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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說
讀易要訣
古今易一
自伏羲而文王周公。雖自略而詳。所謂占筮之用則一。
聖人之精。因卦以示。聖人之蘊。因卦以發。精是聖人本意。蘊是偏傍帶來道理。如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是聖人本意底。如文言繫辭等孔子之言。皆是因而發底。
〈因卦爻吉凶訓戒之意。而推說其義理以明之。〉不可一例作重看。
學者且依古易次第。先讀本文。則見本旨矣。
先讀正經不曉。則將彖象繫辭來解。
且須熟讀正文。莫看註解。久當自悟。譬如燭籠。添一條骨。則障了一路明。若能盡去其障。使之統體光明。乃更好。
讀法二
讀易之法。先正其心。肅容端席。有翼其臨。于卦于爻。如筮斯得。假彼象辭。爲我儀則。字從其訓。句逆其情。事因其理。意適其平。曰否曰臧。如目斯見。曰止曰行。如足斯踐。毋寬以略。毋密以窮。毋固而可。毋必而通。平易從容。自表而裏。及其貫之。萬事一理。理定旣實。事來尙虛。用應始有。體該本無。稽實待虛。存體應用。執古御今。由靜制動。潔靜精微。是之謂易。體之在我。動有常吉。
易是說盡天下後世無窮無盡底事理。只一兩字。便是一箇道理。須是此心虛明寧靜。自然道理流通。方包羅得許多義理。
易須是綜錯看。天下事无不出於此。善惡是非得失。以至於屈伸消長盛衰。看甚事都出於此。
易是聖人摸寫陰陽造化。但恐於盡其言處。未免多著道理說殺了耳。
易只是卜筮之書。今人說得太精了。更入粗不得。
聖人本无許多勞攘。自是後世妄意增減。便要作一說。以强通其義。所以經旨愈見不明。
且如解易。只是添虛字去迎過。意來便得。今人解易。乃去添實字。却是借他做己意說了。與易全不相干。
〈只要虛其心以求其義。不要執己見。〉
凡讀一卦一爻。便如卜筮所得。虛心以求其辭義之所指。以爲吉凶可否之决然後。考其象之所以然者。求其理之所以然者。推之於事。使上自王公。下至民庶。所以修身治國。皆有可用。
易大槩欲人恐懼修省。只平居玩味。看他所說道理。於自家所處地位。合是如何。非必待遇事而占。方有所戒。
易須是默識心通。
陰陽三
天地之間。別有甚事。只是陰與陽兩箇字。看是甚麽物事。都離不得。只就身上體看。才開眼。不是陰。便是陽。密拶拶在這裏。都不著得別物事。不是仁。便是義。不是剛。便是柔。只自家要做向前。便是陽才收退。便是陰意思。才動便是陽。才靜便是陰。未消別看。只是一動一靜。便是陰陽。
陽常盈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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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便於六十四卦。只以陰陽奇耦寫出來。至於所以爲陰陽爲古今。乃是此道理。
易只是陰陽錯綜。交換代易。如奇耦剛柔。便只是陰陽。做了易。
先思畫前畫後四
未畫已前。便是寂然不動。喜怒哀樂未發之中。只是箇至虛至靜而已。忽然在這至虛至靜之中有箇象。方說出許多象數吉凶道理。此其所以靈。
易却都无這已往底事。只是懸空做底。未有卦畫之先。在易則渾然一理。在人則湛然一心。旣有卦畫。方見得這爻是如何。這爻又是如何。
潔精靜微。是不犯手。
易自是不惹著事。只懸空說一㨾道理。
次知占筮五
聖人因此卜筮之法以曉人。使人居則觀象玩辭。動則觀變玩占。不迷於是非得失之途。
