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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錢録卷十
右宋太祖宋元通寳錢宋史食貨志太祖初鑄錢文曰宋通元寳今按唐鑄開元錢舊唐書言歐陽詢制詞曰開元流俗讀為開通元寳然則此錢亦當自上及下讀之而史縁淳化以下諸錢多右旋讀故併此稱為宋通元寳也
右太宗太平通寳錢按食貨志太宗改元太平興國更鑄太平通寳錢
右太宗淳化元寳錢三體書按
端拱二年
改元淳化及鑄錢文太宗親書淳化元寳作真行草三體又律厯志
淳化二年
詔定秤法以御書三體淳化錢校實二銖四絫為一錢者二千四百得十有五斤為一秤之則又按真書元字亦左挑如開元錢
右太宗至道元寳錢亦三體書按淳化六年改元至道
<子部,譜錄類,器物之屬,欽定錢錄,卷十>
右真宗錢咸平元寳有大小二種祥符有通寳元寳二種景徳文曰元寳天禧曰通寳凡六枚按真宗朝凡五改元皆著於錢文至
天禧六年
改元乾興未開鑄
<子部,譜錄類,器物之屬,欽定錢錄,卷十>
右仁宗錢三品凡六枚篆書真書二體文俱為元寳按仁宗即位之次年改元
天聖十年
改元明道
明道三年
改景祐
右仁宗皇宋通寳錢亦二體書其真書者又一種差小按
景祐五年
改元寳元食貨志謂改元更鑄皆曰元寳而冠以年號至是改元寳元文當曰寳元元寳仁宗特命以皇宋通寳為文
右仁宗慶厯大錢二種文俱曰重寳而讀各不同按史慶厯末葉清臣為三司使與學士張方平等上陜西錢議曰闗中用大錢本以縣官取利太多致姧人盗鑄其用日輕請以江南儀商等州大銅錢一當小錢三云云葢其時大錢皆當十當五工費輕而民間邀利者多毁小錢私鑄故清臣等言之
右仁宗皇祐元寳錢按慶厯九年改元皇祐
右仁宗至和元寳錢篆書真書二體按皇祐九年改元至和
右至和通寳錢真書
右仁宗嘉祐通寳錢篆書真書二體按
至和元年
改元嘉祐
右嘉祐元寳錢真書
右英宗治平元寳錢篆書真書二體按
嘉祐八年
英宗即位次年改元治平食貨志治平中饒池江建韶儀六州鑄錢百七十萬緡
右治平通寳錢亦二體書特大小有間
右神宗篆書熙寧元寳錢前一種稍大後二種篆法各不同並録之按
治平三年
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寧
右真書熙寧元寳錢
右熈寧重寳大錢亦二體書按通考神宗
熈寧四年
陜西轉運使皮公弼言頃嵗西邉用兵始鑄當十錢後兵罷多盗鑄者乃以當三又減作當二行之至今銅費相當盗鑄衰息請以舊銅鉛盡鑄當二錢従之折二錢遂行天下云云則此大錢前為當十後減作當二者也餘品悉謂之小平錢矣
右神宗元豐通寳大錢較熈寧大錢畧相等按熈寧十一年改元豐食貨志言元元豐以陜西師大舉邉用匱缺徐州置寳豐下監嵗鑄折二錢二十萬緡
右元豐通寳錢篆書行書二體按神宗朝鼓鑄最繁食貨志言諸路大率務於増額而通考載諸路鑄錢總二十六監毎年鑄銅鐡錢五百四十九萬九千二百三十四貫
右哲宗元祐通寳錢二體書按
元豐八年
哲宗即位罷舊所増置鑄錢監凡十四次年改元元祐至
元祐八年
八月庚午乃詔陜西復鑄小銅錢
