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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t / 中國漢文 / raw / 西漢 / 史記三家註 / 史記三家註__juan_95.txt
魏之先,畢公髙之後也。畢公髙與周同姓。
〈
【索隱】左傳富辰說文王之子十六國有畢、原、豐、郇,言畢公是文王之子。此云與周同姓,似不用左氏之說。馬融亦云畢、毛,文王庶子。
〉
武王之伐紂,而髙封於畢,
〈
【集解】杜預曰:『畢在長安縣西北。』【正義】《括地誌》云:『畢原在雍州萬年縣西南廿八里。』〉
於是爲畢姓。其後絕封,爲庶人,或在中國,或在夷狄。其苗裔曰畢萬,事晉獻公。
獻公之十六年,趙夙爲御,畢萬爲右,以伐霍、耿、魏,滅之。以耿封趙夙,以魏封畢萬,
〈
【正義】魏城在陝州芮城縣北五里。鄭玄詩譜云:『魏,姬姓之國,武王伐紂而封焉。』〉
爲大夫。卜偃曰:
〈
【索隱】晉掌卜大夫郭偃也。
〉
『畢萬之後必大矣,萬,滿數也;魏,大名也。以是始賞,天開之矣,天子曰兆民,諸侯曰萬民。今命之大,〈[【正義】命,名也。]〉以從滿數,其必有衆。』初,畢萬卜事晉,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正義】屯難,故須堅固。比,親近,故云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畢萬封十一年,晉獻公卒,四子爭更立,晉亂。而畢萬之世彌大,從其國名爲魏氏。生武子。
〈
【索隱】左傳武子名犨。系本云『畢萬生芒季,芒季生武仲州』。州與犨聲相近,字異耳,代亦不同。
〉
魏武子以魏諸子事晉公子重耳。晉獻公之廿一年,武子從重耳出亡。十九年反,重耳立爲晉文公,而令魏武子襲魏氏之後封,列爲大夫,治於魏。生悼子。
魏悼子徙治霍。
〈
【索隱】系本云『武仲生莊子絳』,无悼子。又系本居篇曰『魏武子居魏,悼子徙霍』。宋忠曰『霍,今河東彘縣也』。則是有悼子,系本卿大夫代自脫耳。然魏,今河北魏縣是也。【正義】晉州霍邑縣,漢彘縣也,後漢改曰永安,隋改曰霍邑,本春秋時霍伯國也。
〉
生魏絳。
〈
【索隱】謚昭子。系本云『莊子』,文錯也。居篇又曰『昭子徙安邑』,亦與此文同也。
〉
魏絳事晉悼公。悼公三年,會諸侯。悼公弟楊干亂行,魏絳僇辱楊干。
〈
【索隱】左傳曰僇楊干之僕。
〉
悼公怒曰:『合諸侯以爲榮,今辱吾弟!』將誅魏絳。或說悼公,悼公止。卒任魏絳政,使和戎、翟,戎、翟親附。悼公之十一年,曰:『自吾用魏絳,八年之中,九合諸侯,戎、翟和,子之力也。』賜之樂,三讓,然後受之。徙治安邑。
〈
【正義】安邑在絳州夏縣安邑故城是。
〉
魏絳卒,謚爲昭子。
〈
【集解】徐廣曰:『世本曰莊子。』〉
生魏嬴。嬴生魏獻子。
〈
【索隱】系本云『獻子名荼。荼,莊子之子』。无魏嬴。
〉
獻子事晉昭公。昭公卒而六卿彊,公室卑。
晉頃公之十二年,韓宣子老,魏獻子爲國政。晉宗室祁氏、羊舌氏相惡,六卿誅之,盡取其邑爲十縣,六卿各令其子爲之大夫。獻子與趙簡子、
〈
【索隱】趙鞅。
〉
中行文子、
〈
【索隱】荀寅。
〉
范獻子
〈
【索隱】范吉射。
〉
並爲晉卿。
其後十四歲而孔子相魯。後四歲,趙簡子以晉陽之亂也,而與韓、魏共攻范、中行氏。魏獻子生魏侈。
〈
【索隱】侈,他本亦作『哆』,蓋『哆』字誤,而代數錯也。按系本『獻子生簡子取,取生襄子多』,而左傳云『魏曼多』是也。則侈是襄子,中閒少簡子一代。[【正義】侈,音他;侈,尺氏反。]
〉
魏侈與趙鞅共攻范、中行氏。
魏侈之孫曰魏桓子,
〈
【索隱】系本云:『襄子生桓子駒。』[【正義】世本云︰『獻子棄生懿子游及簡子取,取生襄子多,多生桓子駒,駒生文侯斯。』其與此不同,古書誤也。]
〉
與韓康子、
〈
【索隱】名虔。
〉
趙襄子
〈
【索隱】名无恤。
〉
共伐滅知伯,
〈
【索隱】智伯,智瑤也,本姓荀,亦曰荀瑤。【正義】知音智。《括地誌》云:『故智城在蒲州虞鄕縣西北卌里。古今地名云解縣有智城,蓋謂此也。』〉
分其地。
桓子之孫曰文侯都。
〈
【集解】徐廣曰:『世本曰斯也。』【索隱】系本云『桓子生文侯斯』,其傳云『孺子𤷍是魏駒之子』,與此系代亦不同也。
〉
魏文侯元年,秦靈公之元年也。與韓武子、
〈
【索隱】系本『武子名啓章,康子子』〉
趙桓子、周威王同時。
六年,城少梁。十三年,使子擊圍繁、龐,出其民。十六年,伐秦,築臨晉元里。
十七年,伐中山,使子擊守之,趙倉唐傅之。子擊逢文侯之師田子方於朝歌,引車避,下謁。田子方不爲禮。子擊因問曰:『富貴者驕人乎?且貧賤者驕人乎?』子方曰:『亦貧賤者驕人耳。夫諸侯而驕人則失其國,大夫而驕人則失其家。貧賤者,行不合,言不用,則去之楚、越,若脫躧然,柰何其同之哉!』子擊不懌而去。西攻秦,至鄭而還,築雒陰、合陽。
〈
【正義】雒,漆沮水也,城在水南。郃陽,郃水之北。《括地誌》云:『郃陽故城在同州河西縣南三里。雒陰在同州西也。』〉
廿二年,魏、趙、韓列爲諸侯。
廿四年,秦伐我,至陽狐。
〈
