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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諸侯
春秋,得名於孔子
《
春秋
》一書。昔「西戎犬戎與申侯伐周,殺幽王驪山下」,
鎬京大亂,
周平王東遷洛邑,春秋之世乃始。護平王者,領地百里,王畿僅數里,惟王獨尊,猶不復在。諸侯兼併相篡弒,禮崩樂壞,時局動蕩,戰禍不息,時數百年,復入戰國之世。
春秋局勢
國滅、兼併
初,
周公旦封國七十有一。
及春秋之初,尚有國百數十。然經二百餘年,
大國憑陵,併吞無算。《
史記
·周本紀》載:「平王之時,周室衰微,諸侯彊併弱,齊、楚、秦、晉始大,政由方伯。」至戰國之初,存者僅二十餘國矣。
宗法崩壞
宗法、
封建、
禮樂,乃西周為政之基。及至春秋,此三者皆漸崩壞。嫡庶之辨不嚴,卿大夫勢力日張,弒君篡位之事屢見不鮮。據《史記》太史公言,春秋之世,「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如
晉國之
曲沃代翼,
齊國崔杼之弒齊莊公,皆其著例。
都城興起
春秋之時,列國貿易日頻,都城積萬金而始大。「魯國曲阜,城邑方十公里;齊國臨淄,城邑方二十公里。」郡縣初行
諸侯國土日闢,乃於新得之地,或其邊境也,設縣、置郡,遣官吏治之,以代舊有之分封。初,縣之地位或高於郡。此制破世襲之舊,而為中央集權之始。
秦、
晉、
楚
等國,皆廣行之。
田制改革
井田制之廢,乃春秋之大變。昔者「田里不鬻」,土地國有。春秋中葉以降,鐵器牛耕漸廣,私田日多,井田之制難以為繼。
魯宣公十五年
(西元前五九四年),行「初稅畝」,不分公田、私田,一概按畝徵稅,實則承認土地之私有。各國亦隨之變革,自此,民得買賣其田。
始行法治
西周之時,以禮樂、宗法治國。及至春秋,王命不行,禮崩樂壞,各地諸侯以法治民,遂有鄭國子產鑄書立法之事。
變法日盛
春秋列國兼併,戰禍不息,諸國變法,以圖長治久安,故有齊桓公任管仲明修內政、
楚莊王厲行集權之策。
霸政迭興
主文:
春秋五霸
王室既卑,
諸侯崛起。強者兼併,弱者附從,篡弒時聞,
夷狄交侵。於是,有賢君能臣,倡「尊王攘夷」之說,以申盟約,以禁篡亂,以遏兼併,以攘四夷。倚其功業,乃得號令諸侯,是為「霸主」。霸主之名,說者不一,大要有:
荀子篇·王霸所列:
齊桓公、
晉文公、
楚莊王、
吳王闔閭、
越王勾踐
。
史記索隱所引:
齊桓公、
宋襄公、
晉文公、
秦穆公、
楚莊王
。
霸政之要,在於會盟。霸主召集諸侯,共商國是,定立盟誓,維持秩序。著名之盟會,有齊桓公之召陵之盟,晉文公之踐土之盟
。
列國
下表所列,諸侯國之主要者也。並記國都。
據
進學
司馬遷編《史記·秦本紀》
司馬遷編《史記·周本紀》
荀子編《荀子》
孟子門人編《孟子》
班固編《漢書》
唐柳宗元撰《封建論》
夏鼐主編《中國大百科全書:考古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