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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
移弘文館,論
東江
狀
竝《東江志》
往者郡縣圖山川、城郭、關防、鎭堡、道里、郵驛、倉廩、祠廟、樓臺、橋梁,又志其師旅强弱、錢穀多寡及忠臣、孝子、烈女之事,詞人,墨客,退士,逸民之文,上本館以備考覽,而
東江
不在圖中,可不惜哉!
竊見
東江,距
鐵山
可六十里,無田畒,四面洲島,白葦蕭然,蓋所謂牧馬之地也。自
天啓
開鎭以來,
登州、
遼陽、
寧遠衛
無賴之徒,皆屬麾下爲士卒,與虜人通,宣泄中國機密事。故虜人初自
瀋陽
取
西平,又破
旅順,拔
寧遠,屠
錦州,入
大安口,蹂
遵化
薄
德勝門
。又犯
永平,下
灤州,圍
大凌城,陷
保安
。又直搗
萬全
左衛,呑
寶坻,皇都遂震,由
東江
無賴之徒,附虜人而爲之助也。
然大學士
姜曰廣,往視
東江,還奏言:「留屯數年,可資牽制。」天子下勑諭屬國,以保
東江,是
曰廣
始誤邊事也。兵部尙書
袁崇煥
誅
毛文龍,猶不輟
東江
一鎭,請勑都督
陳繼盛
總
文龍
兵,是
崇煥
重誤邊事也。及
劉興治
殺
繼盛,謀犯皇都,大學士
孫承宗
議「輟東江,勑王朝具船百艘,徙鎭民,寘之登州」,已而寢。
夫
姜曰廣、
袁崇煥
二人者,近世名臣也,而徒持牽制之議,不輟
東江,歲輸銀二十四萬,米十三萬六千石,以養鎭民,爲中國肘腋之患。然王朝常保
東江,卒不違天子之命,其深仁烏可泯也!
作《東江志》凡二篇,異日館閣,如增修本國地志,則
東江
一鎭始終,亦可以繫
鐵山府
關防矣。
東江志
上
天啓
二年,平
遼
將軍、中軍都督府左都督
毛文龍,出屯
東江,
哲皇帝
賜尙方劒以鎭之。初
文龍
率
河東
兵三百人,浮海夜襲
鎭江城,殺其將
佟養正,遂留
宣、
鐵
二府間,招集
遼
民,
遼
民悅而歸之者十餘萬,巡撫御史
王化貞,奏授
文龍
總兵官。然
文龍
殘賊,喜貨無大略,出師輒敗。
四年,分兵入諸島,初置屯田。
宣川府
爲島者六,而
身彌
最大,
身彌
者,
雲從島
也。
鐵山府
爲島者十,而
皮島
最大,
皮島
者,
東江鎭
也。自
文龍
屯田以來,十六島耜者相望,虜人惡之,襲
文龍
於島中,燒其粟。是時,
仁廟
新卽位,事
明
恭謹,乃下敎,歲漕
淸南、
淸北
粟各二萬石,以餉
文龍
。
淸南
漕,從
石多山
西北行凡三百里上
東江
;
淸北
漕,從
宣沙浦
西南行凡六十里下
東江,
東江
委輸自此始。
六年,天子使翰林院編修
姜曰廣、給事中
王夢尹,往視
東江
。
曰廣
等歸自
東江,奏曰:「東江在大海中,周四十里,地斥鹵,不生草木。然文龍以三百人入島中,招集遼民,至十餘萬,如文龍者,誠可謂豪傑之士也。留屯數年,則遼陽十萬之衆,庶可以養成精銳矣。或設伏而用間,或乘敝而出奇,此文龍自信其能,而臣等亦信文龍之能也。至於戰必勝攻必取,臣等不敢信文龍,而文龍亦不敢自信也。」於是天子賜璽書奬諭
文龍
。然
文龍
堅壁一島,不能復尺寸之地。始出師,踰
長白山
七百里,襲
建州
帳爲所敗。其後又襲
鞍山驛,喪其精卒千餘人,而
文龍
匿不上聞,殺
遼陽
民歸義者,獻其首級,故天子猶以
文龍
爲有功也。
文龍
開鎭凡八年,暴露海上,王閔之,嘗諭
平安
觀察使厚奉
東江,其屯田,出其鉏銚以助之。至通貨,則豐其贏利以資之,及告糶,發其倉廥以拯之,其仁如此。
初
文龍
建寺
杭州,乃移帖乞施貨財。王報曰:「王氏篤信浮屠,入元朝聽法番僧,故國君施財造寺,其俗然也。今敝邦自洪武時,上儒術,以古聖人禮樂仁義爲治敎,不糓守先王之訓,不敢墜也。」文龍
恚,遂不復請。旣而使人趣漕粟,粟猶未至,乃大怨,流言于朝曰:「某國與倭爲媾,而又欵於建州。」會
文正公
金尙憲
等,至京師,上書禮部以訟之。然王未嘗以流言怨恨
文龍
也。
文龍
父事
魏忠賢,歲時上賀以千金,爲
忠賢
壽立祠海中,塑
忠賢
冕旒之像,朝夕拜焉。
忠賢
大喜,凡
文龍
所上請者,無不聽。由是
文龍
日益橫,不守約束,侵擾屬國。下
昌
義
千章之木,以爲舶,棊置海口,自
石城
綴于
三山、
鼉磯
者,可百艘。盡籠度支歲餉銀二十四萬爲權利,不予戰士,薄軍食,私其餘粟,積二歲得十二萬八千石。自專一鎭,而錢糓不受部核,巡撫御史
袁崇煥
心不悅也。
初
文龍
留鎭
東江,王亦發南師十萬,戍于
淸北,與
東江鎭
爲掎角,以備敵國。及
東江
告糶不絶,
淸南、
北
積蓄大空,乃輟南師,只令入粟委輸
東江
。
嶺南
漕,由
露梁
下
碧波亭
;
湖南
漕,由
碧波亭
下
袁山
;
湖西
漕,由
袁山
下
燕尾亭,二千里舳艫相接,漕多者十四萬石,少者不減六萬石。然
遼
民仰給
東江,而
東江
不能盡哺,令就食於
淸北,强者行劫,弱者行乞。王以爲不徙
遼
民,則
東江
必受其難。
乃奏曰:「遼民日滋月盛,而皇朝萬里委輸,理難全活。臣上感皇朝之仁,下閔赤子之命,振乏急菑,義所不辭。然臣國蓄積已空,餓殍相屬。當此之時,遼民來聚塞下,嗷嗷告饑,凡民㷀獨,尙可哀矜,況上國歸正之民,餓死於臣之土地,則得罪父母之邦,無以自解矣。今若使老弱男婦,徙登、萊,則全活必易爲力,不特遼民脫水火之中,臣亦免不救之罪,豈不兩全乎?今遼民不耕不商,仰人而食,雖以天下之大,尙難計口資給,況臣國凋敝,不足以救朝夕之急,終必相率而塡溝壑,此天下得失之機也。」奏至,兵部大疑之,言于天子曰:「屬國虞其逼處,欲驅其民驅其帥,宜布兵以防屬國。」王又奏曰:「子之有身,無一髮非父母之遺也。旣因父母而有其身,雖爲父母而捐其身,有不敢辭。臣之於君,何以異於此哉?自古中國,御外藩,覊縻而已,皇朝之於臣國則不然。自太祖皇帝以來,覆露之恩,同於侯服,有祈焉而靡不應也,有籲焉而靡不聽也。及倭奴之難,社稷爲墟,神宗皇帝發天下之兵,傾府庫之財,拯救而全安之,五廟血食得不墜者,皆神宗皇帝之力也。夫皇朝旣爲臣國,續垂亡之命,而臣國不爲皇朝盡其職,則狗彘不食其餘矣。總鎭當全遼淪沒之後,孤軍東渡,寄居海上,遼民襁負而至者數十萬。此數十萬在遼地,皆爲建州所驅使,賴總鎭風諭招來,使中國得數十萬衆,建州失數十萬衆,雖未能犂庭蹀血,功亦足以暴於天下矣。夫總鎭開府海島,非惟遼民之所依歸,實亦臣國之所承藉也。故臣國歲集南軍,入西鄙,欲與總鎭爲掎角。及中原兵興以來,山東輸粟,寖不如初,而總鎭告糶之使,無月不至,臣遂輟南軍之入,只令出粟以給總鎭。軍不足則無以戰,粟不贍則無以守,臣於此,可謂窮矣。今遼民四布州閭,强者攫之,弱者丐之,昌義人不勝其苦,遂入安、肅,而遼民亦入安、肅。昌義以南,安、肅以北,客居六七、主居三四。天下之事,窮則變。苟非陛下臨照之,臣何望焉?向具奏乞徙遼民,固未嘗慮及於逼處也。況總鎭爲臣輔車,將一力上答皇恩,豈敢有猜防之意乎?臣雖無狀,亦嘗聞先臣之遺訓矣。嗣位以來,至誠饗上,銘鏤心肺,不敢以形虞勢危,自變其忠貞之節也。伏惟陛下曲垂鑑諒,使日月昭明之光,畢燭無外。」天子爲之感動,然議臣皆不肯徙
