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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著
三才一太極圖說
易有太極。是生兩儀。
儀上各生一奇一耦而成象。
象上又各生一奇一耦而成卦。
卦旣成。三才之道備焉。卦三畫也。盖天之道曰陽與陰。地之道曰剛與柔。人之道曰仁與義也。一陽一陰一剛一柔一仁一義。而太極無乎不在。然則陰陽也剛柔也仁義也。雖有三才之別也。而其道則只是一太極而已。是故聖人由仁義行。全體太極而與天地參焉。君子行仁義而吉。小人悖仁義而凶也。是故人不可不知易矣。易其至矣乎。天道不兩則不立。地道不兩則不立。人道不兩則不立。是故陽與陰對。而爲天道之關鍵。剛與柔對。而爲地道之關鍵。仁與義對。而爲人道之關鍵。是故春夏陽而秋冬陰也。生長剛而收藏柔也。禮爲仁著而智爲義藏也。是知至大至廣者天地人之道。而其要則不越乎陰與陽剛與柔仁與義三者也。無是三者。易不可見矣。三者合而言之則天地人之陽剛仁。槩乎同此動
也。其陰柔義。槩乎同此靜
也。故曰一動一靜者天地人之至妙也。然動中之耦
是靜之所本。而靜中之奇
是動之所本也。一動一靜。互爲其根。而三才都一般矣。若乃分三而析言之則外一圈
是天之陰陽也。最內一圈
是地之剛柔也。其中間一圈
是人之仁義也。天地陽剛之畫皆居左。陰柔之畫皆居右。一左一右。各有定方。此天地之所以偏於覆載而不能相通者也。惟人之畫則自異焉。耦在陽剛之中而爲仁。奇在陰柔之中而爲義。自有交易變通之理。故仁之發。常柔和而慈愛。義之發。常剛决而果斷。此人之所以能兼天地之道。而參爲三才者也。大抵天天地地人人而三極立焉。天或不天。地或不地。陰陽失其序。剛柔失其正。則不可曰天地之極立矣。而况於人乎。仁義根於心而其應乎外者無窮。愛惡仁義也。笑嚬仁義也。語默作止皆仁義也。至於一出一處一進一退。無非是仁與義也。其當仁而仁。當義而義。動合天地之道者。惟立極者能之。昔者顔氏處於陋巷。而獨善其身。斯義也。而春生其德仁也。故有爲邦之問。孟氏遊於齊梁。而志在兼善。斯仁也。而秋殺其德義也。故不遇而去。斯二子可謂庶幾焉。然顔氏仁或違於三月之後則義從可知也。孟氏集義養氣而未免於集之則仁從可知也。槩乎皆未爲至也。必如夫子之與造化合其妙。與四時合其序。仕止久速之以時。然後方可謂全太極動靜之妙而與天地並立爲三焉。學孔子而爲仁義者。先學顔氏孟氏斯可矣。顔氏之四勿。是爲仁之事而禁外累也。孟氏之勿正。是集義之事而禁內慾也。內慾不萌則心德全而仁矣。外物不累則事皆合宜而義爾。仁之未甞離乎義。義之未甞外乎仁者如此。盖以理一也。所謂水陰根陽火陽根陰。陰陽太極也者。雖欲秘不漏洩得乎。盖甞觀一分而二。二分而四。四分而八。八者三畫之卦八也。其次則乾兌離震巽坎艮坤也。伏羲氏就此而中分之。作先天圖。圖自然离火居左。坎水居右。故今拈出此兩卦。合而爲圖云。
河圖生成數。並解參天地說。
夫子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
此夫子之所以發明河圖之生數者。卽此而便見得成數也。然則圖之五十有五之全數。眞不外此一二三四五五者之中。而中央五數之所以爲參天兩地者。亦可見也。何者。圖之下一點天一也。上二點地二也。左三點天三也。右四點地四也。中五點天五也。其數則十五也。然一得五爲六。二得五爲七。三得五爲八。四得五爲九。而五又自得五爲十也。其數則四十也。而通計生數十五則揔五十五也。然則五十有五之全數。其可他求也哉。所謂參天兩地者。盖中央五數自含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之生數。而天一天三天五三者。是天之奇數也。地二地四二者。是地之耦數也。參其天之奇數。兩其地之耦數。而參兩之合則爲五。此參天而兩地者也。然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五者之中。必其天數居其三。地數居其二者。自是陰陽不易之定理也。是故天圓而地方。盖圓者經一而圍三。方者經一而圍四。三用其全。四用其半。亦是陰陽饒乏之義也。是故朱子曰圍三者以一爲一。故參其一陽而爲三。圍四者以二爲一。故兩其一陰而爲二。是所謂參天兩地者也。然則朱子之訓。擧其源頭之理而爲言。所包廣矣。是故天一天三天五之三奇。地二地四之二耦。盖自天圓地方。圍三圍四中來也。區區管見。自以爲發前人未盡發之餘意也。及見或人之問於朱子者。則舊說亦以五箇生數。言其參天兩地之義。而愚偶未之察也。於是乎自幸管見之所悖於故人之見矣。然朱子云如此却是三天二地。不見參兩之意云者。若以舊說爲不然者然。此則不能無悵然於中也。然舊說所謂天參地兩云者。果失夫子所謂參天兩地。而倚數之本意。故朱子之訓如是耶。大抵一三五。是天之奇數也。二四。是地之耦數也。參天之奇。兩地之耦。而爲五數云云。則以不戾於參兩之意。而恨未及奉質於朱子時也。然朱子曰河圖以生數爲主。故其中之所以爲五者。亦具五生數之象焉。其下一點天一之象也。其上一點地二之象也。其左一點天三之象也。其右一點地四之象也。其中一點天五之象也。以此觀之。朱子固以五箇生數。言於中央之五矣。然則今以生數推見其參天兩地之意者。或不至大悖否耶。盖其下左中三點。是積天一天三天五之三天者。而上與右二點是積地二地四之二地者也。所謂參天兩地者。其有可得以爲說者矣。雖然先究朱子天圓地方圍三圍四之訓。然後理會此等說話。方有所錯落處。譬之說天道。朱子之說如說元亨利貞。區區之見如說春夏秋冬。盖元亨利貞。包含許多道理。春夏秋冬水火金木仁義禮智。皆是元亨利貞中事。則只說元亨利貞。固爲正當。然其說春夏秋冬者。亦非相反之言也。覽者詳之。
