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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德
本貫黃海道白川郡
十七代祖諱之遴。銀川縣都台里人。高麗穆宗朝。拜吏部侍郞。顯宗辛亥。以左僕射參知政事卒。諡恭和。
十六代祖諱良裕。字思曠。佐德宗爲都僉議評理白川君。追封門下侍中。
十五代祖諱先正。文宗丁亥。狀元及第。官至門下侍中。諡文靖。
十四代祖諱仲璋。宣宗甲子。狀元及第。睿宗己亥。以門下侍郞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卒。諡康懷。
十三代祖諱玉。字汝瑗。仁宗乙巳。禮闈狀元。官至守太尉大提學。諡文成。
十二代祖諱文胄。
〈胄。一作柱。〉高宗朝。元兵留屯湖嶺。恣行殺掠。元宗庚申。奉使如元。見元主敷奏勤懇。元主卽令輟歸積年擾害之兵。有大勳勞於國家。官至門下侍中,復興府院君。諡忠武。
十一代祖諱珍。元宗朝。與兄上將軍璈同年及第。官至門下侍中,白川侯。諡敬烈。
十代祖諱子龍。號台村。忠烈王乙未。登禮闈。官至門下侍中。致仕。諡文簡。
九代祖諱瑄。忠肅王朝登科。官至檢校侍中。諡正肅。入仕于元。官至尙書左僕射國子祭酒。卒于元。返葬黃海道康翎縣。
八代祖諱天柱。與兄成柱,弟仁柱。同登禮闈。官至判司農。事恭愍王。辛丑。爲都元帥。與西北面都指揮使李芳實及柳繼祖,崔準,安祐,鄭履等。擊紅巾賊于博州。大敗之。又將步騎四百。再捷於博州。賊襲安州。我軍敗績。公與上將軍李廕等效節於安州。追封白川府院君。諡忠顯。
七代祖諱珙。恭讓王朝。與鄭夢周,李穡共濟王室。官至領三司事,銀川府院君。至我朝開國。遯于栗原雉岳山中卒。諡文忠。
六代祖諱于吉。號栗原散人。始仕我太宗朝。與都節制使慶儀,關東伯李伯持屢典州郡。皆以淸白著。官至知肅州事。已上墓。在白川栗原。
五代祖諱環。字義方。號象山。以遺逸。與金叔滋,李孟專爲道義之交。受知世宗朝。擢兵曹佐郞。京畿都事。善山,江華府使。宣德戊申。爲通政大夫行羅州牧使。秩滿加任一年。以上護軍致仕。歸于通津陽陵農圃。墓在通津象山。
高祖諱順達。號石淵。生員。官至左通禮。贈大司憲。
曾祖諱璜。生員。贈左承旨。墓在象山。
祖諱世佑。號黔浦。趙靜庵光祖門人。忠武衞副司直。贈吏曹參判。始目通津石峴。移居于金浦郡西坎井里。仍葬于此。
考諱應祉。字子綏。號坎菴。受業于聽松成先生守琛之門。贈吏曹判書。墓在坎井里。墓表曰。贈吏曹判書趙公諱應祉字子綏者。重峯先生之考也。其贈。以先生從勳。墓在金浦牛渚書院後幾百步。牛渚者。先生書院也。夫人龍城車氏。江陵金氏。從葬。先生車氏出。先生沒後百有餘年。院之章甫相與謀。是墓也歲久崩夷。後誰能辨之。先生而有知。豈肯安於俎豆之饗。於是立石以表之。江都留後兪侯拓基實相之役。章甫請縡記其陰。竊謂先生之生。固天地間正氣所鍾。蓋亦有胚胎於前光者。惜乎其世德之美。不可得以詳也。然以先生爲子。他不必書也。詩曰。民之秉彝。好是懿德。維桑與梓。心恭敬止。苟有人心者。莫不知好先生之德。苟能好先生之德者。莫不知敬先生之所敬。嗚呼。千百代之下。疇敢有踐是墓者。嘉義大夫司憲府大司憲李縡記。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閔鎭遠書。
年譜
按本草疏漏處及近年事。多補入。且增錄云。
大明世宗皇帝嘉靖二十三年
〈我朝中宗大王三十九年〉甲辰。六月二十八日乙未。
〈巳時〉先生生于金浦縣
〈今陞爲郡〉西坎井里第。
先生先世。自忠武公逮至肅州府君。皆居于白川都台,栗原等地。至五代祖羅州府君。移居通津陽陵。至祖司直府君。又移于金浦縣西坎井里。
二十四年
〈仁宗大王元年〉乙巳
〈先生二歲〉
二十五年
〈明宗大王元年〉丙午
〈先生三歲〉
二十六年丁未
〈先生四歲〉
二十七年戊申
〈先生五歲〉
先生與群兒讀千字文於林亭。亭臨大道。有達官盛威儀。呼唱過其下。群兒爭往觀之。先生獨凝然堅坐。讀不輟。達官大奇之。下馬登亭。呼先生問曰。衆皆觀我行色。汝獨不然。何也。先生曰。專心讀書。父命也。達官擊節歎賞。因要判書公相見曰。吾東方眞儒。今又出矣。爲公私深賀。坐語良久。極其敬禮而去。
二十八年己酉
〈先生六歲〉
二十九年庚戌
〈先生七歲〉
三十年辛亥
〈先生八歲〉
先生天性孝順。秉執純固。家本田農。不隨群兒爲戲。動止唯父命。俛焉孜孜。居平佔畢。目不有身外事。同輩皆莊事。未嘗褻狎焉。纔免襁褓。已知事親之禮。父母有命。必跪而對。每事敬以將之。
三十一年壬子
〈先生九歲〉
三十二年癸丑。
〈先生十歲〉丁車夫人憂。
先生哀慕盡制。一如成人。
三十三年甲寅
〈先生十一歲〉
三十四年乙卯。
〈先生十二歲〉始受詩書于漁村金公。
〈滉。字浩然。〉
先生嗜學篤至。雖隆冬盛寒。衣履盡弊。而忍凍從師。不避風雪。每値禾熟。以親命守宿田間。隣兒同學者從之。夜各倍誦所讀書。至夜深。諸兒皆倦睡先臥。先生獨誦不輟。久方假寐。鷄鳴又起誦之。隣兒每恨其不及。竭力爭勝。而卒無能逮之者。時牧牛。必執書隨之。且行且看。天雨則披書于簑笠之下。濳心探賾。有時失牛所在。每日親負薪。烘于親房。烘訖火殘。則燈灰搜火。映書而讀之。稍長。以農爲養。往于田。必先就隴間。橫木作架。置書其上。待休暇讀之。日以爲常。
三十五年丙辰
〈先生十三歲〉
三十六年丁巳
〈先生十四歲〉
三十七年戊牛
〈先生十五歲〉
三十八年己未
〈先生十六歲〉
先生沈濳經史。至忘寢食。眞知實踐。以古聖賢自期待。常激昻自誦曰。天生男子之意。豈偶然哉。日用言爲。與人誦論。無非爲己力行之事。至大學爲人子止於孝爲人臣止於敬。未嘗不三復玩味。非堯舜湯武則不言。非孔孟程朱則不學。
三十九年庚申
〈先生十七歲〉
四十年辛酉。
〈先生十八歲〉聘夫人辛氏。
通德郞世諴之女。
四十一年壬戌
〈先生十九歲〉
四十二年癸亥
〈先生二十歲〉
先生嘗以事至京。還渡陽川江。中流大風。舟幾覆。同舟者面無人色。奔走啼呼。先生獨凝然不動。闔眼拱手。須臾風定。舟旣利涉。舟中人皆怒曰。一舟之人。皆將渰死。子獨何爲晏然而己乎。先生笑曰。死生有命。豈奔走啼號所能免乎。犯而不校。聲色愈和。時有同舟士人金厚載者。大加敬服。顧止怒者。納拜致敬而去。
四十三年甲子
〈先生二十一歲〉
四十四年乙丑。
〈先生二十二歲〉游太學。
先生在泮中。與諸生疏論妖僧普雨。數月伏闕。聖批不下。諸生皆疲倦。或退歇外舍。或往來其家。獨先生朝夕飯外。自初至終。終日危坐。少不離次。諸生皆自以爲不及。
四十五年丙寅。
〈先生二十三歲〉拜穩城都護府訓導。
穆宗皇帝隆慶元年丁卯
〈先生二十四歲〉秋。赴監試。東堂三場俱中。十一月。及第出身。
丙科第九人。
補權知校書館副正字。
二年
〈宣祖大王元年〉戊辰。
〈先生二十五歲〉拜定州牧敎授。
關西素無文獻。先生勤於敎育。居三年。士風丕變。
三十己巳。
