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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皇朝文獻通考卷一百五十八
樂考
〈四〉
律吕制度一
〈臣〉等謹按禮運五聲六律十二管旋相為宫自漢以後律學不明旋宫之義失傳我
聖祖仁皇帝親製律吕妙協宫商清濁分均辨隂陽之相配管
同度明應和之各殊夫而後五聲二變之用悉貫通於十二律吕之中而古樂復昌明於
盛世謹輯録律吕正義取音用律旋宫辨調諸論作律
吕制度考
康熙三十一年
訓諭羣臣定律吕
上御乾清門召大學士九卿等至
御座前
上取五聲八音八風圖展閲指謂諸臣曰古人謂十二律定而後被之八音則八音和奏之天地則八風和而諸福之物可致之祥無不畢至其言樂律所闗如此其大而律吕之所從出不可不知如律吕新書所言算數専用徑一圍三法此法若合則所算皆合此法若舛則無所不舛矣朕觀徑一圍三之法用之必不能合葢徑一尺則圍當三尺一寸四分一釐有竒若積累至百丈所差至十四丈有竒等而上之其為舛錯可勝言耶因取
方圓諸圖
指示諸臣曰所言徑一圍三止可算六角之數若圓圍則必有竒零其理具在目前甚為明顯朕觀八線表中半徑勾股之法極其精微凡圓者可以方算開方之法即從此出逐一騐算無不脗合至黄鍾之管九寸空圍九分積八百一十分是為律本此舊説也其分寸若以尺言則古今尺制不同自朕觀之當以天地之度數為凖至隔八相生之説聲音髙下循環相生復還本音必須隔八此一定之理也隨命樂人取笛合瑟次第審音至
八聲仍還本音
上曰此非隔八相生之義耶以理推之固應如是五十二年改造樂器審定黄鍾之度為今營造尺七寸二分九釐
五十三年
御製律吕正義成
律吕正義黄鍾轉生律吕篇曰律吕始黄鍾終應鍾止於十二者聖人審音制律其生聲之理不得不止於十二且稽之於度三分損益上下相生其成形之數尤不得不止於十二也至
賓之生大吕漢志主下生通典主上生朱子儀禮經傳通解亦取上生葢
賓下生則三分損一僅得大吕之半必倍之始得其全上生則三分益一適得大吕之全其數立黄鍾太蔟之中而聲界黄鍾太蔟之交與其下生而得其半孰若即用上生之直截簡當耶此以聲音度數言之而宜用上生者也黄鍾
一陽復始為十一月之律三分損一下生林鍾為六月之吕此陽生隂宜下生也林鍾三分益一上生太蔟為正月之律此隂生陽宜上生也至
賓之生太吕復用上生者葢自黄鍾十一月之律一陽始生而大吕十二月之吕二陽相繼位雖居隂而氣實應乎陽
賓五月之律一隂始生位雖居陽而氣則屬乎隂故
賓之生大吕實以隂生陽而宜上生者也自
賓一隂生而夷則七月之律無射九月之律氣皆為隂自黄鍾一陽生而夾鍾二月之吕仲吕四月之吕氣皆為陽是皆縁
賓上生而然此以隂陽理氣言之而宜用上生者也古之聖王制為十二律吕以配十有二月一皆本乎隂陽隂陽之辨精則理明而數備故三分損益上下相生之法誠千古不易之至理也
又審定十二律吕五聲二變篇曰三分損益乃制律之則也凡金石之厚薄絲竹之短長皆依以定焉隔八相生乃審音之法也審音之法必取首音與第八音叶和同聲以為之凖即首音八音之間區而别之以為五聲二變則清濁之相應髙下之相宣皆頼以生焉但五聲二變有施於管律者有施於
度者其生聲取分各有不同自漢唐以後皆宗司馬氏淮南子之説以三分損益之術誤為管音五聲二變之次復執管子
音五聲度分而牽合於十二律吕之中故管律
度俱不可得而明如旋宫圖黄鍾為宫太蔟為商姑洗為角
賓為變徴林鍾為徴南吕為羽應鍾為變宫至半黄鍾復為清宫大吕為宫夾鍾為商仲吕為角林鍾為變徴夷則為徴無射為羽黄鍾為變宫而半大吕復為清宫夫正律為宫至半律而仍為宫正律為商至半律而仍為商則宫商一定而旋宫之義已失且陽律而雜以隂吕隂吕而雜以陽律隂陽相雜而取聲之原亦未為得是葢各守所𫝊固執一理而未始備制律吕之管以審音也間嘗截竹為管詳審其音黄鍾之半律不與黄鍾合而合黄鍾者為太蔟之半律則倍半相應之説在
音而非管音也明矣又黄鍾為宫其徴聲不應於林鍾而應於夷則則三分損益宫下生徴之説在
度而非管律也明矣是知古聖人審定律吕隂陽各六陽則為律隂則為吕意固有在也是以即隂陽之各分者言之則陽律從陽隂吕從隂各成一均而不相紊故今所定黄鍾為首音宫聲次太蔟為二音以商聲應姑洗為三音以角聲應