蠱卦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圖並說
蠱
〈巽下艮上〉彖辭曰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彖傳曰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山下有風。女之惑男。皆亂象。故言其治之之事。亂極必治。終始之義。而天運然也。先甲終於甲申之巽方則甲午之後甲始焉。後甲終於甲寅之艮方則甲子之先甲始焉。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者盖如此。甲子乙丑。從天行順數至癸酉則乃甲戌也。六甲之逆。盖亦歲之逆天而成之義。非以人力用意安排者也。因其象作圖如左。
按天行循環而甲爲始也。治亂相尋而治爲始也。是故於其將治之先而圖所以自新。於其旣治之後而又致其丁寧之意。此蠱之先甲三日後甲三日之義也。盖先甲三日辛也。而禮註曰辛有新意。後甲三日丁也。而禮註曰丁有丁寧之意。先於甲三日而圖所以自新則亂已窮也。後於甲三日而又致其丁寧之意則治益著也。故曰終則有始。天行也。其所以必以三日爲言者。非但取象於卦之前三爻後三爻也。陽之數經一而圍三。故少陽之位居三。而老陽之數三三之積也。是以古人所謂三致意。所謂三歎者。皆以三爲言。如冠之前三日戒賓。婚之後三日見廟。喪之後三日殯斂。祭之前三日齋戒。莫不以三日爲禮。今此先甲三日後甲三日。亦此意。况先甲三日是辛而後甲三日是丁乎。姑記管見。以待知者云。
易卦剛柔變易來往圖。
自下而上者爲往。自上而下者爲來。
訟之自遯來者。以訟九二之剛爲主。盖遯之六二。往居三位。九三來居二位而爲訟。訟之九五雖亦得中。然其上下皆剛爻也。剛與剛。固無變易往來之理。故九五無來象。而惟九二與九三隣比。有來之象。此訟之所以自遯來者也。
无妄之自訟來者。以无妄初九之剛爲主。盖訟之初六往居二位。九二來居初位而爲无妄。无妄之三剛居外。固無來象。惟初九有來之象。而且主於內。此无妄之所以自訟來者也。或曰无妄自訟來則訟卦可無自无妄來之義耶。似有互相往來之理。而何以知其訟之必自遯來。无妄之必自訟來耶。曰有不然者。凡言來者。皆自上來下之謂。故遯之九三下來而爲訟之九二。訟之九二又下來而爲无妄之初九。以此知其訟之自遯來。无妄之自訟來也。
泰之自歸妹來者。以泰九三之剛爲主。盖歸妹之六三往居四位。九四來居三位而爲泰。泰之初九九二。以剛相比。皆無來象。而惟九三有來之象。此泰之所以自歸妹來者也。
否之自漸來者。以否六三之柔爲言。夫漸之九三往居四位。六四來居三位而爲否。否之初六六二以柔相比。皆無來象。而惟六三有來之象。此否之所以自漸來也。
渙之自漸來者。以渙九二之剛爲主。盖漸之六二往居三位。九三來居二位而爲渙。渙之五上二剛皆無來象。而惟九二有來之象。此渙之所以自漸來也。或曰否渙二卦皆謂之自漸一卦中來何義也。曰否則六四之柔自漸來。渙則九二之剛自漸來。柔來剛來。自有義意。又何疑焉。
隨之自困來者。以隨初九之剛爲主。盖困之初六往居二位。九二來居初位而爲隨。
隨之自噬嗑來者。以隨九五之剛爲主。盖噬嗑之六五往居上位。上九來居五位而爲隨。
隨之九四旣無下柔之義。又無來象。而惟初九九五二爻有來之象。此隨之所以自困及噬嗑來者也。
自未濟來者兼此二變者。盖未濟之初六往九二來。六五往上九來。而亦爲隨體。故未濟之初與二往來。而有困卦初二往來而爲隨之義。未濟之五與上往來而又有噬嗑五上往來而爲隨之義。故曰自未濟來者兼此二變。
賁之自損來者。以賁六二之柔爲言。夫損之九二往居三位。六三來居二位而爲賁。賁之自旣濟來者。以賁六五之柔爲言。夫旣濟之九五往居上位。上六來居五位而爲賁。賁之六四在於五六之下而無來處。故惟六二六五二爻有來之象。此賁之自損及旣濟來者也。
朱夫子奇耦往來之訓。不啻分明。故揣量爲圖如右。大抵陰往則陽來。陽往則陰來。自是變易之常理。故卦爻之變者。或柔往剛來。或剛往柔來。而必其奇耦之隣比者。方成來往也。以此推其剛來柔來之意。則本義自某卦來云者。無不契合。而自有必然之勢也矣。
健順五常圖
〇此天之所以命於人物者。人物得之以爲性。卽所謂性之本然也。
〈程子所謂在天曰命是也。〉
此人之所得以爲性者。外〇命之賦於人也。
〈程子所謂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者也。〉中
人之受性於天也。
〈程子所謂在人曰性是也。〉
其健也。
其順也。
其常也。
具得五常之德而無所窒碍。故謂之全。亦謂之通。此人之所以靈於物也。
此禽獸之所得以爲性者。外
命之賦於禽獸也。
〈天之所命。無人物之殊。朱子所謂非但人有是。而物亦有是者是也。〉中
禽獸之得性於天者。
〈此稟性之所不同。而禽獸得其偏。朱子所謂仁義禮智之粹然。物則無也者是。〉
