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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中原漢人王朝之末者也。
元
末大亂,
太祖朱元璋起於草莽,削平群雄,北逐元人,即皇帝位,建號大明,都南京,史稱洪武之治。後燕王棣興
靖難之役,
建文帝不知所終。王遷都北京
。修大典,鑄洪鐘;五征沙漠,七下西洋,外邦賓服,史稱永樂盛世
。
仁宣
二帝,寧邦守土,一時之盛世,是為仁宣之治
。
英宗以降,閹宦專權,國勢日衰;
孝宗踐祚,親賢臣,遠小人,一時中興。
世宗之後,帝主怠政,士子結黨,閹宦專權,朝政不綱。終亡於順。順復亡於清
。清人南下,江南至嶺南宗室相繼而起,皆不久有。
昭宗嗣於廣東,力支十有五年,崩。明遂亡。自太祖至
昭宗,紀統二百九十三年,王天下二百七十六年,傳世十有九帝。疆土盛時,「東起朝鮮,西據吐蕃,南包安南,北距大磧。東西萬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萬零九百四里」。
興廢
太祖開國
元季,蒙人暴虐,分國人四等,魚肉漢人。帝主奢靡,不擅國計,國用日匱,遂濫發寶鈔。致民不聊生,海內生怨。
至正十一年,
黃河大水,
紅巾起,海內呼應,天下大亂。次年,
郭子興濠州舉事,淮右布衣朱元璋附之,戰輒勝,子興遂妻以所撫馬公女,即高皇后也。
十五年三月郭子興卒,元璋盡攬其部。
十六年二月,元璋陷集慶,改應天府
。
廿三年滅
陳友諒,
廿四年自立爲吳王,史稱西吳,
廿七年滅
張士誠,降方國珍
。
廿八年正月,太祖應天稱帝,國號大明,改元洪武
。七月,移師北伐,克大都,元帝北亡。
洪武四年滅
夏,收四川;
十四年破
元梁王,克雲南;數征沙漠,
廿年降元太尉納哈出,平遼東。至此天下始定。
靖難之役
主文:
靖難之役
太祖崩,立太孫允炆為儲,史稱建文帝
。
建文帝用
方孝孺、
齊泰、
黃子澄,倡削藩。燕王朱棣以「皇明祖訓」靖難。洪武三十五年,敗建文帝,入主京師,更年號「永樂」。史稱「靖難之役」。
永樂王朝
燕王入京,殺景清、
鐵鉉,誅方孝孺十族。更年號「永樂」。任內立內閣,用姚廣孝,削藩。命草「永樂大典」。令鄭和七下西洋,尋建文蹤跡,實欲揚國威。五征漠北,欲當天可汗。南征安南
。命亦失哈赴
松花江,設努兒干都司。平思南、思州土司亂,設貴州布政使司。欲強控烏思藏,遣官吏迎僧入京,封號,曰帝師。史稱永樂盛世
。
永樂帝治下明疆
中衰
明自成祖以降,
內閣用事,及世宗,則帝不用事,內閣攬權,黨爭始。萬曆初,
張居正使考成之法,貪官皆懼之。令明朝繁盛一時。及居正逝,新法盡被帝廢。
熹宗朝不問國事,權或拖於閹寺,無治人以行治法,亦外釁而內訌;天災連年,西北民變遂起。
魏忠賢領
司禮監而議國是,內閣之勢始衰。
及毅宗踐祚,殺魏氏而借其勢重振皇權。然此時久廢不興,兼之天災瘟疫,縱有回天之意,難救中原之危。兼之思宗剛愎自用,時數敗壞,日甚一日。
亡滅