〈先生二十六歲〉在定州。
四年庚午。
〈先生二十七歲〉移拜坡州牧敎授。因請益於牛溪成先生。
先生自定州移敎坡州。仍請學於牛溪先生。牛溪叩其所學。稱以畏友。先生質問周易疑義。未幾解官辭歸。而所以事之者。有古人師弟之風焉。先生少牛溪九歲。牛溪固辭稱號。待以執友。而先生終未有以易也。
五年辛未
〈先生二十八歲〉拜洪州牧敎授。拜土亭李先生于海隅。
先生聞土亭隱居海隅。徜徉不仕。乃修束脩之禮而請敎。土亭叩其學。大驚曰。君之德器。非吾可敎之人也。吾黨中有李叔獻,成浩原,宋雲長三人。此皆學問高明。至行範世。吾從子李山甫。吾門生徐起。此皆忠信可仗。誠通金石。若與五人者長爲師友。則不患不到聖賢地位矣。先生自是師事牛,栗。而於龜,靑兩公必拜之。
〈宋公號龜峯。徐公號孤靑。〉
秋。拜栗谷李先生于坡州。因遊松都。
六年壬申。
〈先生二十九歲〉入爲本館正字。六月。上疏論內入朔香及慈壽宮星宿廳封香之非。特命奪職。
舊例。館官掌香室。而內入佛寺之用。亦必親封。夏六月。先生入香室。以爲內入朔香及慈壽宮星宿廳所供之香。實是信奉異敎之餘習。而外校釋奠等祭。則一無敬飭之地。實甚未安。乃上疏論之。特命削職。
同土亭先生遊頭流山。仍訪徐處士起。講學數月而還。
先生於香疏見罷之後。與土亭約會于扶餘江寺。同訪孤靑于頭流山。從容講論而還。是行也。行過連山。土亭促鞭疾馳。先生訊其由。土亭曰。此乃金鎧之家也。想其害正人之狀。不覺馳過也。土亭謂其從行士人柳復興等曰。君輩因吾而得見今世之一等人物。豈非幸耶。
旣還。又尋勝于安眠島。
神宗皇帝萬曆元年癸酉。
〈先生三十歲〉蒙敍陞本館著作。又上疏不封香。
先生再入香室。又上疏曰。臣口讀聖賢之書。手封供佛之香。臣之所不忍也。上震怒。將論以重律。賴兩司玉堂公卿大臣力救得免。於是直聲振一世。上自朝紳。下至韋布。無不願交。如朴思菴淳,盧蘇齋守愼,許草堂曄,李山海,權德輿,柳成龍,金宇顒,金誠一,崔永慶,鄭逑,李潑,尹先覺,許篈,洪可臣,金睟諸人。爭相許以爲國家安危。係斯人出處。土亭每語人曰。人徒知汝式師我。不知汝式眞我師也。
〈神道碑行狀。只載壬申香疏之事。文集只載癸酉疏。而以癸酉䟽觀之。則壬申香疏見罷後。癸酉。復入香室。而又上疏也。壬申疏。逸不錄。〉
二年甲戌
〈先生三十一歲〉五月。以質正官。同聖節使朴公希立朝京師。
是月初十日辭朝。行路以書請敎于牛溪先生。牛溪答書。戒以淸嚴自勅。勿避近名之誚。又拜栗谷先生于花石亭。問曰。前日赴燕之時。用何禮見使乎。答曰。只行揖禮。又問曰。見朝用何服。答曰。以路費之物。貿得錦團領裼衣。畢使之後。難於處置。以給書吏云。
到松京。謁文忠堂。尋朴淵。至平壤。謁箕子廟。六月己未。渡鴨綠江。至遼東。見華表柱。歷見正學書院。
漢管寧主烈,李敏。國朝張升,胡深,賀欽所享之祠。
八月乙巳。始至北京。庚戌。入朝于大明殿。
禮部侍郞與鴻臚官。跪告朝鮮差來陪臣朴希立等見。皇帝親傳玉音曰。與飯喫。
甲寅。到朝天宮。演賀禮。戊午。皇帝御皇極殿。受聖節賀禮。到國子監謁聖。因上書禮部。質問聖廟位次。
其書略曰。濂溪,明道,伊川,晦庵。俱生絶學之餘。遠接洙泗之統。疑若陞祀配享之列。而猶齒文中,安定之下。左傳所載庶長將軍。皆是秦官。又云。虞不臘。臘始於秦。其書決非周人所作。故朱子嘗辨左氏之不爲丘明。位版之題。猶以丘明。龜山。程門高弟。而南軒則受業五峯。五峯之父文定。少于龜山。而居龜山之右。豫章奮乎南服。能自得師。朱子曰。潛思力踐。任重詣極如羅公。蓋一人而已。疑若同龜山從享。而迄無擧論。朱子滄洲之祀。獨以廷平列於五聖六君子下。而獨闕從祀之典。陸象山偏守良知之見。坐俟頓悟之機。眩人塞道之罪。過於荀況。而黜彼陞此。呂東萊。實與朱子講明斯學。眞西山。聞朱子之道而知之。乃以東萊。位西山下。勉齋得紫陽正傳。而不得與九峯竝列從祀。何歟。縷縷數百言。具見文集。書呈。禮部諸公相與往復論難。歎賞久之。
九月癸酉。自北京離發。至孤竹城。謁淸聖祠。十一月。還朝復命。上八條疏。
先生在燕時。諦觀中朝文物制度之盛。慨然有東周之志。先條其切於施爲者八事。曰聖廟配享也。內外庶官也。貴賤衣冠也。宴飮食品也。士夫揖讓也。師生接禮也。鄕閭習俗也。軍師紀律也。又條其關於根本者十六條。曰格天之誠也。追本之孝也。陵寢之制也。祭祀之禮也。經筵之規也。視朝之儀也。聽言之道也。取人之方也。飮食之節也。餼廩之稱也。生息之繁也。士卒之選也。操鍊之勤也。城臺之固也。黜陟之明也。命令之嚴也。其論聖廟配享中。又有啓聖廟一節。先生先上八條疏。而因竝摸進襴衫,雁翅,儒巾,䯼髻,鈠子,小鍾等樣子。是月二十八日。上答曰。省爾所進質正錄及冠鍾等制。予嘉爾意之勤。但千百里外。風俗各自不同。若不揆風氣之異。習性之殊。强欲效行之。則徒爲驚駭之歸。而事有所不諧矣。爾悉予意。於是先生知言之不克施。不復更上十六條疏。
〈兩疏具見文集卽東還。封事也。〉是行也。淸嚴儉約。氷檗自將。凡使臣之入遼薊者。皆以健騾駕輕車而馳之。其行甚疾。飄搖頓撼。坐者不能安席。先生坐車中看書。晏然如在書閤。驅馳原隰。往返六千餘里。未嘗一日息也。至於山川形勝。道里遠近。人物出處。與古蹟之可觀及夫中朝邸報。道途所聞。先賢格言章疏之類。一竝收錄於日記之中。
三年乙亥。
〈先生三十二歲〉陞本館博士。拜戶曹佐郞。移禮曹佐郞。上疏辭。不許。
先生上疏。以門地卑微辭。且請印頒朱子語類,大全,童蒙須知,西山政經,止止堂稿等書。
上答曰。爾非不合禮官。勿辭。所印三書。各取二三件投進。先生最好朱子大全。一皆成誦。旣至純熟。則只取目錄。雖於道途逆旅之中。循環念過之。有難解處。則輒疏其傍。以自參考。於語類亦然。故嘗與柳眉巖希春同校朱子大全。事見眉巖校進朱子大全書。
拜成均館典籍,司憲府監察。
〈按以職次揆之。典籍監察。宜在郞官之前。而今乃居後。恐有錯換。〉十二月。除通津縣監。
將赴縣也。請敎於栗谷先生。栗谷作說以贈之。
四年丙子。
〈先生三十三歲〉在通津。土亭先生來訪。
五年丁丑
〈先生三十四歲〉冬。徒配富平。
先生爲政。至誠愛民。自奉甚儉。量蠲舊弊。淸淨自持。吏民便之。有內奴豪橫者作弊。先生據法杖殺之。由是忤旨。且爲奸民所誣告。繫縲月餘。竟配富平。先生居于桂陽山北。躬親稼穡之餘。讀書不輟。
六年戊寅
〈先生三十五歲〉正月。
〈二十四日〉丁判書公憂。
先生本家在金浦。距配所不滿數十里。而以法不敢奔喪。朝暮哭擗。聞者感泣。
土亭先生來弔。
時有亘天之長星。先生問吉凶之應。土亭答曰。長遲短速。此星當在十五年後流血千里之應。且曰。十五年前。公若多讀古人書。勸人主以消災滅殃之德。則庶幾凶變爲吉。民受其澤矣。又曰。近觀尹子仰所摸圃隱遺像。恰似吾友。爲人臣子之忠孝。若如圃隱。則死無憾矣。但吾友窮無奉養之資。是可慮也。
七年己卯。
〈先生三十六歲〉在富平。
八年庚辰
〈先生三十七歲〉春。服除。夏四月。蒙釋。閏四月。往哭土亭先生于保寧。因留鳴谷書堂。講學數月而還。
