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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禮講錄
本宗五服圖
祖姑嫁無。姑嫁小功。
〈祖姑及姑嫁。則當緦麻大功。而此云無小功。誤也。〉
序
儀章度數。
〈儀章。服食器用之類。度數。周旋升降出入向背之曲折。〉楊復。
〈朱子門人。字志仁。號信齋。長溪人。〉童行。
〈行合浪切。輩行也。劉珙詩云。削髮入空門。被緇爲童行。〉儀禮。
〈周公所撰。〉高氏。
〈名閌。字抑崇。四明人。宋紹興初。爲禮官。撰厚終禮。〉祔遷。
〈新主祔廟。舊主遷廟。〉遺命。
〈朱子臨終。命門人治己喪。〉書儀。
〈司馬溫公所撰。〉先後。
〈朱子於祭禮所見。有先後之不同。〉疏家。
〈疏。註之註也。家。諸家也。〉
通禮
祠堂
命士。
〈上中下士。〉祭於堂上。
〈庶人無廟。故只祭於其家之堂上。〉戶在東。
〈入學圖說家圖。戶在南壁之東。牖在南壁之西。〉嘗欲立。
〈朱子欲立也。〉杜佑。
〈字君卿。萬年人。以蔭補參軍。唐德憲兩朝。拜司空。進司徒。封歧國公。佑嗜學。撰通典二百卷。〉韓,司馬。
〈韓魏公琦。司馬公光也。〉不可用影。
〈伊川日。今人以影祭。一髭髮不相似。則所祭已是別人。大不便。〉兩階之間。又設香卓。
〈晨謁及出入告辭時所用。〉立齋以居。
〈別立齋。非所居之室。〉不知來處。
〈族派之所從來。〉後世譜牒。
〈謂設局掌四方臣民之姓氏族譜除官及其婚嫁時。皆考之。〉南北相重
〈。二昭二穆。各兩行。〉陸農師。
〈名佃。農師字。宋徽宗時人。居貧苦學。擢進士。累官尙書右丞。著埤雅,禮象等書。居山陰。〉顧成廟。
〈成於指顧之間也。言漢文帝儉素。故易成其廟也。〉禰處。
〈祖以上居西龕。故禰處謂之東廟。〉大傳。
〈禮記篇名。其文止於遷之宗。〉別子爲祖。
〈爲始祖。〉爲宗。
〈爲大宗。〉庶子。
〈指衆子。〉高祖廟毁。
〈遞遷之時。易簷改塗故曰毁。〉堂兄弟。
〈四寸兄弟。〉滕文之昭。
〈文王爲穆。而滕之始祖。乃文王之子。故曰文之昭。〉皆適。
〈適與嫡通用。諸侯之子皆嫡子。則世子之外。當各爲大宗之祖。而不可爲小宗之祖。〉衮做。做。這般。。本註。
〈卽此大文下。朱子所註。〉妻若兄弟。
〈妻卽己之妻。兄弟。卽身死無後者。〉無服之殤。
〈七歲以下。〉纔祭高祖。
〈非謂畢其祭也。高祖之祭。纔畢初獻也。每獻皆如此。〉西邊安。
〈安。卽安妥也。〉㛮妻婦。
〈㛮。兄妻。妻。己妻。婦。弟妻。〉就裏爲大。
〈裏。正位。在北故指北爲裏。〉典賣。
〈典衣之典。俗云。〉合用。
〈猶言當用也。〉茶筅。
〈音扇。調茶之物。以竹爲之。〉唱喏。
〈喏音也。作揖聲。〉不見客受弔。
〈朱子曰。忌日。當時士大夫依舊孝服受弔。五代時。某人忌日受弔。某人弔之。遂於坐間刺殺之。後來。只是受人慰書而不接見。〉角黍。
〈角黍。粽也。風土記。以菰葉褁糯米。五月五日。祭汨羅之遺俗。又褁糯米爲粽。以象陰陽相包褁未分散。〉孝子某。
〈儀節云。孝玄孫尤詳。〉某親。
〈儀節云。顯高祖尤詳。〉某之某某。
〈上某。主人自稱。中某。或弟或子。下某。弟子之名。授官貶降。皆以是書之於祝板也。〉高。
〈高。疑廣字之誤。〉揭而焚之。
〈揭。韻會云擧也。〉其首尾。
〈疑祝詞首尾。〉孝元孫。
〈宋眞宗大中祥符五年。聖祖降延恩殿。詔聖祖名曰玄朗。不得斥犯。凡經傳中玄字。皆改爲元。故家禮稱元孫。〉藏其主。
〈非埋也乃藏置也〉諸位送掌。
〈如今族中一人爲有司傳相掌其事〉
深衣制度
度。
〈度然後知長短之度。〉中指中節爲寸。
〈丘氏曰。按中指中節。乃屈節向內兩紋尖相距處。卽鍼經所謂同身寸也。〉弱。
〈猶言五分。言五分弱當。〉人之體爲法。
〈體。身也。一身長一丈。則寸尺咫尋。以此爲法。〉約圍。
〈約。大約也。圍。言四幅當腰之圍。〉踝手鑑。
