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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t / 朝鮮漢文 / raw / 朝鮮典籍 / 高麗史節要 / 高麗史節要__juan_26.txt
忠定王
諱
㫝,蒙古諱
迷思監朶兒只
。
忠惠王
庶子,母
禧妃尹氏
。
忠肅王
七年戊寅生。在位三年,壽十五。
己丑
元年
元至正九年。
春正月。監察司復治
益興君
琚
妻
朴氏
私
高信
之罪,收鞫俱服。朴在獄又與僧通,沒爲新倉館恣女,諸國商客來往之處也。
○二月。帝命
忠惠王
子
㫝
入朝,
慶陽府院君
盧頙
前
判三司事
孫守卿
前
贊成事
李君侅
閔評
尹時遇
崔濡
等奉
㫝
如元。臺諫典法會議,欲沮其行,不得。
○
判密直事
薛玄固
卒。
○三月丁酉。葬明陵。
○
政丞
王煦
如元,賀節日。
○
尹安之
中元制科。
○下
羅州牧使
韓光漢
知古阜郡事
朴顯
于監察司,驗治贓罪。
光漢
斂民布一百匹米二十餘碩,魚鹽等物不可勝計。
顯
受盜所賂布千五百端馬一匹。
○夏五月戊戌。元命
㫝
嗣王位。
○
僉議贊成
致仕
柳墩
卒。嘗鎭
合浦,苛酷少恩,民甚苦之。
○六月。王命
鐵城君
李君侅
聽斷國務。
○
化平君
金光轍
卒。
○秋七月。
政丞
王煦
自元還道卒。
忠宣王
愛
煦,出入常同車。及竄于
吐蕃,
煦
欲以身代,帝聞而憐之。及薨,
煦
服喪奉柩東還。旣葬,每月朔望私祭陵下,至沒身。
煦
剛正
莊重,稍讀書,通大義。再爲相,以興利除害爲心。及卒,
政丞
盧頙
憾整治之事,沮官葬,又令沿路諸驛,禁置柩正廳,驛吏望柩號泣,迎入祭之如父母。後諡
正獻,配享
恭愍
廟庭。
○
月城君
李蒨
卒。
○流前
密直
金敬直
于島,貶前
密直
李承老
爲
宣州句當,前
代言
尹澤
爲
光陽監務
。
敬直
嘗毀王,
澤
承老
以民望歸于
江陵大君
祺
乃獻書中書省,言本國兄弟叔姪相繼之故,幼君不堪保釐之狀。王恨之,故有是命。初,
忠肅
在燕邸,
尹澤
上謁,一見器重,因有托孤之語,意在
祺
後。
忠肅
寢疾,復以燕邸所語語
澤,故
澤
於
祺
素歸心焉。
○丙辰。王至自元,帝遣
學士
雙哥
護行。是日,卽位于康安殿。
○閏月甲子。大風雨,城中屋瓦盡飛,儀鳳樓頹,
松岳
龍首
兩山松盡拔。
○王屢召
義昌君
孫守卿,謝病不就。
○以
盧頙
僉議政丞,
孫守卿
判三司事,
李君侅
尹莘係
孫洪亮
爲
都僉議贊成事,
金仁浩
閔思平
黃石奇
爲
都僉議參理,
金那海
尹安淑
爲
三司右左使,
陳斯文
爲
政堂文學,
李權
知都僉議事,
李公遂
判密直司事,
李峴
爲
密直司使,
黃河衍
知密直司事,
柳之淀
韓大淳
韓仲禮
同知密直司事,
尹佺
金用謙
黃順
爲
密直副使
。
○
咸陽府院君
朴忠佐
卒。
忠佐
嘗按廉
全羅,有嬖人稱內旨,冒認良民爲隷。
忠佐
執不許,遂見譖杖流。後召爲
監察持平,又爲
藝文應敎,皆不就。性溫厚儉約,雖爲卿相,居室衣服如布衣時。好讀
易
老而不輟。
○
遼王
遣使,享王及
德寧公主
。
○八月。罷整治都監。
○以
盧頙
爲
右政丞,
孫守卿
爲
左政丞,
尹安淑
爲
贊成事,
崔天澤
爲
三司左使,
趙瑜
知都僉議事,
洪法莊
吳子淳
爲
密直副使
。
○幸
榮安王大夫人
第。
○立王母
禧妃
府曰慶順。
○九月。遣
贊成事
李君侅
如元,謝襲位。
○
醴川府院君
權漢功
卒。
○初,王之宴
雙哥
也,公主南面,王
東面
。
監察大夫
李衍宗
上書,言其非禮。因有譖之者,下
左右司
責問,
衍宗
引禮
訟辨,不屈。
○冬十月。
盧頙
罷,以
孫守卿
爲
右政丞,
李君侅
爲
左政丞,
孫洪亮
判三司事,
廉悌臣
許伯
爲
贊成事,
柳濯
陳斯文
都僉議參理,
李公遂
爲
政堂文學,
黃河衍
判密直司事,
趙雙重
金龜年
爲
密直副使
。
○
典理判書
尹仁貴
率惡小
鄭都伊,夜入
廉孝臣
家,奪其妾。
鄭都伊
又私卒
江寧大君
妻王氏,監察司鞫之。
○
江陵大君
祺
在元尙衛王女,是爲
魯國公主
。
庚寅
二年
元至正十年。
春二月。倭寇
固城
竹林
巨濟
等處。
合浦千戶
崔禪
等戰破之,賊死者三百餘人。倭寇之興,始此。
○以
持平
崔龍生
爲
慶尙道按廉使,尋以
金有謙
代之。
龍生
疾宦寺輩恃寵上國流毒東民,牓其惡以示國人。
御香使
宦者朱
元之帖木兒
訴王及公主,沮之。
○遣
權謙
如元,賀節日。
○三月。以
李權
爲
慶尙全羅道都指揮使,
柳濯
爲
全羅揚廣道都巡問使
以備倭賊。
○夏四月戊戌。雨雹大如李梅殺禾。
○倭賊百餘艘寇
順天府,掠
南原
求禮
靈光
長興府
漕船。
○五月。元遣使來,頒赦。
○以
崔濡
趙瑜
爲
參理,
崔天澤
知都僉議,
姜得龍
爲
三司左使,
韓仲禮
爲
政堂文學,
韓大淳
判密直司事,
尹佺
李堅
黃順
知密直司事,
吳子淳
金龜年
同知密直司事,
洪瑜
金承漢
金尙璘
李春富
爲
密直副使,
郭㻒
爲
密直提學
。
裴佺
謂
崔濡
曰:「爾爲六宰,我所薦也。」濡
勃然曰:「吾顧因爾力乎。」遂拳辱之,又言於王曰:「援立之功無出臣右,然由知都僉議纔陞參理,尹時遇有何功,以密直副使拜三宰。其父莘係叔父安淑亦皆嘗爲三宰,豈彼傳家之職乎。」閔思平
叱曰:「汝乃抄奴之後,六宰於汝極矣,何不知足。」濡
怒歐
思平,王怒
濡
而不能斥。時
時遇
在王側,弄權,人目之曰
尹王
。
佺
亦猶在公主宮,用事如舊,干謁者不因
時遇,則必托于
佺
。監察司劾
濡
思平
相鬪,遣
所由,執
濡
家婢以來。
濡
使奴歐
所由,奪婢而去,僉議司亦劾之。
濡
弟
版圖判書
源
怨王有不遜語,王下
源
于巡軍,命
右政丞
孫守卿
鞫之。
源
不肯就獄,
守卿
强致之,令跪,
源
不服曰:「政丞曾不知皇帝怯薛固不可罵辱,亦不可鞫問耶。罵辱自有邦憲。」拂袂而出。
○倭賊六十六艘寇
順天府,追獲一艘,斬十三級。
○六月。
崔濡
與其弟
崔源
崔有龍
奔于元。
○倭賊二十艘寇
合浦,焚其營,又寇
固城
會源
長興府
。
○秋八月。王以誕日宴群臣。前
贊成事
尹桓
提學
郭㻒
以事相詰,
