輯,姑以時代次之。
五帝紀
昌意
降居
若水,産帝
乾荒
。
〈
《
山海經·海内經
》注。
〉
《
山海經·海内經
》云:「黃帝妻雷祖生昌意,昌意降處若水,生韓流。」郭璞
引此而釋之曰:「乾芒卽韓流也,生帝顓頊。」璞
意
顓頊
爲
黃帝
曾孫,與《
史記
》以爲
黃帝
孫者異。然《禮記·祭法》
疎
引
張融
曰:「孔子刪書求史,記得黃帝元孫帝魁之書。若五帝當身相傳,何得有元孫帝魁?」疎又引《春秋命厤序》稱:「炎帝傳八世,合五百二十歳;黃帝傳十世,合一千五百二十歳;少昊傳八世,五百歳。」次曰:「顓頊傳九世,三百五十歳;次是帝嚳,傳十四世,四百歳。」然則
顓頊
非
黃帝
孫,亦非
黃帝
曾孫,明矣!《
水經
》曰:「若水出蜀郡旄牛徼外,東南至故關,爲若水。」注曰:「若水沿流,閒關蜀土,黃帝子昌意降居斯水,爲諸侯焉。」今
四川
打箭爐廳
西南二百八十里有
鴉龍江,卽古
若水,下流合
金沙江
。」帝王之崩曰「陟」。
〈
《
昌黎集·黃陵廟碑
》。
〉
黃帝
既仙去,其臣有
左徹
者,削木爲
黃帝
之像,帥諸侯朝奉之。《
〈
御覽·七十九
》引《
抱朴子
》曰:「《汲中竹書》」云云,今《
抱朴子
》無此文。
〉
黃帝
死七年,其臣
左徹
乃立
顓頊
。
〈
《
路史
》。
〉
案,
黃帝
之後尚有
少昊
金天氏
。
顓頊
繼
少昊
而登帝位,《
左氏
》有明證也,此與《
史記
》並略。
金天
一代,蓋洪荒䆳古,傳聞異詞。
陳氏
曰:「《路史》當是引《博物志》。」顓頊
産
伯鯀,是維居陽,居
天穆
之陽。
〈
《
山海經·大荒西經
》注。
〉
《
史記索隱
》曰:「皇甫謐云:『鯀,顓頊之子,字熙。』《系本》亦以鯀爲顓頊之子。……《漢書·律志》則據帝系云:『顓頊五代而生鯀。』案:鯀既仕堯,堯與舜代系懸殊,舜卽顓頊六代孫,則鯀非是顓頊之子,蓋班氏之言盡得其實。」帝
堯
元年
丙
子。
〈
《
隋書·律厤志
》。《
路史·後記十一
》注。「丙」亦作「景」。
〉
韓恰
《紀年辨證》曰:「皇甫謐、邵康節、金仁山定爲甲辰。」羅泌
《
路史
》在戊寅,
章俊卿
《山堂考索》在癸未,
右曾
案,《
通鑑外紀
》在戊辰,其論不一。又《竹書》作於
魏
人,去古較近,似可信也。古人不以甲子名歳,自
王莽
以下,書言:「始建國五年,歳在壽星,倉龍癸酉」,又云:「天鳳七年,歳大大梁,倉龍庚辰」是始變古。原古人之法,以歳星定太歳之所舍。星有超辰,則太歳亦與倶超,故不可以甲子名歳也。
東漢
以來,歩厤家廢超辰之法,乃以甲子紀年,以便推算,此「丙子」二字,疑
荀勗、
和嶠
等所增也。
《
路史·後記
》注:「《竹書》云:『堯元年丙子』,故隋袁象先云:『堯以景子受命,四十九年得上元第一紀甲子。天正十一月庚戌冬至至仁夀甲子,凡八經上元。』」然考
堯
以戊寅卽位,四十七年始得天正甲子,是年冬至日在虚一度,爲演紀之端。在位百年禪
舜,
舜
五十年起戊午,自天正甲子至開元甲子,三千一年,日退三十八度,四千一百二十八分。日在斗十度,下至皇朝
慶厤
四年甲申,凡三千三百一十一年。日退四十二度,五千五十八分,是歳冬至在斗五度。以歳差考之,毎七十八年差一度。則
堯
甲子歳,日至在虚一度,于是中星皆正。
皇甫謐、
邵堯夫
皆以
堯
爲甲辰卽位、
舜
以壬午、
堯
在位七十載,皆誤。
堯
有聖德,封於
唐
。夢攀天而上。
《
路史
》曰:「始帝在唐,夢御龍以登雲。」注云見《夢書》。
后稷
放帝
朱
於
丹水
。
〈
《
山海經·海内南經
》注。《
史記·髙祖本紀
》、《
五帝本紀
》正義兩引倶作『帝子丹朱』。
〉
《尚書》逸篇曰:「丹朱不肖,舜使君丹淵爲諸侯,故號曰丹朱。」《
太平御覽·巻六十三·丹水
》
《
漢書·律厤志
》稱:「帝系曰:『陶唐氏讓天下於虞,使子朱處於丹淵爲諸侯。』」蓋
朱
卽放,
舜
因封之也。《
山海經
》曰:「蒼梧之山,帝舜葬於陽,帝丹朱葬於陰。」郭璞
曰:「丹朱稱帝者,猶漢山陽公死加獻帝之諡也。」《
括地志
》曰:「丹朱故城在鄧州内鄕縣西南百二十里,去丹水二百歩。」《
史記正義
》
内鄕縣,今隸
河南
南陽府
。
又曰:
《史記·五帝本紀》正義
引《竹書》云:「昔堯德衰,爲舜所囚也」,又引《竹書》云:「舜囚堯,復偃塞丹朱,使不與父相見也」亦見《
路史·發揮五
》注
。《
廣弘明集·巻十一
》引《汲冢竹書》云:「舜放堯於平陽,取之帝位」,今見有囚
堯
城。案,《
史通·雜説
》引此以爲《瑣語》文,故不録,《
路史
》注以爲《紀年》文,妄也。
卽此可知,
羅長源
父子亦未見《紀年》古文也。
又,
蘇鶚
《
漢書演義
》引《竹書》云:「堯禪位後,爲舜王之。舜禪位後,爲禹王之。」案,此即
咸邱蒙
所謂「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之」意,蓋亦《瑣語》文。
舜
耕于
歴
。夢眉長與髮等。遂登庸。
〈
《鴻書》。
郝氏
《尚書正義》。
〉
命
咎陶
作刑。
〈
《
北堂書鈔·十七
》。
〉
三苗
將亡,天雨血,夏有冰,地坼及泉,靑龍生於廟,日夜出,晝日不出。
〈
《
通鑑外紀·一
》注。《
路史·後紀
》注,小異。
〉
韋昭
《國語》注曰:「三苗,炎帝之後,諸侯也。堯舜之時,誅討有罪,廢絶其世,不滅其國。所以歴代常存,屢不從化。」 《戰國策》:「呉起云:『三苗氏德義不修,禹滅之。』」《
墨子·非攻下篇
》:「昔者三苗大亂,天命殛之。日妖宵出,雨血三朝,龍生於廟,犬哭乎市,夏冰,地坼及泉,五穀變化,民乃大振。髙陽乃命玄宮,禹親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夏
紀
禹
禹
都
陽城
。
〈
《
漢書·地理志
》注、《
續漢書·郡國志
》注。
〉
《
孟子
》言:「禹避舜之子于陽城。……朝覲訟獄者,不之舜之子而之禹。」 是「禹都陽城」之證也。
皇甫謐
言「在平陽、或在安邑、或在晉陽」,倶非是。
陽城
故城,今
河南
河南府
登封縣
東南
告成鎭
是也。
黃帝
至
禹,爲世三十。
〈
《
路史·發揮三
》。
〉
夏禹
未遇,夢乘舟月中過,而後受
虞室
之禪。
〈
《鴻書》
〉
禹
立四十五年。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二
》。《
路史·後紀十三
》注。
〉
《
孟子
》「昔者舜薦禹於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喪畢」,然後卽位,計卽位後二十五年崩,乃合四十五年之數。而《
史記
》言「禹立十年」,《
通鑑外紀
》云「九年」,《帝王世紀》、《
通鑑前編
》並云「八年」 ,未詳孰是。
啓
啓
曰
會
。
〈
《
路史·後紀十四
》注。
〉
羅苹
曰:「連山作『余』。」《
太平御覽
》引《帝王世紀》:「一名建,一名余。」益
干
啓
位,
啓
殺之。
〈
《
晉書·束晳傳
》。《
史通·疑古篇
》《
雜説篇
》兩引「益爲后啓所誅」。
〉
《
戰國策·燕策
》:「或曰:『禹薦益而以啓人爲吏,及老,而以啓爲不足任天下,傳之于益,啓與友黨攻益,奪之天下。謂禹名傳天下于益,而實令啓自取之』」,是
戰國
時本有此異説也。
九年,舞《九韶》。
〈
《
路史·後紀十四
》注。《
山海經·大荒西經
》注。《
山海經
》注有「夏后開」三字。
〉
《
楚辭·天問
》:「啓棘賓商,《九辨》《九辨》。」《
大荒西經
》曰:「夏后開上三嬪于天,得《九辯》與《九歌》以下。此天穆之野,髙二千仞,開焉得始歌《九招》。」郭璞
引《開筮》曰:「昔彼《九冥》,是與帝辯同宮之序,是爲《九歌》。」又曰:「竊《辯》與《九歌》以國于下。」右曾
謂「『賓商』之『商』當作『帝』『帝邱』亦作『商邱』,形近而誤。『三嬪』之『嬪』當作『儐』儐,與賓通。」趙簡子
夢遊鈞天廣樂九奏,
唐元宗
與衞士遊
廣寒宮,得《霓裳羽衣曲》,亦其比也。
二十五年,征
西河
。
〈
《
北堂書鈔·巻十三
》。《
路史·國名紀六
》注。
〉
《路史·後紀》曰:「武觀以西河叛,帝征西河,以武觀歸。」武觀
者,
啓
子,
太康
弟
據
韋昭
説,亦曰
五觀
。《
左傳
》:「夏有觀扈。」《
國語
》:「啓有五觀。」《
周書
》:「其在殷之五子,忘伯禹之命,假國無正,用胥興作亂,遂凶厥國,皇天哀禹,賜以彭壽,思正夏略。」卽其事也。《
水經注
》:「洞過水西南流,逕武灌城西北」,今
山西
太原府
楡次縣
西南二十里有
武觀城
。舊説謂是
東郡
叛
觀,恐非。
卽位三十九年
陟,年七十八。
〈
《
路史·後紀十四
》注引無「陟」字,今補。《
眞誥·巻十五
》引作「卽位三十九年亡,年七十八」,此傳寫之譌也。
大禹
娶
塗山
而生
啓,在
堯
老
舜
攝之時,則
啓
嗣位時,斷不止三十九歲。
〉
《
世紀
》「啓在位十年」,《
外紀
》「九年」,《
僞紀年
》「十六年」 ,俱謬。
《
路史·後紀
》:「啓在位十有六歳,年九十一」注引《紀年》云云,乃《今本》,反同《路史》何歟?
太康
太康
居
斟鄩
。
〈
《
漢書·地理志
》注。
《史記·周本紀》正義
。
〉
斟鄩
故城,今
河南府
鞏縣
之
鄩中
也。
乃失邦。
〈
《
路史·後紀十四
》注。
〉
據《
路史·後紀十四
》在
太康
之十九年,又十歳而死。《
世紀
》、《
外紀
》倶謂「二十九年失政而崩」《刀劍録》云:「太康二十九年,歳次辛卯,春鑄一劍」,惟《時代厤》云「十二年」見《路史》注,《
僞紀年
》云「四年」 ,倶謬。
羿
居
斟鄩
。
〈
《
漢書·地理志
》注:「臣瓚曰:……《汲郡古文》云:『太康居斟鄩,羿亦居之』」,據此補。
〉
《
左傳
》所謂「因夏民以代夏政」也。
仲康
《年代厤》:「在位二十八年」,《
路史
》:「十八年」,《
外紀前編
》「十三年」,《
僞紀年
》:「七歲」。
相
〈
《世紀》云:「一作『相安』」,見《
路史
》注。
〉
后相
卽位,居
商丘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二
》。一本無「丘」字。
〉
「商」當爲「帝」,
帝丘,
秦
漢
之
濮陽,在今
直隸
大名府
開州
西。《
左傳
》:「衞遷帝丘,衞成公命祀相」,是也。
元年,征
淮夷、
畎夷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二
》。《
路史·後紀十四
》注。《
後漢書·西羌傳
》引「后相卽位,元年,乃征畎夷」。
〉
二年,征
風夷
及
黃夷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二
》。《
後漢書·東夷傳
》注引《竹書紀年》曰:「后相卽位,二年,征黃夷」。《
通鑑外紀·巻二
》引《竹書紀年》曰:「相二年,征黃夷」。
〉
七年,
于夷
來賓。
〈
《
後漢書·東夷傳
》注引《竹書紀年》曰:「后相卽位,二年,征黃夷」。《
路史·後紀十四
》注。《
通鑑外紀·巻二
》引《紀年》曰:「相七年,征干夷來賓」。
〉
相
居
斟灌
。
〈
《
漢書·地理志
》注。
《水經·巨洋水注》
引
薛瓚
《漢書集注》云:「按,《汲郡古文》:『相居斟灌。』」〉
《通鑑外紀·巻二》:「帝相二十八年,羿八年,浞三十二年。」《
路史
》:「帝相八年,寒浞殺羿又二十二歲,奡弑帝相,浞革夏命,四十有二年爲伯靡所殺。」《
年代厤
》云:「浞四十年。」少康
少康
卽位,
方夷
來賓。
〈
《
後漢書·東夷傳
》注。
〉
獻其樂舞。
〈
《
路史·後紀十四
》注。
〉
《
後漢書·東夷傳
》云:「夏后氏太康失德,夷人始畔。自少康已後,世服王化,遂賓於王門,獻其樂舞。」孫之騄
曰:「《王會》云:『方人以孔鳥』,卽方夷也。」陶弘景
《刀劍録》曰:「少康在位二十九年。」《
路史·後紀十四
》「四十有六歳陟,八十有八。」《
前編
》:「二十一年崩,年六十有一。」杼
〈
杼
或作
予
。《
太平御覽
》引作「帝宁」。宁,直呂反。又引《世紀》:「帝宁,一號后予。」〉
帝
杼
居
原,自
原
遷于
老丘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二
》、《
路史·後紀十四
》注。
〉
今
河南
懷慶府
濟源縣
西北十五里有
原城,
開封府
陳留縣
北四十五里有
老丘城
。
柏杼
子征于
東海,及
三壽,得一狐九尾。
〈
《
山海經·海外東經
》注。《
路史·後紀十四
》注,《
國名紀六
》云:「后杼征東海,伐王壽。」〉
《
外紀
》、《
前編
》、《
僞紀年
》並云:「帝杼十七歳,陟」,《
路史
》作「二十有七歳」。
后芬發
〈
《
史記
》作「帝槐」。《
世紀
》:「或作祖武,亦作「槐」。
〉
后芬發
卽位,三年,九夷來御,曰
畎夷、
于夷、
黃夷、
白夷、
赤夷、
玄夷、
風夷、
陽夷
。
〈
《
後漢書·東夷傳
》注。《
太平御覽·巻七百八十
》。《
路史·後紀十四
》注。《
通鑑外紀·巻二
》。《
後漢書
》注無「曰畎夷」以下是九字。《
御覽
》無「發」字,「二年九」作「三年干」、或作「干」、亦作「于」。
〉
劉敞
曰:「九夷在徐州莒魯之間。」洛
伯
用
與
河
伯
馮夷
鬭。
〈
《水經·洛水》注
。
〉
案,古國有
有洛氏
見《周書》、《史記》篇、
有河氏
見《
穆天子傳
》
。《
國語
》言「成周之北有潞洛泉徐蒲諸國」,然則與
馮夷
蓋二國之君,輕身鬭狠,故史官紀之,非
穀
洛
之鬭比也。《
莊子·大宗師篇
》曰:「馮夷得之以遊大川」,
司馬彪
注引《淸泠傳》:「馮夷,華陰潼鄕隄首人也,服八石,得水仙,是爲河伯。」《
穆天子傳
》曰:「陽紆之山,河伯無夷之所都居。」郭璞
注曰:「無夷,馮夷也。《山海經》云冰夷。」然則
馮夷
者,蓋始爲國君而後爲水神者,不然,安得有都居之所乎?
