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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則閘者,機件也。斯器審入訊之真假,參己身之性類,以決出訊之應也。理門品類繁多,即屬同門,其構法亦千差萬別,利弊互見。
大義
理則表
類
驗以文
非閘
入者為假乎?
或閘
入者有為真乎?
兼閘
入者皆為真乎?
莫閘
入者皆為假乎?
損閘
入者有為假乎?
異閘
二入相異乎?[唯二入]
入之數為奇乎?
同閘
二入相同乎?[唯二入]
入之數為偶乎?
故閘
非「甲真而乙假」乎?
悖閘
乃「甲真而乙假」乎?
若入既定而盼出變,宜參脈衝迴路;若欲存態(單理則閘所難為),宜參記憶迴路。
凡理則閘,必有微延(可累加之)。或有閘之構,其升降沿延遲各異,則需分計之。
若諸入之訊,其延遲相去甚遠(如一先至,一後至),則生芒刺。
蓋因閘先算先至之訊以出,復據後至之訊更之故也。
芒刺可以記憶電路弭之。
芒刺非全害,亦可設策以為用,以合所需。
易入
除故閘、悖閘外,凡二入之理則閘,互易甲乙二端,其出不變。
廣入
或閘、兼閘、異閘、同閘,可效二叉樹層疊以廣其入。廣入後仍可互易其端。
於礦藝,可直構多入之或閘、兼閘。
擇閘
若惑於用何閘,可列真值表(盡列諸入之變及其所期之出),與下表勘合,選其符者即可。表亦列算符以參。
閘
理則閘者,迴路之基也。
非
非閘表
入
出
陰
陽
陽
陰
非,其理云:
入陽則出陰。
入陰則出陽。
反其陰陽,入陰出陽,反之亦然。
礦藝之赤石炬即非閘也。
炬式非閘
單列、平鋪(唯橫向)、無聲、可並列。遲一刻
炬式非閘,體微而用廣,造法至簡易,故世多用之。
然有一弊:若頻訊急於三刻(三刻明、三刻滅),則赤石炬,過熱燼滅。既滅,需待鄰格感變,方能復明。
減權非閘
平鋪、無聲。遲一刻
減權非閘,較之炬式,所長無幾。唯能受二刻之頻而不燼滅,此其優也。若頻更急,則較赭儀不應,亦無功。
又有變體,供能之閘刀,可易以赤石炬、赤石塊等長明之物;若地狹難容,亦可以盈滿之容器代之。
需置續赭儀於入端,強其訊以勝較赭儀後端之源。然亦有法去之:若知入訊之強弱(計而得之),可以容器代閘刀,令後端訊弱於入;或延出端之赤石末線路,令減後之訊衰減,終至於反相。
瞬變非閘
瞬變,遲〇刻。
瞬變非閘,乃構大式瞬變電路之基石。
伏地式雖廣佔其位,然低矮易接平鋪之廣路;單列式總體雖小,且可雙列並鋪。
其理云: 此閘之運,賴二要件並韝韛之力:
瞬滅之恆源:或為赤石塊 ,韝韛 甫動(同刻之內),供能即止;或為實塊置於激活之續赭儀 或較赭儀前以通赤石末,塊移則塵滅。
瞬生之訊路:然未必能瞬滅。此藉「截粉」之法:置實塊於赤石線側,斷其下連。塊動,線即合,訊立生。入端需經二刻之延(以續赭儀或雙炬),令韝韛先動而斷線,訊未至而路已絕。若入端無訊,出端立生,且賴續赭儀餘暉,以此二刻之隙,復得激活前述之恆源。:# 韝韛者,所以移塊而司前述二要之變也。
或
或閘表
入甲
入乙
出
陰
陰
陰
陰
陽
陽
陽
陰
陽
陽
陽
陽
或,其理云:
有入為陽,則出陽。
否則出陰。
可疊二入或閘如二叉樹以廣其入。廣入或閘亦可互易其端。
於礦藝,直連赤石線即成或閘(線或),然需防串擾(如訊由甲逆流至乙)。
或閘之最簡者,式『甲』也:徑以赤石末連諸入與出 。然諸入以此相通,勢必混雜(串擾),故唯可用於此閘,不可他往。若依序言之例,易線以實塊,則無此患。
若欲分入訊以他用,必先「隔絕」之。或經實塊,或經赤石炬、續赭儀之屬。
用炬者,式『乙』也 。究其實,此乃莫而反其出者也(即莫閘後接非閘)。
式『丙』以續赭儀隔其入 。橫列可展至十五入。既隔其入,且速於式『乙』一刻。復加儀,可廣納新入,或強出端之訊。然費亦鉅,蓋每儀之製,需赤石末三份及潤石。
式『丁』單列,便於縱設(如嵌於垣壁) 。賴續赭儀以隔出入。此式唯納二入,然可層疊諸閘以廣之。
式『戊』善用硄、倒階及版之性 。此類透光之物,導訊上行則通,逆流而下則阻。其制可廣拓,猶式『丙』也。
諸式校勘
式
體
入數
隔入乎?