【正義】《括地誌》云:『陽狐郭在魏州元城縣東北卅里也。』〉
廿五年,子擊生子罃。
〈
【索隱】乙耕反。擊,武侯也。罃,惠王也。
〉
文侯受子夏經藝,客段干木,過其閭,未嘗不軾也。
〈
【正義】過,光臥反。文侯軾干木閭也。皇甫謐髙士傳云:『木,晉人也,守道不仕。魏文侯欲見,造其門,干木踰牆避之。文侯以客禮待之,出過其閭而軾。其僕曰:「君何軾?」曰:「段干木賢者也,不趣勢利,懷君子之道,隱處窮巷,聲馳千里,吾安得勿軾!干木先乎德,寡人先乎勢;干木富乎義,寡人富乎財。勢不若德貴,財不若義髙。」又請爲相,不肯。後卑己固請見,與語,文侯立倦不敢息。』淮南子云:『段干木,晉之大駔,而爲文侯師。』呂氏春秋云:『魏文侯見段干木,立倦而不敢息。及見翟璜,踞於堂而與之言。翟璜不悅。文侯曰:「段干木,官之則不肯,祿之則不受。今汝欲官則相至,欲祿則上卿至,旣受吾賞,又責吾禮,无乃難乎?」』〉
秦嘗欲伐魏,或曰:『魏君賢人是禮,國人稱仁,上下和合,未可圖也。』文侯由此得譽於諸侯。
任西門豹守鄴,而河內
〈
【索隱】按:大河在鄴東,故名鄴爲河內。【正義】古帝王之都多在河東、河北,故呼河北爲河內,河南爲河外。又云河從龍門南至華陰,東至衞州,折東北入海,曲繞冀州,故言河內云也。
〉
稱治。
魏文侯謂李克曰:『先生嘗敎寡人曰「家貧則思良妻,國亂則思良相」。今所置非成則璜,〈【集解】徐廣曰:『文侯弟名成。』〉
二子何如?』李克對曰:『臣聞之,卑不謀尊,疏不謀戚。臣在闕門之外,不敢當命。』文侯曰:『先生臨事勿讓。』李克曰:『君不察故也。居視其所親,富視其所與,達視其所舉,窮視其所不爲,貧視其所不取,五者足以定之矣,何待克哉!』文侯曰:『先生就舍,寡人之相定矣。』李克趨而出,過翟璜之家。翟璜曰:『今者聞君召先生而卜相,果誰爲之?』李克曰:『魏成子爲相矣。』翟璜忿然作色曰:『以耳目之所覩記,臣何負於魏成子?西河之守,臣之所進也。君內以鄴爲憂,臣進西門豹。君謀欲伐中山,臣進樂羊。中山以拔,无使守之,臣進先生。君之子无傅,臣進屈侯鮒。臣何以負於魏成子!』李克曰:『且子之言克於子之君者,豈將比周以求大官哉?君問而置相「非成則璜,二子何如」?克對曰:「君不察故也。居視其所親,富視其所與,達視其所舉,窮視其所不爲,貧視其所不取,五者足以定之矣,何待克哉!」是以知魏成子之爲相也。且子安得與魏成子比乎?魏成子以食祿千鍾,什九在外,什一在內,是以東得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此三人者,君皆師之。子之所進五人者,君皆臣之。子惡得與魏成子比也?』翟璜逡巡再拜曰:『璜,鄙人也,失對,願卒爲弟子。』廿六年,虢山崩,壅河。
〈
【集解】徐廣曰在陝。駰案:《地理誌》曰弘農陝縣故虢國。北虢在大陽,東虢在滎陽。【正義】《括地誌》云:『虢山在陝州陝縣西二里,臨黃河。今臨河有岡阜,似是穨山之餘也。』〉
卅二年,伐鄭。城酸棗。敗秦于注。
〈
【集解】司馬彪曰:『河南梁縣有注城也。』【正義】《括地誌》云:『注城在汝州梁縣西十五里。注,或作「鑄」也。』〉
卅五年,齊伐取我襄陵。
〈
【集解】徐廣曰:『今在南平陽縣也。』〉
卅六年,秦侵我陰晉。
〈
【集解】徐廣曰:『今之華陰。』【索隱】按:年表作『齊侵陰晉』。秦本紀云『惠王六年,魏納陰晉,更名曰寧秦』。徐氏云『今之華陰也』。
〉
卅八年,伐秦,敗我武下,得其將識。
〈
【索隱】識,將名也。武下,魏地。【正義】《括地誌》云:『故武城一名武平城,在華州鄭縣東十三里。』〉
是歲,文侯卒,
〈
【索隱】卅八年卒。紀年云五十年卒。
〉
子擊立,是爲武侯。
魏武侯元年,趙敬侯初立,
〈
【索隱】按:紀年魏武侯之元年當趙烈侯之十四年,不同也。又系本敬侯名章。
〉
公子朔爲亂,不勝,奔魏,與魏襲邯鄲,魏敗而去。
二年,城安邑、王垣。
〈
【集解】徐廣曰:『垣縣有王屋山也。』【索隱】按:紀年十四年城洛陽及安邑、王垣。徐廣云『垣縣有王屋山,故曰王垣』。【正義】《括地誌》云:『故城漢垣縣,本魏王垣也,在絳州垣縣西北廿里也。』〉
七年,伐齊,至桑丘。
〈
【正義】年表云『齊伐燕,取桑丘』,故魏救燕伐齊,至桑丘也。《括地誌》云:『桑丘故城俗名敬城,在易州遂城縣界也。』〉
九年,翟敗我于澮。
〈
【索隱】古外反。于澮,於澮水之側。【正義】《括地誌》云:『澮髙山又云澮山,在絳州翼城縣東北廿五里,澮水出此山也。』〉
使吳起伐齊,至靈丘。
〈
【正義】靈丘,蔚州縣也。時屬齊,故三晉伐之也。
〉
齊威王初立。
〈
【索隱】按紀年,齊幽公之十八年而威王立。
〉
十一年,與韓、趙三分晉地,滅其後。
十三年,秦獻公縣櫟陽。十五年,敗趙北藺。
〈
【正義】在石州,趙之西北。屬趙,故云趙北藺也。
〉
十六年,伐楚,取魯陽。
〈
【正義】今汝州魯山縣也。
〉
武侯卒,
〈
【索隱】按紀年,武侯廿六年卒。
〉
子罃立,是爲惠王。
惠王元年,初,武侯卒也,子罃與公中緩
〈
【正義】中音仲。
〉
爭爲太子。公孫頎
〈
【索隱】音祈。
〉
自宋入趙,自趙入韓,謂韓懿侯
〈
【索隱】哀侯之子。
〉
