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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斯年
傅斯年字
孟真,
山東聊城人。祖籍江西永豐。歷國立北京大學代理校長、
國立臺灣大學校長。
歷
斯年幼失怙。母及祖父育養之。及長,斯年之天津府立中學堂就學。宣統三年,與聊城鄉紳丁理臣長女丁馥翠婚。民國二年,考入北京大學预科,入讀四年,三考皆全班第一。民國五年,入北京大學
。民國七年春夏,仿《
新青年
》創月刊《新潮》,同羅家倫、
毛子水等組新潮社,倡新文化。
民國九年,赴歐,入倫敦大學學院習三年半後,轉赴柏林大學
。
民國十五年十月,應中山大學之聘,歸國。民國十六年,任中山大學文科學長。民國十七年,創中央研究院歷史语言研究所
。
國府北伐勝。一日,斯年之蔡元培處飯。斯年醉,失態而曰:逮吾國事平,不特將滅日本小鬼,乃至西洋蠻夷,亦逐之出蘇伊士運河以西,自北冰洋至
南冰洋,除印度、波斯、土耳其以外,郡縣之。蔡元培聞之,厲色道:除非汝做大將!斯年大驚,酒遂醒。
年三十九,與元配離婚,無子。同年8月5日,與同窗俞大维妹
俞大綵婚於北平。民國二十四年九月十五日,子仁軌生。
民國三十三年,斯年揭行政院院長孔祥熙貪污舞弊,怒斥其乃皇親國戚也。蔣介石聞,親獨請飯。蔣介石問曰:子我信耶?斯年回:吾至信無疑。又問:子既我信,當信我所用人也。斯年即回:委員長我所信也,而言亦當信公所用人,則斫吾首亦弗能做如此言。
民國三十六年二月十五日,發文譴宋子文,即《
這樣的宋子文非走開不可
》。二月二十二日,再批行政院長宋子文,直陳:「自抗戰後,悉發國難財者,竟何人也?作客觀觀察,套購外匯及黃金至多至人,即發財至多之人。」至是,逼宋子文解職。
訪延安
民國三十四年七月一日,
褚輔成、
黄炎培、
左舜生、章伯鈞、傅斯年、
冷遹一行六人飛抵延安,
毛澤東、
朱德、
周恩來等親自迎接。翌日,共商國共合作事宜,晚,毛澤東宴之。
傅斯年一文似未成。宜善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