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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t / 朝鮮漢文 / raw / 高麗 / 高麗史節要 / 高麗史節要__juan_04.txt
德宗敬康大王
諱
欽,字
元良
。
顯宗
長子,母
元成太后
金氏
。
顯宗
七年丙辰五月乙巳生。性剛斷有執。在位三年,壽十九。
壬申
元年
宋明道元年,契丹重煕元年。
春正月。御史臺劾:「大府卿王希傑右司郞中柳伯仁禮部郞中崔復珪員外郞李膺年分司西京,求田殖貨,請黜免。」從之。
○契丹遺留使來至
來遠城,不納,遂城
朔州
寧仁鎭
派川
等縣,備之。
○幸
外帝釋院
。
○改王生日仁壽節,爲應天節。
○西女眞
者昆
等八人渤海
沙志
明童
等二十九人來投。
○二月。以
通州振威副尉
戶長
金巨
加
郞將,
別將
守堅
贈
郞將
。
巨
等嘗於契丹之難堅壁固守,又擒其
大夫
馬首
有功。
○渤海
史通
等十七人來投。
○鐵利國遣使,修好。
○以
皇甫兪義
參知政事,
黃周亮
爲
中樞使
。
○三月。賜
白可易
等九人恩賜四人及第。
○契丹
殿直
高善悟
殿前
高眞成
等十五人
左廂都指揮使
大光
保州懷化軍事判官
崔運符
鄕貢進士
李運衡
等來奔。
○
尙舍奉御
朴元綽
請:「令有司作革車繡質弩雷騰石砲。」從之。
○以
王可道
監修國史,
李端
爲
內史侍郞同內史門下平章事,
黃周亮
修國史,
劉徵弼
爲
尙書左僕射
。
○論庚戌年以來戰亡功,贈
潘希岳
少府監,
金延慶
軍器監,
田仁穎
禮賓少卿,
庾伯夫
衛尉少卿,
金良佐
少府少監,
梁伯
殿中丞
。
○以旱,放
奉恩
重光
兩寺役夫。
夏四月。避殿減膳,禁屠殺,放輕繫。
○東女眞
元尹
古豆老
等來,獻土物。
○契丹奚家
內乙古
等二十七人來投。
○親醮于毬庭,禱雨。
○五月。渤海
薩五德
等十五人來投。
○六月。西女眞
懷化將軍
尼冬
等八人來朝。加爵一級。
○渤海
亐音
若已
等十二人
所乙史
等十七人來投。
○東女眞
歸德將軍
也於浦
等八人來,獻土物。
○王受菩薩戒於膺乾殿。
○秋七月。以
李禮均
等八人使契丹,被留,賜妻子物有差。
○西女眞
大相
也半
等二十五人東女眞
正朝
加伊老
等九十一人來,獻土物。
○渤海
高城
等二十人來投。
○八月。
大相
主烏
歐母,棄市。
○東女眞
正甫
豆於甫
等二十人來,獻土物。
○以
李端
爲
平章事,
皇甫兪義
爲
吏部尙書
參知政事
。舊制,宣麻於家,至是,集百官,宣於乾德殿。
○東女眞
甫尹
大由
等三人來朝。
○九月。東女眞
大相
也乙漢
等三十人
奉國大將軍
要乙乃
等五十人來朝。
○赦徒罪以下。
○冬十月。渤海
押司官
李南松
等十人來奔。
○
朴元綽
請以八牛弩二十四般兵器置邊城。從之。
○
尙州界
十餘縣地震。
○契丹
劉信思
等十五人來奔。
○十一月。遣使九道選軍士。
○
羽陵城主
遣子
夫於仍多郞
來,獻土物。
○西女眞
正朝
大浦古之門
等十四人來,獻土物。
○十二月。契丹
羅骨
等十人來投。
癸酉
二年
宋明道二年,契丹重煕二年。
春正月。東女眞
將軍
開多間
等二十五人來朝。
○鐵利國遣使,獻馬貂鼠皮。回賜甚優。
○宋
劉守全
等十四人來奔。
○以
黃周亮
判御史臺事
。
○東女眞
將軍
寶伎阿於乃
等一百十三人來,獻土物。
○契丹
仇乃
等十八人來奔。
○
左右衛猛校尉
吳幸
李璜
申先立
等抄掠丹兵七人。賜職一級。
○二月。西女眞
持印
古音波
及契丹
大師
古省奐
等十一人來,獻土物及兵仗。
○東女眞
懷化將軍
居於蔚
等四十九人來朝。
○三月。敎曰:「頃以有司論請:『停宣送官告。』然念恩禮由此漸疏。今後,文武正三品以上及中樞員,皆令差人到家宣制。」○西女眞
將軍
尼亐弗
來,獻土物。
○海賊寇
扞城縣
白石浦,擒獲五十人。
○賜
崔希穆
等八人明經二人恩賜二人及第。
○契丹奚家
古要
等十一人來投。處之
江南
。
○夏四月。渤海
首乙分
等十八人
可守
等三人來投。
○東女眞
歸德將軍
古於夫
等二十六人來,獻土物。
○海賊寇
三陟縣,捕獲四十餘人
○五月。西女眞
正位
沙於下
等三人來朝。
○六月。渤海
先宋
等七人來投。
○壬寅。
安東府
陜州
地震。
○西女眞
懷化大將軍
居伊羅
等二十四人來朝,
中尹
古舍
等六人來投。
古毛漢
等二十五人來,獻土物。
○宋
申流
等十二人來奔。
○東女眞
大相
古之門
等四十一人來朝。
○秋七月。東女眞
左尹
阿浦
等四十三人來,獻土物。
○八月。宋
泉州
商
都綱
林藹
等五十五人來,獻土物。
○祔
顯宗
于大廟。
○命
平章事
柳韶,創置北境關防,起自
西海
濱古
國內城
界
鴨綠江
入海處,東跨
威遠
興化
靜州
寧海
寧德
寧朔
雲州
安水
淸塞
平虜
寧遠
定戎
孟州
朔州
等十三城,抵
耀德
靜邊
和州
等三城,東傅于海。延袤千餘里,以石爲城,
高厚
各二十五尺。
○冬十月。東女眞
歸德將軍
要賓
等三十七人
元甫
烏豆那
等六十三人西女眞
大師
阿角八
等十四人來朝。
○加贈先代功臣爵。
○契丹侵
靜州
。
○敎曰:「朕謬承先業,統御三韓,志敦理國安民,心切奉先思孝。今當祫享之歲,克備親行之禮,欲覃殊恩,內外同歡。可大赦國內,除不忠不孝坐贓奸盜外,流罪以下咸赦之,斬絞配有人島,曾流者量移,收贖者免放。」○城
靜州
及
安戎鎭
扞城縣
。
○十一月。以西女眞
亐火
等一百五十六人開拓關城時竝有功勞,加爵一級。
○十二月。西女眞
甫尹
甫失
等三十九人來,獻土物。
○定文武各品路次相遇禮。
○渤海
奇叱火
等十一人來投。處之南地。
甲戌
三年
宋景祐元年,契丹重煕三年。
春正月。敎曰:「從儉節用,足民之道也。尙衣局御衣所染葒芝草,計一年支用外,毋得多取。兩班衙仕常服紫衣,無益於事。若非扈從,皆著皁衫。」○東女眞
正朝
多老間
等五十八人來,獻土物。
○以
黃周亮
爲
政堂文學
判翰林院事
。
○二月。東女眞
柔遠大將軍
主達
等三十六人
佐尹
阿刀間
等四十二人來,獻土物。
○納
顯宗
女爲后。
○三月。以
蔣劇孟
爲
尙書右僕射,
李作忠
爲
御史大夫
知翰林院事
。
○東女眞
奉國將軍
阿刀間
等三十二人來,獻土物。
○敎曰:「農桑衣食之本。諸道州縣官勉遵朝旨,無奪三時,以寧萬姓。」○宴群臣於文德殿,以勞
柳韶
等開拓關城之勤,賜
韶
推忠拓境功臣。
○夏四月。
同知中樞院事
崔沖
奏:「成宗時,內外諸司廳壁,皆令書說苑六正六邪之文漢刺史六條之令。世代已遠,乞令更書揭之,使在位者知所飭勵。」從之。
○改定兩班及軍閑人田柴科。
○東女眞
懷化將軍
伊羅
等二十五人來,獻土物。
○五月。東女眞
歸德將軍
骨甫
等二十七人來,獻土物。
○
門下侍郞平章事
王可道
卒。
可道
嘗乞骸,歸其鄕
淸州,養疾。卒,官庀喪事。諡
英肅,配享
顯宗
廟庭。
○以
翰林學士
朴有仁
爲
平壤君文學,
中樞院直學士
秦玄錫
爲
樂浪君文學
。
○六月。東女眞
寧塞將軍
尼仇刀
等三十人來,獻土物。
○令諸王五日一參。
○秋七月。西女眞
元尹
毛烏
等二十二人來,獻土物。
○以
李端
爲
門下侍郞平章事,
閔可擧
劉徵弼
爲
尙書左右僕射,
皇甫兪義
爲
內史侍郞
同內史門下平章事,
崔沖
爲
刑部尙書
中樞使
。
○敎曰:「省刑部奏讞斬絞之文,法在必誅。然罪疑惟輕,惟刑之恤,前王之令典也。其歐擊家主及謀殺殺人强盜者,杖流無人島。縱犯强盜傷人持杖及以下罪,竄有人島。」於是,京獄減死
六十
九人。
○九月癸卯。王寢疾,傳位于弟
平壤君亨,薨于延英殿。是日,
平壤君
卽位。上諡
敬康,廟號
德宗,冬十月庚午,葬肅陵。
李齊賢
贊曰:「慶陵朝,頭陁山人李承休進帝王韻記,有曰:『德何止四年,鳳鳥來呈瑞。』考之實錄,未見其事。唯俚語相傳言:『鳳鳥來儀於威鳳門,群烏隨而噪之,鳳乃飛去。國人憎烏,少長持弓彈射,德宗一代,京城無烏。』夫鳳羽族之長也,爲群烏所逐,豈曰鳳哉。蓋韻記之無稽耳。德宗居喪,能盡子之孝,爲政,不改父之道。任用舊臣徐訥王可道崔沖黃周亮之儔,朝廷無欺蔽,而民安其生。雖微鳳鳥,尊號曰德,不亦宜乎。」十一月。御神鳳樓,大赦。
○設八關會。御神鳳樓,賜百官酺,幸
法王寺
。翌日大會,又賜酺觀樂。中外上表陳賀。宋商東西蕃
耽羅
獻土物。賜坐觀禮,後以爲常。
○十二月。以王弟
緖
守太師
兼
內史令,
基
守太保,
黃周亮
爲
禮部尙書
參知政事,崔齊顏爲
吏部尙書
。
靖宗容惠大王
諱亨,字申炤,