〈胡瓦切。足兩側高骨也。〉反屈及肘。
〈疑必其袂至手而反屈之。則及於肘也。肘。臂節也。〉蔡氏淵。
〈卽沈之兄。朱子門人。號節齋。〉得其說。
〈曲裾朱子得之也。非特指鄭註也。〉左右交鉤。
〈疑左衽右衽相鉤。〉深衣爲之次。
〈言次於朝服。〉相次而畫。
〈疑靑黃赤白黑。相次而畫。然未詳。〉今用黑繒。
〈猶言今則具父母及孤子。通用黑繒。〉布外。
〈黑繒如緣廣也。〉夾縫之。
〈用繒四寸。夾縫爲二寸。〉袤。
〈南北曰袤。〉五梁。
〈言糊紙爲梁。〉橫㡇。
〈。〉紃。
〈韻會。施諸縫中也。〉
居家雜儀
舍業。
〈別墅別業也。〉頭𢄼。
〈丘氏曰。頭𢄼。是總。禮經所謂裂練繒以束髮。是也。〉晨羞。
〈如今早飯。〉安置。
〈猶昏定也。非特道安置而已。〉告行飮至。
〈左傳。凡公行。告于宗廟。反行飮至。言反又告至于廟而飮酒。故曰飮至。是告至之義。〉疏齊王攸。
〈攸。卽晉武同母弟。太后遺命武帝。保護之。攸賢。帝忌之。及封齊。將歸國。朝廷將賴攸以安。皆以爲不可出。帝尤忌之。馮紞讒之。竟遣歸。攸憂懼死。〉老者之行。
〈行。去聲。猶事也。卽老者之事也。〉適其氣。
〈氣。老者之氣也。〉若不可怒。
〈猶言不可以怒敎之也。〉蓋頭。
〈猶也。〉面帽。
〈猶面紗也。〉避煩。
〈雖或有四五或有六七。再拜唱喏。萬福安置等事。三度而止。所以避煩也。〉扶。
〈謂搊策。未詳。隆謹按韻會。搊。拘也。又手搊也。策。束勒行者。扶持使進也。蓋不敢安意立受其拜。以手扶而止之進之也。〉女戒。
〈曹大家所撰。〉敎之自名。
〈言敎其自稱己名。〉列女傳。
〈劉向所撰。〉紉。
〈音仁。以縷貫針也。〉諸子舍。
〈雖同居諸子。所居則各房也。〉
冠禮
冠
介子。
〈次子。〉宿賓。
〈儀禮註。宿。進也。少牢註。宿之爲言。肅也。肅。進也。朱子日。隔宿戒之。言隔宿更戒。而肅進之也。〉帟幕。
〈猶遮日。〉以堊畫。
〈堊。白土也。〉東榮。
〈榮。猶簷下也。〉以堂深水在洗東。
〈士冠禮註。洗音鮮。承與者。棄水器也。深。申鴆反。凡度深淺日深。假令堂南北深二丈。堂下洗。北去堂亦二丈。以此爲度。鄕飮酒義。水在洗東。祖天地之左海也。註天地之間。海居東。東則左也。水則盛之於罍者。蓋酌之於罍。而滌之於洗。故其水在洗東。〉罍洗
〈韻會。罍。與器。畫爲雲雷之象。取其雷震之威。以起敬也。〉冠義。
〈禮記篇名。〉東領北上。
〈士冠禮疏。喪禮服。或西領或南領。此東領者。嘉禮異於凶禮故也。士之冠時。先用卑服北上便也。〉冠筓。
〈筓。卽緇布冠之筓也。〉蒙帕。
〈蒙猶覆。帕猶袱也。〉雙紒。
〈紒。音義與䯻同。丘氏曰。雙紒。疑是作兩圓圈子。〉勒帛。
〈勒帛。疑今之行縛。〉加冠巾。
〈緇布冠。幅巾。〉若襴衫納靴。
〈無官者所服。故云雖襴衫納靴。〉嘉薦。
〈士冠禮註。嘉。善也。薦。謂脯鹽芳香也。〉拜受祭。
〈朱子曰。古人祭酒於地。祭食於豆間。〉啐酒。
〈啐音最。韻會。先嘗也。雜記註。啐七內反。至齒爲嚌。入口爲啐。〉醴則一獻。
〈醴重於酒故也。〉醮於客位。
〈客位。指本註堂中間少西。此客位也。〉曰伯某父。
〈曰。賓之言。父音甫。〉出就次。
〈出就外次。士冠禮註。次。門外更衣處也。必帷幕蕈席爲之。〉酧之以弊。
〈酧。音義與酬同。酧之爲言。厚也。〉獻酢酬賓。
〈恐賓字屬於下句。主人進客曰獻。客答主人曰酢。主人又酌自飮。答杯於客曰酬。〉十端。
〈卽五匹也。言每一匹皆自兩端。相捲而爲軸。故以五匹爲十端。此古禮也。〉贊者皆與。
〈禮註。贊者。衆賓也。皆與。亦飮酒也。鄕飮酒禮。賢者爲賓。其次爲介。又其次爲衆賓。〉尊之也。
〈言尊其賓也。〉歸其俎。
〈言賓之俎。送於賓家。〉
筓
卑幼則以屬。
〈屬。親屬之屬也。或姑或姊之類。〉新婦。
〈雖非初嫁婦人例稱。非獨筓時之稱也。〉各以其黨。
〈黨。如丘氏所稱辱交某氏啓某氏某封者是。〉不能則省。
〈省祝辭也。〉
昏禮
