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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
智、
紐、
星、
澳、
馬、
秘、
越、
美九國交,爲跨太平洋計政合縱,以西曆二一年告行締約
。夫約其旨,俾亞
太自由生業也。
合縱
西曆二二年,其約始爲醞釀。越三載,
汶萊、
智利、
新西蘭、
新加坡四國以五月廿八日約合,又與澳、
馬、
秘、
越、
美
五邦相商。美國既與,而斯盟愈執宇內財布利通有無之要。是謂跨太平洋計政合縱。
一年十一月,
亞太食貨合會諸國主、重臣相會。十四日,會行終。
美
總統奧巴馬建案,謂夫合縱之約,將以翌年峰會張其綱。當會九國壹與之。
方其時,美國亦屢洽東南亞之盟諸邦。自一三年三月會商其約,八月乃止。
一六年二月四日,合縱諸國調印定約。在盟者,前文九國及墨、
加、
日
。
次年一月廿三日,美國背盟。
評議
一五年,
美京
民蜂起示威,反夫合縱之約
赤松健以合約約束於版權,憂而曰:「夫約若定,則再創作者,或爲不法矣。」赤松氏,
東島漫畫家也。
一二年五月,法學者三十人連署而貶責曰:「偏頗矣,封閉矣,合約之商議也。」懷登榮,
美
議事閣官
。懷登氏指曰:「國會議員不知其詳者也多矣。富商大賈反受延請,與熟計議。」引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