時土亭已沒。先生爲文以祭之。是行也。路遇李生某。與之同宿。旣夕。先生招從者燃松明。出橐中書。整衣冠。危坐翼然。端拱讀之。乃名臣言行錄也。知李生士人可與語。乃出擊蒙要訣示之曰。曾見此書否。對曰。未也。先生曰。修身應事之要。略備於此。爲士者不可不讀也。李生竦聽。先生乃出裝中紙。手裁爲冊。傳寫以授李生。鷄鳴始假寐。向曉又起看書。李生同行數日。未嘗一日廢閣也。所與言者。無非爲己力行之事。李生視馬所載。一邊乃奠物。而一邊則松明也。其力學不倦。奬掖後生如此。
秋。往拜栗谷先生于海州之石潭。講學數月而還。
及其辭歸。栗谷遠餞于浩然亭。贈以詩。時海西方伯藥圃李公海壽亦來。生生師事牛,栗。而儕輩中與李潑一隊尤切。潑最重先生。以其用舍爲身之進退焉。栗谷爲吏曹參議。潑以佐郞。欲大用先生。謂栗谷曰。汝式用之則大用。不然。置而不用可也。栗谷曰。汝式雖有經濟大志。而太固執。遽以三代之治。期望君父。不如意則必有牽裾折檻之患矣。君與汝式旣爲心交。而徒欲汲汲拔擢。則於汝式無益。而反有害矣。聞汝式今方讀書云。稍待五六年學成。然後用之。赤未晩也。潑曰。平生讀書之汝式。公言猶如此。元不讀書如我輩。何可一日從政。栗谷不能止。潑連以先生擬臺侍諸望。而時先生以內奴杖殺事。已得罪於上。累未蒙天點。未幾潑亦以相避遞。
九年辛巳
〈先生三十八歲〉春。拜工曹佐郞。俄除全羅道都事。上疏請革燕山朝貢案。且論李珥孤危之迹。
上優答而不能用。
〈原疏。逸不錄。〉時松江鄭公澈爲觀察使。將到界。先生時與李潑,金宇顒遊。故始信毀鄭之說。卽日移疾將去。松江固請見曰。公以我爲凶險小人。故將棄去。信否。先生曰。然。松江曰。公與我素昧平生。何以知其凶險耶。留與共事。見其爲眞小人。然後去未晩也。先生猶不聽而去。松江乃介於牛,栗兩先生。願與同事。兩先生勸其還。先生乃還全州。與松江情義日密曰。始吾爲人所誤。幾失公矣。時士論携貳。爻象不佳。先生以詩上栗谷曰。氷炭元難合。朱林豈相調。大老思渭上。陽道恐漸消。蓋自是先生始貳於金,李諸人矣。
十年壬午。
〈先生三十九歲〉瓜滿。移拜宗廟署令。八月。除報恩縣監。
先生爲養繼母。求得外補。乃除報恩。先構一疏備言七事。且勸聖上勵治求賢從善納諫之道。欲於辭朝時袖進。適不引見。故不果上。
〈疏見文集〉
到官上疏。極陳民間疾苦及內修外攘之策。且請立魯山,燕山後。旌表六臣。禁制王子第宅。
〈原疏。逸不錄〉
先生到縣。爲親月必設宴。而自奉甚儉。鋤剗武斷。愛育疲殘。一境賴之。先生五代祖羅州牧使之弟軍器副正諱玲。自白川移居于報恩之鍾谷。卒後葬于俗離山西麓。先生訪得其墓。且請其後孫之居咸昌者生員趙師顔。同往奠酹。厚遇師顔。無異同氣焉。
十一年癸未。
〈先生四十歲〉在報恩。
秋。李公山甫以敬差官使湖西還。上問列邑有治績者。李公對曰。臣所按右道。別無善治之人。聞左道報恩縣監趙某之治民。爲第一云。冬。正言宋諄等挾私憾啓請罷之。上以先生善於治民。批曰。如此之人。不可易得。論之七日。而卒不允許。
十二年甲申
〈先生四十一歲〉正月。聞栗谷先生卒。爲位而哭。
有挽詩。
冬末。因臺啓罷職。因居沃川之安邑。
言者復申前請。故竟坐罷。時栗谷已沒。黨議日激。群陰日長。衆螫張牙。欲奇中栗谷無不至。先生不樂居畿輔。自報恩移寓沃川之安邑栗峙山中。愛其林壑幽邃。人煙鮮少。日徜徉其間。與從游之士講論不怠。時往田間。勸課僮僕。爲書室於山中。名曰後栗精舍。蓋慕栗谷也。自製上梁文。有靜庵忠孝退陶學。一脈昭昭在石潭之句。又次朱子武夷櫂歌以見志。
十三年乙酉。
〈先生四十二歲〉與李潑絶交。
初。乙亥分黨之後。思菴,汝立爲西人。其餘皆東人。栗谷欲調停兩間。共爲國事。然自古分黨。君子之不幸。小人之幸。而君子常少。小人常多。故栗谷終爲群小所擠。陰俟間隙。謀害百端。而其道無由。癸未尼胡之變。國家多事。滿朝宰列。劻勷失措。獨栗谷長本兵。大爲上所重。策應之事。無不擔當。嘗被召赴闕也。栗谷素有眩暈之疾。未及闕門。疾遽作。入古兵曹。以待其差。政院啓曰。李珥有疾。不能入來。傳曰。退去調理。於是大司憲李墍,大司諫宋應漑,典翰許篈等合辭構揑。有驕蹇慢上。專擅國柄。其志將欲何爲之語。栗谷遂歸海州。時汝立在全州。慨然發憤曰。此乃己卯群奸網打士類手段。爲士者不可含默。欲目上章伸救。及聞許篈,宋應漑等遠竄。曰。此盛德事也。臣子何敢言。其時士子五六人。適會汝立家。語及時事。汝立曰。栗谷聖人。思菴賢相。汝立異姓四寸弟李廷鸞曰。栗谷雖賢。謂之聖人則無乃過乎。汝立指庭前枾實曰。已熟者孔子。半熟者栗谷。半熟者。其未盡熟乎。又曰。李潑嘗師事栗谷。及論議不一。倒戈陰陷。甚於他人。其心不可測也。又曰。柳成龍外託儒名。內實巧詐。在朝執論。後患可慮。廷鸞曰。凡論議有始有終可也。吾恐兄之所見。後不如今日也。癸未九月。汝立貽書于栗谷曰。自從者慍于群小。狼狽出闕。立臥不安。食不甘。且欲披肝瀝血。極言奸人媢嫉之狀。以瀆天聽。而旣而復思。則方以無狀。見棄於君父。其義。似不可强顔以言。而復有成丈爲之上章陳卞。則立雖不言。亦無所恨矣。繼聞成丈亦遭讒謗。裹足還山。焚坑之禍。迫在朝夕。忠憤自激。不可復止。方欲糾合同志。抗章北闕。旋聞聖心開悟。如日中天。魑魅之屬。將自退伏。又自隱忍而止。以今觀之。一二憸人。雖見貶逐。巨奸尙握時論。樂禍之心。囂然其未已。天不悔禍。則立恐後日之憂。將有甚於今日而不可救也。目今朋友中。十分可恃者甚少。區區所望於尊兄。比前尤切。其志亦可哀也云云。未幾。栗谷承召入京。十一月。汝立又貽書曰。竊惟吾君至拔尊兄衆惡之中。使爲冢宰。任之不疑。此誠漢,唐以來所未有之盛擧也。凡在見聞。孰不感激涕零。而立之喜有甚焉云云。而其時湖南儒生徐台壽等五十餘人。上章救栗谷。皆汝立所倡也。及甲申正月十六日。栗谷卒。汝立見東人之攻栗谷者乘時用事。卽叛之。揚臂大言曰。自癸未春夏間。余始覺李珥之無狀。移書絶交。但恨其不早也。東人之攻栗谷者聞之。喜而雀躍。崇奬吹噓。如恐不及。是年五月。汝立以弘文修撰。承召上京。於榻前詆斥思菴,牛,栗曰。朴淳奸邪魁首。李珥誤國小人。成渾黨奸陳疏。欺罔君父。湖南。朴淳故鄕。海西。李珥所居。其地儒疏。皆淳,珥所指嗾。而非公論也。臣入城之後。往見成渾。責以黨奸欺君之罪。又言絶交李珥之意。則成渾無一言伏罪矣。上曰。李珥生時。汝極推尊。今何若是耶。汝立曰。當初不知其心術。後乃覺悟。未死之前。絶之久矣。上不答。汝立慙懼而退。及義州牧使徐益上疏。極言汝立欺罔之狀。以其癸未九月書。略及於疏中。上問筵中諸臣曰。汝立與李珥書。卿等曾有聞見者乎。李德馨曰。臣與李貴同里閈。嘗以其書示臣矣。金弘敏亦曰。臣未見其書。因人傳說。已聞其書中辭說矣。上曰。汝立。反覆無狀者。又曰。今之邢恕也。汝立情迹敗露。耳目難掩。則患其無辭。反以語人曰。此乃未絶前書也。其後有絶交書云。栗谷從子李景震上疏。又以癸未十一月書書進。於是衆口喧騰。皆唾罵之。汝立遂敗走。而李潑猶以汝立爲是。先生遂與潑角立。往復論卞。潑猶不聽。先生遂移書絶交。然猶不忘舊情。常懷慨歎。時洪可臣爲韓山郡守。潑在南平居憂。