德宗
母弟。
顯宗
九年戊午七月戊寅生。仁孝寬洪,英睿果斷,不拘小節。在位十二年,壽三十二。
乙亥
元年
宋景祐二年,契丹重煕四年。
春正月。以
崔沖
爲
中樞使
刑部尙書
。
○東女眞
懷化將軍
毛伊羅
等五十七人來朝。賜物有差。
○二月。
晉州
民
得廉
妻一產三男。準舊例,賜三男租各四十碩。
○西女眞
酋長
哥兒古
東女眞
奉國將軍
高之問
等四十七人來朝。
○三月。以
李端
爲
門下侍郞同內史門下平章事,
皇甫兪義
爲
內史侍郞
同內史門下平章事
判尙書吏部事
。
○賜
金無滯
等十四人明經一人及第。
○冊
延興宮主
韓氏
爲
惠妃,赦。
○夏四月。親饗國老年八十以上男女於毬庭。
○禁
京城
名山樵採,遍植樹木。
○五月。契丹
來遠城
牒
興化鎭
曰:「竊念,貴國元爲附庸,先帝每賜優洽。積有歲月,靡倦梯航,昨因伐罪之年,致阻來庭之禮。旣翦除於兇逆,合繼續於貢輸,曷越數年,不尋舊好,累石城而擬遮大路,豎木寨而欲礙奇兵。不知蜀國之中別有石牛之徑。擧是後也,深取誚焉。今皇上紹累聖之基坰,統八方之國界。南夏帝主永慕義以通歡,西土諸王長向風而納款。唯獨東溟之域未賓北極之尊,或激怒於雷霆,何安寧於黎庶。其於違允,自有變通。」○六月丙辰。
京城
地震。
○東女眞
烏於古
等二十七人來朝。
○
寧德鎭
廻牒契丹
來遠城
曰:「來示云,昨因伐罪之年,致阻來庭之禮,旣翦除於兇惡,合繼續於貢輸者。竊念,當國於延琳作亂之初,是大國興兵之際,道途艱阻,人使寢停。厥後,內史舍人金哿慶克復於東都,戶部侍郞李守和續進,獻其方物。先大王之棄國也,閤門使蔡忠顯將命告終,先皇帝之升遐也,尙書左丞柳喬遄征而會葬。今皇帝之繼統也,給事中金行恭乘傳而朝賀。然則平遼以來就日相繼,豈可謂致阻來庭之禮乎。又云,累石城而擬遮大路,豎木寨而欲礙奇兵者,且羲爻設險有土常規,魯國廢關通人深誡。是以列玆城寨,備我提封,蓋圖其怗息邊氓,非欲以負阻皇化。又云,唯獨東溟之域未賓北極之尊者,昨緣梯航六使被勒留於上國之中,宣定兩城致入築於我疆之內,未蒙還復,方切禱祈。幸遇陛下啓運惟新,與民更始,天上之汪洋四洽,日邊之章奏尋陳,乞放行人,倂歸侵地,無由得請,以至于今。儻兪慤實之誠,敢怠樂輸之禮。祗在恩命,何煩責言。又云,或激怒於雷霆,何安寧於黎庶者,伏想,今皇上字小情深,聽卑道廣,乃眷寅賓之域,必加推置之恩,於我無辜,有何憑怒。細詳來誨,似涉戲言。」○秋七月。吏部奏:「前尙書左僕射李龔曾犯汚辱之罪,累經赦宥。請復其職。」從之。御史臺論劾,未幾,罷。
○以
皇甫穎
爲
中樞使
兼
御史大夫
。
○以王生日爲長齡節。
○制曰:「先王憂服未闋,其犯斬罪者,杖配無人島,絞罪者,杖配有人島。」○八月辛未。
京城
地震。
○西女眞
大將軍
尼于弗
等四十四人東女眞
大完
皆多漢
等五十二人來朝。
○九月。
東蕃
歸德將軍
吳多
等二十三人來朝。
○癸卯。
慶州
等十九州地震。
○築
長城
於
西北路
松嶺
迤東,以扼邊寇之衝。又城
梓田,徙民實之,號
昌州
。
○冬十月。東女眞首領
魚弗老
等六人來朝。
○十一月。東女眞酋長
阿盧幹
等六十五人來朝。
○十二月。東蕃
大完
高陶化
等三十人來朝。
丙子
二年
宋景祐三年,契丹重煕五年。
春正月。東女眞
懷化將軍
沙羅
等八十三人來朝。
○御史臺言:「諸道外官使民不時,有防農事。請遣使審察黜陟。」從之。
○犯公徒私杖以下及諸徵贖者,悉令原免。
○二月。御殿視朝,賜百官祿牌。
○以
柳韶
爲
門下侍郞同內史門下平章事,
崔齊顏
爲
尙書左僕射
中樞使,
李作忠
爲
吏部尙書
翰林學士承旨
。是日,制曰:「致仕太尉尙書左僕射異膺甫引年致仕,而功存社稷,予不敢忘。其子孫無官者,量授初職。」○東女眞首領
大信
等來,獻駱駞。
寧塞將軍
阿骨
等一百三十五人來朝,
將軍
開路
等七十一人來,獻馬。
○東女眞賊船寇
三陟縣桐津戍,摽略人民。守將設伏草莽,伺賊還,鼓譟掩擊,俘斬四十餘級。
○三月。以
皇甫兪義
爲
門下侍郞同內史門下平章事
判戶部事,
劉徵弼
參知政事
兼
西京留守使
。
○東女眞酋長
貴正
等八十二人來,獻馬。
○夏四月。以立夏節,進氷。制曰:「今年不早熱,其待五月,進氷。」有司奏:「日在北陸而藏氷,西陸而出之,獻羔而啓之。藏之也周,用之也徧,則無愆伏凄苦之災。故凡用氷之法,自春分至立秋而盡。若於五月始進,則有乖古法,非所以調陰陽也。請以立夏進之。」從之。
○東女眞酋長
烏夫賀
等八十六人東北女眞首領
太史
阿道間
等五十九人來朝。有司言:「太史契丹職名也。阿道間今旣歸化,請改授正甫。」從之。
○
門下侍郞平章事
致仕
蔡忠順
卒。諡
貞簡
。
○制曰:「前尙書左僕射李龔,雖再被彈奏,以先朝宰相久居文翰之任。可復其官,仍令致仕。」○五月。禁內外名山樵採。
○有司奏:「自春少雨。請依古典,審理冤獄,賑恤窮乏,掩骼埋胔。先祈岳鎭海瀆諸山川能興雲雨者於北郊。次祈宗廟,每七日一祈,不雨,還從岳鎭海瀆如初。旱甚,則修雩徙市,斷繖扇禁屠殺,勿飼官馬以穀。」王從之,避正殿,減常膳。
○六月。三司言:「去年,密城管內牢山部曲等三所大水,漂損田禾。請放一年租稅。」從之。
○王親醮,乃雨。
○輔臣上言:「昔者,聖帝明王皆不免災異,而唯能修德行政,變災爲福。今自春以來,旱氣滋甚,而聖上避殿減膳,宵旰憂勞,責躬自省。時雨應期,普潤田野,豐稔可期。伏請,御正殿,復常膳,視事如舊。」制曰:「寡人不德,致此旱災。今雖得雨,猶有後慮,然大臣之請,不可違。」乃從之。
○戊辰。
京城
及
東京
尙
廣
二州
安邊府
等管內州縣地震,多毀屋廬。
○有司奏:「門下侍中致仕庾方等十七人,請限立秋,每十日一賜氷。」從之。
○秋七月。中樞院奏:「伏審制旨,令進人參三百斤。近來所進一千斤,足以供御用。國府之貢皆民膏血,不可妄斂。乞勿令復進。」王不悅。門下省駁奏:「古之帝王節嗜欲,去奢侈,恭己修身,虛心納諫,所以養民庶而致大平之業也。今災變屢作,所宜齋心責躬。豈可枉費無益之需,以損民之膏血。乞從密院所奏。」從之。
○宋商
陳諒
等六十七人獻土物。
○制曰:「近者,天地見怪,儆戒不德,日愼一日,不敢遑寧。群公庶僚,除休暇輟朝外,視事無怠,以塞災變。」又曰:「諸衛軍人家貧而名田不足者頗衆。今邊境征戍未息,不可不恤。其令戶部分公田加給。」○制曰:「乙卯歲,契丹犯邊,康承穎爲先鋒戰死,厥功可念。其贈軍器少監,其子和,授初職。」○日本國歸我漂流人
謙俊
等十一人。
○庚子。
惠妃
韓氏
薨。諡
容信王后,葬
玄陵
。
○進奉兼告奏使
尙書右丞
金元沖
如宋,至
瓮津,船敗而還。
○八月。以
皇甫穎
爲
兵部尙書,
李作忠
爲
中樞院使,
郭紳
爲
御史大夫
。
○飯僧一萬於毬庭。
○制曰:「昨覽刑部所奏犯斬絞二罪。朕方在憂服,屢致變怪,欲施好生之德,以示恤民之心。其犯斬絞二罪者,除刑,配無人島。雖犯二罪,情可矜者,配有人島。」於是,免死者百十六人。
○戊辰。
東京
管內州縣及
金州
密城
地震。
○九月。東女眞
將軍
阿骨
等百三十五人來,獻馬。
○冬十月。東女眞
奉國將軍
要耶
等
七十
四人來朝。
○十一月。東女眞
將軍
吾乙耶
等七十八人來朝。
○修東大悲院,以處飢寒疾病無所歸者,衣食之。
○十二月。東女眞
奉國大將軍
姚乙道
等
七十
四人來朝。
○祔
德宗
於大廟。初,王問昭穆之制於輔臣,
徐訥
黃周亮
等言:「顯宗之祔廟也,以兄弟同昭穆之文,惠定光戴同班爲昭。景成爲穆,穆宗爲昭,而顯宗祔於穆廟,則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今祔德宗,數過五廟。請遷惠定光三宗,藏于太祖廟西壁。戴追王之主,遷祭於其陵,可也。」劉徵弼
言:「太祖在曾祖行,親未盡。故惠定光三宗,不必遷。唯遷戴宗於陵,而祔德宗於次室,可矣。」周亮
等言:「徵弼論親未盡之義,亦以一時四廟難於遷毀,其言如是。臣聞,前典云:『親過高祖,則毀其廟。』由是觀之,自禰祖曾高而上,論親盡未盡,非以旁親論也。惠定光在從祖行,不可比於親祖。昔晉鍾雅奏言景皇帝:『不以伯祖而祭於廟,宜除伯祖之文。』朝廷從之,則從祖不入於廟,明矣。惠定光戴,俱宜遷毀。」其後,王謂,一時而遷四神主,意所未安,欲更從
徵弼
所奏。
周亮
復言:「太祖爲一廟,惠定光戴爲昭一廟,景成爲穆一廟,穆宗爲昭,顯宗爲穆,五廟之數於是乎備。若以派系次第論之,顯宗於穆宗爲叔,若先卽位,可與景成同一行,然繼穆宗位,故顯宗祔於穆宗下第二穆位。今祔德宗,則惠定光戴四神主可以遷毀。徵弼唯論四廟遷毀之難,不論昭穆之數。宗廟之禮國之大事,胡可臆斷。若以德宗爲昭,則三昭二穆與太祖爲六廟,非古制也。若論派系次第,以顯宗爲第一穆,次于景成位,而降穆宗於其下,則公羊傳所謂僖閔逆祀也。」徐訥