曰:『魏罃與公中緩爭爲太子,〈【索隱】按:紀年『武侯元年封公子緩。趙侯種、韓懿侯伐我,取蔡,而惠王伐趙,圍濁陽。七年,公子緩如邯鄲以作難』,是說此事矣。
〉
君亦聞之乎?今魏罃得王錯,
〈
【集解】徐廣曰:『汲冢紀年惠王二年,魏大夫王錯出奔韓也。』〉
挾上黨,固半國也。因而除之,
〈
【集解】徐廣曰:『除,一作「倍」。』【正義】按:除,除魏罃及王錯也。
〉
破魏必矣,不可失也。』懿侯說,乃與趙成侯
〈
【索隱】系本云:『成侯名種。』〉
合軍幷兵以伐魏,戰于濁澤,
〈
【集解】徐廣曰:『長社有濁澤。』〉
魏氏大敗,魏君圍。趙謂韓曰:『除魏君,立公中緩,割地而退,我且利。』韓曰:『不可。殺魏君,人必曰暴;割地而退,人必曰貪。不如兩分之。魏分爲兩,不彊於宋、衞,則我終无魏之患矣。』趙不聽。韓不說,以其少卒夜去。惠王之所以身不死,國不分者,二家謀不和也。若從一家之謀,則魏必分矣。故曰『君終无適子,其國可破也』。
〈
【索隱】此蓋古人之言及俗說,故云『故曰』。[【正義】適者嫡。是故舊所言,故曰『故曰』也。]
〉
二年,魏敗韓于馬陵,
〈
[【正義】此馬陵在魏州元城縣東南一里。]
〉
敗趙于懷。三年,齊敗我觀。
〈
【集解】徐廣曰:『齊世家云獻觀以和齊。年表曰伐魏取觀。今之衞縣也。』【索隱】田完系家云:『敗魏於濁津而圍惠王,惠王請獻觀以和解。』【正義】觀音館。魏州觀城縣,古之觀國。國語注:『觀國,夏啓子太康第五弟之所封也,夏衰,滅之矣。』〉
五年,與韓會宅陽。
〈
【正義】《括地誌》云:『宅陽故城一名北宅,在鄭州滎陽縣東南十七里也。』〉
城武堵。爲秦所敗。
〈
【集解】徐廣曰:『秦年表曰敗韓、魏洛陰。』〉
六年,伐取宋儀臺。
〈
【集解】徐廣曰:『一作「義臺」。』【索隱】按:年表作『義臺』,然義臺見莊子,司馬彪亦曰臺名,郭象云義臺,靈臺。
〉
九年,伐敗韓于澮。與秦戰少梁,虜我將公孫痤,
〈
【集解】徐廣曰:『年表云虜我太子也。』〉
取龐。
〈
[【正義】龐,近少梁。]
〉
秦獻公卒,子孝公立。
十年,伐取趙皮牢。彗星見。十二年,星晝墜,有聲。
十四年,與趙會鄗。十五年,魯、衞、宋、鄭君來朝。
〈
【索隱】按:紀年魯恭侯、宋桓侯、衞成侯、鄭釐侯來朝,皆在十四年,是也。鄭釐侯者,韓昭侯也。韓哀侯滅鄭而徙都之,改號曰鄭。
〉
十六年,與秦孝公會(社)〔杜〕平。侵宋黃池,宋復取之。
十七年,與秦戰元里,秦取我少梁。圍趙邯鄲。十八年,拔邯鄲。趙請救于齊,齊使田忌、孫臏救趙,敗魏桂陵。
十九年,諸侯圍我襄陵。築長城,塞固陽。
〈
【正義】塞,先代反。《括地誌》云:『棝陽縣,漢舊縣也,在銀州銀城縣界。』按:魏築長城,自鄭濱洛,北達銀州,至勝州固陽縣爲塞也。固陽有連山,東至黃河,西南至夏、會等州。棝音固矣。
〉
廿年,歸趙邯鄲,與盟漳水上。
〈
【正義】邯鄲,洺州縣也。漳,水名。漳水源出洺州武安縣三門山也。
〉
廿一年,與秦會彤。趙成侯卒。
〈
【集解】徐廣曰:『年表云廿七年,丹封名會。丹,魏大臣也。』〉
廿八年,齊威王卒。中山君相魏。
〈
【索隱】按:魏文侯滅中山,其弟守之,後尋復國,至是始令相魏。其中山後又爲趙所滅。
〉
卅年,魏伐趙,
〈
【正義】孫臏傳云『魏與趙攻韓,韓告急齊』,此文誤耳。魏伐趙,趙請救齊,齊使孫臏救趙,敗魏桂陵,乃在十八年也。
〉
趙告急齊。齊宣王用孫子計,救趙擊魏。魏遂大興師,使龐涓將,而令太子申爲上將軍。過外黃,外黃徐子
〈
【集解】劉向別錄曰:『徐子,外黃人也。』外黃時屬宋。【正義】《括地誌》云:『故圉城有南北二城,在汴州雍丘縣界,本屬外黃,卽太子申見徐子之地也。』〉
謂太子曰:『臣有百戰百勝之術。』太子曰:『可得聞乎?』客曰:『固願效之。』曰:『太子自將攻齊,大勝幷莒,〈【正義】莒,密州縣也,在齊東南。言從西破齊,幷至莒地,則齊土盡矣。〉則富不過有魏,貴不益爲王。若戰不勝齊,則萬世无魏矣。此臣之百戰百勝之術也。』太子曰:『諾,請必從公之言而還矣。』客曰:『太子雖欲還,不得矣。彼勸太子戰攻,欲啜汁者衆。〈【正義】啜,穿悅反。汁,之入反。冀功勳者衆也。〉太子雖欲還,恐不得矣。』太子因欲還,其御曰:『將出而還,與北同。』太子果與齊人戰,敗於馬陵。
〈
【集解】徐廣曰:『在元城。』【索隱】徐廣曰:『在元城。』按:紀年廿八年,與齊田朌戰于馬陵;上二年,魏敗韓馬陵;十八年,趙又敗魏桂陵。桂陵與馬陵異處。【正義】虞喜志林云:『馬陵在濮州鄄城縣東北六十里,有陵,澗谷深峻,可以置伏。』按:龐涓敗卽此也。徐說馬陵在魏州元城縣東南一里,龐涓敗非此地也。田完世家云『宣王二年,魏伐趙,趙與韓親,共擊魏,趙不利,戰於南梁。韓氏請於齊,齊使田忌、田嬰將,孫子爲師,救韓、趙,以擊魏,大破之馬陵』。按:南梁在汝州。又此傳云『太子爲上將軍,過外黃』。又孫臏傳云『魏與趙攻韓,韓告急齊,齊使田忌將而往,直走大梁。魏將龐涓聞之,去韓而歸齊,軍已過而西矣』。按:孫子減竈退軍,三日行至馬陵,遂殺龐涓,虜魏太子申,大破魏軍,當如虞喜之說,從汴州外黃退至濮州東北六十里是也。然趙、韓共擊魏,戰困於南梁,韓急,請救於齊,齊師走大梁,敗魏馬陵,豈合更渡河北,至魏州元城哉?徐說定非也。
〉