其健也。
其順也。
其常也。
〈禽獸草木亦自有健順。亦自有常稟。然此常稟謂之具五常則惑矣。〉
但得一端之性而不能全備。故謂之偏。此禽獸之性所以不得比靈於人也。
〈如虎狼但得父子之性而爲〉
〈〉
〈。其性略通於仁。蜂蟻但得君臣之性而爲〉
〈〉
〈。其性只通於義。豺獺之〉
〈〉
〈。雎鳩之〉
〈〉
〈。只通於禮智。可見其爲一偏之性矣。〉
〈〉
〈本當分作〉
〈〉
〈。而今合爲〉
〈〉
〈者。姑以此該之。觀者以意會之可也。〉
此草木之所得以爲性者。外〇命之賦於草木也。中
草木之得性於天也。
其健也。
其順也。其常也。
於五性。一無所得。而全體窒塞。故謂之塞。此草木之性。又不及禽獸之偏也。
〈人之〉
〈〉
〈。禽獸之〉
〈〉
〈。草木之〉
〈〉
〈。本當幷在〉
〈〉
〈之內。而今各分爲三圈者。〉
〈〉
〈之異。不可俱存於一圈之內。故未免分而爲三。亦在觀者意會而得之。〉盖以天之所賦者而言之。人之〇卽禽獸之〇也。禽獸之〇卽草木之〇也。人與物未甞有異。此理之本同也。以人物之所受者而言之。草木之
非禽獸之
也。禽獸之
非人之
也。人與物亦不能無別。此稟之各異也。人物之所同者〇所不同者
則以〇之本同而有
之各異者何也。
非懸空獨在之物。必因
而行。故〇在人則爲人之
在禽獸則爲禽獸之
在草木則爲草木之
此〇之行於
不得不隨其稟而有異也。
之異。雖云氣稟之別。而然
中自有所以
者。
中自有所以
者。
中自有所以
者。其所以然之體卽〇也。
〈卽上所謂天之命於人物。而爲性之本同者也。〉〇何甞外於
而
又何甞非〇之爲之乎。今人但見
之異。而不知〇之本同者固非也。但見〇之本同。而遂謂
之無別者。尤可謂惑。故朱子之言曰。物亦有是者。所以明一源之理也。又曰物則無也者。所以言稟性之異也。其論體用本末。固無所不該。而至於或人理同則可。性同則不可之問。深然其說。而又擧容光之有大小者以明之。其曉人者尤皎然矣。昧者何不取此而觀之哉。
中庸健順解集說
問以健順五常。言物之性。如健順字。亦恐有礙否。朱子曰如牛之性順。馬之性健。卽健順之性。虎狼之仁。螻蟻之義。卽五常之性。但只稟得來少。不似人稟得來全耳。
中庸天命之謂性。自是兼人物而言。卛性之謂道。性似是一介渾淪底物。道是支脉恁地物。便有恁地道。卛人之性則爲人之道。卛牛之性則爲牛之道。非謂以人循之。
盡己之性。如在君臣則義。在父子則親。在兄弟則愛之類是已。無一之不盡。盡人之性。如黎民時雍。各得其所。盡物之性。如鳥獸草木咸若。如此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
問伊川云天命之性卛性之道。此亦通人物而言。曰循人之性則爲人之道。循馬牛之性則爲馬牛之道。若不循其性。令馬耕牛馳則失其性而非牛馬之道矣。故曰通人物而言。
朱子曰犬牛人。謂其得於天者未甞不同。惟人得是理之全。至於物。止得其偏。今欲去犬牛身上全討仁義便不得。又曰惟人得是理之全。物得是理之偏。告子其把生爲性。更不說及理。孟子却以理言性。所以見人物之辨。
問犬牛之性與人之性不同。如何有許多性。曰人則有孝悌忠信。犬牛還能事親孝事君忠耶。
問濂溪作太極圖。自太極以至於萬物化生。只是一箇圈子。何甞有異。曰人物本同。氣稟有異。故不同。
又問是萬爲一。一實萬分。又何如說。曰只是一箇。只氣質不同。
問中庸說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何故却將人物衮作一片說。曰他說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
〈重言兩則字〉能盡物之性。初未甞一片說。
命性道圖說
理者天命之本然也。陰陽五行。所乘之氣機也。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於是乎人物之生。各得其所賦之理以爲之性。卽所謂天命之性也。性之德有五。曰仁義禮智信。五性之信。猶五行之土。土於四行無不在。故信於四德無不在矣。人生天地間。旣有是性。以應事物無窮之變。則性發爲情。其用亦無窮矣。而其目則不過有七。曰喜怒哀樂愛惡欲也。是故日用之間。凡事之可喜可怒可哀可樂可愛可惡可欲者。莫不各有無過不及。天然不可易之定理。斯所謂卛性之道也。只是所稟之氣。不能無淸濁剛柔之不齊。故所發者或不能中節而有以離乎道也。必也約其情矯其氣。然後自然中節。而不背於道矣。是故子思旣曰天命之謂性卛性之謂道。而又必曰修道之謂敎。噫。但知事之有道。而不知其本於性。徒知人之有性。而不知其出於天。則亦何以知性之本善。知道之不可離。而能用力於修爲之功哉。僭不自揆。揣量爲圖如右云。
生陰生陽說