曰:「周亮之奏合於古制,然魯國以諸侯,昭穆之外,有文世室武世室,惠定光三宗,亦不可遷毀。」從之。
○有司奏:「金州管內州縣水潦暴至,隄防潰溢,壞廬舍,損田苗。今年租稅合在蠲免。請遣使宣慰。」從之。
丁丑
三年
宋景祐四年,契丹重煕六年。
春正月。
京城
人家八百六十餘戶災。
○二月。
門下侍郞平章事
致仕
朴忠淑
卒。
○癸酉。彗星五出,長各五六尺。
○三月。賜
盧延霸
等十二人明經二人及第。
○
尙州
有女一產三子。賜其子粟三十碩,以爲恒式。
○夏四月。親禘于大廟,赦。
○西女眞酋長
沙薀
等來,獻土物。
○閏月。東女眞
正甫
阿道間
等五十三人來朝。
○五月。東女眞
歸德將軍
尼句豆
等五十七人,各賜爵一級。
○六月。以親禘,推恩,親饗國老於毬庭。
○秋七月。
元成太后
諱辰,百官詣乾德殿上表陳慰。諱辰陳慰始此。
○御乾德殿宣麻,以
劉徵弼
爲
內史侍郞同內史門下平章事,
黃周亮
爲
內史侍郞同內史門下平章事
判尙書禮部事,
崔齊顏
爲
尙書左僕射
參知政事
中樞使,
崔沖
參知政事
修國史
。
○八月。冊弟
樂浪君緖
守太師
兼
內史令,
開城國公基
守太保
。
○宋商
林贇
等來,獻土物。
○九月己酉。
龜
朔
博
泰
等州地震。
○王如
普濟寺
。
○契丹
來遠城
奉宣旨,牒
寧德鎭
曰:「高麗之國早務傾輸,近歲以來,稍聞稽闕。欲載修於職貢,合先上於表章,苟驗實誠,別頒兪命。」門下侍中
徐訥
等十四人議奏曰:「宜遣使告奏。」○冬十月。東女眞
將軍
阿留大
等五十九人來朝。
○契丹以船兵侵
鴨綠江
。
○十二月。遣
殿中少監
崔延嘏
如契丹。奏狀云:「當國伏自前皇太后聖帝降冊命以頒宣,疏土封而定分,但玆東域仰戴北辰,連年不絶以勤王,遞代相傳而述職。頃以先臣亡兄纂承祖業,歸附皇朝,聞一德之君臨新頒慶澤,將兩條之公事,專奏宸聰,未垂兪允之恩,轉積遲疑之慮。自從曩歲以到今辰,雖迭換於炎涼,且久停於朝貢,近蒙睿旨,頗愜鄙懷。謹當遵太后之遺言,固爲藩屛,撫小邦之弊俗,虔奉闕庭。更從文軌以輸誠,永效梯航而展禮。」戊寅
四年
宋寶元元年,契丹重煕七年。
春正月。契丹遣
馬保業
來。
○東女眞
歸德將軍
高之問
來朝。改授
懷化將軍,傔從,皆授職。
○二月。
中部
民家八百六十戶火。
○三月。
崔延嘏
還自契丹。詔曰:「以小事大,列國之通規,捨舊謀新,諸侯之格訓。卿世稟聲朔,歲奉梯航。先國公方屬嗣藩,遂稽任土,時候屢更於灰管,天朝未審於事情。近覽奏章,備觀誠懇,欲率大弓之俗,荐陳楛矢之儀,載念傾虔信爲愛戴,允兪之外嘉歎良多。勉思永圖,無曠述職。」○東女眞
歸德將軍
仇知羅
等六十二人來朝。
○夏四月。
平章事
柳韶
卒。諡
襄毅,配享
德宗
廟庭。
○遣
尙書左丞
金元沖
如契丹,起居謝恩,仍請年號。
○五月。
東界兵馬使
報:「威雞州女眞仇屯高刀化二人與其都領將軍開老爭財,乘開老醉,歐殺之。」事下輔臣議,
門下侍中
徐訥
等議曰:「女眞雖是異類,然旣歸化,名載版籍,與編氓同,固當遵率邦憲。今因爭財,歐殺其長,罪不可原。請論如法。」內史侍郞
黃周亮
等議曰:「此輩雖歸化,爲我藩籬,然人面獸心,不識事理,不慣風敎,不可加刑。且律文云:『諸化外人同類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況其隣里老長已依本俗法,出犯人二家財物,輸開老家以贖其罪,何更論斷。」王從
周亮
等議。
○六月。
侍中
庾方
卒。
○秋七月。尙書刑部奏:「京外斬絞二罪百有三人。」制:「降斬罪,杖配無人島,絞罪杖配有人島。」○八月。始行契丹年號。
○以水潦損禾,停徵諸道秋役軍。
○東女眞
懷化將軍
阿豆
等四十九人來朝。
○遣持禮使
閤門祇候
金華彥
如契丹
東京
。
○
西北
女眞
歸德將軍
耶半
等二十六人來朝。
○宋商
陳亮
等一百四十七人來,獻土物。
○冬十月。契丹遣
左千牛衛大將軍
馬保業
來詔曰:「卿協副人情,分權國務。昨馳章表,遠達闕庭,述阻絶之端由,瀉傾輸之懇款。雖已從於告奏,宜特示於綏存,注想所深,不忘于意。今遣使安撫。」○十一月。以
黃周亮
爲
門下侍郞平章事,
李作忠
參知政事
柱國
。
○契丹東京回禮使
義勇軍都指揮
康德寧
來。
○遣
崔忠恭
如契丹,賀永壽節,仍賀正。
○十二月。東女眞
歸德將軍
高之問
等五十人來朝。
○內史門下省言:「東池白鶴鵝鴨山羊之類日飼稻粱,爲費甚多,乞放海島。」從之。
己卯
五年
宋寶元二年,契丹重煕八年。
春二月。遣
殿中監
李成功
如契丹,獻方物,
戶部郞中
庾先,謝安撫。
判都兵馬事
門下侍中
徐訥
言:「往年,契丹欲於鴨江東加築城堡。今復和親,可因庾先附表,請罷。」從之。
○賜
黃抗之
等十八人明經二人恩賜一人及第。
○三月。制:「東南海諸道州縣民多飢饉,發義倉賑之」。
○夏四月。
庾先
還自契丹。詔曰:「省所告,鴨江東城壁似妨耕鑿事,具悉。乃眷聯城,置從先廟,蓋邊隅之常備,在疆土以何傷。朕務守成規,時難改作。先臣欽曾煩告奏,致阻傾輸。卿襲爵云初,貢章纔至,所欲當遵於曩舊,乃誠更勵於恭勤,卽是永圖,兼符至意。厥惟墾殖,勿慮驚騷。」○契丹遣
大理卿
韓保衡
來,冊王爲
開府儀同三司守太保兼侍中上柱國高麗國王
食邑七千戶食實封一千戶,仍賜輸忠保義奉國功臣。
○制曰:「東北路諸州去年大水漂沒禾稼,百姓貧乏。其令本路勸農使發倉,米鹽賑之。」○五月。日本民二十六人來投。
○六月。制曰:「自前朝偃武修文,蓋有年矣。雖四方無事,不可忘戰。遣使兩京兩路諸州,簡取驍勇,敎習弓馬。」○
西北路
大雨,
鴨江
水漲,兵船漂失七十餘艘。
○秋七月。契丹遣
少府監
陳邁
來,賀生辰。
○遣
右散騎常侍
林維幹
如契丹,謝冊封。
○八月。宋商
惟襀
等五十人來,獻土物。
○九月。
都兵馬副使
朴成傑
奏:「東路靜邊鎭,蕃賊窺覦之地。請城之。」從之。
○冬十一月。城
肅州
。
○十二月。遣
戶部侍郞
宋融
如契丹,賀永壽節,兼賀正。
○制曰:「候在大寒,風雪嚴凝。言念貧窮必至凍餒,其外國投化人及沒蕃懷土男女共八十餘人,有司量其老幼,各賜綿布。」○閏月。契丹東京回禮使
大堅濟
來。
庚辰
六年
宋康定元年,契丹重煕九年。
春正月丙辰朔。日食。
○東女眞
奉國大將軍
傜漁
等五十人來,獻土物,
綏遠將軍
巴桀
等四十人來,獻馬。
○遣
右散騎常侍
秦玄錫
如契丹,獻方物。
○西北女眞
歸德將軍
高竇
等四十六人來,獻土物。
○二月。賜兩京軍士有邊功者衣著有差。
○昇平門廊屋數百間災。延燒御史臺。
○
靈光郡
及
臨陂縣
饑。發義倉賑之。
○東女眞
懷化將軍
傜竇
等四十八人來,獻馬。
○命有司定權衡平斗量。
○冊
麗妃
韓氏
爲王后。
○城
金海府
。
○三月。東女眞
奉國將軍
阿骨
等三十三人來,獻馬。西北女眞
寧塞將軍
仍保
等五十一人來,獻土物。
○制曰:「內史侍郞平章事劉徵弼積閥襲慶,以文翰輔佐累朝,其功可錄。乃授其子綽工部書令史。」○夏四月。契丹
東京
民
吳知桀
等二十餘人來投。處之
嶺南
。
○契丹橫宣使
秦州防禦使
馬世長
來。
○西北女眞
奉國將軍
阿伊化
等二十七人來,獻土物。
○六月。遣
尙書右丞
柳伯仁
如契丹,謝恩。
○東女眞
寧塞將軍
慕伊羅
等五十人來,獻土物。
○
校尉
邊柔
超授
中郞將
。初,
柳韶
之城
鴨綠
關塞也,契丹兵來爭,
柔
奮身先登以振士氣,故有是命。
○秋七月。以
楊帶春
爲
安北大都護府副使
。
左僕射
崔沖
奏:「帶春立志峻拔,多智略,閑軍事。若有邊虞,非此人,無可遣者。不宜出外。」不允。
○契丹遣
夏州觀察使
趙安仁
來,賀生辰。
○詔曰:「去歲以來,水旱作沴,生民被災。苗稼空於農疇,貲財盡於私室。此寡人不德之所致,深有痛焉。其發倉廩,以賑之。」○八月。
刑部尙書
判御史臺事
李周佐
卒。
周佐
東京
人。家世單微,幼聰悟,
留守
李成功
一見器之,秩滿携至京,使隷業國學。登第,歷臺省,立朝四十餘年。倜儻瓌偉,時稱得大臣體。及卒,王悼惜,贈
司空,特令百官會葬。
○遣
工部侍郞
庾昌
如契丹,賀皇后誕辰。
○東女眞
古陶達
等五十三人來,獻土物。
○九月。西北女眞
將軍
耶盤
等來,獻馬。
○以
李子淵
知中樞院事,
王寵之
爲
中樞院知奏事
。
○契丹東京回禮使
都指揮使
高惟翰
來。
○北女眞
將軍
尼迂火骨輔
來投。賜田宅,處之圻內。
○冬十月。西北女眞
仍化老
等十三人來投,
正朝
孚巨
等一百餘人來,獻土物。
○