賓為四音以變徴聲應夷則為五音以徴聲應無射為六音以羽聲應半黄鍾為七音以變宫聲應此陽律之五聲二變也至半太蔟為清宫而與黄鍾應則陽律旋宫之義見焉如定大吕為首音宫聲則夾鍾為二音以商聲應仲宫為三音以角聲應林鍾為四音以變徴聲應南吕為五音以徴聲應應鍾為六音以羽聲應半大吕為七音以變宫聲應此隂吕之五聲二變也至半夾鍾為清宫而與大吕應則隂吕旋宫之義見焉所謂隂陽以類相從而不雜者此也若夫以隂陽唱和而合用之則一律一吕折中取聲使隂陽之氣得以相兼故黄鍾之宫為濁宫大吕之宫為清宫濁者不得掲之使髙清者不得抑之使下惟定宫聲在黄鍾大吕之間而可濁可清始能兼律吕之用黄鍾大吕既合而為宫則太蔟夾鍾合而為商姑洗仲吕合而為角㽔賓林鍾合而為變徴夷則南吕合而為徴無射應鍾合而為羽至半黄鍾半大吕合而為變宫是又隂陽唱和律吕合用者也騐之於樂器排簫鍾磬各一十有六正隂陽之分用者也今簫與笛一孔而兼律吕一音而能髙下正隂陽之合用者也至於簫笛之最上一孔適當出音孔上第一孔之半而聲低一字即宫聲之半不應宫聲而變為宫者也按其體推其數製以器審以音莫不確然有據而無纎毫之可疑則五聲二變運於十二律吕之中誠有一定不易之至理也
又審定十二律吕髙低字譜篇曰十二律吕生聲之理陽律六音而繼以半律隂吕六音而繼以半吕各得七聲至八而原聲復是律吕雖有十二而用之止於七也五聲二變合而為七而正宫之半即為變宫是聲雖有七而體又止於六也每一律一吕各自為宫其相應之聲自有髙下或一律一吕合而為宫其相應之聲能兼清濁此按律取聲之定理也近代皆用工尺等字以名聲調宋史載燕樂書黄鍾用合字大吕太蔟用四字夾鍾姑洗用乙字夷則南吕用工字無射應鍾用凡字各以上下分為清濁其仲吕
賓林鍾不可以上下分仲吕用上字
賓用勾字林鍾用尺字黄鍾清聲用六字大吕太蔟夾鍾清聲各用五字而以上下𦂳别之𦂳五者夾鍾清聲也夫旋宫之法黄鍾大吕宜得一聲止分清濁耳燕樂書既失律吕相配之義且據上下𦂳别之文又似言絃音者嘗用縱黍横黍之尺制為黄鍾之管與今現行管樂相較横黍尺所制之黄鍾於簫應工字孔於笛應四字孔
〈簫之工字孔與笛之四字孔名雖不同而聲則一〉縱黍尺所制之黄鍾於簫應乙字上字之間於笛應工字凡字之間夫燕樂書以黄鍾為合字其所為黄鍾者既非横黍尺所制之黄鍾又非縱黍尺所制之黄鍾果何代尺度之黄鍾耶察其所配律吕之字葢以琴之一絃定頭管與笛之合字得徴分者誤為黄鍾之宫其餘諸聲字遂皆以律吕之名配之故十字與十二律吕按分不能均而考聲亦不能協也然所載十字雖分配十二律吕及四半律而勾為低尺合為低六四為低五是字雖有十而音實止於七固與五聲二變有相通者矣今按横黍尺所制之黄鍾正應簫之工字而今之簫制實由古排簫而作安知字譜所傳工字非即宫字之聲乎以工字為宫則凡字應商六字應角商字凡字皆平聲韻角字詩皆叶禄古多作龣與六同音至於五應變徴乙應徴上應羽五字乙字上字與徴羽二字同為上聲尺字樂工皆讀為車亦應變宫同為平聲則七字與七聲可配也審之律吕黄鍾為低工字大吕為髙工字太蔟為低凡字夾鍾為髙凡字姑洗為低六字仲吕為髙六字
賓為低五字林鍾為髙五字夷則為低乙字南吕為髙乙字無射為低上字應鍾為髙上字半黄鍾為低尺字半大吕為髙尺字至半太簇仍為低工字與黄鍾應半夾鍾仍為髙工字與大吕應則七字與十二律吕可配也然則字譜之七字與五聲二變實相表裏者也又十二律吕同徑倍半生聲應五聲二變篇曰律吕之見於史志者其説不一有主同徑者有主不同徑者夫惟徑之同乃得其長短之異而聲字之清濁賴之以辨使徑不同而長短又異則成同形十二律吕皆如一黄鍾矣故同徑之説乃十二律吕之定論也又史志所載言律吕者正律之外又有倍律半律變律之名夫律有倍半所以助正律而成旋宫之用至於變律乃始自京房因仲吕還生黄鍾不及原數别名執始轉生四十八律後世因之遂有變律之説嘗以京房所定律數細較之仲吕生執始比黄鍾止少一分二釐有竒自執始至第三十七之質末比大吕止多九釐有竒至於謙待本
賓變律而數弱於林鍾未知本大吕變律而數弱於太蔟白吕本夷則變律而數弱於南吕南授本夾鍾變律而數弱於姑洗分烏本無射變律而數弱於應鍾南事本仲吕變律而數弱於