冬。先生衝寒徒步至韓山。與可臣極言推尊牛,栗之意。可臣曰。栗谷未免爲小人。先生曰。君對我直斥亡師爲小人。君之心事可知矣。遂拂衣而起。可臣曰。吾與之戲耳。君何至此。起而挽之。先生不德。遂往南平。與撥爭辨。又以背叛牛,栗責之。潑曰。栗谷非聖人。安得每事盡善。至於背叛云者。吾無是也。先生曰。鄭汝立之反覆無狀。路人所知。而君不卽絶之。反與之同事。何也。潑曰。人之所見。有始是而終非者。有始非而終是者。大甫何有所失。殊無悔悟之意。先生悲辭苦語。懇懇不已者。凡十餘日。潑終不聽。先是。先生爲全羅都事時。潑以所著毛掩贈先生。至是先生謂潑曰。君不從吾言。偏執己見。排斥牛,栗。奬許汝立。他時異日。噬臍無及。旣以絶交。則此物不可以留。以其毛掩還之。遂握手揮涕而別。時朴天挺兄弟在座。天挺與先生舊相識。先生旣去。天挺問潑曰。汝式何如人。潑曰。三代上人物耳。但固執是病痛耳。天挺曰。吾東方末世。豈有三代上人物。君言過矣。潑曰。汝式。非君與吾輩所可擬議。起而視日之早暮曰。今日汝式行幾里而止息乎。多有眷戀之情。其後潑以大司諫上京。到公州。時先生以提督在州庠。潑請與相見。先生以詩謝之。辭而不見。遂自丙戌至己丑四年之間。連上萬言疏。伸救牛,栗,思菴,松江。極陳東人之凶邪。
十四年丙戌。
〈先生四十三歲〉拜公州牧敎授兼提督屬校官。十月。上萬言疏。
時,國家倣,中朝學制。別設界首提督官。以專敎養之責。先生差赴公州。大揭造士之規。嚴其條約。以身先之。學者聞風。自遠至者甚衆。先生雖在閑散。目見朝廷是非倒置。師友受誣。憤凶邪用事。常以爲危亡之禍。迫在朝夕。上萬言疏。極陳牛,栗之忠賢。痛斥時輩之凶詐。備悉終始。冀以感悟。疏奏。十日不下。先生又瀝血陳疏。再論邪正之分。辭益剴切。上批答曰。爾之封章久矣。而近日以來。予心緖不寧。未暇披閱。未卽發落。爾或歸任所。或留待。任爾意爲之。因傳曰。因求言陳疏之誠。良用嘉焉。下該司回啓。於是奸讒竝起。仇視先生。皆欲得以甘心。滿朝宰列。紛紜引避。李潑,金弘敏上箚請斥。上答潑曰。我自爲善。人何與焉。答弘敏曰。朝廷非訟庭也。副提學丁胤福等上箚請罪。答曰。大抵與其哆無窮之口。爭無益之是非。莫若反己而自省幸矣。尹卓然等又請於榻前。上皆不允。時斥先生者。至以爲凶險巧詐怪鬼。許篈笑曰。余曾與汝式萬里同行。知其爲人。若以凶險邪鬼目之。則汝式必不心服。而後世亦不以爲公論矣。
〈疏見文集。第二疏。佚不錄。〉
十五年丁亥
〈先生四十四歲〉夏。又構萬言疏。因縣道上之。方伯不受。先生遂爲文辭先聖。棄官歸沃川。
先生又陳萬言疏。歷陳群小罔上誤國之狀。因論汝立凶悖。比之羿,浞。因縣官冀以轉達如常例。時方伯權公徵慮其必有大禍。堅拒不受。先生又作短疏。粘于原疏而進之。權公又不受。先生自六月至九月。如是者五。而終不受。故先生遂爲文告辭先聖。乃還沃川。杜門講學。若將終身焉。
〈疏文竝見文集〉
十一月。上疏請絶倭使。
時日本關白平秀吉弑其主源氏。遣僧玄蘇來覘求和。擧朝恇惑。無敢以斥絶爲言者。先生以爲簒弑之賊。不可與和。遂慨然草疏。呈于監司。時監司李公誠中以爲平酋弑逆。未得其詳。而且疏中直斥二三大臣。不肯轉聞。
〈疏見文集〉
十二月。又裁一疏。徒步詣闕。竝前二疏以進。不報。
先生又裁疏。以爲天無二日。地無二王。借使不得已與之通好。則請以三事。備訊倭使。而後許之。其一。大明一統天定。僭號不可不亟去也。其二。被虜漁採之民。向導反噬之人。不可不刷還也。其三。彼虜無厭。歲幣之數。不可不減定也。又論李山海之誤國。不可不黜。上大怒。命焚其疏。傳于政院曰。趙某之疏。予不忍見。今已焚之。願史官大書予惡。以警來世足矣。時先生寓于市里。用事者按治居停主人。親舊皆畏禍。及聞先生至。辭謝不見。先生晝夜遑遑。常有憂迫之色。主人問其故。先生不答。惟流涕而已。其家屋欹將倒。主人用大木支拄。先生自外還見之。歎曰。此屋得此木支撐。尙支數年之久。若邦廈將傾。則誰爲扶之。用何木支之。因哽塞殆不能言。傍人亦爲之感動。先生歸路歷見徐處士起。處士大責曰。土亭先生常以公爲遠大之器。望之如泰山北斗。豈意今日直欲爲陳少陽,胡澹菴之流乎。輒面壁不語。先生曰。試觀我疏。處士掉頭曰。固不願見也。先生乃自讀其疏。讀未半。處士不覺起立。整衣冠再拜曰。賴公此疏。吾東將免爲夷狄禽獸矣。其抑洪水驅猛獸之功乎。
〈疏見文集〉
十六年戊子。
〈先生四十五歲〉往省金浦先墓。仍至高陽。搬挈孀妹。自驪江歸。
十七年己丑
〈先生四十六歲〉四月。上萬言疏。竄吉州。
先生又持斧伏闕上疏。請明聖學。省刑罰。戒奢侈。節嗜慾。蠲租賦。因極言朝政得失。群小欺君誤國。黷貨害民之狀。以爲將有劇盜內煽。而外侮難禦。疏奏。用事者按治居停益急。親舊皆畏禍及。杜門不見。終始不背者。唯沈一松喜壽,金南窓玄成數人而已。兩司交章請竄。連啓十日。上不允。最後因玉堂金宇顒之箚。始命配吉州嶺東驛。命下。金吾吏卒相與歎曰。趙爺忠直。反遭此禍耶。金吾卒將命往沃川。未至先生舍五里而止息。以待夕乃至其家告之。先生聞命。卽告辭于家廟與母夫人訖。卽徒步發行。卒止之曰。俺今日朝可到此而不爾者。來時。同班敎俺曰。趙爺賢者。聞命必不肯一刻留。汝須以夕抵其家。今夜治行云。故俺故遲以來。願留今夜。明發啓行。先生曰。君命不可宿。遂徒步以發。而使家人束裝隨之。故事緹騎押罪人。例有徵責。或不厭其欲。則輒加困辱。先生之親舊。相與裒合以贈之。卒辭曰。同輩敎余以勿受。且許除還後長房例宴。俺若受之。何面目立於人類乎。家人以雨具贈之曰。此微物。願受無辭。卒曰。橐中亦有之。終不受。在途扶侍先生執役。一如僮僕。至謫所。助修寓屋。葺其籬落。及辭歸。涕泣以別。
〈疏見文集〉初。先生在京。三司俱發。事將不測。一松以詩弔之曰。秋月澄澄秋水淸。死生相弔影兼形。狂言滿紙皆忠膽。鼎鑊前頭戴聖明。及其被謫。南窓追往不及。贈以毛衣而繼以詩曰。一領羊裘寄遠行。臨風只欲淚沾纓。湘潭莫續懷沙賦。重保餘生慰聖明。人多危之。而二公終不以介意焉。時數月霖雨。道路泥濘。人不能行。圻海嶺東。癘疫大熾。死者十七八。先生徒步登程。季弟典及子完基。號泣隨之。自沃川至嶺東二千餘里。間關跛涉。備嘗艱苦。足腫脛血。而意氣自若。未嘗少挫。至春川。府使權德輿瞰其行色。歎曰。眞箇是鐵漢也。蔡元定無以加矣。及至配所。闔村以癘死者。不可勝計。典與完基皆得病。完基僅得生。而典竟不救。先生撫柩悲慟。無異親喪。服衰絰以終其月。至十月。送柩于嶺上。南望號慟。絶而復蘇。其柩之還也。沿途之人。咨嗟涕洟。或發人馬。傳相護送曰。此賢人之弟也。時先生坐於四隣積屍之中。講論不輟。夜以繼日。或親至病家。投藥救活。而終無恙。人以爲正氣所在。邪沴亦不能侵也。舊例。命配驛置者。必私於驛官。皆以奴僕代立其役。而又或有全免者。先生獨不然。必身自當之曰。朝廷正欲以此治有罪者。若要免此。是不受君命也。故使命之過行者。多不入嶺東矣。
在謫上疏。請勿遣通信使。