卽那占筮之中。而所以處置是事之理。便在那理了。故其法若粗淺。而隨人贒愚。皆得其用。
次知時位六
看易。且要知時。凡六爻人人有用。聖賢君臣衆人學者。无所不通。
所居之位不同。所處之時旣異。而其幾甚微。
易中大槩陽吉而陰凶。間亦有陽凶而陰吉者。何故。盖有當爲。有不當爲。若當爲而不爲。不當爲而爲之。雖陽亦凶。看他所處之地位如何。
次看卦畫七
伏羲卽卦體之全而立箇名。
〈以爻之進退而言。則如剝,復之類。以形之肖似而言。則如鼎,井之類。〉
只是某卦有某象。
〈如乾有乾之象。坤有坤之象而已。〉今人說易。未曾明乾坤之象。便先說乾坤之理。所以說得都无情理。
初但有占而無文。
〈往往如今人用火珠林起課者相似。但用其爻而不用其辭。〉
只是陽爲吉陰爲凶。
易只是設箇卦象。以明吉凶而已。更无他說。
〈是箇有道理底卦影。〉
次看卦辭八
斷一卦之吉凶。
文王雖是有定象有定辭。皆是虛說此箇地頭。合是如此處置。初不粘著物上。故一卦一爻。足以包無窮之事。不可只以一事指定說。
次看爻辭九之一
斷一爻之吉凶。
一爻之間。常包凾數意。聖人常取其重者而爲之辭。亦有易中言之已多取其未甞言者。亦不必重事。又有且言其時。不及其爻之才。
本爲卜筮者。斷吉凶而具訓戒。
〈其言吉凶悔吝皆有理。而其敎人之意无不在。〉
易中利字。多爲占者設。
易中却是貞吉。不曾有不貞吉。都是利貞。不曾說利不貞。大率是爲君子設。非小人盜賊所得窃取而用。
〈易爲君子謀。不爲小人謀。〉
爻辭如籤辭。
是說箇影象在那裏。无所不包。无箇言語可形容得。
次考象九之二
象者。皆是假此衆人共曉之物。以形容此事之理。使人知所取舍而已。
易象似有三㨾。有本畫自有之象。
〈如奇畫象陽。耦畫象陰是也。一爻各是一象。〉有實取諸物之象。
〈如乾坤六子。以天地雷風之類象之是也。〉有只是聖人以意自取那象來。明是義者。
〈如白馬翰如。載鬼一車之類是也。〉
靠定象去看。便滋味長。
却須先見象數的當下落。方說得理不走作。不然。事無實證。則虛理易差也。
一部易。皆是假借虛設之事。盖緣天下之理。若正說出。便只作一件用。唯以象言。則當卜筮之時。看是甚事都來應得。
易說一箇物。非眞是一箇物。
〈如說龍非眞龍。〉
伏羲畫八卦。只此數畫。該盡天下萬物之理。學者於言上會得者淺。於象上會得者深。
次玩理九之三
○○○
次通究十
聖人之道雖有四。實不離乎二。有象而後有辭。有占而後有變。不得於象。則玩辭爲空言。不由於占。則觀變於何所。故有象辭有占辭。占而後有卦變爻辭。擧象占則辭變在其中。若惟擧占則象辭變在其中。此四者之序。由輕歸重。辭變統於象。占象又統於占。
畫卦之時。只是陽爲吉陰爲凶。无文字。後文王見其不可曉。故爲之作彖辭。或占得爻處不可曉。故周公爲之作爻辭。又不可曉。故孔子爲之作十翼。皆解當初之意。
上篇
䷀乾天健。䷊地天泰。䷔火雷噬嗑。䷁坤地順。䷋天地否。䷕山火賁。䷂水雷屯。䷌天火同人。䷖山地剝。䷃山水蒙。䷍火天大有。䷗地雷復。䷄水天需。䷎地山謙。䷘天雷无妄。䷅天水訟。䷏雷地豫。䷙山天大畜。䷆地水師。䷐澤雷隨。䷚山雷頤。䷇水地比。䷑山風蠱。䷛澤風大過。䷈風天小畜。䷒地澤臨。䷜坎水險。䷉天澤履。䷓風地觀。䷝離火明。
首乾,坤。終坎,離。餘震,艮,巽,兌。與坎,離餘卦。皆其遇。
八卦各體散見上經者。乾,坤最多。各十二。震,艮各七。巽,兌各四。坎八離六而已。此自坎,離外。无一卦无乾,坤。
自乾,坤後三陰三陽卦凡六。乃乾,坤三變。否,泰交不交。隨,蠱雜居。噬嗑,賁分布。餘則乾,坤兩體。各司諸卦。○分陽。
屯,蒙,隨,蠱,噬嗑,賁,頤,大過八卦。乃艮,兌,巽,震之合。无乾,坤正體。於以見男女從父母。亦未甞不取乾坤。○陰互根。