賓其編次各遷就於相近律吕數下且黄鍾大吕同一聲字止分清濁而執始至質末總未出黄鍾大吕範圍之内豈能比黄鍾大吕别生一音耶是故按其數不得至六十之多審其音不得成六十之用茍不實被之聲律則於倍半正變之名有未詳而施之於用亦未當矣夫正律為宫至半律則為變宫而或誤以半律為與正律應乃未達半律之為變聲也仲吕還生雖不及黄鍾原數而所差甚微故不能自成一聲又烏可自名一律乃或别名之為變黄鍾轉生十二變律合半聲而用之是未知變律之猶未離乎正聲也至於倍律之説古人亦嘗用之而傳記並無明文但以正律對半律言謂之倍不知倍律對正律言乃真倍律也夫自黄鍾而下欲用聲之更低者則有律吕之倍體自應鍾而上欲用聲之更髙者則有律吕之半體先審正律正吕之協於五聲二變者以為之準然後大而推之倍律倍吕細而及於半律半吕其清濁之遞降髙低之相應正變之屢遷按之聲音字譜無一不叶此旋宫之用所以成也配以七聲則黄鍾大吕為宫聲工字而分清濁太蔟夾鍾為商聲凡字而分清濁姑洗仲吕為商聲六字而分清濁
賓林鍾為變徴五字而分清濁夷則南吕為徴聲乙字而分清濁無射應鍾為羽聲上字而分清濁至於大而推之倍律倍吕則倍無射倍應鍾共為尺字即宫聲之右有變宫而分清濁者也倍夷則倍南吕共為丄字即變宫之右有下羽而分清濁者也倍
賓倍林鍾共為乙字即下羽之右有下徴而分清濁者也細而推之半律半吕則半黄鍾半大吕共為尺字即羽聲之左有變宫而分清濁者也半太蔟半夾鍾共為工字即變宫之左又有少宫而分清濁者也半姑洗半仲吕共為凡字即少宫之左復有少商而分清濁者也倍仲吕而上聲抑而啞半
賓而下聲噍而促故倍體半體亦止於六此古樂之所以有起下徴而終清商者以其協聲音之正而得備於用也
又旋宫起調篇曰古旋宫之法合竹與絲並著之而自隋以迄於今獨以
音發明五聲之分律吕旋宫遂失其傳夫旋宫者十二律吕皆可為宫立一均之主各統七聲而十二律吕皆可為五聲二變也聲調者聲自為聲調自為調而調又有主調起調轉調之異故以轉調合旋宫言之名為宫調五聲二變旋於清濁二均之一十四聲則成九十八聲此全音也若夫八十四聲六十調實皆生於
度以
音七聲之位遞配以十二律吕之分則為八十四聲除二變不用止以五聲之位遞配以十二律吕之分則為六十調此乃按分以命聲調非旋宫轉調之法也主調起調皆以宫位為主故曰宫調然調雖以宫為主而宫又自為宫調又自為調如宫立一均之主而下羽之聲又大於宫故為一調之首即國語之宫逐羽音也羽主調宫立宫一均七聲之位已定則當二變者不起調而與調首音不合者亦不得起調葢以羽起調徴在其前變宫居其後二音與羽相近得聲淆雜故不相合而變徴為第六音亦與羽音淆雜不合此所以當二變之位與五正聲中當徴位者俱不得起調也至於止調亦取本調相合可以起調之聲終之當二變與徴位者亦不用焉今樂工度曲七調相轉之法四字起四為正調
〈樂工轉調皆用四字調為準以四字當羽位為起調處故云四字起四為四字調〉乙字起四為乙字調上字起四為上字調尺字起四為尺字調工字起四為工字調凡字起四為凡字調合字起四為合字調
〈此皆以笛孔言〉四字調乙凡不用乙字調上六不用上字調尺五不用尺字調工乙不用工字調凡上不用凡字調合尺不用尺字調五工不用按近代皆以合字為黄鍾宫聲則當以某字當合為某宫今不取起合而取起四則是以四字為主而非以合字為主矣且不曰某宫而曰某調則是以四字名調而非以四字為宫矣如以四字為宫則四字調之乙字凡字適當商羽之位何故不用惟以四字為調首當羽位則乙字當變宫凡字當變徴故乙凡不用而知其為四字調也又四字調乙字凡字不得起調而六字亦不得起調即羽聲當羽位主調二變不得起調而徴音亦不得起調也七調之七字相轉即五聲二變之旋相為宫是故宫調聲字實為一體析而言之則有四科一曰七聲定位以五聲二變立一定之位自下羽以至正羽共列為八顯明隔八相生之理欲知某宫之某調於下羽位視其聲字律吕則知其為某宫之某調矣欲知某調之某宫於宫位下視其聲字律吕則知其為某調之某宫矣欲知聲字律吕之當避者於二變位下視之即知某聲字某律吕之當避矣二曰旋宫主調以五聲二變旋於七聲定位之下亦分為八位如羽聲立下羽之下宫聲立宫位之下則為宫聲立宫而羽聲主調也如宫聲立下羽之下則商羽立二變之下乃為角聲立宫而宫聲主調也又如商聲立下羽之下則變徴立宫位之下角與變宫立二變之位則為變徴立宫而商聲主調也三曰和聲起調以十二律吕兼倍半以備用按所生之音各隨其均序於旋宫之下仍以調主相和之聲所起各調註本律本吕之下以正各調之名如黄鍾立宫則倍夷則立下羽之位以主調倍無射正