議昏
先祖太尉。
〈卽溫公之祖父。名炫。〉
納采
采擇之禮。
〈猶言取而擇之也。〉釧羊。
〈釧音薦。臂環也。羊。卽羔羊之羊。〉謹須。
〈士昏禮註。須待也。〉
親迎
親迎。
〈近則以下。皆伊川說。〉這也。
〈也。語錄猶亦也。〉
駔儈。
〈駔音奘。猶。〉不擧其女。
〈擧。猶養也。〉設次于外。
〈卽女家之外。〉帶花勝。
〈帶。猶揷也。荊楚歲時記。人日翦綵爲花勝而以相遺。後人因以帖首以爲飾。相如傳。勝者。婦人首飾。漢代曰。華勝。勝去聲。〉擁蔽其面。
〈恐非以花勝蔽面。別作一物以蔽之。〉命服。
〈大夫之服。〉圉布几筵。
〈圉。楚公子名。布。猶鋪也。〉頗信左氏。
〈世俗。不察左氏先配後祖之說。譏當時之失禮。頗信而行之。〉說親迎處。
〈亦左氏說親迎處也。〉若則。
〈。〉斂帔。
〈帔。裙也。蒼梧雜志。婦人禮服。有橫帔直帔。陳魏之間。謂裙謂帔。韻會。帔或作被。詩被之僮僮註。首飾也。〉生色繒。
〈補註。生。恐五字之誤。〉擧殽。
〈非擧而食之。家禮補註。置卓子上空處。士昏禮疏。擧謂擧肺。〉同牢。
〈王制註。牢者。圈也。以能有所畜。故所畜之牲。皆曰牢。昏義註。共牢而食。同食一牲。有同尊卑之義。〉合卺。
〈昏義註。合卺。有合體之義。卺。謂牢瓢。一匏分爲兩瓢。〉
婦見舅姑
撫之。
〈撫其幣帛。〉小郞小姑。
〈小郞。夫之弟。小姑。夫之妹。〉詣其堂。
〈詣宗子之堂。拜宗子也。〉合升。
〈士昏禮註。合左右胖。升於鼎也。〉右胖。
〈士昏禮疏。周人尙右。故右胖。載之舅俎。〉
壻見婦之父母
設酒饌。
〈言爲壻而設也。上文不當之義止此。〉幽陰。
〈郊特牲註。幽。深也。疏。用樂則令婦志意動散。不能深思陰靜之義。以修婦道也。〉大男。
〈疑妻娚。〉小女。
〈疑妻弟。〉
喪禮
初終
孫宣公。
〈孫奭。〉氣微難節。
〈節。猶候也。〉復。
〈復。返也。〉皋某復。
〈喪大記註。皋。長聲也。〉尊者主之。
〈喪主名同。而實則二人也。〉奔喪。
〈禮記篇名。〉里尹。
〈如今里正。〉扱。
〈問喪註。上衽。深衣前襟也。以號痛踐履爲妨。故揷之於帶也。〉油杉。
〈說文。杉似松而材良。〉頭大足
〈小。如今京中人之造棺皆如此。〉灰漆。
〈如今骨灰。〉秫灰。
〈韻會。秫。稬也。稻之粘者。〉還葬。
〈還音義與旋同。言斂畢而卽葬也。〉小蛘粉。
〈疑是〉。蔡氏兄弟。
〈蔡淵,蔡沈。〉麻油。
〈胡麻油也。〉。彭止堂。
〈名龜年。字子壽。從朱張學。〉親身之物。
〈親於身也。〉椑。
〈棺也。檀弓。君卽位而爲椑。歲一漆之。註。杝棺也。漆之堅强。甓甓然故名椑。〉灌於棺外。
〈棺外。用薄板掩壙。灌以松脂。〉
沐浴。襲。飯含。
簀。
〈儀節云。簀以竹爲之。〉爵弁服。
〈著爵弁之時所服之衣也。〉褖衣。
〈褖。他亂切。周禮云。黑衣也。〉綴旁。
〈疑。未詳。〉䞓殺。
〈䞓與赬同。〉項中。
〈以五尺練帛。析其兩末爲四腳。先以後兩腳。結於頤下。又以前兩腳。結於後項中。〉暖帽。
〈如今之甘吐也。甘吐。五禮儀。作
𭅞
頭。〉握手。
〈丘氏儀節與五禮儀。皆日握手二。今人用一幅褁兩手。非也。〉令裏。
〈玄表纁裏也。〉據從手內。
〈內。猶掌也。據從。猶。〉中掩之。
〈。〉掔。
〈與腕同。掌後中節。〉抗衾。
〈抗。猶擧也。暫擧其衾而人左衾外。以手拭之也。〉袍襖。
〈著綿衣也。〉楔齒。
〈喪大記註。楔。拄也。以角爲柶。長六寸。兩頭屈曲。爲將含。恐口閉。故以柶拄齒。丘儀以筋代之〉綴足。
〈士喪禮註。綴。猶拘也。爲將屨。恐其辟戾。〉開元禮。
〈初命張說與諸學土刊定五禮。說薨。蕭嵩繼之成上。號曰開元禮。〉自前。
〈言所袒之左袂。引而前之。揷於腰之右也。〉徹枕。
〈欲其開口也。〉幎巾。
〈此非幎冒。蓋別用布巾覆面。爲飯之遺落米也。〉由足。
〈由尸足而西也。士喪禮疏。主人空手由足過。以其口實不可由足。恐褻之。〉紟。
〈單被也。〉襚。
〈賻以衣服曰襚。〉
靈座魂帛銘旌