齊虜魏太子申,殺將軍涓,軍遂大破。
卅一年,秦、趙、齊共伐我,
〈
【索隱】按:紀年『廿九年五月,齊田朌伐我東鄙。九月,秦衞鞅伐我西鄙。十月,邯鄲伐我北鄙。王攻衞鞅,我師敗績』是也。然言廿九年,不同。
〉
秦將商君詐我將軍公子卬而襲奪其軍,破之。秦用商君,東地至河,而齊、趙數破我,安邑近秦,於是徙治大梁。
〈
【集解】徐廣曰:『今浚儀。』駰案:汲冢紀年曰『梁惠成王九年四月甲寅,徙都大梁』也。【索隱】紀年以爲惠王九年,蓋誤也。【正義】陳留風俗傳云『魏之都也,畢萬十葉徙大梁』。按:今汴州浚儀也。
〉
以公子赫爲太子。
卅三年,秦孝公卒,商君亡秦歸魏,魏怒,不入。卅五年,與齊宣王會平阿南。
〈
【集解】《地理誌》沛郡有平阿縣也。
〉
惠王數被於軍旅,卑禮厚幣以招賢者。鄒衍、淳于髡、孟軻皆至梁。梁惠王曰:『寡人不佞,兵三折於外,太子虜,上將死,國以空虛,以羞先君宗廟社稷,寡人甚醜之,叟不遠千里,〈【集解】劉熙曰:『叟,長老之稱,依晧首之言。』〉
辱幸至獘邑之廷,將何利吾國?』孟軻曰:『君不可以言利若是。夫君欲利則大夫欲利,大夫欲利則庶人欲利,上下爭利,國則危矣。爲人君,仁義而已矣,何以利爲!』卅六年,復與齊王會甄。是歲,惠王卒,
〈
【索隱】按紀年,惠成王卅六年改元稱一年,未卒也。
〉
子襄王立。
〈
【索隱】系本襄王名嗣。
〉
襄王元年,與諸侯會徐州,
〈
【集解】徐廣曰:『今薛縣。』〉
相王也。追尊父惠王爲王。
〈
【集解】徐廣曰:『二年,伐趙。』〉
五年,秦敗我龍賈軍四萬五千于雕陰,
〈
【集解】徐廣曰:『在上郡。』【正義】《括地誌》云:『彫陰故縣在鄜州洛交縣北卅里,彫陰故城是也。』〉
圍我焦、曲沃。
〈
【正義】《括地誌》云:『故焦城在陝縣東北百步古虢城中東北隅,周同姓也。曲沃有城,在陝縣西南卅二里。按:今有曲沃店也。』〉
予秦河西之地。
〈
【正義】自華州北至同州,並魏河北之地,盡入秦也。
〉
六年,與秦會應。
〈
【集解】徐廣曰:『潁川父城有應鄕也。』【正義】應,乙陵反。《括地誌》云:『故應城,故應鄕也,在汝州魯山縣東卅里。』〉
秦取我汾陰、皮氏、焦。
〈
【正義】《括地誌》云:『汾陰故城在蒲州汾陰縣北九里。皮氏故城在絳州龍門縣西一百八十步也。』〉
魏伐楚,敗之陘山。
〈
【集解】徐廣曰:『在密縣。』【正義】《括地誌》云:『陘山在鄭州新鄭縣西南卅里。』〉
七年,魏盡入上郡于秦。
〈
【正義】《括地誌》云:『上郡故城在綏州上縣東南五十里,秦魏之上郡地也。』按:丹、鄜、延、綏等州,北至固陽,並上郡地。魏築長城界秦,自華州鄭縣已北,濱洛至慶州洛源縣白於山,卽東北至勝州固陽縣,東至河西上郡之地,盡入於秦。
〉
秦降我蒲陽。
〈
【正義】在隰州,隰川縣蒲邑故城是也。
〉
八年,秦歸我焦、曲沃。
十二年,楚敗我襄陵。諸侯執政與秦相張儀會齧桑。
〈
【集解】徐廣曰:『在梁與彭城之閒。』〉
十三年,張儀相魏。魏有女子化爲丈夫。秦取我曲沃、平周。
〈
【正義】絳州桐鄕縣,晉曲沃邑。十三州志云:『古平周縣在汾州介休縣西五十里也。』〉
十六年,襄王卒,子哀王立。
〈
【集解】荀勗曰:『和嶠云「紀年起自黃帝,終於魏之今王」。今王者,魏惠成王子。案太史公書惠成王但言惠王,惠王子曰襄王,襄王子曰哀王。惠王卅六年卒,襄王立十六年卒,幷惠、襄爲五十二年。今案古文,惠成王立卅六年,改元稱一年,改元後十七年卒。太史公書爲誤分惠、成之世,以爲二王之年數也。世本惠王生襄王而无哀王,然則今王者魏襄王也。』【索隱】按:系本襄王生昭王,无哀王,蓋脫一代耳。而紀年說惠成王卅六年,又稱後元一十七年卒。今此分惠王之歷以爲二王之年,又有哀王,凡廿三年,紀事甚明,蓋无足疑。而孔衍敍魏語亦有哀王。蓋紀年之作失哀王之代,故分襄王之年爲惠王後元,卽以襄王之年包哀王之代耳。
〉
張儀復歸秦。
哀王元年,五國共攻秦,
〈
【正義】韓、魏、楚、趙、燕也。
〉
不勝而去。
二年,齊敗我觀津。
〈
【正義】《括地誌》云:『觀津城在冀州棗陽縣東南廿五里。』本趙邑,今屬魏也。
〉
五年,秦使樗里子
〈
【索隱】秦昭王弟疾居樗里,因號焉。
〉
伐取我曲沃,走犀首
〈
【索隱】犀首,官名,卽公孫衍。
〉
岸門。
〈
【集解】徐廣曰:『潁陰有岸亭。』【索隱】徐廣云『潁陰有岸門亭』,劉氏云『河東皮氏縣有岸頭亭』也。【正義】《括地誌》云:『岸門在許州長社縣西北十八里,今名西武亭。』〉
六年,秦(求)〔來〕立公子政
〈
【索隱】魏公子也。
〉
爲太子。與秦會臨晉。七年,攻齊。
〈
【集解】徐廣曰:『年表云擊齊,虜贅子於濮也。』〉
與秦伐燕。
八年,伐衞,拔列城二。
〈
【索隱】紀年云:『八年,翟章伐衞。』〉
衞君患之。如耳
〈
【正義】魏大夫姓名也。
〉
見衞君曰:『請罷魏兵,免成陵君可乎?』衞君曰:『先生果能,孤請世世以衞事先生。』如耳見成陵君曰:『昔者魏伐趙,斷羊腸,拔閼與,〈【集解】徐廣曰:『在上黨。』【正義】閼,於連反。與音預。羊腸阪道在太行山上,南口懷州,北口潞州。閼與故城在潞州及儀州。若斷羊腸,拔閼與,北連恆州,則趙國東西斷而爲二也。
〉
約斬趙,趙分而爲二,所以不亡者,魏爲從主也。今衞已迫亡,將西請事於秦。與其以秦醳衞,不如以魏醳衞,