賓當二變之位不起調正夷則立徴位亦不起調故用倍夷則起調者為正羽調起黄鍾宫聲為正宫起太蔟商聲為正商起姑洗角聲為正角此正宫之四調也如大吕立宫則倍南吕立下羽之位以主調倍應鍾正林鍾當二變之位不起調正南吕立徴位亦不起調故用倍南吕起調者為清羽調起大吕宫聲為清宫起夾鍾商聲為清商起仲吕角聲為清角此清宫之四調也其餘立宫主調皆依此例四曰樂音字色以律吕簫笛所命字色隨聲調而序其次列於律吕之下如黄鍾為工字而簫應黄鍾者為工字笛應黄鍾者為五字皆注於黄鍾本律之下大吕為髙工字而簫之髙工字笛之髙五字亦皆注於大吕本吕之下其立羽位之字即為主調其立宫位之字即為立宫其當二變之位則不用當徴位者亦不以起調焉以此四科列為圖譜則旋宫轉聲主調起調之理自顯然而無遁情矣
黄鍾宫聲立宫倍夷則下羽主調為上字調
〈七聲 旋宫定位 主調〉律管 簫 笛 起調
下羽 下羽 倍夷則 上 凡 正羽調變宫 變宫 倍無射 尺 合
〈不起調〉宫 宫 黄鍾 工 四 正宫
商 商 太蔟 凡 乙 正商
角 角 姑洗 合 上 正角
變徴 變徴
賓 四 尺
〈不起調〉
徴 徴 夷則 乙 工
〈不起調〉
羽 羽 無射 上 凡 同調首
大吕清宫立宫倍南吕清下羽主調為髙上調
〈七聲 旋宫定位 主調〉吕管 簫 笛 起調
下羽 清下羽 倍南吕 上 凡 清羽調變宫 清變宫 倍應鍾 尺 六
〈不起調〉宫 清宫 大吕 工 五 清宫
商 清商 夾鍾 凡 乙 清商
角 清角 仲吕 六 上 清角
變徴 清變徴 林鍾 五 尺
〈不起調〉
徴 清徴 南吕 乙 工
〈不起調〉
羽 清羽 應鍾 上 凡 同調首
太蔟商聲立宫倍無射變宫主調為尺字調
〈七聲 旋宫定位 主調〉律管 簫 笛 起調
下羽 變宫 倍無射 尺 合 變宫調變宫 宫 黄鍾 工 四
〈不起調〉
宫 商 太蔟 凡 乙 商宫
商 角 姑洗 合 上 姑洗商角 變徴
賓 四 尺 商角
變徴 徴 夷則 乙 工
〈不起調〉
徴 羽 無射 上 凡
〈不起調〉
羽 變宫 倍無射
〈半黄鍾〉尺 六 同調首夾鍾清商立宫倍應鍾清變宫主調為髙尺調
〈七聲 旋宫定位 主調〉吕管 簫 笛 起調
下羽 清變宫 倍應鍾 尺 六 清變宫調變宫 清宫 太吕 工 五
〈不起調〉
宫 清商 夾鍾 凡 乙 清商宫商 清角 仲吕 六 上 仲吕商角 清變徴 林鍾 五 尺 清商角變徴 清徴 南吕 乙 工
〈不起調〉
徴 清羽 應鍾 上 凡
〈不起調〉
羽 清變宫 倍應鍾
〈半大吕〉尺 六 同調首姑洗角聲立宫黄鍾宫聲主調為工字調
〈七聲 旋宫定位 主調〉律管 簫 笛 起調
下羽 宫 黄鍾 工 四 宫調
變宫 商 太蔟 凡 乙
〈不起調〉
宫 角 姑洗 合 上 角宫
商 變徴
賓 四 尺 角商
角 徴 夷則 乙 工 夷則商
變徴 羽 無射 上 凡
〈不起調〉
徴 變 倍無射
〈半黄鍾〉尺 六
〈不起調〉
羽 宫 黄鍾 工 五 同調首
仲宫清角立宫大吕清宫主調為髙工調
〈七聲 旋宫定位 主調〉吕管 簫 笛 起調
下羽 清宫 大吕 工 五 清宫調
變宫 清商 夾鍾 凡 乙
〈不起調〉
宫 清角 仲吕 六 上 清角宫
商 清變徴 林鍾 五 尺 清角商
角 清徴 南吕 乙 工 南吕角
變徴 清羽 應鍾 上 凡
〈不起調〉
徴 清變宫 倍應鍾
〈半大吕〉尺 六
〈不起調〉羽 清宫 大吕 工 五 同調首
賓變徴立宫太蔟商聲主調為凡字調
〈七聲 旋宫定位 主調〉律管 簫 笛 起調
下羽 商 太蔟 凡 乙 商調
變宫 角 姑洗 合 上
〈不起調〉
宫 變徴
賓 四 尺 變徴宫
商 徴 夷則 乙 工 變徴商
角 羽 無射 上 凡 變徴角
變徴 變宫 倍無射
〈半黄鍾〉尺 六
〈不起調〉徴 宫 黄鍾 工 五
〈不起調〉
羽 商 太蔟 凡 乙 同調首
林鍾清變徴立宫夾鍾清商主調為髙凡調
〈七聲 旋宫定位 主調〉吕管 簫 笛 起調
下羽 清商 夾鍾 凡 乙 清商調
