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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宗光孝大王一
諱晧,字
之旦,舊諱
昕
。
毅宗
母弟,
仁宗
九年辛亥十月庚辰生。性仁孝,好文學。初封
翼陽侯,
鄭仲夫
廢
毅宗,迎立之。柔懦無斷,政在於下。爲
崔忠獻
所廢。在位二十七年,壽七十二。
辛卯
元年
宋乾道七年,金大定十一年。
春正月。元子
璹
冠。
○
大將軍
韓順
將軍
韓恭
申大輿
史直哉
車仲規
等相與言:「李義方李高等擅殺朝臣,害及忠良,非義也。」義方
等聞之,執而殺之。惟
仲規
以
義方
素親,流之。
高
有非望之志,陰結惡小及
法雲寺
僧
修惠
開國寺
僧
玄素
等,日夜宴飮,因謂曰:「大事若成,汝輩皆登峻班。」遂作僞制。及元子冠,王將宴于麗正宮。
高
爲宣花使,當預宴,陰令
玄素
招致惡小于
法雲寺
修惠
房,斬馬饗之,使各袖刃,隱于墻屛間,將作亂。有
校尉
金大用
之子爲
高
驅使,聞其謀,以告
大用
。
大用
與
內侍將軍
蔡元
善,遂往告之。
義方
素惡高逼己,至是,亦知其謀,與元,候
高
等至宮門外,卽以鐵鎚擊殺之,令巡檢軍分捕其母及黨與,皆誅之。其父嘗以
高
不肖,不以爲子,故免死配流。
○夏四月。
蔡元
陰謀盡殺朝臣,事泄。
義方
又忌
元,遂殺于朝,幷捕門客群小,皆殺之。
○五月。
庾應圭
還自金。
應圭
初入境,帝詔
婆娑路
不納,令有司移文詳問。
應圭
曰:「前王久病,昏耄不治,以母弟晧權攝國事。」帝曰:「讓國大事也,何以不先陳請。」詔有司再詳問。
應圭
至,帝覽表曰:「爾國雖小,亦知君臣之義兄弟之序,乃何廢兄簒位,造飾虛辭,欺罔上國。合行天誅,以懲其罪。」應圭
對曰:「前王不幸有疾,子亦不慧,故遵父王遺命,讓位于弟耳。小國安敢欺罔天子。陪臣雖就湯钁斧鉞之誅,更無異辭。」竟不屈,帝猶疑之,遂回詔,不允前王讓位曰:「卿襲封二紀,作屛一邦。近者,屢愆信使之期,徒有郵書之報,向深憂乎變故,今始閱于封章,稱疾疹之淹延,懼保釐之曠闕,述其父命之遺囑,欲以弟及而相傳,付之伊人,攝以國事。卿言雖順,朕意未孚,續遣使騑,往詢厥事。」以詔授
應圭,
應圭
奏曰:「陪臣所獻二表也,新王表今無回詔。使於四方,不辱君命,臣之職也。」因不食,具服立庭,向闕待命,晝夜不移三日。館伴以聞,帝屢使勸食,猶不食。從者夜密進水漿,
應圭
厲聲叱曰:「汝亦人耳,何行詐之甚耶。」及五日,形容甚枯,氣息將絶,力不能立,數至僵仆,帝憐其忠誠,遣大臣慰諭曰:「爾國雖小,有臣若此,已寢問罪之議,欲降依允之詔。汝且就食,毋以傷生。」應圭
曰:「宸眷雖厚,臣不受回詔,何敢食。受詔之日,乃臣續命之秋。」不食七日,帝益憐之,授回詔,賜御饌幣帛,厚慰而送之。及還,以功擢授
軍器監
兼
太子中舍人,賜金紫。宰相又請錄
應圭
子孫以勸後來,從之。
○賜
林遂
等二十八人明經四人及第。
○六月。王受菩薩戒于大觀殿。
○秋七月。設消災道場于大觀殿三日。
○分
楊廣忠淸州道
爲二道,
慶尙晉陜州道
爲二道。
○金詢問使
完顏靖
等來,王迎詔于大觀殿。賜前王詔曰:「卿撫有爾邦,踐修世美。及當玆歲,付上封章,告厥疾已曠於保釐,謂其子不能於負荷,述前人之遺囑,讓母弟而相傳。尙虞未出於誠心,是用往頒於詔問,使騑來復,奏牘宜詳。」○
平章事
徐恭
卒。
恭
有膽略,善騎射。六爲
兩界兵馬使,士卒樂附。及爲宰相,志益謙遜,深疾文吏驕慠,禮遇武人,故庚寅之亂,重房令巡檢軍二十人環衛其第,不及於禍。
○八月。
完顏靖
辭宴于大觀殿。
靖
之初詢問也,王稱前王已避位,出居他所,病篤不能就位拜命,路又險遠,非使者所宜往。
靖
以故不得見前王。王乃具前王表,以附
靖
行。
○九月。
左諫議
金莘尹
右諫議
金甫當
左散騎常侍
李紹膺
左司諫
李應招
右正言
崔讜
等上疏以爲:「前朝宰相崔允儀諫議李元膺中丞吳中正等署宦官鄭諴告身,西海按察使朴純嘏妄奏老人星見,知水州事吳錄之妄獻金龜之瑞,請皆禁錮子孫。承宣李俊儀文克謙職兼臺省,居中用事,請解兼官。」從之,唯
俊儀
克謙
事,不允。翼日,諫官伏閣力爭,
俊儀
因醉,使巡檢軍辱之。王聞之,召
俊儀
慰解,囚諫官于隍城,左遷
莘尹
判大府事,
甫當
爲
工部侍郞,
應招
爲
禮部員外郞,
讜
爲
殿中內給事
。改
俊儀
爲
衛尉少卿,
克謙
爲
大府少卿
。
○辛卯。日有黑子,大如桃。
○冬十月。設百座于宣慶殿,飯僧三萬。
○宮闕災,諸寺僧及府衛軍詣闕,將救火,
鄭仲夫
李俊儀
李義方
等恐有變,閉紫城門不納,殿宇悉火。王出山呼亭痛哭,
庾應圭
詣景靈殿,抱五室祖眞以出,又至中書省,出國印。
○以王生日爲乾興節。
○戊午。日有黑子,大如桃。
○遣
禮部侍郞
張翼明
都部署
黃公遇
如金,告奏。
壬辰
二年
宋乾道八年,金大定十二年。
春正月。謁景靈殿。
○以
鄭仲夫
判西北面兵馬事,
金闡
爲
兵馬使,
尹鱗瞻
判東北面兵馬事,
陳俊
爲
兵馬使
。
○二月。
張益明
黃公遇
還自金。勑曰:「卿逖居侯土,望重邦人,固常公耳以爲心。適會友于之遘疾,累封章而敷奏,述遜讓之由來,攝位從宜,投誠有請,意欲承家而保國,義當垂詔以加恩。肆因使价之還,姑用兪音之布,續當遣使冊命。」○有司請依
太祖
舊制,以二月望燃燈。王重違其請,從之。明年,復用上元。
○三月。遣
尙書右丞
李文著
侍郞
崔誧
如金,賀上尊號。
○夏五月。金遣
大府監
上輕車都尉
烏古論仲榮
翰林直學士
張享
來,冊王爲
開府儀同三司高麗國王,仍賜冕服金印象輅鞍馬匹段弓矢等物。
○六月。以
梁淑
爲
中書侍郞平章事,
韓就
參知政事
。
○
左承宣
李俊儀
奏請置諸州任內五十三縣
監務,命群臣議,以
俊儀
勢重,性且猜險,無敢異同。
○
西北面兵馬使
大將軍
宋有仁
乞解,以
金吾衛大將軍
于學儒
代之。自庚寅之後,北人橫恣,
昌州
人殺其守愛妓,置之衙門,
成州
人議滅
三登縣,有不從者,殺至數十人,
鐵州
人議殺其長,格鬪而死。
有仁
不能制,懼害及己,稱疾乞代,
學儒
亦不能制。
○秋七月。賜
張聞慶
等二十九人及第。
○王以宮闕災,蟲食松葉,乾文屢變,下詔責躬,赦。
○八月。遣
太僕卿
金暄
如金,謝封冊。
○九月。謁昌陵。
○冬十月丁巳。太白經天。庚申。亦如之。
○十一月。幸
普濟寺
。自此,屢幸寺院。
○十二月。金移牒,問王生日。
○遣
衛尉卿
蔡祥正
如金,進方物。
癸巳
三年
宋乾道九年,金大定十三年。
春正月。謁景靈殿。
○閏月。遣
禮賓少卿
權光弼
如金,獻方物,
大府少卿
李應球
賀萬春節。
○以
七道按察使
五道監倉使
皆兼
勸農使
。
○夏四月。親禘于大廟,赦。
○禱雨。自正月不雨,泉井皆竭,禾麥枯槁,疾疫竝興,人多餓死,至有市人肉者。
○冊元子
璹
爲王太子。
○近臣上壽,夜分未罷,左右稍喧,
左副承宣
文克謙
諫曰:「前王之所以廢者,可不戒哉。」因勸王入內,
右承宣
李俊儀
怒罵
克謙,
李義方
携妓入重房,與諸將縱飮喧噱,擊鼓聲聞于內,略無畏忌。
○
李義方
置平斗量都監,斗升皆用槩,犯者黥配于島。未踰年,復如初。
○五月壬辰朔。日食。
○謁景靈殿。
○令文武三品,抽祿設齋,禱雨于
普濟寺
。
○六月。宋遣
徐德榮
來。
○賜
崔時幸
等三十二人及第。
○秋八月。謁景靈殿。
○
東北面兵馬使
諫議大夫
金甫當
起兵於
東界
。
甫當
有膽氣,
鄭仲夫
李義方
等忌之。
甫當
欲討
鄭
李,復立前王,與
錄事
李敬直
及
張純錫
謀,以
純錫
及
柳寅俊
爲
南路兵馬使,
裴允材
爲西海道
兵馬使,使發兵,乃與
東北面知兵馬事
韓彥國,擧兵應之。
純錫
寅俊
等至
巨濟,奉前王,出居
慶州,
仲夫
義方
聞之,使
將軍
李義旼
散員
朴存威
領兵趣南路,又遣兵於
西海路
以圖之。
義旼
慶州
人。身長八尺,膂力絶人,與兄二人,橫於鄕曲爲人患,
按廉使
金子陽
收掠栲問,二兄瘐死獄中,獨
義旼
不死,
子陽
選補京軍。携妻負戴到京,會暮夜,城門已閉,投宿城南,夢有長梯,自城門至闕,歷梯而登,覺而異之。善手搏,
