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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楚宋史筌卷五十一
尊賢閣編
第四十三
刑法
立制
用法
特㫁
詔獄
諸獄
議讞
减贖
恩宥
配役
天有秋冬而嵗成焉國有刑法而教行焉其理一也
仁以化之禮以防之民猶有不率非刑曷以威之㢤
故尭舜之治固不能廢刑然其所以行之者仁亦猶
夭之生意未甞不在扵肅殺也以生道殺而刑期于
無刑故曰刑賞忠厚之至猗歟盛㢤降及後世専任
刑法亂獄滋興民用㤪咨是惡知先王制刑之意哉
宋興大祖太宗承五季之亂其初頗用重典然以盛
暑詔獄吏五日一檢視灑掃獄户洗滌杻械貧者給
食病者給藥又於嵗時躬自折獄慮囚務底明慎豈
非所謂以仁行之者乎至其崇重士大夫刑法不及
衣冠刻石宫中以為子孫戒嗚呼此其所以重熙累
洽享國長乆士重名節民樂生業忠厚之治幾與三
代比隆者也元豊以来愉邪並進刑書益繁南遷之
後威柄下逮州郡長吏亦頗専行然愛民之政本扵
祖宗寧失扵慈弱而未甞失之扵暴虐故雖當地維
日蹙以底于亡而士民之心至死不離至今累百載
之下遺黎編氓相舆語及宋朝亦必感激欷歔是豈
無所由而致也哉今因舊史刪汰其繁蕪為九目撰
刑法志
立制宋因唐律令格式而随時損益則有編敕一
司一路一州一縣又别有敕建隆初詔判大理寺竇
儀等上編敕四卷凡一百有六條詔舆新定刑統三
十卷并頒天下太平興國中増敕至十五卷淳化中
倍之咸平中増至萬八千五百五十有五條詔給事
中柴成務等芟其繁亂定可為敕者二百八十有六
條凖律分十二門総十一卷又為儀制令一卷當時
便其簡昜大中祥符中又增三十卷千三百七十四
條又有農田敕五卷舆敕兼行仁宗詔中外言敕得
失命官修定取咸平儀制令及制度約束之在敕者
五百餘條悉附令後號曰附令敕合農田敕為一書
視大中祥符敕損百有餘條其麗于法者大辟之屬
十有七流之屬三十有四徒之屬百有六杖之屬二
百五十有八笞之屬七十有六又配隸之屬六十有
三大辟以下奏聼㫖者七十有一凡此皆在律令外
者也既頒行因詔有司母得輒請删改然至慶暦中
又復删定増五百條别為総例一卷後又修一司敕
二千三百十有七條一路敕千八百二十有七條一
州一縣敕千四百五十有一條其䴡于法者大辟之
屬総三十有一流之屬総二十有一徒之屬総百有
五杖之屬総百六十有八笞之屬総十有二又配隸
之屬総八十有一大辟以下奏聼㫖者総六十有四
凡此又在編敕之外者也嘉祐初因樞宻使韓琣言
詔中外言敕得失如天聖故事七年書成総千八百
三十四條視慶暦敕大辟增六十流増五十徒増六
十有一杖増七十有三笞增三十有八又配隷増三
十大辟以下奏聼㫖増四十有六又别為續附令敕
三卷神宗以律不足以周事情凡律所不載者一㫁
以敕乃更其目曰敕令格式而律恒存乎敕之外熈
寧初置局脩敕詔曰禁扵未然之謂敕禁扵已然之
謂令設於此以待彼之謂格使彼效之之謂式修書
者要當識此元豊中始成書二十有六卷凡八笞杖
徒流死自名例以下至㫁獄十有二門麗刑名輕重
者皆為敕自品官以下至㫁獄三十五門約束禁止
者皆為令命官之等十有七吏庶人之賞等七十有
七又有倍全分釐之級凡五等有等級高下者皆為
格表奏帳籍關牒符檄之類凡五卷有體制模楷者
皆為式元祐初中丞劉摯言元豊敕令増多條目離
析舊制冝取慶暦嘉祐以来新舊敕叅照去取刪正