變宫 清角 仲吕 六 上
〈不起調〉
宫 清變徴 林鍾 五 尺 清變徴宫商 清徴 南吕 乙 工 清變徴商角 清羽 應鍾 上 凡 清變徴角
變徴 清變宫 倍應鍾
〈半大吕〉尺 六
〈不起調〉徴 清宫 大吕 工 五
〈不起調〉
羽 清商 夾鍾 凡 乙 同調首
夷則徴聲立宫姑洗角聲主調為合字調
〈七聲 旋宫定位 主調〉律管 簫 笛 起調
下羽 角 姑洗 合 上 角調
變宫 變徴
賓 四 尺
〈不起調〉
宫 徴 夷則 乙 工 徴宫
商 羽 無射 上 凡 徴商
角 變宫 倍無射
〈半黄鍾〉尺 六 徴角
變徴 宫 黄鍾 工 五
〈不起調〉
徴 商 太蔟 凡 乙
〈不起調〉
羽 角 姑洗 六 上 同調首
南吕清徴立宫仲吕清角主調為髙六調
〈七聲 旋宫定位 主調〉吕管簫 笛 起調
下羽 清角 仲吕 六 上 清角調
變宫 清變徴 林鍾 五 尺
〈不起調〉
宫 清徴 南吕 乙 工 清徴宫
商 清羽 應鍾 上 凡 清徴商
角 清變宫 倍應鍾
〈半大吕〉尺 六 清徴角變徴 清宫 大吕 工 五
〈不起調〉
徴 清商 夾鍾 凡 乙
〈不起調〉
羽 清角 仲吕 六 上 同調首
無射羽聲立宫
賓變徴主調為四字調
〈七聲 旋宫定位 主調〉律管 簫笛 起調
下羽 變徴
賓 四 尺 變徴調
變宫 徴 夷則 乙 工
〈不起調〉
宫 羽 無射 上 凡 羽宫
商 變宫 倍無射
〈半黄鍾〉尺 六 羽商
角 宫 黄鍾 工 五 羽角
變徴 商 太蔟 凡 乙
〈不起調〉
徴 角 姑洗 六 上
〈不起調〉
羽 變徴
賓 五 尺 同調首
應鍾清羽立宫林鍾清變徴主調為髙五調
〈七聲 旋宫定位 主調〉吕管 簫 笛 起調
下羽 清變徴 林鍾 五 尺 清變徴調變宫 清徴 南吕 乙 工
〈不起調〉
宫 清羽 應鍾 上 凡 清羽宫
商 清變宫 倍應鍾
〈半大吕〉尺 六 清羽商角 清宫 大吕 工 五 清羽角
變徴 清商 夾鍾 凡 乙
〈不起調〉
徴 清角 仲吕 六 上
〈不起調〉
羽 清變徴 林鍾 五 尺 同調首
倍無射變宫立宫夷則徴聲主調為乙字調
〈七聲 旋宫定位 主調〉律管 簫 笛 起調
下羽 徴 夷則 乙 工 徴調
變宫 羽 無射 上 凡
〈不起調〉
宫 變宫 倍無射
〈半黄鍾〉尺 六 變宫宫商 宫 黄鍾 工 五 變宫商
角 商 太蔟 凡 乙 變宫角
變徴 角 姑洗 六 上
〈不起調〉
徴 變徴
賓 五 尺
〈不起調〉
羽 徴 夷則 乙 工 同調首
倍應鍾清變宫立宫南吕清徴主調為髙乙調
〈七聲 旋宫定位 主調〉吕管 簫 笛 起調
下羽 清徴 南吕 乙 工 清徴調
變宫 清羽 應鍾 上 凡
〈不起調〉
宫 清變宫 倍應鍾
〈半大吕〉尺 六 清變宫宫商 清宫 大吕 工 五 清變宫商角 清商 夾鍾 凡 乙 清變宫角變徴 清角 仲吕 六 上
〈不起調〉
徴 清變徴 林鍾 五 尺
〈不起調〉
羽 清徴 南吕 乙 工 同調首
又管音
音全半應聲不同篇曰管律
音生聲取分有不可比而同者全
與半
之音相應而半律較全律則下一音此聲之出於自然而不容强者也葢
之體實賴用人力鼓動而生聲
之長者其音緩
之短者其音急全
長故得音緩半
短故得音急長短緩急之間全半相應之理生焉今以全
為三十六分則半
為一十八分其全
鼓動一次之分則半
必鼓動二次全
鼓動一次半則半
必鼓動三次兩
鼓動之分恰相值於一𠉀是以相應而同聲也管之體虛其内周空圍假人氣之入以生聲與絃體實者不同故管之徑同者其全半不相應求其相應則徑亦必減半此所以正黄鍾與黄鍾八分之一之管相應同聲也嘗依正黄鍾之長九寸徑三分二釐八毫畫一管式復截其長與徑之半畫一小管式則此小管體為大管體之八分之一而小管式為大管式之四分之一