遼
民矣。八月,
崇煥
遣使者,貽書
瀋陽,議和親。
文龍
怒曰:「崇煥私與建州和親邪?」乃諷
忠賢
以撓之,
崇煥
切齒。後
文龍
嘗過
覺華,掠
閩
船於
海雲寺
下,奪其貨。陰縱姦民千餘人,入古
渤海
山谷中,盜取善蔘數百斤。擅弛馬禁,集天下之富商大賈,而爲之市,罔羅財幣。
崇煥
心欲除
文龍,而內憚
忠賢
之勢,不敢發也。
七年,
瀋陽
數萬騎襲
義州,又屠
安州,王幸
江華
。虜人乃遣
劉興祚
請和親,王許之。是時,
瀋陽
分精兵,夜擣
東江,
文龍
遁入
雲從島,不出一甲爲王援。而王還都,猶遣使予
文龍
米一百石,以救其饑,
文龍
慙服。
興祚
旣歸,王具奏覊縻曲折無所諱。
文龍
移帖曰:「羈縻權也。大謬於忠順之道,宜諱之。」王謝曰:「敝邦臣事皇朝,一於忠實而已矣。今不糓有覊縻之計,而行覊縻之事,則直陳覊縻之實。此事上不欺之道也,事之經權,何可論耶?今總鎭爲不糓慮誠至矣,而所謂『與忠順之道大謬』者,殆不然也。兵家制變非一道,故不穀權許覊縻,以緩建州之鋒,而奏本盡沒其事,非所以事上無隱之義也。」遂不之諱。
其八月,
毅宗
卽位,見王奏,乃下詔曰:「君臣大義,皎若日星。王忠藎,朕所鑑臨。」其後
文龍
以
興祚
事,流言於京師,而天子卒不信也。
初
忠賢
深結
文龍
爲爪牙,乃使黨與,劾
崇煥
。
崇煥
旣去,而
文龍
威震關外,募死士三千餘人,皆冒己姓爲毛氏,橫行海上,掠民間女子甚衆。欲浮船入
大同江,襲
平壤,遂犯
南京
。嘗奏曰:「牧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諸公卿皆輕
文龍,而
崇煥
獨以爲憂也。
及
忠賢
誅,詔擢
崇煥
兵部尙書兼右副都御史,賜尙方劒,督師
遼、
薊
。
崇煥
入朝,大學士
錢龍錫
問復
遼
之策。
崇煥
曰:「先誅文龍,然後全遼可復也。」崇禎
二年春二月,
崇煥
閱兵,至
雙島,與
文龍
飮。夜半
崇煥
謂
文龍
曰:「公已老矣,胡不釋兵歸鄕里乎?」文龍
曰:「文龍亦嘗有此意,然而未歸者爲遼事也。遼事旣畢,則朝鮮可襲而有也。」崇煥
愕然,入帳中,語諸將曰「文龍可斬」,謀遂決。
三月,
文龍
移本國咨,求糧糗、勁弓、利刀。是時,
淸北
大饑,乞糶
東江
。王歎曰:「淸北之民,皆死溝壑,而有司力不能救,至乞糶於總鎭。然總鎭銳志盛氣,能以平遼爲己任,而寡人不能相助,則何以自解於後世乎?」乃命有司,造弓刀具糧糗,輸之
東江,而不知
文龍
之有叛謀也。
五月,
崇煥
邀
文龍
觀將士射,先設幄於山上,令參將
謝尙政
等,伏甲士於幄外。
文龍
旣至其部,卒皆不得入。
崇煥
起拜曰:「公居海外重鎭,受予一拜。」文龍
亦拜。
崇煥
遂與登山上,
東江
諸將多毛氏,
崇煥
顧謂
文龍
曰:「毛氏何其盛也?」文龍
曰:「皆予之孫也。」崇煥
大笑,謂諸將曰:「爾等積勞海上,亦受予一拜。」諸將皆頓首謝。
於是
崇煥
詰
文龍
違令數事,命縛之,
文龍
倔强。
崇煥
叱曰:「爾有十二大罪。祖制大將居於外,必命文臣監制之。爾出鎭萬里海外,軍馬錢糓,都不受部臣之核,一當斬。人臣之罪,莫大於欺君。爾殺降者,虗冒軍功,二當斬。人臣無將,將則必誅。爾奏稱『牧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三當斬。山東委輸歲十三萬六千石,窖置東江,人率一月三斗米,纖嗇餘粟以自盜,四當斬。擅開馬市,與宣、鐵、昌義之民,相買賣,五當斬。部下諸將數千人,皆冒己姓爲毛氏,六當斬。歸自寧遠,掠商舶於大海之中,盡奪金帛,七當斬。納民間女子甚多,將士效之,歷四朞,人不安室,八當斬。盡驅亂民入遼地,竊採名蔘數百斤,九當斬。事魏忠賢如事父,塑冕旒像於島中,十當斬。東江喪師以萬數,不聞于朝,十一當斬。開鎭八年,不能復尺寸之地,十二當斬。」文龍
震怖不能言。
崇煥
北向頓首曰:「臣誅文龍,以肅三軍。臣不成功,陛下亦以誅文龍者誅臣。」遂取尙方劒,斬
文龍
於帳前,
文龍
精卒數萬人,皆慴伏不敢仰視。明日,
崇煥
具牲醴,祭
文龍
曰「昨斬爾朝廷大法,今祭爾僚友私情」,爲之泣下。乃收
文龍
尙方劒、勑命、印綬,分其卒二萬八千爲四協,盡除苛政,聞于朝。
文龍
旣死,子
承祚
與
陳繼盛
等,共主其衆。
崇煥
奏曰:「東江距建州界八十里,可資牽制。然騎士不過十營,而步卒不過五營。今不宜更置都督,令繼盛攝之足矣。」詔曰:「可。」始
天啓
時,王建言請徙
遼
民,天子不許。其明年,
遼
民遂叛,陷
廣平、
小坡
二堡,攻
雲山郡,射中權管
崔完成,郡守
尹爓
謀襲
東江
。後四年,叛者滋衆,挾虜人爲
東江
患,
中朝
議臣,始悔不用王言矣。
東江
志
下
崇禎
三年,
劉興治
叛,與其兄
興基、
興良,殺總兵官
陳繼盛,自稱都督,據有島衆,謀犯皇朝。王命
李曙
爲都元帥,
鄭忠信
爲副元帥,率舟師往討
興治
。
乃爲檄諭
東江
曰:「有明御天下,遠邇臣順,凡有罪辜,無所遁匿。彼瀋陽俘卒小校,曷敢奸亂統紀,賊害主將,以掩蔽日月之明哉?總兵陳公欽承皇命,來領島衆,雖功績未效,而過惡無所布聞。設有微細違慢,按司、督府,自宜訓飭。今者逆臣劉興治,歸自北庭,陰懷異圖,挾豺狼之勢、肆蜂蠆之毒,敢行悖逆,擅害主將,忠良之士,皆罹凶虐。猶且劫持軍衆,盜竊旌旄,將欲專據江關,阻絶海津,憑恃殊類,窺覦皇畿,上國之民,莫不扼腕。古者諸侯有亂,方伯連帥,得以征討。故桓、文之事,《春秋》大之。我主上恪謹守邦,所重者,君民之義;所秉者,連帥之權。是以大興師旅,命都元帥臣曙、副元帥臣忠信,董帥三軍,水陸竝進,東西合圍。所問者,叛魁也,非脅從詿誤之徒也;所取者,興治也,非將校偏禆之類也。況遼地士民,首懷忠義,來歸本鎭,或建功名而受爵命,或當隊伍而飽廩粟,其於君臣之義、將卒之分,知之熟矣,感之深矣,雖迫於凶威,豈欲爲亂逆之屬,淪於禽獸哉?爾等各自矜奮,亟縛興治,來詣軍前,則皇朝自有爵賞,使本鎭永爲藩輔,不亦休哉?」興治
懼,遂率島衆,遁入
登洋島
中。大學士
孫承宗,移咨本國曰:「興治旣歸義矣,姑釋之。」曙
等由是引兵還。
興治
遣其黨
尹光裕
議置軍門,王不許。四年三月,
興治
又叛,殺島中將士人民,焚其屍。明日欲殺接伴使
李景憲,將投
瀋陽
。
景憲
聞之,欲自縊。游擊將軍
張燾、參將
沈世魁
李永同
呂得寶
等,謀誅
興治,率將士屯島北高峰,發火箭以射之,島中如晝,飛砲四下,聲震天地。自戌至寅,殊死戰,斬
興治
及其兄
興基、
興良,盡殺降卒八百人,島中遂定。王命有司,輸米二千石以餉
東江,又予戰馬三百匹。帝以
世魁
爲左都督,以鎭
東江
。
先時,
瀋陽
遣其將,引二萬騎,屯
鳳皇城,欲與
興治,襲王都,分王
劉氏
諸兄弟。及
興治