毅宗
愛之,庚寅之亂,
義旼
所殺居多。
○九月。捕殺
韓彥國
。
安北都護府
執
甫當
敬直
等,送于京,
李義方
在迎恩館,訊鞫,殺之於市。初,
甫當
之謀擧兵也,內侍
陳義光
裴允材
知之,
甫當
臨死誣曰:「凡其文臣,孰不與謀。」於是,一切誅戮,或投江水。一卒執縛宰相
尹鱗瞻,次縛
庾應圭,
應圭
厲聲叱曰:「汝賤卒,敢辱宰相與郞官乎。」卒不敢近。
應圭
往見諸將曰:「亘古以來,未聞無禮義而能保國家者也。且古法,刑不上大夫。公等有志正國,宜法古先,柰何使賤卒縛辱大臣。況尹公有將略,國有大事,捨此不可。又多殺無辜,必有殃禍。」諸將曰:「庚寅之事,微公告奏,吾屬菹醢矣。」乃迎坐而禮之,遂解
鱗瞻
縛。時,文士戮且盡,中外洶洶,莫保朝夕,
郞將
金富
謂
仲夫
義方
曰:「天意未可知,人心不可測,恃力不揆義,獮薙衣冠,世寧少金甫當乎。吾輩有子女者,悉令通昏文吏,以安其心,可久之道也。」衆從之。自是,禍稍止。
○
李義旼
等至
慶州,有人遮說曰:「前王來此,非州人意,乃由純錫寅俊等爾。今見其徒,不過數百,皆烏合之衆,去其魁,則餘悉潰走。請少留,吾歸圖之,第願勿加罪州人耳。」義旼
曰:「我在,勿憂也。」其人遂入州,謀諸衆曰:「純錫輩非今王所遣,殺之何害。」夜以兵圍而攻之,斬數百人,幽前王于客舍,使人守之。冬十月庚申朔。乃引
義旼
等入城,出前王,至
坤元寺
北淵上,獻酒數盃。
義旼
拉脊骨,應手有聲,便大笑。
朴存威
裹以褥,合兩釜投淵中,忽有旋風卒起,塵沙飛揚,人皆呼譟而散。寺僧有善泅者,取釜棄屍,屍出水涘有日,魚鼈烏鳶不敢傷。前
副戶長
弼仁
等密具棺奉瘞水濱。初,前王宴金使,使見
承宣
金敦中,問於執禮曰:「彼晳而長者貴而甚文,其名爲誰。」答曰:「名敦中,相國金富軾之子,中魁第者也。」金使曰:「果信矣。」王聞之,使請曰:「寡人壽幾何」,金使曰:「國王之壽久不可數,今滿庭老少之臣盡逝然後,有臨川之患。」王自計必壽,不復問
臨川
之患。及庚癸之亂,老少文臣皆被害,而王亦遇淵上之變,其言果驗。
○
李義方
以其從兄
郞將
李椿夫
及
杜景升
爲
南路宣諭使
。
椿夫
性酷,多殺邑宰,
景升
從容謂曰:「受命之日,以謂方鎭構逆,州郡響應,禍亂連結,恐難底定。今賴公威靈,殲厥巨魁,先聲所曁,束手請命,誅戮已多,請自今皆寬之,脫有反狀,情迹昭著,然後誅之。」椿夫
從之,南方悅服。
椿夫
謂
景升
曰:「始以公爲庸怯,今乃知公寬大謹愼,能濟大事,向非公策,豈特橫逆未息,亦使我陷於不義。」因結爲刎頸交。
○冬十月。制:「自三京四都護八牧以至郡縣館驛之任,竝用武人。」○以
李義方
爲
衛尉卿
興威衛攝大將軍
知兵部事
。
○十一月。遣
內侍郞中
崔均
如金,賀正。
○以冊太子,赦。
甲午
四年
宋淳熙元年,金大定十四年。
春正月。
歸法寺
僧百餘人犯城北門,殺宣諭
僧錄
彥
宣,
李義方
率兵千餘,擊殺數十僧,餘皆散去,兵卒亦多死傷者。
重光
弘護
歸法
弘化
諸寺僧二千餘人集城東門,門閉。乃燒城外人家,欲延燒崇仁門,入殺
義方
兄弟。
義方
知之,徵集府兵逐之,斬僧百餘,府兵亦多死者。乃令府兵分守城門,禁僧出入,遣府兵破
重光
弘護
歸法
龍興
妙智
福興
等寺。
李俊儀
止之,
義方
怒曰:「若從爾言,事不成矣。」遂焚其寺,取貨財器皿以歸。僧徒要擊於路,還奪之,府兵死者甚衆。
俊儀
罵
義方
曰:「汝有三大惡,放君而弑之,取其第宅姬妾,一也。脅奸太后女弟,二也。專擅國政,三也。」義方
大怒,拔劍欲殺之,
文克謙
止之曰:「以弟殺兄,惡莫大焉,何面目見人乎。若吾言不可聽,請先殺我。」義方
與
克謙
相善,且其弟隣之外舅,故從其言。
俊儀
走出西門,
義方
引劍割其胸而臥。
鄭仲夫
曰:「兄弟鬪於宮中,何理耶。」欲執
俊儀
殺之,
仲夫
妻聞之,使人謂曰:「義方兄弟之事,於卿何有。」由是,
俊儀
得免。然交舊莫敢往見,門客亦散,
俊儀
往謝
義方,
義方
亦潛往謝之。
○三月。太子納
李義方
女爲妃。
○夏五月。命
指諭
于光胤
白任至
行首
李冠夫
宋群秀
慶大升
牽龍
車若松
等,打毬,賜綾綃有差。
○制:「左蘇白岳山,右蘇白馬山,北蘇箕達山,置延基宮闕造成官。」○六月。金橫宣使
完顏珫
來。
○秋七月。遣
給事中
皮瑩文
如金,賀萬春節,
中郞將
宋勝夫
進方物,
都官員外郞
魯璋
謝橫宣,
左司員外郞
趙永仁
賀正。
○八月。宋歸我漂風人
張和
等五人。
○九月。以重九宴樞密重房于和平宮。
○
西京留守
兵部尙書
趙位寵
起兵,謀討
鄭仲夫
李義方,檄召
東北兩界
諸城曰:「側聞上京重房議曰:『近北界諸城率多桀驁,宜往攻討。』兵已大發,其可安坐自就誅戮。宜各糾合兵馬,速赴西京。」於是,
岊嶺
以北四十餘城皆應之,獨
延州
都領
玄覃胤
及子
德秀
謂州軍將曰:「昔,契丹蕭遜寧侵我,列城竝降,而獨我州屹然固守,功載王府。今位寵包藏禍心,旅拒王命,天地所不容。苟懷忠義,可忍從命。」遂與州將,向闕羅拜,連呼萬歲,乃閉城固守。
○冬十月。
位寵
遣人牒
延州
曰:「今北界四十餘城軍馬已會于此,獨爾城不至。將擧銳兵問罪,愼勿聽二三人語,宜秣馬興師,速赴西都。」是日,城中推
德秀
權行兵馬臺事,
德秀
遣州將
彥通
等三十餘人,擒西使殺之。
位寵
又牒云:「今發兵者將以救北藩列城也。列城兵已至淸川江,獨爾城不至,將發兵,往攻滅之。」於是,州人頗洶洶,或有欲應
位寵
者,
德秀
詐爲
孟州
將吏書,密令城外村民投城中曰:「上京兵十領已踰鐵嶺,自東界將擣西都,凡州鎭爲位寵詿誤者不可輕發兵,其各堅守以待之。」城中人信之無二心,
德秀
與
州副使
崔博文
判官
安之彥
金公裕
等,分兵屯守諸門。
○遣
中書侍郞平章事
尹鱗瞻,率三軍以擊
位寵,又遣內侍
禮部郞中
崔均
爲
東北路都指揮使,往諭諸城。
○
兵馬使
車仲圭
趣
延州,至
雲畔驛,
雲州
人殺之。
分臺監察御史
林擢才
錄事
李唐就
等至
延州,語曰:「兵馬使旣死,吾等無所歸,懷印而來,求活於貴州。」於是,州人以
宣旨別監
將軍
玄利厚
權行
兵馬使
事。
利厚
德秀
弟也。以
德秀
權
監倉使
事,以
唐就
依前
兵馬錄事,易置諸部署,嚴兵守之。是日,
安北都領
姜遇文
等三十四城
都領
致書
延州
曰:「上京將發大兵,以討北藩諸城,諸城實無罪,故西京趙尙書欲救吾等,徵召軍馬,而獨貴城不至,其意何如。若有異謀不從者,當赤其族。宜率軍馬,赴西京,使無後悔。」○
尹鱗瞻
至
岊嶺驛,會大風雪,西兵冒雪,從嶺而下,出不意,急擊大破之。
鱗瞻
欲冒入敵中,
都知兵馬事
鄭筠
止之曰:「主將不宜自輕。」檛
鱗瞻
馬,潰圍突出,僅獲免,遂收軍而還。
○遣
中郞將
李景伯,權授
崔均
禮部侍郞,充
兵馬副使,與
兵馬使
合擊西兵。
均
還至
寶龍驛,聞命,謂
景伯
曰:「吾觀諸城,與位寵連結,皆懷二心,敵兵若至,向背未可知。然君命可避乎。」卽入
和州
營。是夜,敵將
金朴升
趙冠
等來攻,
郞將
李琚
開門納之,
均
與
兵馬使
大將軍
李儀
御史
智仁挺
被執。
均
罵曰:「汝賊帥位寵起自行伍,位至八座,國恩莫大,而乃忘恩背義,擧兵構逆,汝等助其凶惡,拘執王人,若官軍繼至,則汝輩何逃。」均
儀
及幕僚軍校皆遇害。
○以
將軍
杜景升
爲
東路加發兵馬副使,率兵五千餘人,至
孤山,分軍爲三,以左右翼急擊西兵,大破之,斬首千餘級。比至
宜州,
金朴升
列車城門以拒之,
景升
又選銳,攻拔其城,擒斬
朴升,傳首
京城
。諸州鎭稍稍來歸,前至
孟州,敵兵據險拒之,與
李義旼
石磷
等共擊破之,斬首四百,
孟
德
二州兵亦棄城走。
景升
慰諭居民,令各按堵。
○
雲州郞將
君禹
遣
邊孟
齎書,諭
延州
曰:「西京差使員率四十餘城及諸寺院僧雜軍萬餘,欲侵貴城,宜愼思之,其速赴召。」林擢才
斬
孟
頭,梟示城外,俄而西兵來攻城,
擢才
擊破之。至暮,西兵復屯
城南,諭之曰:「東北諸城擧兵,欲正三韓,獨爾城不應,所以擧兵一萬來攻。苟有人斬利厚兄弟擢才唐就等,開門出降,將加厚賞。不爾,必屠之。」德秀
率軍出擊之,西兵大潰。
○西兵向
京都
來,屯京西
權有路
上。