首乾坤。
〈天地道陰陽本。〉終坎離。
〈陰陽成質。〉有乾者皆居上。
〈泰,否,需,訟,小畜,履,同人,大有,无妄,大畜。〉雖有坤。居上。
〈復陽生。臨長觀盛剝極。〉
一陽有坤卦。
〈一陽爲主。○師,謙,豫,比,復,剝。〉
一陰有乾卦。
〈陽衆而盛。非如一陽爲主。○小畜,履,同人,大有。〉
二陽卦。
〈皆一陽生下而達上。又二體皆陽。陽之盛皆在上。○屯,蒙,頤,坎。〉
二陰卦。
〈有乾則陽盛可知。○需,訟,大畜,无妄。○无乾而爲盛。大過,離。〉
三陽卦。
〈三陰相敵。以義爲勝。○蠱少陽居長陰上。賁少男在中女上。皆陽盛。○男下女。非女勝男。隨,噬嗑。〉
下篇
䷞澤山咸。䷨山澤損。䷲震雷動。䷟雷風恒。䷩風雷益。䷳艮山止。䷠天山遯。䷪澤天夬。䷴風山漸。䷡雷天大壯。䷫天風姤。䷵雷澤歸妹。䷢火地晉。䷬澤地萃。䷶雷火豊。䷣地火明夷。䷭地風升。䷷火山旅。䷤風火家人。䷮澤水困。䷸巽風順。䷥火澤睽。䷯水風井。䷹兌澤說。䷦水山蹇。䷰澤火革。䷺風水渙。䷧雷水解。䷱火風鼎。䷻水澤節。䷼風澤中孚。䷴雷山小過。䷾水火旣濟。䷿火水未濟。
首咸,恒。卽艮,兌,巽,震。終旣濟,未濟。亦坎,離。餘乾,坤,坎,離。皆其遇。
八卦各體散見下經者。兌,巽㝡多。各十二。震,艮各九。乾,坤各四。坎八離十而已。此自旣未濟外。亦无一卦无艮,兌,巽,震。
自咸,恒後。艮,兌,巽,震相重卦凡六。乃咸,恒三變。損,益首變。漸,歸妹再變。中孚,小過三變。餘則艮,兌,巽,震。各司諸卦。○分陰。
晉,明夷,夬,姤,萃,升八卦。乃有乾,坤。非盡艮,兌,巽,震之合體。於以見父母臨男女。亦未甞不取艮,兌,巽,震。○陽互根。
首咸,恒。
〈夫婦道生育本。〉終旣濟,未濟。
〈坎,離合交生物。陰陽成功。〉有坤者皆居下。
〈晉,明夷,萃,升。〉雖有乾。居下。
〈姤陰生。遯長壯盛夬極。〉
二陽有坤卦。
〈晉,明夷,萃,升。○小過雖无坤。陰過亦在下。○陽生下不達上。又陰衆陽寡。復失正位。陽之弱。震,解。○上有陽而下无陽無本。艮,蹇。〉
二陰卦。
〈二軆俱陰。陰盛皆在下。家人,睽,革,鼎,巽,兌,中孚。〉
三陰卦。
〈坎雖陽卦。而陽爲陰陷。文與陰卦重陰盛。故陰陽敵而有坎者皆在下。困,井,渙,節,旣濟,未濟。○男在女上。理之常。未爲盛。故皆在下。恒,損,歸妹,豊。女在男上。陰之勝。皆在下。咸,益,漸,旅,困,渙。未濟。○若長少敵勢力侔。則陰在上爲陵。陽在下爲弱。咸,益之類。○咸非以長下少。乃二少相感。所以致陵。困雖女少於男。乃陽陷。爲陰所揜。无相下義。〉
三十六宮圖
先天圓圖源委圖
蓍數
掛扐。
〈三其四。一其十二。〉過揲。
〈九其四。三其十二。〉老陽。
掛扐。
〈六其四。兩其十二。〉過揲。
〈六其四。兩其十二。〉老陰。
掛扐。
〈四其四。一其十二而進一四。〉過揲。
〈八其四。三其十二而損一四。〉少陰。
掛扐。
〈五其四。兩其十二而去一四。〉過揲。
〈七其四。兩其十二而增一四。〉少陽。
爲老陽者十二。
爲少陰者二十八。陽三十二。陰陽之體數常均。而用數爲少陽者二十。陰三十二。則陽三而陰二也。
爲老陰者四。
六畫圖
以六境覷定。
〈境不止於此數。大套如此云爾。〉
以十法看破。
以六十四序聯綴。
以一百四十一物搜括。
〈物不止於此數。聖人之所取者只此耳。〉
六境
一。粗而人身之物。
〈耳目口鼻手足首背之流。〉
二。精而人品之物。
〈邪正情僞寬躁廉貪勇怯驕恭愚智出處進退之流。〉
三。內而室家之物。
〈父子兄弟夫婦宗族婚友奴隷疾病憂樂祭養交際往來衣服飮食財寶什器室屋牛馬鷄羊之流。〉
四。外而邦國之物。
〈君臣上下禮樂刑政祀我田獵昇平患難治亂盛衰君子小人之流。〉
五。小而山澤之物。
〈虞官○草木鳥獸蟲魚玉石之流。〉
