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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秩
公主之子、親王等子弟授以品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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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之子、親王等子弟授以一等台吉。和碩格格之子、郡王、多羅貝勒之子弟授以二等台吉。多羅格格之子、貝子、公等子弟授以三等台吉。再王、貝勒等族中弟兄一等台吉以下之台吉等子弟俱授以四等台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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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吉等品級襲替,嫡親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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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藩台吉等並喀爾沁、土默特之㙮布囊等,分爲四等。一等台吉㙮布囊,兼丁十五名;二等兼丁十二名;一等兼丁八名;四等兼丁四名。其帽頂坐褥依一品、二品、三品、四品官員品級戴用自身,故後其品級襲與嫡親子孫、兄弟罔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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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補放管旗章京、管旗副章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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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藩蒙古佐領多餘之旗,分內補放管旗章京一員,管旗副章京二員。十個佐領以下之旗,分內補放管旗章京一員,管旗副章京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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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旗章京缺出,由台吉內選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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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遇有管旗章京、管旗副章京、參領、佐令缺出,該扎薩克等於本旗內揀選漢仗好、善於管束之台吉、㙮布囊等,隨帶原銜補放。如台吉內不得可補之人,即於常人內揀選漢仗好、善於管束之人補放。驍騎校領催披甲缺出,將能當差、有牲畜之人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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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吉、㙮布囊等所補放管旗章京等官,不必挑選親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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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放管旗章京、管旗副章京、參領、佐領等官,如於屬人內補放者,仍挑親隨。如台吉、㙮布囊等揀補者,毋庸挑選親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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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職僞報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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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王、貝勒、貝子、公、扎薩克、台吉等襲職之時,有子而僞報無子者,將該扎薩克王、台吉等並協理旗務之台吉等俱革去辦理旗務之任,罰俸一年。無俸之協理台吉等,罰五九牲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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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放協理旗務台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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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外每旗各補放協理旗務之台吉,協同各本旗、扎薩克等辦理事務,遇有缺出,該扎薩克會同該盟長於閑散王以下、台吉等以上揀選人,去得能辦事管束者,保舉一人,擬正一人,擬陪送部,帶領引見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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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放王等長史護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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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藩蒙古王、貝勒等長史護衛,照依內地王、貝勒等之例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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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貝勒、貝子、公等儀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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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王等儀仗:泥金紅傘二把,纛二把,小旗十杆。郡王等儀仗:泥金傘一把,纛一杆,小旗八杆。貝勒等儀仗:紅傘一把,纛一杆,小旗六杆。貝子等儀仗:紅傘一把,小旗六杆。護國公等儀仗:紅傘一把,小旗六杆。輔國公等儀仗:紅傘一把,小旗六杆。凡出征、行園,俱着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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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藩王等坐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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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藩親王在內地親王以下,外藩郡王在內地郡王以下,外藩貝勒在內地貝勒以下,外藩貝子在內地貝子以下,外藩公在內地公以下坐。再外藩台吉等行禮坐次不論品級,皆在丹墀以上行禮。十人以內來朝者,在殿內列坐。十人以外來朝者,其餘俱在丹墀以上鎗刀鑾駕後列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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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與管旗章京等帽頂坐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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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藩蒙古管旗章京、管旗副章京、參領、佐領、驍騎校等,俱與內地都統、副都統、參領、佐領、驍騎校次一等給與帽頂坐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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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稱呼王等封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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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旗不管旗王、貝勒、貝子、公等封號如不全稱呼者,將不全稱呼之人罰一九牲畜,給付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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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出入接駕、送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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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藩蒙古王、貝勒、台吉等,凡祭祀壇廟,俱在午門前分翼排站立,於皇上出入時跪接跪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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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詔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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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藩王、貝勒等地方如有大典會盟,審事欽差一品大臣,賚捧御寶詔勅前往至蒙古邊界,其邊民問明大臣姓名、品級緣由,速去報知該王、貝勒,該王、貝勒等於五里之地迎接,眾皆下馬,,在右首排立。俟詔勅過去,上馬從後趕至。
欽差大臣在左迎接之,王、貝勒等在右分別請詔勅。行至住處,設案焚香,大臣將詔勅安放槕案之上,於左邊向右站立。王、貝勒等行一跪一叩。禮畢,跪後,大臣從棹上請下詔勅,遞與宣讀之筆帖式,其筆帖式站立宣讀畢,大臣接過詔勅,安放棹案之上,王、貝勒等再行一跪三叩禮。禮畢,大臣從案上請下詔勅,遞與王、貝勒等,王、貝勒等跪,用雙手捧接,轉遞與伊從人,復行一跪三叩。禮畢,將詔勅交付收管之人,王、貝勒等與前往之大臣彼此行兩跪兩叩禮,於中間留空,大臣在左,王、貝勒等在右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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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欽差大臣、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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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旨恩賞,或賜克什,或因他事差遣之大臣、侍衛前往,該地方之邊民亦問明大臣前往之緣由,先行先知該王、貝勒等,速令伊大員於五里之地迎接。王、貝勒等伊宅內迎接,至其家內恩賞賜與克什時跑接,係披服之物即披服在身,望闕行二跪六叩禮。如係財帛、吃食之物,跪接亦行二跪六叩禮。王、貝勒等、前往之大臣等,彼此行一跪一叩禮,仍於中間留空。王、貝勒等在左,前往之大臣等在右。坐送大臣時,仍送在原接處,如外藩王、貝勒、貝子、公等差人前來進貢方物,遇有皇上恩典賜與克什,帶去到家之時,王、貝勒等出迎接受,望闕行二跪六叩禮。如六部凡有前往之事,將事由繕寫,諭旨差本部大臣前往,其邊民問明前往之大臣姓名、事務緣由,速行報知各該王、貝勒等,該王、貝勒聞信即差伊大員等於五里之地迎接。其大員下馬在右首站立,俟文書過去,上馬從後趕至。前往之大臣等,在左迎接之大員等,在右分列,請文書,前行至住處。王、貝勒等出迎,遞於文書之時,躬身雙手接,放棹子上開讀畢,王、貝勒等在左前往之,大臣等在右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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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之公主等、王等薨逝,加恩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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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之公主、親王之原配福金以下、公之女格格、公等之夫人以上,親王以下,頭等台吉塔布囊及自身傚力所得子爵以上亡故者,給與羊、酒、紙錢,加恩祭奠。內閣繕寫滿洲、蒙古字祭文,由禮部理藩院酌量派官前往誦讀祭文奠酒。如和碩親王薨逝,皇上恩賜二歲牛一隻、羊八隻、酒九瓶、紙一萬張,由內閣繕滿洲、蒙古字祭文,差內大臣一員,御前侍衛、禮部理藩院,或尚書或侍郎各一員,或郎中或員外郎各派一員前往。多羅郡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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