桓
攘臂歐
㻒
。
○九月。以
李凌幹
爲
川寧府院君,
金光載
爲
三司右使
。時,
光載
提調政房,
德寧公主
頗多干預,王不能制,
光載
奮然而出。公主再召,竟不應。
○遣
左獻納
白彌堅
前
典客寺丞
金仁琯,應擧于元。初,
田祿生
亦在解額,嘗爲整治都監官,究治權豪,故疾而沮之。
○
德寧公主
如元。
○冬十一月壬子朔。日食。
○倭寇
東萊郡
。
○十二月。遣
贊成事
廉悌臣
尹莘係
如元,賀正。
辛卯
三年
元至正十一年。
春正月。
贊成事
李穀
卒。諡
文孝
。
○二月。祔大行王于大廟。
○夏六月。元使
丑驢
道遇
政丞
孫守卿,以館待之薄欲鞭之,
守卿
走馬以免。
○秋八月。倭船一百三十艘來寇
紫燕
三木
二島,焚其民舍殆盡,又焚
南陽府
雙阜縣
。遣
萬戶
元顥
于
西北面,
萬戶
印璫
前
密直
李權
于
西江,屯兵以備之。又命
璫
等入海捕倭,
權
還白王曰:「臣非將又不食祿,不敢奉命。」固辭不行。
○以
金那海
判三司事,
柳濯
金仁浩
爲
贊成事,
權適
崔天澤
趙瑜
爲
參理,
金光載
康得龍
爲
三司右左使,
韓大淳
知都僉議,郭稛爲
密直提學
監察大夫,
李成瑞
高董士
爲
密直副使
。
○冬十月壬午。元以
江陵大君
祺
爲王,遣
斷事官
完者不花,封倉庫,收國壐以歸,王遜于
江華
。史臣曰:「忠穆忠定皆以幼沖卽位,德寧禧妃以母之尊用事於內,姦臣外戚用事於外,二君雖有穎悟之資,何能爲哉。且當忠定之時,江陵大君親爲叔父得國人之心,又有上國之援,諸尹不此之顧,朋比逞欲,釀成禍胎,卒使王不幸遇鴆,悲夫。」德興君
塔思帖木兒
奔于元。
忠宣王
孼子,嘗爲僧者也。
○王命前
判三司事
李齊賢
攝
政丞
權斷征東省事,
齊賢
措置得宜,人賴以安。
○十一月。倭寇
南海縣
。
○
贊成事
趙日新
齎批目,還自元。以
李齊賢
都僉議政丞,
李蒙哥
判三司事,
曹益淸
全允臧
爲
贊成事,
趙日新
趙瑜
爲
參理,
康得龍
崔天澤
爲
三司右左使,
李公遂
爲
政堂文學,
韓可貴
判開城,
金逸逢
判密直事,
李衍宗
爲
密直使
兼
監察大夫,
金普
知密直事,
洪由道
鄭䫨
同知密直事,
金敬直
李成瑞
爲
密直副使,
尹澤
爲
密直提學
。
○
權省
李齊賢
下
裴佺
及
朴守明
于獄,流
直城君
盧英瑞
于
可德島,
贊成事
尹時遇
于
角山,貶
贊成事
鄭天起
爲
濟州牧使,
知都僉議
韓大淳
爲
機張監務
。
○十二月。祝
忠惠王
孼子
釋器
髮,置
萬德寺
。
○庚子。王及公主至自元,帝遣
失禿兒太子
護行。壬寅。謁景靈殿,卽位于康安殿。
恭愍王一
諱
顓,古諱
祺,蒙古諱
伯顔帖木兒
。
忠惠王
母弟。
忠肅王
十七年庚午五月生。性嚴重且慈仁,頗得衆心,至晩年,猜忌荒惑以及於禍。在位二十四年,壽四十五。
壬辰
元年
元至正十二年。
春正月。監察司劾論:「贊成事全允臧曾受人金,被收逃入元,今,扈駕而還,超拜三宰。但當賜錢以酬負紲之勞,豈可擢置宰輔。二相曹益淸受人贈馬,又行淫祀,請皆罪之。」不允。
○以
全羅道萬戶
柳濯
持軍嚴整與士卒同甘苦,賜敎書衣酒,勞之。
○監察司啓:「諸君閑居食祿,請停俸。」從之。
○
監察大夫
李衍宗
聞王辮髮胡服,詣闕諫曰:「辮髮胡服,非先王之制也。願殿下勿效。」王悅,卽解辮,賜
衍宗
衣及褥。
衍宗
賢臣也,以彰善癉惡自任,雖威武不能屈,時號
鐵石肝腸
。
○王欲躬裸大室,
判書雲事
姜保
以陰陽拘忌上言:「今年,不可親祀。」都堂責保曰:「祀大事也,汝何沮王。」又有姦臣,告王大妃,固止之。
○二月。罷政房,歸文武銓注於典理軍簿。
○宥境內,敎曰:「我太祖統一三韓,列聖相承,以小事大,迨我聖元龍興,先天下而歸附,我忠敬王入覲世皇,寵賚異常,忠烈忠宣世館貳室,而我仁考忠肅王亦承釐降之榮,嗣德臨邦二十有五年。厥後不弔,再世不祿,而耆艾之臣以予爲忠宣之孫忠肅之子以德以年合主宗祧,獻書天子,願奉爲君,天子俯採其言,故有今日之錫命。顧以何德獲濟登玆。然屬時世陵夷,風俗頹靡,朝多倖位,倉無宿儲,隣寇侵疆,乾文告變。若不克己勵精,日愼一日,革邪僞,去憸壬,用惻怛之誠,行寬厚之政,何以報天子之德,保祖宗之業,慰慈闈之心,塞耆艾之望。凡百在位尙克匡其不逮,圖惟厥終。」○宥
裵佺
。史臣
河寬
曰:「元惡大憝,當置於法,佺用事於明陵以紊政刑,其得免竄殛,幸矣。而王於發政之初曲貸其罪,何以懲後。」尙書
玄慶
進諫曰:「兩宮寢殿地禁甚嚴,今,外人出入無制。宮殿司門宦寺之職,今,使忽赤守之。視事之時,陛衛宜謹,今,左右如市,奏事未了,已洩於外。掌刑之官,不可昵近,今,典法摠郞鄭云敬佐郞徐浩,賜酒寢殿,皆有違於法。」王然之。
○改大妃德慶府曰文睿,置
魯國公主
府曰肅雍。
○三月。
監察大夫
李衍宗
辭職,不允。
衍宗
時年踰七十,
院使
奇轅
譏之曰:「此老罔聞知耶。何不察人是非。」衍宗
曰:「近,劾曹益淸全允臧,若彈李齊賢與趙日新,則王誰與議事。」○
崔濡
金元之帖木兒
等留元,謀欲騷擾本國,乃奏請徵征南兵十萬。帝用其言,遣
濡
徵兵。時,國人之在元者咸奏曰:「高麗褊小,方被倭患,且地遠,不可徵兵。」帝然之,召
濡
等還。
○辛亥。前王遇鴆薨于
江華
。王之遜
江華
也,
典校令
申德隣
典校丞
安吉祥
等四五人從行,追捕繫巡軍,唯
朴思愼
從之。供膳不充,往來又絶,憂愁號泣。母
禧妃
請于王,往見之,留數日而還。及訃至,都人莫不流涕。
○
李齊賢
辭職,不允。
趙日新
挾元從之功,暴橫驕恣,以
齊賢
居右,深忌之。
○命
內府少尹
金暉南
率戰艦二十五艘禦倭。至
楓島,遇賊船二十艘,不戰而退。至
喬桐,又望見賊船甚盛,遂還
西江,請濟師。
暉南
等與倭戰于
窄梁
安興
長岩
等處,獲賊船一艘。王除
暉南
左常侍
。
○倭屠
巴音島
。
○
瑞州
防護所獲倭船一艘,殲之。
○
趙日新
啓曰:「殿下之還國也,元朝權倖聯姻于我者請官其族,旣托於上,又囑於臣。今,使典理軍簿掌銓選,恐有司拘於文法,多所阻滯。請復政房,從中除授。」王曰:「旣復舊制,未幾中變,必爲人笑。卿以所托告我,我諭選司,誰敢不從。」日新
奮然曰:「不從臣言,何面目復見元朝士大夫。」遂辭職。
○倭船大至。
金暉南
兵少不能敵,退次