李義方
怒甚,執
西京
人
尙書
尹仁美
大將軍
金德臣
將軍
金錫材,無貴賤悉誅之,梟首于市。領兵而出,先遣
崔淑
等數十騎衝陣突擊,殺數人,諸軍乘之,西兵驚亂,大敗而走。
義方
乘勝逐北,至
大同江,
位寵
收散兵,復守城。
義方
屯兵城外,留月餘,苦寒不能戰,復爲西兵所敗,乃還。
○官軍捕斬
位寵
子
卿
及
將軍
禹爲善,傳首于京。
○十一月甲申朔。日食。
○西兵復圍
延州
數重,
德秀
遣
高勇之
李唐就
等,急擊大敗之,擒殺甚衆。復攻城,
德秀
又出擊破之,獲兵仗無算。
○命
平章事
尹鱗瞻
爲
元帥,
樞密院副使
奇卓誠
副之,
知樞密院事
陳俊
爲
左軍兵馬使,
同知樞密院事
慶珍
爲
右軍兵馬使,
上將軍
崔忠烈
爲
中軍兵馬使,
攝大將軍
鄭筠
知兵馬事,
上將軍
趙彥
爲
前軍兵馬使,
攝大將軍
文章弼
知兵馬事,
上將軍
李齊晃
爲
後軍兵馬使,
司宰卿
河斯淸
知兵馬事,復攻
西京
。
○十二月。赦,賜征西軍卒米人一碩,宿衛軍妻子在外者穀二人幷一碩。
○
杜景升
還,王曰:「卿以死許國,使兇徒挫氣,厥功不細。然大憝尙存,社稷之恥也,卿其勉之。」仍命爲
後軍摠管使
。
○以
李隣
爲
執奏
。
○
尹鱗瞻
帥諸將,治兵
西郊
。
李義方
自納女東宮,益擅威福,濁亂朝政,衆心憤怨。
義方
偶出宣義門外,
鄭筠
密誘從軍僧
宗旵
等,託有求訴,隨
義方
後,伺隙斬之,分捕
俊儀
兄弟及其黨
高得元
柳允元
等,皆殺之。王慮軍中驚擾,遣
庾應圭
諭之。軍中皆疑文臣嗾僧徒爲變,欲殺
鱗瞻,
應圭
還告
仲夫,遣人諭其意,然後乃止。僧徒以爲賊臣之女不可以配東宮,奏黜
義方
女。遂聚
普濟寺
不發,
鱗瞻
等乃行,
位寵
腹心在
漣州,
鱗瞻
謂諸將曰:「我聞招携者附于內,伐叛者披其枝。若我先攻西京,則在漣州者招誘北人,共爲掎角,我腹背受敵,非計之善也。今漣州負恃西都而不虞我之至也,宜先攻漣州。漣州若下,北州諸城必皆歸順,然後率順而攻逆,則意全力一,篾不濟矣。」遂趣
漣州
。
○遣
知奏事
李光挺
左副承宣
文克謙
于
普濟寺,慰諭僧徒。
○
中書侍郞平章事
崔惟淸
卒。
惟淸
昌原郡
人,
平章事
奭
之子。少孤嗜學,經史子集靡不該通。中第乃曰:「學優然後仕。」杜門讀書,不求仕宦,有薦擧者,卽曰:「學未就。」固辭。久之被薦,
直翰林院,累官至
平章事
。庚癸之亂,文臣皆被害,而諸將素服德望,戒軍士勿入其第,
惟淸
朞功之親,俱免於禍。王卽位,以宿德復相。嘗撰
李翰林集注
及
柳文事實,王覽之嘉賞,鏤板以傳。性好浮屠,日誦佛經。
○以
鄭仲夫
爲
門下侍中,
陳俊
參知政事,
慶珍
知門下省事,
奇卓誠
知樞密院事,
宋有仁
爲
樞密院副使,
李光挺
爲
樞密院副使
御史大夫
。先是,
仲夫
見
李
蔡
見殺,內懼,欲辭位,杜門不出。
義方
兄弟携酒饌,詣其家致款,
仲夫
迎入,以實告之,
義方
等相與約誓,結爲父子,言甚切至,
仲夫
安之。至是,拜
侍中,廣植田園,家僮門客依勢橫恣,中外苦之。有仁初娶宋商
徐德彥
之妻,貲財鉅萬。
睿宗
朝,賂宦者拜
攝大將軍,頗與文官交通往來,武官常疾之。及
仲夫
用事,
有仁
自處孤危,恐禍及己,逐妻,求娶
仲夫
女,
仲夫
許之。至是,驟登樞府,大張禍福,進退人物,皆出其口。
○金遣使來,賀生辰。
乙未
五年
宋淳熙二年,金大定十五年。
春正月。
趙位寵
遣兵攻
耀德縣
。王遣
殿中監
庾應圭
給事中
史正儒
宣諭。詔曰:「朕因臣民推戴,丕承祖業,奄登大寶,于今六年,賴文武臣隣協輔,獲守祖宗三韓。頃,有賊臣擅專國政,多行不義,害及中外,以致人心怨叛,干戈發動,至於無知小民,殺傷尤多,朕甚哀慟。其賊臣已從卿等表奏,擧義掃蕩,卿等又奏降使宣諭,嘉乃忠誠,遣使宣諭,體朕至意,更勵忠誠。」應圭
諭以君臣大義,
位寵
卽上表請降。
應圭
將還,
西京裨將
李仁
白明
等據
應圭
鞍,辭頗不恭,
應圭
罵之曰:「微卒何無禮於天使耶。」應圭
行至
生陽驛,
正儒
困且疾,請留宿。
應圭
曰:「幸脫虎口,宜達曙行邁,以避不測之變。」至
高原
洞仙
兩驛,
正儒
復固請留宿,又不聽,翌日,入京。
位寵
悔之,果遣精騎追至
洞仙驛,不及,不勝其忿,斬其館吏而還。
○
趙位寵
使
左營郞將
徐俊明
上表,賀誅
義方,王拘留
俊明
於
法雲寺
。
○二月。諸城兵復攻
延州,
德秀
擊敗之。
○三月。
漣州
以官軍攻圍,請救於
位寵,
位寵
遣將救之,官軍從間道擊之,斬一千五百餘級,虜二百二十餘人。
○夏四月。官軍遇西兵于
莽院,掩擊之,斬七百餘級,虜
六十
餘人。
○詔曰:「朕以涼德謬承丕緖,智術寡昧,刑政乖錯,威輕德薄,不能御下,西北人民連謀不軌。自庚寅癸巳迄至于今,殺傷滿野,干戈不息,感傷和氣,天變屢見,玆乃寡人否德所致,焦心勞思,不遑寧處。書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安民最爲要務,分憂列郡者不得殘害百姓使流離失所。獄者人之大命,書曰:『刑期無刑。』故閱實原情,究其終始,庶無濫刑,而由朕愚昧,疑有冤枉,朕心隱惻,其爾刑官以慈折獄。比來,奔競成風,刑政濫失,不能開公門杜私路廣進賢之道。賞罰者人主之柄,而近者權臣在朝,威福出自私門,亂常失序,玆風不革,有損國家。自今以後,如有此等事,有司擧法論罪。今者民俗偸薄,至於父母生不能奉養,死不能追遠,如有忠孝友恭者,無問貴賤,旌別勸誘。又華侈踰度,宴飮過極,其悉除之,若金銀物飾,亦不得施用。天聽自我民聽,天視自我民視,而人民乖離,故災變頻仍,庶欲以和致和,獲天人助。其人心和合之術,果安在乎。寡人獨智,不能施設,宜省臺諸司各陳無隱。」○五月。謁景靈殿。
○
龍岡縣
民欲附
位寵,及第
楊元貴
諭使歸順。王嘉之,拜元貴
守宮丞
屬內侍。
○丙申。發前王喪,百官玄冠素服三日。壬寅。命內侍十人護葬。陵曰禧,諡
莊孝,廟號
毅宗
。
位寵
擧兵,聲言
義方
弑君不葬之罪,故奉葬
禧陵
而安其眞於
海安寺
。
將軍
朴存威
嘗使於
雲中道,每誇納釜之事。至是,
雲州
人應
位寵,斬之。
○六月。
後軍摠管
杜景升,以
漣州
久不下,積土城,外樹大砲,攻城拔之。又斬
義州都領
崔敬若
及
令猷
令英
等。於是,西北諸城皆復迎降,遂移師攻
西京
。
尹鱗瞻
曰:「西京城險而固,若以久勞之卒蟻附而攻,非計也。但久圍之,無使出掠,且復招懷,開示生路,則城中被劫者必謀出降。若爾,位寵乃一餓囚耳,何能爲乎。」乃於城東北築土山而戍之。
位寵
食盡,至㗖人屍,時出挑戰,堅壁不出,有擒獲者,賜以衣食而遣之,城中聞之,縋城來附者甚衆。
○秋七月。
趙位寵
遣
金存心
趙規
如金,奏
李義方
放弑之罪,
存心
中道殺
規,來泊
禮安江
。王命中使迎勞,拜
存心
爲內侍
閣門祗候,其率行軍將六十人,職賞有差。
○八月。以
寧
延
二州不附
位寵,固守其城,除
安北
戶長
魯文腴
爲
閣門祗候,
玄德秀
父
延州
都領
覃胤
爲
將軍,使居其鄕,
德秀
爲
內侍祗候,
安北
都領
姜遇文
宋子淸
文臣老,職賞有差,使皆居京。蓋
安北
初附
位寵,而後背之也。
○幸順天館,祈福于天皇地眞祠。
○遣告奏使
借秘書丞
朴紹
如金。
○算業及第
彭之緖
譖,
承宣
宋智仁
進士
秦公緖
陰與南賊
石令史,謀作亂。王命內侍
李存章
郞將
車若松
鞫之,逮繫甚繁,更命內侍
尹民瞻
上將軍
崔世輔
按驗,勿論眞僞,皆流海島。又閉城門,大索陰謀者。
大府少卿
李商老
被讒配海島。百司雖知其冤,然恐怖,無敢言者。數日不視事。
○九月。
岊嶺兵馬使
大將軍
康漸
與
位寵
戰,敗績,免其官。
○官軍與西兵戰,大敗之,斬獲三千餘級,取其要害
鳳凰頭,城之。
○
工部侍郞
庾應圭
卒。
應圭
平章事
弼
之子。性穎悟,美風儀,時人謂之玉人。善屬文,再擧不第。入補內侍,操行貞固,持議端方,斷事若夙成然。出倅
南京,政尙淸介,一芥不取於人,其妻因免乳得疾,但菜羹而已,有一衙吏密饋隻雉,妻曰:「良人平生未嘗受人饋遺,豈宜以我口腹,累良人淸德耶。」吏慚而退,南人頌之。嘗告奏于金,金人高其使節,每於使介往來,必問安否。卒年四十五。