以成一代之典乃詔摯等刋定哲宗親政不専用元
祐近例稍復熙寧元豊之制自是改更紛然而刑制
紊矣崇寧初詔追復元豊法制凡元祐條例悉燬之
徽宗每降御筆手詔變亂舊章靖康初羣臣言御筆
出扵法令之外前後牴牾宜刪修成書書不果成髙
宗播遷㫁例散逸建炎以前凡所施行類出人吏省
記命取嘉祐條法與政和敕令對修而用之書成號
紹興敕令格式自秦檜専政率用都堂批状指揮行
事雜入吏部續降條冊之中至與成法並立吏部尚
書周麟之言非天子不議禮不制度不考文乃詔削
去至乾道時臣僚言紹興以来續降指揮無慮數千
互相牴牾難以考據詔詳定可否號其書乾道敕令
格式淳熈中臣僚言乾道新書尚多牴牾詔户部尚
書蔡洸詳定之凡刪改九百餘條號淳熈敕令格式
孝宗復以其書㪚漫用法之際官不暇徧閱吏得以
容姦令敕令所分門編類為一書名曰淳熈條法事
類前此法令之所未有也其後以新書尚多遺闕復
令刑部詳定慶元中始上其書為百二十卷號慶元
敕令格式寳慶初敕令所又乞校定淳祐二年上其
書名淳祐敕令格式十一年又取慶元法與淳祐新
書刪潤其間修改者百四十條剏入者四百條増入
者五十條刪去者十七條為四百三十卷度宗以後
遵而行之無所更定其餘一司一路一州一縣敕前
後増損不可勝紀云
用法五季衰亂禁罔煩宻宋興削除苛峻法吏寖
用儒臣務存仁恕太祖受禪始定折杖之制凡流刑
四加役流脊杖二十配役三年流三千里脊杖二十
二千五百里脊杖十八二千里脊杖十七並配役一
年凡徒刑五徒三年脊杖二十徒二年半脊杖十八
二年脊杖十七一年半脊杖十五一年脊杖十三凡
杖刑五杖一百臀杖二十九十臀杖十八八十臀杖
十七七十臀杖十五六十臀杖十三凡笞刑五笞五
十臀杖十下四十三十臀杖八下二十臀杖七下常
行官杖如周顯德五年制長三尺五寸大頭濶不過
二寸厚及小頭徑不得過九分徒流笞通用常行杖
徒罪决而不役先是藩鎮䟦扈専殺為威朝廷姑息
率置不問刑部按覆之職廢矣建隆三年令諸州奏
大辟案湏刑部詳覆尋如舊制大理寺詳㫁而後覆
于刑部凡諸州獄則録事叅軍舆司法椽叅㫁之自
是内外折獄蔽罪皆有官以相覆察又懼刑部大理
寺用法之失别置審刑院讞之吏一㘴深或終身不
進由是皆務持平舊法竊盗贓滿三匹者死太祖以
其大重詔自今竊盗贓滿五貫足陌者死舊法強盗
持杖雖不傷人皆棄市又詔但不傷人者止計贓論
令諸州獲盗非状驗明白未得掠治開寳二年帝以
暑氣方盛深念縲繫之苦乃下手詔两京諸州令長
吏督獄椽五日一檢視灑掃獄户洗滌杻械貧不能
自存者給飲食病者給醫藥輕繋卽時决遣毋淹滯
自是每仲夏申勅官吏歳以為常太平興國中詔曰
諸州大獄長吏不親决胥吏旁縁為姦逮捕證佐滋
蔓踰年而獄未具自今長吏每五曰一慮囚情得者
卽决之復制聼獄之限大事四十日中事二十曰小
事十曰不他逮捕而昜决者母過三曰違限凖官書
稽程律論後因張齊賢言令外縣罪人五曰一具禁
放數白州州獄别置暦長吏檢察三五日一引問䟽
理月具奏上刑部閱其禁多者命官卽徃决遣尋又
詔妄奏獄空及隐落囚數必加深譴募告者賞之先
是諸州流罪人皆錮送闕下多道死廼詔諸犯徒流
罪並配所在牢城勿復轉送闕下雍熈初令諸州十
日一具囚帳及所犯罪名繫禁曰數以聞俾刑部専
意紏舉尋因開封府誤繋人太宗曰輦轂之下尚或
如此天下至廣安得無枉濫朕恨不能親决四方之
獄卽曰遣殿中侍御史李範等十四人分徃各路審
决刑獄帝甞親錄京城繫囚遂至曰旰近臣或諌勞
苦過甚帝曰儻惠及無告使獄訟平允不致枉撓朕
意深以為適何勞之有自是祁寒盛暑或雨雪稍愆