死,心恚之,乃引其兵入
淸北,移書曰:「劉家兄弟率島民,欲投於我。若貴國不餉島民,則島民何以不降乎?建州人皆曰:『朝鮮不與之種,則島民不得屯田;不與之糧,則島民不得粒食,必早歸於建州矣。』往年貴國容毛文龍於東江,與之糧而撫養之,及遼民欲歸我家,貴國復與之糧而阻之,此貴國壞我家事矣。我家遣將抵義州,聞東江人耕龍川、鐵山諸島,貴國與之種而供給之。貴國旣以南朝爲之父,而供養其民。我家與貴國,亦爲兄弟之邦,兄豈有不可餉弟之理哉?我家士卒,不慣舟楫,貴國借船,以便攻島,則我家盡棄芥滯矣。」王不受,移都督
黃龍
咨曰:「建州借船之事,寧以國斃,斷不可從也。」龍
以聞天子曰:「屬國秉義事上國,建州借船欲攻東江,而能嚴辭斥絶之,甚可嘉也。」乃下詔褒其義。
龍
在
東江,求通糴,王命輸粟七千石以餉之。
瀋陽
二萬騎屯
蛇浦,掠
宣川、
郭山、
嘉山、
定州、
博川,得漁船十餘艘。又斫諸山松木下海岸,日夜造船。
龍
遣
世魁
率舟師,泊于浦口,與虜人戰,虜人中丸死者甚衆。會潮生,
世魁
船佯膠淺沙,虜見之,悉兵趣進,
世魁
船火礮齊發,虜人死於泥中。
世魁
三戰三破之。及潮退,
世魁
凱還。王聞之,又輸粟一萬七千石以餉之。
島中將士,陰附虜,乃縛
龍,奪其印綬,島中又亂。王命政府,又爲檄諭
東江
曰:「往歲興治害主將,本國擧義致天討,此貴島之所明知也。總鎭黃公受天子明命,掛印建牙,來鎭東江,此實皇朝之命帥、全島之司命也。雖戎政失宜,士心不附,自朝廷議其得失可也,其在部下,唯當恪守分義而已。今者偏禆倡亂,敢行無道,執縛拘囚,奪其印綬、掠其財賄,雖大盜,何以加此?夫總鎭名位之隆,非陳將之比,而縛之與殺,相去無幾,則今者之變,比諸興治,寧有間乎?頃者總鎭以島中乏食,屢請易糧,本國許發一萬七千石,已令餉臣,日夜督運,不謂總鎭遽遭肘腋之變。當此之際,若復仍舊輸粟,以餉亂衆,是助逆而養姦也。倘皇朝有聞,責以正義,本國將何辭以對乎?夫島中數萬人衆,必有忼慨搤腕,思爲總鎭報仇者。如能昭明大義,聲罪致討,縛取元惡,傳示本國,使逆順暴著于遠邇,則本國敢不敦好如舊?不然,本國唯知遵皇命,致王法而已,寧與貴島告絶,不忍與犯上無義者,私相比周,以亂皇朝之綱紀。」檄至,島中皆震懼,復
龍
之位,還其印綬。
龍
差都司
沈璽,以聞天子曰:「往者逆臣劉興治,陰結建州賊,殺總兵陳繼盛。屬國陳兵討其罪,傳檄島中,興治遠遁。今亂民又縛督臣,奪印綬,以干天誅。屬國又檄島中,使亂民有所憚畏,此大義也。」下詔奬諭之。王益感厲輸
東江
粟二萬石,又命有司,月餉島民二千石。
初太學士
孫承宗,聞
興治
之亂,議輟
東江,令屬國具船百艘,以三月輸送島民,到
登州,盡毁島中廬舍。王命有司,具五十艘以待輟鎭。及
黃龍
督師
東江,輟鎭之議遂寢。
王移
承宗
咨曰:「東江僻在大海中,地勢懸遠,不足以牽制建州,而中國涉海餫餉,徒爲天下元元之勞。自興治據爲巢窟,聯結建州,叛計已成,大則侵軼靑、齊、小則竝呑屬國。賴天之靈,自就殲滅,豈唯天下之幸?屬國士臣,亦與徼餘福矣。往者中朝議輟島衆,令屬國具船百艘以資轉運,聲威所及,莫不歎服。至於盡毁島中廬舍,以防後患,其爲屬國慮者亦至矣。夫中朝爲天下大計,徙全島數萬之衆,浮大海致之登州,屬國凋瘵,雖不能具舟百艘,亦可以搜取民船相濟也。」承宗
不應。
五年五月,
東江
差官
胡雲鸞、
李逢春、
劉承信
等,至
安州,縛運餉使
朴簉,以鐵索繫其頸。節度使
申景瑗,引兵赴救,
雲鸞
等馳馬遁去,其一人拔劒前進,擊
景瑗
軍吏一人,左臂幾斷,流血仆地。是時,
黃龍
屯
旅順
。
世魁
以副總兵,在
東江,數遣差官督軍食。而島中無賴之民,出入閭里,掠奪財粟、婦女甚衆。
王移
世魁
咨曰:「今民之最苦者,差官之頻數與島人之掠奪耳。差官之來,每以催糧爲名,廚傳之弊極矣。糧苟可濟,何待催督?不然,差官雖日至,何益於事哉?無賴之徒,出海作亂,掠人財粟,刦人婦女,其爲害與盜無異。敝邦之民,不勝憤恚,或有爭闘傷害者,則敝邦輒繩以法,以是島人日益恣。前時督府,雖有綁送之令,窮閻僻里,孤弱之民,不敢以兵刃相抗,雖欲縛致於督府,何可得也?故束手而受毒,誠可閔也。今宜明定約束。每當市易之期,差一員,齎貨坐船,來到餉臣所在處,一循時直,易糓米,無名之差,勿復發遣。島民冒禁出海者,一切禁斷,不從令者,一一綁解島中。則貴鎭坐收通糴之利,而敝邦官民,得免於虐害矣。」世魁
不從。
十一月,
文龍
麾下
孔有德、
耿仲明
叛,陷
商河、
臨邑、
齊東、
新城、
登州、
黃縣、
平度,
山東
大亂,巡撫御史
朱大典
擊却之。
六年,
有德、
仲明
走
旅順
。
龍
邀擊之,斬其黨
李應元,執
毛承祿
等十六人。
有德、
仲明,亡入海,
龍
兵追之
狄江
南。王遣
劒山
防禦使
林慶業,夾攻之。
慶業
率師,與
仲明
戰于
牛家庄,大破之。事聞,天子詔曰:「朕惟爾國世守藩封,夙稱忠順。近以逆臣孔有德、耿仲明,肆爲不道,朕令都督黃龍率師往討,陪臣夾攻,追奔逐北。捷書來聞,具見王同仇之義。是用特降璽書奬厲。」仍賜彩幣,以答忠誠。
七月,
有德
引虜兵,圍
龍
旅順
。
龍
力戰,知不能脫,自剄死。
龍,
遼東
人,故大將軍
劉綎
之甥也。
高成友
嘗執
龍
母及其妻子,脅
龍
降,
龍
終不屈。
九年十二月,虜圍
廣州
。明年正月,致書城中曰:「朕得遼地,而爾國招納遼民,獻之明。孔、耿二將來歸大淸,朕率師迎接二將于狄江之上,而爾兵與之截戰,是兵端。自爾國啓也,爾國父事明國,明國何以救爾國乎?豈有子危而父不救者乎?」王堅城守,終不應。天子聞虜圍
廣州,詔左都督
陳洪範
曰:「建州東犯屬國,宜率山東諸鎭舟師,往救之。」於是
洪範
與
萊州
副總兵官
金日觀,出
東江
。
巡撫御史
顔繼祖
奏曰:「建州甚强,屬國朝暮必潰矣,山東舟師雖往援,必不及也。」天子不聽。已而虜兵陷
江華,遂破
廣州
。二月,
孔有德、
耿仲明,犯
東江,與
世魁
戰于前港,爲所敗。是時,
洪範、
日觀
兵,皆屯
東江
。
有德
等夜乘小舟,載銳兵三千人,由
蛇浦
北,潛下海。會天大霧,
世魁
兵猶守前港,不知虜兵之入島中也。副總兵官
白登庸
先遁,
世魁
戰敗走
石城,
洪範
不戰而走。
日觀
率諸將
楚繼功
等,力戰不屈,凡相持七日七夜,竟死之,
東江
遂破。
有德
等又攻
石城,
世魁
戰死。
事聞天子,贈
日觀
光祿大夫、太子太師,世廕錦衣副千戶,立祠海上。
繼功
等贈卹,有差。
移觀察使,論積芻狀
伏見三月二十日兵曹條目,令本府具薪芻,每戶一束,十二月,以薪芻委積之數,牒觀察使,觀察使驛置以聞者。竊詳,《聘義》稱「三積」,三積者,所以厚賓客也。故經曰:「禾三十車,薪芻倍禾。」言「倍禾」,以其用多也,薪芻不積六十車,則無以厚賓客也。古者委人斂遠郊,三十里爲一宿焉,宿有委;五十里爲一市焉,市有積。委、積之中有薪芻,遠郊之所斂也。然則薪芻,烏可以不委積邪?
