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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說曹學
銓
在洪塘半洲張家讀書。其東家乃張都堂季子,名敬和。其教讀先生係東家之族兄,原係老宿儒,所教乃張家之子姪並敬和之女,書名冰心,乳名鳳姐。餘外帮學惟有徐有應同曹學
銓
而已。學
銓
之伙食俱東家供給。讀書一年,先生出五字對與諸學生對,其對句乃:
「雁足下傳書。」諸學生、學女惟有五六個能對。其對乃:
「鹿口中啣草。」一個對:
「蛇口中洒乂。」一個對:
「雞頭頂出血。」學女冰心對:
「鳳口中啣詔。」曹學
銓
對:
「魚腹中寄信。」六個都對完了,惟一個帮學徐有應未對。就先生批:「魚寄信取元,鳳啣詔取眼,鹿啣草取花。」隨問:「蛇洒乂、雞出血怎說?」一答:「蛇伸出舌不似洒乂耶?」一答:「雞髻紅烈烈不似出血耶?」先生答:「皆不通之至,俱無用。」隨放午飯。先生進去食飯出來,徐有應猶未囘去。先生問:「何不囘去?」有應答:「對未就。」先生曰:「且囘去食飯再來作。」有應遂囘。其母賈氏問故,有應答曰:「對未作就。」賈氏又問:「先生出何對句?」有應即念即「雁足下傳書」五字。賈氏自作聰明,罵其子曰:「此對甚好對,如何不會作?」有應即曰:「好對可對來看。」賈氏持筆寫與之,乃:
「犬嘴中吐舌。」有應看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有人代對即是,趕食了飯即到學堂照寫遞上。先生看了亦好笑,問他怎說。徐有應不能答,再三問之,乃言其母代對的。先生亦不再問。却被冰心看了,俟先生不在,乃笑對有應說曰:「汝母作媒人媽,安知此文事?假本事代子作對!」笑之不休。有應至囘家,對賈氏說對得呆,致在齋被冰心所笑之話告知賈氏,賈氏懷恨之。未及一年,其子亦不讀矣。
那時學堂中外姓惟學
銓
一人,餘皆張家子女。其冰心年歲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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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庚,外美内惠。出世時曾與本鄉曹孝廉之子結姻,後孝廉出仕,帶眷赴山東知縣任所。冰心在學堂讀至十餘歲,便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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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愛惜,背後姐弟稱呼。那日學堂無人,惟兩個在寫字。冰心伸出手腕,叫學
銓
寫一字爲記。學
銓
遂抹珠筆,寫一「麟」字于其手肚間。學
銓
亦伸左手腕,亦叫寫一字爲記。冰心亦用
硃
筆寫一「鳳」字于其手腕。二人俱扯袖遮掩,至夜各以針醋刺,永不能退,留作記念也。自此二人抱戀不已。至十五歲時,稍知廉恥,不敢親近。至長成分隔内外,欲求晤面不易也。
那日偵至無人,冰心潛出,立於門邊。學
銓
呼之不出,亦以廉恥爲重,不敢造次。即寫一句詩遞與之,冰心接看,乃:
「四靈惟有鳳爲尊。」即此七字,冰心即續下句曰:
「怎及麟麒獨占元。」學
銓
又寫上一句云:
「何幸鳳麟重再會。」冰心又續尾句云:
「除非死却再還魂。」學
銓
再接看,聞有人脚聲,冰心即閃入内。學
銓
將此詩存入袖中。無何,北京有太監來閩選取綉女入宮爲宮婢,通傳各官媒令去遍處查訪,有美貌者
即
報名註冊。時賈氏已爲官媒,知冰心美麗有配,將其報名入冊,以報其當年鄙笑之恨。張敬和聞女被選有名,即去遞呈訴說已配有婿,懇請除名。賈氏與太監說並未受聘,太監即批曰:「如果已配,可帶婿來驗看。」敬和欲訴說婿早外出,恐駁其爲虛,莫若借一人代驗以解眼前之急。敬和遂往曹家商借學
銓
代驗肯否。林氏答曰:「數年受恩蒙惠,正無以報答。借一驗訊,有敢不肯之理?」敬和遂備兩家庚帖,帶同學
銓
進城候驗。太監見了,問知姓名,又問幾時聘定。答:「五年前九歲時,因在張家讀書,蒙先生張炳爲媒,保與館東張敬和爲婿。」又問:「可有庚帖?」答:「有。」即取兩家庚帖呈驗。太監驗看了,謂曰:「女已經受聘,准除冰心之名可也。」張敬和同學
銓
叩謝而歸。學
銓
囘家趕將庚帖送還,刻不敢留。張家感之,學
銓
自此脚跡不敢踏至學堂。正是:
在早已經虛變實,而今更怕假成眞。
後事如何,下文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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