輙親錄繫囚多所原减諸道則遣官按决率以為常
後世亦遵行不廢二年令竊盗滿十貫者奏裁七貫
决杖黥面隸牢城五貫配役三年三貫二年一貫一
年他如舊制尋置刑部詳覆官六貟専閱天下所上
案牘置御史臺推勘官二十人皆以京朝官為之凡
諸州有大獄則乗傳就鞫陛辤曰帝必臨遣諭之曰
無滋蔓無蛩滞咸賜以装錢還必召問所推事状著
為定令淳化初始置諸路提點刑獄司帝又慮大理
刑部吏舞文巧詆置審刑院扵禁中以樞宻院直學
士李昌齡知院事兼置詳議官六員凡獄上奏先達
審刑院印訖付大理寺刑部㫁覆以聞乃下審刑院
詳議申覆裁决訖以付中書省當卽下之其未允者
宰相覆以聞始命論决盖重慎之至也大理寺决天
下案牘大事限二十五曰中事二十曰小事十日審
刑院詳覆大事十五日中事十曰小事五曰三年詔
御史臺鞫徒以上罪獄具令尚書丞郎两省給舍以
上一人親徃慮問尋又詔獄無大小自中丞以下皆
臨鞫問不得専責所司既而以諸路提點刑獄司無
所平反詔悉罷之歸其事轉運司咸平初用黄州守
王禹儞言諸路置病囚院徒流以上有疾者䖏之餘
責保于外景徳中復置諸路提點刑獄官仍以使臣
副之命中書樞宻院擇官又曰河北陜西地控邉要
尤必得人親選太常愽士陳綸李及自餘擬名以聞
咸引對於長春殿遣之內出御前印紙為暦書其績
效代還議功行賞如枉濫寘以深罪仁宗即位詔内
外官司聼獄决罪須躬自閱實母枉濫淹滯刑部甞
薦詳覆官帝記其姓名曰是甞失入人罪不得遷官
者烏可任法吏舉者皆罰金時奏讞之法廢乆矣初
真宗甞覽囚簿見天下㫁死罪八百人憮然動容語
宰執曰雜犯死罪條目至多官吏儻不盡心豈無枉
濫故事死罪獄具三覆奏蓋甚重慎何代罷之遂命
檢討㳂革而有司終慮淹繋不果行天聖中刑部侍
郎燕肅奏請凖唐故事天下死罪皆得覆奏遂下詔
令天下死罪情理可矜及刑名疑慮者具案以聞有
司母得舉駁其後雖法不應奏吏當㘴罪者審刑院
貼奏率以恩釋為例名曰貼放吏始無所牽制請讞
者多得减死矣明道中詔凡上具獄大理寺詳㫁大
事期三十曰小事苐减十曰審刑院詳議又各减半
其不待期満而㫁者謂之急按凡集㫁急按法官舆
議者並書姓名議刑有失則皆坐之慶暦五年詔殊
死者祖父母父母年八十及篤疾無期親者列所犯
以聞凡在京班直諸軍請量斗斛不足出戍之家尤
甚倉吏自以在官無祿恣為侵漁神宗詔三司始立
諸倉丐取法犯者徒流有差又立盗賊重法凡刼盗
罪當死者籍其家貲以賞告人妻子編置千里遇赦
若災傷减䒭者配逺惡地餘以次逓减若殺官吏及
累殺三人焚舎屋百間或羣行州縣之内劫掠江海
船栰之中非重地亦以重論凡重法地嘉祐中始於
開封府諸縣後稍及諸州元豊勑重法地分劫盗五
人以上㐫惡者方論以重法元祐中刑部大理寺定
制凡㫁讞奏獄每二十緡以上為大事十緡以上為
中事不満十緡為小事大事以十二曰中事九曰小
事四曰為限若在京八路大事十曰中事五曰小事
三曰䑓察及刑部舉刻約法状并十曰三省樞宻院
再送各减半有故量展不得過五曰凡公案曰限大
事以三十五曰中事二十五曰小事十曰為限在京
八路大事以三十日中事半之小事三之一䑓察及
刑部并三十曰每十日㫁用七曰議用三曰政和中
詔品官犯罪三問不承即奏請追攝若情理重害而
拒隱方許加訊又詔宗子犯罪庭訓示辱比有去衣
受杖傷膚敗體有惻朕懷其令大宗正司恪守條制
髙宗性仁柔其於用法每從寛厚罪有過貸而未甞
過殺大理率以儒臣用法平允者為之䑓臣士曺有
所平反輒與之轉官諸獄具令當職官依式檢校枷
以乾木為輕重長短刻識其上笞杖不得留節目亦