昔
單襄公
過
陳國
也,甸人不積其薪,司馬不積其芻。
襄公
曰:「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後九年,
楚
師入
陳
。使
陳
人委積薪芻,則疆塲能有備也,疆塲有備,則
楚
師必不入也,今本府委積薪芻也,亦宜矣。然《唐風綢繆》之首章曰「綢繆束薪,三星在天」,蓋季春也。三星在天,則固非束薪之時也。其二章曰「綢繆束芻,三星在隅」,亦季春也。三星在隅,則又非束芻之時也。故《月令》著先王之法以叙民時。「於季秋以伐薪書」者,薪成於九月也;「於仲秋以案芻書」者,芻成於八月也。由此觀之,八九月,其委積薪芻之時歟。
府使聞之,
孔子
曰:「使民以時。」今兵曹督令本府,具薪芻,自三月始,安在其使民以時也?伏惟閤下閔本府㷀獨之民,移文兵曹,凡農月無督委積,自八月白露以後,行薪芻令,庶有合於時使之義矣。
上政府,論市馬狀
某等昨抵
義州府,伏見九月十二日啓下條目,凡象譯歸自
燕都,無得與
淸國
之人市馬者。
本國之馬,固不當賣於他國,然他國所賣之馬,孰不可市邪?《周官》曰:「馬量三物。」言市馬者,量其質之高下,而平其直也。馬苟良矣,雖出於四海之外,亦可市也。故先王必廣牧圉,而列置市馬之官,未嘗有市馬之禁也。
唐
高祖
初定天下,得
突厥
馬二千匹。至
玄宗
世,雖不置市馬之官,然有司歲輸金帛遺
突厥,市其戰馬而牧之。戰馬最盛,方
唐
之時,內自飛黃、天苑、騊駼、駃駒、龍媒、諸閑,外至
歧陽、
安定、
太平、
甘露
之坊,其良馬不可勝數,而每歲市於
突厥
者,何也?
突厥
馬名於天下,百戰而不罷也。故
祿山、
思明
之亂,
郭子儀、
李光弼
能收
河北、定
山東,掃淸中國。由是觀之,他國馬不可以不市也,亦明矣。
凡國之馬難得者:一曰路馬,二曰戰馬,三曰驛馬。自朝廷旣設馬禁,司僕寺所馴養者,惟
濟州
諸島之馬,而馬性善驚多悍,不可以奉乘輿。故寺中無路馬焉。王家不上武力者,百年矣。州縣民又不牧馬,節度使戰馬,率不滿萬匹,春秋大閱,輒借馬以備行伍。故軍中無戰馬焉。往時象譯出白金,市
淸國
馬,馬善走,日行百里,而使者東西旁午,馬多勞疾,不一歲,輒皆道死。觀察使始令諸驛,無敢市他國之馬。故國中無驛馬焉。
夫
淸國
馬,上可以列於御廐,中可以資於戰陣,下可以充於驛置。故
燕都
雲錦百端,固不若駿馬一匹。而象譯入於
燕都,市雲錦,不市駿馬者,法禁嚴也。然
義州
歲與
淸
人爲馬市,
會寧
亦然。獨使者自
燕都
歸,則象譯不得市馬,此某等之所未諭也。
今朝廷如弛馬禁,則象譯有白金者,皆可得而市馬矣。一年市之,二年市之,未踰十年,而
淸
人肅爽之馬,徧於一國,何患路馬、戰馬、驛馬之不得其良乎?
伏惟廟堂弛馬禁,咨于
淸
人,使象譯還至
柵門
爲馬市,計其銀幣,定其匹數,三千兩者市二匹,二千兩者市一匹,歲以爲常,則國馬無所乏矣。
上政府,論修城狀
留守承命莅本府,値歲大饑,未得督外城之役,至今年,乃始經理。自二月二十七日,築外城
花島
以下
鰲頭
以上一千一百三十一步,爲堞者二百七十有五,高二十尺,廣五尺。因民大疫,以六月二十九日,輟其役,登聞于朝。
自古國家之所以爲固者,不在於山谿之險。故傳曰:「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堅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謂人心不得其和,雖外有三里之城、七里之郭,必不可守也。
今本府外城之役,已二十有七年矣。始廟堂立議改築,自東北環四十里,夷土垜,易之以甓。又三年潦雨甓壞,易之以石,遂著令,定其步數。凡留守期歲,具錢八百兩、米二百石,督將吏而一築之。然人心不得其和,雖外有三里之城、七里之郭,必不可守,何也?
來歲二月,將修城,先設鐵冶、置灰窰、拾壞甓,而後始築。冶者、窰者、拾甓者,皆府民也。又建雉堞、立水門、飾女墻,而後告成。建堞者、立水門者、飾女墻者,亦府民也。府民服一月之役,受本府一月之糧。然方春,四境之人皆耕田,及秋而穫,妻子欣欣有樂生之心。獨外城力役之民,春不耕半畒之田,秋不穫一斗之稻,雖受糧於本府,不足以活其妻子也。非徒今年失其業,每歲盼盼服大役,無以耕田,則人心不得其和一也。
本府緣海,二百里地皆瀸洳無礫石。比年修城,令石工入諸島中,伐亂石而下于浦,發官船,輸至城下,自驚蟄逮于白露,凡七月舳艫相屬。當鱗魚與潮大上,
喬桐
船擧網之利,至千金,歌謳之聲,聞於海門諸鎭者,日夜不絶。惟本府載石之船,通一年從役外城,運磊硌百斤之重,朝轉於
花島、暮泊於
廣城,抱魚網而不飮泣者幾希矣,則人心不得其和二也。
凡爲城,老弱負薪,自
摩尼、
鼎足、
吉祥、
鳳頭
千仞之山,交道而下,排丈雪躡層氷,手足未嘗不寒瘃也。薪木旣積,一以燎鐵冶之坑,一以燃灰窰之坎。不負薪者,卽負土東鑿高丘以畚之,西鑿平原以挶之,深者綆之,黏者㨨之,疏者篩之,仍九閏不敢少息,與壯者版築之勞,無以異焉,則人心不得其和三也。
自本府始修外城,農夫釋耒,困於版築;舟子棄網,勞於石運;老弱離家,疲於薪土。易十留守,猶未輟,其後又易七留守,又未輟,竭人之力、失人之心,甚非國家之利也。蓋聞:君子謀國家,必以柔道臨於下,寬人之力、和人之心,故能建百雉之城,而人不知其爲勞也。昔
仲山甫
城于
齊,夙夜不解,而其道柔而已矣。故《詩》曰「維仲山甫,柔亦不茹」,此之謂也。
今廟堂如遵柔道,令本府休息元元,經十年一修外城,積十留守所具錢八千兩、米二千石,一歲中合財竝築,則人力可得而寬也,人心可得而和也,何憂外城之不告成乎?