〈
【正義】醳音釋。
〉
衞之德魏必終无窮。』成陵君曰:『諾。』如耳見魏王曰:『臣有謁於衞。衞故周室之別也,其稱小國,多寶器。今國迫於難而寶器不出者,其心以爲攻衞醳衞不以王爲主,故寶器雖出必不入於王也。臣竊料之,先言醳衞者必受衞者也。』如耳出,成陵君入,以其言見魏王。魏王聽其說,罷其兵,免成陵君,終身不見。
九年,與秦王會臨晉。張儀、魏章
〈
【索隱】章爲魏將,後又相秦。
〉
皆歸于魏。魏相田需死,
〈
[【正義】需,音須。]
〉
楚害張儀、犀首、薛公。
〈
【索隱】田文也。
〉
楚相昭魚
〈
【索隱】昭奚恤也。
〉
謂蘇代曰:『田需死,吾恐張儀、犀首、薛公有一人相魏者也。』代曰:『然相者欲誰而君便之?』昭魚曰:『吾欲太子之自相也。』代曰:『請爲君北,必相之。』昭魚曰:『柰何?』對曰:『君其爲梁王,代請說君。』昭魚曰:『柰何?』對曰:『代也從楚來,昭魚甚憂,曰:「田需死,吾恐張儀、犀首、薛公有一人相魏者也。」〈【索隱】太子卽襄王也。〉代曰:「梁王,長主也,必不相張儀。張儀相,必右秦而左魏。犀首相,必右韓而左魏。薛公相,必右齊而左魏。梁王,長主也,必不便也。」王曰:「然則寡人孰相?」代曰:「莫若太子之自相。太子之自相,是三人者皆以太子爲非常相也,皆將務以其國事魏,欲得丞相璽也。以魏之彊,而三萬乘之國輔之,魏必安矣。故曰莫若太子之自相也。」』遂北見梁王,以此告之。太子果相魏。
十年,張儀死。十一年,與秦武王會應。十二年,太子朝於秦。秦來伐我皮氏,未拔而解。十四年,秦來歸武王后。十六年,秦拔我蒲反、陽晉、封陵。
〈
【索隱】紀年作『晉陽、封谷』。【正義】陽晉當作『晉陽』也,史文誤。《括地誌》云:『晉陽故城今名晉城,在蒲州虞鄕縣西卅五里。』表云『魏哀王十六年秦拔我杜陽、晉陽』,卽此城也。封陵亦蒲州。按陽晉故城在曹州,解在蘇秦傳也。
〉
十七年,與秦會臨晉。秦予我蒲反。十八年,與秦伐楚。
〈
【集解】徐廣曰:『廿年,與齊王會于韓。』〉
廿一年,與齊、韓共敗秦軍函谷。
〈
【集解】徐廣曰:『河、渭絕一日。』〉
廿三年,秦復予我河外及封陵爲和。哀王卒,
〈
【索隱】按:汲冢紀年終於哀王廿年,昭王三年喪畢,始稱元年耳。
〉
子昭王立。
〈
【索隱】系本昭王名遫。
〉
昭王元年,秦拔我襄城。二年,與秦戰,我不利。三年,佐韓攻秦,秦將白起敗我軍伊闕廿四萬。六年,予秦河東地方四百里。芒卯以詐重。
〈
【索隱】謂卯以智詐見重於魏。
〉
七年,秦拔我城大小六十一。八年,秦昭王爲西帝,齊湣王爲東帝,月餘,皆復稱王歸帝。九年,秦拔我新垣、曲陽之城。
〈
【正義】(年表及)《括地誌》云:『曲陽故城在懷州濟源縣西十里。』新垣近曲陽,未詳端的所之處也。
〉
十年,齊滅宋,宋王死我溫。十二年,與秦、趙、韓、燕共伐齊,敗之濟西,湣王出亡。燕獨入臨菑。與秦王會西周。
〈
【正義】卽王城也,今河南郡城也。
〉
十三年,秦拔我安城。
〈
【正義】《括地誌》云:『安城故城,豫州汝陵縣東南七十一里。』〉
兵到大梁,去。
〈
【集解】徐廣曰:『十四年大水。』〉
十八年,秦拔郢,楚王徙陳。
十九年,昭王卒,子安釐王立。
〈
【索隱】系本安僖王名圉。
〉
魏安釐王
安釐王元年,秦拔我兩城。二年,又拔我二城,軍大梁下,韓來救,予秦溫以和。三年,秦拔我四城,斬首四萬。四年,秦破我及韓、趙,殺十五萬人,走我將芒卯。魏將段干子請予秦南陽
〈
【集解】徐廣曰:『在脩武。』〉
以和。蘇代謂魏王曰:『欲璽者段干子也,欲地者秦也。今王使欲地者制璽,使欲璽者制地,魏氏地不盡則不知已。且夫以地事秦,譬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王曰:『是則然也。雖然,事始已行,不可更矣。』對曰:『王獨不見夫博之所以貴梟者,便則食,不便則止矣。今王曰「事始已行,不可更」,是何王之用智不如用梟也?』〈
【正義】博頭有刻爲梟鳥形者,擲得梟者合食其子,若不便則爲餘行也。
〉
九年,秦拔我懷。十年,秦太子外質於魏死。十一年,秦拔我郪丘。
〈
【集解】徐廣曰:『郪丘,一作「廩丘」,又作「邢丘」。郪丘今爲宋公縣。』【索隱】郪,七絲反,又音妻。【正義】郪,七私反,又音妻。《地理誌》云汝南郡新郪縣。應劭曰:『秦伐魏,取郪丘,漢興爲新郪,章帝封殷後,更名宋也。』〉
秦昭王謂左右曰:『今時韓、魏與始孰彊?』對曰:『不如始彊。』王曰:『今時如耳、魏齊與孟嘗、芒卯孰賢?』對曰:『不如。』王曰:『以孟嘗、芒卯之賢,率彊韓、魏以攻秦,猶无柰寡人何也。今以无能之如耳、魏齊而率弱韓、魏以伐秦,其无柰寡人何亦明矣。』左右皆曰:『甚然。』中旗馮琴
〈
【索隱】按:《戰國策》作『推琴』者,春秋後語作『伏琴』,而韓子作『推瑟』,說苑作『伏瑟』,文各不同。
〉
而對曰:『王之料天下過矣。當晉六卿之時,知氏最彊,滅范、中行,又率韓、魏之兵以圍趙襄子於晉陽,決晉水以灌晉陽之城,〈【正義】《括地誌》云:『晉水源出幷州晉陽縣西懸壅山。山海經云懸壅之山,晉水出焉,東南流注汾水。昔趙襄子保晉陽,智氏防山以水灌之,不沒者三版。其瀆乘髙西注入晉陽城,以周灌漑,東南出城注於汾陽也。』〉