○太子納
信安伯
珹
之女爲妃。
○冬十月。賜
白龍變
等二十八人明經三人及第。
○
趙位寵
遣
徐彥
等如金,上表曰:「前王本非避讓,大將軍鄭仲夫郞將李義方弑之。臣位寵請以慈悲嶺以西至鴨綠江四十餘城內屬,請兵助援。」金主執送
彥
等。
○十一月。有人誣告重房曰:「文臣與南賊潛謀作亂。」是日,流
都校丞
金允升
等七人于島,貶
兵部尙書
李允修
爲
巨濟縣令
。
○設八關會。時因西征,衛卒乏少,加發四百人,號衛國抄猛班,皆持劍戟,環衛毬庭。
○
侍中
鄭仲夫
修
普濟寺,設落成會,請王臨幸。有司諫止之,
仲夫
陰令
僧錄
司奏請親幸,具盛饌以進,王不欲久留,命宰樞
承宣
侍臣同時赴宴。
○十二月癸未。太白晝見經天。
○賜
鄭仲夫
几杖。
仲夫
年已七十,不欲去位,
郞中
張忠義
阿意說之曰:「宰相賜几杖,則雖七十不致仕。」仲夫
悅,諷禮官,依漢
孔光
故事,賜之,百僚詣門賀。
丙申
六年
宋淳熙三年,金大定十六年。
春正月。金遣
大監
阿典溥
等來,賀生辰。時,軍旅西征,慮客使覘我虛實,發神騎抄猛班,迎于道路。
○
公州
鳴鶴所
民
亡伊
亡所伊
等嘯聚黨與,自稱
山行兵馬使,攻陷
公州
。遣
祗候
蔡元富
郞將
朴剛壽
等宣諭,賊不從。二月。召募壯士三千,命
大將軍
丁黃載
將軍
張博仁
等討之。
○金人以兵船十餘艘侵掠東海
霜陰縣
。
○三月丙午朔。日食。
○
趙位寵
使人詐爲居士服,請兵於西北州鎭,至
靜州
被執。
○
鄭仲夫
以病請免。
○東海水黃濁三日,變爲血色。
○
麟州
人
康夫
祿升
鄭臣
等殺
防守將軍
蔡允和
。王遣
內侍祗候
崔存
往諭之。未幾,又殺
義州分道
尹光輔
防禦判官
李彥升,以應
位寵,
位寵
遣人,署諸城酋豪以僞官。
麟州
都領
郞將
洪德
謀執其人以拒之。
夫
等袖刃至
德
家,欲害之,
德
伏兵於門,斬之。
○
位寵
出城,與官軍戰,佯敗而還,官軍逐至
龍興德部,
位寵
回軍擊之,官軍死者甚多。
○
兵馬使
奏:「與南賊戰不利,士卒多亡,請募僧以濟師。」○
散員同正
崔察松
告
僕射
宋有仁
謀亂,案驗無實,黥
察松
配島,籍沒其家。
○夏四月辛丑。夜黑氣從西北橫亘東南,廣如布。
太史
奏云:「不出三月,西京必敗。」○五月。引見群臣,訪時政得失。
○六月。陞
亡伊
鄕
鳴鶴所
爲
忠順縣
。
○
尹鱗瞻
攻
西京
通陽門,
杜景升
攻大同門,破之,城中大潰,擒
位寵
斬之,囚其黨十餘人,餘皆慰撫,居民按堵如故。謁
太祖
眞殿,函
位寵
首,遣
兵馬副使
蔡祥正
來,告捷。梟
位寵
首于市,又送
位寵
妻孥及俘獲百餘人。先是,
鱗瞻
忽聞
西京城
上讙譟,問之,云:「城上人呼立龍而賀之。」鱗瞻
曰:「位寵將死矣。去人與頭,豈可生乎。」○遣
樞密院副使
李文著
大將軍
宋慶寶
往
西京,奬諭諸將。
○秋七月。
尹鱗瞻
遣
秘書少監
庾世績,表賀平西,授
世績
少府監
。
○遣
吏部侍郞
吳光陟,詔班師。加
尹鱗瞻
推忠靖難匡國功臣
上柱國
監修國史
。遣
參知政事
陳俊,迓勞諸將于
金郊驛,復遣弟
平涼侯,賜宴于馬川亭,諸將凱還,賜宴勞之。
○八月。
將軍
金光英
路遇一
旗頭
來揖馬前者,
光英
怒其不拜,捉囚于街衢。其黨群聚擅放之,便至
光英
家呼譟。
光英
拔戟拒之,衆怒甚,
光英
懼踰垣而避,其衆毀屋舍乃去。
○諸領府軍人揭匿名榜云:「侍中鄭仲夫及子承宣筠女壻僕射宋有仁擅權橫恣,南賊之起,其源繇此。若發軍征討,必先去此輩然後可。」筠
聞之,懼乞解職,累日不出。
○以
少卿
朴挺羲
爲
西京副留守
。
○賜
秦幹公
等三十人明經四人及第。故事,新及第許於街路張樂以爲榮,比因兵亂久廢,至是,復之。
○九月。遣
將軍
朴純
刑部郞中
朴仁澤,往諭南賊。
○南賊攻陷
禮山縣,殺
監務
。
○
將軍
李永齡
別將
高得時
隊正
敦章
等爲
李義方
謀報仇於
鄭仲夫,事泄,重房捕竄于遠島。
永齡
等本
義方
門客也。
○
良醞令同正
盧若純
主事同正
韓受圖
詐爲
平章事
李公升
尙書右丞
咸有一
內侍
將作少監
獨孤孝
等書,投
亡伊,欲引與爲亂,
亡伊
執其使,送于
安撫別監
盧若沖,
若沖
收械押還。王命
承宣
文章弼
鞫問,
若純
等曰:「今,弑君之賊當途爲大官,吾輩不勝憤激,欲引外賊,與之誅翦,顧吾輩名微,恐或不從,以公升等素有物望,故詐爲其書耳。」王聞而義之,重房奏請其罪,皆黥配遠島。
若沖
以
若純
之兄,亦坐黜。
○冬十一月。遣
將軍
吳叔夫
如金,賀正,
將軍
吳光陟
郞中
尹宗誨
謝執送
徐彦,進玉帶二腰。
○十二月。
中書侍郞平章事
尹鱗瞻
卒。
鱗瞻,
平章事
彥頤
之子。爲人聰悟過人,雖千百人,一問姓名,輒記不忘。庚寅之後,武臣用事,
鱗瞻
每被掣肘,脂韋自保而已。及平西,賞罰不中,措置失宜,致使西北降附之民屢叛,物議少之。
○遣
大將軍
鄭世猷
李夫
爲
處置兵馬使,分左右道,往討南賊。
世猷
等聚
開國寺
門前,練兵閱月而後行。
○初,西北諸城皆附
位寵,
宣州
鄕貢進士
房瑞鸞
謂其兄
孝珍
得齡
曰:「今,位寵脅誘諸城土豪,僞署官職,令收兵赴西京,我曹亦預其中。吾婦翁尹仲瞻以兵馬判官在從兄鱗瞻麾下,壻攻婦翁,情所不忍。況位寵所謀不軌,終必自敗,兄宜熟計。」孝珍
等然之,夜密誘州人曰:「位寵始以誅賊臣爲名,故諸城響應,稱兵詣闕,及至郊圻,兵始交鋒,西人敗衄,官軍追擊,僵尸盈途,雖欲收餘燼,復謀旅拒,氣勢已沮,不可復振,所恃者惟險固耳。若王師一朝猝拔西京,移軍臨之,闔城必爲虀粉。且位寵之志不止討賊,若不改圖,恐與同惡,流醜後世。今欲率先倡義,去逆效順,諸君亦有意乎。」州人皆服。有
都領郞將
義儒,受僞署爲
將軍,獨不可,
孝珍
狙射斃之,卽遣人告
義州,
義州
人亦殺僞酋
景綽
等以應,俱遣人從間道齎賊首,飛報行營,諸城聞之,皆罷兵。事聞,王嘉之,賜
孝珍
爵
散員,
瑞鸞
以
同正,屬內侍,
得齡
留本州爲
戶長
。至是,州人嫉
孝珍
獨受爵賞,遂殺
得齡
及其母。
丁酉
七年
宋淳熙四年,金大定十七年。
春正。
亡伊
亡所伊
來降,賜廩粟,命
監察御史
金德剛
押送其鄕。
○遣
將軍
丁守弼
如金,進方物,
兵部侍郞
崔光廷
賀萬春節。
○金遣
耶律子元
來,賀生辰。
○二月。
全羅州道按察使
報
彌勒山
賊降。
○
亡伊
等復叛,寇
伽耶寺
。
○壬午。大霧二十餘日,晝夜皆霧,日月無光。
○
興王寺
僧上變,
僧統
沖曦
潛結僧徒,謀簒逆,逮捕鞫之,知其誣釋之。
○南賊寇
黃驪縣,又寇
鎭州
。
○
右道兵馬使
擒斬
伽耶山
賊首
孫淸
及其黨,
淸
嘗自稱
兵馬使
。
○盜起
西海道,遣
戶部員外郞
朴紹
發州縣兵討之。
○三月。生日回謝使
王珪
還自金。珪
平章事
李之茂
壻也。
之茂
子
世延
以
金甫當
妹壻死於癸巳之亂,
李義方
欲幷害
珪,囚其妻索之,匿
鄭仲夫
家獲免。時,
仲夫
女孀居,見
珪,悅而通焉。
珪
遂棄舊妻。及
義方
死,復職。至是,使金。先是,
靜州中郞將
金純富
欲殺
郞將
用純,
用純
逃至京,及
珪
還入境,
純富
等以
珪
爲權臣壻,欲劫留爲質,請誅
用純,因謂之曰:「公父子衣冠之族,今背舊妻,托婚權門,以圖苟活,名義已虧,將何顏與士大夫共立於朝乎。」珪
縮恧,無以對,賴
義州分道
王度
諭解之,乃脫歸。
○
吳光陟
還自金言:「所進玉帶,其一乃石乳,非玉,有司奏之,帝曰:『小國無辨識者,誤以爲玉耳。且人不易物,惟德其物,若復却之,豈禮體耶。』」王聞之慚懼,遣
郞中
朴孝縉,表謝乞罪。
○
亡伊
等焚
弘慶院,殺居僧十餘人,逼令住持僧齎書赴京,略云:「旣陞我鄕爲縣,又置守以安撫,旋復發兵來討,收繫我母妻,其意安在。寧死於鋒刃下,終不爲降虜,必至王京然後已。」○
左道兵馬使
擒賊首
李光
等十餘人。
○夏四月。
義
靜
二州叛,遣
直門下
史正儒,諭之。
○南賊陷
牙州
。時,
淸州
管內郡縣皆陷於賊,唯
淸
堅守。
○重房奏:「東北兩界州鎭判官不許以武官補。」從之。主是議者
將軍
洪仲邦
也。武官
金敦義
等六人伺
仲邦
出,遮道號訴。重房捕得之,黥配于島。
○
安平公