先是戊子春。秀吉又遣使求和。朝廷詰以前日連年入寇之狀。秀吉卽遣玄蘇,義智等。以我國人被虜爲向導者沙火同及同謀作賊數倭來獻。朝廷動色相賀。將遣通信使黃允吉,金誠一,許筬等回謝。先生聞之。慨然雪涕。卽草疏力陳大義。以爲不可。時方伯權公徵以疏語太峻。必爲當國者所陷。託以誤書而再三却之。
〈疏見文集〉
十月。鄭汝立謀反。事覺自殺。黨與皆伏誅。十一月。命放先生。
先生曾於丙丁兩年。備論汝立必反。至是汝立果謀反。事覺。逃而自殺。黨與皆伏誅。湖南儒生梁山璹,梁千頃等上疏。論鄭賊與鄭彦信,李潑,白惟讓等交親。彦信鞫獄不實之罪。且謂先生有先見之明。宜蒙放還。上答曰。當初竄謫。實非予意。卽令放之。乃十一月初四日也。先生回到北嶺。有詩曰。北闕君恩重。南州母病深。摩天有歸日。感淚自盈襟。
又上疏請勿遣信使。竝進前疏。不報。
初。先生聞汝立之反。又爲一疏。備論逆節之萌。非一朝一夕之故。又論通信之行。必爲狡虜所陷。再請權公上之。權曰。今逆獄起於搢紳。人心洶懼。遣使通信。朝議已定。公之此疏。不惟無益。必將滋禍。姑且緘默。以觀時變。先生曰。不可目覩國家危亡之機。決於呼吸。爲臣子者。所當極力論諫。若以一身禍福爲慮。畏縮不言。則豈臣子愛君之道乎。且死汝立。公尙畏之。生秀吉來。則公當如何。權不得已竝前疏上之。上曰。此人欲再踰磨天嶺乎。
〈疏見文集。而第二疏。逸不錄。〉初。先生之竄北也。金宇顒長玉堂有力焉。及先生之放還也。宇顒辭連逆獄。竄會寧。相値於永興。先生與書及詩而不相見。其詩有雙城邂逅崖州路。遠客無羊不得蒸之語。
歸路。上京待罪。
先生未及還朝。上特命敍用。時洪公聖民爲銓長。十二月初七日。擬先生典籍。上曰。此人不可輕用。洪公誤認上意。改擬禮曹正郞。上大怒。十五日。譴免洪公職。先生聞之。直赴闕下。席苫待罪。三日不去。城中士庶。相與聚觀。見其忠義感發。歎曰。天生趙爺。爲社稷也。初。李山海有文才。少登第。頗淸愼。得時望。故先生初與之交。山海亦累薦先生。及栗谷卒。山海登台司。便生患失之心。奴事金公諒。昏夜乞哀。不恤吮舐。諂諛固寵。植黨背公。妨賢病國。神詭鬼秘。故先生自丙丁至己丑四年之間。連上萬言疏。以論其罪。山海甚銜之。及是上思先生之先見。特命敍用。山海畏其復用。乘其間隙。使其黨流言飛誣。無所不至。上意不能無惑。故於先生之疏。訑訑如此。至壬辰。山海積罪被竄。而先生倡義殉節。天鑑始有照燭云。
十八年庚寅
〈先生四十七歲〉春。出拜李潑母夫人尹氏于路左。
初。先生與李潑,洁交道甚密。升堂拜母。及是潑,洁兄弟。辭連逆獄。皆死杖下。其母尹氏亦被拿。先生自沃川佩酒。邀於中途。伏謁路左。尹氏初不知爲先生也。問何人。先生答曰。我是趙某。尹氏大驚曰。公何自來見我乎。吾兒曾用公言。豈有今日事乎。因大聲痛哭。先生亦哭。以酒跪進之。尹氏曰。吾平生以酒扶持。公所知也。自變初一勺不敢入口。公之至誠如此。吾安敢不飮。遂連進數器。先生又以毛衣一襲贈之曰。日寒如此。願備行資。尹氏曰。歸見亡兒於地下。當以此事一一言之。又痛哭登程。先生泣而送之。旣而李妾繼至。先生以一襦與之。相泣而別。
遊孤雲寺。夏。講學于琴泉寺。冬十二月。南遊嶺外。
先生南遊嶺表。登霽月堂。拜圃隱先生遺像。爲文以祭之。又拜朴公彭年之廟。而文以弔之。又於冶隱之居。濯纓之祠。莫不尋歷。以寓景仰之意。因與方伯拙翁洪公。講論數日而還。
十九年辛卯
〈先生四十八歲〉正月。自嶺外還。三月。持斧上疏。請斬倭使以奏天朝。不報。
〈疏見文集〉
初。朝廷竟遣通信使。秀吉又遣玄蘇等回謝。且請假途。大擧西犯上國。上下遑遑。莫知所措。先生聞之。自沃川詣闕。是月十五日。上疏請斬其使以奏天朝。疏下。又爲貼黃以進。上謂左右曰。趙某累上狂妄之疏。至於流竄而猶不知止。眞無恥者也。先生待命於政院門外。三日而不報。仍叩首石礎。血流被面。觀者如堵。或譏其自苦。先生曰。明年竄山谷。必思吾言矣。又以一疏繳進。自草奏天朝文及諭琉球,對馬島,日本遺民等書。斬玄蘇罪目及嶺湖備倭之策。時政院以先生言爲不祥。廢格不納。大司諫洪汝諄啓曰。趙某陳疏。而政院不受。雖不知疏中辭意之如何。而似有壅蔽言路之端。請色承旨罷職。同參承旨推考。上答曰。邯鄲黑眚之言。雖不入可也。然旣已言之。色承旨推考。於是先生知國事無可奈何。痛哭出都門。退還田廬。仰屋竊歎而已。後丁酉之變。我國有一士人被擄入日本。丐食民間。轉入深山中。遇一老僧曰。秀吉。於朝鮮爲一時之賊也。於日本爲萬世之賊也。當時若有一二義士傳檄擧義。則秀吉之禍。必不至若是云云。先生七紙所論。正與此符合。先生料敵之妙。於此益驗。至於備倭策中所薦十餘人。在平時皆未知名。及後亂作。竟獲其用。其中如金時敏,趙熊等。尤表表可。稱
〈金時敏居木川縣。登武料。壬辰爲晉州判官。賊大擧而至。諸將欲棄城走。時敏令軍中。敢言去者斬。收境內士民入城。男女雜編行伍。爲守戰訃。及賊圍城。時敏與其妻親持酒食。巡城餉士卒。晝夜不懈。人皆感泣死戰。遂得全城。以功陞本州牧使。趙熊居忠州。壬辰。募兵五百餘人。殺賊數百。一日賊乘大霧來襲。熊潰圍而出。中丸墜馬。爲賊所執。賊斷其手足。比死罵不絶口。遂肢解之。〉
閠三月。與諸生遊於郡地西亭下流。
是月之晦。先生遊於西亭之下流。門人朴輅,全承業等從。先生歎曰。某請斬倭使。奏聞天朝。冀免後日之責。而朝中媕婀。不用吾言。以事勢時日計之。則夏末秋初。必有琉球之告變。我國之禍。將不可測。諸君盍於此時瀝血封章。開悟聖聽耶。流涕而散。九月。又貽書錦山郡守金公玄成。勸使上章開陳。其後天朝南邊將吏奏我國與倭通。而天朝有欲問罪我國者。及至壬辰播遷之日。至謂我國導倭犯順云。豈不痛哉。
〈與金公書。見文集。〉
四月。與延安府使申公恪書。使之修城浚濠。
時申恪宰延安。權徴按關西。先生遣子完堵。遺書二公。勸其浚濠完城。豫修戰守之備。徵見書大笑曰。縱使賊來。豈至充斥兩西耶。汝爺人皆以妖妄目之。歸語汝爺。愼勿復出此言。恪雅重先生。然其言卽治守禦具。城中舊無水。恪以先生言。引城北神堂水。鑿地注之城內。及亂作。招討使李廷馣竟以延却賊。至今延人。皆思申,李二公之德。而不知實出於先生也。
〈書見文集與權公書。逸不錄。〉
七月。往見南窓金公于錦山。
朴生廷老從先生登映碧樓。日在未申間。忽有赤氣起自東方。分爲三派。一派向北而長亘天。一派向西而長半天。一派向西南而長又半。其光燭地。先生諦視之。謂朴生曰。秀吉之兵已動矣。明年必大擧深入。當如此氣。吾將奉母避難于公州。君亦從我可也。明日見南窓具言其狀。請報于方伯。轉聞于朝。亟圖防禦之策。金公如其言。圖形牒報。則監司李洸寢不啓。
冬。遊大芚山。
留月餘。不以讀書爲事。日往山谷。或登高望遠。或藉草臨流。蓋以娛憂舒悲。意不在流連光景也。尋常言語間。咄咄之聲。不絶於口。至於當食。有時棄匙箸嗟吁。寺僧莫測其意。一日與四僧對食。先生先進數匙。推其餘以與四僧曰。明年必有倭亂。我當擧義勤王。今日共此飯者。可來同事。僧輩怪之而佯應曰。諾。明年壬辰。難果作。僧輩始驚服。爭先赴義。而其一已死。其一脚病不行。其二皆與先生同死。其病未赴者名粲猷。毎向人說不置。垂涕久之。