西江,告急。
鷹揚軍上將軍
金鏞
調發諸領兵,婦女欄街痛哭,
都城
大駭。又斂百官坊里民戶軍糧及箭有差。
○倭焚
喬桐
甲山倉,前
代言
崔源
與戰獲賊船二艘。
○
典理判書
白文寶
上疏論選法,請行宋
司馬光
十科擧士之制。
○閏月。
監察執義
金㺶
持平
郭忠秀
劾
趙日新,
日新
請與臺官廷辯,命
政堂文學
李公遂
監察大夫
李衍宗,聽兩造于內殿。
衍宗
手執
㺶
等彈章,條問之。
㺶
謂
衍宗
曰:「公長憲司,旣不與彈擧罪人,反問我輩邪。」衍宗
慙恚。
㺶
忠秀
又囚
日新
家奴于獄,
日新
破獄出之,反訴臺官,王命
㺶
等勿仕。初,
㺶
忠秀
以
衍宗
老而姦詐又附
日新,其劾之也,不與之議。
衍宗
嗛之,至是,承命坐臺,遂劾
㺶
忠秀
及
掌令
慶千興
。後王召
李齊賢,咨訪國事,因語之曰:「李衍宗多詐人也。」史臣曰:「王聰明慈仁,可與有爲之君也。故方其初政,臺臣思振憲綱以復古風,王之左右挾其負紲之勞,妬賢疾能,而日新尤甚暴橫。衍宗身爲憲長,反附日新,遂劾㺶等以沮之。於是,群小日進,忠良日退,政日以紊,雖有天資之美,何補於治哉。」李齊賢
避
趙日新
之忌,三上書辭職,不許。
○遣
三司右使
洪彦博
密直副使
李成瑞
如元,賀節日。
○
監察大夫
李衍宗
棄官歸。初,
衍宗
附
趙日新,得拜是職,及
日新
見劾,恐禍及己,潛歸田里。史臣曰:「甚矣,小人之難知也。苟非至明何以照其姦哉。衍宗之諫王辮髮也,史稱之曰:『賢臣也。雖威武不能屈。』其劾㺶等也,史目之曰:『老而姦詐。』夫威武不能屈,豈姦詐者所可爲也。之二史皆一時目擊其人而書之也,毀譽若此之不同,豈私於衍宗苟焉以毀譽之也耶。蓋衍宗善於揣摩,而飾詐以釣名者。比事以觀,可以想其爲人也。益淸允臧均爲隨從而氣炎熾赫,然其固寵而凶狠,非日新之比。故首論之以示不憚威勢。知王之銳志于治而可以納諫也,故辮髮非大過也,而獨諫之以示敢言不諱。奇轅譏其不言,則以齊賢日新竝稱而托以王無可與議事也。見日新之將及於敗,則先幾引退而規以遠禍也。非揣摩之工而巧於飾詐者,曷能若是哉。是故雖當時史臣尙不知其黨惡,而反以彰善癉惡譽之,其小人之難知也如是夫。而王語齊賢曰:『衍宗多詐人也。』則王之照姦之明何其至矣。獨恨其知之明,而不能去之,使盜其自去之名也。由是,懷詐取寵,欺君誤國,有如旽者,無復憚焉,卒陷於昏暗而不寤也。鳴呼,惜哉。後之馭小人者可不監諸。」夏四月癸卯朔。元告日食,不果食。
○元賜弓三百張箭三萬枚劍三百把。
○王以佛生日燃燈禁中,飯僧一百,奏妓樂以觀。
○
密直提學
尹澤
上疏言時事,不允,遂辭。
○罷
右副代言
金得培
左副代言
柳淑
。元
丞相
脫脫
遣使,以書戒王勿用憸人,
贊成事
趙日新
知申事
崔德林
要其使者云:「淑與得培居中用事。」使者白王罷之。
○王將幸行省賀聖節,
院使
奇轅
欲竝馬而語,王命衛士分衛前後,使不得近。
○王設火山於禁內,陳雜戲,
趙日新
與王同倚欄觀之。巡軍府嘗以事囚
理問
裵佺
家奴,
日新
領卒五十餘人,呼府吏,令釋之。吏不聽,乃歐之,囑
萬戶
洪裕,竟釋之。
日新
又以讒鞫
都評議錄事
金德麟
等,皆除名禁錮。王知不可,不得已從之,國人亦畏其勢,莫敢言。其弄權自專類此。
○五月。王以誕日設道場于內殿三日。宰樞欲上壽,王曰:「宴必殺生,其以宴錢飯僧一千于地藏寺。」王方信佛,百官皆爲王設祝壽齋。
○己丑。地震。
○召僧
普虛
于
益和縣,引入內,問法。
普虛
曰:「爲君之道在修明敎化,不必信佛。若不能理國家,雖致勤於佛,有何功德。無已則但修太祖所置寺社,愼勿新創。」又曰:「君王去邪用正,則爲國不難矣。」王曰:「予非不知邪正,但念其從我于元,皆效勤勞,故不能輕去。此乃寡人所難也。」○六月。王受菩薩戒于康安殿。
○諫官上疏:「閹人授檢校官食祿者太多,請加汰減。」○禁土木之役,限二年。
○倭寇
全羅道,
知益州事
金輝
等領舟師擊之,不克。
沃溝監務
鄭子龍
坐逗遛不進,杖配
突山
烽卒。
○倭寇
江陵道
。
○秋七月癸酉。葬聰陵,葬具多闕。
○
吉昌府院君
權準
卒。
準
謁
忠宣王
于元,恩寵愈隆,賞賜無算。及
忠肅
與
瀋王
相持,群不逞多附
瀋王,準守義不變,
曹頔
之亂,
準
閉門不出。性純重寡言笑,儀表秀偉,望之巍然,可尊。然倚勢占奪土田,招納賄賂以致鉅富,識者譏之。
○
合浦萬戶
獻倭俘。
○以大妃疾赦。
○八月。王與公主幸
福靈寺
。自是,數幸寺院。
○敎曰:「古昔君王勵精圖治,欲保邦家,須躬親機務以廣聰明以達下情。僉議監察典法司開城府選軍都官凡所決訟,五日一啓。」○元遣
直省舍人
普思泥,賜金帶及鈔二千錠。
○開書筵,敎曰:「元老大臣大夫士輪番入侍,進講經史法言。凡權勢所奪田宅奴婢積年之訟與夫冤滯之獄,其審治之。僉議監察是予耳目,時政得失民間利害,直言不諱。」○
印承旦
入侍書筵,請罷辨整都監,王不應,但曰:「穿窬夜行,惡月之明。」時,權豪奪畿縣公田,
承旦
所占尤多,辨整都監收其田,仍追累年之租,故
承旦
惡之。他日,
金永煦
又請罷之,王曰:「予欲聞嘉言,故設書筵,卿等所言實乖予心。」遂稱疾入內。
○
福安府院君
權謙
如元,納女于皇太子。
○以
捕倭使
印璫
逗遛不進下獄。
○九月。以
宋瑞
都僉議政丞,
趙日新
判三司事
。
○倭賊五十餘艘寇
合浦
。
○以
大護軍
成士達
在政房私授人職四十餘下獄。
○
上將軍
全普門
妻
宋氏
私
普門
族姪
曹復生,繫獄按治。具服,各杖八十七。
○己亥。
趙日新
夜與前
贊成事
鄭天起
及
崔和尙
張升亮
等募閭里惡小,謀去
奇轍
奇輪
奇轅
高龍普
朴都羅大
李壽山
等,分捕之,唯執
轅,斬之,餘皆逃。
日新
率其黨,趣
星入洞,圍時御宮,殺直宿
判密直司事
崔德林
上護軍
鄭桓
親從護軍
鄭乙祥
等數人。衛士驚駭,
日新
曰:「毋恐。但除諸惡輩耳。」遣人殺
上護軍
洪義
于其家,拔劍擊之,其妻遽蔽以身,
義
得不死。
○庚子。
趙日新
劫王開御寶,自除爲
右政丞,
鄭天起
爲
左政丞,
李權
判三司事,
羅英傑
判密直司事,
張升亮
爲
鷹揚軍上護軍,官其黨有差。又以
裴天
爲
平壤道存撫使,
張元碩
爲
江陵道存撫使,
劉廣大
爲
鐵嶺防護使,
李壽長
爲
義州防禦使
。又使