又曰:
郝蘭臯
謂
河
洛
二水鬭也。案,《
初學記·巻二十
》引《歸藏易》曰:「昔者,河伯筮與洛伯戰而枚占,昆吾占曰:『不吉』。」據此則非
河
洛
二水鬭,可知。
后芬
立四十四年。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二
》、《
路史·後紀十四
》。
〉
《
世紀
》「二十八年」,《
路史
》、《
外紀
》、《
前編
》倶云「二十六歳,陟」。
后荒
〈
《
史記
》作「帝芒」。《
太平御覽
》引作「后芒」,又引《世紀》:「帝芒,一名和」。
〉
后荒
卽位,元年,以玄珪賓于
河,狩于海,獲大魚。
〈
《
北堂書鈔·巻八十九
》。《
路史·後紀十四
》注。《
初學記·巻十三
]]》引「珪」作「璧」。《
路史
》及《
御覽·巻八十二
》「狩」上有「東」字,《
僞紀年
》以狩海獲魚爲十三年事。
〉
后芒
在位,五十八年。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二
》。《
路史·後紀十四
》注引作「后芒陟,年五十八」。
〉
《
世紀
》「十三年」,《
路史
》、《
外紀
》、《
前編
》倶云「十有八年」。
后泄
〈
《
世紀
》:「一名帝世,或曰世」。
〉
王亥
託于
有易
河
伯僕牛。
〈
《
山海經·大荒東經
》注。
〉
郭璞
曰:「河伯、僕牛,皆人姓名。託,寄也。」案,
王亥
卽
殷
王
子亥
。
子亥,《
史記
》作
振,《
世本
》作
核,
契
之七世孫也。
殷
王
子亥
賓于
有易
而淫焉,
有易
之君
綿臣
殺而放之,故
殷
上
甲微
假帥于
河
伯以伐
有易,滅之,遂殺其君
綿臣
也。
〈
《
山海經·大荒東經
》注。
〉
「殺而放之」者,謂殺
子亥
而放所淫之婦也。
后泄
二十一年,命
畎夷、
白夷、
赤夷、
玄夷、
風夷、
陽夷
〈
《
後漢書·東夷傳
》注
〉,繇是服從
〈
《
路史·後紀十四
》注
〉
。
〈
《
通鑑外紀·巻二
》引「帝泄二十一年,加畎夷等爵命」。
〉
陟
〈
《
路史·後紀十四
》注。
〉
《
年代厤
》、《
外紀
》、《
前編
》並云「十六年,陟」,《
世紀
》、《
路史
》作「二十六年」 ,《
僞紀年
》作「二十五年」。
不降
〈
《
外紀
》:「一作江成」。
〉
不降
卽位,六年,伐
九苑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二
》、《
路史·後紀十四
》注。
〉
立十九年,其弟立,是爲帝
扃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二
》。《
路史·後紀十四
》注作「六十九年,陟」。
〉
《
外紀
》、《
路史
》、《
前編
》、《
僞紀年
》並作「五十九年,陟」,《
路史
》注稱《紹運圖》云「六十三年」。
帝
扃
〈
《
世紀
》作
喬,又作帝
禺,或曰
高陽
。
〉
《
外紀
》、《
世紀
》、《
路史
》、《
前編
》並云「二十一歲」,《
僞紀年
》作「十八年,陟」。
帝
厪
〈
《
御覽
》引《世紀》:「帝厪,一名頊,或曰董江」,《
路史
》作
頓
。
〉
帝厪,一名
胤甲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二
》。
〉
案,《
太平御覽·巻八十二
》引《紀年》曰:「帝厪,一名胤甲」,而《
路史·後紀
》云:「帝厪子胤甲立」,注云:「見《汲紀年》。《左傳》作孔甲。」是
胤甲
乃帝
厪
子,非其名也。《
文選·六代論
》注引《紀年》曰:「自禹以至于夏桀,十七王。」若謂
胤甲
卽
厪,則十六王矣。《
御覽
》誤也。
胤甲
胤甲
卽位,居
西河
。
〈
《
山海經·海外東經
》注。《
太平御覽·巻八十二
》。《
通鑑外紀·巻二
》。《
開元占經·巻六
》引作「胤甲居西河」。《
御覽·巻四
》引作「胤甲居于河西」。
〉
胤甲
在位四十歳,天有祅孽,十日並照于東陽,其年
胤甲
陟。
〈
《
路史·後紀十四
》注。《
山海經·海外東經
》注。《
開元占經·巻六
》。《
太平御覽·巻八十二
》並引作「天有妖孽,十日並出」,與上文紀一引「十日並出」下云「其年陟」。《
山海經
》注無「天」字,《
占經
》無「妖」「十」二字。《
通鑑外紀·巻二
》引「十日並出,其年胤甲陟」。
〉
《
刀劍録
》云:「孔甲四十年以九年甲辰采牛頭之鐵作劍,一銘之曰夾」。《
僞紀年
》云「九年,陟」,他書並作「三十一年,陟」本有十日,迭次而出運照無窮。
〈
《
太平御覽·巻四
》。
〉
案,史:「夏桀之亂,二日並出」,「商紂之世,二日又見」,故攷靈曜曰:「黑帝之亡,二日並照」。後世
晉
建興
二年正月辛未,三日出西方;四年,三日復出;五年正月庚子,三日又見;占曰:「三四五日見,天下兵,王者如其數。」建武
元年,三日並見。
太興
三年,五日並出。
唐
乾符
六年十一月朔,兩日出鬭,三日乃沒。
周
顯德
七年正月癸卯,
苗從訓
從
太祖
出師,見日上復有一日,久相摩盪。及夕,六軍推戴,然則
羿
彃九日未盡,寓言也。
后昊
〈
他書作帝
臯,《
世紀
》:「一名臯苟」,《
路史·後紀十四
》注又作
臯簡
。
〉
后昊
立三年。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二
》。
〉
《
外紀
》、《
路史·後紀十四
》、《
前編
》並云「十一年」。
后發
后發
一名
后敬,或曰
發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二
》。《
路史·後紀十四
》:「帝敬發,一曰惠。」注曰:「見《紀年》。」《
年代厤
》作
發惠,蓋所見異也。《
外紀
》亦云「發,一作敬。」〉
后發
卽位,元年,諸夷賓于王門。
冄
保墉
會于
上池,諸夷入舞。。
〈
《
北堂書鈔·巻八十二
》。《
太平御覽·巻七百八十
》無「冄保墉會于上池」句。《
後漢書·東夷傳
》、《
通鑑外紀·巻二
》、《
路史·後紀十四
》亦無此句,又末句作「獻其樂舞」。
〉
冄,與
𨙻
通,國名也,在
湖北
荊門
州東南。
保墉,蓋
冄君
之名。
上池,地名也。
又曰:《
世紀
》云:「在位十一年」,《
路史
》云:「十有二歲」,《
外紀
》云:「十三年」,《
前編
》云:「十九年」,《
僞紀年
》云:「七年,陟」。
后桀
諸書俱以
桀
爲
后發
子,唯《
路史
》注引《世本》云「臯生發及履癸」,則以
桀
爲
發
弟也。
居
斟鄩
。
〈
《
漢書·地理志
》注曰:「太康居斟鄩,夏桀亦居之」,據此補。
《水經·巨洋水》注
。
《史記·夏本紀》正義
。。
〉
畎夷
入居
豳
岐
之間。
〈
《
後漢書·西羌傳
》。
〉
不窋
之晜孫。
〈
《
爾雅·釋親
》注。
〉
晜孫者,玄孫之孫,己之六世孫也。此云「不窋之晜孫」,不知所指意者,其
公劉
乎?
漢
劉敬
對
髙帝
曰:「周先自后稷,堯封之邰,積德累善十有餘世。公劉避桀居豳。」然則
公劉
正當
夏桀
之世也。《
周本紀
》所記代系本不足信,《
周語
》:「祭公謀父曰:昔我先王俗本脱去『王』字,宋本及《史記》並有世后稷以服事虞夏」,云「世后稷」,則非一世可知。
不窋
旣非
棄
子,則
公劉
亦非
棄
之曾孫,可知
湯
伐
桀
至
紂
十七世。《世本》:「公劉至文王十六世」《
史記
》止十二世,世數略相當,故附著之。
后桀
命
扁
伐
岷山,
岷山
莊王
女于
桀
二人,曰
琬,曰
琰
。
桀
愛二人,女無子焉,斵其名于苕華之玉,苕是
琬,華是
琰,而棄其元妃于
洛,曰
末喜氏
。
〈
《
藝文類聚·巻八十三
》。《
藝文類聚·巻八十三
》引《紀年》「后桀命扁伐岷山」作「桀伐珉山」,「愛」作「受」,「女無子焉」作「無子」,無「而棄其元妃于洛,曰末喜氏」句。《
太平御覽·巻八十二
》引《紀年》「岷山」皆作「山民」,無「莊王」二字,「末喜氏」作「妺喜」。《
太平御覽·巻一百三十五
》引《紀年》「岷山」作「蒙山」,「岷山莊王女」作「山民進女」,「愛」作「受」,「女無子焉」作「無子」,「斵」作「刻」,「玉」作「上」,「末喜氏」作「妺喜」。《
北堂書鈔·巻二十一
》引《竹書紀年》「后桀」作「桀」,「岷山莊王女」作「山民納女」,「桀愛」作「后愛」,亦無「而棄其元妃于洛,曰末喜氏」句。
〉
《
楚辭·天問
》:「桀伐蒙山,何所得焉?」王逸
云:「蒙山,國名。夏桀伐之,而得妹嬉也。」蒙山
卽
岷山,聲轉字,易耳。《左傳》:「夏桀爲仍之會,有緡叛之」,又云:「桀克有緡,以喪其國」。緡、岷,聲近,疑亦是也。《
管子·輕重甲篇
》:「女華者,桀之所愛。」蓋刻名於華玉,故曰
女華
。
築傾宮,飾瑤臺,作瓊室,立玉門。
〈
《
御覽·巻八十二
》「築」作「桀」。《
路史·發揮六
》「築」作「飾」,「飾」作「起」。又「築傾宮」句亦見《
文選·呉都賦
》注。《
文選·東京賦
》注引作「夏桀作傾宮、瑤臺,殫百姓之財」。《
文選·七命
》注「夏桀作傾宮,飾瑤臺。」〉
《
路史·發揮六
》曰:「關龍逄之死,《竹書》以諫瑤臺」,又云「汲冢張華之書更以爲諫長夜之宮」。今案,《
博物志
》曰:「夏桀之時,爲長夜宮於深谷之中,男女雜處,十旬不出聽政。天乃大風揚沙,一夕塡此宮谷。又飾瑤臺,關龍逄諫,桀言曰:『吾之有民,如天之有日,日亡我則亡。』以爲龍逄妖言而殺之。其後復於山谷下作宮在上,耆老相與諫,桀又以爲妖言而殺之。」據《
路史
》是《
博物志
》此條,本于《竹書》也,故目録也。
末喜氏
以與
伊尹
交,遂以間
夏
。
〈
《太平御覽·巻一百三十五》。
〉
《
國語·晉語
》「史蘇曰:『妹喜有寵,於是乎與伊尹比而亡夏。』」韋昭
注
曰:「伊尹,湯相伊摯也,自夏適殷。比,比功也。伊尹欲亡夏,妺喜爲之作禍,其功同也。」此所云「交」卽「比」之意。
夏桀
末年,社坼裂。
〈
《
太平御覽·巻八百八十
》。《[[路史_(四庫全書本)/卷23#帝履癸是為桀}路史·後紀十四]]》注引「桀末年,社震裂」六字。
〉
《
淮南子
》云:「桀之時,植社槁而墵裂」,卽謂此也。《
御覽
》引此云「其年爲湯所放」。
《
御覽·巻八百七十七
》引《史記》曰:「夏桀末年,大雨水,俄爲湯所放。」《
御覽
》他巻亦稱《竹書》爲《史記》,故録之。
湯
遂滅
夏,
桀
逃
南巣氏
。
〈
《
太平御覽·巻八百八十
》。
〉
《
外紀
》云「桀五十一年」 ,《
僞紀年
》云「三十一年」。
凡
夏
自
禹
至于
桀
十七世,有王與無王,用歳四百七十一年。
〈
《史記·夏本紀》集解
。《
文選·六代論
》注。《
太平御覽·巻八百八十
》。《
路史·後紀十四
》注。
〉
《六韜》云「禹三十一世至桀」,《
漢書·律厤志
》、《帝王世紀》、《
唐書·厤志
》並云「夏后氏四百三十二年」,《
路史·後紀十四
》云「四百八十有三歳」,《
通鑑前編
》云「四百四十歳」。按,《
晉書·束晳傳
》云「《紀年》夏年多殷」,今據諸書所引仍
殷
年多
夏
。
殷
紀
湯
湯
有七名而九征。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
金樓子
》云:「成湯凡有七號:一名姓生,二云履長,三云瘠肚,四云天成,五云天乙,六云地甲,七云成湯。」張魯巖
據
《路史·後紀》注
謂「七名」當作「七年」,有字衍文,非。「九征」者,
葛
也
見《
孟子
》、有洛也
見《
周書
》、
豕韋
也、
顧
也、
昆吾
也、
夏
也
見《
商頌
》、
三朡
也
見《
尙書·序
》,餘二征未詳。然《
孟子
》言「十一征而無敵於天下」,《
帝王世紀
》言「凡二十七征」,則或不止九征也。
外丙
外丙
勝
卽位,居
亳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諸書皆云「外丙二年」。
仲壬
仲壬
卽位,居
亳,命卿士
伊尹
。
〈
《
左傳集解·後序
》。
〉
伊尹
祠
桐宮
歌曰:「日月有常,星辰有行。四時從經,萬姓允誠。於予論樂,配天之靈。遷于賢聖,莫不咸聽。鼚乎鼓之,軒乎舞之。精華以竭,褰裳去之。」{{resize|0.5em|《
通鑑綱目前編·帝舜十五載
》注曰:「此歌《汲冢竹書》亦有之,然誤在伊尹祠桐宮之下。」又曰:《
帝王紀
》:「桐宮,蓋殷之墓地,有離宮可居。」《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仲壬
崩,立
大甲
。
伊尹
放
大甲
于
桐,乃自立。
〈
《
左傳集解·後序
》。「立大甲」三字依
《路史·發揮》注
增。
〉
案,此條《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引以爲《璅語》文。
大甲
伊尹
卽位。
〔放大甲〕。七年,
大甲
潛出自
桐,殺
伊尹,乃立其子
伊陟、
伊奮,命復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
〈
《
左傳集解·後序
》。
《路史·發揮》注
引「七年」作「太甲三年」。
〉
案,此條
胡三省
注《通鑑》
以爲《師春》文。
伊尹
年百有五歳。
〈
《
楊升菴外集
》
〉
大甲
十二年,陟。
〈
《史記·魯世家》索隱
:「《紀年》:『大甲惟得十二年。』」據此補。
〉
諸書並云「三十三年」。
沃丁
沃丁
絢
卽位,居
亳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
外紀
》、《
前編
》並云「二十九年」 ,《
僞紀年
》云「十二年」。
小庚
〈
《
史記
》作「大庚」。
〉
小庚
辨
卽位,居
亳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
外紀
》、《
前編
》並云「二十五年」 ,《
僞紀年
》云「五年」。
小甲
小甲
髙
卽位,居
亳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
世紀
》云「五十七年」 ,《
外紀
》云「三十六年」,《
前編
》及 《
僞紀年
》云「十七年」。
雍己
雍己
伷
卽位,居
亳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諸書並云「三十三年」。
太戊
諸書並云「七十五年」。
仲丁
仲丁
卽位,元年,自
亳
遷于
囂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囂,卽
敖,在
河南
開封府
滎澤縣
西北。《
小雅
》:「薄獸于敖」,《
左傳
》:「晉師在敖鄗之間」,卽此。
征于
藍夷
。
〈
《
後漢書·東夷傳
》注、《
太平御覽·巻七百八十
》。
〉
《
外紀
》云「十一年」 ,《
前編
》云「十三祀」, 《
僞紀年
》云「九年」。
外壬
外壬
居
囂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河亶甲
河亶甲
整
卽位,自
囂
遷于
相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征
藍夷,再征
班方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諸書並云「在位九年」祖乙
祖乙
滕
卽位,是爲
中宗,居
庇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
書序
》言「河亶甲居相」不言「遷耿」,然言「祖乙圯于耿」,則遷
耿
者爲
河亶甲,可知。
《僞紀年》言「祖乙元年遷耿」,據《
水經注
》也。
圯者,爲
河水
所毀也。旣圯于
耿,則必他徙,可知。
康成
謂「因焉而不徙」,是因《
史記
》無文,望文生解,不知
祖乙
又遷
庇
也。
晉
唐
諸儒當《竹書》旣出,不知援据以弼前非,使謬説相沿而不覺《竹書》旣顯而復晦,何哉?