十一月。往孔巖。哭徐處士起。
二十年壬辰
〈先生四十九歲〉二月。
〈十八日〉夫人辛氏卒。
子完基欲返葬金浦。先生曰。變在朝夕。與其棄於道路。無寧葬於嬴博之間也。
三月。徃金浦省先墓。
操文以祭。告以亂將作永辭之意。親朋來見者。問亂果作。何地可避。先生曰。若入江華摩尼山。似可免矣。後其言果驗。
四月。葬夫人辛氏。
是月二十日。葬于家後。旣窆。先生謂門人曰。古人詩曰。人皆來哭我來歌。似君埋少不埋多。正謂此也。是日。忽聞天際有聲訇然。先生大驚曰。此天鼓也。賊必渡海。無復可爲。因流涕不已。謂護喪親舊曰。諸君速歸。以爲避亂之地。可也。
奉母夫人。避于淸州東面。
是月辛卯。日本淸正,調信,行長,玄蘇,秀嘉,隆景,義智等大擧入寇。二十日下陸。攻陷釜山,東萊。列邑望風瓦解。先生遂奉母夫人。避入于淸州東面仙遊洞而還。
五月初三日。傳檄募義。
〈文逸不錄〉與門下諸生募得鄕兵。遮截報恩之車嶺以却賊。
先生自淸州還。與門人金節,金籥,朴忠儉等募得鄕兵數百人。聞賊方自報恩踰車嶺。遂率兵數遮截。猝遇賊兵。幾爲所乘。先生大呼殺入。門徒及軍人等力戰却之。由是賊不敢由是路而西。
六月。又傳檄起義。
〈文見文集〉
時昇平日久。民不識兵革。閫帥邑宰。望風奔潰。李鎰旣敗於尙州。不數日。賊踰鳥嶺。如入無人之境。申砬又敗於㺚川。大駕去邠。先生聞之痛哭。遂與門人李瑀,金敬伯,全承業謀起義兵。乃移檄于八路。旣建義號。義士雲集。而巡察使尹先覺與守土者。皆以爲兵民之可用者。多應義旅。不利於官軍。多方沮撓之。先生乃與承業等欲西赴行在。歷見先覺于公州。力言君臣大義。先覺大加敬服。請與同事。先生因留公州。建牙招衆。數日之內。應募者近千人。有安世獻者素悖惡無行。變初。多殺我國人。剪髮爲倭形以要功。先生倡言其罪。世獻怨之。徃說先覺曰。公擁一道兵馬。曾無尺寸功。而趙某則奮起於放廢之中。先公著鞭。彼若得志。必治公逗遛之罪。竊爲公危之。先覺然之。遂移文列邑。囚繫義兵之父母妻子。又以靑陽縣監任純以卒百餘隷先生。繫於公州獄。將加軍律。以此旣集者還散。先生以書責之。先覺大不悅。先生以爲旣忤主將。難可有爲。遂徃湖右。則前參奉李光輪,士子張德蓋,申蘭秀,高擎宇,盧應晫等。皆慕先生之義。相率而來。招募其不籍於官軍者。遠近坌集。得千有六百餘人。建旗分部。巡撫定山,溫陽等地。以聲勢控制。人心大安。時大駕旣已西巡。全羅監司李洸領兵到公州。聞虛驚而罷兵。民人等不復知有朝廷。及見先生起兵。始有思漢之心。
七月初四日。祭熊津。初五日。犒軍而誓。
辭曰。毋喧譁。毋懈怠。毋失伍。毋離次。勿侵人物。勿畏敵兵。惟思國難。惟思進擊。惟殺大賊。勿貪小利。一乃心力。終克有勳。心力不一。有罰有悔。惟一義字。終始念之。先生起兵後。嘗夜觀天象。忽北向拜哭。良久乃止。幕下諸人問其故。先生曰。吾以爲禍及行朝。更察之。二王子入北者。其獲於賊乎。門人誌之。賊之渡海。王子被擄。皆其日也。先生遂自湖右直抵懷德。先生曾與胡南義兵將高招討敬命相約。同濟荊江討賊。高公以七月某日。已敗死於錦山。故先生七月二十九日。行到荊江。追悼高公。有詩曰。東土豼貅百萬師。如何無術濟艱危。荊江有約人何去。擊楫秋風獨渡時。
八月初一日。破賊于淸州。
時倭奴萬據淸州。以窺湖右。勢甚猖獗。防禦使李沃,尹慶祺等軍。相繼奔潰。僧將靈圭。獨與賊相持。已累日矣。先生聞之。急向淸州。一面促李沃進軍。是月初一日。進簿城西門。與靈圭合勢。親冒矢石。督戰益急。士無不致死。賊大衄退走入保。我軍乘之。將登城。忽有驟雨從西北來。天地晦冥。士皆懍慄。先生歎曰。古人云成敗在天。信然。乃鳴金少退。是夜賊焚其屍。從北門潛遁。自是湖左諸屯賊皆遁。方戰時。先生令李沃設伏於北門外。以扼歸路。沃不從。故使餘賊得脫。軍中莫不憤沃。時有一女人。自賊中逃歸。傳賊語曰。義將之行師。非巡察防禦比。冒死直前。少無摧挫之氣。其鋒不可當也。先生見李沃。請以粟米數萬石。分賑飢民。又以牛數百頭。分授各村。以備耕種之資。使爲根本之地。則民頗安集。而恢復之功。亦可得力矣。沃恥其無功。乃曰。已與巡察相議。不可留此。復以資敵。悉焚其穀而去。先生乃還軍中。則只餘糲米若干石。計無奈何。遂許諸軍各還其家。治冬衣。將以未寒前。決意勤王。
破賊後。封章言事。且移檄一路。刻日勤王。
〈疏檄俱見文集〉
先生破賊後拜疏。使門人全承業等賚赴行在。且移檄一路。刻日勤王。時安世獻又慫慂於先覺曰。今聞趙某疏中。多詆令公。此疏若達。公必得罪。先覺乃遣腹心吏韓從。託以檢督舟師。禁遏陪疏人。使不得渡。承業等偵知其狀。以疏出示之。乃許登舟。士子金止男等疏。則直斥其擁兵自衛。無意討賊之狀。故竟不許登舟。軍中莫不憤惋。
爲文以告本國人爲倭所擄者及日本從行士卒及賊僧玄蘇等。又爲文通諭釋徒。使之奮義討賊。
〈已上。竝見文集。〉行朝下教褒美。拜奉常寺僉正。
是月十五日。行朝聞先生起義討賊。遙授奉常寺僉正。下敎褒美。其略曰。惟予不明。不能察物而知言。進言者或有言國家危亡之禍。迫在朝夕。予雖是其言。而實不悟。致令廟社丘墟。生民魚肉。而莫之能禦。咎專在予。雖今日千百酸辛而受以爲罪。不敢言苦。予情慽矣。尙賴天地祖宗之靈。人心思漢。民不棄予。諸路忠義。在在討賊。而爾名亦在其中。予甚嘉之。已授爾奉常寺僉正。惟爾更勵精忠。益進無怠。仁以附衆。義以鼓勇。相機以進。收勝萬全。使隻輪不返。一路先淸。來恊南軍。進規都城。園陵松柏。及其未改。逃竄老弱。及其未死。則今日元功。非爾而誰。爵賞在予。山河可指。高秋霜露。憫宗社之飄零。絶塞江湫。寄帳殿之蕭瑟。懷土無間於貴賤。思歸日切於中心。翹待爾等來迎乘輿。予言欲窮。予淚先下。於戲。廟堂愧無策。事有待於疏蹤。板蕩識誠臣。功可效於今日云。而先生亦未及見矣。嗚呼痛哉。
十八日。效節於錦山。
先生遂發勤王之行。整軍北行。行至溫陽。先覺恐先生至行朝。盡發其所爲。乃介於先生幕下士張德蓋等。說先生曰。吾始與公相驩也。今有細人之言。少不相能。吾已悔之。且西原之役。已知公爲國之忠勇。今則矢與公死生以之。願釋小嫌。期成大功。今聞錦山之賊。自高招討戰敗之後。益復猖獗。將有侵軼兩湖之勢。若然則國家更無中興之望。公之從行士卒。亦必內顧而搖心。不如同討錦賊之議後者。然後勤王未晩也。諸將佐亦交謁更諫曰。國家區域。盡爲賊藪。而兩湖尙完。意者天其默相。以開中興乎。今棄而西上。是無兩湖也。必先剪錦賊。而徐議勤王。乃計之得也。先生然之。乃還公州。與先覺議又相迕。蓋先覺只欲沮先生之北行。而實無意於同事也。又令所在囚禁應募人父母妻子。且使官軍不相應援。麾下稍稍散去。只有七百義士。願與同死生。先生慨然將以十六日。移兵向錦山。有別將李山謙者。土亭之子也。帥數百人。自錦山退走曰。賊懲乙卯湖南之敗。今之據錦者。皆精銳。數且數萬。奈何以烏合衆當之。宜按兵相勢。毋輕嘗大敵。先生泣誓曰。君父安在。敢言利鈍。主辱臣死。吾知有一死而已。遂與靈圭聯兵而進。曾與湖南巡察權慄約以十八日齊擧協攻。慄移書改期。而先生亦未及見。已抵錦郡之十里地。賊詗知兵無後繼。