不湛者三版。知伯行水,魏桓子御,韓康子爲參乘。知伯曰:「吾始不知水之可以亡人之國也,乃今知之。」汾水可以灌安邑,
〈
【正義】安邑在絳州夏縣,本魏都。汾水東北歷安邑西南入河也。
〉
絳水可以灌平陽。
〈
【正義】平陽,晉州,本韓都也。《括地誌》云:『絳水一名白水,今名弗泉,源出絳山。飛泉奮湧,揚波北注,縣流積壑廿許丈,望之極爲奇觀矣。』按:引此灌平陽城也。
〉
魏桓子肘韓康子,韓康子履魏桓子,肘足接於車上,而知氏地分,身死國亡,爲天下笑。今秦兵雖彊,不能過知氏;韓、魏雖弱,尚賢其在晉陽之下也。此方其用肘足之時也,願王之勿易也!』〈
【索隱】易音以豉反。
〉
於是秦王恐。
齊、楚相約而攻魏,魏使人求救於秦,冠蓋相望也,而秦救不至。魏人有唐雎
〈
【索隱】七餘反。
〉
者,年九十餘矣,謂魏王曰:『老臣請西說秦王,令兵先臣出。』魏王再拜,遂約車而遣之。唐雎到,入見秦王。秦王曰:『丈人芒然乃遠至此,〈[【正義】芒,莫唐反。]〉甚苦矣!夫魏之來求救數矣,寡人知魏之急已。』唐雎對曰:『大王已知魏之急而救不發者,臣竊以爲用策之臣无任矣。夫魏,一萬乘之國也,然所以西面而事秦,稱東藩,受冠帶,祠春秋者,以秦之彊足以爲與也。〈【索隱】與謂許與爲親而結和也。[【正義】與,黨與也。]〉今齊、楚之兵已合於魏郊矣,而秦救不發,亦將賴其未急也。使之大急,彼且割地而約從,王尚何救焉?必待其急而救之,是失一東藩之魏而彊二敵之齊、楚,則王何利焉?』於是秦昭王遽爲發兵救魏。魏氏復定。
趙使人謂魏王曰:『爲我殺范痤,吾請獻七十里之地。』魏王曰:『諾。』使吏捕之,圍而未殺。痤因上屋騎危,
〈
【集解】危,棟上也。【索隱】上音奇。危,棟上也。禮云『中屋履危』。蓋昇屋以避兵。
〉
謂使者曰:『與其以死痤市,不如以生痤市。有如痤死,趙不予王地,則王將柰何?故不若與先定割地,然後殺痤。』魏王曰:『善。』痤因上書信陵君曰:『痤,故魏之免相也,趙以地殺痤而魏王聽之,有如彊秦亦將襲趙之欲,則君且柰何?』信陵君言於王而出之。
魏王以秦救之故,欲親秦而伐韓,以求故地。无忌謂魏王曰:
秦與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貪戾好利无信,不識禮義德行。苟有利焉,不顧親戚兄弟,若禽獸耳,此天下之所識也,非有所施厚積德也。故太后母也,而以憂死;穰侯舅也,功莫大焉,而竟逐之;兩弟无罪,而再奪之國。此於親戚若此,而況於仇讎之國乎?今王與秦共伐韓而益近秦患,臣甚惑之。而王不識則不明,羣臣莫以聞則不忠。
今韓氏以一女子奉一弱主,內有大亂,外交彊秦魏之兵,王以爲不亡乎?韓亡,秦有鄭地,與大梁鄴,
〈
【索隱】《戰國策》『鄴』作『鄰』字爲得。
〉
王以爲安乎?王欲得故地,今負彊秦之親,王以爲利乎?
秦非无事之國也,韓亡之後必將更事,更事必就易與利,就易與利必不伐楚與趙矣。是何也?夫越山踰河,絕韓上黨而攻彊趙,是復閼與之事,
〈
【索隱】復音扶富反。謂前年秦韓相攻閼與,而趙奢破秦軍。
〉
秦必不爲也。若道河內,倍鄴、朝歌,絕漳滏水,與趙兵決於邯鄲之郊,是知伯之禍也,秦又不敢。伐楚,道涉谷,
〈
【索隱】道猶行也。涉谷是往楚之險路。從秦向楚有兩道,涉谷是西道,河內是東道。
〉
行三千里。
〈
【正義】劉伯莊云:『秦兵向楚有兩道,涉谷是西道,河外是東道。從褒斜入梁州,卽東南至申州攻石城山,險阸之塞也。』〉
而攻冥阸之塞,
〈
【集解】孫檢曰:『楚之險塞也。』徐廣曰:『或以爲今江夏鄳縣。』【正義】冥音盲。《括地誌》云:『石城山在申州鍾山縣東南廿一里。魏攻冥阸卽此,山上有故石城。注水經云「或言在𨞚」,指此山也。呂氏春秋云「九塞」,此其一也。』〉
所行甚遠,所攻甚難,
〈
【索隱】攻,亦作『致』,《戰國策》見作『致軍』,言致軍糧難也。
〉
秦又不爲也。若道河外,倍大梁,
〈
【正義】從河外出函谷關,歷同州南至鄭州,東向陳州,則背大梁也。
〉
右(蔡左)〔上蔡〕、召陵,
〈
【集解】徐廣曰:『一无「左」字。』【正義】上蔡縣在豫州北七十里,邵陵故城亦在豫州郾城縣東卌五里,並在陳州西。從汴州南行向陳州之西郊,則上蔡、邵陵正南面,向東皆身之右,定无『左』字也。
〉
與楚兵決於陳郊,秦又不敢。故曰秦必不伐楚與趙矣,又不攻衞與齊矣。
〈
【正義】衞、齊皆在韓、趙、魏之東,故秦不伐也。
〉
夫
韓
亡之後,兵出之日,非
魏
无攻已。
秦
固有
懷、
茅、
邢丘,城
垝津
以臨
河
內,
河
內
共、
汲
必危;有
鄭
地,得
垣雍,決
熒澤
水灌
大梁,
大梁
必亡。王之使者出過而惡
安陵氏
於
秦,
秦
之欲誅之久矣。
秦
葉陽、
昆陽,與
舞陽
鄰,聽使者之惡之,隨
安陵氏
而亡之,繞
舞陽
之北,以東臨
許,
南國
必危,國
无
[
1
]
害已。
【裴駰集解】〈
茅
〉
徐廣
曰:『在脩武軹縣,有茅亭。』【張守節正義】〈
懷、
茅
〉
茅,卯包反。
懷州
武陟縣
西十一里故
懷城,本
周
邑,後屬
晉
。《左傳》云
周
與
鄭
人
蘇忿生
十二邑,其一曰
攢茅
。《括地誌》云『在懷州獲嘉縣東北廿五里』也。