璥
卒。
璥
性恬靜好學,通方技,善書畫,然好釋典,效禪僧作偈而卒。
○賜
崔基靜
等三十五人明經四人及第。
○五月。遣
宣旨使用別監,審覈
南賊制置左右道兵馬使
戰功多少。
○詔削
忠順縣
。
○
趙位寵
餘衆五百餘人作亂,殺
留守判官
朴寧
及初請降者,
副留守
朴挺羲
司錄
金得礪
等潛竄獲免。初,王師之攻圍也,踰城降者無慮千餘人,及城陷,丁壯皆逃匿。厥後,其降者以逃者爲叛,妻略婦女,攘奪財產,故丁壯作亂,致此變。遣
大將軍
李景伯
郞中
朴紹,往諭之。
○
內侍郞將
兼
兵部員外郞
莊甫
性剛正,不阿權貴。嘗面責
內侍將軍
鄭存實
接人驕傲,重房聞之,劾
甫
陵辱長官,議欲貶
巨濟縣令
。
甫
不勝憤怒,詣樞密院,謂
院使
上將軍
李光挺
副使
上將軍
崔忠烈
曰:「竊聞公等欲貶甫海上,甫有何罪耶。」聲色俱厲,
光挺
等怒,卽配遠島,陰使人擠於江中,聞者惜之。
○六月。金橫宣使
大府監
徒單良臣
來。金使之來也,國家疑
西京
餘孼梗道路,託言軍旅之後沿路大疫,從他路迎候,仍遣
戶部郞中
朴紹
中郞將
牙應時,率官軍及神騎軍八十人,往備不虞。行至
通德驛,賊果猝出掩擊,死者十八九,紹亦遇害。
○辛卯。震大廟。
○
亡伊
遣人請降。
○秋七月。官軍與西賊戰敗乃還。
○王親製引咎責躬詞,告謝于景靈殿。
○西賊首
郞將
金旦
請降,下制曲赦,遣中使往諭。
○
北路制置使
李景伯
聞
西北面兵馬使
杜景升
在
永淸
欲與議軍事,遣五百餘騎邀之。西賊
金旦
等設伏,狙擊于驛路,騎兵皆沒,唯
郞將
高勇之
等十餘人走免。
景升
已就途,聞變馳還入城,賊追不及,執
電吏
殺之。
○
兵馬使
鄭世猷
等捕
亡伊
亡所伊
等,囚
淸州
獄,遣人告捷。
○遣抄猛班
行首
李頓綽
金立成
討西賊。
○罷
判大府事
廉信若
。先是,
信若
口業田在
峯城縣,
仲夫
奪之,旣而還之。至秋,
信若
遣奴收穫,
仲夫
家奴邀奪,因與相鬪,
仲夫
遣人捕
信若
奴,付街衢獄殺之,遂告重房劾之。王不得已乃罷
信若
。
○八月。遣五軍別號討西賊。
○以
石麟
爲
西北路知兵馬事
。時,
李景伯
與
杜景升
不協,戰數不利,召
景伯
還,以
石麟
代之,以
景升
兼
處置使
。
○
南路捉賊兵馬使
梁翼京
還。
翼京
所至貪縱,吏民不堪其苦,咸謂害甚於賊。
○金使還。時,以西賊梗路,渡
臨津,由
春州
界,行至
定州,乃出關。
春州副使
崔忠弼
托供頓,聚斂太甚,坐罷。
○
西北路
斬賊魁
金旦
等五人首,函送于京。
○
中書侍郞平章事
致仕
韓就
卒。
就
工術數,能預言人禍福,庚寅之亂,以智保全。
○九月。遣
上將軍
李義旼
領八
將軍,討西賊。
○西賊自
西京
曇和寺
移屯
香山
。
戊戌
八年
宋淳熙五年,金大定十八年。
春正月。遣
將軍
盧卓儒
如金,賀萬春節,
兵部郞中
崔孝球
進方物。
○金遣
僕散懷忠
來,賀生辰。
○分遣
察訪使
于諸道,問民疾苦,黜陟官吏及奉使者,限十年以前,追論殿最。凡被劾者八百餘人,
雲中道
察訪
崔孝著
以考覈不精免,
全羅道
宋君秀
陞黜徇私,然以權門子,人無議者。
○
興王寺
僧告重房曰:「寺僧有與德水縣人謀作亂者,散員高子章實知之。」重房逮捕僧及
子章,流于
遠島,陰遣人投之江中。
子章
性甚暴戾,聞者相慶。
○
西北路兵馬使
李義旼
斬西賊三百餘人,告捷。
○二月。
西京留守判官
朴仁澤
將赴任,行至
高原驛,賊邀殺於路。
○
樞密院使
李光挺
同知院事
崔忠烈
副使
文克謙
等奏曰:「燃燈舊用二月望,近因聖考諱朔,改用正月,有乖先王之本意。比來,三光告異,二氣不調,恐或由此。請於二月望縱不設會作樂,悉令公私隨分燃燈。」從之。
○三月。
淸州
人與州人係京籍而退居者構隙,捕殺幾盡。其黨之在京者聞之,欲爲報仇,矯旨募死士,向
淸州,遣
將軍
韓慶賴
追止之,不及。與州人戰,不勝,死者百餘人。以不能禁制,罷
牧副使
趙溫舒
事審官
大將軍
朴純弼
將軍
慶大升
。
○宥諸道
察訪使
械送贓吏三十五人。
○
內侍郞中
崔貞
免。是時,使金者傔從有額,要市利者競就使家,賂銀二三斤然後得行。
貞
爲生日回謝使,
宋有仁
囑一奴令帶去,貞以賂貨者已滿數,不能補,奴恃主勢遂行,竟爲金人所檢括捕送,
貞
還坐免。
○召宰樞文武三品以上,議處置
西京
。
○夏四月,兵部集武散官,試牋奏,以擬外補。
○西賊陷
谷州
遂安,掠財穀牛馬而去。
○禘于大廟。
○更定
西京
官制及俸祿公廨田有差。
○發五領軍,往捕西賊。
○六月。賜
陳光恂
等三十人明經三人恩賜四人及第。御史臺奏:「舊制,新及第紅牌,降使就賜于家,迎待煩費,寒進之士不克供辦。自今,請於簾前賜牌。」中書門下府駁奏:「先王之制,必降賜于家者,將以榮耀里閭,使人欽慕,況行之已久,仍舊便。」從之。
○御史臺劾兵部銓注失當。於是,
判事
閔令謨
上章,自列中書門下及重房反劾,御史臺合司乞罪,王敦諭,皆令出視事。
○罷
察訪使
所劾贓吏職,其政最者,皆陞資。
○閏月。
平章事
李光縉
卒。
○秋七月。以
大學博士
盧寶璵
爲
蔚州防禦副使
。
參知政事
宋有仁
以謂:「外官文武交差,已有成法,今蔚州判官亦文官,不宜以寶璵竝除。」不署告身。時又
溟州副使
管城縣令
皆文官,而吏部又以文臣爲
判官
尉,省署已過,
寶璵
引以爲例,告
有仁,
有仁
怒,然前已誤署,勢不得自奏,乃誘重房駁奏,
寶璵
及
溟州判官
管城尉
皆不得赴。
○
鄭仲夫
家奴
犯禁,
中丞
宋詝
御史
晉光仁
縛問之。
仲夫
怒,欲殺
詝
等,其子
筠
諫止之。
仲夫
遂上奏,欲罪之,會
旗頭
祿尙
告
仲夫
曰:「大將軍張博仁前將軍趙存夫等期以暮夜犯公家。」仲夫
信之,請繫詔獄,王命
內侍將軍
吳光陟
等按問,無狀。又
旗頭
告同領
旗頭
八十人,會飮酒家,謀簒
博仁
於獄,
仲夫
鞫之,亦無驗,竟竄
博仁
於海島,餘悉流南裔。又
旗頭
康實
誣告
樞密
崔忠烈
如
博仁,
仲夫
復請按鞫。由是,連起數獄,不暇治詝等,王慮
仲夫
未快憤,罷詝職,左遷
光仁
工部員外郞
。
○八月。置別例祈恩都監,從術僧
致純
之言也。
○
廣德里
舊有太后別宮,比因火災不御,
左承宣
鄭筠
請買爲私第,太后命却其直而與之。至是,大興工役。時,王在壽昌宮,侍太后疾,其地拒宮不百步,又於歲行爲太后忌方,王深惡之,欲止其役,憚筠不果。
○九月。設藏經道場于明仁殿七日,命
參知政事
宋有仁
行香,
祗候
崔永濡
以贊引後至,
臺監御史
欲劾之。
永濡
請於
侍御史
安劉勃
曰:「吾已乞參政得解,願勿奏。」劉勃
曰:「我未識參政意,事須奏聞,第君達于王,寢之耳。」永濡
托王弟僧
沖曦
以聞,王曰:「此小過,可赦,其如參政怒何。宜告參政。」劉勃
後爲
吏部郞中
。時,吏部點初筮仕者姓名入奏,號曰點奏。於是,入仕者皆賂白銀,以爲贄,競占下點曰:「某某皆自我出也。」唯
劉勃
毅然不點曰:「我無所知也。」世服其淸。
○冬十月。親袷于大廟,告平西賊,赦。
○以西賊魁
光秀
爲
校尉,
金甫
攝校尉,
思進
軾端
戒訓
爲
隊正
。初,
位寵
餘衆復聚,分爲三軍,
思進
軾端
爲
中軍行首,
戒訓
爲
指諭,
金甫
爲
前軍行首,
光秀
爲
後軍行首,散居
嘉
渭
泰
漣
順
等州山谷,首尾行劫,大爲民患。嘗攻焚
慈
肅
二州,又屠
妙德
香山
諸寺。朝廷遣兵討之,屢戰失利。
大將軍
朴齊儉
爲
兵馬使,始至營,與
錄事
金重甲,謀部分諸校,發
興化
雲中道
州鎭兵,爲掩襲計。賊依阻山林,遷徙無常,未易討,又諸郡人多爲賊耳目,軍中動靜,輒先知,戰始一合,兵皆敗北。官軍聞之氣沮,逗留不進,裁留五百人爲聲援,引還。賊乘勝,攻破
寧州
之
靈化寺,驅僧爲兵,遂攻
漣州,賊勢轉盛。然其游寇日久,村場無壁者,旣劫掠無遺,大城則皆堅守,不可猝拔,野無所獲,漸就飢窘,謀欲自降,以延歲月。會
嘉州
賊道遇
昌州
記事
白公軾,先陳納款之意,
齊儉
聞之,遣人招誘,諸屯賊,相率來降。
齊儉
每見賊來,輒拊循之曰:「汝等皆吾子也。」開倉賑之,前後凡六百餘斛。乃聽其所占,分處
龜
漣
等州,使之安業,其三軍
行首,皆給傳送京。獨