六。大而天地之物。
〈重黎○雨風雷露日月之流。〉
十法
或憑全
卦之象
而忽見其物。
或憑全錯之象而忽見其物。
或憑單卦之象而忽見其物。
或憑單錯之象而忽見其物。
或憑全綜之象而忽見其物。
或憑單綜之象而忽見其物。
或憑互卦之象而忽見其物。
或憑互錯之象而忽見其物。
或憑單爻之象而忽見其物。
或憑單變之象而忽見其物。
以此窮之。物不得遁其形。
六十四序
卦必雙擧者。盈虛爲一理。進退爲一事故也。
此乃卦之綱也。目則姑闕之。
本是意言象數而倒序之。先觀數。次觀象。次觀言。次觀意。
一百四十一物。
以其靜者觀之。卦止於六十四。爻止於三百八十四。試以其動者觀之。自左之右。瞻前忽後。反反覆覆。無所不幻。而卒不出於六十四時三百八十四變。仁者觀其靜。智者觀其動。
〈是非得失吉凶悔吝。專看於爻位。三百八十四動。而天下之事變竆矣。〉
文王彖。其七八之靜。周公繫。其九六之動。靜者乾自乾坤自坤。六十四卦自六十四卦。動者乾變坤坤變乾。六十四卦互變交幻。靜者衆竅爲虛也。動者萬竅怒號也。
〈一靜彖。敵一動爻。合之則當爲四百四十八爻。〉
靜者時也。動者其時之事也。靜者如人之默也。動者如人之語也。靜者只是紙上之易也。動者乃爲神人酬酢之易也。
名卦。或以其性。或以其物。或以其體。
卦名義淺深圖
取名之不一。如此變易。
或取卦性。或取卦物。或取卦男女。或取卦形。或取卦爻皆偶。取其一端以名之而不咸也。
名卦如此。爻義亦必如此。皆取其一端。
文王周公。只取當時天下所有之事。而草草著四五分之一。
就一時卦神卦形所湊處。
卦名就諸端中。必取一端以名之。爻義亦就諸義中。取其一義以繫之也。
欲知眞易理。須去文字障。
稅去文字而去見其物。又去見其性。又去見其情。
讀曰地天泰天地否。有自外之內之意。
卦名上暗藏之名。必有四五六件。
爻辭上不著之辭。亦必有四五六件許。
錯
天地造化之理。獨陽獨陰。不能生成。故有剛必有柔。有男必有女。所以八卦相錯。旣相錯。所以象卽寓于錯之中。陰陽橫相對待。
綜
盖易以道陰陽。陰陽之理。流行不常。原非死物。膠固一定者。故正之倒之。可上可下。旣相綜。所以象卽寓于綜之中。陰陽上下相顚倒。在此卦爲陽而上。則到彼卦爲陰而下。且一元之氣。一往一返矣。若一往而不返。則天地之弊久矣。
〈於朝卦上。取夕卦來。〉
變
爻一動卽變。陰變陽。陽變陰。若有一爻變。則其卦象性情。皆移矣。
中爻
陰陽內外相連屬。六爻變後猶有錯綜中爻何也。盖天地間萬物。獨陽獨陰。不能生成。故必有錯而陰陽循環之理。陽上則陰下。陰上則陽下。故必有綜。錯綜二字。不論六爻變與不變。皆不能離者也。若無錯綜。不成易矣。
旣寤之後。始知易非前聖安排穿鑿。乃造化自然之妙。一陰一陽。內之外之。橫之縱之。順之逆之。莫非易也。始知至精者易也。至變者易也。至神者易也。
來子之以此四者闡象者。將使學易之人。悟其理之自然。而安于進退存亡。以自寡過也。其精義奧旨。悉見于最初太極一圖之一消一息一盈一虛。
雜物
〈上下軆二物。互卦二物。上下綜二物。互卦綜二物。上下錯二物。互卦錯二物。上下綜錯二物。互卦綜錯二物。〉
合之爲十六物。
撰德
〈上下體二德。互卦二德。上下綜二德。互卦綜二德。上下錯二德。互卦錯二德。上下綜錯二德。互卦綜錯二德。〉
合之爲十六德。
若夫雜物撰德。辨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
〈不言吉凶而言是非。則吉凶可知矣。〉
正綜錯變圖
錯者達觀左右之法。自左
〈明〉而極之。終至乎右
〈暗。〉
綜者達觀上下之法。自上
〈伸〉而極之。終至乎下
〈屈。〉
變者達觀前後之法。自前
〈常〉而極之。終至乎後
〈變。〉