朴西
韓範
等封義成德泉二倉。
日新
與
高忠節
崔和尙
等劫
金逸逢
安震
黃順
李濟,使之從己。又令大索
轍
等,捕其母妻。逮繫滿獄,兵交於路。王與公主移御
泉洞
別宮,衛士稀少,導從皆賊黨。
○冬十月辛丑朔。
日新
乃欲歸罪其黨以自免,夜,與
崔和尙
入直,至曉,徐謂
和尙
曰:「公佩劍甚良,請觀之。」和尙
曰:「此劍殺人固多。」乃抽與之,
日新
因以其劍斬之。遂勸王親出捕賊,王疑不許,
日新
固請曰:「安有無頭而濟事者乎。」王不得已帶劍,幸
十字街,百官始聚。捕斬
張升亮
等八九人,梟首于市,下
天起
于獄,斬其子
摠郞
明道
。
○以
宋瑞
爲
右政丞,
趙日新
爲
左政丞
判軍簿監察事,
洪彦博
判三司事,
柳濯
鄭乙輔
趙瑜
爲
贊成事,
金普
金逸逢
崔天澤
爲
評理,
姜得龍
洪元哲
爲
三司右左使,
安震
爲
政堂文學,
金信
知都僉議司事,
姜之衍
僉議評理商議,
韓可貴
判開城府事,
兪眞
爲
密直使,
姜千裕
知密直司事,
高忠節
李成瑞
黃順
同知密直司事,
金龜年
爲
密直副使
商議,
李宗
洪開道
孫佛永
爲
密直副使,
李濟
爲
密直提學
。
○癸卯。移御
丹陽大君
第,行過
高羅里,
日新
馬上獻觴于王及大妃公主。時,
日新
作亂,號令內外,朝臣恟懼,噤無一言。王密召前
左使
李仁復
曰:「事已至此,何爲則可。」對曰:「人臣敢倡亂,固有常刑。況今天朝堂堂,法令彰明,如其猶豫,臣恐累及於上。」王遂決意誅除。甲辰。幸行省,會耆老密議。翌日,復幸行省,命
金添守
執
日新,引出行省門外,斬之。囚其親黨
鄭乙輔
李權
羅英傑
高忠節
李宗
李君常
朴曦
蔡河老
等二十八人。賊黨
趙波廻
亡匿,聞老母繫獄,自來,斬之。是時,連日陰霾,及斬
日新,天日開霽。
○以
李齊賢
爲
右政丞,
曹益淸
爲
左政丞,
柳濯
判三司事,
洪彦博
金承澤
爲
贊成事,
趙瑜
都僉議評理,
李公遂
爲
三司右使,
文伯
金光鉉
同知密直司事,
金鏞
崔源
朴壽年
爲
密直副使,
安輔
爲
密直提學,貶
洪鐸
爲
檜原縣令,
鄭乙輔
爲
光陽監務,
李權
爲
濟州牧使
。
鐸
日新
妻父也。
○遣
上將軍
姜碩
如元,賀千秋節。
○敎曰:「皇天不弔,災變屢興,賊臣趙日新鄭天起等集聚兇徒,謀爲不軌,賴祖宗之靈,大憝伏辜。凡爾內外百姓皆安心作業,勿復驚動。若其他罪除不忠不孝謀故劫殺外咸宥之。」○十一月。百官上書征東省曰:「賊臣趙日新潛圖不軌,擅自起兵,謀去奇氏,攻破其家,闌入王宮,殺害左右,恣行暴虐。自知罪不容誅,又恐姦謀敗露,反殺同黨崔和尙等,滅口自雪,扶王上馬,又捕其黨,揚言爲功,自爲政丞。居王左右,常露刃使氣,潛畜異謀,多結黨援。賴我王默斡神機,假以辭色,以伺其變,不勞兵刃而日新就戮。伏望聞于宸聰,明正典刑,以懲後來。」○遣
密直副使
朴壽年
如元,謝賜軍器,
都僉議司使
韓可貴,賀正。
○十二月。遣
密直副使
李成瑞
如元,獻方物。
○元遣
宗正府常判
梁烈帖木兒
吏部尙書
不花帖木兒
來,鞫
趙日新
之變。
○杖
金鏞
。
日新
之亂,衛士多中傷,
鏞
獨免,且不捍禦故也。
癸巳
二年
元至正十三年。
春正月。幸
榮安王大夫人
李氏
第。
○親裸大廟。
○以
洪彬
爲
右政丞,
曹益淸
爲
左政丞,
李公遂
爲
贊成事,
李達衷
爲
監察大夫
。
○
永山君
張沆
卒。
○二月。
礪良府院君
宋瑞
卒。
○三月。元遣
宗正府斷事官
哈兒章
兵部郞中
剛升
等來,斬
鄭天起
高忠節
廉伯顔帖木兒
郭允正
李君常
李龜龍,籍其家。又斬徒黨
朴西
等十四人,杖
曹用權
等十七人,
政堂文學
安震
密直提學
李濟
以年老免杖贖銅。又以
趙日新
妻子給
奇天麟
爲奴婢。
○遣
僉議贊成事
柳濯
三司右使
崔天澤
如元,賀聖節。
○夏四月甲辰。地震。
○五月。賜
李穡
等三十三人明經二人及第。
○遣
密直使
李也先帖木兒
鷹揚軍上護軍
安祐
如元,貢方物,仍獻皇后誕日禮物。皇后誕日之賀,始此。
○六月。
右政丞
洪彬
辭職,王遣內人起之,
彬
杜門不出。宰樞會其家,請之,乃視事。
○秋七月。元遣
大府監大監
山童
等來,頒冊太子詔。
○八月。元遣
巒巒太子
定安平章
等來,賜孛兒扎宴,遂宴于延慶宮。公主與太子坐北面南,王坐西面東,皇后母
李氏
坐東面西。王先起,跪獻爵于太子,太子立飮,以次行酒,太子又起,獻酒
李氏
次王次公主。用布爲花凡五千一百四十餘匹,他物稱是,窮極奢侈。元法,合姻婭而宴之,謂之孛兒扎宴。初,王爲
李氏
表請,故帝賜是宴。時,使介絡繹,館舍難容,皆館於宰樞之家凡三十餘所。
○九月乙丑朔。元告日食,不果食。
○遣
密直副使
李也先帖木兒
如元,謝賜宴。
○以
印承旦
爲
左政丞,
趙瑜
判三司事
。
○冬十月。敎
慶尙道都巡問使
曰:「海寇連年,爲邊患,今,卿擒倭至十餘級,予甚嘉之,賜卿酒及銀五十兩。所管軍士有功者,以名聞,予將錄用。」○遣
蔡河中
如元,賀千秋節,
軍簿判書
金希祖,賀冊太子。以
李穡
充
書狀官,應擧,擢制科。
○十一月。前
左政丞
曹益淸
卒。
○遣
南陽君
洪彦博
如元,賀正。
○十二月。罷刷卷都監。時,人貸官錢,逋欠者多,故置都監徵之,延及族屬隣里,倍收其本,人甚苦之。前
判密直司事
金逸逢
上書極言其弊,從之。
甲午
三年
元至正十四年。
春正月。宴群臣于延慶宮。
○以
蔡河中
爲
右政丞,
廉悌臣
爲
左政丞,
姜千裕
判三司事,
李仁復
爲
政堂文學
。
○元遣宦者
院使
金光秀
僉院
迦剌撥皮,賜王楮幣萬錠黃金一錠白銀九錠。
○二月。
德寧公主
還自元。
○以
蔡河中
領都僉議,
廉悌臣
爲
右政丞,
柳濯
爲
左政丞,
康允忠
元顥
爲
贊成事,
崔天澤
奇輪
爲
三司右左使,
金信
金敬直
李珍
爲
評理,
康之衍
爲
評理商議,
朴壽年
知都僉議,
奇完者不花
判密直司事,
朴之椿
爲
密直司使,
康舜龍
姜仲祥
知密直司事,
姜碩
全普門
同知密直司事,
闊宰哥
朴頲
崔用滋
朴君正
池贊
爲
密直副使,
安輔
爲
密直提學
。
完者不花
轅
之子也。
○三月癸亥朔。日食。
○遣
僉議評理
金敬直
如元,賀節日。
○夏四月。倭掠
全羅道
漕船四十餘艘。