又曰:諸書並云「祖乙在位九年」。
祖辛
《
外紀
》、《
前編
》並云「十六年」 ,《
僞紀年
》云「十四年」。
開甲
〈
《
史記
》作「沃甲」。
〉
帝
開甲
踰
卽位,居
庇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
外紀
》云「二十年」 ,《
前編
》云「二十有五祀」, 《
僞紀年
》云「五年」。
祖丁
祖丁
卽位,居
庇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
外紀
》、《
前編
》並云「三十二年」 ,《
僞紀年
》云「九年」。
南庚
南庚
更
自
庇
遷于
奄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路史·國名紀四
》。
〉
奄,今
山東
兗州府
曲阜縣
也。《
尙書·盤庚
》曰:「不常厥邑,于今五邦」,《
釋文
》引
馬南郡
曰:「五邦,商丘、亳、囂、相、耿也」,《
正義
》謂「鄭玄、王肅皆數商亳囂相耿爲五邦」。
海鹽
崔應榴
曰:「蔡氏以下文,今不承于古文。勢揆之,似盤庚之前,當有五遷。」此言良是,而引《
史記
》「祖乙遷邢」,因疑
祖乙
兩遷。不知《
索隱
》云
祖乙
遷于
邢
「邢,音耿」,則
耿
卽
邢,不可分爲二,以當五遷之數也。《
紀年
》云「祖乙自耿遷于庇」句
見《
今本紀年
》,《
古本
》但云「祖乙居庇」,
南庚
自
庇
遷
奄,則
祖乙
實兩遷,而所謂五邦者,指
囂
相
耿
庇
奄
而言,非特不數後之遷
殷,幷不數前之居
亳
。
唐
孔氏
引《汲冢書》取
奄
不取
庇,以
亳
囂
相
耿
奄
爲五邦,亦未合。
右曾
案,
崔氏
之言是也,抑更有説焉。《
殷本紀
》云:「河亶甲崩,子祖乙立。……崩,子祖辛立。……崩,弟沃甲立。……崩,祖辛之子祖丁立。……崩,沃甲之子南庚立。……崩,祖丁之子陽甲立。……崩,弟盤庚立。」是
盤庚
爲
河亶甲
之玄孫,
南庚
之從子。
康成
言:「《盤庚上篇》陽甲時作經言『我王來,旣爰宅于茲』。『我王』者,親之之詞,正指南庚遷奄之事。説者以『我王』爲祖乙,失其解矣。商世所都亳囂奄在河南,耿在西河,相與殷在河北。《盤庚下篇》云『古我先王,將多于前功,適于山』,謂遷囂、遷奄也庇地未聞,故闕之。又云『肆上帝將復我髙祖之德,亂越我家』,謂河亶甲也。河亶甲始居河北新邑,與相密比,故云爾也。而説者謂殷在河南,不得不以髙祖爲湯。郢書燕説千古同迷,可衰也已。盤庚旣遷于殷,而奄遂爲國。成王時,與三監同叛,遂誅之而封魯。」陽甲
〈
一作「和甲」。
〉
陽甲
卽位,居
奄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和甲
西征,得一丹山。
〈
《
山海經·大荒北經
》注。
〉
郭璞
曰:「今所在亦有丹山。丹出土穴中。」又曰:《世紀》云「在位十七年」,《
外紀
》、《
前編
》云「七年」, 《
僞紀年
》云「四年」。
盤庚
盤庚
旬
卽位,自
奄
遷于
北蒙,曰
殷
。
〈
《
路史·國名紀四
》。
《水經·洹水》注
引無「旬」字。
《史記·項羽本紀》索隱、《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無「卽位」字。《
索隱
》、《漢書音義》、《
路史
》「蒙」俱作「冢」。按,《說文》:「冡,從同從豖。莫公反。」與「冢」相似,故誤。《
漢書·地理志
》:「梁國有蒙縣,在河南。」此在
河
北,故云「北蒙」。
〉
《
尙書·序
》:「盤庚五遷,將治亳殷」,
正義
曰:「束晳云:……孔子壁中《尙書》云『將始宅殷』,……是與古文不同也。」段懋堂
《〈尙書〉今古文撰異》云:「《晉書》所謂『晳在著作,得觀《竹書》。隨疑分釋,皆有義證。』《正義》又曰:『「亳」字摩滅,容或爲「宅」。壁内之書,安國先得,「始」皆作「亂」,其字與「始」不類,無縁誤作「始」字。』懋堂
案:
宋
槧本云『始』皆作『乿』。『乿』字見汗簡《集韻》。
束廣微,當
晉
初未經
永嘉
之亂,或
孔
壁原文尙存。祕府所説殆不虚。
鄭
注《尙書》或依今文,讀『始宅』爲『治亳』,如『徵庸三十』易爲『二十』,未可知也。
廣微
所見壁中本作『始』,而他本作『治』,正與《
咎繇謩篇
》『治滑』、『治曶』相類。」右曾
案,
盤庚
自
河
南徙都
河
北,而
漢
以來咸謂「自河北徙河南」者,蓋旣不知圮
耿
之後有遷
庇、遷
奄
之事。又以此「治亳」二字誤之,遂謂
亳
殷
在
偃師,不知
偃師
有
亳
之名無
殷
之目。
殷墟
自在
洹水
之南,不可假借也。
殷
在
鄴
南三十里。
〈
《尙書·盤庚·序》正義
。
《史記·項羽紀》集解
。
〉
《
漢書·項羽傳
》:「盟于洹水南殷虚上。」應仲瑗
曰:「洹水在湯陰界殷虚,故殷都也。」師古
曰:「洹水出林慮縣東北,至于長樂,入淸水。」《
史記集解
》:「瓚曰:『洹水在今安陽縣北,去朝歌殷都一百五十里。然則此殷虚非朝歌也。《汲冢古文》曰:「盤庚遷于此汲冢,曰殷虚。南去鄴三十里。」是舊殷虚,然則朝歌非盤庚所遷者。』」右曾
案,故
鄴
城在
河南
彰德府
臨漳縣
西,
殷虚
在
彰德府
安陽縣
北。
自
盤庚
徙
殷,至
紂
之滅,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
紂
時稍大其邑,南距
朝歌,北據
邯鄲,皆爲離宮別舘。
〈
《史記·殷本紀》正義
。
〉
《
殷本紀
》曰:「(紂)益收狗馬奇物,充牣宮室。益廣沙丘苑臺,多取野獸蜚鳥置其中。」又云:「武王殺紂……封紂子武庚、祿父,以續殷祀,令脩行盤庚之政。殷民大説。」《
呂氏春秋·愼大覽
》:「武王克殷,……又問衆之所欲,殷之遺老對曰:『欲復盤庚之政。』」夫
紂
之前賢聖之君六七作,而
武王
獨令脩行
盤庚
之政者,豈不以其地
盤庚
始居之,其政爲民所習而安焉者乎?《
戰國策
》:「紂昔聚兵百萬,左飲淇水竭,右飲洹水不流。」《
太平御覽·巻一百六十一
》引《圖經》:「安陽,紂都也,在淇洹二水之間,本殷墟所謂北冡是也。」此二條尤爲
盤庚
至
紂
「更不徙都」之明證。《
僞紀年
》乃云「武乙遷河北,……自河北遷于沬」,襲《
史記
》之謬,遂幷將此「不徙都」之正文刪而不録,何其妄哉?
朝歌
故城在
河南
衞輝府
淇縣
東北;
邯鄲
故城在
直隸
廣平府
邯鄲縣
西南。《
括地志
》:「相州安陽縣本盤庚所都,卽北冡殷墟,南去朝歌城百四十六里。……沙丘臺在邢州平鄕縣東北二十里。」今屬
直隸
順德府
。{{resize|0.5em|《
太平御覽·巻一百七十八
》引《郡國志》曰:「衞州苑城北十四里,沙丘臺也,俗稱妲己臺。去二里有一臺,南臨淇水,俗稱爲上宮也。」此別一
沙丘臺
。
又曰:
《水經·滍水》注、臣
瓚
《
漢書·地理志
》注並云:「《汲郡古文》:『殷時已有應國。』」《
路史·國名紀
》亦云爾,然則《
今本紀年
》云「盤庚七年,應侯來朝。」或是《竹書》本文,但未見古籍,援引未敢信也。
另曰:諸書並云:「二十八年,陟」。
殷
時已有
應國
。
〈
《水經·滍水》注
。《
漢書·地理志
》注。
《史記·梁孝王世家》正義
。
《輿地廣記·巻九·汝州葉縣》
。
〉
小辛
小辛
頌
卽位,居
殷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
外紀
》、《
前編
》云「二十一年」, 《
僞紀年
》云「三年,陟」。
小乙
小乙
斂
居
殷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
外紀
》云「二十一年」,《
前編
》云「二十八祀」, 《
僞紀年
》云「十年,陟」。
武丁
諸書並云「五十九年」。
祖庚
祖庚
曜
居
殷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
外紀
》、《
前編
》云「在位七年」, 《
僞紀年
》云「十一年」。
祖甲
〈
《
外紀
》云「一作『帝甲』」。
〉
帝
祖甲
載
居
殷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
外紀
》云「十六年」,《
前編
》、 《
僞紀年
》並云「三十三年」。
〔和甲西征,得一丹山。〕馮辛
馮辛
先
居
殷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
外紀
》、《
前編
》云「六年」, 《
僞紀年
》云「四年」。
庚丁
庚丁
居
殷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
世紀
》云「二十三年」,《
外紀
》云「六年」,《
前編
》云「二十有一祀」, 《
僞紀年
》云「八年,陟」。
武乙
武乙
卽位居
殷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文選·典引》注
稱:「《紀年》:『武乙卽位,周王季命爲殷牧師也。』」案,據《
後漢書·西羌傳
》則
牧師
之命在
太丁
四年,
李善
誤也,故不録。《
西羌傳
》曰:「武乙暴虐,犬戎寇邊,古公避于岐下。」又《
東夷傳
》曰:「武乙衰敝,東夷浸盛,遂分遷淮岱,漸居中土」云云。疑亦據《竹書》爲説,惜今不可攷矣。
三十四年,
周王
季歴
來朝,王賜地三十里,玉十瑴,馬八匹。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三十五年,
周王
季
伐西落
鬼戎,俘二十翟王。
〈
《
後漢書·西羌傳
》注。二十,《
外紀
》作「其」。
〉
《
外紀
》、《
前編
》並云「武乙在位四年」, 《
史記
》云「打獵于河渭之間,暴雷震,死」。
太丁
〈
一作「文丁」。
〉
大丁
二年,
周
人伐
燕京
之戎,
周
師大敗。
〈
《
後漢書·西羌傳
》注。
〉
《
水經注
》稱:「《十三州志》曰:『汾水,出武州之燕京山,亦管涔之異名也。』」今在
山西
寧武縣
西南六十里。《
左傳
》「燕亳」卽
燕京
之異文。
三年,
洹水
一日三絶。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四年,
周
人伐
餘無
之戎,克之,
周王
季
命爲
殷
牧師。
〈
《
後漢書·西羌傳
》注。
〉
七年,
周
人伐
始呼
之戎,克之。
〈
《
後漢書·西羌傳
》注。
〉
十一年,用人伐
翳徒
之戎,捷其三大夫。
〈
《
後漢書·西羌傳
》注。
〉
文丁
殺
季歴
。
〈
《
晉書·束皙傳
》、《
史通·疑古篇
》、《
雜説篇
》。
〉
《
六韜
》:「文王祖父壽百二十而歿,王季百年而歿,文王九十七而歿。」{{resize|0.5em|《
太平御覽·巻三百八十三
》。
又曰:《
外紀
》、《
前編
》云「太丁在位三年」, 《
僞紀年
》云「十三年,陟」。
大丁
十一年,陟
。
〈
《
通志·巻三
》。
〉
帝
乙
帝
乙
居
殷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二年,
周
人伐
商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世紀》、《
外紀
》、《
前編
》並云「帝乙在位三十七年」, 《
僞紀年
》云「九年,陟」。
帝
辛
帝
辛受
居
殷
。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三
》。
〉
受,一名
受德
。《
尙書·立政
》曰:「其在受德暋」,《
周書·克殷
》曰:「殷曰殷末孫受德」,《
呂覽
》曰:「其次受德」,是也。
鄭康成、
孔鼂、
張守節
並以爲「紂」字。
周大曀。
〈
:《
開元占經·巻一百一
》。
〉
《説文》曰:「曀,陰而風也。」〔六年,〕周文王
初禴于
畢
。
〈
《
通鑑前編
》。
〉
畢
西于
豐
三十里。
〈
《
漢書·劉向傳
》注。《通典》。
〉
作瓊室,立玉門。
〈
《文選·呉都賦》注
。
〉
《世紀》:「紂造傾宮、作瓊室,七年乃成。」《六韜》:「紂作瓊室、鹿臺。」《
呂覽
》:「作爲璇臺,築爲傾宮。」《
韓非子
》:「文王見詈于玉門,顏色不變。」《賈子》:「紂死,棄玉門之外。」又曰:《
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九
》引《史記》:「紂末年,大旱,俄爲武王所殺滅也。」又《
巻八百七十六
》引《史記》:「殷紂末年,大風飄牛馬,壞屋,拔樹飛颺數十里,周滅之。」未知是《紀年》本文否?
另曰:《
外紀
》云「紂在位三十三年」, 《世紀》、《
前編
》並云「三十二祀」, 《
僞紀年
》云「十二年,周始伐殷」。
湯
滅
夏,以至于
受,二十九王,用歳四百九十六年。
〈
《文選·六代論》注
。
《史記·殷本紀》集解
。
〉
案,本書有三十王。《史記》以下諸書並同,今云二十九王,不可攷矣。
大戊、
祖辛、
武丁
三王不見引于古籍
。《
漢書
》:「《三統厤》云『殷六百二十九年』」,《
通鑑外紀
》引
殷
厤云「起丙戌,終甲申,四百五十八年」,《帝王世紀》云「自己未,至戊寅,凡六百三十一年」,惟《
易緯稽覽圖
》亦云:「殷年四百九十六」,與此同。{{resize|0.5em|據
周武王
十一年庚寅逆推之,則
湯
卽天子位,當在甲戌,
禹
起癸未,
堯
起癸丑,與本書不合。癸丑在丙子後三十八歳。
周
紀
武王
十一年庚寅,
周
始伐
商
。
〈
《
唐書·暦志
》。
〉
《
書·序
》曰:「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月戊午,師渡孟津。」案,戊午者,是年周正月之二十八日也。
王率西夷諸侯伐
殷,敗之于
坶野
。
〈
《水經·淸水》注
。
〉
王親禽帝
受
于
南單
之臺,遂分天之明。
〈
《水經·淇水》注
。《
初學記·巻二十四
》。
〉
西夷諸侯,卽《
牧誓
》之
庸
蜀
羌
髳
微
盧
彭
濮
也。
牧
與
坶
同在
朝歌
南七十里。
南單
之臺,卽
鹿臺
也,在
朝歌
城内。
《
御覽·巻一百七十八
》引《郡國志》曰:「南單之臺,蓋鹿臺之異名也。糟丘、酒池去城南一里,基跡猶存。」王陟,年五十四。
〈
《
路史·發揮四
》。
〉
《
周書·明堂
》:「旣克紂六年而武王崩」,《
管子·小問篇
》:「武王伐殷克之,七年而崩」,《
作雒
》曰:「乃歳十有二月,崩鎬」,是
武王
以十七年冬崩也。《
度邑
》:「惟天不享于殷,自發之未生至于今六十年。夷羊在牧,飛鴻滿野。」是言「六十年前天降妖孽以警殷,時武王猶未生也」,乃
漢
儒言「文王十五而生武王,武王尙有兄伯邑考。武王九十三而終,時成王衹十三而尙有母弟叔虞。」文王
生子何其早,
武王
生子何其晩?