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何謂也。盖太極卽無極之理也。沖漠無朕而動靜陰陽之理。悉具於其中。然太極不是懸空獨立底物事。而所乘者氣機也。是故其動者氣機。而所以動者乃太極也。纔動便屬陽。故曰太極動而生陽。其靜者氣機。而所以靜者乃太極也。纔靜便屬陰。故曰靜而生陰。然則所謂動而生陽者。不是旣動而又生陽。靜而生陰者。不是旣靜而又生陰也。故朱子於圖解。只曰動而陽靜而陰。而去其一生字。然後義尤曉然。故尤菴老先生始發此義。以示學者。可謂至精至密矣。然此生字。盖易有太極是生兩儀之生字中推出來。讀者不以辭害意亦可也。若夫黃勉齋所謂太極隨陰陽而動靜。陰陽則於動靜而見其生云者。語意顚倒。又不分曉。反晦濂溪之本意矣。濂溪曰太極動而生陽。而今曰太極隨陽而動。則是陽在動先也。濂溪曰靜而生陰。而今曰太極隨陰而靜。則是陰在靜先也。此果濂溪之本意乎。旣着陰陽字於動靜之前。而又曰陰陽則於動靜而見其生。信如此說則旣有太極隨而動靜之陰陽。而又有動靜所生之陰陽。然後方可以成說話矣。此果濂溪之本意乎。且其所謂太極。却不自會動靜。旣是動靜。如何又說生陰生陽。曰生陰生陽。亦有陽生陰生云者。政是源頭錯處。果如此說則陰陽自動自靜自生而已。太極不得爲動靜陰陽之主也。愚謂濂溪所謂生陰生陽。是主太極而言者也。故曰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大抵能動能靜者氣機。而動之靜之者太極也。因其動靜而推原其本。則其生陰生陽。莫非太極之所爲也。太極未動之前。不名爲陽。而動便爲陽。太極未靜之時。不名爲陰。而靜便爲陰。則如何不可說動而生陽靜而生陰乎。故朱子曰此箇道理。便會動而生陽靜而生陰。又曰動靜非太極。而所以動靜者乃太極也。必如朱子此說然後可見太極之爲造化之樞紐。品彙之根柢。而濂溪之意。尤爲明著云。
中正仁義主靜說
所謂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者。何謂也。盖仁義中正。卽孟子所謂仁義禮智。而然孟子則以性之體而言之。故其用有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端也。此所謂中正仁義。則盖以此心動靜而爲言。動靜兩端。循環不已。而動極而靜。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爲其根。所謂中者動之極也。正者靜之極也。仁則靜極而復動者也。義則動極而復靜者也。何則事至物來。此心感動而藹然惻怛者仁也。動而有節。無過不及者中也。中節而事裁物成則此心亦至此而休歇靜疊。又爲制事之本。
〈論語義以爲質註。朱子曰制事之本。〉是則所謂義也。此心靜疊而湛然虗靜。如明鑑止水。而至靜之中。所以爲知覺者不昧。其體亭亭然當當然。是則所謂正也。是知中仁爲動。正義爲靜。靜者爲體而動者爲用也。盖其動者無端。體用相須。而必其體立而後用有以行。則動之必本於靜者可見矣。故曰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所謂主靜者。亦非正義之外。別有主靜一段事也。今以天道言之。元亨利貞。如環無端。而不越乎陰陽動靜而已。是故元亨陽也動也。利貞陰也靜也。故曰元亨誠之通。利貞誠之復。元亨也利貞也。其一動一靜。相爲終始。而然其所以爲體用者。則自不得不分焉。元亨之必本於利貞。而動之所本於靜者。其可知已。然則元亨卽太極之動。而用之所以行也。利貞卽太極之靜。而體之所以立也。利貞之外。豈別有所謂靜者哉。天道之動靜如此。所以人心之動靜亦如此矣。大抵天地萬物。本一太極。而分而言之則天地萬物各具一太極。故吾心亦一太極爾。是故天人一理。上下無間。固不可以二而觀也。元者春之所以生物而坱圠者也而在人爲仁。亨者夏之所以長物而有限節者也而在人爲中。利者秋之所以成物而收斂者也而在人爲義。貞者冬之所以嚴凝而閉藏者也而在人爲正。然則利貞豈不是天心之靜處。而正義豈不是人心之靜處乎。今若求靜於正義之外而別求靜處。則豈知中正仁義元亨利貞動靜周流之理者哉。若乃主靜之道則無他焉。只是無欲而已。無欲則靜。靜則所謂正義者爲之主。而烱然而不亂。寂然而不動也。樂記人生而靜。中庸未發之旨。亦不外是焉爾。老先生以靜字作未發之中看者。盖以此也。惟衆人則慾動情勝而利害相攻。終日汩漂而未甞寧息。以至平朝之氣。亦不能與人相近。則其違禽獸不遠矣。所以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以立人極焉。苟非全體太極者。有所不能云。
〈已上所論仁中義正。盖言動靜周流之序。若以對待之體言之。則義爲仁質。正爲中幹。學者亦不可不知也。〉
書二說後
己巳六月七日。尤菴先生行至楚山。八日辰時詩成天日。嗚呼痛矣。越四日成服。翌日行喪向懷中。余自楚山護至礪山。中夜與權持平致道共說悲抱。致道曰得老先生海上書。知士元隨行至萬德寺。留許多日也。吾於其時不免落後於詩山。至今爲恨。先生書中云與士元諸人講論甚適云。未知所講者何事。答曰許多說話。非倉卒可盡。而其中大段處。是卦變說也。致道曰先生臨命。猶尙眷眷於此。要使申高敞啓徵講論歸一矣。士元所見。今可得聞耶。吾陳其剛柔變易來往之義。致道曰可謂簡捷精約矣。又曰先生書中又提出太極圖兩處。欲與之商量。盖生陰生陽生字似冗。朱子於圖解但言動而陽靜而陰而去生字。或是此意者是一說也。中正仁義而主靜靜字。作未發之中看者。又是一說也。當日海上講論及此否。答曰不及講之至此矣。曰士元平日看得如何。答曰朱子所謂動而陽靜而陰者。政與無極而太極語同。如此看可謂微密矣。然太極未動之時。未有所謂陽之名。太極未靜之時。未有所謂陰之名。動便爲陽靜便爲陰。故謂之動而生陽靜而生陰。此等處正好活看矣。致道曰吾意亦然。余曰以主靜靜字作未發之中看者。濂溪本意恐是如此矣。曰主靜下註脚旣曰無慾。故靜云爾。則作未發看者。似不可違也。余歸而更考濂翁本說而別爲說如左焉。