○五月。以旱禁酒減膳。召
監察大夫
金㺶
典法判書
洪仲元,問民間冤枉。
○元遣
大府監少監
宦者
安童
來,求紋苧布及毛皮。
○遣
密直使
李也先帖木兒
如元,獻皇后誕日禮物。
○
慶陽大君
盧頙
納女于元。
○六月。
平康府院君
蔡河中
還自元,傳
丞相
脫脫
言曰:「兩國相好已久,今,漢賊大起,吾受命南征,王宜遣勇銳以助之。」河中
在元謀復爲相,會元征紅巾等賊,旁求勇士,
河中
請還國出兵助征,乃薦
政丞
柳濯
廉悌臣
等有勇略,遂與
李壽山
先元使以來。
壽山
宣帝旨於王曰:「河中諳鍊,可使。」河中
亦傳帝旨曰:「壽山穎悟,王其用之。」○以年饑發有備倉粟,減價以市民。
○以
蔡河中
僉議政丞,
李壽山
康仲祥
僉議評理,
廉悌臣
爲
曲城府院君,
柳濯
爲
高興府院君
。監察司不署
河中
告身,累月乃出。
○
漢陽府院君
韓宗愈
卒。
宗愈
自幼瞻視異衆,魁顔偉幹,望之儼然,知其爲公輔器。其未達也,與一時名士相往還,群飮無虛日,醉則起,垂袖爲舞,歌楊花詞曰:「待如晦,淸風飛揚,到黃閣中。」識者皆異之。性寬厚且重,處事接物皆有餘裕。諡
文節
。
○元遣
吏部郞中
哈剌那海
等來,
脫脫
丞相
以帝命召
柳濯
廉悌臣
權謙
元顥
羅英傑
印璫
金鏞
李權
康允忠
鄭世雲
黃裳
崔瑩
崔雲起
李芳實
安祐
等四十餘人及
西京
水軍三百,且募驍勇,期以八月十日集
燕京,將以討
高郵
賊
張士誠
。又遣
工部寺丞
朴賽顔不花,齎寶鈔六萬錠,賜赴征將卒。
○以
印璫
爲
碩城府院君,
李權
爲
五原府院君,
羅英傑
爲
錦城君,
孫佛永
爲
敦城君,
金鏡
爲
義城君,
金鏞
爲
安城君,
安祐
爲
鼇城君,
崔源
爲
龍城君,
印安
爲
延城君,
崔安守
爲
咸城君,
具貞
爲
沔城君,
趙忠信
爲
祥原君,其餘將卒,竝加爵秩。自募者,皆超三等授職。諸司三四品,皆添設,
六部判書
摠郞,除政曹外皆倍數添設。四十二都府,每領又添設
中郞將
郞將
各二人
別將
散員
各三人以授之,謂之賞軍政。添設之職始此。
○令百官及各宗僧徒出馬有差,使軍士平價以市。時,赴征軍官奪民馬,或多抑買,行省禁之,不止。
○發有備倉米五百碩以濟飢民。
○
全羅道萬戶
印璫
獻倭俘。
○秋七月。
柳濯
廉悌臣
等四十餘人率軍士二千餘人如元,王幸迎賓館,親點送之。及至
鴨綠江,
康允忠
謀於衆曰:「吾等離親戚左墳墓,以就死地,何日而旋歸乎。欲以精騎五十還入京,斬始謀發兵者。」乃告
廉悌臣,
悌臣
曰:「非計也。吾君天也,天可逃乎。且忠臣義士豈有反側之言乎。」遂與
濯
等間道疾行。時,元所召四十餘人皆將相之有名望者,且精兵銳卒竝皆從征,宿衛空虛。王疑懼,募弓手于
西海道,以備不虞。
○元遣
中尙監丞
崔濡
來,督赴征軍士,兼求槍幹。
濡
嘗逃奔于元,及王卽位東還,扈駕行至
遼陽,還逃入元。
○以
康舜龍
朴賽顔不花
爲
贊成事,
崔濡
爲
三司右使,
姜千裕
爲
河城府院君,
奇輪
爲
德山府院君,
奇完者不花
爲
德陽府院君
。
○
蔡河中
議罷
糾正
分臺監諸倉庫,王嘿然。
○以
康允忠
判三司事,
洪彦博
尹桓
金敬直
爲
贊成事,
康得龍
李壽山
朴壽年
爲
評理,
柳之淀
爲
三司左使,
李仁復
兼
監察大夫,
李承老
知密直司事,
申仲佺
同知密直司事,
孫就
徐臣桂
姜仲卿
權恒
竝爲
密直副使
。
○冬十月。元遣使來,宴
榮安王大夫人
李氏,王與公主幸其第。
○以宦者
申小鳳
爲
親禦軍上護軍
。
○前
右政丞
廉悌臣
還自元。時,王遣使,請還
悌臣,帝曰:「悌臣高麗大臣,其禮而遣之。」○十一月。遣
處仁君
李珍
如元,賀千秋節。
○
全羅道都巡問使
申仲佺
獻倭馘。
○以
金敬直
林淑
爲
三司右左使,
金仁浩
爲
贊成事,
李承老
爲
政堂文學,
洪元哲
判開城府事,
全普門
王梓
知密直司事,
池贊
同知密直司事,
金元富
崔伯
石抹時月
爲
密直副使
。
○
印安
還自元言:「太師脫脫領兵攻高郵城,柳濯等赴征將士及國人在燕京者摠二萬三千人以爲前鋒。城將陷,韃靼知院老長忌我國人專其功,令曰:『今日暮矣,明日乃取之。』麾軍而退。其夜,賊堅壁設備,明日,攻之不克拔。會,有人譖脫脫,帝流脫脫于淮安,自後,南賊日盛。我軍陷六合城,又移防淮安路,李權崔源等六人戰死,崔瑩力戰,身被數槍。」○十二月。遣
贊成事
金普
知密直司事
全普門
如元,賀正。
○敎曰:「沿海守令職兼防禦,誠難其人。奉翊以下代言以上各擧淸白有武才者二人。」○以
蔡河中
領都僉議司事,
李齊賢
爲
右政丞,
洪彦博
爲
左政丞,
姜仁伯
判三司事,
崔天澤
爲
贊成事,
康得龍
洪元哲
爲
三司右左使,
韓可貴
爲
評理,
尹忱
知都僉議司事,
李春遇
判開城府事,
全普門
判密直司事,
金成寶
知密直司事,
安輔
爲
密直提學,
姜仲卿
徐臣桂
同知密直司事,
車蒲溫
爲
密直副使
。
李齊賢
辭,不允。
乙未
四年
元至正十五年。
春二月。元來錫公主號
承懿
。
○賜
安乙起
等三十三人及第。
○
全羅道按廉
鄭之祥
囚元
御香使
埜思不花
于
全州
。
不花
本國人也,入元,有寵於帝。其兄
徐臣桂
爲六宰,其弟
應呂
爲
上護軍,擅作威福,擧國畏之。至是,
不花
降香諸道,所至縱暴,
存撫
按廉使
多被辱罵,莫敢違忤。
之祥
迎候恭謹,
不花
待遇甚倨。
接伴使
洪元哲
有托於
之祥,
之祥
不聽,
元哲
激怒
不花
曰:「之祥輕天使。」不花
縛辱之。
之祥
卽憤恚大叫,紿邑吏曰:「國家已誅諸奇,不復事元,命金敬直爲元帥,守鴨江,此使者,可擒制也。若等何畏而不我救。」邑吏呼譟而入,解縛扶出。
之祥
遂率衆,執
不花
元哲
等囚之,奪
不花
所佩金牌,馳還京。道過
公州,執其弟
應呂
以鐵椎檛之,數日而死。
之祥
來白于王,王驚愕,下巡軍獄,卽命
行省員外郞
鄭暉
捕
全州牧使
崔英起
及邑吏等,又遣
車蒲溫,還其牌于
不花
。
○三月。遣前
僉議
金信
贊成事
朴壽年
如元,賀節日,
密直副使
尹之彪
謝封公主。
○夏四月。元遣使來,求女樂。
○倭掠
全羅道
漕船二百餘艘。
○五月。以
安輔
爲
政堂文學,
尹守常
爲
密直提學
。
守常
以宦者妻親得拜是職,爲世所譏。
○遣