赤石末
炬
續赭儀
甲
二
三
否
一
零
零
乙
六
三
然
一
一
零
丙
六乘「數」
「數」(至多六十)
然
「數」
零
「數」
丁
十六
二
然
四
二
一
戊
九乘「數」
「數」(至多約三十)
然
「數」乘二
零
零
諸式圖
莫
莫閘表
入甲
入乙
出
陰
陰
陽
陰
陽
陰
陽
陰
陰
陽
陽
陰
莫,反或閘之出者也。其理云:
有入為陽,則出陰。
否則出陽。
凡廣入莫閘,多置非閘於或閘之末以反其出。
莫閘亦可視作非閘之廣入者。
唯用莫閘,可成萬般理則。
於礦藝,以一赤石炬接二入或多入而成 。(炬接一入則為非閘;無入則為常陽,即源也。)
一炬可容三入而互不干連。式甲、乙則極盡其巧 。若需廣納更多,最簡之法,乃先以或閘合之,終置非閘以反其出。亦可參用或閘與莫閘,以或閘之反相為莫閘之入。
諸式圖
兼
兼閘表
入甲
入乙
出
陰
陰
陰
陰
陽
陰
陽
陰
陰
陽
陽
陽
兼,其理云:
入者皆為陽,則出陽。
否則出陰。
可效二叉樹層疊二入兼閘,以廣其入。廣入兼閘仍可互易其端。
於礦藝,可以「非或非」之構,直成廣入之兼閘 。
兼閘之用,常見於可鎖之扉。欲開之,必按鈕與閘刀鎖並作,方能激發。
究其實,兼閘之構,多為莫反其入而成。試取入「甲」、「乙」,首二赤石炬(如下圖甲上下所示)反之,得「非甲」與「非乙」。二炬間之赤石末連為或閘,其態乃「非甲」或「非乙」。依德摩根律,此實同「非『甲兼乙』」。終以第三炬復反之,遂成「非『非甲或非乙』」,即「非『非『甲兼乙』』」,終歸於「甲兼乙」矣。
圖示雖為三入之兼閘,然其理同乎或,可隨意「層疊」:先合諸入之組,復合其果,以廣其用。
兼閘之用,常見於戶牖之鎖鑰。必待啟鈕 與解鎖(常以閘刀 為之)並作,其戶方開。
韝韛兼閘之性,類乎「三態閥」。入乙猶如樞紐,司入甲與後路之通斷。其構也,以一入供能於路,復以他入驅黏膠韝韛,阻隔或接續之。 然與現世實體電路之「三態閥」有別:於礦藝中,斷路即絕,無所謂「低流」之別也。
諸法圖
損
損閘表
入甲
入乙
出
陰
陰
陽
陰
陽
陽
陽
陰
陽
陽
陽
陰
損者,反兼閘之出者也。其理云:
入者皆為陽,則出陰。
否則出陽。
廣入損閘,多置非,廣入兼閘之末,以反其出。若夫「非或非」之構(本為廣入或閘),簡之為「非或」可也(蓋二非相抵,止餘「非或」耳)。
唯用損閘,可成萬般理則。
諸法圖
異
異閘表
入甲
入乙
出
陰
陰
陰
陰
陽
陽
陽
陰
陽
陽
陽
陰
異者,其理云:
入者為陽之數若奇,則出陽,否則出陰。
故奇數之入變,出亦隨變。
若唯二入,則理可簡述為「二入相異乎?」。
可效二叉樹層疊二入異閘,以廣其入。廣入異閘仍可互易其端。
凡同閘,加非閘於奇數之入端,即轉為異閘。
異閘可應多地控一機之需 。以異閘聯諸控端(常為閘刀 ),任動其一,閘出必變(猶現世之雙控閘,兩處皆可控燈之明滅)。
式『甲』者,體微,宜於閘刀緊附電路之時。圖中陰影之塊,乃附閘刀與明炬之基,亦有一入憩於其上。
式『乙』者,於唯用赤石炬之構中,最為通行,然新器(如續赭儀)更勝一籌。
式『丙』者,用韝韛,運轉神速,規制精悍。
式『丁』者,卻炬與韝韛外,諸儀亦可構精廉之異閘。此式之入端續赭儀,可自側入,亦可自下入,隨地制宜以適窄處。
式『癸』者,用透光之塊,資費更省。
諸法圖
同
同閘(二入)表
入甲
入乙
出
陰
陰
陽
陰
陽
陰
陽
陰
陰
陽
陽
陽
同者,其理云:
入者為陽之數若偶,則出陽,否則出陰。
故奇數之入變,出亦隨變。
若唯二入,則理可簡述為「二入相同乎?」。
可效二叉樹層疊二入同閘,以廣其入。廣入同閘仍可互易其端。
凡異閘,加非於奇數之入端,即轉為同。
諸法圖
故
故閘表
入甲
入乙
出
陰
陰
陽
陰
陽
陽
陽
陰
陰
陽
陽
陽
故者,理則學謂之實質條件(可簡以「若甲則乙」、「甲故乙」)。其理云:
若入甲陽而入乙陰,則出陰。
否則出陽。
故閘之甲乙二端,不可互易,位序定矣。若以一為陽,零為陰,故閘亦可解為「甲不大於乙」。
唯前件「甲」陽而後件「乙」陰,其出方陰。
式『丙』之制,若出值為陽,延滯二刻;若出值為陰,延滯一刻。餘式亦然,出陰則延一刻,出陽則瞬變。若欲齊一其出,宜置一刻之續赭儀於「疾」端之前。(於式『丙』為入甲,餘式為入乙)。
故閘之態多常通。若以此驅擲械、射械之屬(需復激方動者),因訊已常在,欲再激之,必先使閘斷,甲陽乙陰,旋復通之,方見其功。於悖閘,其理反之。
諸式圖
悖
悖閘表
入甲
入乙
出
陰
陰
陰
陰
陽
陰
陽
陰
陽
陽
陽
陰
悖者,反故閘之出者也。其理云:
若入甲陽而入乙陰,則出陽。
否則出陰。
悖閘之甲乙二端,不可互易。
若視實體電路之「高阻態」為零,則悖閘實同於三態閘。
於礦藝,較赭儀即悖閘。
軼事
非、或、莫、損四者,任取其二,萬般理則皆可成之。至於莫、損二端,雖單用其一,亦足盡演諸理。
他山
維基大典:邏輯門
維基大典:理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