櫛頮。
〈頮。韻會。洗水器。〉爲重。
〈檀弓註。未葬有柩而又設重。所以爲重。〉訾相。
〈訾。猶量。相。卽像也。〉泥於古。
〈泥。猶牽也。〉大夫無主。
〈古者。大夫束帛依神。士結茅爲菆。〉設跗。
〈銘旌機也。〉七七日。
〈。〉寫經造像。
〈爲死者寫佛經造佛像也。〉波吒。
〈吒。咤同。波吒。忍寒聲也。〉以至公行之。
〈指冥府司賞罰者。〉雖鬼。
〈疑指人死之鬼。〉
小斂
複。
〈喪大記註。複者。衾有綿纊者。〉絞。
〈音爻。平聲。見韻會。〉或綵。
〈疑綵段。〉足以朽肉。
〈疑肉朽衣衾之中。〉至遣。
〈至遣奠。〉舒絹。
〈未詳。〉左衽不紐。
〈。。〉也當去。
〈也字。屬下句。〉還遷尸牀。
〈還。謂主人自別室。還於其位。或云上文云小斂牀。置于尸南。斂畢。還遷堂中。〉
大斂
少西。
〈所以倣古。殯于西階之意。〉凳。
〈音登。坐兒也。〉殯。
〈賓之也。〉掩首結絞。
〈小斂時不掩不絞。至此乃掩結之也。〉塹。
〈音格。未燒磚甓也。〉
成服
生與來日。
〈與。猶數也。言生人則不計其死之日。自死之明日計之。至成服之日。乃三日也。〉死與往日。
〈死者則自死之日計之。至入棺之日。乃三日也。〉斬衰。
〈喪服疏。不言裁割而言斬者。取痛甚之義。如斬斫貌。記疏。衰是當心慶四寸者。取其哀摧在於遍體。故衣亦名爲衰。〉作三㡇。
〈㡇。。每幅三處㡇之也。與下文三袧同。〉武。
〈。。曲禮註。文者。上之道。武者。下之道。足在體之下。曰武。卷在冠之下。亦曰武。〉絰。
〈檀弓。絰者實也。註。麻在首在腰。皆曰絰。分言之則首曰絰。腰曰帶。絰之言。實也。明孝子有忠實之心也。〉兩股相交。
〈言二甲索也。〉庶子不得爲長子。
〈庶子。衆子也。長子。衆子之長子。〉中摺。
〈中折。〉闊中。
〈當項之處虛。故曰闊中。〉分作三條。
〈長一尺六寸。闊一尺四寸之布。分作闊四寸者三。二施前。闊中八寸爲領。一條又分作長八寸者二以施後。闊中八寸爲三疊領。則是所謂適足無餘欠也。〉相連屬。
〈與男子之裳不同。〉不能病。
〈言年少不至毁瘠爲病也。〉當室則免。
〈喪服註。當室者。爲父後爲家主者。又曰。童子爲孤子。而當室則免。〉世婦。
〈雜記註。世婦。卽大夫之正妻。〉外削幅。
〈削幅外。削。外。〉三袧。
〈音拘。與上文三㡇同。喪服註。袧。謂辟兩側空中央。〉兩畔。
〈兩邊。〉各去一寸。
〈言每幅兩邊。各去一寸。爲針縫之用。〉二七十四。
〈每幅。各去二寸。則二七乃十四寸也。〉丈四尺。
〈言古者。布幅廣二尺二寸。則裳七幅。廣一丈五尺四寸也。而去其十四寸。則只有丈四尺也。十尺爲一丈。〉三處屬之。
〈。。〉毛傳。
〈詩傳。〉子夏時。
〈周公作經而曰管屨。子夏作傳而曰菲。故云周公時子夏時。〉士之庶子。
〈庶子孼子。特言士之庶子。大夫之庶子。有厭降。士卑無厭故也。〉補服條。
〈黃勉齋所著。見儀禮。後人通謂之朱于所著。見下儀禮經傳。喪記,祭記二篇。朱子未及修之。故勉齋述之也。〉所後者之妻。
〈喪服疏。妻。謂死者之妻。雷氏日。當云爲所後之母。闕此五字者。以其所後不定。或後祖父或後曾高祖。故闕之也。〉出母嫁母無服。
〈出與嫁。皆得罪於家廟。承重之人。不可服其服而祭於家廟也。此爲父後故也。〉庶子之子。
〈卽孼孫也。〉父之母。
〈卽祖父之妾也。爲父後故不服。〉無夫與子。
〈喪服傳。姑姊妹女子子。適人無主者。何以期也。爲其無祭主也。註。無主後者。人所哀憐。不忍降之。疏。無主有二。謂喪主祭主。傳。不言喪主者。喪有無後。無無主者。〉相爲服也。
〈兄弟則降服。而姊妹則雖已嫁。不降服。然朱子晩年。更考喪服大功章。論以降服大功。無疑云。〉爲高祖齊衰三月。
〈以恩推之。則高祖輕。故服緦麻。以義觀之。則高祖重。故服齊衰。〉
大功。
〈功。灰治之功也。補註。此言布之用功麤大也。〉旁親則不用。
〈雖兄弟及三寸叔不用。然旣日齊衰。則五月三月皆有之。期年自是重制。安有不用之理乎。疑楊氏說誤。〉親者血屬。