〈線面體得分不同線二則面四面四則體八管之徑與長皆半之則空圍面積小得大之四分之一而中容體積小得大之八分之一也〉乃以二管式之長皆平分為九分則大管式每分為一寸小管式每分為五分各依其分之長短以斜線界二管内周則大管式之一寸為度者自吹口至管底凡九折而界線抵一邊則聲之自邊出者視此矣小管式以五分為度者自吹口至管底亦九折而界線亦抵一邊平分之分既同而界線所抵又同此所以相應同聲也若夫正黄鍾與半黄鍾不相應者取正黄鍾管式平分之為半黄鍾之度其正黄鍾九寸之度自吹口至管底九分九折而抵一邊者值半黄鍾之四寸五分而界於九分之四分五分之間與界線所觸内周整分之度不合是以其音不應而半太蔟之四寸正值黄鍾之九分之四與界線所觸内周之第四分度恰合故其聲轉與正黄鍾相應也至於半黄鍾之應倍無射者以倍無射之九寸九分八釐八毫之式平分為九分每分為一寸一分零九毫八絲亦以斜線界之其第四分乃四寸四分三釐九毫二絲比半黄鍾之四寸五分止差六釐相去無幾其聲之應實由於此大凡絃度無論長短其全半聲必相應管律同徑者亦無論長短但取其九分之四則聲相應也又管律絃度五聲二變取分不同篇曰凡絃音之變宫變徴至正宫正徴各為半分故七音之度隨其全絃首音而各分移焉管律則諸分皆同黄鍾宫至太蔟商太蔟商至姑洗角姑洗角至
賓變徴
賓變徴至夷則徴夷則徴至無射羽無射羽至半黄鍾變宫半黄鍾變宫至半太蔟宫俱為全分即倍
賓下徴至倍夷則下羽倍夷則下羽至倍無射變宫倍無射變宫至黄鍾宫黄鍾宫至太蔟商太蔟商至姑洗角姑洗角至
賓變徴
賓變徴至夷則徴亦俱為全分要之管律首音至第八音得七全分而
度首音至第八音實得六全分
〈五全分合二半分共計之為六全分也〉二者七音之得分即不同矣若夫
度以管律定其聲音則各律各吕所定之
其每絃所得之分亦各不同依律吕而定
音則
度之分隨之暗移依
度之分命為七音之次則聲音宫調不得與律吕相協
度得隂吕之分者有與管音陽律相應
度得陽律之分者或又雜入管音隂吕其理蓋由管律
度全半生聲之不同而致也明矣今以
音定黄鍾之律得羽
之分者與夫定姑洗之律得宫
之分者定倍無射之律
〈即今
與頭管之合字〉得徴
之分者皆依黄鍾之九寸立法其首音至八音間各自所成五聲二變之分與每分所應之聲所合之度詳載其數以列表焉
全絃九寸定黄鍾之律
首音
〈聲應黄鍾之律度合黄鍾之分〉得羽
之全分
二音
〈聲
太蔟之律度合太蔟之分〉得羽
之變宫
三音
〈聲應姑洗之律度合夾鍾之分〉得羽
之宫位
四音
〈聲應
賓之律度合仲吕之分〉得羽
之商位
五音
〈聲應夷則之律度合林鍾之分〉得羽
之角位
六音
〈聲應無射之律度合南吕之分〉得羽
之變徴
七音
〈聲應半黄鍾之律度合無射之分〉得羽
之徴位
八音
〈仍應黄鍾之律度合黄鍾之分〉得羽
之半分
全
九寸定姑洗之律
首音
〈聲應姑洗之律度合黄鍾之半〉得宫
之全分
二音
〈聲應
賓之律度合太簇之分〉得宫
之商位
三音
〈聲應夷則之律度合姑洗之分〉得宫
之角位
四音
〈聲應無射之律度合
賓之分〉得宫
之變徴
五音
〈聲應半黄鍾之律度合林鍾之分〉得宫
之徴位
六音
〈聲應黄鍾之律度合南吕之分〉得宫
之羽位
七音
〈聲應太簇之律度合應鍾之分〉得宫絃之變宫
八音
〈仍應姑洗之律度合黄鍾之半〉得宫
之半分
全
九寸定笛之合字
首音
〈聲應倍無射之律度合黄鍾之分〉得徴
之全分
二音
〈聲應黄鍾之律度合太簇之分〉得徴
之羽位
三音
〈聲應太簇之律度合姑洗之分〉得徴
之變宫
四音
〈聲應姑洗之律度合仲吕之分〉得徴
之宫位
五音
〈聲應
賓之律度合林鍾之分〉得徴
之商位
六音
〈聲應夷則之律度合南吕之分〉得徴
之角位
七音
〈聲應無射之律度合應鍾之分〉得徴
之變徴
八音
〈仍應倍無射之律度合黄鍾之半〉得徴
之半分
又絲樂
音清濁二均之度分篇曰
之長短同者分音於巨細
〈如琴有七絃是也〉絃之巨細同者分音於長短
〈如瑟設柱以别其長短是也〉而絲樂之中用絃之多寡又各不同故必按各器之體製而定其取分之大小焉
〈如瑟二十五絃體為九倍黄鍾之數而絃為六倍黄鍾之數琴七絃體為四倍半黄鍾之數而絃為四倍黄鍾之數又如琵琶三絃月琴之類其體雖無一定之制而絃之取分或以商或以徵以羽亦與雅樂相為表裏〉總之以各絃全分之音與各絃内所分之音互相應合為準是以不外乎十二律吕所生之七音也夫審
