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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汝昌
丁汝昌,字
禹廷,
安徽
廬江
人,
道光十六年
生。初投
太平軍,見勢不成,隨所部降
湘軍,隸長江水師,從
劉銘傳
征
捻,積勳至
參將
。捻平,晉
提督
。
光緒
初,留
北洋
差序,赴
英國
購
兵艦,歷
法、
德
各營壘廠局,還綜水師。
八年,
朝鮮
與
美
議互市,請蒞盟,汝昌與道員馬建忠東渡監約。既而朝軍譁變,焚
日
使
署,遂率濟遠、揚威二艦赴
仁川、
漢城
護商,而日軍已先至,汝昌還請益師。隨統七艦以濟,薄王京,與吳長慶及建忠謁李應罡,執以歸。
九年,授
天津
鎮總兵。會
越南
南定陷,乘兵艦往江平及欽州白龍尾,徼循
海口
。
十四年,定海軍經制,命為海軍提督。軍故多
閩
人,汝昌以
淮軍
寄其上,恆為所制。總兵以下多陸居,軍士亦去船以嬉,又值部議停購船械,數請不獲,蓋海軍廢弛久矣。
二十年,加賞
尚書
銜。
甲午戰
起,汝昌欲至
濟物浦
先攻日艦,將啟行,總署電柅之。逮日艦縱橫海上,海軍始集大東溝、
鴨綠江
口。
定遠號
為汝昌座船,戰既酣,擊傷其
西京丸
一艘。已,致遠彈藥盡,被擊,總兵
鄧世昌
戰死。
自是連喪五艦,不復能軍。汝昌猶立望樓督戰,忽座船砲震,暈而僕,舁以下。時世昌既死,汝昌慮諸將以輕生為烈,因定海軍懲勸章程,
李鴻章
上之,著為令。
旅順
陷,汝昌渡
威海衛,是時兩軍相去二百二十餘里,朝士爭彈之,褫職逮問。鴻章請立功自贖,然兵艦既弱,坐守而已。
逾歲,日軍陷
榮城,分道入衛。汝昌亟以木簰塞東西兩口,復慮南岸三台不守、砲資敵,欲毀龍廟嘴台砲,陸軍統將戴宗騫電告鴻章,責其通敵誤國,不果毀。待援師不至,乃召各統領力戰解圍。會日暮大風雪,汝昌盡毀緣岸民船,而南北岸已失,日艦入東口猛攻,定遠重傷,汝昌命駛東岸,俄沉焉,軍大震,競向統帥乞生路,汝昌弗顧,自登靖遠巡海口。
未幾,日艦宵入口門,擊沉來遠、威遠,眾益。道員
牛昶炳
等相鄉泣,集西員計議。
馬格祿
欲以眾挾汝昌,德人
瑞乃爾
潛告曰:「眾心已變,不如沉船夷砲台,徒手降,計較得。」汝昌從之,令諸將同時沉船。不應,遂以船降,而自鴆死,於是威海師覆焉。事聞,諸將皆被卹,汝昌以獲譴,典弗及,上令鎖柩村頭昭罪,籍沒家產。
宣統
二年,
海軍部
立,
鎮國公
率舊將
薩鎮冰
等請賜卹,遂復官。
中華民國元年,始歸葬焉。
據
趙爾巽《清史稿》列傳二百四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