西面兵馬都監使
朴元綽
造繡質九弓弩一張以獻,極爲神巧。王大加褒賞,命造置於東西邊鎭。
○東女眞
將軍
沙伊羅
西北女眞
將軍
董化盧
等四百餘人來,獻土物。
○十一月。大食國客商
保那盍
等來,獻土物,命有司,館待優厚。及還,厚賜金帛。
○遣
工部侍郞
李仁靜
如契丹,賀永壽節,兼賀正。
○十二月。東女眞
元尹
阿豆簡
等五十人來,獻馬。
○契丹
東京
民二十餘戶來投。
辛巳
七年
宋慶曆元年,契丹重煕十年。
春正月。西女眞
大丞
高支智
等十五人來,獻馬。
○戶部奏:「尙州管內中牟縣洪州管內杻城郡長湍縣管內臨津臨江等縣民田多寡膏瘠不均。請遣使量之,均其食役。」從之。
○門下省奏:「舊法,凡犯罪者,不得受永業田。上將軍李洪叔曾犯憲章,流配嶺表,其妻子孫,不當給田。」制曰:「洪叔昔在通州,丹兵來攻,城垂陷,固守不下,成不朽之功。可賞延于世,以激將來,宜令給田。」○二月。門下省奏:「郡縣比年不登,民常艱食。實由方岳官吏政不合民心,刑不順天意,致傷和氣,以至於此。請下令,恤刑勸農,以救民瘼。」從之。
○賜
兪暢
等五人明經五人及第。
○西女眞
奉國將軍
尼亐大
等十八人來,獻馬。
○三月。東女眞
中允
也賜老
等來朝。
○夏四月。門下省奏:「北路寧州等三十三州東路高和等州隣於狄境,防禦事殷,未嘗徵稅。己卯年間,有司奏定稅額,前項兩路州鎭一年貢布五萬二百九匹,折納餱糧一萬四千四十九斛。由此,邊民不樂,請除放稅籍。」從之。
○設春例藏經道場于會慶殿。
春秋
二季例設此會,春六日秋七日。
○東女眞酋長
大相
伊蓋
等來朝。
○五月。謁顯宣二陵。制曰:「聖祖統三之時扈從臣僚子孫有沈于廝庶未有官資者,有司召試文武才藝,皆許登仕。」○賜
侍中
徐訥
几杖。
○六月。東女眞
正甫
烏夫
等二十六人來朝。
○秋七月。西女眞
歸德將軍
所智羅
等來朝。
○契丹遣
衛尉少卿
耿致君
來,賀生辰。
○八月。命
判西北路兵馬事
尙書左僕射
崔沖
行邊。王御便殿,賜衣遣之。
○東女眞
柔遠將軍
波乙達
等五十人來朝。
○彗星見東方二十餘日,乃滅。
○九月。兵部奏:「選軍別監選取文武班七品以上員子弟,除業文赴擧外,竝充軍伍。此雖安不忘危之慮,然皆累世勳舊子孫,故祖宗以來不與于役。況在甲子丙子年間,已有禁制,非惟忘其先世之功,亦違舊制。請勿充隊伍。」從之。
○城
寧遠
平虜
二鎭。
○冬十月。幸
鎬京
。
○彗星又見東方十餘日。
○辛巳。駕至
大同江,
留守使
參知政事
皇甫穎
奉迎江頭。王御龍船,賜宴輔臣,命
將軍
承愷
等射。
右拾遺
金尙賓
進諫,乃止,入御宣恩館。
○以
崔沖
爲
內史侍郞平章事,
皇甫穎
守司空
左僕射
。
○十一月丙午朔。至自
鎬京
。
○宋商
王諾
等來,獻土物。
○東女眞
柔遠將軍
沙伊羅
寧塞將軍
耶於蓋等六十二人來,獻馬。
○十二月。閱射于
東池
龜齡閣。
○東女眞
奉國將軍
阿加主
等五十五人來,獻土物。
○築
東路
豢猳縣
城。
○遣
翰林學士承旨
朴有仁
右丞
李惟亮
如契丹,賀冊禮,
判衛尉事
柳參,獻方物。
壬午
八年
宋慶曆二年,契丹重煕十一年。
春正月。
侍中
徐訥
再上表乞退。不允。
○東女眞首領
昆豆
等來,獻馬,
歸德將軍
阿都幹
等四十九人來,獻土物。
○
西北路兵馬使
籍
鴨綠
以東至
淸塞鎭
蕃戶以聞。
○二月。東女眞
柔遠將軍
高之問
等三十六人來,獻土物。拜職有差。
○西女眞酋長
高之知
等十二人來,獻土物。禮賓省奏:「之知等於往年平虜寧遠兩城拓開之時,頗有勞效。請優賜禮物。」從之。
○
東京副留守
崔顥
等奉制,新刊
兩漢書
與
唐書
以進,竝賜爵。
○三月。內史門下奏請:「御殿視朝之日,令百官各自奏對。」從之。
○禮部奏:「今四月當行禘祫,而王后冊封都監將以二十一日行冊禮,其禘祫,請行攝事。」內史門下奏:「禘祫固有定期,封冊自可從宜。請先行禘禮。」從之。
○西北女眞
寧塞將軍
耶於蓋
將軍
尼亐弗
等四十七人來,獻土物。
○夏四月。東女眞
大相
吳於達
請耕牛。乃賜東路屯田司牛十頭。
○六月。制曰:「農事方殷,時雨阻降。凡可以救旱者,有司具奏。」○
內史令
徐訥
卒。
訥
煕
之子。初,
訥
遘疾,在
地藏寺,王遣
右承宣
金廷俊
問疾,仍以御衣二襲穀一千碩馬二匹納寺,祈福。疾篤,親臨視之,制加
三重大匡
內史令,賜子孫永業田。及卒,王御重光殿,廊下擧哀。諡
元肅,後配享王廟。
○
都兵馬使
奏:「東路烈山縣寧波戍隊正簡弘與賊鬪,衆寡不敵,矢盡力窮而死。請追加職賞。」從之。
○東女眞
歸德將軍
耶伊弗
等二十五人來朝。
○
內史侍郞平章事
劉徵弼
卒。
○秋七月。契丹遣
吏部郞中
馮立
來,賀生辰。
○八月。東女眞
柔遠將軍
沙伊羅
等六十八人來,獻土物。
○九月。東女眞
歸德將軍
阿蓋
等五十人西北女眞
柔遠將軍
高豆老
等來,獻土物。
○冬十一月。契丹遣
檢校禮部尙書
王永言
來,詔曰:「朕以關南十縣我國舊基,將擧兵師,議復土壤,宋朝累馳專介,懇發重言,定於舊貢銀絹三十萬兩匹外,每年別納金繒之儀,用代賦與之物,再論盟約,永卜歡和。其諸道兵馬等優給,蠲免賦調,竝已放還本部,夫何眇躬成此美事。今文武百辟屢拜封章,加予以懿號鴻名,不獲固辭,勉依群請,已撰定十一月三日,兩宮竝行大禮。卿稱藩事上,望闕輸忠,遐想聞知,必增慶悅。今遣使往諭。」○東女眞
寧塞將軍
冬弗
等來,獻馬。
○十二月。致仕
門下侍郞平章事
皇甫兪義
卒。
癸未
九年
宋慶曆三年,契丹重煕十二年。
春正月。以
黃周亮
特進
守太保
門下侍中
判尙書吏部事
。
○西女眞
歸德將軍
骨蓋
等三十六人來,獻土物。
○二月。以
崔齊顏
爲
門下侍郞同內史門下平章事,
崔沖
守司徒
修國史
上柱國,
皇甫穎
李作忠
爲
內史侍郞同內史門下平章事
。
○三月。西女眞酋長
高豆老
等四十人來,獻土物。
○設百座道場于會慶殿,飯僧一萬。
○東女眞
將軍
開老
等四十人來,獻馬。
○夏四月。
東北路兵馬使
奏:「女眞柔遠將軍沙伊羅誘致水陸賊首羅弗等四百九十四人,詣和州館,請朝。」有司議奏:「此類人面獸心。宜令兵馬使,量減人數,分次赴朝。」從之。
○制曰:「時雨愆期,農功可慮。豈刑罰不中而民有怨乎。所司其審流罪以下,皆令原放。」○東女眞
將軍
尼多弗
來朝。
○禁中外錦繡銷金龍鳳紋綾羅衣服。
○五月丁卯朔。日食。
○制曰:「寡人不德,致此旱乾,屢有災變。宜令尙食局放鷹鷂軍,又禁𫉲滬捕魚。」○赦,避正殿。
○乙未。雨。百官詣乾德殿,表賀。
○六月。東女眞酋長
紐弗達
等二十五人來朝。
○
東北路兵馬使
奏:「沿海分道判官皇甫瓊獨領戰艦,深入大洋,奮擊水賊,俘斬甚衆。請行褒賞。」從之。
○秋七月。契丹遣
侍御史
姚居善
來,賀生辰。
○東女眞酋長
阿豆幹
等六十六人來朝。
○八月。決內外死刑,避正殿,素膳輟樂。
○九月。有司奏:「重光寺成造都監使鄭莊與吏胥承迪盜監臨之物。請準法杖配。」制:「從輕典」。御史臺論,請依律科斷,允之。
○東女眞
寧塞將軍
冬弗老
柔遠將軍
沙伊羅
等率化外女眞八十人來朝,奏云:「化外人妄懷狼戾,曾擾邊疆,洎蒙洪育,頓改前非。今引水陸蕃長,詣闕陳款,願爲邊民。自今,每候隣寇動靜以報。」王嘉之,特賜金帛加等。
○城
寧朔
樹德
二鎭。
○冬十月。東女眞
寧塞將軍
耶沙蓋
等八十人來,獻土物。
○十一月。東京回禮使
檢校左僕射
張昌齡
來。
○契丹遣
監門衛上將軍
蕭愼微
禮部侍郞
韓紹文
等來冊王爲
守太傅
兼
中書令,加食邑三千戶食實封三百戶,賜同德致理四字功臣,散官勳爵如故。幷賜車服冠劍印綬及國信物。王設壇受詔。
○東蕃賊以船八艘寇
瑞谷縣,擄四十餘人而去。以不謹備防,罪其將卒。
○十二月。
乇羅國
星主
游擊將軍
加利
奏:「王子豆羅近因死,請以號仍爲王子。」仍獻方物。
乇羅
卽
耽羅
也。
甲申
十年
宋慶曆四年,契丹重煕十三年。
春二月。以
禮成江
兵船一百八十艘漕轉軍資,以實
西北界
州鎭倉廩。
○夏四月。東女眞一千四十五人執贄請盟。各賜衣著銀器。
○賜
金元鉉
等十六人明經二人恩賜二人及第。
○五月。東女眞
將軍
仇羅
等二十五人來,獻土物。
○六月。受菩薩戒於乾德殿。
○秋七月。契丹遣
檢校太保
劉從政
來,賀生辰。
○遣
右僕射
李瓌
尙舍奉御
崔希正
如契丹,謝封冊。
○制:「凡納穀內外官者,許令自量」。
○八月。東女眞
將軍
阿刀間
等四十六人來,獻土物。
○九月。東女眞
將軍
沙伊羅
等一百二十五人
仇尼道
等二十六人西女眞
大將軍
高豆老
等二十七人來,獻土物。
○冬十月。城
長州
定州
元興鎭
。
○十一月。
東北面兵馬使
金令器