書黃勉齋疑太極圖解說後
勉齋曰太極圖解有一處可疑。圖以水陰盛故居右。火陽盛故居左。金陰稚故次水。木陽稚故次火。此是說生之序。下文却說水木陽也。火金陰也。却以水爲陽火爲陰論來。物之初生。自是幼嫰。如陽始生爲水尙柔弱。到生木已强盛。陰始生爲火尙微。到生金已成質。如此則水爲陽稚。木爲陽盛。火爲陰稚。金爲陰盛。不知圖解所指是如何。後來請問晦菴。云舊也如此看。只是水而木。木而火。畢竟是說行之序。這畢竟是說生之序。畢竟是可疑也。
愚按朱子圖解。所以先言水次言火次言木次言金次言土者。固是說生之序。而以水屬之陰盛。以火屬之陽盛。以木屬之陽稚。以金屬之陰稚者。乃所以明水火木金之功用。而直解濂溪作圖之本意也。今試就圖上觀之。則其所以以水居右而以金次水。以火居左而以木次火者。乃所以分陰陽之意也。何以明之。天地方位東爲左而爲陽方。西爲右而爲陰方。故日出於東月生於西。
〈太陽朝升於東。新月昏生於西。〉河圖之天三居左。地四居右。洛書之生數居左。成數居右。
〈生數雖耦成數雖奇爲陽爲陰〉伏羲先天之圖离火居左。坎水居右。文王後天之圖長男居左。少女居右。
〈朱子曰陽主進。故以長爲先而位乎左。陰主退故以小爲貴而位乎右也云云。〉則天地河洛以至伏羲文王。莫不以陽爲左。以陰爲右。而今周子太極之圖。又以陽動屬左而木與火亦屬之左。以陰靜屬右而金與水亦屬之陰。其所以左右分陰陽之意。可有自來矣。是故朱夫子究其立象之意而著爲圖解。旣叙水火木金之序。而又言水火木金之功用。以明水火之所以居右居左。木金之所以次火次水。然後方見此圖之與天地準。與圖書合。又與先後天之圖而不悖也。勉齋於此未有明辨之功。而直以生之序求之。故又引水木陽火金陰之訓。以證圖解之爲可疑。而乃曰水爲陽稚木爲陽盛。火爲陰稚金爲陰盛云云。以生之序言之則不可謂無所見矣。而若乃語其四行之功用而直解圖意則未也。若曰水爲陽稚火爲陰稚。則陽反居右而陰反居左矣。是果濂溪左陽右陰之本意乎。若曰木爲陽盛金爲陰盛。則木居水次金居火次。然後乃可爾。是果濂溪以木次火以金次水之本意乎。竊想勉齋之意。以爲朱子於圖解。叙其水火木金土之次序者。乃是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天五生土之序。而水謂陰盛火謂陽盛。木謂陽稚金謂陰稚。則似有戾於天一天三地二地四先後之序。故有此膠柒之疑也。而殊不知圖解云云。政是濂溪自解中推出來也。濂溪於圖象
以水系之於陽動。以火系之於陰靜。而又於通書自解此義曰。水陰根陽。火陽根陰。盖圖之所以以水系陽者。是天一生水之義。而不曰水陽。而曰水陰根陽。圖之所以以火系陰者。是地二生火之義。而不曰火陰。而曰火陽根陰。則其所以著明陽根陰陰根陽者可見矣。是故朱子之解圖也。旣叙生五行之次序。而不曰水爲陽稚。而乃曰水陰盛。不曰火爲陰稚。而乃曰火陽盛。不曰木爲陽盛金爲陰盛。而乃曰木陽稚金陰稚。又曰水火之交系於上者。陰根陽陽根陰也。朱子之所以深得濂溪之意者盖如此。勉齋何不致疑於濂溪水陰火陽之說。而獨於圖解疑之耶。大抵以水火之功用言之則水是天下至濕至冷底物。而火是天下至燥至熱底物。故以四方言之則子北幽寒之方爲水。午南炎燠之方爲火。以四時言之則冬之嚴寒大冬爲水。而夏之蒸炎盛暑爲火也。然則水豈不是陰之盛。火豈不是陽之盛乎。是以旣叙五行生之之序。又各言其功用。以發濂溪之意也。或曰若如吾子之說則朱子所謂水木陽火金陰者何謂也。曰以其質而語其生之序則亦可如此說也。天一生水則水謂之陽可也。地二生火則火謂之陰亦可也。然陽變爲陰陰變爲陽者。自是變易之常理。故陽變而爲水陰。陰變而爲火陽也。是故濂溪此圖。直以水爲陰而居右。以火爲陽而居左。木與金又各從其類而居矣。林子玉問於朱子曰。陰盛何以居右。陽盛何以居左。曰但以陰陽分之耳。又問木陽稚次火。金陰稚次水。答曰以四時之序推之可見云云。至此而發明圖解又無以加矣。噫。勉齋以朱門高弟。親承指敎者。而於此昧於本旨。而反生疑貳。盖泥着語句而未能活看之弊。例至於此。可不愼歟。可不惧歟。然其後問答中畢竟是可疑云者。誠有不敢知者也。竊惟太極一圖包括大易之理盡矣。其曰無極云者。又是伏羲文王孔子之所未言者。而周子言之。眞可謂發前聖之未發而百世以竢者。然世之儒者未能窺測。而妄加詆排。使先生立象詔後之意。將掩盖而不明。朱夫子爲是惧。始留意於解圖。而用十分精力而得之。乾道壬辰始得脫藁。而其後十有七年淳煕戊申。始出而示學者。其所以藏之不發。久而後傳示者。固是有待而然者。亦豈非沉潛反復浹洽於中。然後傳布之意耶。朱子與張元德書曰。太極之旨。虗心孰玩。則乃見鄙說一字不可易處。政使濂溪復生。亦必莞爾而笑云云。以此觀之。朱子之所以心融意會的見濂翁之心。欣然自信者。可見也。其如此而可搖於門弟子片時踈漏之見乎。慶元六年庚申三月先生易簀。而易簀前五日。先生猶爲諸生講論太極圖至夜分焉。則先生之所以惓惓於此圖。而一生盡心焉者可見矣。先生若從黃氏之說而自覺其可疑。則何不改定圖解。以惠後學如改章句耶。
〈先生易簀前三日。改宋大學誠意章章句。〉此愚之所不敢知者也。或曰果如吾子之言。則勉齋誣其師說者耶。曰惡。是何言。曾謂勉齋而以誣爲哉。昔者曾子聞喪欲速貧死欲速朽之訓於夫子。而不察夫子之有爲而發。故以爲實然之訓。而至於語人。若非有子之致疑而子游之發明。則曾子將不免自誤誤人之歸矣。勉齋云云。安知有曾子當日之過耶。不然恐或有文字間傳錄之誤也。