孔仲遠、
金仁山、
陳經歸
皆疑而辨之。
今以《竹書》推之,則
文王
卽位十四年而生
武王,時文王年六十一矣。《
詩
》言「親迎」,明是諸侯之禮,言纉女則
太娰
爲繼室
本
鄒氏
説,皆的然無疑者。
文王
崩,
武王
年三十七,卽位五年而生
成王,又七年而克
殷,時年四十八。特以克
殷
後六年而崩,故《
中庸
》云「末受命」,末猶晩也,非老之謂也。
成王
《三統厤》云:「周公攝政七年,成王卽政,後三十年,崩。」《
外紀
》注引
鄭康成
曰:「成王二十八年,崩。」又《
路史·發揮
》注:「成王時,雨金于咸陽」,不言所出。
康王
六年,
齊大公
望
卒。
〈
《
金石録·跋尾·晉盧無忌大公碑
》。《
困學紀聞·巻八
》。
〉
晉侯
築宮而美,
康王
使讓之。
〈
《
北堂書鈔·巻十八
》。
〉
成
康
之世,天下安寧,刑錯四十餘年不用。
〈
《文選·武帝賢良詔》注
。《
太平御覽·巻八十五
》。
〉
《
外紀
》曰:「康王在位二十六年《世紀》同,年五十七。」昭王
六年,伐
楚
荊,渉
漢,遇大兕。
〈
《
初學記·巻七
》。
〉
昭王
末年,夜淸,五色光貫紫微。其年王南巡不反。
〈
《
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四
》。
《路史·發揮三》注
「淸」作「有」。
《繹史》注
作「有星孛見」。
〉
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喪六師于
漢
。
〈
《
太平御覽·巻九百七
》。《
初學記·巻七
》。《
開元占經·巻一百一
》。
〉
穆王
元年,築祇宮于
南鄭
。
〈
《穆天子傳》注
。
〉
案,
南鄭
故城在
陝西
漢中府
南鄭縣
東,計北去
豐鎬
九百餘里,中阻
南山,疑非
穆王
所都。今
鳳翔府
鳳翔縣
南七里有
雍縣
故城,卽
秦德公
所居
大鄭宮
城也。又今
同州府
華州
北有
鄭縣
故城,未知孰是。
自
周
受命至
穆王
享國百年。
〈
《
晉書·束皙傳
》。
〉
武王
十七,
成王
三十七,
康王
二十六,
昭王
十九,至
穆王
元年,適得百年。
穆王
以下都于
西鄭
。
〈
《
漢書·地理志
》臣
瓚
注。
〉
北唐
之君來見,獻一驪馬,是生騄耳。
〈
《穆天子傳》注
。
《史記·秦本紀》索隱
。
〉
《
周書·王會
》曰:「北唐以閭」,
孔鼂
云「戎之在西部者。騄耳,八駿之一。」鄭宮、
春宮
。
〈
《
初學記·巻二十四
》。《
太平御覽·巻一百七十三
》。
〉
鄭宮,蓋卽
祇宮
。《
拾遺記
》曰:「穆王三十六年,東巡大騎之谷,詣春霄宮。」疑卽
春宮
。
王北征,行流沙千里,積羽千里。
〈
《山海經·大荒北經》注
。
《穆天子傳》注
引「穆王北征,行積羽千里」九字。
〉
《
大荒北經
》云:「有大澤,方千里,羣鳥所解。」《
穆天子傳
》云:「北至曠原之野,飛鳥之所,解其羽。」乃于此中,「鳥獸絶羣,載羽百緷」,卽謂此。
征
犬戎,取其五王以東
〔,王遂遷戎于太原〕。
〈
《穆天子傳》注
。
〉
《
後漢書·西羌傳
》亦引此而云「王遂遷戎于太原」,疑亦《竹書》本文,而注不詳,未敢羼入。
十三年,西征,至于靑鳥之所憩。
〈
《
藝文類聚·巻九十一
》。
《山海經》注
「憩」作「解」,無「至」字、「之」字。
〉
《
西山經
》云:「三危之山,三靑鳥居之。」注曰:「今在敦煌郡,三靑鳥主爲西王母取食者,別自棲息于此山也。《藝文類聚·巻九十一》引郭璞贊曰:「山名三危,三鳥所憩。往來崑崙,王母是隸。穆王西征,旋軫斯地。」案,今
甘肅
安西州
敦煌縣
東南有
三危山
。
十七年,西征
崑崙
丘,見
西王母,
西王母
止之曰:「有鳥𧮹人。」〈
《穆天子傳》注
。《
藝文類聚·巻七
》。《
太平御覽·巻三十八
》。
〉
字書無「𧮹」字,以「𢖊」字之譌。《説文》:「𢖊,使也」,通作「甹」。《
爾雅·釋訓
》:『甹夆,掣曳也。』西王母
來見,賓于
昭宮
。
〈
《山海經》注、
《穆天子傳》注
。
〉
此亦十七年事,
郭氏
注
作「五十七年」,《
路史·餘論
》引作「七年」,並傳刻之誤。
穆王
西征,還里。天下億有九萬里,
〈
《穆天子傳》注
。
〉
東征二億二千五百里,南征億有七百三里,北征二億七里。
〈
《
開元占經·巻四
》。
〉
留昆氏
來賓。
〈
《
穆天子傳
》注云「留昆國見《紀年》」。
〉
三十七年,大起九師,伐
紆,東至于
九江,叱黿鼉以爲梁。
〈
《文選·恨賦》注
。《
初學記·巻七
》。
《廣韻·二十二元》注
引作「十七年」,《
太平御覽·巻七十三
》引作「七年伐越」、「叱」作「架」,
《路史》注
及《
御覽·巻三百五
》引作「四十七年」、「叱」亦作「架」。《
藝文類聚·巻九
》「紆」作「楚」,
《恨賦》注、《
太平御覽
》又作「伐紂」。《
北堂書鈔·巻十六
》、《
御覽·巻七十三
》「叱」並作「架」。
〉
紆,當作「紓」,形似而譌。「紓」、「舒」通用。今
安徽
廬州府
古羣
舒
地。
九江,《漢志》:「在廬江尋陽縣南」,今
湖北
黃州府
黃梅、
廣濟
二縣地。
又曰:諸書皆云「穆王在位五十五年」。
共王
《
世紀
》云:「在位二十五年《御覽·巻八十五》引作『二十年』,年八十四」,《
外紀
》云「十年」,《
前編
》及《
僞紀年
》並云「十二年」。
懿王
元年,天再旦于
鄭
。
〈
《事類賦》注
。《
太平御覽·巻二
》。《
開元占經·巻三
》引作「天再啓」,無「于鄭」二字。
〉
《
世紀
》云:「在位二十五年,年五十」,《
外紀
》、《
前編
》、《
僞紀年
》並云「二十五年,崩」。
孝王
七年,
厲王
生,冬大雨雹,牛馬死,
江
漢
倶凍。
〈
《
通鑑外紀
》。《
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八
》引作《史記》。。
〉
《
外紀
》、《
前編
》並云「在位十五年,年六十五」,《
僞紀年
》並云「九年,陟」。
夷王
二年,
蜀
人、
呂
人來獻瓊玉,賓于
河,用介珪。
〈
《
北堂書鈔·巻三十一
》。《
太平御覽·巻八十五
》。
〉
三年,王致諸侯,烹
齊哀公
于鼎。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五
》。《
史記正義
》引作「翦齊哀公昴」。案,《世家》:「齊哀公,名不辰」,《世本》:「名不臣」,「昴」蓋「鼎」字之譌。
〉
案,《
公羊傳
》用「紀侯之譖」也。
獵于
桂林,得一犀牛。
〈
《
太平御覽·巻八百九十
》。
〉
桂,一作「社」。《
南州異物志
》:「犀如象大,色黑,頭似豪豬,食草木也。」郭璞
《
贊
》曰:「犀之爲狀,形兼牛豕,無不傾呴無不靡。」並見《
御覽
》。
命
虢公
率六師伐
太原
之戎,至于
兪泉,獲馬千匹。
〈
《
後漢書·西羌傳
》。
〉
太原,卽《
詩
》所謂「薄伐玁狁,至于太原」者也,
顧氏
亭林
謂「今平涼府固原州地」 。
平涼
南接
鳳翔府
界
鳳翔
西
汧陽縣
東八里,有
喩麋澤,疑卽
兪泉
也。
七年,冬雨雹,大如礪。
〈
《
初學記·巻二
》、《
太平御覽·巻十四
》。
〉
《
世紀
》云「在位十五年,年六十」《
前編
》「六十五」,《
僞紀年
》云「八年,陟」。
厲王
〔淮夷入寇,王命虢仲征之,不克。〕〈
《
後漢書·東夷傳
》。
〉
《
後漢書·東夷傳
》:「厲王無道,淮夷入寇,王命虢仲征之,不克。」所據當亦《紀年》文也。《
外紀
》云:「厲王在位四十年」,《
前編
》:「三十八年,王出居于彘」,《
僞紀年
》:「十二年,王亡奔彘」。
共
伯
和
干王位。
〈
《史記·周本紀》索隱
。《
莊子·讓王篇
》釋文。
〉
《
束晳傳
》曰:「厲王旣亡,有臣名共伯和者,攝行天子事,非二相共和也。」案,《竹書》未出,《
莊子·讓王篇
》、《
魯連子
》、《
呂氏春秋
》已載其事。
《
魯連子
》曰:「共伯名和,好行仁義,諸侯賢之,請立焉。後歸于國,得意共山之首。」《
莊子
》、《
呂覽
》並言「共伯得志於共首」。
司馬彪
曰:「共伯和修行而好賢。厲王之難,天子曠絶,諸侯知共伯賢,請立爲天子。共伯不聽,弗獲免,遂卽王位。十四年,天下大旱,舍屋焚。卜于太陽,兆曰:『厲王爲祟』,召公乃立宣王。共伯歸,逍遙得意于共山之首。」《
漢書·古今人物表
》:「厲王後有共伯和」,
孟康
謂其入爲三公。《十三州志》曰:「共伯後歸國,逍遙得意於共山之首。」已上並見
《路史·發揮》注
。
《
左傳
》雖未明言
共
伯,然云「諸侯釋位以閒王政」,則固指畿外之諸侯也。若
周
召
二公,衹可謂之卿士。卿士攝政,豈得云「釋位以閒」。史
遷
之謬,莫此爲甚。
共國,今
河南
衞輝府
輝縣
也。
共和
十四年,大旱,火焚其屋。秋,又大旱。其年
周厲王
死,
宣王
立。
〈
《
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九
》。
〉
右《
御覽
》引《史記》不云《紀年》,然他巻引「孝王七年,大雨雹,牛馬死」、「曲沃莊伯八年,無雲而雷,十月,莊伯叛」,並云《史記》。以《
通鑑外紀
》及《
水經注
》校之 ,則確是《紀年》本文,故録之。
宣王
四年,使
秦仲
伐
西戎,爲戎所殺。
〈
《
後漢書·西羌傳
》。
〉
《
史記·秦本紀
》:「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秦無厤數,
周
世陪臣,自
秦仲
之前,本無年世之紀。
〈
《
廣弘明集
》。
〉
王召
秦仲
子
莊公,與兵七千人,伐戎破之。
〈
《
後漢書·西羌傳
》。
〉
三十年,有兔舞于
鎬
。
〈
《
初學記·巻二十九
》。《
太平御覽·巻九百七
》。
〉
〔三十一年,〕王師伐
太原
之戎,不克。
〈
《
後漢書·西羌傳
》。
〉
三十三年,有馬化爲狐。
〈
《
開元占經·巻一百十八
》。《
廣韻·四十禡
》。
〉
孫子駿
曰:「《搜神記》云『是年幽王生』。」〔三十六年,〕王伐
條戎、
奔戎,王師敗績。
〈
《
後漢書·西羌傳
》。
〉
《
西羌傳
》伐
太原
戎在
秦仲
伐
西戎
後二十七年;
條戎
之役在伐
太原
戎後五年;下敗
北戎、滅
姜
邑,在此後二年。據此差次以補之。
〔三十八年,〕晉
人敗
北戎
于
汾
隰
。
〈
《
後漢書·西羌傳
》。
〉
章懷太子
曰:「汾隰,二水名。」案,《地志》
汾
旁無
隰水,然
隋
開皇
初改
長壽縣
曰
隰川,改
西汾州
曰
隰州,疑今
山西
隰州
境本有
隰水,輿志家失其名耳。
戎人滅
姜侯
之邑。
〈
《
後漢書·西羌傳
》。
〉
《
水經注
》曰:「岐水東逕姜氏城南爲姜水《帝王世紀》:『炎帝……長于姜水』」,卽斯處也。今
陝西
鳳翔府
岐山縣
東有
姜氏城
。
〔三十九年,〕王征
申戎,破之。
〈
《
後漢書·西羌傳
》。
〉
自
武王
滅
殷,以至
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
〈
《史記·周本紀》集解
。《
通鑑外紀
》。
〉
周
自
共王
至
夷王
四世年紀不明,是以《三統厤》依
魯
爲正,然而《三統厤》所載
魯
年與《
史記·魯世家
》亦有不同。《
魯世家
》
考公
四年,
煬公
六年
《三統厤》作「六十年」,
幽公
十四年,
魏公
五十年
《三統厤》作「微公」,
厲公
三十七年,
獻公
三十二年
《三統厤》作「五十年」,
眞公
三十年
《三統厤》作「愼公」,
武公
九年
《年表》作「十年」,《三統厤》作「二年」,
懿公
九年,
伯御
十一年,
孝公
之十四年而
宣王
崩
幽王
立,共二百一十六年
依《三統厤》爲二百八十一年,計衍六十五年
。《
世家
》無
魯公
年數,《三統厤》云「成王元年,命伯禽俾侯于魯之歳也」此親政之初,年實
成王
八年矣
。
魯公
伯禽
推卽位四十六年至
康王
十六年而薨
皇甫謐
説同,以四十六年加
周公
攝政七年、
武王
克
商
後六年,凡五十九年,並二百一十六年,統爲二百七十五年。然則此云「二百五十七年」者,「五」「七」二字傳鈔倒誤耳
依《三統厤》爲三百四十年,尤不合
。特其誤已久,
裴駰、
劉恕
亦不能正作,《
僞紀年
》者見
駰、
恕
倶引此條,推之,不合,乃妄撰云「武王滅殷,歳在庚寅。二十四年,歳在甲寅。定鼎洛邑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使《紀年》本文果自定鼎起算,
駰、
恕
何得云「自武王滅殷以至幽王」乎?或曰「是則然矣」,然安知
幽王
十一年不在此數乎?《竹書》于
宣王
之末,特紀
晉國,「幽王二年,王子多父伐鄶」,而
《水經·洧水》注
引「晉文侯二年」,是知
幽王
之事在
殤叔、
文侯
冊中無疑也。自
幽王
元年至
平王
四十八年,爲五十九年,然則
春秋
以前凡三百三十有四年,下至
赧王
三年,
孟子
去
齊
之歳,共七百五十五年,故《
孟子
》曰:「由周而來,七百有餘歳」。
江永
《
羣經補義
》曰:「以邵子《皇極經世》、金吉甫《通鑑綱目前編》考之,周武王伐殷己卯距赧王三年己酉,八百十一年,與《孟子》言不合。蓋周初自共和庚申以前有誤衍之年,其誤衍始於劉歆《厤譜》也。共和庚申以前之年,史遷不能紀,惟《魯世家》自考公以下有其年,……至眞公之十四年,厲王出奔彘,……凡一百五十七年。魯公伯禽,《史記》未著卒年,《厤譜》謂『成王元年,爲命魯公之嵗』。魯公四十六年至康王六年而薨,以四十六加一百五十七,則成王元年,至厲王己未,二百單三年耳。而《厤譜》累推七十六年之朔旦冬至數、諸公之年,……煬公衍五十四年,獻公衍十八年,共衍七十二年,則自成王元年至厲王己未,有二百七十五年。今經世諸書……正承劉歆之誤也。……前計武王己夘至赧王己酉,八百一十一年,除去七十二年,實得七百三十九年,正與《孟子》語『七百有餘嵗』合矣,否則孟子生於周室,豈不知其年數,乃缺去七十餘年耶?」右曾
案,
劉歆
《厤譜》所謂「成王元年」者,乃
武王
崩後之八年,
周公
攝政七年之明年也。依《厤譜》,則克
殷
之歳至
成王
元年,凡十五歳;依《
經世
》諸書,克
殷
之歳至
成王
元年,凡七歳;又《厤譜》稱
魯武公
二年,《
世家
》則
武公
九年,
江氏
説殊未分明。今所攷定較《
經世
》諸書,實少五十有六年。
晉
紀
殤叔
〈
唐叔
八世孫
穆侯
之弟也。元年當
周宣王
四十四年。
〉
〔四年。〕是年,
周幽王
之元年也。《
左傳·後序