乘未備而逆之。草野而陳。分兵爲三。迭出以撓之。先生下令軍中曰。今日只有一死。死生進退。無媿義字。士皆唯命。刀戰良久。賊三北幾潰。而我兵已矢盡。無可爲。會日且入。兩軍不相見。吏士皆無人色。而先生意氣自若。督戰益急。賊悉銳攻之。遂䦨入帳下。有偏裨數人欲脫先生。力挽請跳。先生笑解馬鞍曰。此吾殉節地。丈夫死耳。不可臨難而苟免也。遂援桴鼓之。士爭趨死。至張空拳相搏。而猶不離次。竟與先生同死。無一人偸生幸免者。雖衆寡不敵。全軍盡沒。而賊死亦過當。勢遂大挫。收餘兵還陣。哭聲振野。運屍三日猶不盡。乃積而焚之。遂與茂朱諸屯賊皆遁去。先生之弟範冒死入戰所。則先生死於旗下。而將士相與枕藉乎其側。遂負先生屍。還殯沃川。至是蓋四日。而顔色若生。張目掀髥。怒氣勃勃。人不覺其死已久也。先生長子完基狀貌魁偉。性度超異。家居素有至行。當起兵時。裹足從之。先生曰。汝可勉留。善養吾母。完基曰。父徃死所。何忍不從。遂終始不離。及兵將敗。先生曰。父子俱死。無益。汝可歸保吾母。完基泣曰。父爲忠臣。子獨不爲孝子乎。知兵必敗。故華其冠服。僥倖其代先生死。故賊認爲主將而矺之。尸不得收。先生起兵凡數月。未嘗用斧鑕鞭笞。愛養士卒。出於至誠。士卒仰戴先生。如赤子之於慈母。惟命是從。所至肅然整而無擾。雖被當事者所沮。妻子繫獄。而亦不忍捨去。時湖左諸邑。賊陣棋布。而淸州之賊。勢又鴟張。閫帥邑宰。奉頭鼠竄。不敢窺一足覰賊。而先生以孑然弧軍。處乎其間。出沒巡撫。軍無疑懼之色。卒能奮寡擊衆。摧鋒陷堅。一夜之間。大敵潛遁。及乎錦山之敗。巷哭相聞。陣亡之家。不致私怨。而惟以先生之死爲悲。後而不死者。不以得免爲幸。而唯以疇依爲恨。湖西之人。下逮賤隷而皆食素累月。參奉李光輪字仲任。孝友天植。慷慨有節槪。募鄕兵數百。實贊終始。竟與同死。奉事贈執義任廷式。定山人。賦性樸直。有弓馬之才。以斥候將在外。望見勢急。策馬突進。擊殺數倭而死。旌門。士人金節。沃川人。首從義旅。戰功居多。贈持平李勵。故首相鐸之孫。好學篤行。世其家風。仗義從之。竟沒於陣。奉事郭自防。沃川人。有武才。尹先覺。多方沮撓。而終始同死。旌門。萬戶邊繼溫,縣監楊應春,武人金獻,姜仁恕,朴鳳瑞,金希哲,鄭元福,李仁賢,金仁男,李養立,黃三讓,朴春年,韓琦,朴贊。皆以偏裨。或先登摧堅。或殺賊過當。勇烈焯人耳目者也。贈察訪朴士振,士人金善復,卜應吉,申慶一,徐應時,尹汝翼,金聲遠,朴渾,趙敬男,全忠男,高明遠,姜夢祖。俱以或文或行。生遊先生之門。而卒與同死者也。
葬于沃川郡安邑某向之原。
〈月日未詳〉十二月。贈嘉善大夫吏曹參判兼同知經筵春秋館義禁府事。
牛溪先生啓曰。新羅風俗最美。士死於忠義者。前後相望。其君又不愛高爵重賞。褒美而尊榮之。所以成此美俗。其國賴之。歷年過千矣。今日褒忠之典。不可不汲汲擧行。如趙某之死於陣上者。忠義之傑然者也。誠宜褒贈。慰彼忠魂。昭報功烈。以激一代忠義之氣。可也。於是命贈是職。
二十一年癸巳十一月。王世子
〈卽光海君〉撫軍南行。召見先生子完堤。賜米布。遣從官輔德金權,文學黃愼等致祭。復役減租。
二十二年甲午五月。命月廩其家。
牛溪先生又啓曰。趙某徒步起義。鏖戰錦山。雖天不悔禍。大功未集。使國人不受忠義之報。然秉節而死。殉身無悔。又令烏合之衆。張空拳蹈白刃。向敵爭死。殺賊無數。使方張之虜不能自立。燒營夜遁。以之保全兩湖。爲國根本。可謂恢復元功。請命收卹其妻子。以示報功之意。於是有是命。
三十一年癸卯。兩湖儒士。立碑于錦山之殉節處。名曰殉義碑。
海平府院君月汀尹文貞公根壽撰其文。金南窓玄成書。評事宋習靜邦祚記其陰。文谷金文忠公壽恒。又記其兩隅。
三十二年甲辰。錄宣武原從功臣一等。贈先生考資憲大夫吏曹判書兼知義禁府事。贈先生資憲大夫吏曹判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經筵,成均館,春秋館,義禁府事。世子左賓客。十二月。遣禮曹佐郞尹光啓致祭。特遣弘文校理成晉善。存問其家。因給守冢五家。且申明復戶之事。
時晉善以湖西御史辭朝。故特命之。後肅宗己卯。先生玄孫相璛呈文本郡。以爲先祖抗節之後。宣祖特給守塚五家。減租五結。以爲禁伐守墓之地。厥後讐視節義之徒。或不無廢格朝令之事。月沙李文忠公廷龜建白榻前。至有遣近侍宣旨。復役蠲稅。仍敎曰。如有逃故。隨卽塡補。亦勿移定他役。俾令特恩。毋至廢墜。癸亥反正初。渚渚趙文孝公翼亦爲陳白。仁祖卽命別爲分付。列聖褒忠之意。逈出千古。故今過百年。猶能遵依朝命。無弊守護矣。昨今年來。守墓三人。相繼死亡。看護無人。殊甚悶迫。乞以某人等充定其代。仍成給完文。俾令累朝明命。毋歸虛地云云。本郡卽許之。
三十三年乙巳。命錄先生子完堵爲泰陵參奉。
時命錄完堵爲泰陵參奉。完堵抗疏以爲從戰義士。未霑恩命。而臣獨先之。旣極不安。且先臣功烈。實爲輝赫。而爲相臣柳成龍所沮抑。臣實痛焉。遂不拜。
三十七年己酉。
〈光海君元年〉旌閭。
四十一年癸丑。畿輔儒士。立碑于金浦遺墟。
先是。長溪府院君芝川黃公廷彧僑居金浦。謂儒士曰。吾與趙公年歲差池。而吾外弟許完。恒言其短。吾兒赫之宰稷山也。趙公以全羅都事。過境相詰。至於啓罷。都事之啓罷守令。亦非前例也。吾尤不滿於心矣。吾按湖西。趙公爲報恩縣監。觀其居官處事。實有人所難及者。故略不置嫌介矣。及余之北謫。適寓於趙公居停主人家。聞其日用言行。淸修苦節。則雖濂洛諸君子。未或過之。且其喪弟悲號。絶而復蘇之事。方諸庾袞。何以加焉。況其所立卓爾。尤不可以莫之傳也。吾嘗欲記一文字而未及焉。如吾平日不識趙公者。景仰猶如此。況諸君。皆是趙公親舊。亦有受業之人。而今其遺墟。鞠爲茂草。時移歲改。誰知爲趙公之宅耶。何不樹一貞珉。以爲永世不泯之地乎。於是前郡守申應崧,前縣監沈愊,進士許完等相議裒合。立碑于遺墟。月沙李文忠公廷龜撰其文。
四十三年乙卯。旌表先生子完基孝子門。
章宗皇帝天啓三年
〈仁祖大王元年〉癸亥。反正初。超拜完堵內資寺主簿。
用筵臣趙翼言也。
四年甲子。以完堵爲義禁府都事。旋除江陰縣監。
毅宗皇帝崇禎九年丙子十月二十日庚寅。遷葬于沃川安南薇山卯向之原。
愼獨齋金文敬公集發文於士友。俾出力以助。且來會葬。門人及士子會下者七十人。
崇禎後二十二年
〈仁祖二十七年〉己丑。賜諡曰文烈。
道德慱聞曰文。執德秉業曰烈。
〈孝宗大王四年〉癸巳七月十七日辛巳。遣禮曹佐郞鄭東燁。致祭于錦山從容祠義壇。
〈七年〉丙申。立神道碑。
淸陰金文正公尙憲撰。同春堂宋文正公浚吉書。僊源金文忠公尙容篆。
〈顯宗大王四年〉癸卯。遣禮官致祭。
〈六年〉乙巳五月初七日壬辰。遣禮曹佐郞柳松齊。致祭于墓所。
行幸溫泉時也。
是歲。改豎墓表。
愼獨齋書其面。尤庵宋文正公時烈記其陰。
〈十一年〉庚戌四月初十日。遣舍人李藼。致祭于義壇。
〈十二年〉辛亥五月。遣禮官金璁致祭。
〈十四年〉癸丑。命贈先生子完基司憲府持平。
〈肅宗大王十年〉甲子七月十七日。遣掌令權恒。致祭于義壇。