中爻者達觀表裏之法。自表而極之。終至乎裏。
看得易字之爲交易變易。則自能如此。
非獨觀數觀象之爲然也。必須同見其左右上下前後表裏而後。其智豁然明透而無所隱蔽。此所謂達見君子。
後世之人。凡於事物。只見其左而不見其右。只見其上而不見其下。只見其前而不見其後。只見其表而不見其裏。居常所習如此。故其智不長進。
凡一卦之中。具有卦情,卦形,大象,中爻,錯卦,綜卦,爻變所立之象。或從卦情而出現。或從卦形而出現。或從大象而出現。或從中爻而出現。或從錯卦而出現。或從綜卦而出現。或從爻變而出現。不可爲典要。惟從聖人一時意思所指而出現。極其數所以極其象也。不獨極其數。極於情極於形極於中爻。極於錯極於綜極於爻變。以極其象之所隱然後。象乃一並出現。
衆象之攢集一卦。如衆鏡之並懸一樹。
鏡體虛故萬物並照。象體虛故衆理咸寓。
一卦如一枝六層之花。每層或發卦情之萼。或發卦形之萼。或發大象之萼。或發中爻之萼。或發錯卦之萼。或發綜卦之萼。或發變卦之萼。散氣亂撥之受氣處雖多。而發爲此枝之花則同成一色。
初消遣十翼。再消遣爻
〈缺〉。三消遣彖辭。四消遣八卦。五消遣六十四卦。六消遣奇耦二畫。則理之眞面現矣。
數,象,
〈須從此門〉理。
所繫之辭。旣從一象而立之。則占筮之時。只以此一象之辭而應之。不必更究原卦所隱之諸象。何則。旣已立辭之後。則神以所立之辭而示之故也。杜詩猶以爲籤。况出於聖人之口者乎。
減二卦式
四太極。○設窠則以錯爲主。四而成隊。八而成營。
〈八爲錯八卦。〉
二太極。○序卦則以綜爲主。二而爲耦。四而爲疊。
〈四爲綜四象。〉
一太極。○玩占則以變爲主。一而幻。二而分。
〈二爲變兩儀。〉
綜者。縱而互也。
錯者。橫而互也。
變者。自初至六縱也。爻爻傍變橫也。兼縱者橫者也。
右易之門戶。
綜法
綜卽今織布帛之綜。一上一下也。
〈一番上。一番下也。一番仰則仍一番低也。〉
天道下濟。地道上行。其氣不得不綜。
上經十八卦。
〈陽爻五十二。陰爻五十六。〉陰爻多四。
下經十八卦。
〈陽爻五十六。陰爻五十二。〉陽爻多四。
上下經各十八卦者。卽蓍揲十八變成易之意。
上經三十卦。
〈陽爻八十六。陰爻九十四。〉陰爻多八。
下經三十四卦。
〈陽爻一百六。陰爻九十八。〉陽爻多八。
序卦雜卦。文王雜伏羲之卦。孔子又雜文王之卦。
序之者。使上下篇之義不亂也。
〈先已雜。錯綜之序也。〉
雜之者。使錯綜之法呈露也。
擬諸其形容
〈ᄒᆞ고셔〉象其物宜
〈ㅣ라〉
先擬諸乾六爻之形容。乃象之以龍。龍者物也。潛見躍飛者。物之宜也。
凡爻或有只擬諸其形容者。或有形容後復象物宜者。
參伍以變
〈蓍〉。錯綜其數
〈卦〉。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
〈蓍〉。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
〈卦〉。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於此。
數因象而設。象倚數而見。
圓圖
乾一四九。坤八五十。離三二七。坎六一六。震四三八。巽五三八。艮七五十。兌二四九。
象猶子也。子生於父母之間。形貌或有肖父之子。或有肖母之子。故取象於所綜所錯者多矣。
數象理現於對待。
〈亦未甞無流行之氣。〉羲圖兼四件。
氣現於流行。文圖只一件。
〈於羲圖中。單抽一箇氣來。〉
時德合三畫而義生焉。位才各一畫而義見焉。
卦時如盂水。德如盂中之魚。位如魚遊之高下。才如魚氣之强軟。而皆有從容自適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