不得釘飾及加筋膠之類仍用官給火印其後御史
䑓點檢錢塘仁和縣獄具錢塘大杖一多五錢半仁
和枷一多一斤一輕半斤詔縣官各降一官嵗終比
較州縣死囚最多者當職官黜責其最少者褒賞之
舊以絹計贓者千三百為一匹竊盗至二十貫者徒
至是又加優减以二千為一匹盗至三貫者徒一年
尋復詔以三千為一匹竊盗及凡以錢定罪逓増五
分禁囚無供飯者臨安支日錢二十文外路十五文
紹興十六年詔諸鞫獄干證人無罪遣還者每程給
米一升半錢十五文孝宗究心庻獄每嵗臨軒慮囚
先數曰命有司進欵案披閱然後决遣未甞以私廢
法乾道中詔以絹計贓者更増一貫以四千為一匹
時州縣獄禁淹延詔徒以上罪人禁三月者提刑司
類申刑部置籍立限以督之三衙及江上諸軍各有
推獄謂之後司獄成决於主帥不經屬官故軍吏多
受財為姦光宗時乃詔通曉條制屬官兼管之廣東
路瘴癘惟英徳府為最甚謂之人間生地獄諸司公
事欲速成者多送之自非死罪至卽誣伏亟就刑責
以出至是詔本路諸司公事應送别州者無送英徳
府嘉定中詔以絹計贓㝎罪者江北鐡錢依四川法
二當銅錢一江西提刑徐似道言檢驗官指輕作重
以有為無差訛交互以故吏姦出入人罪乞以湖南
正背人形随格目給下命扵傷損去䖏依様朱紅書
畫唱喝傷㾗衆無異詞然後署押詔從之頒之天下
理宗起自民間具知刑獄之弊用法極厚而是時天
下之獄不勝其酷每嵗冬夏詔提刑行郡决囚提刑
憚行悉委倅貮倅貳不行復委幕屬所委之人専要
餽遺監司郡守擅作威福惟意所欲呼喝吏卒嚴限
日時監勒招承催促結欵而又擅置獄具非法殘民
或㫁薪為杖掊撃手足名曰棹柴或木索并施夾兩
脰名曰夾幇或纒䋲扵首加以木楔名曰腦篐或反
縛跪地短竪堅木交辮兩股命獄卒跳躍於上謂之
超棍痛深骨髓幾扵殞命冨貴之家稍有骨罣動籍
其貲又以趂辦月椿及添助版帳為名不問罪之輕
重並從科罰大率官取其十吏漁其百又以已私摧
折手足拘鎻尉砦亦有豪强賂吏羅織平民而囚殺
之甚至户婚詞訟亦皆囚禁有飲食不克饑餓而死
者有無力請求吏卒凌虐而死者懼其發覺先以病
申名曰監醫實則巳死名曰病死實則殺之至度宗
時雖累詔切責而禁止之終莫能勝而國亡矣左道
亂法妖言惑衆先王之所不赦至宋猶重其禁凡傳
習妖教夜聚曉㪚舆夫殺人祭祀之類皆著于法訶
察甚嚴故姦軓不逞之民無以動撓愚俗間有為之
隨輒報敗其事不足紀也
特㫁律令者有司之所守也太祖以来其所自㫁
則輕重取舎有法外之意焉然其末流之弊専用巳
私以亂祖宗之成憲者多開寳中董元吉守英州月
餘受贓七十餘萬帝以嶺表初平欲懲掊克之吏特
詔棄市峽州民有殺一家十二人者㑹赦當原特命
正其罪然帝注意刑辟哀矜無辜甞嘆曰尭舜之時
四兇之罪止於投竄先王用刑蓋不獲已何近代憲
綱之宻耶故自開寳以来犯大辟非情理深害者多
得貸死太平興國中歸徳軍節度推官李承信因市
葱笞園户病創死太宗聞之㘴承信棄市凡嵗饑強
民相率持杖劫入倉廪法應棄市每具獄上聞輒貸
其死天聖初有司甞奏盗劫米傷主仁宗曰饑劫米
可哀盗傷主可疾雖然無知迫扵食不足耳命貸之
五年陜西旱因詔民劫倉廪非傷主减死剌隷他州
非首謀又减一等自是諸路灾傷卽降敕饑民為盗
多蒙矜减帝甞御邇英閣經筵講周禮大荒大扎薄
征緩刑楊安國曰緩刑者乃過誤之民耳當嵗歉則
赦之憫其窮也今衆持兵杖刼糧廪一切寛之恐不
足以禁姦帝曰不然夭下皆吾赤子也一遇饑饉州
縣不能賑恤饑餓所迫遂至為盗又捕而殺之不亦
甚乎帝聼㫁尤以忠厚為主隴安縣民誣平民五人