書
上
陶菴
李先生
縡
書
六月十日,
黃景源
謹再拜上書于先生執事:
景源
向在門下時,執事問
景源
伯父觀察公死於王事,而人以爲不能討賊。
景源
粗陳
吳命恒
所以詆伯父者,爲執事對,而伯父討賊本末,猶未白,故謹以書布。
始
李麟佐
陷
淸州,伯父選屬州之卒,阻山川爲十二寨,置左右協守之將。居七日,
鄭希亮
反,募州縣兵,屯
居昌,而
曹聖佐
據
陜川,爲
希亮
援。伯父以
草溪
之軍爲左、
星州
之軍爲右,因欲自將而伐之。
希亮
聞伯父將出師謀,襲
大丘
。伯父堅營守,出重兵以爲五軍,進圍
居昌,出輕兵,從間道,伏
牛頭山
。又出奇兵三百人,授
金振玉,趨
陜川
。
振玉
馳至
金陽驛,
聖佐
登高,望見
振玉
兵,乃大驚,夜半軍亂,遂見殺。
聖佐
旣誅,重兵又薄
居昌,
希亮
懼,遂棄
居昌,入茂朱,至
牛頭山,輕兵已伏山上,遂還走至
省草驛,重兵夾攻之,遂禽
希亮,
嶺南
平。討賊本末,蓋如此。
命恒
曰:「興兵過多,而不知討賊之方。」凡
希亮
所募之兵,皆州縣之民也。州縣之民,不從觀察,則皆附
希亮
而爲賊矣,與其棄州縣之民以資
希亮,曷若先發而爲我用乎?且以多擊少,必勝之道也,王師雖多,豈伯父之罪哉?
命恒
曰:「徒設寨於界上,而不能討賊。」方
希亮
之起兵也,固倚
麟佐
以爲重。雖
麟佐
亦以
希亮
爲之援,而界上有十二寨,
希亮
逡巡不敢踰,
麟佐
軍敗,而
希亮
亦不得救。則設寨之廣,非獨絶
麟佐
之援,以弱
希亮,使
麟佐
勢孤力窮,而卒見禽者,亦其效也。
命恒
曰:「虗張討賊之名,閉營而不動。」夫
希亮
謀取
大丘,而欲據
嶺南
之地,以窺王京,非一日也。然屯于
陜、
昌
之間,而終不敢入
大丘
者,以伯父堅營而死守爾。況營中之士,陰與賊通,而伺伯父之便者,亦久矣。是不出
陜、
昌
之間。而營中之士,盡
希亮
也,使伯父一動,則營中已先潰矣。營中潰則
嶺南
之地,其不爲
希亮
所有者幾希矣,安得不堅營而死守邪?
命恒
之巡撫南方也,嘗使人徵
安東
砲手三百人,伯父輒格而不遣,
命恒
恨之。
安陰
陷,
命恒
族父
吳遂郁,以吏當死,伯父立遣
李茂實,索之甚急,
遂郁
恐遂奔,
命恒
匿其軍中。
茂實
直馳入
命恒
軍中,搜得
遂郁
。會有旨减諸吏罪,
遂郁
遂杖。而
命恒
怨伯父,甚言於朝曰「黃某不能討賊」,卽不討賊,彼奇兵奚爲而下?
金陽
重兵奚爲而出?
居昌
輕兵奚爲而守
牛頭
之隘也?
希亮
之誅與
聖佐
之敗,皆由於伯父之出奇,而
命恒
毁忠以爲罪,雖三尺童子,皆知其言之誣。而所謂吾黨之士,內挾銖兩之怨,因其誣而增飾之,暴揚於薦紳先生之間,貶削事實,而沒其美,傷忠臣之義,雪
希亮
之耻,以長逆賊之氣,嗚呼!其亦無人心者矣。
景源
嘗侍伯父,飮于營中。伯父念故
李忠愍公
健命
時事,輒流涕曰:「吾與李公,俱事先王,同日被逐。今朝廷追罪李公,吾豈誠戀戀於是而不去哉?大亂將作,不敢去爾。」此其志欲死於國也决矣。
明年亂作,
嶺南
傳言:公不去營,必有陰賊之禍,諸將皆爲伯父泣,伯父指所居
澄淸閣
曰:「吾死不出此閣。」未幾,卒如其言。使伯父誠不討賊,則必不爲其所讎,而受其陰賊之害也。然小人訾忠訕義,造爲惡言,酬怨於地下,其禍慘於陰賊也。
今執事嘉伯父之烈,而愍其死事之節,懼流言之行於遠也,訪伯父之事,而思欲揚其大義,垂之無窮,
景源
感激,不知所云。謹獻伯父遺狀一冊,伏惟執事憫察焉。
景源
再拜。
上
李參議
亮臣
書
參議執事:伏聞宰相將薦
宋文欽,爲王世子諮議者。朝之卿士大夫,相傳以爲
文欽
榮,而
景源
惻然不樂。夫諮議徵士之官也。今宰相將薦
文欽,而處之徵士之官,惻然不樂,獨何心哉?誠憫
文欽
之不幸,而爲宰相所引重爾。
文欽
端方有質行,與其兄處士,俱隱於
懷、
沃
之間,事其母能盡其孝,未嘗以窮賤困窶,易其樂也。少好古文,雖不能以聖人之道爲己任,而其所得於經術者,固非今之徵士所能及,則雖爲王世子諮議可也。然而宰相之意,蓋曰「宋文欽不赴科擧,誠可以爲王世子諮議」云爾。凡士之不赴科擧者,固有可以爲王世子諮議者。而不問其人之賢不賢,不考其學之成不成,直取其不赴科擧,而擧而爲王世子諮議,是宰相徒以虗名薦
文欽
也,豈不謬哉?
且
文欽,未始不赴科擧也。五年前,嘗至
京城,赴增廣試,其明年,又赴九月九日試。其後數年,雖不至,而亦非終棄科擧者,今年之試,又安知
文欽
之不更赴也?然則宰相何以薦哉?自古公卿大夫有以君子而薦君子者,有以小人而薦君子者,以君子而薦君子,其薦也榮;以小人而薦君子,其薦也辱。今宰相之薦於
文欽,榮邪?辱邪?
往者
兪肅基
爲今宰相所論薦,其弟
郁基
耻之曰:「吾伯氏之辱也。」宰相之薦,
郁基
猶以爲辱,況於
文欽
乎?
文欽
之游於明公之門久矣,其爲人與其問學,明公之所知也。明公如爲朝廷言曰:「宋文欽有時而赴科擧,不當爲王世子諮議。」宰相雖欲薦
文欽,聞明公之言,亦可以止焉矣。
且《周易》之《象》曰:「遠小人,不惡而嚴。」今宰相誠薦
文欽,則
文欽
雖死必不至,
文欽
不至,則亦見其嚴於小人也。然明公不待
文欽
之不至,而能止宰相之薦,是率一世,而嚴於小人也。明公率一世,而嚴於小人,則四方儒學之士,孰不思自潔其身,以遠於小人之群也?
再上
李參議
書
景源
昨爲
宋文欽,乞諷宰相無薦爲王世子諮議。明公敎之曰:「宋文欽不就而已,宰相雖薦之,何傷?」竊恐明公猶未察
景源
之意也。
齊
景公
以旌招虞人,虞人不至,將殺之。以不至而將殺之,固不足懼,以非其招而招之,豈不耻邪?今
文欽
學爲文詞,應科擧,不肯以高逸之士名於時。而宰相欲以諮議召之,其與虞人之旌,何以異哉?夫
文欽
之義不當就,則宰相之道不當召。與其使
文欽
不至,而辱王朝之命,孰若使宰相無召,而全
文欽
之節乎?