克己復禮爲仁說
粤我夫子告顔子以克己復禮爲仁何也。仁者一心之全德。而己者一身之私慾也。是故私勝則不仁。而勝私則仁矣。然勝私之術。不在乎他。特在乎復禮而已。盖禮者檢束身心底物事。而敬爲之主焉。視聽言動之禮。而禁止其非。則節文儀則之得正。而私不能容。無一毫人慾之私。然後方能純天理而仁矣。爲仁之道。顧不在於克己而復禮乎。孔門諸子問仁者多矣。而惟顔子得此於夫子而請事斯語。則顔子之不違。而幾於聖也宜。
贈玄纁說
士喪禮曰至于邦門。公使宰夫贈玄纁束。
註曰邦門。城門也。贈送也。䟽曰贈用玄纁束帛者。主人贈死者。用玄纁束帛也。以其君物所重。故用之送終也。
愚按贈字之義。盖以物送終之義。而非君贈之贈也。此䟽說只是君物重。故贈之云矣。
周禮曰典瑞大喪供贈玉。
註曰贈玉。璧也。贈有束帛。璧以帛。䟽曰士贈用帛。而天子亦有帛。以璧配之。
大宰大喪贊贈玉。
註曰助王爲之贈玉。所以送先王。䟽曰助嗣王也。
禮記雜記曰魯人之贈也。三玄三纁。
䟽曰贈。謂以物送亡人於槨中。
按天子之葬贈玉。贈只是以物送亡人之義。而非君贈之義曉然矣。
贈玄纁時。近或有主人左袒者。
士喪禮曰至壙。主人袒。乃窆。主人哭踊無筭。襲贈用玄纁。拜稽顙。踊如初。卒。袒拜賓。䟽曰卒。謂贈卒。更袒拜賓。
按至壙袒。故贈玄纁時。襲所袒衣。贈卒後。更袒拜賓。則贈時左袒者。大失禮意矣。
嫡孫父卒。祖在爲祖母心喪說。
按朱文公家禮杖期條。以嫡孫父卒。祖在爲祖母。論以正服焉。三山楊氏附註其下曰。雖期除。仍心喪三年云云。而曁我文元金先生於備要亦引之。楊議備要。正補朱文之未備者。而大有功於家禮矣。或有言曰朱子旣以杖期論之而已。楊氏之論以心喪。與父在爲母同制。何意也。備要之引之。亦何意也。父在爲母。繼以心喪者。盖三年之喪。人子哀痛至情。有所不容已者。而特壓屈而不敢盡。故再制心服。以申其情矣。至於祖母之服則本服不杖。而加以杖期。則有何未盡之情。而更爲心喪乎。楊議備要。必不可從云云。噫。或人之說。大有所不然者矣。嫡孫父卒爲祖母。固當齊衰三年。而只爲祖屈而期矣。仍心喪三年。其於情禮。果有所未安者乎。若如或人之說而曰。本服不杖期而加以杖期則有何未盡之情而更爲心喪乎云云。則是本服不杖期外。或杖期或三年者。皆論以情外之服也。亦獨何心哉。大抵嫡孫承重。而爲祖父母三年者。盖推父之志。以及於祖矣。至於曾高祖父母莫不皆然。則聖賢制禮之意。豈徒然哉。然則嫡孫之爲祖母齊衰三年者。乃代父之服而體父之情也。旣於齊衰三年代父服而體父情。則獨於心制。不代父之服不體父之情。於情於禮。安乎否耶。推此則或說之得失可知也。信如或說而期而除之。不爲心喪。則自與宴樂而飮酒歌舞。一如平常之人。九地之下。親若有知。其肯曰有後乎。人子其爲父後之義。亦安在哉。這般處自是大項事。而不是小節目。楊氏以朱門高弟。深於禮學者。而猶謂其差謬乎。况我文元先生沉潛禮學幾年而後。始成一部備要。則其折衷簡擇之際。亦豈有一毫之未盡者乎。後之學者不能深究禮義。而强辭麁辯。决其可否於立談之間。可勝歎哉。遂爲之說。以示同志之士云。
己亥大喪禮訟辨
儀禮斬衰章父爲長子條
賈氏䟽曰。第一子死則取嫡妻所生第二長者立之。亦名長子。
〈此許穆之所主也〉
〈尤菴先生則以爲不曰長子死而曰第一子死云者。盖指殤亡者也。於第二者方着長字。其意可見也。第一者殤亡。而立次嫡。則謂之長子而服三年也。〉
賈氏䟽又曰雖承重不得三年有四種。一則云云。二則云云。三則體而不正。立庶子爲後是也。四則云云。
〈此則尤菴先生所主也。穆則以爲此庶子妾子。故不爲三年。〉
儀禮緦章。庶子爲父後者爲其母。鄭註庶子王爲其母。
儀禮封爵令。無母弟。立庶子。
〈嶺南禮說。以兩條庶子。同於四種庶子。〉
辯曰此庶子。皆是妾子也。今引此以爲四種中庶子爲妾子之明證。此徒知其一。而未知其二者也。
儀禮父爲長子條。子夏傳曰庶子不得爲長子三年。鄭氏註曰庶子。謂父後者之弟也。賈氏䟽曰嫡妻所生第二者是衆子。而今同名庶子。
按父爲長子。賈氏旣以通天子諸侯爲言。則此庶子乃通言天子諸侯之親弟也。天子諸侯之弟。旣謂之庶子。則世子之弟。不當謂之庶子乎。
杖期章䟽曰君之嫡夫人第二子以下皆名庶子。
按國君之嫡夫人所生第二子以下。旣皆稱以庶子。則此輩之必以庶子目爲妾子何耶。
禮記王者禘其祖立五廟。庶子王亦如之。小註曰若漢光武復有天下。旣復七廟。則其高曾稱當別立廟。故曰庶子王亦如之。
按光武非嫡嫡相承者。故以庶子王目之。光武亦是妾子乎。雖以堂堂帝室之胄。非嫡故禮猶謂之庶子也。
通典晉僕射刁協云漢梅福所言聖庶如武王。庶子之有聖德也。
按武王是文王之嫡妻所生。而謂之庶子者。體而不正故也。此亦貶降武王之言乎。
第二子稱庶子之見於禮書者。不可殫擧而悉數之。此輩之必以四種中庶子目爲妾子者。抑何意耶。儀禮中言庶子處。若其妾子則註䟽必加妾子字而別之。四種中庶子若是妾子。則何不明辨如他章哉。其上旣曰嫡妻所生第二者。同名庶子云云。而其下卽繼以四種之說。則四種中庶子之不爲妾子者。豈不分明矣乎。
〈右庶子之辨〉
春秋傳曰猛雖正而無寵。朝雖寵而不正。
〈嶺南禮說。以此正字。同於四種中正字。〉