為劫盗尉悉執之一人掠死四人遂引服其家辨于
州州不為理悉論死未幾秦州捕得真盗隴州吏當
㘴法而㑹赦帝怒特貶知州孫濟為雷州叅軍餘皆
除名流嶺南賜錢粟五家復其役比部貟外郎師仲
說請老自言恩得任子帝以仲說甞失八人死罪不
與其重人命如此而待賦吏嚴有平羌縣尉鄭宗諤
者受賕枉法抵死㑹赦當奪官特命杖配安州其後
數懲貪吏至其末年吏知以㢘自餙犯法者損扵舊
矣英宗在位日淺然以吏習平安慢扵奉法稍欲振
起其怠惰富國倉監官受米濕惡壊十八萬石㑹恩
當减帝特命奪官熈寧中比部郎中知房州張仲宣
甞檄巡檢軆究金州金坑土人惮興作以金八两賂
仲宣及事覺仲宣㘴賦應絞貸死杖脊黥配海島知
審刑院蘓頌言古者刑不上大夫仲宣官五品今刑
為徒隸其人雖無足矜恐汚辱衣冠甭遂免杖黥流
賀州自是命官無杖黥法元豊初青州民王贇父為
人敺死贇㓜未能復讐旣冠剌讐㫁支首祭父墓自
首論當斬神宗以殺讐祭父又自歸罪其情可矜詔
貸死剌配鄰州紹聖以来連起黨獄忠良屏斥國以
空虚徽宗嗣位徵彂亡度號命靡常扵是亰黼之屬
得以誣上行私變亂法制崇寧中詔曰出令制法重
輕予奪在上比降特㫖䖏分而三省引用勅令以為
妨礙沮抑不行是以有司之常守格人主之威福夫
擅殺生之謂王能利害之謂王何格命之有臣強之
漸不可不戒自今應有特㫖䖏分如或以常法沮格
不行以大不恭論旣又定令凡應承受御筆官府稽
滞一時杖一百一日徒二年二曰加一等罪止流三
千里三日以大不恭論由是吏因縁為姦用法寖深
無復祖宗忠厚之志欽宗雖知悔悟稍誅姦惡而終
亦末如之何矣髙宗用法寛厚天下盗起徃徃攻城
屠邑至興師以討之然得貸亦衆而待貪吏則極嚴
應受贓者不許堂除及親民犯枉法自盗者籍其名
中書罪至徒卽不叙至死者籍其貲諸文臣寄録官
並帶左右字贓罪人則去之申嚴真决贓吏法令理
宗卽位卽詔天下恤刑又親制審刑銘以警有位每
大暑必臨軒慮囚死罪情輕者降從流流降従徒徒
從杖杖已下釋之大寒慮囚及祈晴祈雪及災傷亦
如之有一嵗凡數䟽决者後以建康亦先朝駐蹕之
地罪人亦得視臨安减降之法其用法可謂極厚而
是時監司郡守肆行威福以法外之刑殘虐百姓莫
可禁遏以底于亡
詔獄本以紏大姦慝故其事不常見羣臣犯法軆
大者多下御史臺小則開封府大理寺鞫治焉神宗
以来凡一時承詔置推者謂之制勘院事出中書則
曰推勘院獄已廼罷熈寧二年命尚書都官郎中沈
衡鞫前知杭州租無擇于秀州内侍乗驛追逮又命
崇文院校書張載鞫前知明州光祿卿苗振于越州
獄成無擇㘴貸官錢及借公使酒謫忠正軍節度副
使振㘴故人裵士尭罪及所為不法謫復州團錬副
使所連逮得罪者又十餘人皆御史王子韶啓其事
自是詔獄屡興其悖于法及國軆所繫者著之其餘
不足紀也八年沂州民朱唐告前餘姚主簿李逢謀
反提點刑獄王庭筠言其無迹但謗讟語渉指斥及
妄說休咎請編配帝疑之遣御史臺推直官寋周輔
劾治中書以庭筠所奏不當并劾之庭筠懼自縊死
逢辭連宗室秀州團練使世居醫官劉育等河中府
觀察推官徐草詔捕繋臺獄命中丞鄧綰同知諫院
范百禄舆御史徐禧雜治獄具賜世居死逢育革並
凌遅䖏死將作監主簿張靖武進士郝士宣皆腰斬
司天監學生秦彪百姓李士寧杖脊並湖南編管餘
連逮者追罪士寧挾術出入貴人門常見世居毋康
氏以仁宗御製詩上之百祿謂士寧熒惑世居致不
軌且疑知其逆謀推問不服禧奏伸之卒論士寧徒
罪若凌遅腰斬之法熈寧以前未甞用扵元㐫巨慝
而自是以口語狂悖致罪者麗于極法矣盖詔獄之
興始由柄國之臣藉此以威搢紳逞其私憾朋黨之