奏曰:「今築三城,不日告畢。其督役州鎭官吏,宜加爵賞。且三城之地,元是賊巢,侵擾可慮,分屯要害,水陸捍禦,賊不得近,其軍士亦可褒稱。當築城時,出戰有功兵部尙書高烈等,亦宜別加褒賞,以勸後來。」從之。
○東女眞
將軍
烏乙達
等一百四十四人來,獻馬,奏曰:「我等在貴國之境,慕化臣服有年,每慮醜虜來侵,未獲奠居。今築三城,以防賊路,故來朝以謝。」王優賞遣還。
○城
宣德鎭
。
○制:「凡貸公私穀者,身死,勿徵。」乙酉
十一年
宋慶曆五年,契丹重煕十四年。
春正月。東女眞
歸德將軍
阿豆主
等五十人來,獻土物。
○二月。賜
臨津
課橋院
號,曰
慈濟寺
。先是,津無船橋,行人爭渡,多致陷溺,王憂之,特令有司作浮梁。自此,人馬如履平地。
○制:「文武官父母在三百里外者,三年一定省,給假三十日,無父母者,五年一掃墳,給假十五日,竝不計程途。五品以上,奏聞,六品以下,有司給假,登第者定省掃墳日限,亦依此例。」○東女眞
柔遠將軍
巴乙達
等六十五人來,獻馬。
○三月。東女眞
懷遠將軍
鹽漢
等七十五人來朝。
○夏四月丁亥朔。
太史
奏:「日當食,陰雲不見。」群臣表賀。
○東女眞首領
沙於豆
將軍
要於羅
等一百五人來,獻馬,
寧塞將軍
高陶化
等七十人來,獻土物。
○
西北路兵馬判官
監察御史
李春
奏:「蕃賊百餘人侵寧遠鎭長平戍,擄掠軍士三十餘人。請治將校不能守禦之罪。」從之。
○秘書省進新刊
禮記正義
七十本
毛詩正義
四十本。命各藏一本於御書閣,餘賜文臣。
○五月。制:「以小暑將至,挺重囚,放輕繫。」○宋
泉州
商
林禧
等來,獻土物。
○
東路
軍士與蕃賊戰勝者,各賜內廏馬。
○閏月。以久雨,慮囚,放輕繫。
○六月。契丹橫宣使
檢校太傅
耶律宣
來。
○秋七月。契丹遣
檢校尙書
右僕射
高惟幾
來,賀生辰。
○九月。東女眞
將軍
高之問
等四十五人來朝。
○冬十月。復禁人佩匕首。
○十一月。以盛寒,放輕繫,停不急之役。
○東女眞
高遮
等三十六人來,獻土物。
丙戌
十二年
宋慶曆六年,契丹重煕十五年。
春二月。制:「凡人民,依律文,立嗣以嫡,嫡子有故,立嫡孫,無嫡孫,立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孫。無男孫者,亦許女孫。」○城
永興鎭
。
○三月辛巳朔。日食。
○賜
李仁挺
等十七人明經一人及第。
○命
侍中
崔齊顏,詣毬庭行香,拜送街衢經行。分
京城
街衢爲三道,各以彩樓子擔
般若經
前行,僧徒具法服,步行讀誦,
監押官
亦以公服步從,巡行街衢,爲民祈福。名曰經行,自是歲,以爲常。
○夏四月丁卯。王不豫。丙戌,百官禱于佛寺。
○五月。吏部奏:「衛尉卿知太史局事徐雄被疾請告,已經一百八十餘日。國制,凡見任官乞假滿百日者,罷職。請解雄職。」制曰:「雄精於其業,爲日官之長。特賜告二百日。」○丁酉。王疾彌留,召弟
樂浪君徽,入臥內,詔令權摠國事。是日薨,
樂浪君
卽位于柩前,上諡
容惠,廟號
靖宗,葬周陵。有司奉遺命,山陵制度,依漢
文
故事,悉從儉約。
李齊賢
贊曰:「契丹貪暴,不足保信,太祖深以爲戒。然而幸其一災,而棄舊好,亦非計也。顯宗艱難反正,日不暇給,德宗未及方剛之年,尤宜戒之在鬪。王可道議絶和親,不若皇甫兪義繼好息民之論也。靖宗嗣位三年,我大夫崔延嘏如契丹,四年,契丹之使馬保業寔來。自是,復尋懽盟,感之匪由至誠,致之必有奇策。君子以爲善繼善述以保其國。」制曰:「先朝所御倚床踏斗皆以金銀裝釘,茵褥亦用金銀線織成罽錦。宜令有司,代以銅鐵綾絹。」○以
靖宗
遺命,賜宮人
盧氏
延昌宮。初,
靖宗
聞
盧氏
有殊色,密納有寵。至是,門下省與御史臺駁奏曰:「盧氏,先王納不以禮。況亂命,不可從。」不允。
○六月。遣
尙書工部郞中
崔爰俊
如契丹,告哀。
○己未。醮本命于大內,每遇是日,必親醮。
○御神鳳樓,大赦。凡有職者,加一級。
○遣
兵部郞中
金瓊,自
東海
至
南海,築沿邊城堡農場,以扼海賊之衝。
○秋七月。制:「以八音島水軍殷質壤島水軍匡協寬達英吉有擒賊功,竝授中尹。」○制:「重煕十三年,東賊圍靜邊鎭,別將鄭匡順力戰却敵,沒於陣下。其功甚大,可贈金吾衛郞將。」○八月。御宣政殿,召
侍中
崔齊顏
平章事
崔沖
等,論時政得失。
○九月。以致仕
尙書左僕射
崔輔成
右僕射
趙顒
上將軍
異膺甫
金洪光
等年老,賜酒食衣服。
○設百座仁王經道場于內殿三日。
○親饗年八十以上有官人及百姓男女孝子順孫義夫節婦鰥寡孤獨篤癈疾者於毬庭,賜物有差。
○冬十月。
侍中
崔齊顏
等奏曰:「兵書云:『萬人之軍,取三千爲奇,千人之軍,取三百爲奇。』請以六衛軍每一將軍領下選二百人,爲先鋒軍。」從之。
○有司奏:「宮殿城門寺院官名府號與御名同音者,悉改之。」○設消災道場於會慶殿。
○十一月。制曰:「大中祥符三年丹兵入寇,西北面都巡檢使楊規副指揮金叔興等挺身奮擊,連戰破敵,矢集如蝟毛,俱沒陣下。又於大中祥符十一年丹兵闌入,兵部尙書知中樞院事姜民瞻爲元帥,鼓譟奮擊,大敗於盤嶺之野,丹兵奔北,投戈委甲,行路隘塞。民瞻乃俘斬萬級。追念其功,合行褒奬。可圖形功臣閣,以勸後來。」○
侍中
崔齊顏
卒。
太祖
信書訓要失於兵燹,齊顏嘗得訓要於
崔沆
家藏以進,由是,得傳於世。
○十二月。百官詣乾德殿,賀成平節。宴宰樞
給舍中丞
以上侍臣于宣政殿。成平節王之生日也。僧錄司奏:「自今,每遇節日,國家設祈福道場於外帝釋院七日,百官於興國寺,東西兩京四都護八牧於所在佛寺行之,以爲恒式。」從之。
○契丹遣
起居舍人
周宗白
來,歸賻。
文宗仁孝大王一
諱
徽,字
燭幽,古諱
緖
。
顯宗
第三子,母
元惠太后
金氏
。
顯宗
十年己未十二月癸未生。幼而聰哲,及長,好學善射。志略宏遠,寬仁容衆。凡所聽斷,不復遺忘。在位三十七年,壽六十五。
丁亥
元年
宋慶曆七年,契丹重煕十六年。
春正月。制曰:「頃於甲申歲寇賊侵掠,東北路軍士李暹漢等四十人先鋒告捷。其各賞職有差。」○制曰:「卒中樞院使林維幹忠貞輔弼,績效實多,宜行異數,可授其子良槩八品職。」○制曰:「諸州府郡縣逐年盛設輪經會。慮外吏憑此聚斂,以成勞弊,固非作福之意。今後,醉飽娛樂之事,竝宜禁斷。」○制:「霜陰鶴浦兩縣沿海處,設置軍戍,以扼蕃賊之衝。」○二月。
西北路兵馬使
楊帶春
奏:「連州防禦長吏軍民等八百餘人告:『防禦副使蘇顯,自下車以來,勸課農桑,存恤民庶,政績茂著。』理宜升聞。」制:「令吏部準制量用。」○契丹遣
忠順軍節度使
蕭愼微
守殿中少監
康化成
等來,祭
靖宗
于虞宮。王親往觀禮。
○
都兵馬使
奏:「東蕃酋長阿兜幹內附以來,久承恩賞,背我投丹,罪莫大焉。其黨首領高之問等今在蕃境,請密遣軍士,拘執入關,栲訊端由,依律科罪。」從之。
○送手弩箭六萬隻車弩箭三萬隻于
西北路
。
○幸
外帝釋院
。自是,數幸寺院。
○三月乙亥朔。日食。御史臺奏:「舊例,日月薄食,太史局預先聞奏,告諭中外,伐鼔於社,上素襴避殿,百官素服,各守本局,向日拱立,以待明復。今春官正柳彭太史丞柳得韶等昏迷天象,不預聞奏。請罷其職。」制:「原之。」復駁曰:「日月食者,陰陽常度也。曆算不愆,則其變可驗,而官非其人,人失其職。豈合便從寬典。請依前奏科罪。」從之。
○東女眞
奉國將軍
沙伊羅
等來,獻土物。加
歸德大將軍
。
○
門下侍郞平章事
皇甫穎
上言:「臣無嗣,乞以外孫金祿崇爲後。」從之。
○東女眞
將軍
耶於害
等六人各率其衆款塞。賜田宅,處之內地。
○夏四月。御宣政殿,召宰臣御史臺,論時政得失。
○以
崔沖
爲
門下侍中,
金令器
爲
門下侍郞平章事,
金元沖
爲
內史侍郞平章事,
朴有仁
爲
尙書左僕射
參知政事,
李子淵
爲
吏部尙書
參知政事
。舊例,宣麻日,宰臣一員引詔案,授讀詔者,至是,五宰相同日宣麻。特命
閤門使
引案。仍爲永式。
○王以自春不雨避殿,輟常朝,斷屠宰,止用脯醢,令中外慮囚。
○設百座道場於會慶殿,飯僧一萬於毬庭。
○賜
金鼎新
等十七人明經三人及第。
○東女眞
阿加主
等來,獻土物,授
平遠大將軍
。
○五月。東女眞
將軍
烏於乃
大相
烏弗遮
等來朝。
○制:「去年,久旱,邊民飢餓。其發義倉賑之。」○六月。制曰:「法律刑罰之斷例也。明則刑無枉濫,不明罪失輕重。今所行律令,或多訛舛,良用軫懷,其令侍中崔沖集諸律官,重加詳校,務從允當。書算業,亦令考正。」○召見
崔沖
等於文德殿,問軍國庶務。
○東女眞
寧塞將軍
老道
等來,獻土物,
沙伊弗
等來朝。契丹
高無諸
等來投。
○秋七月。制曰:「守司徒左僕射蔣劇孟久著邊功,國耳忘家。宜申異寵,以示眷懷,其子孫,除常例奏蔭外,可特賜一子官。」○