辨曰猛乃太子壽之母。朝乃猛之庶弟。此所謂正不正。以嫡孽言之。䥴賊甞引此以爲四種中正不正之義矣。今此輩亦引之以爲證。此亦徒知其一而未知其二者也。
儀禮父爲長子條。子夏傳曰正體於上。
母爲長子註曰。本爲先祖之正體。
嫡婦條䟽曰長子本爲正體於上。
按此三正字。皆獨指長子。而不言衆子者也。
父在爲母條。䟽曰嫡婦人第二以下。爲母自與正子同。
按正子指長子而言。雖嫡婦人所生。而其第二以下猶是支而不正。故指長子謂正子矣。
禮記冢子未食而見。適子庶子已食而見。註曰此天子諸侯之禮。禮食而先見冢子。急於正也。禮食之後乃見適子庶子。緩於庶耳。
〈適子次適也。庶子妾子也。緩於庶之庶字。次適及妾子通稱之者也。〉
按緩於庶之庶字。對急於正之正字也。獨指冢子謂正。次適及妾子通謂之庶。而緩於庶云爾。則長適爲正。而次適以下之不正可見也。
通典雷次宗曰父子一體而長嫡獨正。
按長適獨正則次適之不正可知矣。
韻會曰正長曰嫡。衆曰庶。
按此亦以長子爲正。則其衆子之通稱庶子。而不得爲正者。不亦明甚矣乎。
〈右正不正之辨〉
竊惟以長子對次子而言。則長子爲嫡爲正。而次子爲庶爲不正也。以次子對妾子而言。則次子爲嫡爲正。而妾子爲庶爲不正也。今乃單擧緦章及封爵令以爲庶子妾子之明證。獨擧猛朝一說以爲正不正之明文。而盡廢許多明白可證之說。此政朱子所謂以己所粗通之一說。盡廢他說者也。徒知妾子之爲庶子。而不知衆子之亦爲庶子可乎。徒知妾子之爲不正。而不知衆子之亦爲不正可乎。賈氏四種之說。旣是發明子夏之傳鄭玄之註。則子夏鄭玄所謂正體之正字。亦是兼指衆子而言者乎。今以正體之正字。謂之兼該衆子然後。以不正目謂妾子。方成說話矣。然而子夏以長子謂正體。而以衆子謂庶子何也。鄭註以長子謂之當先祖之正體。而以庶子謂父後者之弟何也。傳註之說如此。故賈氏䟽說推明此義曰。爲父後者是嫡子。其弟則是庶子。又曰嫡妻所生第二者同名庶子。又曰雖承重不得三年有四種。一則正體不得傳重。嫡子有廢疾不堪主宗廟也。二則傳重非正體。庶孫爲後是也。三則體而不正。立庶子爲後是也。四則正而不體。適孫爲後是也。賈氏之意昭然可見也。首以嫡長子爲正。終以嫡孫爲正。則所謂正者。通典所謂長嫡獨正之正也。中間所謂非正云者。盖曰非此正也。所謂不正云者。亦謂不是此正也。然則正之爲言。是嫡嫡相承。直下相傳之謂也。是故雖天子諸侯及世子之同母弟。皆名庶子。以其不是嫡嫡相承之正故也。今乃以軆而不正者謂之妾子。而不是次適之正云者。其果成說話乎。今詳言之。爲父後者之弟。謂之衆子可也。謂之支子可也。而子夏必曰庶子者。盖欲其別於正嫡也。故鄭註推明子夏之意曰。庶子者。爲父後者之弟也。言庶者。遠別之也。賈氏又發此意曰。第二者是衆子。而今同名庶子。遠別於長子。故與妾子同號云云。則其所以別其正嫡旁支者如此其嚴矣。於此乃反以次子爲正。而妾子不正云爾。則其必以衆子目爲庶子。而欲其遠別於正嫡之意。果安在哉。其所以苦口發明其嫡庶之分者。到此而反混雜而不明矣。賈氏之意。决知其不如此也。程子曰宗法天理。如木直幹。盖木有正幹有旁枝。又有枝上之枝。今以枝上之枝爲不正。而不知旁枝之比正幹。亦爲不正。則其可謂知其宗法如木直幹之義乎。程子又有言曰有旁枝達而爲幹者。此言支子之承統者也。通典所謂聖庶奪嫡。所謂武王庶子奪伯邑考之宗嫡者也。武王自是文王之支子。故以武王謂之庶子。政四種所謂體而不正。立庶子爲後者也。然則四種之說。豈非己亥大禮之明證乎。
今以庶子之服。服我先王。庶子之禮。待我先王。不以長嫡許我先王。使不得與於宗統嫡統。則雖奉之宗廟。而位非其位。祭如不祭。先王陟降之靈。其肯一日和豫於穆淸之上。而安受其享乎。先王旣不克和豫於上。則天之所以疾威警動。降之灾孽者。固其宜矣。
辨曰此段祖述善道凶䟽中假世子攝皇帝災害並至國祚延不延等凶悖之說也。此輩假托禮論。而專以禍人爲心。故自不覺其言之凶悖也。此輩乃曰賈氏之說。勉齋取之。朱子勘破。不可不尊信云云。然君之嫡婦人第二以下子皆名庶子者。又非賈氏之說乎。何獨於此不尊不信。必以庶子爲妾子之稱而任其辱舌。無所顧忌。至於若是之悖理耶。睿宗大王以衆子入承大統。而貞熹王后以親母不行三年。只服期年。此輩亦視之以非其位如不祭乎。己亥期年之制。考之祖宗已行之禮而不背。參之大明之制而合焉。况禮家所謂雖承重不得三年之說。與夫將不傳重於嫡及將傳重者。非嫡服之。皆如衆子之說。與夫父於將爲後者。非長子皆期之說。錯錯有據者乎。承大統履至尊而謂之非其位者何說也。奉以宗廟而謂之祭如不祭者何說也。此等悖說。直是怒氣相加。極口詬罵話頭。而非臣子所敢進於君父之前者。其爲放恣無嚴如此。則其心果在於禮論。而其言果出於尊敬先王之意耶。
莊公三十有二年冬十月。公羊傳曰子卒。云子卒。此其稱子般卒何。君存稱世子。君薨稱子某。旣葬稱子。踰年稱公。子般卒何。以不書葬。未踰年之君也。有子則廟。廟則書葬。無子則不廟。不廟則不書葬。盖有子則廟。無子則不廟。有子而繼立則此乃傳統之君。故雖未成君而入廟。旣已踰年成君。則雖無子而亦入廟。此無非重先祖之正體而嚴嫡統之義也。然則雖已承統爲君。未踰年而卒則不成爲君。况以世子卒於先君之世。而不得承統者乎。今之議禮者以昭顯爲應服三年云爾。則是成之爲君。而以嫡統歸之也。