禍遂起流毒不巳紹聖中章惇蔡卞用事旣再追貶
呂公著司馬光及謫呂大防等嶺外意猶未快仍用
黄履䟽高士亰状追貶王珪皆誣以圖危上躬其言
寖及宣仁后哲宗頗惑之最後起同文舘獄將悉誅
元祐舊臣無他證左卒不得其要領㑹星變帝怒稍
息然蔡京章惇極力鍜錬不少置既而鿄燾卒扵化
州劉摯卒扵新州衆皆疑二人不得其死詔摯燾諸
子竝勒停不收叙元祐初置訴理所申理究濫元符
初用中丞安惇言命惇及蹇序辰看詳訴理所案内
文状扵先朝言語不順者具名以聞自是以伸雪復
改正重得罪者八百三十家及徽宗卽位改正七百
餘人序辰惇並除名髙宗承大亂之後治王時雍等
賣國之罪洪芻余大均陳冲張卿才李彛王及之周
懿文胡思文竝下御史臺獄獄具刑寺論芻納景王
寵姬大均納喬貴妃侍兒及之苦辱寧徳皇后女弟
當流冲括金銀自盗與宫人飲當絞懿文卿才彞舆
宫人飲卿才彞當徒懿文當杖思文扵推擇張邦昌
状内添謟奉之詞罰銅十斤竝該赦帝閱状大怒李
綱等共觧之帝亦新政重扵殺士大夫乃詔芻大均
冲各特貸命流沙門島永不放還卿才彛及之懿文
思文並以别駕安置邉郡宋齊愈下臺獄法寺以犯
在五月一日赦前奏裁詔齊愈謀立異姓以危宗社
非受偽命臣僚之比特不赦腰斬都市紹興中樞宻
使張俊使人誣張憲謂收岳飛文字謀為變秦檜欲
乗此誅飛命万俟卨鍜錬成之飛賜死誅其子雲及
憲于市廣西帥胡舜陟舆轉運使呂源有隙源奏舜
陟贓汚僭擬又以書抵檜言舜陟訕笑朝政檜素惡
舜陟遣大理官徃治之舜陟不服死扵獄飛舆舜陟
死檜權愈熾屡興大獄以中異巳者名曰詔獄實非
詔㫖也其後所謂詔獄紛紛類此故不俻録云
諸獄凡内外所上刑獄刑部審刑院大理寺叅主
之又有紏察在亰刑獄司以相審覆官制旣行罷審
刑紏察歸其職扵刑部四方之獄則提點刑獄統治
之官司之獄在開封有府司左右軍廵院在諸司有
殿前馬歩軍司及四排岸外則二亰府司左右軍廵
院諸州軍院司理院下至諸縣皆有獄諸獄皆置樓
牗設漿鋪席具沐浴食令温暖寒則給薪炭衣物暑
則五日一滌枷杻郡縣則所職之官躬行檢視獄弊
則修之使固神宗以國初廢大理獄非是元豊初詔
曰大理有獄尚矣今中都官有所劾治皆寓繋開封
諸獄囚旣猥多難於隔訊盛夏疾疫傳致瘐死朕甚
愍焉其復大理獄置卿一人少卿二人丞四人専主
鞫訊檢法官二人主簿一人應三司諸寺監吏犯杖
笞不俟追究者聼卽决餘悉送大理獄旣而分命少
卿左㫁刑右治獄㫁刑則評事檢法丞議正審治獄
則丞専推劾主簿掌按籍少卿分領其事而卿総焉
尋又定制分評事司直舆正為㫁司丞舆長貮為議
司凡㫁公案正先審其當否論定則簽印注日移議
司覆議有辨難乃具議攺正長貮更加審定然後判
成録奏元祐初復置紏察司罷大理寺獄初大理置
獄本以囚繋淹滯俾獄事有所統而大理卿崔台符
等不能奉承徳意雖士大夫若命婦獄辭小有連逮
輒捕繋凢邏者所探報卽下之獄傅㑹鍜錬無不誣
服至是台符等皆得罪獄迺罷紹聖中户部如三司
故事置推勘檢法官應在亰諸司事千錢穀當追究
者從杖已下卽定㫁復置大理寺右治獄官屬視元
豊員仍増置司直一貟政和中令諸推究翻異獄母
差初官䕃子及新進士擇曽經歴任人乾道中諸州
翻異之囚旣經本州次檄隣路或再翻異乃移隔路
至有越两路者官吏旁午於道逮繋者困於追對乃
令鞫勘本路累甞差官猶稱寃者惟檄隣路如尚翻
異則奏裁淳熈中令縣尉權縣事毋自鞫獄卽令丞
簿叅之全闕則扵州官或隣縣選官權攝之
議讞天下疑獄讞有不能决則下两制舆大臣若
臺諌雜議視其事之大小無常法而有司建請論駁