崇禎初年,三餉繼立,民變迭起,無餉則軍畔,加稅而民反,反勢斯成。時,
高迎祥自號闖王,
李自成、
張獻忠先後附之,各據一方,互為呼應。及後,高迎祥薨,李自成繼起,克潼關,入長安,自立為帝,國號大順
。獻忠克蜀,入成都,建國大西
。
至崇禎十七年四月,李自成陷北京,
思宗自縊於煤山。明將吳三桂降
清,開山海關引
清兵入中原,大開殺戒。遂有滿清大屠殺,中原江南,血染人間。
中國淪喪,則有衣冠南渡。
安宗嗣於南京,
紹宗嗣於福建,據長江而守天險,求偏安而存明祀,然諸鎮不和,黨爭相鬥,以致無力禦敵,竟至左良玉揮軍東畔,天險虛設,二年則浙閩皆陷,諸帝共死。後清廷剃髮令起,漢民憤之,南明殘勢復起,閩粵川渝,皆有反擊。
曾有明將鄭成功圍金陵以復中華,
然以敗終。西南川滇李定國以守,屢有勝績,留明十餘載漢家江山。雖定國忠勇,遺民思邦,於永歷六年至八年復桂取粵。然天下大勢已去,諸將不合,終以野亡。永歷十三年,因孫可望之叛,清軍陷昆明,定國西走。西南竟陷矣。
永曆十五年十二月,
昭宗南狩緬甸
。緬王莽白獲帝,獻於虜。
十六年四月,
吳三桂弒
昭宗於
雲南昆明,明遂亡。
延平武王鄭成功奉明寧靖王術桂監國,據臺灣抗清,仍用永曆年號。歷三世,
三十七年亡。漢家天下至此盡於滿洲也。
禮儀
大禮
明之禮有多目。莫重於天。是為大祀,次中祀,次小祀。
天子親大祀。每歲行大祀十三、中祀廿五、小祀凡八。皆遣官祭之。復有非常祀,
籍田、
釋奠之禮屬之。
宗廟社稷,大祀也。先師,中祀也。雖帝王不親中祀,惟釋奠之禮,實有大祀之實,帝王親之。廟堂配享,兩廡從祀,古已有之。配享者大賢,從祀者次之。嘉靖中,
世宗皇帝以孔子禮同天,非之。從張璁言,廢孔子王爵,止稱至聖先師。復隳孔廟之像,代以木主,著為制。
明初因元
制,像聖賢而祀之。自是乃改。嘉靖中從祀者九十一人,累增之,凡九十七人。
明制,凡神必有祀。無祀之神,祀於厲壇。厲壇者,厲鬼之壇也。此制前朝多無,洪武中置之。京師有泰厲。各藩有國厲,縣有郡厲。是故明之祀,周及上下,無疏漏不祀者。
朝貢
藩王朝明皇帝,遣應天知府勞之,藩使來朝,遣同知勞之。賜宴,遂朝皇帝於奉天殿,朝皇太子於東宮
。見畢,上下復賜宴多席。送還出境。
有明之世,他國之欲通中華者,必由朝貢,是故明世無邦交之義,而有朝貢之禮焉。太祖皇帝曰:以小事大,古今一理。他邦之來朝者,雖大小有別,強弱殊異,一以同禮待之。明制,
琉球國二歲一貢,
朝鮮、
安南、
占城、
暹羅三歲一貢。
日本國十年一貢。洪武十六年,行勘合制
。賜諸國勘合若干道,貢使持勘合,乃許貿易。沿海置市舶司,以甄勘合之虛實。朝貢之制既完,因之獲利者亦眾。或一歲多貢,朝廷頒賜之厚,倍於所貢。明制,禁民與貢舶通,久之法馳,
走私日熾,有司患之。
食貨
明初,
太祖皇帝釐正戶籍。置三等戶
。民、軍、匠也。復遷民之無田者於諸空地以實之。明世口數,雖諸說不一。然皆不下一億。
中尤以浙江、
南直隸、
江西為庶。天下戶口,半在此焉。
華北諸省,歷朝屢被瘡痍,明立,亦見甦生。譬若陝西,萬曆中,戶口較洪武時倍之。蓋太祖行遷徙、減賦、軍屯諸策,田畝既耕,民生遂得小康焉。