知申事
任君輔
如元,賀皇后千秋節。
○元遣
斷事官
買住
來,鞫
鄭之祥
。
○辛巳。地震。
○秋七月。
贊成事
朴壽年
卒于元。
壽年
丞相
汪家奴
之婦翁也,
丞相
宴慰過飮,暴卒。
○
知申事
任君輔
還自元,帝賜王酒,除貢紋苧布。
○命兩府各擧堪爲守令者。
○八月。元太子遣
月魯帖木兒
來,宴
榮安王大夫人,王幸其第。
○九月。元遣
資政院使
姜金剛吉思
來,宴
榮安王大夫人
。
○冬十月。以
密直副使
任君輔
詐傳王旨流于
濟州,
金鏞
鄭世雲
等譖之也。
○命
金鏞
洪義
鄭世雲
柳淑
等每日入宮,事無大小,一切啓稟。
○十一月。降
全州
爲部曲以囚
埜思不花
也。
○遣
定原君
鈞
大護軍
金瑨
如元,獻方物。
○十二月。
知都僉議司事
金鏞
與
贊成事
金普
爭權,幸
普
丁母憂,陰勸
征東省都事
崔介,上書於王,請令百官行三年喪。
鏞
等矯旨,下其書都評議司,逼令施行。王悉知其狀,流
鏞
于
濟州,遂罷三年喪。
○我
桓祖
以
雙城等處千戶
來見,王曰:「乃祖乃父身雖在外,乃心王室,我祖考實寵嘉之。今,卿無忝祖考。予將玉汝於成。」雙城
地頗沃饒,東南民無恒産者多歸焉。本國聞于中書省,奉聖旨差官來,
遼陽省
亦差官來,王遣省
郞中
李壽山,往會,分新舊籍民,謂之三省照勘戶計。其後撫綏失宜,稍稍流徙。命
桓祖
主之,民由是得安其業。
丙申
五年
元至正十六年。
春二月。元賜王功臣號曰,
親仁保義宣力奉國彰惠靖遠
。
平章
奇轍
上詩以賀,不稱臣。
○遣
福昌府院君
金永煦
如元,謝功臣號。
○飯僧
普愚
于內佛堂。
普愚
卽
普虛,寓
廣州
管內
迷元莊,白王陞
迷元
爲縣,置
監務,主號令,
監務
但進退而已。廣占田園,牧馬滿野,皆以內乘稱,雖害禾穀,人不敢逐。
○三月。王及公主奉大妃如
奉恩寺,聽
普愚
說禪,施幣銀鉢繡袈裟,積如山丘。士女奔波,猶恐不及。
○以
孫湧
爲
監察大夫,從元
太師
汪家奴
之請也。
○我
桓祖
來朝,王曰:「撫綏頑民,不亦勞乎。」時,奇氏族倚后勢暴橫,人有密告
奇轍
潛通
雙城
叛民,結爲黨援謀逆。王諭
桓祖
曰:「卿宜歸鎭吾民,脫有變,當如吾命。」○夏四月。王邀
普愚
于延慶宮,行師弟禮,其儀衛擬於鹵簿。又引入內殿,太妃公主喜慶泣下,侑茶果,公主遺琉璃盤瑪瑠匙等物。時,僧徒求寺者皆附
愚
干請於王。王曰:「自今,禪敎宗門寺社住持請師注擬以聞。寡人但下除目爾。」於是,僧徒爭爲門徒。
○五月。元遣
奇完者不花
來,冊
榮安王
爲
敬王
。
○王託以曲宴召宰樞,皆會于闕,命
判密直
洪義
等,召
太司徒
奇轍
及子
贊成事
有傑
姪
少監
完者不花
太監
權謙
及子
萬戶
恒
舍人
和尙
慶陽府院君
盧頙
及子
行省郞中
渚
等。
轍
謙
先赴召。
密直
慶千興
黃石奇
判事
申靑
等密白王曰:「二人已至,其餘子姪及盧頙父子未至,若事洩,變起不虞,不如早圖。」王然之,卽令
密直
姜仲卿
大護軍
睦仁吉
亐達赤
李蒙古大
等伏壯士,出不意椎擊。
轍
應手而仆,
謙
走避,追殺于紫門,血濺宮門。遂殺
轍
謙,從二人
奇
權
麾下狼狽四散,禁衛四番軍士一時俱發,兵刃盈路。
仲卿
等率兵至
頙
家,捕殺之。
有傑
完者不花
渚
恒
和尙
等支黨皆逃,宮城戒嚴。遂釋
鄭之祥
爲
巡軍提控,仍許
侍衛,以
洪彦博
爲
右政丞,
尹桓
爲
左政丞,
元顥
判三司事,
許伯
黃石奇
爲
贊成事,
全普門
韓可貴
爲
三司右左使,
金逸逢
金鏞
印璫
爲
僉議評理
。
顥
有傑
之妻父也,欲代
彦博
執權柄,嘗譖
彦博
有異志。至是,又譖
可貴
及
沔城君
具榮儉
不爲追捕
奇
權
盧
支黨。於是,下三人獄,辨對。王素惡
顥,使
李蒙古大
殺于獄中,又命斬
可貴
榮儉
于市。
榮儉
後妻張以穢行見棄,張寅緣近幸譖於王。王尋知非辜,追止之不及。
榮儉
古名
貞
。時,
可貴
等被讒見殺,人皆疑懼。又命中外搜捕
有傑
等,沒入三家奴婢于義成德泉有備等倉。
○罷征東行中書省理問所。
○以
評理
印璫
同知密直
姜仲卿
爲
西北面兵馬使,
司尹
辛珣
兪洪
前
大護軍
崔瑩
前
副正
崔夫介
爲
副使,攻破
鴨江
以西八站,以
密直副使
柳仁雨
爲
東北面兵馬使,前
大護軍
貢天甫
前
宗簿令
金元鳳
爲
副使,收復
雙城
等處。翌日,
璫
先發郊外,
中卿
被酒後至使氣,
璫
止之不聽。又至餞亭亦如之。
璫
目
辛珣
拔劍斬之。遂報王曰:「仲卿有二心,故處以軍法。」國家莫知其故,物議紛紜。
○敎曰:「恭惟我太祖創業垂統,設官立法,上下相保,式至于今。我忠憲王歸款元朝,世祖許其不改舊俗以存恤之。我國亦恪修職貢,未嘗小違臣節。今,有奇轍盧頙權謙等,不念元朝存恤之意先王創垂之法,席勢以陵君,肆威以毒民,罔有限極。予以連姻帝室於其所言一皆勉從,猶爲不足,潛圖不軌,欲危社稷。幸賴天地祖宗之靈,轍等俱已伏辜,兇黨之在逃者奇有傑完者不花盧渚權恒和尙等罪在不原,韓可貴具貞等不從國令,故縱反者。是用俱置典刑。有能捕告反者,以本人家財量功充賞,外餘人所犯一切除之。轍等奪占人口土田,許人陳告,各還本主。」尋獲
有傑
完者不花
渚
和尙,斬之。
恒
以素不挾勢免死,流
濟州
。
轍
妻金氏携幼子
賽因
祝髮而逃,亦被擒,繫巡軍,
賽因
尋死。流其黨
金寧君金普
密直副使
李也先帖木兒
行省員外
趙萬通
同僉
洪翊
贊成事
黃河衍
評理
李壽山
密直
王重貴
代言
黃河晏
護軍
黃河湜
前
代言
洪開道,杖前
密直
任君輔
等數人,
翊
及
河衍
尋賜死。
○六月。
印璫
引兵到
鴨綠江,攻破
婆娑府
等三站。
○
雙城
人
趙都赤
來朝,賜金牌,授
高麗雙城地面管軍千戶
。
○元使
直省舍人
齎
奇轍
太司徒
宣命印章來。
西北面兵馬副使
辛珣
遇諸道,奪宣命印章,囚
舍人,殺傔從三人,
舍人
夜逃。
○王聞前
護軍
林仲甫
欲奉
釋器,潛圖不軌,卽繫巡軍按治,辭連前
政丞
孫守卿
前
密直
洪峻
監察大夫
孫湧
黃淑卿
典校令
鄭世功
前
判事
金成
洪桂
等十餘人,悉逮繫獄。獄官詰
仲甫
曰:「汝識孫湧乎。」對曰:「不知。」遂釋之。斬
守卿
桂仲
甫成,放
釋器
于外,貶
贊成事
康允忠,爲
東萊縣令,杖
漢陽尹