長淵縣
民
文漢
假言託神顚狂,殺其父母及親妹小兒等四人,棄市。刑部奏:「縣令崔德元尉崔崇望等不能善政化民,致有不祥之變,且申報稽遲。宜罷其職。」從之。
○召見宰相於文德殿,問時政得失。
○制:「西京監軍與分司御史選猛海軍共一十領,依上京例,每千人選先鋒三百,以郞將一人領之,仍屬左府。」○制曰:「舊制,邊陲有處置,則命兩府宰臣往專軍事,號大蕃兵馬,名義未稱,宜改爲行營兵馬使。」遂以
中樞使
王寵之
爲
西北面中軍使
兼
行營兵馬使
。
○門下省奏:「謹按前典,戟之爲制,如槍兩岐施刃其端。魏武帝門戟,用蝦蟆頭,以懸幡旒,長一丈二尺,雜以靑黃。今宮殿及大廟門戟,皆作鬼面,實無所據。乞依古制,改畫爲蝦蟆頭。」從之。
○八月。制曰:「尙書考功,職在考績百僚,今獨按胥吏能否,未爲允當。自今,可悉考中外見官殿最,委所司議奏。」○御史臺奏曰:「伏見,近日除李希老洪德威,爲監察御史。希老性躁急,歷仕中外,無聲績。德威當靖宗喪制未闋,今年燈夕,與衛尉注簿徐罄宜置酒作樂,殊無臣子之義。俱不宜風憲,請黜之。」不允。再駁,從之。
○刑部覆奏死刑。王曰:「人命至重,死者不可再生。寡人每聽死囚,必待三覆,尙慮失其情實。儻有冤枉,欲訴無路,飮恨呑聲,可不痛哉。其審愼之。」○東女眞
柔遠將軍
無伊老
阿豆
等來,獻土物,
蒙羅古村
仰果只村
等三十部落蕃長率衆內附。
○九月。宋商
林機
等來,獻土物。
○契丹遣
福州管內觀察使
宋璘
來,冊王爲
開府儀同三司守太保兼侍中上柱國高麗國王
食邑七千戶食實封一千戶,兼賜匡時致理竭節功臣號。
○冬十月。致仕
門下侍郞平章事
皇甫穎
卒。
○東女眞
將軍
高都達
等四十人來,獻土物。
蒙羅
等村
古無諸
等三百十二戶來附。
○
晉州牧使
崔復圭
招安逋民一萬三千餘戶,復其業。王嘉奬之。
○十一月。東女眞
將軍
馬志高謝
等四十六人來,獻馬。
○召見宰臣於文德殿,議時政得失。
○吏部奏:「伏準宣旨,凡內外大小衙門官員,皆減一人,惟巡邊官司仍舊。今伏審,浿西山南道州牧務劇員少,事多壅滯,甚爲不便。請岳牧州府員數,竝令仍舊,永爲定制。」從之。
○十二月。致仕
門下侍郞平章事
李端
卒。
○制:「故侍中崔齊顏一子雖年未及仕,可特授八品職。」○王子
烋
生。後改
勳
。
○吏部奏:「舊制,凡諸官僚,例非上章請老者,年至六十九,則歲抄解職。今茶房太醫少監金徵渥年當致仕,宜罷。」制曰:「徵渥名醫。職在近侍,可許數年供職。」○東女眞
也古
西女眞
高舍
等來朝。
戊子
二年
宋慶曆八年,契丹重煕十七年。
春正月。東女眞
懷化將軍
仇羅麻里弗
等四十人來,獻馬。賜物有差。
○制:「犯罪配鄕人,若有老親,權留侍養,親歿還配。」○閏月。東女眞
歸德將軍
沙伊羅
等三十五人來,獻馬。
懷化將軍
都仇那
等三十八人西女眞
寧塞將軍
高之智
等二十四人來,獻土物。
○契丹遣
千牛衛大將軍
王澤
等來。
○三月。御史臺奏曰:「播穀伊始,雨澤愆期。今大雲大安兩寺之役方興,丁匠廢農,一夫不耕,必有飢者,三時之務,安可奪焉。況曾降赦書云:『一切土木之役,限三年,停罷。』擧國欣欣,皆感德音,而竟不行之。信者,國之大寶,不可棄也。食言之謗,恐由此起。伏望,兩寺之役,須俟農隙。」從之。
○夏四月。幸
外帝釋院,聽軒欄說經。故事,行幸山林,將駕還,必駐是院,命僧乘鳳輦,軒欄講法,以爲常式。
○制:「各司,巳初赴衙,酉初罷衙,已有成規,四時晷刻長短不同,自今,日永辰初,日短巳初,赴衙。」○六月。東女眞首領
吳史
等二十六人來朝。
○秋七月。制。「自今,大小官吏,四仲時祭,給假二日。」○八月。祔
靖宗
于大廟。
○九月。東女眞
歸德將軍
阿豆
等三十六人來朝。
○設百座道場於會慶殿三日,飯僧一萬於毬庭,二萬於外山名寺。
○冬十月。親祫于大廟,赦。
○十一月。兩府及常參員祫饗執事者,竝推恩增級。
○契丹遣
崇祿少卿
邢彭年
來,賀生辰。
○契丹東京回禮使
棣州刺史
高慶善
來。
○十二月甲午晦。日食。
己丑
三年
宋皇祐元年,契丹重煕十八年。
春正月。東女眞
阿骨
等三十二人來,獻馬。
○契丹遣
千牛衛上將軍
蕭惟德
御史大夫
王守道
來,冊王爲
守太傅兼中書令高麗國王,加食邑三千戶食實封三百戶。仍賜資忠奉上四字功臣,階勳如故,幷賜車服冠劍印綬及衣帶匹段鞍馬等物。王受冊於
南郊
。
○二月。以
崔沖
守太保,
李子淵
守司徒,
王寵之
守司空
上柱國,
鄭傑
同知中樞院事
。
○冊弟
平壤公基
守太師
兼
內史令
。
○三月。
東北路監倉使
奏:「交州防禦判官李維伯善理城池,修備器械,爲諸郡第一。且其所部連城長楊吏民等言:『維伯上任以來,勸農恤民,雖秩滿當代,願得見借。』」王嘉之,下吏部。
○饗八十以上國老
尙書右僕射
崔輔成
司宰卿
趙顒
太子詹事
李澤成
等於閤門。王親臨賜酒,仍賜
輔成
顒
等公服各一襲幞頭二枚腦原茶三十角,
澤成
公服一襲,許令閣門乘馬出正衙門。三老固辭。翌日,饗庶老男女及義夫節婦孝子順孫鰥寡孤獨篤癈疾于毬庭,分貴賤,設次於左右同樂亭及廊下,賜物有差。
○東女眞
麻離害
等二十人來,獻馬。
○以
李仁靜
爲
尙書左僕射
柱國,
金廷俊
爲
中樞院使
判御史臺事
。
○夏四月。制曰:「去歲,霖雨損禾,民食不周。遣使賑恤,務要全活。」○西女眞
符巨
等二十人東女眞
奉國將軍
沙伊羅
等七十九人來,獻馬。
○五月。賜
朴仁壽
等十五人恩賜一人明經四人及第。
○定兩班功蔭田柴法。
○六月。東蕃海賊寇
臨道縣,擄十七人。
○
東北路兵馬使
奏:「雲喦縣折衝軍隊正維古等十一人夜巡行到泉井戍,有蕃賊四十餘人突入屯中,軍卒皆奔匿,維古挺身奮擊,賊遂潰走。請量功授職。」○命集疾病飢餓者於東西大悲院,救恤。
○制:「每歲自六月至立秋,頒氷于諸致仕輔臣三日一次,左右僕射六尙書卿監大將軍以上七日一次,以爲永制。」○秋七月。東蕃海賊寇
金壤縣,虜二十人。
○八月。宋商
徐贊
等一百三十三人來,獻珍寶。
○九月。制:「外方官吏遭兄弟姊妹喪者,若在遠州,除申請京官,直於外官請假。妻父母服不計妻之先後,竝許給假。」○王子
蒸
生。後改
祁,又改
運
。
○冬十一月。
耽羅國
振威校尉
夫乙仍
等七十七人北女眞首領
夫擧
等二十人來,獻土物。
○日本
對馬島
官遣首領
明任
等,送我國飄風人二十。賜
明任
等物有差。
○十二月。契丹遣
殿中少監
馬祐
來,賀生辰。
○
東北路
永興鎭
軍三百二十餘人狀告:「鎭將丁作鹽勸農桑,均賦役,修城廊,備戰具。又於沙石不耕之地,勸種雜穀,歲收二百餘斛,功課爲最。雖已考滿,願借留任。」王嘉嘆,許之。
庚寅
四年
宋皇祐二年,契丹重煕十九年。
春正月。
東北面兵馬使
朴成傑
奏:「上年十月,海賊奪鎭溟兵船二艘而去。兵馬錄事文揚烈卽率兵船,與元興都部署判官宋齊罕追,至賊穴,焚蕩廬舍,斬二十級,其功可賞。」制下都兵馬使。
○以
門下侍中
崔沖
爲
開府儀同三司
守太傅,賜推忠贊道功臣號,
金元沖
爲
門下侍郞平章事
判尙書刑部事,
李子淵
爲
內史侍郞平章事,
鄭傑
爲
中樞院使
翰林學士承旨
。
○二月。
西北面
興化道監倉使
奏:「去戊子年,道內昌州有蝗災。其年已納租稅者,請依令文,以損分多少折放。」從之。
○三月。城
寧朔鎭,以扼蕃賊要衝。
○東女眞
寧塞將軍
鹽漢
等九十人來,獻馬豹鼠皮,賜物有差。
鹽漢
等十五人,以曾犯邊,留之。
○夏四月。謁顯宣二陵,赦。
○渤海
開好
等來投。
○中書省奏曰:「關內西道州縣前歲不登,民有飢色。請發司倉公廨粟,以助耕耘,其貧不能自存者,發義倉以賑。」從之。
○命有司,檢定東女眞
大
小乞羅尼村
疆界,以備寇。
○六月。東蕃海賊寇
烈山縣
寧波戍,掠男女十八人。
○制:「東北界沿海城堡軍民未獲安業。欲懷遠人,莫如愼簡元帥,宜以兵部尙書楊鑑爲今秋冬番兵馬使。」○秋七月。東蕃賊寇
派川縣
。
○東女眞酋長
骨羅介
等來,獻土物,又贖還被虜男女四人。賜金帛。
○九月。契丹東京回禮使
忠勇軍都指揮使
高長安
來。
○
東北面兵馬使
奏:「海賊寇掠烈山縣。遣兵馬錄事文揚烈,以戰艦二十三艘追,至椒子島,奮擊大敗之,斬九級,焚其部落三十餘所,毀戰艦八艘,獲兵器以百數。請賞其功。」從之。
○冬十月。
都兵馬使
吏部尙書
王寵之
奏:「傳曰:『安不忘危。』又曰:『無恃敵之不來,恃吾有備。』故國家每當仲秋,召會東南班員吏於郊外,敎習射御,而況諸衛軍士,國之爪牙,宜於農隙,敎金鼔旌旗坐作之節。又馬軍皆不鍊習,請先選先鋒馬兵,每一隊,給馬甲十副,俾習馳逐。仍令御史臺兵部六衛,掌其敎閱。」從之。
○十一月。
都兵馬使
門下侍中
崔沖