》曰:「《紀年》無諸國別,惟特記晉國,起自殤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莊伯」云云,據此補。
文侯
〔元年,周〕幽王
命
伯士
帥師伐
六濟
之戎,軍敗,
伯士
死焉。
〈
《
後漢書·西羌傳
》。
〉
據傳在
宣王
征
申戎
後十年,當在此歳。《
僞紀年
》繫之
幽王
六年,非是。
二年,
周厲王
子
多父
伐
鄶,克之,乃居
鄭父
之丘,名之曰
鄭,是曰
桓公
。
〈
《水經·洧水》注
。周厲,一作「同惠」。
〉
《
史記·世家
》言:「鄭桓公友以宣王立二十二年,封于鄭。封三十三歳,爲司徒。一歳,謀于太史伯,東徙其民雒東,而虢鄶果獻十邑,竟國之。」則在
幽王
九年也。
韋昭
《國語》注
又以爲「桓公子武公東徙虢鄶」,倶與此異。友,古文作「㕛」,與「多」相似。
鄶
在
河南
開封府
密縣
東北五十里,
鄭
在
開封府
新鄭縣
西北三里。
〔七年,〕幽王
〈
八年
〉
立
褒姒
之子,曰
伯服,爲太子。
〈
《
太平御覽·巻八十五
》。《
太平御覽·巻一百四十七
》。
〉
伯服,《
左傳正義
》引作「伯盤」。盤,古文作「般」,與「服」相似。
平王
奔西
申
。
〈
《左傳·昭二十六年》疎
。
〉
〔九年,幽王十年九月,桃杏實。〕〈
《
太平御覽·巻九百六十八
》。
〉
〔十年,〕申侯、
魯侯
及
許文公
立
平王
于
申,以本太子故,稱
天王
。
〈
《左傳》疎
。
〉
伯盤
與
幽王
俱死于
戲
。
虢公
翰
立王子
余臣
于
攜,
周
二王竝立。
〈
《左傳》疎
。
〉
〔三十一年,〕文侯
殺王子
余臣
于
攜
。
〈
《左傳》疎
。
〉
〔三十五年。〕是年,
文侯
卒,次
昭侯
立。
昭侯
〔元年。〕是歳,
周平王
二十六年也。
曲沃
恆叔
始立。
〔七年。〕潘父
弑
昭侯,次
孝侯
立。
孝侯
〔元年。〕是歳,
平王
三十二年,卽
昭侯
之七年也。
〔六年。〕曲沃
恆叔
成師卒,子
鱓
立,是爲
莊伯
。
曲沃
莊伯
〔曲沃莊伯〕元年,不雨雪。
〈
《
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九
》引《史記》。《
今本
》作「春大雨雪」。
〉
是歳
周平王
三十八年,
晉孝侯
之七年也。《
史記·年表
》在
平王
四十一年,與《
左傳·後序
》所推不合。
二年,
翟
人
〔俄〕伐
翼,至于
晉
郊。
〈
《
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九
》引《史記》。
〉
翼,
晉
所都也,在
山西
平陽府
翼城縣
東南。
八年,無雲而雷。十月,
莊伯
以
曲沃
叛,伐翼。公子
萬
救
翼,
荀叔軫
追之,至于
家谷
。
〈
《
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六
》引《史記》。
《水經·澮水》注
。
〉
曲沃
在
山西
絳州
聞喜縣
東北。
家谷,在
平陽府
翼城縣
西南。
〔十年。〕曲沃
伐
翼,弑
孝侯,
晉
人立
鄂侯
。
〔十一年。〕是歳十一月,
魯隱公
之元年正月也。
十二年正月,
魯隱公
及
邾莊公
盟于
姑蔑
。
〈
《
左傳·後序
》。
〉
姑蔑
在
山東
兗州府
泗水縣
東五十里。
翼侯
焚
曲沃
之禾而還。
〈
《水經·澮水》注
。
〉
〔十四年。〕周平王
崩,次
桓王
立。
〔十六年。〕晉
鄂侯
卒,次
哀侯
立。
〔十八年。〕莊伯
卒,次
武公
稱
立。
武公
〔晉武公〕元年,尙一軍。
芮
人乘
京,
荀
人、
董伯
皆叛。
〈
《水經·河水》注
。
〉
芮國,在今
陝西
同州府
大荔縣
也。
京,蓋
曲沃
之邑,未詳。
荀國,在
山西
絳州
西。
董國,在
蒲州府
榮河縣
東。
翼侯
伐
曲沃,大捷,
武公
請成于
翼,至
桐
乃返。
〈
《水經·涑水》注
。
〉
《涑水》注
不引何年,以文勢論之,當在此。今
聞喜縣
西南有
桐鄕
故城。是歳
周桓王
之五年,
魯隱公
之八年也。
〔六年。〕冬,
武公
伐
翼,獲
哀侯
。
晉
人立
小人侯
。
七年,
芮伯
萬
之母
芮姜
逐
萬,
萬
出奔
魏
。
〈
《水經·河水》注
。
《路史·國名紀五》注
。
〉
服虔
曰:「魏在晉之蒲坂」,今
蒲州府
永濟縣
東南有
蒲坂
故城。
八年,
秦
侵
芮
。
〈
《路史·國名紀五》注
。
〉
冬,
周
師、
虢
師圍
魏,取
芮伯
萬
而東之。
〈
《水經·河水》注
。冬,從
《路史·國名紀五》注
補。
〉
九年,戎人逆
芮伯
萬
于郊。
〈
《水經·河水》注
。
〉
〔十一年。〕〔十三年,〕楚
及
巴
滅
鄧
。
〈
《路史·國名紀五》注
〉
楚國,在
湖北
荊州府
江陵縣
。
巴國,今
四川
重慶府
巴縣
。
鄧國,在
湖北
襄陽府
襄陽縣
東北。
武公
滅
荀,以賜大夫
原氏
黯,是爲
荀叔
。
〈
《水經·汾水》注
。《
漢書·地理志
》注。
〉
此未詳何年事,姑附于此。
〔十九年。〕周桓王
崩,次
莊王
立。
〔二十三年,〕齊襄公
滅
紀
郱
鄑
郚
。
〈
《史記·秦始皇本紀》正義
。
〉
紀國,在
山東
靑州府
壽光縣
南。
郱邑,在
靑州府
臨朐縣
東南。
鄑邑,在
萊州府
昌邑縣
西北。
郚邑,在
靑州府
安丘縣
西南。
〔三十四年。〕周莊王
崩,次
釐王
立。
〔三十七年。〕曲沃
滅
晉
。
〔三十八年。〕周釐王
命
武公
爲
晉侯,自
曲沃
始封至此六十八年。
〔三十九年,〕齊
人殲于
遂
。
〈
《
唐書·劉貺傳
》。
〉
是年,
周釐王
崩,次
惠王
立。
晉武公
卒,次
獻公
立。
遂國,在
山東
兗州府
寕陽縣
東北。
獻公
〔元年。〕是歳,
周惠王
元年,
魯莊公
十八年。
二年春,
周惠王
居于
鄭
。
鄭
人入王府,多取玉焉,玉化爲蜮,射人。
〈
《
開元占經·巻一百二十
》、《
太平御覽·巻九百五十
》。
〉
〔十七年,〕鄭
棄其師。
〈
《
唐書·劉貺傳
》。
〉
衞懿公
及
赤狄
戰于
洞澤
。
〈
《
左傳·後序
》。
〉
杜預
曰:「『洞』當爲『泂』,卽《左傳》之『熒澤』也」,今
河南
彰德府
臨漳縣
東南有
泂溝
。
十九年,
獻公
會
虞
師伐
虢,滅
下陽
。
〈
《
左傳·後序
》。
《水經·河水》注
。下,
《路史》注
作「夏」。
〉
虢公
醜
奔
衞,公命
瑕父、
呂甥
邑于
虢
都。
〈
《水經·河水》注
。
《路史》注
。
〉
下陽,在
山西
解州
平陸縣
東北。
虞國,又在其東北。
虢
都,今
河南
陝州
也。
〔二十一年,〕重耳
出奔。
〈
《
史通·惑經篇
》。
〉
《
史通
》曰:「《汲冢》所紀多與魯史符同。……獲君曰『止』,誅臣曰『刺』,殺其大夫曰『執我行人』,『鄭棄其師』,『隕石于宋五』。」多是古史,今止「刺」、「殺」、「執」,俱無可考。
二十五年正月,
狄
人伐
晉
。
周陽
有白兔舞于市。
〈
《水經·涑水》注
。
〉
周陽邑,在
山西
絳州
聞喜縣
東。是年,
惠王
陟,
襄王
立。
〔二十六年。〕獻公
卒。
晉
亂,
秦
納
夷吾,立之。
惠公
〔元年。〕周襄王
之二年,
魯僖公
之十年。
〔二年,〕秦穆公
〈
十一年
〉,取靈丘。
〈
《古文苑》注
。《
廣川書跋
》。
〉
雨金。
〈
《
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七
》引《史記》。
〉
《
路史·發揮
》注:「秦穆公時皆雨金于櫟陽,又成王時雨咸陽,襄王三年雨于晉」,不言所出。
六年,
秦穆公
渉
河
伐
晉
。
〈
《
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七
》引《史記》。
〉
惠公
見獲。
〈
《
史通·疑古
》。
〉
〔十一月,〕隕石于
宋
五。
〈
《
史通·惑經
》。
〉
十四年,
秦穆公
帥師送公子
重耳,渉自
河曲
。
〈
《水經·河水》注
。
〉
圍
令狐、
桑泉、
臼衰,皆降于
秦
師。
狐毛
與
先軫
禦
秦,至于
廬柳,乃謂
秦穆公
使公子
縶
來與師言,退舍,次于
郇,盟于軍。
〈
《水經·涑水》注
。四,一作「五」,誤。
〉
是年九月,
惠公
卒,子
懷公
圉
立。冬,
文公
入,殺
懷公
于
高梁
。
鄭環
曰:「狐毛因父突見執而先歸,故毛時在晉。」文公
〔元年。〕周襄王
之十六年,
魯僖公
之二十四年。
〔五年,〕周襄王
會諸侯于
河陽
。
〈
《
左傳·後序
》。
〉
河陽,在
河南
懷慶府
孟縣
西南。
文公
城
荀
。
〈
《
漢書·地理志
》注。
〉
齊
師逐
鄭
大子
齒
奔
張城、
南鄭
。
以上二條不詳何年。
張,卽
東張
故城,在
山西
蒲州府
虞鄕縣
西北。
南鄭,疑
華州
之
鄭縣
故城也。
〔九年。〕文公
卒,次
襄公
立。
襄公
〔元年。〕是歳,
周襄王
二十五年,
魯僖公
三十三年也。
六年,
洛
絶于
泂
。
〈
《水經·洛水》注
。
〉
《
水經注
》云:「洛水又北,陽渠水注之。《竹書》云云」,卽此處也。蓋在
河南府
偃師縣
南。
〔七年。〕襄公
卒,次
靈公
立。
靈公
〔元年。〕是歳,
周襄王
三十三年也。明年,
襄王
崩,次
頃王
立。八年,
頃王
崩,次
匡王
立。
〔十四年。〕靈公
弑,次
成公
立。是歳,
周匡王
崩,次
定王
立。
成公
〔元年。〕是歳,
周定王
元年,
魯宣公
三年也。
〔七年。〕成公
卒,次
景公
立。
景公
〔元年。〕是歳,
周定王
八年,
魯宣公
十年也。
〔十一年,〕齊
國佐
來獻玉磬、
紀公
之甗。
〈
《
左傳·後序
》。
〉
〔十九年。〕景公
卒,次
厲公
立。
厲公
〔元年。〕是歳,
周簡王
六年,
魯成公
十一年也。
楚共公
與
宋平王
會于
湖陽
。
〈
《水經·比水》注
。
〉
案,
楚共王
立於
晉景公
九年,卒於
晉悼公
十四年。
宋平公
立於
晉厲公
五年。檢《春秋》,是時
宋
皆從
晉,惟
魯成公
六年,
魯
衞
兩以
晉
命侵
宋,然是
宋共公
之世,非
平公
也。當闕疑。
《
今本
》繫之
簡王
十二年,當
晉厲公
七年,非是。
湖陽
故城在
河南
南陽府
唐縣
南。
〔七年。〕厲公
弑,次
襄王
之孫
悼王
立。
悼公
〔元年。〕是歳,
周簡王
十三年,
魯成公
十八年也。
〔十六年。〕悼公
卒,次
平公
立。
平公
〔元年。〕是歳,
周靈王
十五年,
魯襄公
十六年也。
〔六年,〕有五黑氣如日。
〈
《
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七
》引《史記》,在
靈王
二十年。
〉
〔七年。〕是年八月庚子,
孔子
生,上距
文王
歿年五百十九歳。
〔二十六年。〕平公
卒,次
昭公
立。
昭公
元年,
河
水赤于
龍門
三里。
〈
《水經·河水》注
。
〉
是歳,
周景王
十四年,
魯昭公
十一年也。
龍門山,在
山西
絳州
河津縣
西北與
陝西
韓城縣
龍門山
夾
河
對峙。
六年十二月,桃杏華。
〈
《
太平御覽·巻九百六十八
》。
〉
是年,
昭公
卒,次
頃公
立。
頃公
〔元年。〕周景王
之二十年,
魯昭公
之十七年也。
〔十四年。〕頃公
卒,次
定公
立。
定公
〔元年。〕周敬王
之九年,
魯昭公
之三十一年也。
六年,
漢
不見于天。
〈
《
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五
》。
〉
楚
囊瓦
奔
鄭
。
〈
《
春秋啖趙集傳纂例·巻一
》。
〉
十八年,靑虹見。
〈
《
太平御覽·巻十四
》。
〉
淇
絶于舊衞。
〈
《水經·淇水》注
。或作「二十八年」,茲依
戴東原
校本。
〉
〔燕簡公卒,次孝公立。〕〈
據
《史記·燕世家》索隱
補。
〉
《
索隱
》曰:「王邵案,《紀年》,簡公後次孝公,無獻公。」據《
十二諸侯年表
》,
簡公
卒于是年。姑據以補。
二十年,
洛
絶于
周
。
〈
《水經·洛水》注
。
〉
二十五年,西山女子化爲丈夫,與之妻,能生子。其年,
鄭
一女而生四十人,二十死。
〈
《
開元占經·巻一百十三
》。
〉
三十一年,城
頓丘
。
〈
《水經·淇水》注
。
〉
頓丘
故城,在
河南
衞輝府
濬縣
。是年,
魯
獲麟。
〔三十三年。〕二月己丑,
孔子
卒。
〔三十五年,〕宋
殺其大夫
皇瑗
于
丹水
之上。
宋
大水,
丹水
壅不流。
〈
《水經·獲水》注
。
〉
丹水,卽
汳水
也。據《
左傳
》在此年。
〔三十七年。〕定公
卒,次
出公
立。
出公
〔元年。〕周元王
二年,
魯哀公
二十一年也。
五年,
澮
絶于
梁
。
〈
《水經·澮水》注
。
〉
丹水
三日絶不流。
〈
《水經·沁水》注
。
〉
案,
《澮水》注
:「虒祁宮,背汾面澮,西則兩川之交會也。」《汾水》注
:「汾水西逕虒祁宮北,橫水有故梁,截汾水中。」蓋
晉平公
之故
梁
也,今在
山西
絳州
南。《
漢書·地理志
》曰:「上黨髙都縣莞谷,丹水所出,東南入絶水。」《
水經注
》曰:「丹水至河内山陽縣,入沁」,今
山西
澤州府
鳳臺縣
東有
丹水,東南合
泫水,又南至
河南
懷慶府境
入
沁水
。
六年,
齊
鄭
伐
衞
。
〈
《水經·泲水》注
。
〉
城
宅陽
。
〈
《水經·泲水》注
。
〉,一名
北宅
。
〈
《史記·穰侯列傳》正義。
〉
《
括地志
》曰:「宅陽,一名北宅,在鄭州滎陽縣東南十七里」,今在
開封府
滎澤縣
界。是年,
周元王
崩,次
貞定王
立。
十年十一月,
於越子
句踐
卒,是爲
菼執,次
鹿郢
立。
〈
《史記·越世家》索隱
。
〉
鹿郢,《
史記
》作「鼫與」,
樂資
曰:「《越語》謂鹿郢爲鼫與也。」〔衞悼公〕卒于
越
。
〈
據
《史記·衞世家》索隱
補。
〉
《
世家
》曰:「出公季父黔攻出公子而自立,是爲悼公。悼公五年卒。」《
索隱
》引《紀年》云:「四年卒于越。」洪氏
依《
史記·年表
》補于
晉出公
二十三年,
周貞定王
之十七年。
右曾
案,
越
魯
宋
伐
衞,納
出公,
出公
不敢入,師還,立
悼公,事見《
左傳·魯哀公二十六年
》,當
晉出公
之六年,則
悼公
之卒,應在
晉出公
之十年也。
十二年,
河
絶于
扈
。
〈
《水經·河水》注
。
〉
河南
懷慶府
原武縣
西北有
扈城
。
十三年,
智伯
瑤
城
髙梁
。
〈
《水經·汾水》注
。
〉
山西
平陽府
臨汾縣
