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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院
制度,肇乎
華夏
。書院之名也,始於
唐玄宗
時,如
麗正脩書院、
集賢書院,皆建於朝廷,乃修書之所,雖間供御前侍講,全無學校之形。至士人構屋讀書,亦或名書院,而非如後世聚徒講學之地。
茲書院源始之二方
。
嶽麓書院
門
宋
初書院始盛。蓋自
五代
之亂,庠序蕩然,學子修習無所,乃就聚書之學館觀書。
既
范仲淹
執掌南都府學,於是書院一興
。書院之尤著者,如
白鹿洞、
嶽麓、
應天、
嵩陽,稱天下四大書院。書院之務有三:藏書、供祀、講學。主持者多大儒,於人倫教化之講求也,深所致力。公設學校以外,亦通新徑以究學術。各書院皆訂有教條學則,而白鹿洞學規,尤諸儒之所取法。宋時書院有官、私之分,而私所立者爲多。長書院者有洞主、洞正、堂主、山長等名。書院或稱精舍,如
象山書院
之初稱應天精舍;亦稱書堂,如
朱熹
之稱白鹿書院爲白鹿書堂。
元
代書院,視宋尤盛,其名稱不下百數,肇建者有太極書院。即偏遠,亦稍設,若
瓊州
之
東坡書院
。官所立者稍多,主持者稱
山長,多一時之選。凡師儒之命自
朝廷
者曰教授,命自
禮部
及
宣慰司
者曰
學正、山長、
學錄、
教諭
。課業則主
朱
程
之言。自由講學外,生徒肄業於書院者,守令舉薦之,臺憲考覈之,或用爲教官,或取爲屬吏,書院遂爲育才之所。
明代
書院,初較宋元爲衰
。其後國學之制漸,
科舉
之弊孔熾
。其弊有三:教師不足;學生無志;利欲充塞
。於是
士大夫
復倡講學之法,書院因以興
。自
王陽明
以
良知之學
聚徒講習於軍旅之中,爰東南景附,書院突盛。陽明講學之所也甚多,若龍岡、貴陽、濂溪、稽山、敷文諸書院,既皆隨處經營,隱然以復古校爲己任。而同時
湛若水
亦建西樵講舍,構
白沙
書院。彼二人之教法也,旨趣也,各有所異,學者遂分王、湛之學。若水教法:士之來學者,先令習禮,然後聽講。陽明教法:士之初至者,先令高等弟子教之,而後與之語。陽明歿,弟子建書院以敬其師者尤夥。
嘉靖
末,
徐文貞
力廣其制,飭撫臺蒞鎮,必立書院以教生徒。
萬曆
初,
張居正
深惡之,遂改各省書院爲公廨。迄居正敗,其事復興。一時著名者有徽州、江右、關中、無錫,幾與宋代四大書院相埒。
天啟
中,人或不知各處書院,而統謂之東林。東林者,無錫書院名也。萬曆間,
顧憲成、
李攀龍
等講學其中。及攀龍起爲總憲,以忤
魏忠賢,卒因此而併天下書院悉毀之。
清
代書院,亦沿宋明之制。
順治
中修復
石鼓書院,厥後各省以次建設。書院師長由督撫擇經明行修足爲多士楷模者禮聘之。其施教也蓋有三:一爲講求理學;二爲考試時文;三爲博習經史詞章,各有成就。講學者多大師:清初北則
孫奇逢,南則
黃宗羲,西則
李顋,時人爲之三大儒。
嘉慶、
道光
間有
李兆洛、
姚公瑩
;
咸豐、
同治
間有
李聯琇、
俞樾
。
光緒
間,變法維新,書院一改爲學校,而書院制度遂廢。
議
《中華百科全書》云:「綜觀歷代書院,雖以當政者之愛憎,時有興替,而其於當時公學、私學之教育,或相輔相成,或矯正時弊,士人得有自由講習之所,以清高自持,德教自許,其有功於名教亦可謂大矣。至其重視人格教育、生活教育,以氣節爲尚,修身爲本,合身教言教而爲一,於今猶有足式者焉。」王夫之
謂有宋書院之始,爲真宗之詔賜《九經》。
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