等上言:「西北州鎭因去歲禾穀不登,百姓貧乏,男困於徭投,女困於徵糶,將何以堪。請修繕城池外一切工役,悉令禁斷。」從之。
○
鎭溟都部署副使
金敬應
率舟師,擊海賊三艘于烈島,敗之,獻馘數十級,沒溺者甚衆。
○閏月。契丹橫宣使
匡義軍節度使
蕭質
來。
○契丹漢兒
曹一
來投。
○十二月。契丹遣
高州觀察使
蕭玉
來,賀生辰。
○
崔沖
奏曰:「東女眞酋長鹽漢等八十五人以累曾犯境,劫掠邊民,勒留京館有日。然夷狄人面獸心,不可以刑法懲,不可以仁義敎。拘留旣久,發憤含怨,首丘之情,必不忘本。且其供費甚多。請皆放還。」從之。
辛卯
五年
宋皇祐三年,契丹重煕二十年。
春二月。京市署火,延燒一百二十戶。王命有司,給材瓦。
○以民飢,發倉賑之。
○三月。
尙書左僕射
李守和
卒。
○夏四月。賜
崔錫
等十九人明經三人及第。
○制:「放還廣仁館拘留東女眞賊首阿骨等七十七人。」○內史門下奏:「重興大安大雲等寺創新補舊,土木興役,凡所營爲事,非急切。匠夫疲於日夜,饋餉勞於轉輸,妻還子去,道路相繼,春夏以來,略無休息。況去歲不稔,生民乏食,力不能堪。應須興役,請侯農隙。」從之。
○五月。以旱,赦。
○秋七月。日本
對馬島
遣使,押還避罪逃人
良漢
等三人。
○有司奏:「京都有一孝子釋珠,早孤無托,剃髮爲僧。刻木爲父母形,就加繪飾,朝昏定省,奉養之禮悉如平日。」王曰:「丁蘭之孝,無以加焉。」命厚賞之。
○東女眞
元甫
古舍
等二十六人來,獻土物。
○八月。親饗年八十以上及篤癈疾孝子順孫節婦于毬庭,賜物有差。
○東女眞
歸德將軍
豆也弗
等三十一人來,獻土物。
○九月。女眞寇
東北面
。
兵馬副使
金化崇
擊斬五十九級。賜衣綵段銀器,將吏賜物有差。
○女眞寇
西北面
。
兵馬使
朴宗道
擊,斬十餘級,奪戰馬二十匹,鎧仗無算。王優奬之。
○冬十月。女眞寇
東北面
。
兵馬使
遣兵追擊,斬二十餘級。
○契丹東京回禮使
檢校工部尙書
耶律守行
來。
○十一月。以
雲中道
肅州
通海
等縣禾稼不登,免今年租稅。
○十二月。契丹遣
恩州刺史
劉從備
來,賀生辰。
壬辰
六年
宋皇祐四年,契丹重煕二十一年。
春正月。東女眞
懷化將軍
包加主
歸德將軍
多老
西女眞
寧塞將軍
高反知
等來,獻馬。
○東女眞
正甫
馬波
等四十八人請入
定州
關外,爲編戶。賜田宅,處之內地。
○二月。冊
延德宮主
李氏
爲王妃。
○東女眞
元甫
阿麟
等二十九人來,獻馬。
○新築社稷壇於皇城西,親行祀事,賜執事員吏爵各一級,隨駕軍士賜物有差。又賜築壇員吏爵一級。
○以
關西
安北
兩道饑,發倉賑之。
○三月。以
金元鼎
爲
御史大夫
。
○命
太史
金成澤
撰
十精曆,
李仁顯
撰
七曜曆,
韓爲行
撰
見行曆,
梁元虎
撰
遁甲曆,
金正
撰
太一曆
。
○制曰:「東北路諸州鎭戍邊之卒連年旱暵,飢饉相仍,可令賑恤,仍賜衣服。」○以
京城
饑,命有司集飢民三萬餘人,賜米粟鹽豉,以賑之。
○夏四月。有司奏:「雙阜萬頃沃溝利城四縣往年久旱,禾穀不登,百姓飢饉。請蠲租賦。」從之。
○移龍門倉粟八千碩于
鹽
白
二州,以給農民。
○五月。
北路
三撒村
賊魁
高演
與蕃兵圍
淄潭驛
。
兵馬錄事
金忠簡
慈州防禦判官
張立身
率兵出戰,大敗之,乘勝追擊,斬擄五十餘級。
○王以旱避正殿,減常膳,令中外慮囚。
○東女眞酋長
高之問
等二十五人來,獻土物。
○制曰:「頃在統和間,丹兵入寇,我皇考顯宗避難于山南。尙書右僕射朴暹負紲扈從,克著勤勞,比及收復京城,終始一節,以安社稷。可圖形閣上,以示來者。」○命文武常參以上及致仕舊臣各上封事,陳時政得失。
○制曰:「檢校太師內史令崔士威在聖考朝,以淸節直道,屢有裨益,弘濟艱難,保安宗社,以致中興,可配享廟庭。其甥姪未官者,超授八品職。左司郞中河拱辰,在統和二十八年,丹兵入侵,臨敵忘身,掉三寸舌,能却大兵。可圖形閣上。超授其子則忠五品職。」○六月。宋
進士
張廷
來。授
秘書校書郞,賜衣帶綵段白銀。
○東女眞
高之問
等航海來,攻
三陟縣
臨遠戍
。守將
河周呂
率兵出城,徇于軍曰:「彼衆我寡,若人自爲戰,不愛其身,則戰必勝矣。」遂擁干挺刃而進。適有
安邊都護判官
金崇鼎,巡所管諸戍,行至近境,賊聞其角聲,謂援兵徑至,遂驚亂。
周呂
軍乘勝,擊之,俘斬十餘級,賊奔潰。
○秋八月。制:「以韓式文質牛奇理金悅等於聖考南巡扈從有功,竝追贈左右衛上將軍,河拱辰衛社有功,贈尙書工部侍郞。」○制曰:「社壇配以后土句龍氏,其題主及祝文不宜稱名,改句龍氏,爲后土氏。」○宋商
林興
等三十五人來,獻土物。
○九月。宋商
趙受
等六十六人來,獻土物。
○東女眞
將軍
沙時賀
等四十人來,獻馬。
○設百座道場於會慶殿三日,飯僧三萬於毬庭及諸名寺。
○冬十月。冊姪
璥
爲
守太保
兼
尙書令
樂浪侯,
暟
守太尉
兼
尙書令
開城侯
。
○制曰:「裴玄慶等六功臣佐我太祖,肇開大業,功德勒于鍾鼎。其後嗣無官者,授初職,有官者,增級。」○十一月。御宣政殿。御史臺奏論時政得失。
○十二月。契丹遣
永州刺史
耶律士淸
來,賀生辰。
○致仕
門下侍郞平章事
金令器
卒。
癸巳
七年
宋皇祐五年,契丹重煕二十二年。
春二月乙亥。彗出庫樓入翼,長丈餘。
○東女眞
阿夫漢
等三十三人來,獻馬,又贖還被虜六人,職賞有差。
○
耽羅國
王子
殊雲那
遣子
陪戎校尉
古物
來,獻土物。授王子
中虎將軍,賜公服銀帶彩段藥物。
○三月。賜
禹相
等二十一人明經二人及第。
○夏六月。三司奏:「舊制,米一碩耗米一升。今十二倉米輸納京倉,累經水陸,欠耗實多,輸者苦被徵償。請一斛增收耗米七升。」從之。
○秋七月。禮司上言:「謹按唐書,玄宗天寶八年閏六月庚寅,親謁大淸宮,御含元殿,受群臣上冊。乞依此制,每閏月朔,御便殿視朝。」從之。
○以
李子淵
王寵之
爲
門下侍郞平章事,
金廷俊
朴成傑
參知政事
。
○東女眞
懷化將軍
古刀達
等三十人來,獻馬,幷還被虜人。賜物加等。
○閏月。
東北路
文
湧
二州大水,漂沒民戶百餘。遣使宣慰。
○九月。御史臺奏:「宮城外諸曹,侍臣夙夜在內侍從,而寓宿無所。竊審中朝之制,諸詞臣同會於舍人院。今制誥員僚,請於翰林院寓宿。」從之。
○丙戌。幸
西京
。
○冬十月丙申朔。日食。
○庚子。駕至
大同江,御樓船,宴諸王宰樞。
○幸
興福寺
。遂御
大同江
樓船,宴
上將軍
以上臣僚。
○饗孝順義節鰥寡孤獨,賜物有差。
○宴常參以上於長樂殿,賜帛有差。
○乙卯。車駕發
西京,御
大同江
樓船。命
將軍
鄭習
等八人射,
郞將
惟現
矢過江,王嘉奬之。遂宴諸王宰樞侍臣。
○
留守使
王夷甫
等至
生陽驛
辭,各賜公服一襲。
○丁巳。次
慈悲嶺
彌勒院,行香施衣。行過
岊嶺,道有一婦抱兩孩兒,王憐之,賜米。
○辛酉。至自
西京
。
○十二月。契丹遣
利州刺史
蕭素
來,賀生辰。
○制曰:「侍中崔沖累代儒宗,三韓耆德。今雖請老,未忍允從,宜令所司稽諸古典,賜几杖,視事。甲午八年宋至和元年,契丹重煕二十三年。春正月。東女眞中尹英孫等十八人來,獻馬。○二月。冊子勳爲王太子,赦,凡有職者,加一級。○宴群臣於乾德殿,賜幣有差。○三月。制:「凡田品,不易之地爲上,一易之地爲中,再易之地爲下。其不易山田一結準平田一結,一易田準二結,再易田準三結。」○夏四月。以
文
湧
登
三州
鎭溟縣
長平鎭
往年被水災,發義倉賑之。又移
春
交
東
等州倉粟,給種食。
○加
李子淵
太傅
。
○北女眞
寧塞將軍
高遮
等三十九人來,獻馬。
○賜
柳善餘
等二十五人明經二人及第。
○遣
給事中
金良䞇
如契丹,告立太子。
○五月。加國內名山大川神祗聰正二字功號。
○
耽羅
遣使,賀冊立太子。
○乙酉。震會慶殿。
○制:「諸道州郡民多飢歉,流移失業。令諸州通判以上官吏巡行存問,發倉賑之。」○秋七月。宋商
趙受
等六十九人來,獻犀角象牙。
○王子
煕
生。後改
顒
。
○契丹始設弓口門欄于
抱州城
東野。
○八月。
東路兵馬使
奏:「長州地高且險,城中無井。乞令設栅南門外平地,徙民居之,有急入城。」從之。
○九月。錄壬辰年
淄潭驛
破賊之功,賞軍士職有差,賜物優厚。
○冬十月。東女眞
柔遠將軍
尼多弗
等二十八人來,獻馬,歸我被擄人
信金
位奉
暹禮
等三人。且言:「蕃人實彬鹽漢比丹摩里弗等四人曾受契丹官爵,聞王惠愛異土之人,願得入覲,故謹與俱來。」賜
尼多弗
實彬
鹽漢
比丹
摩里弗
職加等,其餘,賜物有差。
○契丹橫宣使
益州刺史
耶律芳
來。
○十一月。
東北路兵馬使
奏:「文湧二州連年大水,損傷禾穀,乞省減賦役。」從之。
○契丹宣諭使
益州刺史
耶律幹
來。
○十二月。契丹遣