者亦時有焉端拱初廣定軍民安崇緒訴繼母馮氏
舆父知逸離今奪財産舆巳子大理當崇緒訟母罪
死太宗疑之下臺省雜議惟徐鉉與大理同右僕射
李昉等四十三人議曰阿蒲雖賤乃崇緒親毋崇緒
特以田業為馮強占親母衣食不給所以論訴若從
法寺㫁死則知逸何辜絶嗣阿蒲何地托身臣等議
田産並歸崇緒馮合與蒲同居供侍終身所犯並凖
赦原詔從昉等議熙寧中蘓州民張朝之從兄以槍
戳死朝父迯去朝執而殺之審刑大理當朝十惡不
睦罪死案旣上叅知政事王安石言朝父為從兄所
殺而朝執殺之罪止加流役㑹赦應原神宗竟從安
石議特釋朝不問更命呂公著等定議刑名議不稱
安石意乃自具奏上刑名未安者五其一嵗㫁死刑
幾二千人比前代殊多如強劫盗並有死法其間情
状輕重有絶相逺者使皆抵死良亦可哀若為從情
輕之人别立刑如前代斬右趾之比足以止惡而除
害禁軍非在邉防屯戍而迯者亦可更寛首限以收
其勇力之効其二徒流折杖之法禁網加宻良民偶
有抵冒致傷肌軆為終身之辱愚頑之徒雖一時創
痛而終無愧恥若使情理輕者復古居作之法遇赦
第减月日使良善者知攺過自新㐫頑者有所拘繫
其三剌配之法二百餘條其間情理輕者亦可復古
徒流移鄉之法俟其再犯然後决剌充軍其配隸並
减就本䖏或與近地㐫頑之徒自從舊法編管之人
亦迭送他所量立役作時限無得髡鉗其四令州縣
考察士民有能孝悌力田為衆所知者給帖付身偶
有犯令情輕可恕者特議贖罰其五劵裁條目繁多
致淹刑禁亦冝刪定詔付編敕所詳議立法初韓絳
甞請用肉刑曽布上議曰先王之制刑罰未甞不本
扵仁然而有㫁肢軆刻肌膚以至扵殺戮非得巳也
盖人之有罪贖刑不足以懲之故不得巳加之以墨
劓剕宫大辟然審適輕重則又有流宥之法至漢文
帝除肉刑而定笞箠之令後世因之以為律大辟之
次䖏以流刑代墨劓剕宫不惟非先王流宥之意而
又失輕重之差古者郷田同井人皆安土重遷流之
逺方無所資給徒隸困辱以至終身近世之民輕去
鄉井轉徙四方固不為患而居作一年卽聼附籍比
扵古亦輕矣况折杖之法扵古為鞭扑之刑輕不能
止惡故犯法日益衆其終必至扵殺戮是欲輕而反
重也今大辟之目至多取其情可貸者䖏之以肉刑
則人之獲生者必衆若軍士亡去應斬賊盗贓滿應
絞則刖其足犯良人扵法應死而情輕者䖏以宫刑
至扵劓墨則用剌配之法降此而後為流徒杖笞之
罪則制刑有差等矣議旣上帝問可否扵執政王安
石馮亰互有論辨迄不果行洪州民有犯徒而㫁杖
者其餘罪㑹恩免官吏失出當劾中書堂後官劉衮
駁議以謂律因罪人以致罪罪人遇恩者凖罪人原
法洪州官吏當原又請自今官司出入人罪皆用此
令而審刑院大理寺以謂失入人罪乃官司誤致罪
扵人難用此令其失出者冝如衮議紹興初州縣盗
起道不通詔應奏裁者權减降㫁遣以聞既而奏讞
者多得輕貸官無失入之虞而吏有鬻獄之利徃徃
不應奏者率奏之馴至乾道讞獄之弊曰益滋甚孝
宗乃詔有司縁情引條定㫁更不奏裁其後刑部侍
郎方滋言有司㫁罪其間有情重法輕情輕法重情
理可憫刑名疑慮命官犯罪議親議故之類難以一
切定㫁今後宜扵敕律條令明言合奏裁事件乞並
依建隆三年敕文從之至理宗時徃徃讞不時報因
多瘦死監察御史程元鳯請自今諸路奏讞卽以所
發月日申御史臺使臺臣究省部法寺之慢從之而
所司延滯尋復如舊
配役凡應配役者傅軍籍用重典者黥其面㑹赦
則有司上其罪状情輕者縱之重者終身不釋徒罪
非有官當贖銅者在亰師則並送作坊役之凡犯盗
剌環於耳後徒流方杖圎三犯杖移於面徑不過五