明之賦稅,國初用唐兩稅法
。歲入七分用之,三分存之。嗣後國用益繁,至世宗朝而不敷。
穆、
神
二廟臨朝,天下賦稅積欠,至有十餘年而未征者。萬曆九年,乃從首輔張居正議,行一條鞭法
。其後每有大役輒加增派,
萬曆三大征,
崇禎中民亂,咸加增賦。
明初賦稅多實貢其物,正德以降,代以金銀者愈眾。久之,官俸、兵餉、宗藩之祿,亦皆支以銀兩。
明之賦稅,尤亂於其季。神宗朝礦稅甚苛,監稅復濫,民苦之。至於加派繁復,明季所課非常之稅凡兩千萬兩。民不堪其重焉。
明制,國家專鬻鹽、茶。置綱冊,載於其冊者許代賣之。茶則有官茶、商茶、貢茶之別。官、貢皆直輸朝廷,商無預之。商茶蓋商以實物易官製憑據,號曰引目,茶商以引目取茶,始得鬻茶於市。明制禁酒。終明之 世鮮產之。酒稅較他稅為輕,皆上之州府,不達禁中。
明因古來之習,以農為國本。三百年間,農具、施肥、種植、水利皆有所更新。明季浙西、太湖所植水稻,其密度之高,甚於共和國初。
或云,明之糧產,半倍於宋
。
是故明世天下糧產之豐,前所未達,後亦有所不及焉。惟耕地多集於三吳,地凡貧瘠,雖有田而不耕。
明之匠人,别立一戶。是為匠戶。復分民匠、軍匠。軍匠者,居諸衛所,隸兵部。民匠隸工部,朝廷每興土木,民匠為之,勞而無給。明匠世襲,禁轉為民。民匠之中,尚有住坐匠、輪班匠。住坐諸匠宿京師,輪班諸匠無常居處,隨徵而應,班時或一歲、或二、三歲。
明世,凡儒戶并農商漁茶之戶皆屬民戶。民之所業有貴賤,民戶之中,嚎喪、
乞丐、器樂、女妓之屬,時人賤之。
兵備
明制,軍戶世業兵。是故明之兵皆世襲,非征自民丁。此制漸馳,朝廷乃募兵於民。明廷廣置屯田,軍以所屯之田自給。有明之世,火器大盛,銃、炮之用益頻。清人遠不及之。
明之用武也鮮,永樂以降,皆作守勢。明重文,委將兵於進士。復行兵將分離之制,是故將不領常兵,兵不屬一將。
明廢元軍制,更置都指揮使司凡二十三。
下置諸衛所,有事則以五軍都督府節制之,無事則歸。是故帝王總天下兵馬,眾帥不預之。明制,軍戶遷移,閤門從徙。每會調防之期,從遷者甚眾。
曰若兵器,明初有寶源局、軍器局、兵仗局。製碗口銃以備軍用。
永樂以降,著為常制。
成祖皇帝伐蒙古,用火銃齊射之術。
于謙守京師,亦賴火器得全。
萬曆中,
樂清趙士楨自製諸火器、戰車,作《
神器譜
》。
努爾哈赤興於遼東,明廷乃引紅夷炮制之。時朝廷自西洋購炮,已而仿製之,中華之有巨炮,實肇跡於明也。是故火器之用,以明為盛。
律法
明有三法司,曰刑部、
大理寺、
都察院
。刑部審事,大理寺驗之,都察院司風紀。刑部之下,復置十三清吏司,聽訟斷獄。刑死以下者,一決於刑部。諸大案、死、流之刑,與寺、院共治。是為會審
。
諸布政使司,置提刑按察使
。州府并屬縣,則以州官為之。明世,大小鄉村,置申明亭,亭有老人,理鄉中爭訟。
三法司不司軍戶。軍中律法,悉聽衛所鎮撫司,理軍戶之訟,正軍法焉。都司之下亦置有斷事司,參預軍法。
明之廠衛,名昭於世。廠者,多謂東緝事廠也。復有西廠、內行廠。衛者,
錦衣衛也。錦衣本禁中衛所,其制與諸衛所同,有鎮撫司。