獲嘉,古
脩武
也。
【裴駰集解】〈
邢丘
〉
徐廣
曰:『在平皋。』【張守節正義】〈
懷、
茅、
邢丘
〉
《括地誌》云:『平皋故城在懷州武德縣東南廿里,本邢丘邑也,以其在河之皋地也。』【司馬貞索隱】〈
邢丘,城
〉
按:《戰國策》云
邢丘、
安城,此少『安』字耳。
【司馬貞索隱】〈
垝津
〉
在
河
北。垝音九毀反。
【張守節正義】〈
垝津
〉
垝音詭。字誤,當作『延』。《括地誌》云:『延津故俗字名臨津,故城在衞州淸淇縣西南廿六里。杜預云「汲郡城南有延津」是也。』【裴駰集解】〈
汲
〉
徐廣
曰:『汲縣屬河內。』【司馬貞索隱】〈
汲
〉
汲,亦作『波』。
波
及
汲
皆縣名,俱屬
河內
。
【裴駰集解】〈
鄭
地
〉
徐廣
曰:『成皋、滎陽亦屬鄭。』【裴駰集解】〈
垣雍
〉
徐廣
曰:『垣雍城在卷縣,卷縣屬魏也。卷縣又有長城,經陽武到密者也。』【張守節正義】〈
垣雍
〉
雍,於用反。《括地誌》云:『故城在鄭州原武縣西北七里。』《釋例・地名》:『卷縣理或垣城也。』言
韓
亡之後,
秦
有
鄭
地,得
垣雍城,從
熒澤
決溝歷
雍
灌
大梁
是也。
【裴駰集解】〈
安陵氏
〉
徐廣
曰:『召陵有安陵鄕,征羌有安陵亭也。』【張守節正義】〈
王之使者出過而惡
安陵氏
於
秦
〉
《括地誌》云:『𨻳陵縣西北十五里。李奇云六國時爲安陵也。』言
魏王
使者出向
秦
云,共伐
韓
以成過失,而更惡
安陵氏
於
秦,今伐之,重非也。
【張守節正義】〈
秦
葉陽、
昆陽,與
舞陽
鄰
〉
《括地誌》云:『葉陽今許州葉縣也。昆陽故城在許州葉縣北廿五里。舞陽故城在葉縣東十里。』此時
葉陽、
昆陽
屬
秦,
舞陽
屬
魏
也。
【司馬貞索隱】〈
聽使者之惡之
〉
上平聲,下去聲。
【張守節正義】〈
隨
安陵氏
而亡之,繞
舞陽
之北,以東臨
許,
南國
必危,國
无
害已。
〉
隨猶聽也。
无忌
說言使者惡
安陵氏,亦聽
秦
亡
安陵氏
。然繞
舞陽
之北以東臨
許,
許
必危矣。
秦有許地,魏國可无害。
【張守節正義】〈
繞
舞陽
之北,以東臨
許,
南國
必危
〉
南國,今
許州
許昌縣
南西卌里
許昌
故城是也。此時屬
韓,在
魏
之南,故言
南國
。《括地誌》云:『周時爲許國,武王伐紂所封。《地理誌》云潁川許縣古許國,姜姓,四岳之後,大叔所封,廿四君,爲楚所滅。』三卿背
晉,其地屬
韓
。
夫憎
韓
不愛
安陵氏
可也,夫不患
秦
之不愛
南國
非也。異日者,
秦
在
河
西
晉,國去
梁
千里,有
河
山以闌之,有
周
韓
以閒之。從
林鄕
軍以至于今,
秦
七攻
魏,五入囿中,邊城盡拔,
文臺
墮,
垂都
焚,林木伐,麋鹿盡,而國繼以圍。又長驅
梁
北,東至
陶
衞
之郊,北至平
監
。所亡於
秦
者,山南山北,
河
外,
河
內,大縣數十,名都數百。
秦
乃在
河
西
晉,去
梁
千里,而禍若是矣。又況於使
秦
无
韓,有
鄭
地,无
河
山而闌之,无
周、
韓
而閒之,去
大梁
百里,禍必百
[
2
]
此矣。
【裴駰集解】〈
秦
在
河
西
晉,國去
梁
千里
〉
徐廣
曰:『魏國之界千里。又云河南梁縣有注城。』【張守節正義】〈
秦
在
河
西
晉,國去
梁
千里
〉
河
西,
同州
也。
晉國
都
絳州,
魏
都
安邑,皆在
河
東,去
大梁
有千里也。
【裴駰集解】〈
林鄕
〉
徐廣
曰:『林鄕在宛縣。』【司馬貞索隱】〈
林鄕
〉
劉氏
云『林,地名,蓋春秋時鄭地之棐林,在大梁之西北』。
徐廣
云在
宛陵
也。
【張守節正義】〈
林鄕
〉
《括地誌》云:『宛陵故城在鄭州新鄭縣東北卅八里,本鄭舊縣也。』按
劉
徐
二說,是其地也。
【裴駰集解】〈
囿
〉
徐廣
曰:『一作「城」也。』【司馬貞索隱】〈
秦
七攻
魏,五入囿中
〉
囿卽
圃田
。
圃田,
鄭
藪,屬
魏
。
徐廣
云一作『城』。而《戰國策》作『國中』。
【張守節正義】〈
囿【司馬貞索隱】囿卽
圃田
。
圃田,
鄭
藪,屬
魏
。
〉
《括地誌》云:『圃田澤在鄭州管城縣東三里。《周禮》云豫州藪曰圃田也。』【司馬貞索隱】〈
文臺
〉
文臺,臺名。《列士傳》曰『隱陵君施酒文臺』也。
【張守節正義】〈
文臺
墮
〉
墮,許規反。《括地誌》云:『文臺在曹州冤句縣西北六十五里也。』【裴駰集解】〈
垂都
焚
〉
徐廣
曰:『一云「魏山都焚」。句陽有垂亭。』【司馬貞索隱】〈
垂都
〉
垂,地名。有廟曰都。並
魏
邑名。
【張守節正義】〈
又長驅
梁
北,東至
陶
衞
之郊
〉
陶,
曹州
定陶
也。
衞
即
宋州
楚丘縣,
衞文公
都之,
秦
兵歷取其郊也。
【裴駰集解】〈
平
監
〉
徐廣
曰:『平縣屬河南。平,或作「乎」字。《史記》齊闞止作「監」字。闞在東平須昌縣。』【張守節正義】〈
山南山北
〉
山,
華山
也。
華山
之東南,
七國
時
鄧州
屬
韓,
汝州
屬
魏
。
華山
之北,
同、
華、
銀、
綏
並
魏
地也。
【張守節正義】〈
河
外,
河
內
〉
河
外謂
華州
以東至
虢、
陝,
河
內謂
蒲州
以東至
懷、
衞
也。
【裴駰集解】〈
大縣數十