辨曰朱子所謂傅會經訓。文致姦言。陰以自托其私者。眞此輩之謂也。入廟與服制。自不相干。引以證之者。抑何意耶。父爲長子三年。旣是周公所定之禮。所謂長子。天子諸侯。謂之世子。則世子之歿。其父王之爲三年。有何毫髮可疑者。入廟成君。何干於世子之歿而引以爲證耶。世子卒於先君之世。而不當爲三年。則儀禮父爲長子三年者非歟。以昭顯應服三年云。則是成之爲君云者。眞不成說話也。子必成君然後當服三年。則只可行於禪位之君也。長子之服。何以著於二年之條。而父爲長子母爲長子云云耶。此輩所言者如是罔狀。有不足辨者。然觀其語意則以成之爲君嫡統歸之之說。以爲陷人惡逆之資。故至於已說之無倫悖理。有不暇顧察。良可痛也。
以孝廟當服期年云爾。則是不成之爲君。而不以嫡統歸之也。
辨曰此與前段位非其位之說。同歸於凶悖。而其包藏險慝。抑又甚焉。旣曰以昭顯成之爲君。嫡統歸之云。而乃又如此云云。則此明是上變之語。而欲置人於族滅之地。其爲心術。可謂陰凶矣。武王是文王之次子。故通典謂之庶子。孝宗大王亦與武王同。若不在傳重之位。則當與麟坪大君絶而無服矣。以其入承大統之故。於其無服之中。加隆之至於期年。則所謂不成之爲君。不以嫡統歸之云者。未知何說也。若乃不爲三年之義。則不但雖承重不爲三年有四種之說。喪服小記曰凡父母於子。將傳重者非嫡則服之皆如衆子。儀禮不杖期章註曰父於將爲後者。非長子皆期也云云。則今之服期而不爲三年者。豈非有據而可徵乎。
宗嫡之統。在我傳重之先王。而不在於不傳重之昭顯。則烏可謂嫡統不嚴。烏可謂有二統二斬之嫌乎。
辨曰儀禮殤大功章。公爲嫡子之長殤中殤。註曰公君也。諸侯大夫不降嫡殤者。重嫡也。天子亦如之。䟽曰嫡子正統。今爲殤死。故入大功云云。如十二歲兒殤。何與於嫡統之傳。而周公謂之嫡子而著服大功之重。鄭氏謂之重嫡。賈氏謂之正統乎。尤菴先生嫡統云云。盖出於此矣。嫡長子成人而死。旣爲之斬衰三年。又立次子爲三年。則嫡統有所不嚴。而爲父者一人身上。其斬亦已多矣。况帝王之尊。寧有若是無節之理哉。尤菴先生之意。不過如此而已。今以嫡統云云者爲罪案。則周公,鄭,賈必先當之。舍周公以下而獨罪先生。則其何以服人心乎。
朱子答余正甫書辨
來喩欲以襴幞居喪。易皁衫爲禫。固足以爲復古之漸。然襴幞本非喪服。而羔裘玄冠。又夫子所不以吊者。皆非臣子所以致哀於君父之服也。
謹按當時臣服君喪。以紅紫之服爲甚悖。故余正甫欲以白襴衫幞頭爲居喪之服。而於大祥易以皁衫爲禫服云云。故朱子以爲皆非臣子致哀於君父之服也。朱子此書襴幞本非喪服六字。可見臣子之當制喪服矣。或曰余正甫所謂襴幞。何以知其爲白襴幞也。曰大祥禫服易之以皁衫。則白襴幞可知矣。
竊謂當如孝宗所制之禮君臣同服。
謹按宋孝宗於淳煕十四年十月。遭高宗之喪。服衰至二十七日。易月之時。百官請釋衰不許。至翌年四月。七閱月而始乃勉從所請。猶以白布衣冠視朝。然祭時着衰服以終三年。而諸臣則二十七日易月之後。皆着朱紫之服。是所謂君服於上。臣除於下。有父子無君臣者。而朱子之所甞痛恨。故曰君臣同服。盖曰君臣當制衰服。而視朝時君臣亦當同服白衣冠云爾。遂菴以孝宗視朝之服白布衣冠。爲諸臣居喪之服者。恐非朱子之本旨也。
略爲區別以辨上下
謹按以衰服言之。則負版辟領衰冠絰之制。無君臣上下之別。而據君臣服議則惟冠梁天子十二梁。諸臣依本品。士三梁也。略爲區別。以辨上下者。盖謂此等也。如視朝之服。布衣冠之制。亦爲區別。以辨上下云爾。遂菴謂諸臣少變。不至於紅紫之甚悖云。若如此則與余正甫襴幞皁衫之說無異。朱子以正甫說爲非何也。
十三月而練。二十五月而服襴幞。二十七月而服朝服以除。朝廷州縣皆當用此制。
謹按君臣同服衰服。故練矣。遂菴謂君上則服衰而練。諸臣則少變不至於紅紫之甚悖云云。如此則君臣之服。分別太甚。其何有違於君臣同服之訓也。大抵初喪制喪服。十三月而練。二十五月而祥。二十七月而禫者。此非周公之所制古禮乎。遂菴以朱子此書所云。謂之非古制。而漸復古制階梯云者。誠有所不敢知者也。朱子旣詳言練祥禫之制。而繼之曰朝廷州縣皆當用此練祥禫之制云爾。果未見獨指君上。而不及諸臣者也。旣曰朝廷州縣皆當用此制。則烏在獨指君上而不言諸臣也。
燕居許服白絹巾白凉衫白帶。
謹按君臣同制古喪服。而在喪次時用衰服。故別設燕居之服爾。諸臣若服白衣冠居喪。則豈有拈出燕居之服。而重言服白之理乎。
選人小使臣旣祔除衰。
謹按諸臣之服衰。於此大可驗矣。安有宰執以下諸臣皆服白衣。而小使臣獨制衰服之理乎。
書末朱子自註曰。初喪便當制古喪服以臨。而別制布幞頭布公服布革帶以朝。乃爲合禮。
謹按古喪服非衰服乎。於初喪。君臣當同制喪服。而又當別制朝服以布云也。以人君言之則朱子甞曰古者人君亮陰三年。故自無變服視朝之禮。後世人主不免視朝。則豈可不酌其輕重而爲之權制乎。居喪而用白布。恐未爲不可。以人臣言之則如朱子此註所謂布幞頭布公服布革帶以朝。乃爲合禮。則雖制斬衰。而朝服之用白布。不以爲嫌矣。斬衰方喪中白布衣帶。亦未爲不可。故朱子言之。然則喪事用喪服。而朝服與燕居之服用白布。朱子之意其不分明乎。朱子此書與余正甫私相論禮者。而非奏御文字。故言其練祥禫之古禮。而又言朝服與燕居之服。此不過如君臣服議之說爾。近來論說紛紛。故不得不辨焉。覽者詳之。
〈肅廟朝君喪。諸臣同服斬衰三年事已講定。故庚子大喪。羣臣斬衰三年。而芝村以朱子答余正甫書燕居用白布巾帶之說。當遵用爲議。則羣議皆以爲不可曰。白布巾帶。宋朝臣子服君之喪服云云。故有此辨說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