右元祐通寳大錢葢折二錢也亦二體書按食貨志
元祐八年
令折二銅錢許行於陜西及河東京西諸路仍限二年毋更用尋以人言折二錢不通行非便乃聴行使如舊
右哲宗紹聖元寳錢亦二體書按
元祐九年
改元紹聖又攷哲宗本紀
紹聖元年
正月辛丑罷河東大銅錢三年十二月癸酉置施州鑄錢廣積監
右紹聖通寳錢行書
右紹聖元寳大錢折二也亦篆書行書二體
右哲宗元符通寳錢亦二體書食貨志
元符二年
下陜西諸路博究利害於是詔陜西悉禁銅錢在民間者盡送官而官銅悉取就京西置監
右行書元符通寳大錢亦折二也
右徽宗聖宋元寳大錢篆書行書二體按徽宗本紀
崇寧元年
十二月庚申鑄當五錢又食貨志
崇寧二年
五月令陜西及江池饒建諸州以毎嵗所鑄小平錢増料改鑄當五大銅錢以聖宋通寳為文今所錄二種皆文曰元寳意當時原有通寳元寳二品耶
右聖宋元寳錢亦二種書篆書者後一種更輕小皆小平錢也按此錢與前折五錢皆一時所鑄食貨志稱三年遂罷鑄小平錢及折五錢置監於京城所復徐州寳豐衛州黎陽監並改鑄折二錢為折十葢此錢與折五錢鑄於
崇寧三年
以前及蔡京秉國鋭意欲興當十錢遂未乆與舊折錢二咸罷廢不行也
右徽宗崇寧大錢𨽻書真書二體文曰重寳曰通寳而讀各不同按本紀
崇寧三年
正月戊子鑄當十大錢又食貨志
崇寧四年
立錢綱騐様法崇寧監以所鑄御書當十錢来上緡用銅九斤七兩有竒鉛半之錫居三之一詔頒其式於諸路令赤仄烏背書畫分明又通考尚書省言崇寧監鑄御書當十錢毎貫重一十四斤七兩用銅九斤七兩二錢鉛四斤一十二兩六錢錫一斤九兩二錢去火耗一斤五兩毎錢重三錢
右徽宗大觀通寳大錢真書按崇寧六年改元大觀先是崇寧所鑄當十錢不便於民而私鑄日衆重罰不能止右僕射趙挺之御史沈畸屢以為言遂減作當五或當三繼復罷鑄至是蔡京復相再主用折十錢食貨志稱
大觀元年
二月首鑄御書當十錢以京畿錢監所得私錢改鑄尋興復京畿兩監以轉使宋喬年領之喬年鑄烏背漉洞錢来上詔以漉銅錢頒行諸路
右大觀通寳錢亦真書按本紀
大觀四年
正月癸夘罷改鑄當十錢二月庚辰罷京西錢監食貨志稱蔡京復罷政矣詔止鑄舊額小平錢是也
右徽宗政和通寳錢篆書分楷二體按大觀五年改元政和食貨志稱
政和元年
詔往嵗圖利之臣鼓鑄當十錢茍濟目前不究悠乆公私為害行之幾十年其法日弊見在當十錢可並作當三而張商英請收當十錢母更用俟錢入官擇其惡者鑄小平錢従之此錢是也
右政和通寳大錢亦二體書按食貨志初蔡京主行夾錫錢詔轉運副使許天啟推行其法以夾錫錢一折銅錢二㑹京罷政遂不行至
政和二年
京復相奏昨鑄夾錫錢精善請復鑄如故遂以政和錢頒為式此錢是也
<子部,譜錄類,器物之屬,欽定錢錄,卷十>
右徽宗宣和通寳錢四種前一種篆書後三種以次遞小俱作分楷按
政和七年
改元重和次年改宣和食貨志稱東南錢額不敷宣和以後尤甚乃令饒贑錢監鑄小平錢
右宣和通寳大錢三種前二種篆書分楷二體後一種亦分楷而細縁稍大於前按食貨志鑄小平錢後又令江池饒錢監盡以小平錢改鑄當二錢以紓用度此錢即當二也
右欽宗靖康元寳大錢與宣和當二錢規制相等按
宣和七年
徽宗内禪次年改元靖康
錢録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