者無論某絃之全分定為首音因而半之平分為二其聲既與首音相合而為第八音矣次以首音之全分因而四之去其一分而用其三分其聲應於全分首音之第四音此度乃全分首音與半分八音之間又平分為二分之度是即管子所謂凡將起五音凡首先主一而三之四開以合九九者也先主一而三之者以全分首音一分之度為主而以三因之其數大於全分之度為三倍也四開以合九九者以三倍全分之數四分之而取其一以合九九八十一之度為宫聲之分也小素云者素白練乃熟絲即小絃之謂言此度之聲立為宫位其小於此
之他
皆以是為主故曰以是生黄鍾小素之首以成宫也以八十一三分益一為百有八為徴乃此
首音全分之度也於是以百有八三分去一為七十二是為商商三分益一為九十六是為羽羽三分去一為六十四是為角管子徴羽之數大於宫者用徴羽之倍數所謂下徴下羽者也若以宫之八十一取其四分之三則為六十分
〈小餘七五〉比宫之變徴五十六則大比宫之角六十四則小此所以
音之度必起於下徴而理始明也今列清濁二均之
各九皆始下徴而終正羽
〈音之用不過於五今列為九者取二徵二羽共二變以列位〉備載五聲二變之清濁以定
音各分之等差按宫商而列表使分類以相從後之覽者亦將有所折衷焉
首絃首音起於下徴全度一百八分
二音為下羽得全度一百八分之九十六
三音為變宫得全度一百八分之八十五
〈小餘三三〉四音為正宫得全度一百八分之八十一
五音為正商得全度一百八分之七十二
六音為正角得全度一百八分之六十四
七音為變徴得全度一百八分之五十六
〈小餘八八〉八音為正徴得全度一百八分之半
〈為五十四〉
首絃首音起清下徴全度一百一分
〈小餘一三〉
二音清下羽得全度一百一分
〈小餘一三〉之八十九
〈小餘八九〉
三音清變宫得全度一百一分
〈小餘一三〉之七十九
〈小餘九一〉
四音為清宫得全度一百一分
〈小餘一三〉之七十五
〈小餘八五〉
五音為清商得全度一百一分
〈小餘一三〉之六十七
〈小餘四二〉
六音為清角得全度一百一分
〈小餘一三〉之五十九
〈小餘九三〉
七音清變徴得全度一百一分
〈小餘一三〉之五十三
〈小餘二七〉
八音為清徴得全度一百一分
〈小餘一三〉之半
〈為五十小餘五六〉
二絃首音起於下羽全度九十六分
二音為變宫得全度九十六分之八十五
〈小餘三三〉三音為正宫得全度九十六分之八十一
四音為正商得全度九十六分之七十二
五音為正角得全度九十六分之六十四
六音為變徴得全度九十六分之五十六
〈小餘八八〉七音為正徴得全度九十六分之五十四
八音為正羽得全度九十六分之半
〈為四十八〉
二絃首音起清下羽全度八十九分
〈小餘八九〉
二音清變宫得全度八十九分
〈小餘八九〉之七十九
〈小餘九一〉
三音為清宫得全度八十九分
〈小餘八九〉之七十五
〈小餘八五〉
四音為清商得全度八十九分
〈小餘八九〉之六十七
〈小餘四二〉
五音為清角得全度八十九分
〈小餘八九〉之五十九
〈小餘九三〉
六音清變徴得全度八十九分
〈小餘八九〉之五十三
〈小餘二七〉
七音為清徴得全度八十九分
〈小餘八九〉之五十
〈小餘五六〉八音為清羽得全度八十九分
〈小餘八九〉之半
〈為四十四小餘九四〉
三
首音起於變宫全度八十五分
〈小餘三三〉
二音為正宫得全度八十五分
〈小餘三三〉之八十一三音為正商得全度八十五分
〈小餘三三〉之七十二四音為正角得全度八十五分
〈小餘三三〉之六十四五音為變徴得全度八十五分
〈小餘三三〉之五十六
〈小餘八八〉
六音為正徴得全度八十五分
〈小餘三三〉之五十四七音為正羽得全度八十五分
〈小餘三三〉之四十八八音少變宫得全度八十五分
〈小餘三三〉之半
〈為四十二小餘六六〉
三絃首音起清變宫全度七十九分
〈小餘九一〉
二音為清宫得全度七十九分
〈小餘九一〉之七十五
〈小餘八五〉
三音為清商得全度七十九分
〈小餘九一〉之六十七
〈小餘四二〉
四音為清角得全度七十九分
〈小餘九一〉之五十九
〈小餘九三〉
五音清變徴得全度七十九分
〈小餘九一〉之五十三
〈小餘二七〉
六音為清徴得全度七十九分
〈小餘九一〉之五十
〈小餘五六〉七音為清羽得全度七十九分
〈小餘九一〉之四十四
〈小餘九四〉
八音清少變宫得全度七十九分
〈小餘九一〉之半
〈為三十九小餘九五〉
四
首音起於正宫全度八十一分
二音為正商得全度八十一分之七十二