〉
徐廣
曰:『一作「百」。』【裴駰集解】〈
名都數百
〉
徐廣
曰:『一作「十」。』異日者,從之不成也,
〈
【索隱】從音足松反。
〉
楚、魏疑而韓不可得也。
〈
【正義】不可得合從也。
〉
今韓受兵三年,秦橈之以講,
〈
【索隱】橈音尼孝反。謂韓被秦之兵,橈擾已經三年,云欲講說與韓和。[【正義】橈,曲也。講,猶和也。誘諸侯伐韓,无不從者也。]
〉
識亡不聽,
〈
【索隱】識猶知也。故《戰國策》云『韓知亡猶不聽』也。
〉
投質於趙,請爲天下鴈行頓刃,楚、趙必集兵,皆識秦之欲无窮也,非盡亡天下之國而臣海內,必不休矣。是故臣願以從事王,
〈
【索隱】從音足松反。從事,言合從事王也。《戰國策》亦然。
〉
王速受楚趙之約,(趙)〔而〕挾韓之質
〈
【索隱】言韓以質子入趙,則趙挾韓質而親韓也。
〉
以存韓,而求故地,韓必效之。
〈
【索隱】效猶致也,謂致故地於趙也。【正義】无忌令魏王速受楚、趙之從。趙、楚挾持韓之質以存韓,而魏以求地,韓必效之,勝於與秦伐韓又與秦鄰之禍殃也。
〉
此士民不勞而故地得,其功多於與秦共伐韓,而又與彊秦鄰之禍也。
夫存
韓
安
魏
而利天下,此亦王之天時已。通
韓
上黨
於
共、
甯,使道
安成,出入賦之,是魏
重
質
韓
以其
上黨
也。今有其賦,足以富國。
韓
必德
魏
愛
魏
重
魏
畏
魏,
韓
必不敢反
魏,是
韓
則
魏
之縣也。
魏
得
韓
以爲縣,衞
大梁,
河
外必安矣。今不存
韓,
二周、
安陵
必危,
楚、
趙
大破,
衞、
齊
甚卑
[
3
],天下西鄕而馳
秦,入朝而爲臣不久矣。
【裴駰集解】〈
甯
〉
徐廣
曰:『朝歌有甯鄕。』【張守節正義】〈
通
韓
上黨
於
共、
甯
〉
共,
衞州
共城縣
。
甯,
懷州
脩武縣,本
殷
之
甯邑
。《韓詩外傳》云『武王伐紂,勒兵於甯,故曰脩武』。今
魏
開通
共
甯
之道,使
韓
上黨
得直路而行也。
【張守節正義】〈
安成
〉
《括地誌》云:『故安城在鄭州原武縣東南廿里。』時屬
魏
也。
廿年,秦圍邯鄲,信陵君无忌矯奪將軍晉鄙兵以救趙,
〈
【正義】《括地誌》云:『魏德故城一名晉鄙城,在衞縣西北五十里,卽公子无忌矯奪晉鄙兵,故名魏德城也。』〉
趙得全。无忌因留趙。廿六年,秦昭王卒。
卅年,无忌歸魏,率五國兵攻秦,敗之河外,走蒙驁。魏太子增質於秦,秦怒,欲囚魏太子增。或爲增謂秦王
〈
【索隱】按:《戰國策》作『蘇秦爲公子增謂秦王』。
〉
曰:『公孫喜〈【索隱】《戰國策》作『公孫衍』。
〉
固謂魏相曰「請以魏疾擊秦,秦王怒,必囚增。魏王又怒,擊秦,秦必傷」。今王囚增,是喜之計中也。故不若貴增而合魏,以疑之於齊、韓。』秦乃止增。
卅一年,秦王政初立。
卅四年,安釐王卒,太子增立,是爲景湣王。
〈
【索隱】系本云:『安釐王生景湣王午。』〉
信陵君无忌卒。
魏景湣王
景湣王元年,秦拔我廿城,以爲秦東郡。二年,秦拔我朝歌。衞徙野王。
〈
【集解】徐廣曰:『衞從濮陽徙野王。』〉
三年,秦拔我汲。五年,秦拔我垣、蒲陽、衍。
〈
【集解】徐廣曰:『十二年獻城秦。』【正義】《括地誌》云:『故垣地本魏王垣也,在絳州垣縣西北廿里。蒲邑故城在隰州隰川縣南卌五里。』在蒲水之北,故曰蒲陽。衍,地名,在鄭州。
〉
十五年,景湣王卒,子王假立。
王假元年,燕太子丹使荊軻刺秦王,秦王覺之。
〈
【集解】徐廣曰:『二年,新鄭反。』〉
三年,秦灌大梁,虜王假,
〈
【集解】列女傳曰:『秦殺假。』〉
遂滅魏以爲郡縣。
司馬遷評
太史公曰:吾適故大梁之墟,墟中人曰:『秦之破梁,引河溝而灌大梁,三月城壞,王請降,遂滅魏。』說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國削弱至於亡,余以爲不然。天方令秦平海內,其業未成,魏雖得阿衡之佐,曷益乎?
〈
【索隱】按:譙周曰『以予所聞,所謂天之亡者,有賢而不用也,如用之,何有亡哉?使紂用三仁,周不能王,況秦虎狼乎?』〉
【索隱述贊】畢公之苗,因國爲姓。
大名始賞,盈數自正。
胤裔繁昌,系載忠正。
楊干就戮,智氏奔命。
文始建侯,武實彊盛。
大梁東徙,長安北偵。
卯旣无功,卬亦外聘。
王假削弱,虜於秦政。
斠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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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印发《
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
》(权办[1999]18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
(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
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