中軍行首
進國
不降,率其黨百五十餘人,欲投北蕃,
齊儉
遣兵盡擒斬之,
龜州別將
東方甫
等十七人嘗與賊交關往來,亦皆伏誅。
○設百座道場於大觀殿,令中外飯僧三萬。
○十一月。遣
將軍
奇世俊
如金,謝賀生辰,
郞中
金諒
賀正。
○八關大會,遣內侍
大府少卿
鄭國儉,賜花酒于省宰幕次。時少晩,
參政
宋有仁
怒不受,王遣
承宣
敦諭,乃受。
國儉
被劾削禁籍,後附
有仁,復爲內侍。
○御便殿,引見東西
兩界
諸城
上長
都領,賜上長匹段,
都領
錦衣金帶馬一匹。以平西之後,盜賊頻起,慮復動搖,有此賜,識者嘆其姑息。
○金八
將軍
兵來屯
義州
關外。
兵馬使
廉信若
遣人詰之。答曰:「聞西京趙位寵請兵西宋,欲伐我,故屯兵以備之,非有他故也。」又詰曰:「位寵已誅,宋又阻大海,無路請兵,此皆虛說。請問告者名。」金將曰:「龍州人某。」信若
使人往索,其人已逃,令諸城物色求之,得於
永淸縣,鞫之。其人果服曰:「吾父常以國家密事往告金人,多獲厚利。及其死,囑諸我,故我以此恐愒,邀彼厚賞耳。」遂斬其人,沒其母爲官婢。
○
門下侍中
鄭仲夫
致仕。以
宋有仁
爲
門下侍郞平章事
。初,
仲夫
爲
冢宰,居中書省,
有仁
以親嫌未登相位,在樞密累年,以爲
樞密侍從官
久處無益,唯尙書省可處,潛托內人以奏,卽拜
尙書僕射
。及
仲夫
致仕,乃拜
平章事
。時
閔令謨
先爲
中書侍郞平章事,王以
有仁
武臣使氣,又爲
仲夫
壻,心憚之,班
令謨
上,
有仁
固讓,亦以
令謨
爲
門下侍郞平章事,班
有仁
上。
有仁
嘗請壽德宮而居之,棟宇壯麗,殆非人臣所居,富貴華侈,擬於王室。
己亥
九年
宋淳熙六年,金大定十九年。
春正月。遣
郞中
李俊材
如金,進方物,
將軍
孫碩賀
萬春節。
○金遣
少府監
左光慶
來,賀生辰。
○二月。
門下侍郞平章事
奇卓誠
卒。
卓誠
美容儀,善射御,
毅宗
好馳馬擊毬,故自將校,擢爲牽龍,常在王側,善事權貴。及執政,貪財賣官,由是,賢者屛跡,讒佞競進。家臣
高忠全
李仁齡
皆姦黠貪鄙,惡聲遠播。廣平宮久廢無主,
卓誠
欲請王居之,其妻諫止之,不聽,居數月而死。
○三月。始修宮闕。
○
少卿
鄭國儉
捕
水精峯
賊,囚于獄。
水精峯
路幽險,惡小五六人常聚其中,見婦人有姿色者,必劫亂之,至奪其衣物。
國儉
家在峯下,忽見一婦人盛飾,由峯路下,賊邀而劫執,從婢皆散,
國儉
不敢忍視,遣其壻
李維城
崔謙
率家僮捕之。賊迎擊甚急,
維城
等力鬪,捕三人訊之,乃
大將軍
李富
甥姪及權門子姪也,請謁交午,法官欲不治。
刑部員外郞
趙聞識
獨抗議,鞫殺之,時議快之。
○夏四月。隕霜殺草。
○
西北面知兵馬事
李富
患西賊遺種乘間復起,欲盡誅之,聞乏食,爲牒紿諸賊屯曰:「以某日,受糧于某城。」仍密牒諸城曰:「若賊來入城,宜閉門悉誅之。」於是,捕誅者凡五城,
龜州
所殺,至三百餘人,
嘉州
人引賊百餘人,入倉鎖門,賊鑽木燒倉,自焚而死,穀米無慮十萬斛,盡爲煨燼。賊帥
牛方田
等覺之,復嘯聚爲賊,
兵馬使
發兵擊之,官軍失利,
安北都護判官
咸壽山
戰死。於是,復濟師,屢戰乃滅之。
○五月。
同知樞密院事
于學儒
卒。
學儒
倜儻有氣槪,久宿衛,忠謹無他。
李高
義方
等將作亂,議主兵者皆曰:「在今,舍于公,復何人哉。」遂詣其家謀之,
學儒
曰:「公之志大矣。然吾父嘗戒曰:『武官見屈於文官,久矣,能無憤乎。去之易如拉朽,然文官見害,禍及吾輩,亦不旋踵,汝宜愼之。』父雖沒,言猶在耳,死且不從。」及二李得志,謀害之,
學儒
懼,求娶
義方
姊,得免。
○以
閔令謨
同中書侍郞平章事
判吏部事,
宋有仁
同中書侍郞平章事
判兵部事,以
左承宣
知兵部事
鄭筠
知都省事
。
筠
久
知兵部
掌奏,西班請謁紛如,頗厭之,屢求免,不允。
筠
單騎出
天神寺
以避之,王遣內侍諭還,使者絡繹,
筠
乃還,至是,改除。
○
左僕射
洪仲方
卒。
仲方
起行伍,庚寅之亂,以
中郞將
拜
大將軍,性謇直不阿,每面折人過,王器之,人亦倚重。時,武散官
檢校將軍
以下
散員同正
以上聚議,欲奪處東班權務官,重房臺省畏衆口,莫敢誰何,
仲方
獨曰:「自國家設官分職以來,唯卿監外,武臣不兼文官。庚寅年後,吾儕得處臺省,布列朝班,校尉隊正許著幞頭,西班散職差任外官,固非先王制也。若又遽奪權務官,其如東西定制何。吾寧死不從。」議遂寢。於是,武散官群聚道路,訴於執政。一日遇
仲方,遮道慢罵,
仲方
攘臂,跋馬排突,至重房曰:「吾今日幾死矣,下之陵上,至如是耶。」乃捕首謀者四五人,配島,時議尤重。及爲
僕射,掌外官
長吏
之職,予奪好惡,惟意所恣,又有嬖妾,嗜利者附之,爭納賄賂。
○停修宮闕。
○六月。
參知政事
陳俊
卒。
俊
性質直有勇力。嘗以
大將軍
戍
北界,凡戍將例不得著正角幞頭,獨俊著之,
知兵馬事
梁升庸
據法禁之,不得,劾罷之。庚癸之亂,文臣之家賴
俊
全活者甚多。
○秋七月。左遷
樞密院使
文克謙
爲
尙書左僕射,
樞密院副使
韓文俊
判司宰寺事
。
克謙
文俊
皆王所深重者,
宋有仁
嫉之。先是,
文俊
以一武卒職事抵書囑
有仁,又親自請之,
有仁
怒曰:「公是樞機大臣,輒以私事伺候執政之門,有虧公輔之望。」克謙
有服,不從法駕,
有仁
以爲失近臣之體,幷劾奏之。王重違其奏,且患黜非其罪,依違數日。
有仁
再執愈堅,王命
右承宣
文章弼
至
有仁
家,密諭曰:「文俊之失體,宜可罪也,若克謙有服,其不扈從,蓋國典也,以此罪之,於禮何。」有仁
猶不奉詔,杜門數日,
克謙
等密奏曰:「聖慈至渥,臣且萬死難報,儻或不允其請,臣等必有不測之患。望下其奏,以快其意。」王不得已下制貶之。
○甲戌。太白經天六日。
○大風傷穀。
○八月。
參知政事
李光挺
囚
京市署令
王寵夫
。
光挺
嘗以事請于
寵夫,不聽,
光挺
誘至中書省,面責苛切,
寵夫
據義不屈,
光挺
怒罵,令曳下庭,脫其衣冠囚之,翌日乃釋。
○九月。
將軍
慶大升
誅
鄭仲夫
及壻
宋有仁
。
大升
素憤
仲夫
所爲。且其子
筠
潛圖尙公主,王患之。
大升
銳意討之,畏
有仁
未得間,及
有仁
斥
文克謙
韓文俊,大失人心,朝臣皆側目,
大升
謂所善勇士牽龍
許升
曰:「我欲去兇徒,汝肯從我,事可成矣。」升
諾之。
大升
謀曰:「藏經會畢之夜,宿衛士必皆困睡。吾伏死士三十餘人於和義門外,汝先殺鄭筠於內,以嘯聲爲約,則我發伏應之。」夜四鼓,
升
入
筠
直廬,殺之,卽長嘯,
大升
率死士,踰入宮墻,殺
大將軍
李景伯
指諭
文公呂,所見輒殺,宮中呼譟,鋒刃交接。王驚愕,
大升
進御室外,大聲曰:「臣等衛社稷,請上無恐。」王出御宮門,召
大升
等,手賜巵酒以慰之。
大升
因請發禁軍,分捕
仲夫
及
有仁
父子。
仲夫
等聞變,逃匿民家,悉捕斬之,梟首于市,中外大悅。王呼
大升
等,問之曰:「今以筠承宣之任欲授將軍。」大升
曰:「臣不識字,非所敢望。」王曰:「非公則將誰可者。吏部侍郞吳光陟如何。」對曰:「承宣出納王命,非儒者不可,光陟雖少解文字,然武臣,恐似鄭筠。」王嘿然。於是,
大升
知
光陟
必拜
承宣,惡之。
大升
族兄
將軍
孫碩
素與
光陟
有仇,誘
大升
幷殺之,遂分捕四家之黨,
將軍
金光英
指諭
石和
襲連
中郞將
宋得秀
奇世貞
等戮之,朝士詣闕而賀。
大升
曰:「弑君者尙在,焉用賀爲。」李義旼
聞之大懼。後武官或宣言曰:「鄭侍中首唱大義,摧抑文臣,雪吾曹累年之憤,功莫大焉。今大升一朝而尸四公,孰討之耶。」大升
懼,招致死士百數十人,留養門下,號曰都房,以備之。未幾,辭職家居,然國有大事,必就關決。
○流
中書省令史
石球
于海島。
球
宋有仁
家臣也,欲爲
有仁
報仇,造妖言以惑衆,謀作亂,事覺流之。
○冬十一月。宰相
崔忠烈
建議,奏八關經費之弊,乃言:「百官果床與中禁軍衣飾,尤爲無制,請一切禁除。」從之。
○戊午。地震。
○赦。
慶大升
自去
鄭
宋
以來,心不自保,常令數人潛伺里巷,偶聞飛語,輒拘囚鞫問,累起大獄,用刑深峻,王惻然,故有是命,中外皆悅。
○辛未。熒惑犯歲星,宰相
李光挺
崔忠烈
以星變乞解職,不允。
○十二月。
李光挺