往年
尹生
得敏
謂
景源
曰:「宋伯子眞諮議也,宰相薦之可也。」文欽
聞之,不悅曰:「甚矣!尹生之不愛吾兄也。」文欽
之志,旣不欲以宰相之薦累其兄,則其不欲以累其身,亦可知也,奚論其就與不就邪?
與
吳大學士
瑗
書
皇壇之祀,本於仁而達於義,誠可爲列國諸王祀天子者法也。然而象方丘大社之壇,以爲壇,
景源
不知其說也。
古者諸侯見天子,必爲壇宮。宮者,壝也。壝四門而方三百步,壝上有旂,以正諸侯之位。壇三成而方十二尋,壇上有扆,以正天子之位。然後天子立壇上,南鄕而揖,以覲諸侯;諸侯立壝上,北鄕而拜,以享天子。
今王家不忘先帝,而爲之壇壝以事之,則宜象壇宮之制,壇可以爲十二尋,壝可以爲三百步也,豈宜象方丘大社之壇而享先帝也?夫先帝未嘗行覲禮,而先王未嘗立壇宮,則吾國享先帝也,數尺之壇、數丈之壝,廣可也,不廣亦可也。又焉用先帝未行之古禮,立先王未立之古壇而享之也?
然而壇壝丈尺之制,名數之所存也。故方十六尺謂之方丘,廣於方丘三十六尺,謂之大社;廣於大社四十三尺,謂之壇宮。方丘者,所以事地也;大社者,所以事后土也;壇宮者,所以事天子也。今王家不以壇宮事先帝,而事先帝以方丘大社之壇。嗚呼!先帝其將享於方丘之壇邪?其將享於大社之壇邪?
或曰:「今皇壇之祀,用大牢。苟倣壇宮以爲壇,則亦可用大牢與?」曰:「禮,社稷大牢,郊特牲。諸侯之事天子,猶天子之事天也,故天子適諸侯之國,膳用犢。然則壇宮之事犢可也,大牢不可也。」夫先帝之祀列國之大禮也,而當時議禮之臣,不能本諸侯之義,以建其制,則恐不可以壇壝之已成而不爲之正也。
與
吳大學士
第二書
今之爲皇壇之說者,或以謂:「古禮諸侯覲天子,必祀方明,今遵古禮爲壇宮,而不立方明之祀,則安在其爲古禮也?」夫祀方明,天子之禮也,非諸侯之禮也。經曰:「加方明于其上。方明者,木也,方四尺、設六色。」加方明者,爲天子反祀方明也。書「加」而不書「祀」者,諸侯不祀方明也。
經曰:「公侯伯子男,皆就其旂而立,四傳擯。」傳擯者,覲天子也。言傳擯而不及方明者,諸侯不敢祀方明也。經曰:「拜日於東門之外,反祀方明。」拜日者,已覲諸侯而朝于日也,祀方明者,告于天地四方也。古者天子覲諸侯,然後拜日,拜日然後祀方明。故曰:「祀方明,天子之禮也,非諸侯之禮也。」昔
魯公
郊祀上帝,又象明堂,作太廟,禘祀
文王
。
孔子
曰:「魯之郊、禘,非禮也,周公其衰矣。」蓋
周公
之道衰,而
魯
始郊禘。然而天下之情無窮,而先王之禮有時乎窮,禮窮則以義起之。以義起之,而能合於先王之意,則君子不以爲濫也。使
周室
旣亡之後,
文王
之廟不血食,而
魯公
以舊諸侯祀
文王,而不祀上帝,雖
孔子
必予
魯
矣。然則壇宮祀先帝,而不祀方明,乃所以善爲古禮也。
或又謂:「古之帝王在祀典者,或廟焉或壇焉。先帝古之先王也,今爲壇則宜倣古帝王壇,不宜倣壇宮爲也。」夫祀之禮,墠不如壇,壇不如祧,祧不如廟。當
周
之時,爲二王封其子孫,設其廟、祧。惟五帝,各以其德,配食于郊壇之兆。《周官》曰「兆五帝於四郊」,此之謂也。而壇制不見於經。《唐書》稱「古帝王壇,高三尺,方三丈五尺」,非先王之制本然也。
且吾聞之,天子崩而四海之內稱之曰先王,宗廟亡而百世之後稱之曰古帝王,古帝王不廟而壇,蓋殊之也。今吾王壇事先帝,雖不得廟而祀之,又何忍以古帝王殊先帝邪?傳曰:「事亡如事存。」先帝雖亡,而事之如先帝在時,吾王之義宜然也。
夫明堂,朝諸侯之堂也,而
周公
宗祀
文王
。故《我將》之詩曰:「伊嘏文王,旣右享之。」夫壇宮,覲諸侯之壇也,今吾王苟倣壇宮祀先帝,則其亦有明堂之意乎。凡
景源
之議,非傅會,聖人之禮也。誠以爲旣建壇壝祀先帝,則宜加數丈而爲壇宮,以正其制也。
答
趙翊衛
龜命
書
景源
白:辱諭屬以文集序,非敢辭也。執事之文,本之以自得之奇,發之以獨見之竗,刻深而辯博,精篤而橫放。執事所謂「似幻而非幻」者,不竢人之論贊,而其自知也已明矣。
景源
又安敢議其長短、等其高下,以塞執事之指邪?
然竊觀執事之學,務欲合三氏之道而一之,何其謬也?夫
浮屠、
老子
之說,其幽竗者、高遠者,聖人之書,亦有之矣。世之學者,明聖人之書,以求其道,則雖無
浮屠、
老子
之說,亦足以造其幽竗,而致其高遠也。且
浮屠、
老子
之說,近於道者,此其所以爲道之害也。君子誠取其近似者,而合之聖人之道,則其爲害也益甚矣。
楊氏之道,過於爲我;墨氏之道,過於兼愛。
子莫
執
楊、
墨
之中,爲我焉而非無君也,兼愛焉而非無父也。然而
孟子
非之曰:「執中無權,猶執一也。所惡執一者,爲其賊道也。」今執事執
浮屠、
老子、
孔氏
之中,雖空寂矣,未嘗爲
浮屠
之學;雖淸靜矣,未嘗爲
老子
之學;雖孝謹矣,未嘗爲
孔氏
之學,其害於聖人之道也,豈少哉?且
浮屠
不能爲
孔氏、
孔氏
不能爲
老子,其術異也。其術異而彊與之合者,惑也。
今有人被袈裟,袈裟之上,加羽衣,羽衣之上,加深衣、黃冠,而錫杖、佩玉之聲鏘如也,則執事必知其怪焉,然而其所自以爲學也。華嚴之文、道德之文,與詩書六藝之文,竝陳于前,而交誦於口曰:「我非浮屠之徒也,非老子之徒也,非孔氏之徒也。合浮屠、老子、孔氏之道而一之者也。」嗚呼!其亦雜矣,吾未見其能一也。
然古之道術,未始不合而爲一,今之道術,二之而爲
老子、三之而爲
浮屠
。有大人者,誠削其二之三之者而復一之,則天下無異學矣。今執事欲合三氏之道,其志誠大,而其慮誠遠矣。然執事將削
孔氏,以合於
浮屠、
老子
邪?將削
浮屠、
老子,以合於
孔氏
邪?削
孔氏
以合於
浮屠、
老子,則其不傷仁毁義,自陷於異端之學也幾希矣。削
浮屠、
老子,以合於
孔氏,則必將絶慈悲之源、塞玄竗之門,使二氏之敎,不待禁而止;二氏之書,不待火而熄也。之二者,不知執事何居焉,謹因一書以問之。
答
趙翊衛
第二書
執事近以序文事,見托甚勤,而
景源
不敢聞命者,誠以執事通三敎,而實入於
釋氏,然深諱其宗,不肯以
釋氏
之敎目名故也。今世之士沈溺於
釋氏
之敎者何可勝數?而獨於執事有足歎也。
凡治亂之際,先天下而得氣者,莫速於文章。蓋氣至則心爲之奪,心奪則言爲之化,雖作者亦不自知其所以然也。昔
蘇軾
議論、文章高天下,而歸於
釋氏
之敎,豈戎狄將亂天下,而
蘇軾
先得其氣歟!
孟子
曰:「生於其心,害於其政;發於其政,害於其事。」彼
蘇軾
尊事
釋氏,歌頌戎狄之敎,不少忌憚,使知言者,讀其文,則亦有以見
宋
之天下,不百年而淪於戎狄也。世之君子學
蘇軾
者,多陷於
釋氏
之敎,無乃氣之使然歟!凡好
釋氏
者,皆以謂:「善學釋氏,則戎狄之敎不吾害也。」夫一入戎狄之敎,其心知、性術、聰明、言語無不淫液,而化於戎狄,雖被服先王之禮揖讓升降,是亦戎狄而已矣,豈不懼哉?