〈親。卽母也。血屬。指骨肉也。〉爲齊王姬。
〈王姬下嫁於齊侯時。魯莊公主婚。故服之也。此古禮也。〉檀弓或曰。
〈或曰。乃檀弓篇中之辭也。〉沈存中。
〈沈括字。〉虔布。
〈疑虔州之布。〉不中數。
〈王制。布帛。精麤不中數幅。廣狹不中量。不鬻於市。註。數。升數也。布幅廣二尺二寸。帛廣二尺四寸。〉小功。
〈補註。小功者。布之用功細小也。〉適婦不爲舅後者。
〈卽長子有廢疾。不堪主宗廟者之妻也。〉緦麻。
〈言治布之縷細如絲也。〉戴德。
〈字延君。與姪聖同受禮於后蒼。德刪禮爲八十五篇。號大戴禮。〉徐邈。
〈撰正五經音訓。學者宗之。謝安薦爲中書舍人。〉明棺物。
〈明字意。止於也字。〉具而葬。
〈具緦麻之服而葬也。〉無服。
〈改葬時無服。〉士妾有子。
〈士之妾有子。則士爲其妾而服之。〉作欄。
〈衣與裳連曰欄。又橫附幅之意。〉以日易月。
〈喪服傳。八歲以下無服之殤。以日易月。鄭註。生一月者。哭之一日也。疏。若至七歲。歲有十二月。則八十四日哭之。王肅,馬融以爲日易月者。以哭之日。易服之月。殤之期。親則以旬有三日哭。緦麻。以三日爲制。〉已除則不復服。
〈在夫家。已除私親服。則不須更服其未服之月數。〉出則除之。
〈除其夫黨之服也。〉如衆人。
〈儀禮。作邦人。如上文女適人者。爲其私親。皆降一等也。〉未練出則三年。
〈未過父母小祥。而被出於夫家。則服其父母三年喪。〉旣練而出則已。
〈在夫家。過父母小祥而被出。則已除喪服。故不復更服也。〉旣練而返。
〈見黜夫家。旣練歸夫家。則因服三年。〉樸馬。
〈樸與朴同。朴素之馬也。〉設位。
〈別設虛位而哭之也。〉令庶子。
〈令從上讀。庶子。妾子也。此下三條。皆宋朝之制。〉式假。
〈式。法式也。假。由也。〉假寧格。
〈宋時法也。〉非在職。
〈如今在軍職之類也。〉絶服。
〈降緦一等。則絶而不服。猶假三日也。〉
朝夕哭奠
罩子。
〈集說。罩用竹爲格。白生絹爲之。〉靈座。
〈補註云。當作靈牀。〉米食。
〈餠也。〉
弔奠賻
橫烏。
〈疑幞頭。〉親友。
〈親與友也。〉汴米飯。
〈疑是漬飯也。〉醊酒。
〈醊。猶酹也。〉具刺。
〈如今之名御。古未有紙。削竹木以書姓名。故謂之刺。後以紙書故曰名紙。〉具門狀。
〈疑如今謁見議政之員。用六行名御也。〉陰面。
〈名紙後面也。〉禮物。
〈香茶燭等物。〉分導。
〈其友名分導也。導。猶指導也。〉執綍。
〈綍。卽紼也。〉酹酒。
〈酹。猶灑也。〉胡先生。
〈疑胡瑗。〉落一膝。
〈弔人落一膝也。〉展手策之。
〈如搊策之策。〉傾酒于茅。
〈茅沙也。〉
聞喪奔喪
四脚。
〈四脚之制。以一幅布。裂其兩端爲四脚。先以後兩脚。結於額上。又以前兩脚。結於褁後。〉避害。
〈避盜賊也。〉哭避市邑。
〈奔喪篇曰。避市朝。爲驚衆也。〉若未得行。
〈有不得已之事。故未得奔喪。〉變服變。
〈恐是成字之誤。〉至家成服。
〈補註。至家四日而成服也。〉
治葬
葬。
〈葬者。藏也。欲人之不見也。〉葬師。
〈猶地官。〉抇。
〈本作掘穿也。〉廉范負喪。
〈漢杜陵人。父遭亂死於蜀。范時年十五。迎父柩船俱溺。以救得免。後擧茂才治蜀。民歌其政。〉郭平自賣。
〈平自賣其身。以受其直而營墓也。〉泥。
〈韻會。乃計切。滯也。〉厝。
〈韻會。與措同。置也。安著也。〉遠井窰。
〈井與窰也。說文。窰。燒瓦坎。〉后土。
〈月令註。五行獨稱后者。后。君也。位居中。統領四行。故稱君也。〉日子。
〈日。猶言一日二日也。子。猶甲子乙丑也。〉莅卜。
〈莅。猶臨也。卜。龜卜也。〉攛。
〈音竄。韻會云。擲也。〉某初葬。
〈某。朱子自謂也。〉低缷。
〈缷音舍。脫也。低缷。言山脚低下而脫露。〉儘高。
〈儘。〉李守約。
〈朱子門人。名閎祖。號絅齋。光澤人。〉興化漳泉。
〈興化。郡名。漳,泉。二州名。〉拌勻。
〈。手鑑云。拌。和也。〉牆高於棺。