故付錦衣衛者,實下其鎮撫司也。
有明廠衛勢極熾,三法司雖有其名,其實也見奪於廠衛。英宗、憲宗皇帝朝,錦衣衛得預會審。至熹廟御朝,廠衛之虐益肆,士人以下刑部為幸。
論明之律法,必以《
大明律
》。明律自洪武六年起議,洪武三十年,製大明律成。凡名例律、吏律、戶律、禮律、兵律、刑律、工律四百六十六條。太祖皇帝復製大誥四篇,以戒不法。是為欽定律誥
。明之律例,可更者唯例而已,律之為祖宗成法,禁修之。萬曆十三年,重修諸例,以新明律,成《大明律附例》。
太祖鑒前元之敗,立法尤嚴。必欲除亂暴而後已。惟明律用刑,流於殘酷,肉刑之用甚繁。
明世職官之制,皆由《
大明會典
》百八十卷。孝宗弘治中李東陽輩製《會典》成,著為永式。
外交
朝鮮
主文:
朝鮮國
洪武二年,
高麗王顓表太祖即位,賜以金印、誥命,封高麗國王。二十五年,其門下侍郎李成桂主國事,更名旦,遷都漢城
。遣使大明請改國號,太祖詔定朝鮮,取意朝日鮮明也。萬曆二十年,
日本寇朝,史稱壬辰倭亂。
神宗遣兵援朝。天啟七年,清攻朝鮮,朝鮮屢戰皆敗,明援難繼,無計可施,其王畔明而臣清也。
日本
主文:
日本國
初,設為永不兵伐之國。後室町幕府權勢不再,戰國紛亂,屢有武士落海為寇,襲擾大明。是為倭寇。故複海禁令限貿易,遣戚繼光定粵閩。
豐臣太閣間,
秀吉興軍伐朝鮮,眾近十五萬,明以兵八萬討之。日本軍退。至秀吉薨,
德川家康別立幕府,與明和好,自此在無戰端。
至隆慶,海禁鬆弛,雖不得直接舟連相交,亦可貿易相通也。日本白銀遂大入中國。
泰西
政治
明之中葉,
歐
國以有大航海,殖民世界。故臺灣、
東南亞之地,皆為彼據。至葡萄牙租
澳門,與明交甚。
時隆慶開關,海禁漸鬆,西人如利瑪竇等競入中原。譯幾何原本,傳宗播教,文化以新。
然至末世,諸國皆有殖民中原之心,屢有戰端。崇禎六年,
荷
艦犯境,明將鄭芝龍敗之。十年,
英
犯廣州,明水師卻之。永曆十五年,明將鄭成功取臺灣,敗荷軍,臺灣為中國有。
食貨
中歐
連接經年,物流相通,中國茶、
錦
為西貴之玩,歐國技巧為華夏之用。
古砲
以機發石,元而用火。至明以降,火器益重,其技多西法也。嘉靖之佛朗機,西國名也。萬曆紅衣大炮始進,紅衣者,亦紅夷也。及至崇禎,大學士徐光啓請西人製造火炮,以衛諸鎮。斯大宗也。至清則復習騎射,火器見棄,交流斷絕。
火炮之外,歐人於美洲所掠金銀,亦以貨殖而大入中國,晚明以銀為幣,亦有此因。
畛域
主文:
承宣布政使司
明無行省之制,而置承宣布政使司當之。南北二京以下,置布政使司凡十三。其下轄府、
直隸州、軍民府。復有二直隸,
南直隸、
北直隸也。
明之五軍都督府,下置諸衛所。邊衛多有軍屯,名為軍,實與州府無異。復有在外奴兒干都司、
烏思藏都司、
朵甘都司并所轄諸衛、
千戶所、
招討司,猶封疆之藩,其土人自治之,歲或入貢焉。
帝系
明帝系,自成祖靖難以還,皆以成祖子孫為大宗。惟惠宗皇帝系出懿文太子標。
紹武帝系出唐定王桱。寧靖王術桂系出遼簡王植。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