洪仲元
及
鄭世功
薛起宗
姜贊
張萬林
朱雲
等,蓋以黨
守卿
也。
○赦。敎曰:「奇轍等憑震主之威,撓爲邦之法,選調隨其喜怒,政令由之伸縮。人有土田則攘之,人有人民則奪之。幸賴祖宗之靈,叛逆若轍頙姦回若守卿等,旣置典刑,脅從罔理。自今伊始,修明法令,整頓紀綱,期與一國更始。」遂停至正年號。
○秋七月。復舊官制。以
洪彦博
爲
門下侍中,
尹桓
守門下侍中,
柳濯
爲
門下侍郞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許伯
爲
中書侍郞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黃石奇
爲
門下平章事,
金鏞
爲
中書平章事,
金逸逢
印璫
參知政事,
全普門
鄭珚
守司空
左右僕射,
慶千興
判樞密院事,
崔仁遠
爲
樞密院使,
安祐
知樞密院事,
裵天慶
黃裳
同知樞密院事,
柳仁雨
李春富
爲
樞密院副使,
金希祖
簽書樞密院事,
柳淑
爲
樞密院學士
。
○
東北面兵馬使
柳仁雨
等率兵,次
登州
去
雙城
二百餘里,逗遛十餘日。時,
雙城摠管
趙小生
千戶
卓都卿
等召
龍津
人
趙暾,謀欲拒之。
暾
不從,乃與素善狹客
趙都赤
言曰:「今,兩豎所以敢拒命者以汝爲腹心也。汝本高麗人,爾祖與吾祖皆自漢陽而來,今,背本國,從逆豎,獨何心哉。」都赤
擧手指天曰:「叔父活我矣。公且先,吾從之。」一夜馳二百里,詣
仁雨
營曰:「二豎勢窮將北走,雙城人皆竄伏山谷,今,大軍遽至,必駭不下,淸野無食。爲公計,莫若先遣吾長子仁璧,往彼招集。」仁雨
然之。乃使
仁璧
徇
雙城,
雙城
人聞其來,皆喜相告曰:「趙別將來,吾屬更生矣。」相率來降,犒迎官軍曰:「高麗王眞我主也。」初,王聞
仁雨
逗遛,授我
桓祖
少府尹,遣
兵馬判官
丁臣桂,諭令內應。
桓祖
聞命,卽銜枚就行,與
仁雨
合兵。
仁雨
等遂進兵,攻破
雙城摠管府
。
趙小生
卓都卿
棄妻子,逃入
伊板嶺
北立石之地。於是,按地圖收復
和
登
定
長
預
高
文
宜州
及
宣德
元興
寧仁
耀德
靜邊
等鎭諸城。蓋
咸州
以北
哈闌
洪獻
三撒
本爲我疆,自
高宗
戊午沒于元,凡九十九年,今,皆復之。
○元遣
中書省斷事官
撒迪罕,詔曰:「高麗自我世祖混一之初灼知天命,擧國臣服,爰結婚親,于今百年。邇者,姦民遽生邊釁,越我封疆,擾我黎庶,焚我傳舍,阻我行人。揆諸天憲,討戮何疑。尙慮蕞爾賊徒或得罪爾邦,逋逃嘯聚,或從他國,妄稱汝民,盜用兵戈以間世好。若不詢問情僞,大兵一臨,玉石俱焚,誠所不忍。爾其毋生疑貳,發爾士卒,就便招捕,或約我天兵,倂力夾攻,期於靖國安民,永敦前好。具悉奏聞。」○斬
西北面兵馬使
印璫,附表
撒迪罕,奏曰:「竊惟,小邦邈處東極,隋唐之盛羈縻而已。世祖龍興,灼知天命,首先歸附,世著微勞,東漸恩澤日新月盛。不意,賊臣奇轍與盧頙權謙謀爲不軌,生我禍階。切詳,轍等連姻掖庭,假威大朝,氣焰熏天,脅制國主,人有人民,不奪不已,人有土田,不奪不饜。臣畏天朝,一不敢問,群黎百姓怨豈在明。轍等自知罪盈惡積,人所不容,而又妄意天下擾攘,甲兵方熾,一朝勢去,身不能保。乃謀自安,務固其權,中外官司皆置親黨,凡曰要職無非腹心,擅造兵器,閑習射御,公然爲之,不小隱匿。扇動訛言,惑亂衆聽,今年五月十八日,召集無賴,一時俱起,舟載兵器,已至江口。又令數輩詐爲天使,稱有詔旨,已至宮門,將欲殲我君臣以逞己欲。安危死生間不容髮,尙賴聖德,粗能應變,旣獲賊徒,恐有他變,不暇申聞,俱致於法,誠惶誠恐,無地措躬。又慮邊鄙之民乘釁妄動,或有姦人往來,亂我情實,故置關防以謹出入,而其吏士過江劫掠,實非本意。考其罪人,已正邦典,伏望弘天地之仁,霽雷霆之怒。」○八月。流
蔡河中
于
順天
印承旦
于
保安,貶
鄭珚
爲
淸州牧使
。
○九月。以
廉悌臣
爲
西北面都元帥,
金之順
柳淵
等副之,賜貂裘金帶有差,授鉞遣之。
○都堂令百司議幣,諫官獻議曰:「本國近古以碎銀權銀甁之重以爲幣,而以五升布翼以行之。及其久也,不能無弊,銀甁日變而至于銅,麻縷日麤而不成布。議者欲復用銀甁,愚等以爲,一銀甁其重一斤,其直布百餘匹,今,民家蓄一匹布者尙寡,若用銀甁,則民何以貿易哉。或議曰:『宜用銅錢。』然國俗久不用錢,一朝遽令用之,民必興謗。或曰:『宜用碎銀。』然散出民間而無標誌,則貨幣之權不在於上,亦爲未便。今,銀一兩其直八匹,宜令官鑄銀錢,錢有標誌,隨其兩數輕重以准帛穀多寡。比之銀甁,鑄造易而用力少,比之銅錢,轉輸輕而取利多,官民軍旅庶幾有便。凡産銀之所復其居民,令採納官,其國人所蓄銀器,悉令納官鑄錢以與之,幷用五升布,則公私便矣。」○
千戶
丁臣桂
領兵過
伊板嶺,與女眞軍戰,我軍大捷,斬獲甚多,虜其魁
帖木兒,傳首于京。
○閱兵于毬庭。
○以我
桓祖
爲
大中大夫
司僕卿,賜第一區。
○冬十月。元復遣
撒迪罕
等,詔曰:「昔,我世祖混一區夏,爾高麗國率先效順,建爲東藩,請婚帝室,帝亦允從,今,將百年。錫貢相望,靡有間言,玆夏,爾國游兵入我疆域,毀我驛置,邊人不寧。是用遣使往告厥由,使還,附奏具稱:『近者境上乘間侵軼之徒,已正其罪。』又言:『事釁之生,在於倉卒,志圖靖難,不及稟命。』其間應變之狀,中書悉以告朕,肆朕察其事情,追惟我祖宗憫下之惠先臣慕義之誠,詎以一眚輒虧舊恩。然裁以至公,若爾初獲首事,具罪以聞,善善惡惡,朕與天下共之,奚肯徇私以紊大法。如云倉卒不遑陳奏,事定之後,盍先馳聞。事旣已往,況能悔罪陳情。玆示寬容,特釋爾咎。自今伊始,小心敬愼,率順彝章,勿替朕命。」○遣
政堂文學
李仁復