〈牆。卽四面薄板也。家禮。無外槨。〉旋下四物。
〈旋。猶言。四物。石灰黃土細沙及炭末也。〉生轉去。
〈疑橫生他處轉去也。〉抱朴子。
〈葛洪所著。〉范家。
〈疑范如圭家。〉用生體。
〈生。禮記。作牲。取遣奠牲體。包以送葬。以羊爲牲。〉廖子晦。
〈德明之字。朱子門人。〉籍溪先生。
〈胡憲。字原仲。〉法中。
〈疑宋朝法令中。〉某君。
〈猶言陳君范君。〉某甫。
〈某卽字也。甫。男子美稱。字下。又書甫字。〉若干。
〈若一若十之義。數未定之辭。〉因夫子。
〈或夫或子。〉鐵束束。
〈上束字。猶索也。〉明器。
〈造字意止於翣字。明。猶神明之意。說見檀弓。〉准令。
〈准。猶依也。令。宋之法令。〉下帳。
〈下。乃下藏之意。〉苞。
〈補註。苞。草也。古稱苞苴。是也。〉筲。
〈竹器。容斗二升。〉旣夕禮。
〈儀禮篇名。〉容與簋同。
〈簋。瓦器。言一筲之所容。一簋之所容相同。容。。〉湛之以湯。
〈湛。與沈同。湯。卽熱水也。〉不用食道。
〈旣夕禮疏。以其鬼神幽暗。生者不見。故淹而不熟。以其不知神之所饗故也。〉甖。
〈烏莖切。磁器缾名。〉柳車。
〈柳。聚也。諸節之所聚。非以柳木爲之也。〉伏兔。
〈其狀如伏兔也。〉橫扃。
〈橫木。〉扎縳。
〈扎音札。本作縶。纏朿也。〉撮蕉亭。
〈觀圖中竹格。可知其體。〉罣礙。
〈。罣。古賣反。〉油單。
〈疑油芚之類。〉先人。
〈朱子父諱松。號韋齋。〉帷㡛。
〈㡛。蒙也。在傍曰帷。在上曰㡛。皆所以衣柳也。〉延平先生。
〈姓李氏。名侗。字愿仲。南劍州人。〉以木爲筐。
〈。謂之筐〉畫黼黻。
〈黼。斧也。黻兩已相背。〉剡上。
〈韻會云。上削。令上銳。〉勒前。
〈勒。韻會。刻也。〉下齊。
〈齊字絶句是。〉不消。
〈消。語助辭。不消。與不須同也。〉不中換了。
〈猶云不可中間換其神主也。〉號行。
〈行。卽第幾行也。〉程沙隨。
〈名逈。字可久。號沙隨。〉聲律高下。
〈吳氏曰。聲五聲。律十二律。以律管之長短。和聲之高下。毫釐不可差。〉
遷柩朝祖祖奠
帕頭。
〈帕音霸。。疑如今首帕。〉奉奠及倚卓。
〈疑靈座前所奠及倚卓。撤而將移設於祠堂。〉北首而出。
〈北首。尸之首北向也。出。役夫出也。〉設靈座及奠。
〈靈座設於柩西。奠則設之柩與靈座之間。〉夷牀。
〈夷與施同。施柩之牀也。〉遷于祖。
〈遷。他本作朝。〉席升。
〈疑奉席而上也。〉不統於柩。
〈此設奠爲靈座而設。非屬於柩也。〉遷于廳事。
〈大斂在堂中少西。所以倣古殯于兩階之意。遷柩在廳事正中。亦倣古啓殯之意。〉日晡。
〈韻會。日加。申時爲晡。加。猶當也。〉設祖奠。
〈按鄕校禮輯云。祖。始也。謂行始也。將葬。像生時出則祖也。〉
遣奠
楔。
〈疑。〉盥濯灰治。
〈盥。韻會。言洗也。灰治如今。〉功布。
〈功。卽之功。〉尊丈。
〈在舍之尊長也。〉
及墓下棺題主成墳
親賓次。
〈次幕次。〉次北。
〈親賓次之北。〉窆。
〈釋名云。下棺曰窆。〉已下。
〈旣下棺。〉旋旋。
〈。〉以安之。
〈疑安其父母之形體。〉窀穸。
〈厚夜也。〉懷之。
〈懷其祝板也。〉祭必告於宗子。
〈言支子因事祭祖先。則必告于宗子。〉上牲。
〈上牲。大夫之牲也。大夫牲用羔。士牲特豚。曲禮疏。天子之大夫以索牛。諸侯之大夫用小牢。〉墳碑石獸。
〈墳與碑及石獸。〉防墓之封。
〈防。地名。墓。孔子之父墓。〉豐碑。
〈下棺時立柱壙兩邊。其制如轆轤。以索貫豐碑而結於棺以下者也。〉作鎭石。
〈鎭。猶壓伏也。疑術者以墳石鎭之之術也。〉不能免。
〈猶言不免爲碑也。〉季子墓。
〈一統志。季札墓在常州江陰縣西三十里。孔子題其碑日。嗚呼。有吳延陵季子之墓。歲久湮沒。宋守朱彦明。復取孔子所書十字。刻碑表識。〉
反哭
反哭。
〈返魂。哭。〉其反如疑。
〈言反哭而來時。如疑其親魂在墓也。故徐行。〉反而亡焉。
〈言反而視之。則其親亡焉。亡。韻會。不在也。〉失之。
〈猶言無之。〉於是爲甚。