且執事常以虜人不容於中州,必將東歸,爲國家無窮之憂。是執事惟知
釋氏
之爲
釋氏,而不知
釋氏
之敎適足以啓戎狄也,非徒不能距之也,而又贊之進之,張大之何邪?
與
李獻可
獻輔
書
景源
白:朝者足下責
景源
以不就昨日試,而
景源
以疾爲解,若將有隱於足下者,且悚且恧,終日爲之不豫也。
景源
與今大提學
李德壽,本不相識,而
德壽
嘗見
景源
所爲文,稱引甚盛。今年九月九日,考試國學,
景源
有疾,未之赴也。
德壽
出而語人曰:「吾必欲擧黃景源,而景源不就考試,何也?」悵然久之。今
德壽
又主考試,而
景源
疾且良已,賓客或爲
景源
勸之赴,
景源
辭焉。
夫所謂科目者,士大夫之所由進也,獲選者無賢不肖,皆得策名而立於朝。故世俗之士,求祿利,必慕科目。
景源
先人有文學,遇疾而早卒。自先人以上五世,又皆不第。伯父雖仕,至觀察而遭國難,死於南方。宗族衰少而家甚貧,日爨升米,母子夫妻以爲生,而猶不自給,其所以汲汲於一第者,比之他人,有甚焉,何以辭爲?
且
德壽
之於
景源
也,未嘗有一日之雅,而直好
景源
之文,欲擧之多士之上,則
景源
之就考試也,豈有私於
德壽
者哉?然
德壽
有司也,
景源
貢士也。以貢士揣知有司之將擧我,而就其考試,古之君子必不爲也。
孟子
曰「得之有命」,使
景源
如可擧也,雖無
德壽,必得之矣;如不可擧也,雖有
德壽,必不得也,此
景源
之所以不就考試者也。
今之貢士不讀書,日夜營營求擧於有司,而有司以其科目,易骨肉而擧之。足下用是爲耻辱,退然自晦,未嘗一就,有司擧而
景源
不赴考試,則反責之,何其待己甚高,而處人甚卑也?足下之意,閔
景源
之貧且困,而不知
德壽
之欲擧
景源
也,故責其不屑科目爾。然區區之守誠,有所不可變者,聊以自列,庶足下有以察之也。
與
尹聖範
得敍
書
僕與足下同里而居者三歲矣。足下無疾,未嘗不叩僕之門,而僕無疾,亦未嘗不至於足下之室也。五月中,僕如
廣州,病暑以歸,而足下又寢疾,不相往還,豈前日交游之樂,過其分而憂及之者邪!
李廷燮
稱僕之文曰「三百年所未有者」,是妄說也。今足下過信妄說,而請學不腆之文甚勤,何足下之淺且粗也?僕少昏鈍,爲文詞,苦遲不出,旣出而又數數改,猶未之至也。
宋士行,僕之師友也,其文章非僕之所敢及。
吳伯玉,亦僕之師友也,其文章非僕之所敢及。今世之文有二子焉,而僕也尙不能及,則
廷燮
所謂「三百年所未有者」,於僕何有哉?
僕少孤無所依歸,而又抱幽憂之疾,平晝忽忽心不樂,遂游於文詞以自慰,非爲當時之譽也,亦非爲後世之名也。今
廷燮
之所云云者,僕固不願也。且足下之於僕也,有鄰里之好,有交游之私,而僕猶不敢以區區薄伎,求知於足下,況求知於
廷燮
邪?然忘大本,而溺於枝葉之詞,乃爲
廷燮
所奬引僕之罪也。
今足下聞僕虗譽而輕信之,欲學僕所爲文詞,僕誠自笑,而且笑足下之誤也。
孟子
曰:「人之所貴者,非良貴也。」凡僕之所自貴者,豈文詞之謂乎?然文詞之貴與不貴,亦不在於
廷燮
之言也。
朴淵
詩,如已繕寫,可示及。比僕欲得善畵者,追去年
朴淵
之游而爲之圖,懸諸左右而未能也,足下能遂僕意不?
與
尹聖範
第二書
某白
聖範
足下:辱書論僕所爲《李獻可哀詞》,載
宋文欽,不載足下,若有所分別於三人者,以是足下之心,有不慊者。僕旣瞿然,將爲足下辯其惑,而前日疾作不報,疎慢之罪亦甚矣。
凡僕之所述,述其事也,述其事者,載其當著之人。昔者
孔子
之序弟子也,言
雍、
商
則不言
師、
柴,於
師、
柴
也亦然。而
雍
也,
商
也,
師
也,
柴
也,孰不可爲弟子邪?
韓愈
氏之序朋友也,稱
李翺、
張籍
則不稱
皇甫湜,於
張籍、
皇
甫湜
也亦然。而
李翺、
張籍、
皇甫湜,孰不可爲朋友邪?今僕之爲哀詞,有載足下則載足下,有載
文欽
則載
文欽,焯其事而不張,彰其人而不誣,豈宜纍纍然著三人者,然後謂之朋友哉?
夫
孔子、
韓愈
氏之言,天下之所師而奉者也,其稱於人也必詳。然其弟子與朋友,有著有不著者,其與之也同,則其稱之也或異,各因事以見於文,無不可也。今僕之爲文,雖不敢希於古之人,然其義豈其遠乎哉?夫古之交也,求諸心;今之交也,求諸容。古之交也,求諸德;今之交也,求諸聲。比於容而不齊於心,肖於聲而不師於德,其非朋友之道也明矣。
足下氣亮而色和,天性仁厚忠恕,材藝拔乎衆,名譽耀乎世,雖一見足下,猶足以爲僕之幸。況竊朋友之列,以承敎喩,又焉敢自外於足下哉?然僕之所慕在乎道,不欲希合於足下之聲與容而已也。然則僕之求異者,惡知其不求同?而足下之求同者,惡知其不求異也?傳曰「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謂友爭而寡尤也。《記》曰「燕朋逆其師」,謂朋之燕昵而違于道也。
足下之賢,固非僕之所能及,而旣以古人之道,相處焉。請與足下爲爭友,而毋爲燕朋,使後世知三人者,其道不相異,卓然有成,則不負於
獻可
。
與
李士固
思重
書
景源
白:
湖中
幽曠,而又有田園之樂,士固閒居,窮道藝、治詩書,徜徉乎木石之間,何其守己之靜而求志之篤也?
前書論置長史司以遵
明
制者,非以
明
制爲盡善也,王國之禮當然也。而說者曰:「三十九員,不足以具百官之列。」夫王國之官,有命於天子者,有不命於天子者。命於天子者,固有常數,而不命於天子者,雖無常數,亦不革也。
《周官》曰:「陳其殷,置其輔。」殷也者,適士之謂也;輔也者,庶士之謂也。蓋
三代
諸侯之國,自適士以上,凡三十五人,命於天子,而自庶士以下,不命於天子。然置庶士而不置適士,則無以正百官之名也;置適士而不置庶士,則亦無以備百官之數也。
今王家欲遵
明
制,則自長史以下三十九員,宜本其名而正其職。如天子之所命者,至於衆官,雖不與於是數,亦存之。如不命於天子者可也。
贈序蒙見屬,而比苦頸疾,不能沉思爲文字,竢少間,乃可作耳。不宣。
與
申明賓
皓
書
景源
常欲足下於文辭,放權謀而去之,修明仁義,以遵聖人之道。及蒙所諭,終不見合,竊恐足下之明不能察其本也。足下曰:「爲蘇軾者不當爲經術,徒傷於詞而道不同。」是足下雖學
蘇軾
之書而不足爲知
蘇軾
者也。
軾
生長西方,以其父爲師、以其弟爲友,不得與有道之士遵習禮制。初至京師,群公卿汲汲推挽,名聲聞於天下,於是乎自信其才,不復有所增益焉耳。
然其心未始不好經術也。嘗在
黃州
時,作《論語說》五卷,托于宰相
文彥博
以謂:窮苦多難,壽命不可期,恐此書一朝淪沒而不傳。
軾
之文章可傳於後世者多,而獨眷眷以是爲托,其好經術可知矣。
惜乎!