如元,上表謝,又上書曰:「竊惟世皇征東,令國王爲丞相,行省官吏,委國王保擧,不入常調,非他行省比。其後續立都鎭撫司理問所儒學提擧司醫學提擧司。比來,省官皆托婦寺,濫受朝命,擅作威福。小邦有監察司典法司,掌刑聽訟,糾正非理,而省官聽人妄訴,拘取諸司所斷文券,以是爲非,莫敢誰何,人疾之如狼虎。況今省官有與逆賊謀者,願自今其左右司官,令臣保擧,勿蹈前弊,其理問所等官司,一切革去。世皇東征日本時所置萬戶中軍右軍左軍耳。其後增置巡軍合浦全羅耽羅西京等萬戶府,竝無所領軍,徒佩金符以誇宣命,召誘平民,妄稱戶計,勒令縣官不敢差發,深爲未便。如蒙欽依世祖皇帝舊制,除三萬戶鎭守日本外,其餘增置五萬戶府及都鎭撫司,乞皆革罷。朝廷使臣及府寺院監司所差人吏多是小邦之人,不務宣上德意,專要誇耀鄕閭,威福自恣,恩讎必報,屈辱宰相,陵犯國主,經年不還,增娶妻妾,無惡不爲。金剛山諸寺歲再降香,勞民生事,反戾陛下求福之意,亦宜停罷。雙城三撒元是小邦之境,先臣忠憲王時,趙暉卓靑等犯罪懼誅,誘致女眞,乘我不虞,殺戮官吏,繫縲男女,皆爲奴婢,父老至今言之流涕,指爲血讎。比來,逆臣奇轍盧頙權謙等交結酋長,召集逋逃,及其謀逆,約爲聲援,轍等旣死,支黨多奔于彼,故令搜索,彼反用兵助逆,勢不獲已以致行師。其總管趙小生千戶卓都卿今在逃竄,竊恐構釁生事。恭惟朝廷薄海內外,莫非王土,尺寸不毛之地,豈計彼此哉。伏乞歸我舊疆雙城三撒以北,許立關防。祖王以來,庶孼之子必令爲僧,所以明嫡庶之分,杜覬覦之萌。今,有塔思帖木兒,自謂忠宣王孼子,亦嘗剃髮,及長還俗,奔于京師,誘致本國群不逞之徒,扇起訛言,眩惑人心。若此人者,其於朝廷豈有小益。乞將此人及其黨與,發還本國。」○
濟州
加乙赤
忽古托
等叛,殺
都巡問使
尹時遇
牧使
張天年
判官
李陽吉
。
○遣
樞密院使
金希祖
如元,賀太子千秋節。
○十一月。
洪彦博
免,流
尹桓
許伯
柳濯
。以
李齊賢
爲
門下侍中,
廉悌臣
守門下侍中,
慶千興
參知門下政事,
李千善
參知中書政事,
李仁復
爲
政堂文學
兼
御史大夫,
安祐
知門下省事
。
李齊賢
辭,不允。
○
西北面都元帥
守侍中
廉悌臣
上箋辭,不允。
○
廉悌臣
上箋論軍務曰:「食爲民天,兵藏於農,令軍士有事則操兵,無事則屯田,則轉餉省而軍食足矣。軍師之盛在於儲㣥,今,師興有日,而輓輸之路阻脩。如選其精强,分屯要害,移其餘卒,就食安州等處,觀變而動,則輓粟之勞減而養兵之勢張矣。又戍邊之法以時而代,今,軍士盛夏北來,淹至冬月,無衣無褐,何以禦寒。設使驅而納諸矢石之間,豈竭其力乎。徒充兵額,糜費糧儲而已,請以半年爲一期番上。又軍中雖値親喪,不免行伍,其在人子之情何可忍也。自今,凡遭喪者,許以人代之,如無代者,計日給假,則民心悅而孝悌興矣。」悌臣
又辭,不允。
○十二月。遣
參知政事
李千善
吏部尙書
李壽林
如元,賀正。
丁酉
六年
元至正十七年。
春正月。王以
奇轍
等衣服綵帛賜兩府,
侍中
李齊賢
辭以無功不受。
○王邀
普愚
于內殿,賜黃金五十兩金線一匹。
○王如
奉恩寺,謁
太祖
眞殿,卜遷都
漢陽
動靜。王探㺽得靜字,更命
李齊賢
卜之,乃得動字。王喜曰:「卿禋祀得吉卜,實副予心。」○命修中外學校。
○赦。
○二月。命
李齊賢
相宅于
漢陽,築宮闕。
開城尹
致仕
尹澤
上言:「妙淸惑仁廟,幾至覆國,厥鑑不遠,矧今四境有虞,訓兵養士,猶懼不給,興工勞衆,恐傷本根。」○以
彦陽府院君
金敬直
爲
西北面都元帥
。
○夏四月。賜
廉興邦
等三十三人及第。
○五月。
李齊賢
致仕。
○倭寇
喬桐
。
○命寫無逸篇,賜宰臣,命
尹澤
講。
澤
因陳
周公
輔
成王
之勞,乃言曰:「願殿下法成王能聽周公之訓,嚴恭抑畏,社稷之福。」王爲改容。後
澤
以
大學衍義
及本朝
崔承老
上成宗書乞進講,時,王深信釋敎,超然有物外之想。
澤
曰:「殿下上奉宗廟,下保生靈,奈何欲效匹夫廢絶倫理之事。如聽臣言,非孔子之道則不可,願加聖意。」近臣又有議進鄕樂于元,
澤
上疏曰:「世皇已嘗却之,今,復進,恐取譏」又以節用上言,王深納之。
○六月甲辰朔。日食。
○僧
達禪
自
蔡河中
流所訪
全贊
曰:「蔡相欲與公謀大事。」語泄,繫
禪
巡軍按問,
贊
逃。逮捕
河中,命
李仁復
等鞫之,栲掠累旬,
河中
誣服自縊,斬于市。
仁復
嘆曰:「知人無辜,不能申理而獄成,吾其無後乎。」踰月,獲
贊
斬之。
○秋七月。
門下侍中
致仕
李凌幹
卒。
忠宣王
嘗以所幸二姬賜
凌幹
及
白文擧,
凌幹
置姬別室,莫敢犯。又從
忠宣
在元,爲
盤纏別監,同事者皆致富,
凌幹
獨淸苦自勵,冬月破衫單袴,不私一錢。及王竄
吐蕃,
凌幹
懷金,潛附驛吏獻王,王及從臣賴以不乏。
忠宣
薨,奉柩東歸,號呼跋涉,勤苦備至。
○前
平章事
許伯
卒。
○
濟州星主
來,獻馬。
○八月。杖流
全祐祥
辛貴
趙暉
趙萬通
洪開道
李稱
鄭珚
康贊
洪尙載
等,以辭連
蔡河中
也。
○以
金得培
爲
西北面防禦都指揮使
。
○以
大將軍
崔瑩
爲
東北面體覆使,
吏部尙書
洪有龜
爲
東北面兵馬使
。
○命
李齊賢
定宗廟昭穆之次。
○九月。
政堂文學
安輔
卒。
輔
性剛直廉潔,不事生産,及歿,家無擔石之儲。
○分遣諸
道鹽鐵別監,
左諫議
李穡
起居舍人
田祿生
右司諫
李寶林
左司諫
鄭樞
等上書以爲不可遣。王召宰相臺省,問鹽鐵利害,
穡
寶林
稱疾,
祿生
樞固執前議。
左諫議
南兢
與同列素不相能,獨曰:「遣之便。」王從之。
○召兩府曰:「聞卿等皆畜鷹,然乎。」侍中
廉悌臣
對曰:「臣素不好,且未聞兩府有畜之者。」王怒曰:「今,四方兵起,民生甚艱,予甚憫焉,卿等何不憂國,而縱鷹犬踐禾穀乎。」○倭入
昇天府
興天寺,取
忠宣王
及
韓國公主
眞而去。
○閏月。
司天少監
于必興
上書言:「玉龍記云:『我國始于白頭,終于智異,其勢水根木幹之地,以黑爲父母,以靑爲身。若風俗順土則昌,逆土則災。』風俗者君臣百姓衣服冠蓋樂調禮器什用是也。今後,文武百官黑衣靑笠,僧服黑巾大冠,女服黑羅。又於諸山栽松茂密,凡器用鍮銅瓦器以順土風。」從之。
○丙辰。地大震。赦。
○遣
上將軍
李云牧
將軍
李蒙古大
追捕倭寇。倭侵
喬桐,
云牧
等怯懦不戰,繫巡軍。
○冬十月。諫官
李穡
等請行三年喪,從之。
○遣
判開城府事
孫登
如元,賀正,
刑部尙書
李嶠
賀太子千秋節。
○閱兵于毬庭。
○
東北面
大饑。
○十一月。以
樞密院直學士
金得培
爲
西北面都巡問使,前
戶部尙書
金元鳳
爲
西北面防禦指揮使
。
○十二月。復歸銓選于吏兵部。
○王曰:「人命至重,絶不復續。聞獄官多不詳刑以致冤死,自今,有枉刑者,都評議使司御史臺申聞糾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