〈言於是時。哀痛爲甚。〉可以歸。
〈不言期者。古人大抵三寸及同生皆同居。故不言歸。〉
虞祭
虞。
〈虞。安也。鬼神無所依。故祭而安之。〉爲其彷徨。
〈魂氣彷徨。〉酒甁拜架。
〈架。非特巾架。酒甁之牀。亦謂之架。〉陳於堂門外。
〈言酒甁湯甁祝板。陳於門內卓子上。其餘祭饌。陳於門外。〉醴齊。
〈齊。去聲。醴齊。酒名。非今甘酒。〉士虞禮。
〈儀禮篇名。〉噫歆。
〈曾子問。祝聲三。註。以警動神聽。乃告之也。噫。歎恨之聲。歆。欲其歆享之義也。〉告利成。
〈利。猶養也。祭所以養神。言養神之禮成也。〉
卒哭
設玄酒甁。
〈設其將盛玄酒甁。〉主人之左。
〈右。陰也。左。陽也。自初喪至三虞祭。凶禮也。讀祝皆於主人之右。至卒哭。漸用吉禮。故自此以後。讀祝皆於主人之左也。〉猶朝夕哭。
〈晨昏哭。非上食哭。〉疏食。
〈間傳註。疏食。麤飯也。〉水飮。
〈雜記註。呂氏曰。其飮不加鹽酪。故曰水飮。〉
祔。
三分。
〈猶言三位。卽祖考妣與亡者也。〉兩分。
〈猶言二位。卽祖妣與亡者也。〉二人以上則以親者。
〈祖考若有前後室。則以親者配祭。親。卽所生之母。〉孝子某。
〈儀節。作孝孫。〉適于。
〈適。猶從也去也。〉某考。
〈儀節。作曾祖考。〉祭於他所。
〈非祠堂而祭於廳事等處。故曰他所。〉
小祥
卜日而祭。
〈言其月中卜吉日而祭。〉初忌。
〈忌。卽忌日也。言其日則雜事皆禁忌不爲也。〉練服爲冠。
〈疑練布爲冠。〉已除服者。
〈疑大功以下之親。〉
大祥
垂腳。
〈垂腳。垂其腳也。丘氏曰。今世無垂腳幞頭之制。〉黲。
〈紗黲。淺靑黑色。〉未大祥間。
〈疑自小祥至大祥也。〉服以出謁者。
〈服或作假。未知孰是。疑此等服。大祥前不得已出外謁見之時著之。而非禮也。至大祥後。則當著此服矣。然未詳。〉祧主。
〈程氏復心曰。祧之言。超也。超上去也。〉太廟夾室。
〈夾室。在太廟東西。〉李繼善。
〈名孝述。朱子門人。〉周舜㢸。
〈㢸古弼字。名謨。朱子門人。〉昧然歸匣。
〈無禮文節次而歸匣。。〉大宗伯。
〈周之官名。卽今禮判。〉享先王。
〈周王享其先王。〉不敢不至。
〈至。及也。〉
禫
素紕。
〈以素飾冠緣也。〉徙月而樂。
〈徙。猶踰也。樂。卽音樂也。〉三年問。
〈禮記篇名。〉王肅之說。
〈王氏訓中月爲月中之說。〉㺽珓。
〈占吉凶之物。四聲通解。环珓。判竹根爲卜之具。或作筊筊。〉告朔。
〈如朔參之類。〉正祭。時祭也。普同一獻。
〈普。猶徧也。每位皆各一獻。〉
居喪雜儀
充充如有窮。
〈檀弓疏云。孝子匍匐而哭。心形克屈。如急行道極。無所復去。窮極之容。〉不及其反而息。
〈息。猶待也。反及息。言且止以待其歸。〉喪服四制。
〈禮記篇名。〉廢業。
〈朱子曰。居喪廢業。業。簨簴上板子。廢業。不作樂耳。〉有瘍。
〈瘍音陽。瘡疾也。〉
致賻奠狀
謹專。
〈專猶專人。〉面簽。
〈未詳。四聲通解。書文字押署也。〉
答慰疏
謹空。
〈。。。〉
慰人祖父母亡啓狀
夫姓云某宅。
〈如金公妻則書金宅。〉不上平。
〈言當連書而其行列。不上于平行。〉
祭禮
四時祭
有田。
〈有田祿也。〉無田。
〈仕則有田。罷則無田。〉何休。
〈字卻公。漢靈帝時人。硏精六經。陳蕃辟爲議郞。〉無常牲。
〈庶人無常牲。或豚或羊。〉惟設庶羞。
〈非以此使人法之也。乃惡之之辭也。〉諏此歲事。
〈諏。猶問也。〉尙饗。
〈尙。庶幾也。猶言庶幾饗之乎。諏于祖考之辭。〉孟詵。
〈唐汝州人。〉二至二分。
〈冬至夏至。春分秋分。〉不茹葷。
〈食菜曰茹葷。葱蒜及一切臭菜也。〉祭義。
〈禮記篇名。〉蠲潔。
〈蠲。韻會。明也潔也。〉合之。
〈考妣倚與卓。相連合。〉祔位。
〈言祔位。常時則在於正位本龕。而祭時則皆出置於東西序也。〉七廟。
〈言周制。考,祖,曾祖,高祖,始祖,文世宰,武世室。〉三廟一廟。
〈大夫三。官師一也。〉祭法。
〈禮記篇名。〉月祭。
〈每月祭。〉享嘗。