東北有
髙梁城
。
〔十六年,於越子鹿郢卒,次不壽立。〕〈
據
《史記·越世家》索隱
。
〉
元文作「鹿郢立六年卒」。
荀瑤
伐
中山,取
窮魚
之丘。
〈
《水經·巨馬水》注
。《
初學記·巻八
》。《
太平御覽·巻六十四
》。
〉
此未詳何年。
道元
曰:「廣昌縣有西射魚城、東射魚城」,「窮」、「射」字相類,疑卽此也。
《
太平御覽·巻六十四
》引《
水經注
》曰:「窮魚水出魚山,山石若巨魚,水發其下。」今
直隸
易州
淶水縣
西南有
射魚城
。
十九年,
晉
韓龍
取
盧氏城
。
〈
《水經·洛水》注
。龍,一作「龐」。
〉
盧氏縣,今隸
河南
陝州
。
〔二十年,燕成侯載立。〕〈
據
《史記·燕世家》索隱
補。
〉
案,《
世家
》曰:「孝公十二年,韓趙魏滅智伯,十五年,孝公卒,成公立。」《
索隱
》曰:「《紀年》:『智伯滅,在成公三年。』」又曰:「案,《紀年》:『成侯名載。』」〔二十二年,魏桓子、韓康子、趙襄子共殺智伯,幷其地。〕〈
據
《史記·晉世家》索隱
補。
〉
《
世家
》:「哀公四年,趙襄子」云云。《
索隱
》曰:「如《紀年》之説,此乃出公二十二年事。」洪氏
頤煊、
章氏
平
並據此補。
二十三年,
出公
出奔
楚,乃立
昭公
之孫,是爲
敬公
。
〈
《史記·晉世家》索隱
。
〉
《
晉世家
》:「出公十七年,……奔齊,道死。故知伯乃立昭公曾孫驕爲晉君,是爲哀公。……哀公四年,魏韓趙共殺知伯。……十八年,哀公卒,子幽公柳立。」《
年表
》則
出公
十八年,
哀公
忌
二年,
懿公
驕
十七年。
此見
《年表》正義,今本《年表》又脱去
懿公
。
自相乖迕,準之《竹書》,則
懿公
卽
敬公,然亦非
知伯
所立,疑
敬公
之父
忌
未卽位而追諡,史
遷
遂誤衍一代,《竹書》以
魏
史記
晉
事,自可信據。
敬公
〔元年。〕周貞定王
二十八年。
〔三年,〕於越子
不壽
〈
立十年
〉,見殺,是爲
盲姑,次
朱句
立。
〈
《史記·越世家》索隱
。
〉
〔十一年,〕田莊子
卒。
〈
《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
〉
元文:「齊宣公十五年,田莊子卒。明年,田悼子立。」案,是年爲
魯悼公
二十七年,後三十七年,
悼子
卒,當
魯繆公
之五年。《
禮記·檀弓
》云:「陳莊子死,赴于魯,繆公召縣子而問焉」,亦誤以
悼子
爲
莊子
也。
〔十二年,〕田悼子
立。
〈
《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
〉
《
索隱
》曰:「悼子卒,乃立田和。是莊子後有悼子,蓋立年無幾,所以作《系本》及記史者不得録也。案,悼子立三十六年,不得云『立年無幾』。而莊周及鬼谷子亦云:『田成子殺齊君,十二代而有齊國。』今據《系本》、《系家》,自成子至王建之滅,唯祗十代,若如《紀年》則悼子及侯剡,卽有十二代。」右曾
案,
莊周
當
齊
威
宣
之時,
鬼谷
書
蘇秦
所述不應豫知
湣襄王
建
。據本書,
齊康公
二十二年,
田侯
剡
立,
田
之稱侯自
剡
始,則有
齊國
者當亦指
剡
。
剡
以前有十二世也。攷
敬仲
完
生
穉孟
夷,
夷
生
湣孟
莊,
莊
生
文子
須無,
須無
生
桓子
無宇,
無宇
生
僖子
乞,
乞
生
成子
恒,
恒
生
襄子
盤,
盤
生
莊子
白,
白
生
悼子,
悼子
生
田和,
和
生
剡,適十二世也。
燕成公
〈
十六年
〉,卒,
燕文公
立。
〈
《史記·晉世家》索隱
。
〉
十八年
魏文侯
初立。
〈
《史記·晉世家》索隱
。
〉
是年,
周考王
七年、
秦躁公
九年、
齊宣公
廿二年、
楚惠王
五十五年、
燕文公
六年、
趙襄子
四十一年,
韓康子
年未詳,而《
史記·年表
》以
文侯
初立在
晉幽公
十四年,《
晉世家
》又謂在
幽公
十五年,《
魏世家
》亦云「文侯元年,秦靈公之元年也」。較《竹書》卻後十年,《僞紀年》繫之
考王
元年,倶誤。
〔二十二年。〕敬公
卒,次
幽公
立。
幽公
〔元年。〕是歲,
周考王
十二年,
魯元公
二年。
三年,
魯季孫
會
晉幽公
于
楚丘,取
葭密,遂城之。
〈
《水經·泲水》注
。
〉
楚丘城,在
山東
曹州府
城武縣
西南。
葭密城,在
曹州府
菏澤縣
西南。
七年,
晉
大旱,地生鹽。
〈
《
北堂書鈔·巻一百四十六
》。
〉
陰
司馬敗
燕
公子翌于
武垣
。
〈
《
元豐九域志
》。
〉
此未詳何年事。
武垣,在
直隸
河間府
河間縣
西北。
九年,
丹水
出,相反撃。
〈
《水經·沁水》注
。
〉
十二年,無雲而雷。
〈
《
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六
》引《史記》。今《史記》無之,當是《紀年》文也。《
通鑑外紀
》在
考王
十三年。
〉
十四年,
於越子
朱句
〈
三十四年
〉
滅
滕
。
〈
《史記·越世家》索隱
。《
路史·國名紀
》注引作「朱句卅年」。
〉
《
漢書·地理志
》言:「騰封三十一世,爲齊所滅。」杜預
《釋例》言:「春秋後六世而齊滅之。」《水經注》亦同。唯《
戰國策
》作「宋滅」,《
通鑑
》繫之
赧王
二十九年。蓋前滅于
越
後滅于
齊
宋,若
陳
蔡
之絶而復封,封而後滅也。
滕
故城,在
山東
東兗州府
滕縣
西南十四里。
燕文公
〈
二十四年
〉
卒,
簡公
立。
〈
《史記·燕世家》索隱
。
〉
〔十五年,〕於越子
朱句
〈
三十五年
〉
滅
郯,以
郯子
鴣
歸。
〈
《史記·越世家》索隱
。
《水經·沂水》注
引「晉烈公四年」,疑傳刻譌也。
〉
郯
故城,在
山東
沂州府
郯城縣
西南。
〔秦靈公卒。〕〈
據
《史記·秦始皇本紀》索隱
補。
〉
《
史記
》作「肅靈公」,《
索隱
》曰:「《系本》及《紀年》無『肅』字,立十年。」〔十七年,〕於越子
朱句
〈
三十五年
〉
滅
郯,以
郯子
鴣
歸。
〈
《史記·越世家》索隱
。
《水經·沂水》注
引「晉烈公四年」,疑傳刻譌也。
〉
郯
故城,在
山東
沂州府
郯城縣
西南。
十八年,
晉
夫人
秦嬴
賊公于髙寢之上。
〈
《史記·晉世家》索隱
。
〉
《
世家
》云:「十八年,幽公淫婦人,夜竊出邑中,盜殺幽公。魏文侯以兵誅晉亂,立幽公子止,是爲烈公。」語與此異,傳聞之辭不足爲據。
烈公
元年,
趙簡子
城
泫氏
。
〈
《水經·沁水》注
。
〉
韓武子
都
平陽
。
〈
《水經·汾水》注
。
〉
是年,
周威烈王
十五年、
魏文侯
廿四年,
趙獻侯
十三年,
韓武子
十四年也。
泫氏,今
澤州
髙平縣
。
平陽
故城,在
平陽府
臨汾縣
西南。
二年,
趙
城
平邑
。
〈
《水經·河水》注
。《
初學記·巻八
》作「四年」。。
〉
平邑
故城,在
直隸
大名府
南樂縣
東北七里。
三年,
楚
人伐我南鄙,至于
上洛
。
〈
《水經·丹水》注
。
《路史·國名紀六》
。
〉
上洛,在今
商州
也。
晉烈公
五年,
田
公子
居思
伐
邯鄲,圍
平邑
。
〈
《水經·河水》注
。
〉
趙
都
邯鄲,《
世家
》在
敬侯
元年,當
魏武侯
十一年,此蓋追書也。
邯鄲縣,今隸
直隸
廣平府
。
〔六年,〕秦簡公
〈
九年
〉
卒,次
敬公
立。
〈
《史記·秦本紀》索隱
。
〉
七年,
田悼子
卒,
〔次田和立。〕〈
據
《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補。
〉
田布
殺其大夫
公孫孫,
公孫會
以
廩丘
叛于
趙
。
田布
圍
廩丘,
翟角、
趙
孔屑、
韓
師救
廩丘,及
田布
戰于
龍澤,
田
師敗逋。
〈
《水經·瓠子河》注
。
〉
十二月,
齊宣公
薨。
〈
《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
〉
是年,爲
齊宣公
五十一年
見《
索隱
》
。《
呂氏春秋
》曰:「齊攻廩丘,趙使孔靑將死士而救之,與齊人戰,大敗之。齊將死。得車二千,得屍三萬以爲二京。甯越謂孔靑曰:『惜矣,不如歸屍以内攻之……』」卽此事也。
廩丘
故城,在
山東
曹州府
范縣
東南七十里。
龍澤,疑卽
雷澤,在
曹州府
濮州
東南。
〔九年,〕三晉
命邑爲諸侯。
〈
《史記·燕世家》索隱
。
〉
是歳,
周威烈王
二十三年、
燕簡公
十三年、
秦敬公
三年、
齊康公
二年、
楚聲王
五年、
魏文侯
三十二年、
趙烈侯
七年、
韓景侯
六年也。
十二年,王命
韓景子、
趙烈子、
翟員
伐
齊,入
長城
。
〈
《水經·汶水》注
。
〉
景子,名
虔
。
〈
《史記·韓世家》索隱
。
〉
長城,卽《左傳》
防門,《
戰國策
》所謂
鉅防
也,在
山東
泰安府
平陰縣
境。
齊威王
因其址築爲
長城
。《
呂氏春秋·下賢篇
》:「魏文侯……東勝齊於長城,虜齊侯,獻諸天子,天子賞文侯以上卿」,謂是役也。
〈
齊康公
五年,
〉
田侯
午
生。
〈
《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
〉
午
者,
田和
之孫,
田侯
剡
之子,諡曰
桓公,卽
威王
之父也。
國大風,晝昏,自旦至中。明年,太子
喜
出奔。
〈
《
太平御覽·巻八百七十九
》引《史記》以爲
晉烈公
二十二年,誤衍一「二」字耳。
〉
〔十五年,〕魏文侯
卒。
〈
《史記·魏世家》索隱
。
〉
《
索隱
》云:「《紀年》:『文侯五十年卒。』」考
文侯
立於
晉敬公
十八年,
《史記·晉世家》索隱
有明文可據。是歳當
周考王
七年,至此歴三十八年,當
周安王
五年,《
魏世家
》云:「文侯三十八年卒」,是也。若果有五十年,則
文侯
初立當
晉敬公
六年,又與
《史記·晉世家》索隱
所引不合,應闕疑。
魏
紀
武侯
元年,封公子
緩
。
〈
《史記·魏世家》索隱
。
〉
是歳,
周安王
六年、
秦敬公
十年、
齊康公
九年、
楚悼王
六年、
燕簡公
二十年、
韓烈侯
四年、
趙烈侯
十四年、
田齊太公
和
十年也。公子
緩,
武侯
之子、
惠成王
之弟
公仲緩
也。
〔三年,〕秦敬公
〈
十二年
〉
卒,乃立
惠公
。
〈
《史記·秦本紀》索隱
。
〉
〔七年,晉烈公卒,次桓公立。〕〈
桓公,《
韓非子
》作「桓侯」,《世本》作「孝公傾」,見
《史記索隱》
。
〉
據
《晉世家》索隱
:「魏武侯以桓公十九年卒」,推校補此。
十一年,城
洛陽
及
安邑、
王垣
。
〈
《史記·魏世家》索隱
。
〉
洛陽,當爲
洛陰,《
史記
》:「文侯攻秦還,築雒陰」,是也。故城,在
陝西
同州府
大茘縣
西。
安邑
故城,在
山西
解州
夏縣
北。
王垣
故城,在
山西
絳州
垣曲縣
西。
宋悼公
〈
十八年
〉
卒。
〈
《史記·宋世家》索隱
。
〉
〔十四年,〕〈
齊康公
二十二年
〉
〔,〕田侯
剡
立。
〈
《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
〉
〔十七年,〕於越子
翳
〈
三十三年
〉
遷于
呉
。
〈
《史記·越世家》索隱
。
〉
二十年,
趙
與
中山公
戰于
訪子
。
〈
《
太平寰宇記
》。
〉
〈
越王
翳
三十六年
〉
七月,
於越
太子
諸咎
弒其君
翳
。十月,
越
殺
諸咎
越滑,
呉
人立
孚錯枝
爲君。
〈
《史記·越世家》索隱
。
〉
訪子,《
史記
》作「房子」,故城在
直隸
趙州
髙邑縣
西南。《
呂氏春秋·審己篇
》:「越王授有子四人。越王之弟曰豫,欲盡殺之,而爲之後。惡其三人而殺之矣,國人不説,大非上。又惡其一人而欲殺之,越王未之聽。其子恐必死,因國人之欲逐豫,圍王宮。」髙誘
曰:「越王授,句踐五世之孫」,
畢秋帆
曰:「五世之孫,則王翳也」。
〔二十一年,〕越
大夫
寺區
定
越
亂,立
初無余之
。
〈
《史記·越世家》索隱
。
〉
初無余之,卽《
史記
》王
之侯
也。是年,
安王
崩,
烈王
立。
〔齊康公卒,次幽公立。〕《魏世家》索隱
引《紀年》:「幽公十八年而威王立」,今據此補。
二十二年,
韓
滅
鄭,
哀侯
入于
鄭
。
〈
《史記·韓世家》索隱
。
〉
《
戰國策
》曰:「鄭恃魏而輕韓,魏攻秦而鄭亡。」齊
田午
弑其君及孺子
喜
而爲公。
〈
《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
〉
《
索隱
》曰:「在田侯剡立後十年」,又云「梁惠王十三年當齊桓公十八年」,又引《春秋後傳》曰:「田午弑田侯及其孺子喜而兼齊,是爲桓侯」。是所弑者,卽侯
剡
也。
二十三年,
晉桓公
邑
哀侯
于
鄭
。
韓山堅
賊其君
哀侯,而
韓若山
立。
〈
《史記·韓世家》索隱
。
〉
韓山堅,《
史記
》作
韓嚴
。
若山,
懿侯
也。案,使
聶政
刺
韓傀
者,
嚴遂
也,在
烈侯
三年。弑
哀侯
者,
韓嚴
也,上距
韓傀
被刺二十四歳,或以爲一人一事也。
趙敬侯
卒。
〈
《史記·晉世家》索隱
。
〉
《
索隱
》曰:「《紀年》:『桓公十五年,韓哀侯卒,趙敬侯卒。』」今推校是
桓公
十六年。
〔二十四年,宋桓侯璧兵立。〕《
宋世家
》:「休公二十三年卒,子辟公辟兵立」,《
索隱
》曰:「《紀年》作『桓侯璧兵』」,據此補。《莊子》曰:「桓公出前,驅呼『辟』,蒙人以爲狂。」又案,
休公
十二年卒,《
史記
》云「廿三年」,非也。
〔二十五年。〕周烈王
四年,
孟子
生,上距
孔子
卒百有八歳。
據
金孫弼
《孟子墓記》。
二十六年,
武侯
卒
〈
《史記·魏世家》索隱
〉,
燕簡公
〈
四十五年
〉
卒
〈
《史記·燕世家》索隱
〉
。
梁惠成王
元年,
韓共侯、
趙成侯
遷
晉桓公
于
屯留
。
〈
《水經·濁漳水》注
。
《史記·晉世家》索隱
。
〉
是歳,
周烈王
六年、
晉桓公
二十一年、
秦獻公
九年、
楚肅王
十一年、
燕恒侯
元年、
齊幽公
四年、
田齊
桓公
五年、
韓懿侯
四年、
趙成侯
四年。
共侯
卽
懿侯
也。
屯留
故城,在
山西
潞州府
屯留縣
南十三里。
晝晦。
〈
《
開元占經·卷一百一
》。
〉
趙成侯
偃、
韓懿侯
若
伐我
葵,
惠成王
伐
趙,圍
濁陽
。
〈
《水經·沁水》注
〉
鄴
師敗
邯鄲
之師于
平陽
。
〈
《水經·濁漳水》注
。
〉
《
史記·魏世家
