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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t / 中國漢文 / raw / 蜀漢 / 絕盟好議 / 絕盟好議__juan_01.txt
〈
澍
案,《漢晉春秋》曰,是歲,
孫權
稱尊號,其群臣以並尊二帝來告。議者咸以為交之無益,而名體弗順,宜顯明正義,絕其盟好。
亮
云云。乃遣衛尉
陳震
慶
權
正號。
〉
權
有僭逆之心久矣,國家所以略其釁情者,求掎角之援也。今若加顯絕,讎我必深,便當移兵東伐,與之角力,須幷其土,乃議中原。彼賢才尚多,將相緝穆,未可一朝定也。頓兵相持,坐而須老,使北賊得計,非算之上者。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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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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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
卑辭
匈奴,先帝優與
吳
盟,皆應權通變,弘思遠益,非匹夫之爲忿者也。
今議者咸以
權
利在鼎足,不能倂力,且志望以滿,無上岸之情,推此,皆似是而非也。何者?其智力不侔,故限
江
自保;
權
之不能越
江,猶
魏
賊之不能渡
漢,非力有餘而利不取也。若大軍致討,彼高當分裂其地以爲後規,下當略民廣境,示武於內,非端坐者也。若就其不動而睦於我,我之北伐,無東顧之憂,
河南
之衆不得盡西,此之爲利,亦已深矣。
權
僭之罪,未宜明也。
〈
《蜀志》本傳
裴
注引《漢晉春秋》。
〉
註
本蜀漢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
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