〈四時祭。〉省於君。
〈省猶告也。〉干祫。
〈祫祭似僭。必省於君而後祫祭。故曰干。〉虛主。
〈宗子在家奉祀。故曰無虛主。〉奉二主。
〈卽祠板及影子也。〉從之。
〈從行也。〉自二主止分矣。
〈小註也。〉自主之祭。
〈支子孫祔於宗家祠堂者也。〉只合。
〈合猶當也。〉弟與執事。
〈與卽參也。〉糕。
〈音羔。。或云粘餠。〉玄酒。
〈鄕飮酒義。罇有玄酒。註。玄古之世無酒。以水行禮。故後世因謂水爲玄酒。〉以合盛出。
〈合。盛物之器。〉臭陰達。
〈臭。鬱鬯之臭也。〉傳本。
〈傳。書之本也。〉茅縮酌。
〈周禮。貢蕭茅。註。蕭。讀爲縮。朿茅立之祭前。沃酒其上。酒渗下去。若神飮之。故謂之縮。〉澆在地上。
〈澆。韻會。沃也。〉獻則徹去。
〈亞獻之時。徹去初獻之酒也。〉米麵食。
〈米食麵食也。〉主婦奉盤。
〈他本盤作飯。〉粢盛。
〈周禮註。粢。稷也。穀以稷爲長。在器曰盛。〉孝曾孫。
〈此下。恐闕祖前稱孝孫五字。〉子孫祔于考。
〈孫字恐誤。〉本位無。
〈正位。無祔位也。〉少牢饋食禮。
〈儀禮篇名。〉啐酒。
〈韻會云。啐。嘗也。〉士虞特牲禮。
〈儀禮二篇名。〉鄕射,大射。
〈竝儀禮篇名。〉獲者。
〈猶中也。儀禮註。獲者。亦弟子也。謂之獲者。以事名之。〉獻侯止祭酒。
〈侯卽射侯也。獻侯神也。儀禮註。獲者以侯爲功。是以獻焉。東方謂之左个。祭酒者。獲者南面於俎北。當爲侯祭於豆間。周禮射人註。射必有人。執旗告獲。言中之艱也。設三侯。故有左右个。〉所謂厭也。
〈曾子問註。厭是饜飫之義。謂神之歆享也。有陰厭陽厭。〉一食九飯。
〈小牢饋食禮註。食大名。小數曰飯。〉聲三啓戶。
〈三。去聲。聲。出聲也。〉受胙。
〈胙。韻會云福肉也。朱子曰。胙與酢通。受胙。謂猶神之酢已也。〉工祝。
〈善於其事謂之工。故曰工祝。〉勿替引之。
〈猶言福祿替。〉置酒于席前。
〈言主人所跪之席。〉掛袂。
〈使飯不得散落也。〉季指。
〈乃第五指。卽小指也。〉燕器。
〈卽常用之器。〉首若止一人。
〈首。卽尊行之首也。言尊行只一人。〉世爲一行。
〈以世爲一行。世卽昭穆次序也。〉獻者。
〈卽上文子弟之長者。〉弟獻。
〈疑是尊行者之弟。〉獻男尊丈壽。
〈坊記。禮。非祭。男女不交爵。註。先儒謂同姓則親獻。異姓則使人攝。〉無筭爵。
〈筭。數也。儀禮註。惟已所欲。無有次第之數也。〉
初祖
始祖。
〈卽初祖。語類。問冬至祭始祖。是何祖。曰。或謂受姓之祖。如蔡氏則蔡叔之類。或謂厥初生民之祖。如盤古之類。〉杅六。
〈韻會。杅。雲具切。器也。〉脂盤。
〈卽羊豕腸間之脂盛於盤。〉按此。
〈此猶此祭。〉有緣。
〈緣。〉三面。
〈卽左右及後也。〉以版爲面。
〈版卽。〉二寸之下。
〈其制未詳。〉毛血。
〈詩註。啓其毛以告純也。取其血以告殺也。〉雜以蒿。
〈蒿。香草。如蕭合之蕭。〉左胖不用。
〈疑神道尙右。故左胖不用。胖音判。〉爲三段。
〈言前一足截爲三段也。段。猶片也。〉去近竅。
〈近竅則汙穢。故去之。小牢饋食禮。升羊右胖。脾不升。註。脾不升。近竅賤也。〉切肝。
〈切肝而盛於一小盤。〉瓷匾盂。
〈匾。韻會云。器不圓貌。〉肉湆。
〈湆。肉汁也。〉鉶羹。
〈鉶音衎。言瓦器以盛和羹。卽肉湆以菜者也。〉加鹽以從。
〈言加鹽於炙肉以從之也。〉
先祖
先祖。
〈語類。問立春。祭先祖。卽何祖。曰。自始祖下之第二世及己身以上第六世之祖。〉祭有不及處。
〈疑高祖以上之先祖。代盡故祭不及也。〉方如此。
〈此卽袷祭也。〉
忌日
若當幞頭。
〈當猶代也。〉
墓祭
行葬。
〈疑將改葬也。〉本子做。
〈本子猶根本。卽誠敬也。〉鮓脯。
〈鮓。猶鹽盬也。〉寧親事神。
〈親。卽父母。神。卽山神。〉同拜掃禮。
〈言開元以前。雖有拜掃。無定日。故特許寒食上墓。禮同拜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