又乞解職,不允。
○辛卯。地震。
○重房聞妖言歲杪有變,大懼,使禁軍露刃環衛,其近侍閹宦逃匿者過半。
庚子
十年
宋淳熙七年,金大定二十年。
春正月。金遣
少府監
盧珙
來,賀生辰。
○
京城
盜賊多起,自稱
慶大升
都房,有司逮捕囚之,
大升
輒釋之,由是,公行奪掠,略無畏忌。
李義旼
自聞
大升
圖己,常聚勇士于家以備之。又聞都房謀害所忌,
義旼
益懼,乃於里巷樹大門以警夜,號爲閭門,
京城
坊里,皆效而樹之。
○二月。始營宮闕。
○夏六月。賜
李得玉
等二十九人明經三人及第。
○金橫宣使
少府監
郭喜國
來。
○
將軍
慶大升
門客殺良家子,有司捕欲治之,
大升
力救得免。
○內嬖
明春
死。王哀戀不已,失聲號哭,太后驚駭,寬譬之曰:「雖是情鍾,然不可使聞於重房也。」然猶嗚咽不能止,遂親製悼亡詩,令宗親和進以自慰。王天資孱弱,加以屢更變故,動輒驚懼,凡軍國機務,皆牽制武臣,至如聲色,猶不敢自專。及賊臣誅夷,始得溺愛牀第,內嬖專房者五人,其中尤寵幸者
純珠
明春
二人而已,自去年冬,
純珠
死,
明春
又亡,後宮無可悅意者。乃命召二公主入內,令掌服御諸務,俾朝夕不離於側,間或同裯共寢,眷念有不
可道
者。其壻累月曠居,不勝憤恚,遂欲絶婚,王聞之,乃召其壻,俾居
太后
宮,日令公主微服往見,慰藉之。至十一月,還公主于私第,又召集
純珠
明春
及諸嬖所生兒女數十于宮內,皆衣斑斕,載以鳩車,嬉戲內庭,啼呼喧鬧,不類宮禁,故武臣等悉皆腹誹,或有偶語咨嗟者。王懲艾
毅宗
不孝弟,故自卽位以來,至誠事太后,敦睦宗戚。及太后患乳𤺄,召弟僧
沖曦
侍病,
曦
多亂宮女,又通公主,穢聲聞外。
右司諫
崔詵
上疏,諷
曦
穢行,請出之,王覽之大驚曰:「不意司諫離間我兄弟。」遂罷詵。自後,臺諫無敢言者,朝臣皆附
曦,賄賂公行。
○秋七月。重房流
宗旵
等十餘僧于海島。初,
宗旵
等與
鄭筠
謀殺
李義方,遂與
筠
親比,出入後庭無忌。及
筠
死,一時武臣皆
義方
麾下,且以謂軍國權柄屬重房者,實由
義方
之力,遂流之。
○
參知政事
李紹膺
卒。
紹膺
貪戀祿位,年過七十,尙不致仕。
○九月。放二罪以下流竄者。
○冬十月。賜
慶大升
犀紅鞓一腰馬一匹。
○十一月。重新康安殿成,門額曰嚮福,近於重房。武臣議以爲:「嚮福與降伏聲相近,蓋文臣欲以此壓武官而降伏之也。」奏請改其額,命
平章事
閔令謨
改曰永禧,武臣復以爲:「文臣之意,不可測,安知永禧別有深意耶。禧者福也,永字之意,吉凶未可知也。重字本房之稱,請改爲重禧。」王從之。
○遣
秘書少監
王度
如金,謝橫宣,
郞將
沈進升
謝賀生辰,
兵部郞中
陳士龍
賀正。
○十二月癸未。太白晝見經天。
○
將軍
慶大升
殺
太子府指諭
別將
許升
御牽龍行首
金光立
。
大升
自殺
仲夫,常懷畏懼,多養壯士于家,爲長枕大被,令輪日直宿,或自共被,以示誠款。升等恃其同功,偃蹇自肆,陰養惡小,又昵侍東宮,寢臥後壁,歌吹徹夜,旁若無人。
大升
忌之,召升于其第,斬之,又道見
光立,殺之。以兵自衛,詣闕奏云:「升等,其心縱恣,非惟欲殺臣等,且圖不軌,事迫,不暇奏聞,已誅之。」王命近臣慰諭之,宰相以下莫不會賀其第,或致書以賀,
大升
稍自安,罷其兵衛。
○以
崔忠烈
爲
中書侍郞平章事,
韓文俊
參知政事,
崔遇淸
爲
樞密院使,
李應招
知樞密院事,
崔世輔
同知樞密院事
。
辛丑
十一年
宋淳熙八年,金大定二十一年。
春正月。遣
衛尉少卿
李輔德
如金,獻方物。
○燃燈大會,御帳殿看樂,夜與群臣酣飮,日晏未罷,軍校皆使酒鼓譟,牽龍爭高其榻,至與浮階相齊,尊卑無等。王亦醉甚,欲起舞,
左承宣
文章弼
諫止之。
○遣
將軍
申寶至
如金,賀萬春節。
○金遣
大府監
任倜
來,賀生辰。
○郞舍奏:「舊制,文吏散官外補者皆有年限,非有功則不得超遷。今或一二年而超受,有三十餘年而不調,政濫人怨。請限及第登科者閑五年自胥吏爲員者閑八年以上,許得施行,餘皆追寢。」從之。時,政出權門,奔競賄賂,無復廉恥,武臣之有氣勢者,各擧一人占官,若不得,詣執政家,極口爭詰,執政皆畏縮,不獲已許之。
冢宰
閔令謨
性訥怯,少虧操履,
判兵部
李光挺
頑貪無識,以故銓注猥濫,乃有是奏。然其追寢者亦各行賂,無所不爲,故
崔忠烈
韓文俊
之徒力排其議曰:「前朝文臣各執己意,臧否人物,以至於敗,何復踵往轍耶。」諸郞相視失色,無復有詰之者。
○三月。前
隊正
韓信忠
蔡仁靖
朴敦純
等謀作亂,
令史
大公器
知之,以告
將軍
慶大升,
大升
白王,捕鞫之。辭連
郞將
石和
別將
朴華
注簿
李敦實,乃流
信忠
仁靖
敦純
等于海島,貶
和
爲
南海縣令,
華
爲
河山島句當使,流
敦實
於
廣州
。
○群盜入大倉,
隊正
宋康淸
募卒力鬪,不克而死。又入
奉恩寺,鼓譟劫掠,盜
太祖
眞殿銀甁三十餘口。
○閏月。貶
右諫議
宋詝
爲
巨濟縣令
。舊制,以
義州
爲兩國關門,凡使介來往文牒出入皆由之,故必擇文臣以調之,其
分道員,亦以常參官有名望者遣之。自庚寅之後,武臣用事,以戍邊
將軍
皆帶
兵馬
之任,以爲
分道,故
昌
朔
二城,皆以
將軍
委之,
義州
則以文牒交受,兼置文武二人,故州人困於供費。及
詝
爲
兵馬使,訴曰:「吾邑本北鄙殘鄕,而文武分道恒住一城,供費不足,不數年,邑其丘墟矣,請馳奏,以便宜分管數城。」詝然之,具奏,以文官爲
義州分道,隷以
靈州
威遠鎭,武官爲
靜州分道,隷以
麟州
龍州,制從之。諸
將軍
聞之,怒相謂曰:「此欲因以奪武臣權耳,請斬詝以謝。」王驚駭,親諭解之,遂貶
詝
。
○夏四月。
直翰林院
李元牧
製進祈雨疏,多言時政之失,王召
元牧
曰:「諺曰:『春旱,與糞田同。』間或有雨澤則天心之仁愛,蓋未可知,比者,太史請禱雨,予重違而許之,汝何引我過擧以飾辭乎。」卽命改撰。
○
刑部尙書
上將軍
李義旼
稱疾歸
慶州
。初,
慶大升
之殺
許升
也,
義旼
以
兵馬使
出鎭,有人誤傳誅
大升
。
義旼
聞之大喜曰:「吾欲殺大升,誰先我著鞭乎。」大升
聞而銜之。
義旼
還,懼不自安,求去。
○秋七月。夜自壽昌宮北垣投石抵御寢北牖者三四,宿衛皆驚巡索,竟不得。重房奏請:「每夜,一將軍領手下軍校,伏兵宮門外及諸要害處,以備警急。」從之。
○宰樞重房臺諫會
奉恩寺,定市價平斗斛,犯者配
海島
。
○八月。百官習射于西郊。
九月。詔曰:「朕聞往年十道察訪使黜陟官吏,多有乖戾。其濫蒙褒賞者,猶之可也,誤被罪罰冤抑無告者,可不惜哉。其悉原免,依舊敍用。」命二罪以下,悉除刑付處。國家遣
按察使
巡察州縣,以春秋更代,又遣
察訪使
黜陟之。自
仁宗
壬戌,不遣
察訪,唯委
按察,爲
按察
者但循故常,不能彈擧,故官吏務爲侵漁,民多受弊。庚癸之後,政令益苛,民生愈困。歲戊戌,宰相
宋有仁
李光挺
等建議,復遣
察訪使,官吏坐贓落職者九百九十餘人,悉皆錄籍。於是,共出銀五十餘斤,賂
鄭仲夫,求去其籍,
仲夫
未果而敗。自是,大賂權貴,請去之,猶未得。至是,用事者指言:「天譴屢彰,訛言浸興,皆因冤濫所致,下詔原之。」臺閣無一言。
○冬十月。命
參知政事
崔忠烈
如
西京,行八關會。舊制,每當燃燈八關,遣宰相於
西京,攝行齋祭。自甲午年
西京
有事,詔停遣使,比年以來,只遣三品官。
忠烈
利其贈賄,奏言:「先王皆遣宰相爲使,蓋重翼京也,乞依舊制。」王揣知其意,從之。及還,多受饋遺,輜重三十餘兩,連亘入城。
○
知御史臺事
大將軍
朴齊儉
子
葆光
年少無賴,道遇
李紹膺
妻,歐辱從婢。
紹膺
妻大怒,率僮僕,至
齊儉
家,欲殺之,
葆光
逃匿。
紹膺
女壻卽
慶大升
弟也,
紹膺
妻憑
慶氏
勢,訴重房,重房上言:「葆光輕薄無賴,道辱宰相妻,大無禮也,宜置於法。」事下重房治之,
葆光
竟不出,
齊儉
坐免,歷抵重房官私第,乞憐,重房哀之,請復其官。
齊儉
身爲憲長,而謟行請謁,臺綱大壊。
○設仁王道場于大觀殿,飯僧三萬。
○十一月。遣
將軍
崔璉
如金,謝賀生辰,
金用純
賀正。
○十二月。移安
毅宗
眞于
宣孝寺
。初,安于城西
海安寺,至是,武臣議曰:「毅宗讎武人,不宜安眞於武方。」遂請以城東吳彌院改號
