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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經
《
尚書
》,本名《
書
》,後人見其久遠,自尚世而來,故曰《
尚書
》。
漢
以降,爲五經,故亦名《
書經
》。古史記言之文也,合五十有六篇。三代時為學者所重,
孔子以爲教本。七十子之徒,
子張、
漆彫開從治《書》焉。至戰國,
孟子亦重《書》,時引之以自重。
秦
焚書,獨重《
詩
》《書》,有敢私藏者族。漢興數十年,廢挾書令,
伏生乃憶述《書》,復傳於世焉。
體例
《尚書》記言之體有六,曰:典、謨、訓、誥、誓、命。或曰有十,曰:典、謨、訓、誥、誓、命、征、貢、歌、範也。
傳習
初,伏氏與大小夏侯之《書》,以憶述而成,書以隸字,故為今文經,重家法,或有說《堯典》之「曰若稽古」而逾四萬字者。而後魯王壞孔壁,得蝌蚪文《尚書》,有欲並立之於學官者也。
新
莽間,國師公劉歆重《尚書》,立為學官。漢末至魏晉時,古文《尚書》始興,
孔安國傳大行於世。
唐修《
五經正義
》,用孔傳本。至宋,
朱子令其徒蔡沈修《書集傳》,為後世科舉之法焉。
明
清二代,疑古之風熾,又朱熹嘗言「古文經易讀,不若今文之敖牙」,學者咸排古文《尚書》以為僞,至閻若璩作《
古文尚書疏證
》而定焉。時雖有毛奇齡為《
古文尚書冤辭
》欲駁閻說,終未能勝之。究《尚書》是非僞書,
民國及近世學者多惑于此。而及此世,多有學者稱古文實非僞書也。近世注《書》者,以周秉鈞之作為上。
二零零八年,探發尚書佚篇多章,付之清華大學,中特以傅說之命爲上,究其辭則不契於偽古文,此則真古文也,是以真偽甄矣。
論言
世之書論《書》者衆,而漢隋
之論可備矣,錄之於下:
一者:《
漢書
》謂:「《書》之所起遠矣,至孔子纂焉,上斷於堯,下訖於秦,凡百篇,而為之序,言其作意。《書》者,古之號令,號令於眾,其言不立具,則聽受施行者弗曉。」一者:《
隋書經籍志》曰:「《書》之所興,蓋與文字俱起。孔子觀《書》周室,得虞、夏、商、周四代之典,刪其善者,上自虞,下至周,為百篇,編而序之。遭秦滅學,至漢,唯濟南伏生口傳二十八篇。又河內女子得《泰誓》一篇,獻之。伏生作《尚書傳》四十一篇,以授同郡張生,張生授千乘歐陽生,歐陽生授同郡倪寬,寬授歐陽生之子,世世傳之,至曾孫歐陽高,謂之《尚書》歐陽之學。又有夏侯都尉,受業於張生,以授族子始昌,始昌傳族子勝,為大夏侯之學。勝傳從子建,別為小夏侯之學。故有歐陽,大小夏侯,三家並立。訖漢東京,相傳不絕,而歐陽最盛。初漢武帝時,魯恭王壞孔子舊宅,得其末孫惠所藏之書,字皆古文。孔安國以今文校之,得二十五篇。其《泰誓》與河內女子所獻不同。又濟南伏生所誦,有五篇相合。安國並依古文,開其篇第,以隸古字寫之,合成五十八篇。其餘篇簡錯亂,不可復讀,並送之官府。安國又為五十八篇作傳,會巫蠱事起,不得奏上,私傳其業於都尉朝,朝授膠東庸生,謂之《尚書古文》之學,而未得立。後漢扶風杜林,傳《古文尚書》,同郡賈逵為之作訓,馬融作傳,鄭玄亦為之注。然其所傳,唯二十九篇,又雜以今文,非孔舊本。自餘絕無師說。」朱子
《尚書二》洪範曰:「讀尚書有一箇法,半截曉得,半截曉不得。曉得底看;曉不得底且闕之,不可強通,強通則穿鑿。」篇目
它典
尚書全文
尚书表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