分太宗以國初諸方割㩀㳂五代之制罪人率配隸
西北邉多亡投塞外誘羌為寇乃詔當徒者勿復隸
縁邉諸郡皆流南方先是犯死罪獲貸者多配隸豋
州沙門島及通州海島皆有屯兵使者領護而通州
島中凢两䖏官煑塩豪強難制者隸崇明鎮懦弱者
隸東州市太平興國中始令分隸塩亭役之端拱中
詔免嶺南流配荷校執役初婦人有罪至流亦執鍼
配役至是詔罷免之舊制僮僕有犯得私黥其面至
是禁之乾興以前州軍長吏徃徃擅配罪人仁宗卽
位首下詔禁之初亰師裁造院募女工而軍士妻有
罪皆配隸南北作坊天聖初特詔釋之聼自便婦人
應配則以妻窑務或軍營致逺務卒之無家者著為
法罪人貸死者舊多配沙門島至者多死景祐中詔
當配沙門島者苐配廣南地牢城廣南罪人乃配嶺
北然其後又有配沙門島者凡配隸重者沙門島砦
其次嶺表其次三千里至鄰州其次羈管其次遷鄉
㫁訖不以寒暑卽時上道兵充建請流人冬寒被創
上道多凍死請自今非情理巨慝遇冬月聼留役本
䖏至春月遣之詔可熈寧中審刑院言登州沙門砦
配隸以二百人為額餘則移置海外非禁姦之意詔
以三百人為額廣南轉運司言春州瘴癘之地配隷
至者十死八九願停配罪人詔應配沙門島者許配
春州餘勿配旣而諸配隷除囟盗外壮者並寘河州
止五百人元祐中定令配沙門島罪差輕者遇赦移
配廣南其不該移配而年及六十以上及在島十年
者亦移配篤疾或年及七十在島三年者移配近鄉
州軍其以溢額移配者配瑷州萬安昌化朱厓等軍
崇寧中始從蔡亰之請令諸州築圜土以居強盗貸
死者晝則役作夜則拘之視罪之輕重以為乆近之
限許出圜土充軍未幾罷自高宗以来或配廣南海
外四州或配淮漢四川迄度宗之世無定法皆不足
紀也
减贖宋損益舊制凢用官䕃得减贖所以尊爵祿
飬㢘恥也乾徳中大理正高繼申上言律三品五品
七品以上官親屬犯罪各有䒭苐减贖恐年代已深
不肖自恃先䕃不畏刑章今犯罪身無官須祖父曽
任本朝官據品秩得减贖如仕于前代須有㓛恵及
民為時所推歴官三品以上乃得請從之淳化四年
詔諸州民犯罪或入金贖長吏得以任情而輕重之
自今不得以贖論婦人犯杖以下非故為量輕重笞
罰或贖銅釋之仁宗深憫夫民之無知也欲立贖法
以待薄刑不果行至和初詔前代帝王後甞仕本朝
官不及七品者祖父母父母妻子罪流以下聼贖随
州司理叅軍李抃父敺人死抃上所授官贖父罪太
宗哀而許之論者謂之失刑然自是未甞為比而終
宋之世贖法惟及輕刑而巳
恩宥凢大赦及天下釋雜犯死罪以下甚則常赦
所不原罪皆除之凡曲赦惟一路或一州或别亰或
畿内凡徳音則死及流罪降等餘罪釋之間亦釋流
罪所被廣狹無常又天子嵗自錄亰師繋囚畿内遣
使徃徃雜犯死罪以下苐降等杖笞釋之或徒罪亦
得釋若并及諸路則命監司錄焉初太祖將祀南郊
詔两亰諸道自十月後犯強竊盗不得預郊祀之赦
所在長吏告諭民無冐法是後將祀必先申明此詔
天聖七年春亰師雨彌月不止仁宗謂輔臣曰赦不
欲數然捨是無以召和氣遂命赦天下熙寧中神宗
以旱欲降赦時已两赦王安石曰湯旱以六事自責
曰政事不節舆若一嵗三赦是政不節矣非所以弭
災也乃止八年編定廢兑人叙格常赦則郡縣以格
叙用凡三朞一叙卽朞未滿而遇非次赦者亦如之
徽宗在位二十五年而大赦二十六曲赦十四德音
三十七而南渡之後至於紹熙歲至四赦蓋刑政紊
而恩益濫矣宋自租宗以来三嵗遇郊則赦此常制
也世謂三嵗一赦扵古無有云
御定宋史筌卷五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