》:「武侯卒,子罃與公中緩爭爲大子。公孫頎謂韓懿侯曰:『魏罃得王錯,挾上黨,固半國也。因而除之,破魏必矣。』乃與趙成侯合軍幷兵以伐魏,戰于濁澤」,卽此事也。
《
索隱
》引此,「偃」作「種」,「伐我」下有「取」字。
葵城,在
河南
懷慶府
河內縣
北。
濁陽,疑卽
濁鹿,在
懷慶府
修武縣
北。
徐廣
謂在
社,非是。
平陽,在
河南
彰德府
臨漳縣
西。
二年,
齊
田壽
帥師伐
趙,圍
觀,
觀
降。
〈
《水經·河水》注
。
〉
今
山東
曹州府
觀城縣
西有
畔觀
故城。
魏
大夫王
錯
出奔
韓
。
〈
《史記·魏世家》集解
。
〉
案,《
國策
》
王錯,
惠王
之黨也。
三年,
鄭
城
邢丘
。
〈
《水經·泲水》注
。
〉
自此,
韓
改稱
鄭
。
邢丘
故城,在
懷慶府
河内縣
東南。
秦子向
命爲
藍君
。
〈
《水經·渭水》注
。
〉
今
陝西
西安府
藍田縣
西有故城。
四年,
河水
赤于
龍門
三日。
〈
《水經·河水》注
。
〉
五年,公子
景賈
帥師伐
鄭,
韓明
戰于
陽,我師敗逋。
〈
《水經·泲水》注
。
〉
陽
地,未詳。據《
水經注
》似在
長垣
之境。
六年四月甲寅,徙都于
大梁
。
〈
《水經·渠水》注
。《
漢書·高帝紀
》注。《
史記集解
》。
《孟子》疎
引作「九年」。
〉
《
魏世家
》徙都在三十一年,説者據之,以爲
惠王
初年,公子
卬
未虜,
安邑
未邊
秦,不應徙都。愚謂
惠王
之徙都,非畏
秦
也,欲與
韓
趙
齊
楚
爭強也。
安邑
迫于
中條、
太行
之險,不如
大梁
平坦,四方所走集,車騎便利,易與諸侯爭衡故也。
趙
之去
耿、徙
中牟、又徙
邯鄲,志在滅
中山
以抗
齊
燕
韓
;之去
平陽、徙
陽翟、又徙
新鄭,志在包
汝
潁
以抑
楚
魏,豈皆爲避
秦
哉?且《
孫子列傳
》云:「梁趙相攻,輕兵鋭卒竭于外,老弱疲于内。不若引兵直走大梁,……田忌從之,……戰于桂陵」,事在
惠王
十八年。
本書在十七年。
又
馬陵
之戰在
惠王
二十八年,《
孫子傳
》亦云「直走大梁」。使尙未遷都,彼胡爲批亢擣虚之計乎?《
秦本紀
》:「(孝公)十年,衞鞅爲大良造,將兵圍魏安邑,降之。」秦孝公
十年卽
魏惠王
志十九年,使時尙未遷都,
魏
已亡矣。
《
通鑑
》于
周顯王
十七年書「秦大良造伐魏」,不書「安邑降秦」,爲《
魏世家
》所惑也。
《
東周策
》:「秦興師臨周而求九鼎,……齊王大發師五萬人以救之,秦兵罷。齊將求九鼎,……顏率曰:『……夫梁之君臣欲得九鼎,謀之暉臺之下,沙海之上,其日久矣。鼎入梁,必不出。』」是時爲
東周
惠公,
惠公
薨于
梁惠王
十一年
見後,則
梁
之徙都在前,彰彰明矣。
暉臺、
沙海
皆
大梁
地。
本書三十一年爲大溝于北郛以行
圃田
之水,傳聞者乃以爲溝之歳爲遷都之年,而史
遷
又巧爲「安邑近秦」之説,遂不知《竹書》之爲實録矣。
王發
蓬、
忌
之藪以賜民。
〈
《
漢書·地理志
》注。
《左傳·哀公十四年》疎
。蓬,一作「逄」。
〉
蓬陂、
忌澤,在
開封府
祥符縣
南,舊爲禁苑,今弛以與民,
惠王
之所以爲「惠」也。
於越
寺區
弟
思
弒其君
莽安,次
無顓
立。
〈
《史記·越世家》索隱
。
〉
《
索隱
》曰:「初無余之十二年也。」《
莊子
》云:「越人三弑其君,王子𢯱患之,逃乎丹穴,不肯出。越人薰之艾,乘以王輿。」亦見《
呂覽
》
樂資
曰:「卽無顓也」。
七年,雨碧于
郢
。
〈
《
太平御覽·卷八百九
》、《
廣韻·二十二昔
》、
《路史·發揮二》注
。
〉
地忽長十丈有餘,髙尺半。
〈
《
太平御覽·卷八百八十
》。
〉
公子
緩
如
邯鄲
以作難。
〈
《史記·魏世家》索隱
。
〉
齊桓公
〈
十二年
〉
弒其君母。
〈
《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
〉
八年,伐
邯鄲,取
列人,伐
邯鄲,取
肥
。
〈
《水經·濁漳水》注
。
〉
雨黍于
齊
。
〈
《
太平御覽·卷八百四十二
》、又《
卷八百七十七
》。
〉
雨骨于赤髀。
〈
《路史·發揮二》注
。
〉
《
路史
》注引此又云「後國饑兵疫,《内記》云『是謂陽消』。」九年,與
邯鄲
楡次、
陽邑
。
〈
《水經·洞渦水》注
。
〉
晉
取
泫氏
。
〈
《
太平御覽·卷一百六十三
》。《
太平寰宇記·卷四十四
》。
《路史·國名紀七》注
。
〉
楡次
故城,在
太原府
楡次縣
西北。
陽邑
故城,在
太原府
太谷縣
東南。
晉,卽
魏
也。以
楡次、
陽邑
易
泫氏
也。
王會
鄭釐侯
于
巫沙
。
〈
《水經·泲水》注
。
〉
《
史記索隱
》引作「昭侯」,
武昭侯
卽
釐侯
也。《
莊子
》、《
呂覽
》稱
昭釐侯,是歳爲
釐侯
之二年。
十年,入
河水
于
甫田,又爲大溝而引
甫水
。
〈
《水經·渠水》注
。
〉
《
水經注
》曰:「渠水自河與泲亂流,東逕滎澤北,東南分濟,歴中牟縣之圃田澤,北與陽武分水。……浦水盛則北注,渠溢則南播。……又有一瀆,自酸棗受河,導自濮瀆,歴酸棗逕陽武縣南出,世謂之十字溝而屬于渠,或謂是瀆爲梁惠之年所開,而不能詳也。」甫田
卽
圃田,在
開封府
中牟縣
西北。
瑕陽
人自
秦
導
岷山
靑衣水
來歸。
〈
《水經·靑衣水》注
。
〉
瑕,音近「雅」,
雅山
之南,
梁州
之邊徼也。《
水經
》云:「靑衣水出靑衣縣西蒙山,東與沫水合也。至犍爲南安縣,入于江。」靑衣
故城,在
四川
雅安縣
北
蒙山,北距
岷山
千里峰巒緜亙,實一山也。
南安
故城,在
四川
嘉定府
夾江縣
西北。
瑕陽
人浮
靑衣水
至
蜀,自
蜀
至
秦,又自
秦
來
梁
也。
十一年,
鄭釐侯
使
許息
來致地,
平丘、
戸牖、
首垣
諸邑及
鄭
馳道。我取
軹道,與
鄭
鹿
。
〈
《水經·河水》注
。
〉
平丘,在
大名府
長垣縣
西南五十里。
戸牖,在
開封府
蘭儀縣
東北二十里。
首垣,卽
長垣
故城,在
長垣縣
東北三十里。馳道,近刻《紀年》及《水經注》並作「馳地」,
王引之
《經義述聞》以爲「馳地者,弛地也」,弛,易也。
見《
爾雅
》
。
軹道,在
懷慶府
濟源縣
南。
鹿,未聞,或謂在
濬縣
界,遠,疑。
東周
惠公
傑
薨。
〈
《史記·六國表》集解
。
〉
《
史記》:「考王封其弟于河南,是爲西周桓公。桓公子威公,威公子惠公,惠公封其子于鞏,號東周惠公。」《
世本
》「名班」,與此異。
秦
師伐
鄭,次于
懷
〈
《水經·沁水》注
〉,城
殷
。
〈
《水經·沁水》注
。
〉
此未詳何年事。
懷,在
武渉縣
西南。
殷,在
武渉縣
東南。
十二年,
龍賈
帥師築長城于西邊。
〈
《水經·泲水》注
。
〉
《
魏世家
》云:「築長城,塞固陽。」《
秦本紀
》云:「魏築長城,自鄭濱洛以北,有上郡。」蘇秦
説
魏
在
惠王
後元二年
云「西有長城之界」,卽此。
楚
師出
河水
以水長垣之外。
〈
《水經·河水》注
。
〉
酈道元
曰:「河水舊于白馬縣南泆通濮、濟、黃溝。」白馬縣,今
衞輝府
滑縣
地,其東南卽
長垣縣
界也。
鄭
取
屯留、
尙子、
涅
。
〈
《水經·濁漳水》注
。《
太平寰宇記·卷四十五
》引「尙」作「長」。
〉
尙子,卽
長子
也,今隸
潞安府
。
涅氏
故城,在
沁州
武鄕縣
西。
十三年,王及
鄭釐侯
盟于
巫沙,以釋
宅陽
之圍,歸
釐
于
鄭
。
〈
《水經·泲水》注
。
〉
釐城
在
開封府
滎澤縣
東。
〔齊桓公卒,次威王立。〕《田完世家》索隱
曰:「梁惠王十三年當齊桓公十八年,後威王始見。」今據補。
十四年,
魯恭侯、
宋桓侯、
衞成侯、
鄭釐侯
來朝。
〈
《史記·魏世家》索隱
。
〉
是年,爲
恭侯
二十年、
桓侯
十七年、
成侯
五年、
釐侯
七年也。
於越子
無顓
〈
八年
〉
薨,是爲
菼躅卯
。
〈
《史記·越世家》索隱
。
〉
次
無彊
立。
十五年,遣將
龍賈
築
陽池
以備
秦
。
〈
《
太平寰宇記·巻九
》。
〉
陽池,卽九藪之
陽華,在
同州府
華陰縣
東南,長城起此北至
固陽
。
鄭
築長城自
亥谷
以南。
〈
《水經·泲水》注
。
〉
《
續〈漢書〉·郡國志
》曰:「長城自卷逕陽武到密」,今在
原武、
陽武、
滎澤、
鄭州
密縣
界也。
魯恭侯
來朝。
〈
《史記·六國表》集解
。
〉
邯鄲
成侯
會
燕成侯
于
安邑
。
〈
《史記·六國表》集解
。
〉
今
保定府
髙陽縣
西南有
安都城,
正定府
無極縣
東南
晉州
東並有
安鄕城,未知誰是。
十六年,
秦
公孫壯
帥師伐
鄭,圍
焦城,不克。
〈
《水經·渠水》注
。
〉
秦
公孫壯
帥師城
上枳、
安陵、
山民
。
〈
《水經·渠水》注
。民,一作「氏」。
〉
此一役也,覆舉「秦公孫壯帥師」者,引書者之辭耳。
焦城,在
開封府
中牟縣
西南。
上枳,未聞。
安陵,在
開封府
鄢陵縣
西北。
山民,當在
中牟縣
境。
邯鄲
伐
衞,取
漆
富
丘,城之。
〈
《水經·泲水》注
。
〉
漆
富
丘,二邑,俱在
長垣縣
境。
齊
師及
燕
戰于
泃水,
齊
師遁。
〈
《水經·鮑丘水》注
。
〉
泃水
逕
順天
三河縣、
寶坻縣
合
鮑丘水
。
邯鄲
四曀,室多壞,民多死。
〈
《
開元占經·卷一百一
》。
〉
十七年,
韓姬
弑其君
悼公
。
〈
《史記·韓世家》索隱
。
〉
《《
索隱
》云:「韓昭侯之十年則梁惠成王之十七年也。」姬,一作「𤣱」,
梁玉繩
曰:「悼公卽晉靜公」。
東周
與
鄭
髙都、
利
。
〈
《水經·伊水》注
。
〉
髙都,在
河南
洛陽縣
南。
利,未聞。
宋
剔成
肝
廢其君璧而自立。
〈
《史記·宋世家》索隱
。
〉
洪氏
本在
烈王
六年、
惠王
元年,然
惠王
十四年,
宋桓侯
朝
梁,則
洪氏
誤也。今移于此,俟攷。
鄭釐侯
來朝
中陽
。
〈
《水經·渠水》注
。
〉
《
韓策
》曰:「昭釐侯執圭而見梁君,非好卑而惡尊也……申不害曰:『我執圭於魏,魏君必得志於韓,必外靡於天下矣,是魏敝矣。……俛於一人之下,而伸於萬人之上也。……』」中陽,在
開封府
鄭州
。
齊
田期
伐我東鄙,戰于
桂陽,我師敗逋。
〈
《水經·泲水》注
。
〉
宋
景㪨、
衞
公孫倉
會
齊
師,圍我
襄陵
。
〈
《水經·淮水》注
。
〉
徐州
子期
。
〈
《史記·田敬仲世家》索隱
。
〉
《
魏世家
》曰:「惠王圍邯鄲,拔之。趙請救于齊,齊使田忌、孫臏救趙,敗魏桂陵。」《
田齊世家
》:「魏惠王圍邯鄲,趙求救于齊。……段干朋曰《齊策》作『段干綸』:……『救趙而軍其郊,是趙不伐而魏全也。故不如南攻襄陵以弊魏。』」《
齊策
》又曰:「『……邯鄲拔而承魏之敝,是趙破而魏弱也。』田侯曰『善』,乃起兵南攻襄陵。七月,邯鄲拔。齊因承魏之弊,大破之桂陵。」蓋
魏
拔
邯鄲
還,
齊
邀敗之于
桂陵,遂趨
襄陵,而
宋
衞
會之也。《
史記正義
》曰:「桂陽在曹州乘氏縣東北。」襄陵,今
歸德府
睢州
也。
田期,卽
田忌,《
索隱
》曰「田臣思,《紀年》謂之徐州子期」,未知其文云何,姑附于此。
十八年,王以
韓
師敗諸侯師于
襄陵
。
〈
《水經·淮水》注
。
〉
齊
侯使
楚
景舍
來求成。
〈
《水經·淮水》注
。
〉
王會
齊
宋
之圍。
〈
趙一淸
本
《水經·淮水》注
。
〉
《
戰國策
》曰:「邯鄲之難,……楚因使景舍起兵救趙。邯鄲拔,楚取睢濊之閒。」濊,音近渙。
睢
濊
之閒出文章,見《
水經注
》。
敗
韓
于
馬陵
。
〈
《史記·魏世家》索隱
。
〉
許州
長葛縣
北三十里有
馬陵岡
。
邯鄲
之師敗我師于
桂陵
。
〈
《史記·魏世家》索隱
〉
十九年,
晉
取
玄武、
濩澤
。
〈
《水經·沁水》注
。
〉
玄武,未詳。
濩澤,在
澤州府
陽城縣
西。
二十年,
齊
築
防
以爲長城。
〈
《水經·汶水》注
。
《史記·蘇秦傳》正義
。
〉
《
括地志
》曰:「長城西北起濟州平陰縣,縁河歷太山北岡上,經濟州、淄州,卽西南兗州博城縣北,東至密州琅邪臺入海。」今
平陰、
肥城、
章丘、
萊蕪、
博山、
淄川、
沂水、
安丘、
諸城
各縣界中並有
長城
遺址。
衞
將軍
文子
爲
子南彌牟,後有
子南勁
朝于
魏
。
惠成王
如
衞,命
子南
爲侯。
〈
《史記·周本紀》集解
。《
漢書·武帝紀
》注。
《水經·汝水》注
。
〉
子南
者,
衞靈公
子
昭子
郢
之字也。將軍
文子
者,
郢
之子
子木彌牟
也。
彌牟
以父字爲氏,猶
魯
之
仲嬰齊
耳。《
韓非子
》曰:「衞子南勁之爲臣,上逼君,下亂治,援外以撓內,侵下以謀上」,則其人可知矣
魏
殷臣、
趙
公孫裒
伐
燕,還取
夏屋,城
曲逆
。
〈
《水經·滱水》注
。
〉
壬寅,
孫何
侵
楚,入
三戸
郛。
〈
《水經·丹水》注
。
〉
此二上條未詳何年。
夏屋城,在
保定府
唐縣
北。
曲逆城,在
保定府
完縣
東南。
三戸城,在
南陽府
内鄕縣
西南。
〔二十四年,〕楚
伐
徐州
。
〈
《史記·越世家》索隱
。
〉
《
索隱
》曰:「無顓薨後十年」,則
楚宣王
之二十三年、
齊威王
之十一年也。《
楚世家
》云:「威王七年,齊田嬰欺楚,楚威王伐齊,敗之于徐州」,與此不合,蓋兩事也。
魏章
率師及
鄭
師伐
楚,取
上蔡
。
〈
《水經·汝水》注
。
〉
孫何
取
㶏陽
。
〈
《水經·潁水》注
。
〉
未詳何年事。
上蔡,在
汝寧府
上蔡縣
西南。
㶏陽城,在
許州
臨潁縣
東南。
二十五年,
絳
中地坼,西絶于
汾
。
〈
《水經·汾水》注
。
〉
絳,今
平陽府
曲沃縣
也。
二十七年十二月,
齊
威王
〈
十四年
〉,
田朌
伐我。
〈
《史記·孫呉列傳》索隱
。
《田敬仲世家》索隱
。
〉
二十八年,,與
齊
田朌
戰于
馬陵,
〈
《
史記·魏世家
》、《
孟嘗君傳
》、《
田敬仲世家
》、
《孫呉傳》索隱
。
〉
〔我師敗逋。〕〈
據
王邵
説補。
〉
《
孫臏傳
》:「魏與趙攻韓,韓告急齊。齊王用孫子計,使田忌將而伐魏,敗之馬陵,虜太子申,殺魏將龐涓。」《
戰國策·齊策
》:「南梁之難,韓氏請救于齊。田侯召大臣而謀,此是威王十五年事,未稱王,故曰田侯,《史記》以爲宣王,豈不謬哉?……因起兵撃魏,大破之。」馬陵,卽此
馬陵,在
曹州府
濮州
東北。
穰疵
帥師及
鄭
孔夜
戰于
梁赫,
鄭
師敗逋。
〈
《水經·渠水》注
。
〉
《
呂覽·無義篇
》:「秦惠王立,……欲加罪公孫鞅。鞅以其私屬與母歸魏,襄疵不受。」髙誘
注:「襄疵,魏人也。」其卽此
穰疵
歟?