〈二十五年〉己卯正月十三日。遣近臣致祭于義壇。
〈二十九年〉癸未。命錄先生曾孫匡漢。爲漢城府參軍。
〈三十六年〉庚寅。淸州儒生。立碑于戰場遺墟。
大提學金公鎭圭撰。郡守李秀實書。持平李邦彦篆。
〈三十八年〉壬辰五月十五日。遣副司直金始㷜。致祭于義壇。
〈四十三年〉丁酉三月十六日辛未。遣禮曹正郞金潤海。致祭墓所。
行幸溫泉時也。
七月十七日。又遣禮官。致祭于義壇。
〈四十四年〉戊戌五月初七日。遣禮官致祭。
〈今上十年〉甲寅六月。命先生子孫勿論支嫡錄用。
是月十八日。召對講春秋。上曰。因文義有所感者矣。予適覽故相臣李廷龜所撰抗義新編序。其時趙憲名稱未著。職秩亦卑。而能出抗義。終與七百義士赴難殉節。其節義。豈不卓犖炳煒乎。曹劌。不過魯之一賤人也。當其請見魯君也。至有鄕人之譏。則誰知終辦得勝齊之功。而若趙憲。則其所成就。何可與曹劌比。與其曠感於百代之人。曷若慕尙我朝之忠臣耶。趙憲之諡號。云何耶。侍講官金尙星曰。文烈其諡。重峯其號也。上曰。重峯止於何官。承旨鄭彦燮曰。官不過禮曹佐郞,全羅都事矣。上曰。田橫之五百義士。往史義之。而趙文烈倡率之人。則一時捨命。至於七百之多。而俱起草野。奮身死國。亦不可與田橫之五百士同日語矣。從古豈無殉義之人。而曷嘗有如趙文烈之所樹立哉。覽此新編。不勝感發矣。檢討官兪最基曰。表章節義。永樹風聲者。乃自古聖王之先務。故曾在先朝。亦屢遣官致祭矣。上曰。儒臣以何先朝事陳達乎。予實有所感矣。特遣禮官致祭於趙文烈殉義之墟。而依先朝例擧行。祭文。使今日入侍儒臣製進。七百義塚。亦爲同祭可也。上曰。趙重峯有子孫耶。彦燮曰。忠賢節義家子孫。例多不振。誠爲嗟愍。一子則同時殉節。其後有趙匡漢。先朝除職。匡漢已死。其子孫在於沃川地。貧不能自保矣。上曰。銓曹訪問其子孫。勿論嫡泒與支孫。隨窠錄用。懸注以入可也。尙星曰。嫡長外又以支泒錄用。此路一開。則干恩之弊漸長矣。上曰。李文成,趙文烈子孫外。更勿據例事分付可也。文烈則異於他名賢。無論支泒。竝爲錄用。最基曰。今殿下臨文起感。有文烈子孫錄用之敎。此誠樹風聲激頹俗之道。而但如此承傳。銓曹每未易奉行。而歸於文具矣。上曰。果如下番之言。而今此錄用。有異於他。特爲擧行。無如前日李文成子孫錄用承傳不卽擧行之弊也。
命刊行朝天日記
同日入侍時。檢討官兪㝡基啓曰。臣以先正臣趙憲事有所達。而殿下特命賜祭於殉節之日。又錄用子孫。甚是盛德事也。凡在瞻聆。孰不聳動。殿下不但崇奬節義。每以尊周大義。下敎於筵席。非止一二。臣承聞之際。不勝欽仰之心。又有仰達者矣。趙文烈昔在萬曆甲戌年間。以質正官徃中朝時。有朝天日記一冊。皆以手筆親寫之。至今藏在於其子孫之家。而頗記中朝典章及沿路所見。此乃神宗皇帝卽位之二年盛際也。中朝文物方盛之時。故雖以得之道路傳聞者。觀之。今於屢百年之後。猶有一分想像之道。豈不貴哉。臣聞奉朝賀閔鎭遠昨年下往湖中時。趙文烈子孫。以此日記示之。故謄出一本。而承旨鄭彦燮爲忠淸監司時。給物力於沃川郡。使之剞劂。而彦燮旋遞。未及開刊云。先賢手筆。閱歷丙子兵火。至今見存。已極稀貴。而其書又是中朝聞見之沿路記錄者。豈若今之使行回還後日記修納之比乎。今若分付道臣。使之斯速印出頒布。則亦可以寓殿下匪風下泉之思矣。上曰。重峯手蹟。與他有異。令本道開刊以進。餘件則分給錦山,沃川書院可也。仍覓入謄本。御覽而還下焉。
七月十九日壬辰。特遣副修撰兪健基。致祭于從容祠及義塚。九月二十五日。遣禮曹佐郞朴瓊。致祭于金浦牛渚書院。
上展謁章陵時也。
〈十六年〉庚申七月。命刊行文集。
先生五世孫㷜。拜北部參奉。是月十八日肅命。上特命引見。同爲入侍於召對。上問㷜曰。汝於先正幾世孫。年幾何。㷜曰。小臣於先祖文烈公臣憲。爲五世孫。而年則四十五。上曰。先正有子乎。㷜曰。伯高祖贈持平臣完基。壬辰之亂。同日殉節。其次卽小臣高祖臣完堵。上曰。官至何。㷜曰。高祖奉先祖祀。初仕齋郞。陞爲金吾郞。官至縣監矣。上曰。抗義新編。覽之已熟。先正事。予所洞知。汝亦詳知乎。㷜曰。臣雖未能詳知。略有家庭所聞矣。先祖天分甚高。通透灑落。大耳長身。目如曙星。纔免襁褓。已知事親之禮。父母有命。必跪而對。嘗誦文王五止之訓而激昻焉。年自十五。有志于學。師事先正臣李珥,成渾。專心道學。踐履篤實。非堯舜不言。非孔孟不學。故文康公臣李之菡常稱以當代第一人。三代上人物云矣。上曰。汝將何以事國乎。㷜曰。文淸公臣鄭澈祭先祖文曰。學孔,顔而慕誼,原。欲死於直而竟死於節。臣不肖不敢望先祖。而固知孝於家忠於國。乃是小臣世傳庭訓也。小臣雖欲遵守先訓。而庸愚孱劣。唯忝墜是懼耳。上曰。所以官汝者。追念先正故也。㷜曰。聖敎至此。臣感極涕下。不知所達矣。且壬申先祖再疏曰。臣口讀聖賢之書。手封供佛之香。臣所不忍也。其引君當道。闢邪閑聖之功。豈不愈於韓愈之諫迎佛骨乎。是故。上自公卿。下至韋布。爭相推許。以爲國家安危。係斯人出處也。上曰。汝居何地乎。㷜曰。今居沃川。上曰。先正何以居沃川。㷜曰。先祖本以金浦人。壬午。除報恩縣監。甲申年間。李珥卒後黨議愈激。與世枘鑿。不樂在近畿。退寓於沃川之安邑。愛其林壑幽邃。日倘佯其間。與從遊之士講論經籍矣。上曰。遺址有表蹟乎。㷜曰。遺墟有忠臣孝子之門矣。上曰。汝知先正儀形乎。㷜曰。百載之後。何可分明記識乎。然李之菡曰。近觀圃隱遺像。恰似吾友。圃隱。卽文忠公臣鄭夢周號也。吾友卽指先祖也。以此推之。則容貌似與夢周略相同矣。上曰。先正文集。凡幾卷乎。㷜曰。重峯集四卷。東還封事一卷。抗義新編二卷矣。先祖於萬曆甲戌。以質正官奉命觀周。入國子監。見周,程,張,朱列於荀,揚之下。上書禮部。極論道學之眞僞及位次之訛舛。禮部感歎。及其復命。備陳衣冠文物。請遵中朝之制矣。我朝文廟從享位次。釐整於千載之誤者。卽臣先祖所發端者也。顔路,曾晳,伯魚。位在五聖之下。故先祖疏陳父居子下。豈安情理。請於聖廟西北立廟。幷祀啓聖公孔氏,顔路,曾晳,伯魚及孟宜,程珦,張迪,朱松。一如中朝之制矣。上曰。啓聖廟之設。果權輿於先正之立論矣。上曰。先正殉節時事。汝能知之乎。㷜遂仰陳先生獻忠死義本末甚悉。上嗟歎曰。自古儒賢君子。不遇於時。每如此也。曾聞先正文集欲爲開刊。今幾訖功乎。㷜曰。朝天日記。尙未刊行。元集則驪陽府院君閔維重爲湖南伯時剞劂。東還封事,抗義新編。則故參議安邦俊。與故監司柳穡相議刊行。而多有誤處。故今欲合三冊爲一帙。參考先祖手蹟。入梓廣布。而事鉅力綿。尙未就緖矣。上曰。先正遺蹟。果至今留在乎。㷜曰。零落殘藁。幸今留篋。一曰。遺蹟。一曰。遺槁。一曰。先憂錄。上曰。冊名。先正所名乎。抑後人所命乎。㷜曰。遺蹟,東環,封事,遺文,疏章,簡牘。臣祖父參軍臣匡漢所名也。先憂錄。故評事臣宋邦祚取范仲淹先憂後樂之意而名之也。上曰。汝可貴。先正文集。尤可貴也。私力猝難鋟梓。自朝家印出。御覽後分給先正書院及子孫。好矣。仍敎曰。文集以活字印出。圖則以木板刻。置芸館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