復州刺史
耶律新
來,賀生辰。
○有司請追贈
太祖
功臣
大匡
千明
等三千二百人次第職。從之。
○命有司選揀三品官之孫五品以上官之子二十人,爲
東宮侍衛公子,五品官之孫七品以上官之子十人爲
侍衛給使,永爲定制。
乙未
九年
宋至和二年,契丹道宗淸寧元年。
春二月。東女眞
奉國將軍
尼多弗
等二十七人來,獻土物。
○夏五月。契丹遣
匡義軍節度使
耶律革
崇祿卿
陳顗
來,冊王爲
守太師,加食邑五千戶食實封五百戶,仍賜車輅冠服圭劍等物。王受冊于
南郊
。又遣
利州刺史
蕭祿
來,冊王太子爲
三韓國公
。太子迎命于閤門庭。
○秋七月。都兵馬使奏:「契丹前太后皇帝詔,賜鴨江以東,爲我國封境。然或置城橋,或置弓口欄子,漸踰舊限,是謂不厭。今,又創立郵亭,蠶食我疆。魯史所謂:『無使滋蔓。蔓難圖也。』宜送國書於東京留守,陳其不可,若其不聽,遣使奏告。」於是,致書
東京留守
曰:「當國襲箕子之國,以鴨江爲疆。矧前太后皇帝玉冊頒恩,賜茅裂壤,亦限其江。頃者,上國入我封界,排置橋壘。梯航納款,益勤於朝天,霄闥抗章,乞復其舊土,至今,未沐兪允,方切禱祈。又被近日,來遠城軍夫逼邇我城,移設弓口門,又欲創亭舍,材石旣峙,邊民騷駭,未知何意。伏冀,大王親隣軫念,懷遠宣慈,善奏黈聰,還前賜地,其城橋弓欄亭舍,悉令毀罷。」○以
崔沖
爲
內史令,仍令致仕。
李子淵
爲
門下侍中
判尙書吏部事,
金廷俊
爲
內史侍郞平章事,
朴成傑
爲
內史侍郞平章事
上柱國,
金元鼎
爲
尙書左僕射
參知政事
兼
太子少保
。
○契丹
康慶遵
等十五人來投,歸我被虜民五十三人。
○東女眞首領
耶時老
等二十六人來,獻土物。職賞有差。
○制曰:「先妣太后親姊金氏,當寡人與德宗幼少之時,保護有勞。朕欲封崇爵邑,酬答前勞,宜令中樞院,準制施行。」○八月。吏部奏:「檢校將作少監庾恭義大匡黔弼之曾孫。前有所犯,久滯散秩,曾降制旨,太祖配享功臣之後雖有罪犯,竝須敍用,今恭義宜授肅州防禦使。」門下省奏:「恭義曾犯諂諛,名載罪籍。不可敍用。」從之。
○
門下侍中
李子淵
奏:「天地災祥每與刑政得失相應,賞罰不可不愼。伏見,吏部刑部務要辨理,而日陵月替,稽留未決者多。乞令二部員僚精覈事理,考其人吏勤怠而褒貶之,則庶合聖上勤政恤刑之意,天地休祥,可致也。」從之。
○九月。契丹
興宗
告哀使
鴻臚少卿
張嗣復
來。王聞
嗣復
過
鴨綠江,減膳輟樂,禁屠宰斷弋獵。禮司奏:「禮,世子不爲天子服,又童子不緦。乞依此禮,太子及樂浪開城國原候竝不服,平壤公以下文武常參以上服喪。」從之。王服素襴,率百官,出昌德門前,受詔。擧哀行服,輟朝市三日。
○都兵馬使準舊制,請以九月遣使訓鍊中外軍士。從之。
○宋
都綱
黃忻
言:「臣携兒蒲安世安來投,而有母年八十二在本國,悲戀不已。請遣還長男蒲安供養。」王許之。
○遣
知中樞院事
崔惟善
工部侍郞
李得路
如契丹,弔喪會葬。
○冬十月。制曰:「古先帝王尊崇釋敎,載籍可考。況聖祖以來,代創佛寺,以資福慶,寡人繼統,不修德政,災變屢見,庶憑法力,福利邦家。其令有司,擇地創寺。」門下省奏:「自古,聖帝明王,無有創起寺塔以致大平。惟崇重法門,愼省政敎,不傷民力,則自然宗社靈長。昔達摩對武帝言:『造寺造塔,殊無功德。』是尙無爲功德,不尙有爲功德也。且聖祖創寺者,一以酬統合之志願,一以壓山川之違背耳。今欲增創新寺,勞民於不急之役,怨讟交興,毀傷山川之氣脈,災害必生,神人共怒,非所以致大平之道也。」不納。
○十一月。幸
東池
。
檢校衛尉少卿
崔成節
無故入,至帳殿前,王驚命下獄。法司奏:「闌入御所者,斬。」王曰:「雖律有正條,以此加刑,是爲苛政。又文筆有用,可原之。」門下省駁奏,不納。
○契丹東京回禮使
檢校工部尙書
耶律道
來。
○十二月。契丹遣
金州刺史
耶律長正
來,賀生辰。
丙申
十年
宋嘉祐元年,契丹淸寧二年。
春正月。
禮官
言:「大廟祭器年久破缺,不堪陳用。曲禮曰:『祭服弊,則焚之,祭器弊,則埋之。』其邊篚玄衣赤舃,命御史臺焚埋。」從之。
○東女眞
奉國將軍
阿加主
等五十人來,獻馬。
○改
寧德鎭,爲
寧德城
。避北朝
興宗
廟諱,以鎭字從眞也。
○二月。有司奏:「沒蕃人廉可偁三韓功臣邢明之孫。庚戌年,丹兵闌入京城,可偁奉二親避兵,遇賊被擄。淸寧元年正月,携子亡來,其父祖永業田舍,竝宜還給。」從之。
○始創
興王寺
于
德水縣,移其縣於
楊川
。
知中樞院事
崔惟善
諫曰:「昔,唐太宗神聖英武,未有倫比,不許度人爲僧,不許創立寺觀,以遵述高祖之志,史傳皆美之。我太祖訓要曰:『國師道詵察國內山川順逆,凡可以創造伽藍之地,無所不爲。後世嗣王及公侯貴戚后妃臣僚,無得爭修願宇,以虧損地德。』今殿下承祖宗積累之基,昇平日久。固宜節用而愛民,能持盈守成,以傳後嗣,奈何磬民財竭民力,以供不急之費,欲危邦本耶。臣切惑焉。」王優答之。異日,入侍閑讌,王從容慰奬曰:「諫諍是忠,從好佞。」惟善
對曰:「創垂猶易,守成難。」○
耽羅
獻方物。
○三月。冊子
蒸
爲
國原侯
。
○閏月。
守司空
尙書右僕射
致仕
高烈
卒。
烈
黑水
人,善射,屢立軍功,爲一時名將。及歿,聞者皆惜之。
○夏四月。賜
李幹方
等十三人恩賜二人明經四人及第。
○五月。
密城郡
管內
昌寧郡
等十七所大水,傷禾。
○六月。制:「今,當禾穀垂成,霪雨不止,將來可慮。其令祈晴于上下神祗。」○禮司奏:「王太子鹵簿隊仗鼓吹,當減大駕之半。乞令衛尉寺分隷詹事府。」從之。
○秋七月。以東蕃賊屢侵邊境,遣
東路馬兵貳師
侍御史
金旦,往討之。
旦
誓衆曰:「臨敵忘家,以身徇國,分也。我生死,正在今日。」三軍感激奮勵,勇氣自倍,破其屯落二十餘所。賊大潰,獲兵仗羊馬,無算。
○八月。以決死囚,避正殿,素膳,停樂。
○
西京留守
奏:「京內進士明經等諸業擧人所業書籍,率皆傳寫,字多乖錯。請分賜秘閣所藏九經漢晉唐書論語孝經子史諸家文集醫卜地理律算諸書,置于諸學院。」命有司,各印一本,送之。
○飯僧三萬。
○九月。制:「諸州牧刺史通判縣令尉及長吏政績勤慢淸濁百姓貧富苦樂,可遣使按驗。」所司乃以程驛民吏勞於迎送,請停之。王曰:「朕惟,先代頻遣使臣,採訪民瘼,故諸道宰民者,悉務淸廉,以安民庶。近來,紀綱弛紊,且無懲革,不勤公事,但謀私利,要結權豪,里巷多囊橐之收,田原罕桑麻之勸。或地有魚鹽梓漆,或家有畜產貲財,皆被侵奪,若有恡之者,卽假事,嚴加枷杖,傷其性命,懷冤抱痛,無所告陳。間有欲正之者,又因貴要之囑,卒莫能行,蠹民之害日益月滋。官吏旣已如此,小民安得聊生。朕晨夕孼孼,庶幾釋其煩弊,而當軸秉鈞者,不以爲可,論說紛紛,何哉。今以兼侍御史刑部員外郞李攸績爲山東南忠慶尙州三道撫問使,兼御史雜端兵部郞中金若珍禮部郞中崔尙竝爲山南晉羅全淸廣公洪州七道撫問使,兼監察御史試殿中內給事安民甫爲關西北關內三道撫問使,監察御史閔昌壽爲關內東道撫問使,分道發遣,毋或阻滯。」○命太子與諸王置酒
東池
樓,召秀才
崔應
李曙
御室
忠,令賦詩,各賜匹段。
○制曰:「近覽日官所奏,數有天變。此蓋寡人德薄政令不一所致也。鰓鰓以懼,夙夜未遑。自今月,避正殿,減常膳,庶答天譴。凡百卿士各愼爾位,直言予過,無有所隱。」○制曰:「釋迦闡敎,淸淨爲先,遠離垢陋,斷除貪欲。今有避役之徒,托號沙門,殖貨營生,耕畜爲業,估販爲風。進違戒律之文,退無淸淨之約,袒肩之袍,任爲酒甖之覆,講唄之場,割爲蔥蒜之疇。通商買賣,結客醉娛,喧雜花院,穢臭蘭盆。冠俗之冠,服俗之服,憑托修營寺院,以備旗鼔歌吹,出入閭閻,搪揬市井,與人相鬪,以致血傷。朕庶使區分善惡,肅擧紀綱,宜令沙汰中外寺院,其精修戒行者,悉令安住,犯者,以法論。」○冬十月。日本國使
正上位
權隷滕原
朝臣
賴忠
等三十人來。館于
金州
。
○王太子見于大廟。
○親祫于大廟,加上九廟尊號,赦。
○十一月。宋商
黃拯
等二十九人來,獻土物。
○東女眞
耶賜老
等五十人來,獻土物。
○
侍中
李子淵
上言:「近因創造興王寺,移德水縣於楊川。由是,百姓營葺廬舍,未遑寧處。男負女提,道路相繼,貧者有擠壑之憂,富者無按堵之所。請蠲一歲賦役。」制:「特蠲兩年。」○十二月。契丹遣
永州刺史
蕭惟新
來,賀生辰。
○中外進箋,賀王太子長興節。
○斬東女眞
柔遠將軍
沙支何
等二人,以嘗劫掠
朔州
人物也。
○作長源亭於
西江
餠嶽
之南.
道詵
松岳明堂記
云:「西江邊有君子御馬明堂之地,自太祖統一丙申之歲至百二十年,就此創構,國業延長。」至是,命
太史令
金宗允
等相地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