梁赫,
大梁
城西南之
赤城
也。
二十九年,
秦孝公
會諸侯于
蓬澤
。
〈
《水經·渠水》注
。
《史記·六國表》集解
。蓬,亦作「逢」。
〉
孝公
二十年也。天子致伯諸侯畢賀。
五月,
齊
田朌
及
宋
人伐我東鄙,圍
平陽
。
〈
《水經·泗水》注
。
《史記·魏世家》索隱
。
《泗水》注
無「五月」二字。《
索隱
》無「及宋人」三字。。
〉
平陽
故城,在
兗州府
鄒縣
西三十里。
九月,
秦
衞鞅
伐我西鄙。十月,
邯鄲
伐我北鄙。王攻
衞鞅,我師敗績。
〈
《史記·魏世家》索隱
。
〉
《
史記
》:「魏使公子卬將而撃鞅,鞅詐魏,虜公子卬,襲破魏軍東地至河。」三十年,城
泲陽
。
〈
《水經·泲水》注
。
〉
泲陽
故城,在
開封府
蘭儀縣
東五十里。
秦
封
衞鞅
于
鄔,故名曰
商
。
〈
《水經·濁漳水》注
。
〉
鄔,卽
商於
之
於
。《
水經注
》曰:「丹水逕南鄕縣之間,歷於中之北,所謂商於者也。」《漢書·王莽傳》曰:「鄔亭西通武關」,亦卽此矣。今在
南陽府
淅川縣
西南。
《
漢書·地理志
》「鉅鹿郡有鄡縣」,字亦作「郻」,音苦堯反,故城在
保定府
束鹿縣
東,六國時爲
趙
地,非
鞅
所得封也。祇以字形相亂,《
水經注
》、
《後漢書》注
于
鄡縣
並引《竹書》、《
僞紀年
》亦改作「鄡」,謬矣。
三十一年三月,爲大溝于北郛,以行
圃田
之水。
〈
《水經·渠水》注
。
〉
《
水經注
》曰:「渠水又東南而注大梁,……左則故瀆出焉。秦始皇二十年,王賁斷故渠,引水東南出以灌大梁。」然則
惠王
所爲大溝當逕
大梁
城北,東注
汳水,後爲
王賁
所斷,故曰
故瀆
。
邳
遷于
辥,改名
徐州
。
〈
《水經·泗水》注
。
《史記·魯世家》索隱
。
《孟嘗君列傳》正義
。
〉
邳,
齊
騶忌
之所封也。
上邳城,在
兗州府
滕縣
南。故
薛城
在
滕縣
東南四十四里,或曰在
滕縣
東北四十里
辥山
下,故
魯
辥邑
非
辥國
也。
〔三十二年,〕與
秦
戰
岸門
。
〈
《史記·秦本紀》索隱
。
〉
《
六國表
》在
秦孝公
二十三年。《
括地志
》曰:「岸門,一名西武亭,在許州長社縣西北二十八里。」秦
胡蘇
帥師伐
鄭,
韓襄
敗
秦
胡蘇
于
酸水
。
〈
《水經·泲水》注
。
〉
酸水
故瀆,在
衞輝府
延津縣
北。此未詳何年事。
三十六年。
元文曰:「惠王三十六年改元,從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稱『惠成王卒』」。是
惠王
前元終于三十六年,後元終于十六年,章章也。《
僞紀年
》以「改元稱一年」五字仞作正文,遂使前元迄于三十五年,後元終于十七年。承《
史記索隱
》之誤,而
洪氏、
章氏
亦莫之糾正也。
一年。
〈
《
左傳·後序
》。
〉
是歳,
周顯王
三十五年,
梁
始與
齊
稱王。後十年,
秦
稱王。又二年,
韓
燕
稱王。稱王改元,與
秦惠文王
同。
〔二年,〕鄭昭侯
武
薨,次
威侯
立。
〈
《史記·韓世家》索隱
。
〉
韓昭侯
之世,兵寇屢交。
〈
《史記·申不害列傳》索隱
。
〉
《
世家
》無
威侯
一代,又
《韓非傳》索隱
:「《紀年》:『韓昭侯之世,兵寇屢交』」,是
小司馬
隱括之語,未敢羼入正文。
〔三年,〕齊
師伐
趙
東鄙,圍
中牟
。
〈
《水經·渠水》注
。
《左傳·定九年》疎
。
〉
諸書未引何年,
洪氏
補在
顯王
三十一年
惠王
三十三年
。
陳氏
云「當是趙肅侯十八年事」惠王
後元三年,今從之。
中牟,在
彰德府
湯陰縣
西。
〔九年,〕鄭威侯
〈
七年
〉
與
邯鄲
圍
襄陵
。五月,
梁惠王
會
威侯
于
巫沙
。十月,
鄭宣王
朝
梁
。
〈
《史記·韓世家》索隱
。
〉
章氏
平
曰:「《紀年》威侯之年,蓋析宣惠王一君之年爲二君之年,而《史記》誤以爲皆宣惠王年矣。下『敗韓舉』在威侯八年者,或當爲宣惠王元年也。」洪氏
曰:「宣王卽威侯」,未知孰是。
〔十年,〕齊
田朌
及
邯鄲、
韓舉
戰于
平邑,
邯鄲
之師敗逋,獲
韓舉,取
平邑、
新城
。
〈
《水經·河水》注
。
〉
此事《
水經注
》引作「晉烈公十年」,《
索隱
》云「當韓威王八年」,計相距七十八歳,不應有兩
田朌、兩
韓舉
。攷《
趙世家
》云:「(肅侯……)二十三年,韓舉與齊魏戰,死于桑丘」,
肅侯
元年當
梁惠王
二十二年,下逮後元十年,爲
肅侯
之二十五年,蓋《
趙世家
》誤「五」爲「三」,《
水經注
》誤「惠成後元十年」爲「晉烈公十年」也。至《
韓世家
》以
韓舉
爲
韓
將,則更舛矣。
十一年,王會
韓昭侯、
齊宣王
于
平阿
。
〈
《史記·孟嘗君列傳》索隱
。
〉
趙紹祖
曰:「昭侯當爲威侯,宣王當爲威王」。愚案,是年,
韓
稱王,會以相命也。
平陽
故城,在
鳳陽府
懷遠縣
西北,迂遠,當依《
史記·孟嘗君列傳
》作
東阿
。
〔衞平侯卒,子孝襄侯立。〕〈
洪氏
據
《史記·衞康叔世家》索隱
補。
〉
王國維
案:
《史記·衞康叔世家》索隱
:「樂資據《紀年》以嗣君卽孝襄侯。」十三年,會
齊威王
于
鄄
。
〈
《史記·孟嘗君列傳》索隱
。
〉
曹州府
濮州
西二十里,
鄄城
故城也。
四月,
齊威王
封
田嬰
于
辥
。十月,
齊
城
辥
。
〈
《史記·孟嘗君列傳》索隱
。
〉
嬰
初封
彭城
。
〈
《史記·孟嘗君列傳》索隱
。
〉
《
國策·齊封田嬰
》及《
靖郭君將城辥
》二篇,不言
齊
是何王,《
靖郭君善齊貌辨
》一篇明言後「數年,威王薨,宣王立」,是封
嬰
者爲
威王
矣。自《
史記
》誤以爲
湣王
封,
鮑彪
遂改
威
爲
宣,改
宣
爲
閔,習迷同醉千古不覺矣。
十四年,
薛子
嬰
來朝。
〈
《史記·孟嘗君列傳》索隱
。
〉
十五年,
齊威王
薨。
〈
《史記·孟嘗君列傳》索隱
。
〉
江氏
永
《
羣經補義
》曰:「孟子見梁惠王,當在周愼靚王元年、惠王後元之十五年。至次年,惠王卒,襄王立。孟子一見卽去梁矣。……《通鑑考異》……于愼靚王二年……載『孟子一見而出語』,是矣。乃于顯王三十三年書『鄒人孟軻見梁惠王』,豈孟子在魏十八年乎?誤矣!」陳氏
逢衡
《紀年集證》曰:「讀《孟子》者,不可不先讀《竹書》。若梁惠尙未稱王,而孟子以王稱之,曾不儀秦若矣。」右曾
案,《
孟子
》七篇初不及
齊威王,而
梁惠
之薨、
梁襄
之立,適當
齊宣王
元年,則
孟子
遊蹤斷非先
齊
後
梁,可知也。
燕
人伐
趙,圍
濁鹿,
趙武靈王
及
代
人救
濁鹿,敗
燕
師于
勺梁
。
〈
《水經·滱水》注
。
〉
元文不引何年,今姑附此。是歳,
燕王
噲
元年、
趙武靈王
六年也。《
水經注
》曰:「望都縣東南三梁亭,卽勺梁也。……廣昌東嶺之東有山名濁鹿邏。」望都,今
保定府
慶都縣
也。
廣昌縣,今屬
易州
。
十六年,
惠成王
卒。
〈
《
左傳·後序
》。
〉
今王
《
史記集解
》曰:「《世本》『惠王生襄王』而無哀王,然則今王者,魏襄王也。」荀朂
《
穆天子傳·序
》亦云:「《紀年》今王於《世本》蓋襄王也。」〔元年。〕周愼親王
三年、
秦惠文
王後七年、
楚懷王
十一年、
燕王
噲
三年、
齊宣王
二年、
趙武靈王
八年、
韓威侯
十五年
或
宣惠王
八年,疑
。
四年,
鄭侯
使
韓辰
歸
晉陽
及
向
。二月,
城陽、
向
更名,
陽
爲
河雍,
向
爲
髙平
。
〈
《
史記·秦本紀
》、
《趙世家》集解
。
《范雎傳》正義
。
《水經·泲水》注
。
〉
韓
已稱王,而書
鄭侯,未詳。今
懷慶府
濟源縣
東南有
陽樊城、西南有
向城
。
碧陽君
之諸御産二龍。
〈
《
開元占經·巻一百十三
》。
〉
諸御,妾也。
〔五年,〕燕
子之
殺公子
平
。
〈
《史記·燕世家》索隱
。
〉
齊
人禽
子之
而醢其身。
〈
《史記·燕世家》集解
。
〉
《
燕策
》:「燕王噲旣立……三年,……舉國屬子之。……子之三年,燕國大亂,……將軍市被、太子平謀攻子之。儲子謂齊宣王曰:『因而仆之,破燕必矣。』……王因令章子將五都之兵,因北地之衆,以伐燕。……燕王噲死,子之亡。二年,而燕人立太子平,是爲昭王。」《
齊策
》:「韓齊爲與國,張儀以秦魏伐韓,齊將救之。田臣思曰:『……不如聽之。子噲與子之國,百姓弗戴,諸侯不與,秦伐韓,楚趙必救之,是天以燕賜我也。』王曰:『善。』……因起兵攻燕,三十日而舉燕國『三』當作『五』。」則伐
燕
之
爲
齊宣,本自明白。自
太史公
作《
史記
》于
齊
之世系奪去兩代,遂使
齊宣
不與
燕
噲
相當,自不得不以伐
燕
屬之
齊湣
。生
史遷
後者,唯
遷
是從,於是《
荀子
》之文可以改
《
王霸篇
》
齊湣
敗
燕,蓋
劉向
所改,《
孟子
》之書不可讀。自
宋
以來,紛如聚訟,若《
黃氏日抄
》
以《
梁惠王篇
》伐燕,爲
易王
初立
齊
取十城;《
公孫丑篇
》伐
燕,爲
湣王
乘
子之
之亂。不知
燕文公
卒于
梁惠王
後二年,乃
齊威王
之二十五年,則取
燕
十城者,是
威王,非
宣王
也、《
資治通鑑
》
移
宣王
之年以就《
孟子
》,或節外生枝、或斷鶴繼鳧,豈知眞古文《紀年》確乎伐
燕
者,是
宣
非
湣
也。此《紀年存眞》之所以不可不輯也!請爲讀《
孟子
》者正告曰:「伐燕之役,在周赧王元年、燕王噲七年、齊宣王六年。」趙
召
燕
公子
職
于
韓,立以爲
燕王,使
樂池
送之。
〈
《
史記·趙世家
》文。
徐廣
曰:「《紀年》亦云爾。」據此補。
〉
裴駰
曰:「趙聞燕亂,遙立職爲燕王,雖使樂池送之,竟不能就。」梁玉繩
《史記志疑》曰:「竊意職爲王,在噲死之後,昭王未立之先。職立二年,卒,乃立昭王。昭王並非太子,太子已同君噲、子之死于齊難矣。」施彦士
《讀孟質疑》曰:「『使趙立職事,竟不就』,縱書于趙史,必不書于Template:ProperNoun史。Template:ProperNoun等所見《紀年》有此,必是當時實録。」Template:Resize
六年,
Template:ProperNoun
取我
Template:ProperNoun
。
Template:*
《
秦本紀
》:「(Template:ProperNoun後元)十一年,Template:ProperNoun攻Template:ProperNoun,降之。」較此前一年。
Template:ProperNoun
在
Template:ProperNoun
南。
Template:ProperNoun
地暴長,長丈餘,髙一尺。
Template:*
七年,
Template:ProperNoun
帥師伐
Template:ProperNoun
。
Template:*
Template:ProperNoun,
Template:ProperNoun
將。
Template:ProperNoun,
Template:ProperNoun
邑,當在
Template:ProperNoun
境。
Template:ProperNoun
來見于
Template:ProperNoun
。
Template:*
《
六國表
》:「Template:ProperNoun六年,與Template:ProperNoun會Template:ProperNoun。」較此前一年。
Template:ProperNoun,一名
Template:ProperNoun,在
Template:ProperNoun
東三十五里,對岸卽
Template:ProperNoun,古之
Template:ProperNoun
也。
四月,
Template:ProperNoun
使
Template:ProperNoun
來獻乘舟,始罔及舟三百,箭五百萬,犀角、象齒。
Template:*
始罔,舟名。
Template:ProperNoun
Template:*
殺其王后。
Template:*
Template:ProperNoun
圍
Template:ProperNoun
。
Template:*
《
六國表
》:「Template:ProperNoun二十一年,Template:ProperNoun助我攻Template:ProperNoun,圍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卽
Template:ProperNoun
也。
Template:ProperNoun,在
Template:ProperNoun
東北。
Template:ProperNoun
助
Template:ProperNoun,共敗
Template:ProperNoun
。
Template:*
案,《
楚世家
》:「(Template:ProperNoun誑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攻Template:ProperNoun,)與Template:ProperNoun戰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大敗我軍,斬甲士八萬,虜我大將軍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Resize」《
韓世家
》:「與Template:ProperNoun共攻Template:ProperNoun,敗Template:ProperNoun將Template:ProperNoun,斬首八萬于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Resize」然則《紀年》當云「Template:ProperNoun助Template:ProperNoun」,今云「Template:ProperNoun助Template:ProperNoun」,傳鈔譌也。
Template:Resize
Template:ProperNoun
卒。
Template:*
Template:ProperNoun
圍
Template:ProperNoun
。
Template:*
今
Template:ProperNoun
東南有
Template:ProperNoun
。
八年,
Template:ProperNoun
伐
Template:ProperNoun
。
Template:*
《
世家
》云「拔列城二」。
Template:ProperNoun
圍
Template:ProperNoun,不克。
Template:*
Template:ProperNoun
薨。
Template:*
Template:ProperNoun,在
Template:ProperNoun
南。
九年,
Template:ProperNoun
入
Template:ProperNoun,山水大出。
Template:*
五月,
Template:ProperNoun
卒。
Template:*
Template:ProperNoun
帥師來會我,次于
Template:ProperNoun
。
Template:*
十年十月,大霖雨,疾風,
Template:ProperNoun
溢
Template:ProperNoun
郛。
Template:*
Template:ProperNoun,在
Template:ProperNoun
北十五里。
十二年,
Template:ProperNoun
帥師伐我,圍
Template:ProperNoun,
Template:ProperNoun
帥師救
Template:ProperNoun
圍,疾西風。
Template:*
Template:ProperNoun,在
Template:ProperNoun
西。
Template:ProperNoun,蓋人名。
Template:ProperNoun,地名。
Template:Resize
十三年,城
Template:ProperNoun
。
Template:*
十四年,
Template:ProperNoun
内亂,殺其太后及公子
Template:ProperNoun、公子
Template:ProperNoun
。
Template:*
《
秦本紀
》云:「(Template:ProperNoun)二年,……庶長Template:ProperNoun與大臣、諸侯、公子爲逆,皆誅,及Template:ProperNoun后皆不得良死。」《
穰侯傳
》云:「Template:ProperNoun卽位,以Template:ProperNoun爲將軍,衞Template:ProperNoun。誅Template:ProperNoun之亂」,《
索隱
》曰:「Template:ProperNoun卽公子Template:ProperNoun。」然則太后卽
Template:ProperNoun
后、
Template:ProperNoun
之母、
Template:ProperNoun
之嫡母也。公子
Template:ProperNoun、公子
Template:ProperNoun
皆
Template:ProperNoun
弟、
Template:ProperNoun
兄也。
十五年,
Template:ProperNoun
帥師及
Template:ProperNoun
伐
Template:ProperNoun,取
Template:ProperNoun
。
Template:*
元文未引何年,今從
Template:ProperNoun
本移此,當
Template:ProperNoun
與
Template:ProperNoun
盟
Template:ProperNoun
之後。
Template:ProperNoun
案,《
渚宮舊事
》:「Template:ProperNoun謂Template:ProperNoun曰:『Template:ProperNoun能令公貴于三柱國,請爲公説王曰:「Template:ProperNoun出于Template:ProperNoun,好廉而善劍,不如使其掌客。」』遂言于
Template:ProperNoun,王從之。」是
Template:ProperNoun
爲
Template:ProperNoun
時人也。
Template:ProperNoun,在
Template:ProperNoun
西七十里。
Template:ProperNoun
救
Template:ProperNoun,次于
Template:ProperNoun
。
Template:*
元文未引何年,今從
Template:ProperNoun
本。
十六年,
Template:ProperNoun
拔我
Template:ProperNoun、
Template:ProperNoun、
Template:ProperNoun
。
Template:*
Template:ProperNoun,在
Template:ProperNoun
西。
Template:ProperNoun,卽
Template:ProperNoun,在
Template:ProperNoun
南。
十七年,
Template:ProperNoun
命吏大夫奴遷于
Template:ProperNoun,又命將軍、大夫、適子、戍吏皆貉服。
Template:*
吏大夫奴者,吏大夫之奴也。九原故城,在
Template:ProperNoun
所駐
Template:ProperNoun
北。《
趙世家
》胡服之令在
Template:ProperNoun
十九年
Template:Resize,而二十五年云「使Template:ProperNoun胡服傅王子Template:ProperNoun」,然則前此議之未行,至此始皆貉服。貉服,卽胡服也。
Template:Resize
救
Template:ProperNoun,塞
Template:ProperNoun
。
Template:*
未詳何年事。《
趙世家
》
Template:ProperNoun
二十、二十一、二十三年倶攻
Template:ProperNoun,當
Template:ProperNoun
之十三、十四、十六年也。[[史記/卷069#秦弟_代、厲|
Template:ProperNoun
説
Template:ProperNoun
曰「決Template:ProperNoun之口,Template:ProperNoun無Template:ProperNoun」]],
Template:ProperNoun
引此以證。
Template:ProperNoun
曰:「Template:ProperNoun東至Template:ProperNoun,入Template:ProperNoun。」《魏志》云『Template:ProperNoun于Template:ProperNoun口東,因Template:ProperNoun故瀆開Template:ProperNoun,導Template:ProperNoun二水入焉。』案,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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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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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瀆。
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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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會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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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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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ProperNo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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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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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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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Template:ProperNo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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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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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大事記》:『Template:ProperNoun十二年,太子Template:ProperNoun死,公子Template:ProperNoun、公子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Resize,爭爲太子。時Template:ProperNoun質于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欲內之,故圍Template:ProperNoun。』」《
史記·甘茂傳
》:「(Template:ProperNoun)以兵圍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使Template:ProperNoun告急于Template:ProperNoun,……乃下兵于Template:ProperNoun以救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兵去。」卽其事也。
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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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文曰:「今王終二十年」,謂《紀年》終于此也。後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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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薨,作《紀年》者不及見,故不舉其諡,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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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史記索隱_(四庫全書本)/卷13#魏系家第十四|《紀年》終于Template:ProperNoun二十年。Template:ProperNoun三年,喪畢,始稱元年]]」,誤矣。《
僞紀年
》遂以「今王終二十年」六字爲《竹書》正文,豈非誤之誤者歟?又案,是歳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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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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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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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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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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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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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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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也
Template:Resize,上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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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凡四百八十三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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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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歳,至此共七百五十八年。
周年表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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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自Template:ProperNoun冢古文亡,而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之年不可攷矣。Template:ProperNoun之年,Template:ProperNoun以後,説者多依《史記》;Template:ProperNoun以前,率祖Template:ProperNoun《厤譜》,未有據《紀年》者。夫《紀年》,Template:ProperNoun史所作,未經Template:ProperNoun火,學者顧不信而信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何邪?其在今日散軼之餘,貫恰爲難,欲知眞《紀年》之可信,不得不借證于他書,而亥豕之譌,非鉤稽之,亦莫能見。如Template:ProperNoun以前之年,Template:ProperNoun引《竹書》云『二百五十七年』,今以《魯世家》推之,則爲二百七十五歳,知今本《索隱》傳刻譌也。何以言之《國語》言『Template:ProperNoun伐Template:ProperNoun,歳在鶉火』?又Template:ProperNoun公子Template:ProperNoun以Template:ProperNoun五年出奔Template:ProperNoun,Template:ProperNoun因曰「君之行,歳在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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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上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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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凡一百二十七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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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二百七十五歳,總得四百有二年,除歳星積次
Template:Resize,二,不盡一百十二,以歳周十二除之,不盡四,自午至卯,適合也。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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薨後十一年而克殷,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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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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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凡五百一十八歳,故《
孟子
》曰:『由Template:ProperNoun至于Template:ProperNoun,五百有餘歳』。若依《
索隱
》,減去十八年,不得言『有餘』也。以此兩證,知眞古文定作二百七十五年矣。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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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後,太史公《年表》《世家》往往自相乖迕,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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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十二世而有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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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三弑其君,
Template:ProperNo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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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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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元稱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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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王之前卻十餘載,不有《竹書》,孰補其闕而正其失?愚故旣集《竹書》爲《古文存眞》,又別爲《周年表》如左。」Template:PD-o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