宣孝寺,構眞殿移安,以
海安寺
爲重房願堂。
○以
崔世輔
知樞密院事,
宋淸
韓約
爲
樞密院副使
。
壬寅
十二年
宋淳熙九年,金大定二十二年。
春正月。遣
郞將
金光裕
如金,進方物,
郞中
田元均
賀萬春節。
○金遣
耶律仲房
來,賀生辰。
○二月。
中書侍郞平章事
崔忠烈
卒。
○罷
管城
富城
二縣。先是,
管城縣令
洪彥
虐民,淫荒無度,吏民殺彥所愛妓,遂執
彥
幽之。有司按問,流首謀者,
彥
亦廢錮終身。又
富城縣令
與
縣尉
不相能,害及無辜,一縣苦之,遂殺尉衙宰僕,因閉令尉衙門,使不得出入。有司奏:「二縣悖逆莫甚,請削除官號,勿置令尉。」從之。
○三月。以
軍器注簿
張光富
廬墓三年,旌表門閭。
○以
上將軍
權節平
爲
西北面兵馬使,
尙書右丞
宋端
爲
東北面兵馬使
。舊制,
兩界兵馬使
上道之日,唯郊亭局設而已,雖親舊,不得私餞,蓋重其威也。近年,祖餞成風,闐咽郊野,相與媟狎,頗損威重。至是,二人早發而行,餞者皆不及,時議多其得體。
○
全州
旗頭
竹同
等作亂。初,
司錄
陳大有
頗負淸介,用刑極酷,民多苦之。及國家遣精勇保勝軍造官船,
大有
與
上戶長
李澤民
等,督役甚苛。
竹同
等六人嘯聚官奴及群不逞者,逐
大有
于山寺,燒
澤民
等十餘家,吏皆逃竄,乃劫
判官
高孝升,易置州吏。及
按察使
朴惟甫
入州,賊盛陳兵伍,訴列
大有
不法,
按察
不獲已械
大有
送
京師,因諭賊以禍福,不從。於是,發道內兵討之,賊閉城固守。夏四月。遣
閣門衹候
裴公淑
郞將
劉永
等,往問叛逆狀。
公淑
等入城,諭一
隊正,謀去賊魁,計畫垂成,被讒見罷,以
郞中
任龍臂
郞將
金臣穎
代之。
按察
所遣兵攻城不下,已四十餘日,
隊正
與僧徒殺
竹同
等十餘人。賊平,俄而
龍臂
等乃至,索餘黨三十餘人,誅之,夷城塹而還。
○五月。百官賀平
全州
。
○遣近臣迎佛骨于十員殿。
○六月。罷
全羅道按察使
朴惟甫,以
李章甫
代之,以不能安撫
全州,擅調兵也。
○賜
許徵
等三十人明經四人及第。
○秋九月。穆親殿及麗正宮成。
○冬十一月。遣
將軍
安允恭
如金,謝賀生辰,
兵部郞中
崔永儒
賀正。
○十二月。以
王珙
守司徒
邵城侯
。
珙
性貪鄙,凡市物,遣家奴占奪不與直,雖至樵蘇菜果,亦如之。賣者或就索其直,輒遭歐辱,民間多苦之。
樞密副使
曹元正
家奴
入市,賣二死雉,
珙
奴奪之,
元正
誣告法官曰:「我家奴持犀帶二腰過市,珙奴强奪,請取還。」法官囚其奴,栲掠甚酷,奴誣服,珙當幷坐。賂
元正
白銀六斤,得免,聞者雖疾
元正
之誣妄,亦喜珙之挫辱也。及死,國人皆喜曰:「吾儕得活矣。」○以
文克謙
參知政事,
文章弼
爲
樞密院副使
。
癸卯
十三年
宋淳熙十年,金大定二十三年。
春正月。金遣
大府監
僕散衍
來,賀生辰。
○遣
吏部郞中
文章偉
如金,進方物,
郞將
盧孝敦
賀萬春節。
○二月。有男子夜投匿名書于壽昌宮門,巡檢官捕得之,乃譖
刑部侍郞
李俊昌
兄弟也。王性柔弱,事皆決於諸將,但頷之而已。諸將信其書,議欲誅
俊昌
等,王聞之,召
大將軍
鄭邦佑,責曰:「自癸巳以來,無辜者多見害,而予不能救,咎實在予。今俊昌等若實謀不軌,彼男子必顯告矣,夜投匿名書,曲在男子,諸將何反欲誅俊昌耶。」諸將等栲問男子,果服其誣,流于遠島。蓋怨
俊昌
嘗奪其田也。
○時,訛言:「國家禁畜白犬,不從令者,誅。」於是,凡畜白犬者皆殺之,或投江中,其不欲殺者涅其毛。特下詔禁之,乃止。
○夏四月。設華嚴會于
洪圓寺,薦庚癸以來死亡者。
○五月。重房奏省東班官職。
○六月。金遣
大理卿
紇石烈
來,賜羊。
○秋七月。
將軍
慶大升
卒。
大升
淸州
人,
中書侍郞平章事
珍
之子。膂力絶人,早有大志,不事家產。年十五,蔭補
校尉,累遷至
將軍
。
珍
性貪鄙,多奪人田,及卒,
大升
以其田案悉納選軍,一無所取,人服其淸。常憤武人不法,慨然有復古之志,文官倚以爲重,又欲討弑
毅宗
者,以其事艱大,隱忍未發。及誅
鄭
宋,王內忌而外示優寵,凡奏請,無不曲從故,人多趨附,然非有學識與勇略者,輒拒之,武官畏憚,不敢縱肆。一夕,忽夢
仲夫
握劍叱咤,因得疾卒,年三十。
○
門下侍郞平章事
李光挺
詐上表乞骸,不允。時,
冢宰
閔令謨
年未七十,然有告老之志,猶未決,
光挺
欲代其職,先詐乞退,蓋逼
令謨
速致政也。
○八月。捕
慶大升
都房,竝流遠島。初,
大升
之討
仲夫
也,牽龍
金子格
有力焉,由是,
大升
尤愛之,俾領都房。及
大升
卒,都房斂錢以葬。旣葬,將散,醵飮,
子格
反誣告曰:「大升都房往往復會者,將爲亂也。」王素忌
大升,命重房捕之,使
將軍
鄭存實
等治之,凡得六十餘人,嚴加栲掠,窮索其黨,期於無種。王令內宦伺察刑之苛緩,竝流遠島,捶楚甚酷,多死于路,存者不過四五人。後
存實
買紅鞓工
彥光
家,論直白銀三十五斤,但輸二十三斤,紿曰:「待汝徙家,畢償。」彥光
曰:「一二斤,猶不可,況十二斤乎。」遂不徙。
存實
怒,誣告街衢曰:「我家人將白銀十二斤過市,彥光成群剽奪,請治之。」街衢使
雖知其誣,畏
存實
暴戾,囚
彥光
及妻奴隣里,幾四十餘人,栲問,
彥光
窘迫,計無所出,賂
存實
銀十二斤,得釋。又有民臨道作舍,
存實
托路隘,命毀之,民納賂乃止,其貪暴類此。
○宰樞奏:「每歲奉使如金者利於懋遷,多齎土物,轉輸之弊,驛吏苦之。挾帶私樻,宜有定額,違者奪職。」從之。居無何,
將軍
李文中
韓正修
等使金,恐失厚利,請復舊例,王又許之。王柔而寡斷,政令無常,朝出暮改,類多如此。
○初,
養賢庫記官
借庫銀器,寄於
郞將
李允平
家。後數日,
記官
取器不返,其妻候之,聞有籠尸路旁者,往視之,卽其夫也。妻意必爲
允平
所殺,訴有司治之,
允平
不服,久繫獄,其家人及
記官
親友,栲問死者數人。國人皆曰:「允平實殺記官,法官故緩。」時,中軍閱戰馬,
注簿
趙永仁
服飾鞍馬極鮮華,求籍神騎班,
兵馬副使
白任至
曰:「永仁家素貧,今暴富,有由。」執送
法司,
永仁
恃無顯迹,略無懼色,俄有一童來告曰:「我永仁家僮也,吾主與記官素親。一日,記官齎銀器到家,主貪其物,飮毒殺之。吾母適在前,主恐事洩,幷殺瘞後園以滅口,銀器亦埋某地。欲告法司報讎,恐見害,未敢耳。」有司往掘之,皆得。
○冬十一月。
門下侍郞
判吏部事
閔令謨
乞致仕,許之。
○己卯。日有黑子二日。
○癸未。
王太后任氏
薨。是年夏,
沖曦
死,王恐太后悲痛,秘不白,居數月,太后乃聞曦死,意以爲諸將害之,憤恚得氣疾。時,
平涼公
旼
亦患痔,久不入覲,太后疑
旼
與
曦
同禍,王命
旼
腰輿入謁,太后喜且泣曰:「吾以汝爲死,不意復見爾面也。」旼
白王曰:「母后之疾,勞心致然,請張樂悅解。」王及
旼
上壽爲樂,氣少下,未幾復篤,薨,壽七十五。太后之病也,王親自調藥,夜不解衣者累日,病革,王泣目盡𤺄,及薨,王朝夕哭臨哀甚,宰相請抑哀,不聽。
○閏月。遣
戶部員外郞
崔孝著
如金,告哀,
將軍
李文中
謝賀生辰,
郞將
崔文淸
賀正,
員外郞
鄭允當
謝賜羊。金恤我有喪,辭遣,故皆至
義州
而還。
○
平章事
致仕
李公升
卒。
公升
生而穎悟,總角能屬文,操行高潔,不事生產。
毅宗
嘗月夜遊淸寧齋,目
公升
曰:「秋月澄霽,無一點塵埃,正如公升胸中。」初,
公升
卜延福亭基,遂興大役,人多怨之。癸巳之亂,
公升
匿佛寺,有邀功者,擒詣
義方,
義方
欲殺之,賴門生
文克謙
得免。性輕躁,不能容人之過,見輒嫚罵。卒年八十五,諡
文貞
。葬日,子
椿老
桂長,以陰陽拘忌,柩未及窆,徑還其家,
克謙
竟襄事。
○甲寅。葬太后于純陵,上諡恭睿,王步至
彌勒寺,釋服。
○丁巳。太白經天。
○宰樞臺省表請復常膳,不允。
○十二月。以
李光挺
守太保
判吏部事,
韓文俊
判兵部事,
文克謙
爲
中書侍郞平章事,
文章弼
同知樞密院事
御史大夫,
杜景升
廉信若
曹元正
竝爲
樞密院副使
。
元正
玉工之子,其母官妓,
毅宗
朝,限七品,至庚寅,助
義方
有力,遂躋通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