三音為正角得全度八十一分之六十四
四音為變徴得全度八十一分之五十六
〈小餘八八〉五音為正徴得全度八十一分之五十四
六音為正羽得全度八十一分之四十八
七音少變宫得全度八十一分之四十二
〈小餘六六〉八音為少宫得全度八十一分之半
〈為四十小餘五〉四絃首音起於清宫全度七十五分
〈小餘八五〉
二音為清商得全度七十五分
〈小餘八五〉之六十七
〈小餘四二〉
三音為清角得全度七十五分
〈小餘八五〉之五十九
〈小餘九三〉
四音清變徴得全度七十五分
〈小餘八五〉之五十三
〈小餘二七〉
五音為清徴得全度七十五分
〈小餘八五〉之五十
〈小餘五六〉六音為清羽得全度七十五分
〈小餘八五〉之四十四
〈小餘九四〉
七音清少變宫得全度七十五分
〈小餘八五〉之三十九
〈小餘九五〉
八音清少宫得全度七十五分
〈小餘八五〉之半
〈為三十七小餘九二〉
五絃首音起於正商全度七十二分
二音為正角得全度七十二分之六十四
三音為變徴得全度七十二分之五十六
〈小餘八八〉四音為正徴得全度七十二分之五十四
五音為正羽得全度七十二分之四十八
六音少變宫得全度七十二分之四十二
〈小餘六六〉七音為少宫得全度七十二分之四十
〈小餘五〉八音為少商得全度七十二分之半
〈為三十六〉
五絃首音起於清商全度六十七分
〈小餘四二〉
二音為清角得全度六十七分
〈小餘四二〉之五十九
〈小餘九三〉
三音清變徴得全度六十七分
〈小餘四二〉之五十三
〈小餘二七〉
四音為清徴得全度六十七分
〈小餘四二〉之五十
〈小餘五六〉五音為清羽得全度六十七分
〈小餘四二〉之四十四
〈小餘九四〉
六音清少變宫得全度六十七分
〈小餘四二〉之三十九
〈小餘九五〉
七音清少宫得全度六十七分
〈小餘四二〉之三十七
〈小餘九二〉
八音清少商得全度六十七分
〈小餘四二〉之半
〈為三十三小餘七一〉
六
首音起於正角全度六十四分
二音為變徴得全度六十四分之五十六
〈小餘八八〉三音為正徴得全度六十四分之五十四
四音為正羽得全度六十四分之四十八
五音為少變宫得全度六十四分之四十二
〈小餘六六〉六音為少宫得全度六十四分之四十
〈小餘五〉七音為少商得全度六十四分之三十六
八音為少角得全度六十四分之半
〈為三十二〉
六
首音起於清角全度五十九分
〈小餘九三〉
二音清變徴得全度五十九分
〈小餘九三〉之五十三
〈小餘二七〉
三音為清徴得全度五十九分
〈小餘九三〉之五十
〈小餘五六〉四音為清羽得全度五十九分
〈小餘九三〉之四十四
〈小餘九四〉
五音清少變宫得全度五十九分
〈小餘九三〉之三十九
〈小餘九五〉
六音清少宫得全度五十九分
〈小餘九三〉之三十七
〈小餘九二〉
七音清少商得全度五十九分
〈小餘九三〉之三十三
〈小餘七一〉
八音清少角得全度五十九分
〈小餘九三〉之半
〈為二十九小餘九六〉
七絃首音起於變徴全度五十六分
〈小餘八八〉
二音為正徴得全度五十六分
〈小餘八八〉之五十四三音為正羽得全度五十六分
〈小餘八八〉之四十八四音少變宫得全度五十六分
〈小餘八八〉之四十二
〈小餘六六〉
五音為少宫得全度五十六分
〈小餘八八〉之四十
〈小餘五〉六音為少商得全度五十六分
〈小餘八八〉之三十六七音為少角得全度五十六分
〈小餘八八〉之三十二八音少變徴得全度五十六分
〈小餘八八〉之半
〈為二十八小餘四四〉
七絃首音起於清變徴全度五十三分
〈小餘二七〉二音為清徴得全度五十三分
〈小餘二七〉之五十
〈小餘五六〉三音為清羽得全度五十三分
〈小餘二七〉之四十四
〈小餘九四〉
四音清少變宫得全度五十三分
〈小餘二七〉之三十九
〈小餘九五〉
五音清少宫得全度五十三分
〈小餘二七〉之三十七
〈小餘九二〉
六音清少商得全度五十三分
〈小餘二七〉之三十三
〈小餘七一〉
七音清少角得全度五十三分
〈小餘二七〉之二十九
〈小餘九六〉
八音清少變徴得全度五十三分
〈小餘二七〉之半
〈為二十六小餘六三〉
皇朝文獻通考卷一百五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