軾
無師無友,負材而自放。故其所明者智數、所能者言語,卒未有以至於先王之道也。誠使
軾
自少時獲觀聖人,聞禮樂仁義之敎,又安知其言之不純於道也?
故凡士之有高世之材者,其始也不得其道,各以所習爲述,往往與聖人者異趣爾,非其志本然也。若
軾
之所謂戰國權謀之說豈特爲學者所賤?
軾
且不愛也。故其勸後學,不敢因其習之所蔽而諭之也。其言曰:「積學不倦,落其華而成其實,深願爲禮義君子,不願豐於材而廉於德也。」然則
軾
之有志於道也,亦深矣。今足下以經術爲傷於詞而不爲,爲道之不一而不爲,信其所蔽而莫之改焉,未見其學
軾
之精也。
景源
旣辱知於足下,其慕愛之心不在於區區文字之末而已。故雖無材智以輔足下之業,然有所闕差,輒敢相告,久而不休,惟足下亮之。
與
金元博
茂澤
書
元博
足下辱示文,僕有眩疾,不能讀。時時略窺一二篇,雖未辨其精粗淺深,而鏘然之聲、芬然之光猶使人神定而氣淸也。
然足下之於文也,似有所希慕中國而爲者,可謂惑矣。夫所謂中國者何也?禮義而已矣。禮義明則戎狄可以爲中國;禮義不明則中國可以爲戎狄。一人之身有時乎中國、有時乎戎狄,固在於禮義之明與不明也。
吳
季札
聞歌
秦
曰「美哉!此之謂夏聲」,
夏聲
者,中國之聲也。
秦
有
夏聲
者,由
襄公
征戎復讎,禮義誠明也:此所謂戎狄可以爲中國者也。
晉
與
楚人
伐中國,故《經》曰「晉伐鮮虞」,狄之也。
鄭
人從
楚
而伐
衛
之喪,故經曰「鄭伐許」,狄之也。夫
晉
也、
鄭
也豈不誠中國哉?然而聖人於《春秋》書
晉
書
鄭
以狄之何也?無禮、無義,雖中國亦戎狄也:此所謂中國可以爲戎狄者也。
定公
四年冬十有一月庚午,
蔡侯
以
吳子
及
楚人
戰于
柏擧,
楚
師敗績。《傳》曰「吳進矣」,進矣者,進于禮義也。庚辰
吳
入
楚,《傳》曰「反其狄道也」,反其狄道者,無禮義也。自庚午而至庚辰纔十日爾,
吳子
十日爲中國而反其戎狄之道,此所謂一人之身有時乎中國、有時乎戎狄者也。
夫君子本之以義、文之以禮,爲人臣能盡其忠、爲人子能盡其孝、爲人弟能盡其弟,而中國在其中矣。至於小人則不然,不本之以義、不文之以禮,臣不知其所以爲忠、子不知其所以爲孝、弟不知其所以爲弟,其不同於戎狄也,幾希矣。然則中國與戎狄非在外也。
今足下欲學中國而求之言語文字之間,雖能假中國之聲而飾之以中國之容,惡足以進之中國哉?譬如
楚
人口能爲
周
人之言,而身不行
周
人之道,則是亦
楚
人而已爾。《詩》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中國之謂也。故中國者人皆有之,惟君子能修其身而章其物,以全其明德之懿。足下如能求諸身則中國亦不遠矣。
答
任直仲
敬周
書
直仲
足下:
僕三月自
丹陽郡
入
仙巖,登
趙處士
雲夕亭,與
吳伯玉
臨澄潭,圍棊不返。故太學雖有考試而未之赴焉。彼世俗譏罵之言何足卹哉?
辱惠書。論
召穆公
爲
周
三公,不能救
厲王
之禍,共和時攝天子事,及王崩,擁立太子,平
淮夷,而《江漢》猶書其名以刺之,甚不然也。
始
厲王
用
榮夷公
爲卿士,又得
衛
巫以監謗,賊殺言者。
穆公
諫曰:「爲川者,決之使噵;爲民者,宣之使言。塞下之口,遂上之過,恐爲社稷之憂。」厲王
不聽,虐益甚,諸侯皆叛。故
穆公
作詩以諷,《民勞》是也。王不用
穆公
之諫,卒亡天下。言詩者孰謂《江漢》刺
穆公
也?
共和時上無天子凡十四年,大臣行政以攝天子之事,而
穆公
能全臣節。及
厲王
旣崩然後立太子,
周
道復興,則《江漢》美
穆公
也,非刺
穆公
也。誠使
穆公
立太子於
厲王
在
彘
之時,則必知其無共和矣。然
厲王
未釋天位,而大臣又立太子,是
中國
有二天子也,其可乎?
《江漢》五章稱
康公
以爲
召祖,至於
穆公
則名之,所以別於
康公
也。若
康公
不見於詩,則
穆公
不當書名。故《崧高》曰「王命召伯」,
召伯
者,
穆公
也。
夫《常武》不名
程伯、《六月》不名
尹吉甫、《烝民》不名
仲山甫,而《江漢》獨名
穆公,固可疑。
然
穆公
如有大過,則非特《江漢》名之也,《崧高》亦當名之也。名於《江漢》而不名於《崧高》,安在其刺
穆公
也?
且
穆公
旣平
淮夷,以文德風勸
宣王,而
宣王
能修文德,洽于四方,此
穆公
一言之功也。又何刺焉?
古之雅頌有變例、有微辭。可以刺而不名之,可以無刺而反名之:此變例也;美之之中有刺之,刺之之中有美之:此微辭也。
世之學者,不窮變例、不明微辭而能得詩人之情者,未之有也。夫《江漢》可以無刺而反名之,謂之變例則可也,謂之微辭則不可也。今足下見其變例而疑其爲微辭也,不亦過乎?
齊
桓公
有功於
中國,而《春秋》書「齊小白」者,非貶之也。上稱
子糾,下稱
襄公,於
桓公
則書之名而別之也。故《江漢》之名
召穆公,猶《春秋》之名
齊桓公
也。
比苦熱,千萬自愛。
景源
白。
答
任直仲
第二書
辱惠書,論
子車氏
三子者,以
秦
之良皆自殺以從
穆公,則《黃鳥》名而刺之也宜矣,豈非惑歟?
《黃鳥》曰「殲我良人」,明
穆公
殺三子也。然首章曰「誰從穆公?子車奄息」,二章曰「誰從穆公?子車仲行」,三章曰「誰從穆公?子車鍼虎」,三子見殺而詩云「從穆公」者,爲
康公
諱也。然則三子非自殺也。如之何其刺之也?
《春秋》之法凡無罪而見殺者,雖大夫亦書之名。
陳
大夫
洩冶
見殺,而《經》曰「陳殺其大夫洩冶」,是名之也。
楚
大夫
得臣
見殺,而《經》曰「楚殺其大夫得臣」,是亦名之也。
晉
大夫
趙同、
趙括
見殺,而《經》曰「晉殺其大夫趙同、趙括」,是亦名之也。夫
洩冶
也、
得臣
也、
同
也、
括
也死非其罪,而
孔子
猶書之名,則《黃鳥》之所以書名者,僕未見其刺三子也。
且古者公卿書官、大夫書字、上士中士書名、下士書人。彼
子車氏
三子者皆得書名,安知非
秦
之上士中士乎?
然
孟子
曰:「無罪而殺士,則大夫可以去;無罪而戮民,則士可以徙。」彼
秦國
以人爲殉,自
武公
始,則三子不待臨穴而其心必惴惴也,去之可也、徙之可也。不當以百夫之特名於
秦國
也。
《蒹葭》詩曰:「蒹葭蒼蒼,白露爲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在水一方而不爲
秦國
之臣,可謂智矣。三子如能去
秦國,而在水一方,老死於蒹葭白露之間,使
秦
人不知其良,則
康公
必不迫致而內諸壙也。悲夫!三子臨其穴然後知慄,亦已晩矣。世之君子觀《黃鳥》,可以爲戒也。
《春秋傳》以殺三子爲
穆公
罪。然《秦誓》曰:「仡仡勇夫,射御不違,我尙不欲。」夫
穆公,
秦
之賢伯也,其生也,猶不欲用勇夫焉,況其死也,又焉用百夫之特哉?故殉葬雖曰「治命」,非其志也,而
康公
乃迫三子以殺之,甚不仁也。《春秋傳》歸罪
穆公,亦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