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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里布,
愛新覺羅
氏,
清
宗室,字
莘農,
滿洲鑲黃旗
人,
議政大臣
鞏阿岱
六世孫,
宗社黨
首
良弼
之祖,嘗簽訂《
南京條約
》。歷任
通判、
知府、
知州、
按察使、
布政使,復擢
陝西、
山東、
雲南巡撫,在官以清廉著稱。
傳
早年官途
生於清
乾隆十七年,
嘉慶
六年
進士,授
國子監學正,後出為
雲南府
南關通判,歷
澄江知府、
騰越知州,且能與
土司
善,為
雲貴總督
伯麟
之薦。
道光
元年,從
雲貴
總督
慶保
平
永北
夷人
叛亂有功,署
永昌府,尋遷於
太平府,其後歷
山西
冀寧道、
浙江按察使、
湖北、
浙江布政使
等職。
五年,遷
陝西巡撫,後又歷遷山東、
雲南
巡撫,以清廉著。
十三年,伊里布遷雲貴總督,
十八年,授
協辦大學士
銜,
明年遷
兩江總督
。
防衛英夷
二十年六月七日,
英
軍侵
定海,
浙江巡撫
烏爾恭額
坐定海失守,錯置不善,革。秋七月,
宣宗
以伊里布為
欽差大臣,往
浙江
辦剿撫事。伊里布懾英軍之船堅砲利,力行悲論,以英軍實非小弱,且船高大而堅厚,炮械甚急,欲破之實非易事,不合兵力,恐難勝之。至
寧波
後,只虛言船炮,奏調
閩
粵
兩省之
水師,藉以遷延,然謂复定海而無為也。定海之人自行反侵鬥,六、七月間,先後獲
聞吉祥、
布定邦
及「黑夷」六人。
七月中旬,
懿律
率艦,北上
白河,遞國書至清廷,議賠款、割地、貿易
鴉片
云云。八月四日,宣宗命
直隸總督
琦善
會之於
天津
大沽口
。十三日,伊里布上奏宣宗,以英國已至天津上告,浙江尤不宜輕進,以致兩國有不協之見。與
浙江提督
祝廷彪、隨營效力之烏爾恭額定,若英人投帖,當代為進,惟此方能「有徵無戰,永靖海疆」。時,定海義民
包祖才
兄弟誘擒英軍官
安突德,執於寧波。八月下旬,英軍大船一,舟船二,入
慈溪、
余姚、
上虞、
會稽
數地
內河
擾之,為土民所襲,先後獲英軍官
晏士咑喇打厘
等二十人,伊里布謂安突德與諸俘優待之,欲博英寇之好,以止其攻。
天津會語後,宣宗飛示伊里布,若英船隻從此過,或泊
外洋,不必鳴槍砲。伊里布即示,英人之船即行歸
廣東,俟候查辦,示俯首帖耳之狀,浙江尤不宜輕出,致事難收。以為撫馭
外夷
之道,先是當示之以誠,若先服其心,則漸逼退之,因上言以英國交還定海而釋俘,退兵議之餌。後,
伯麥
來文請釋俘,遂請退兵,繳還定海,復奏請釋。
委曲退讓
同年,懿律自天津至定海,九月六日來文,求釋俘,然謂歸定海一事,一語未及。至次日,義律帶
馬儒翰
至
鎮海
海濱,伊里布與
福建提督
余步雲、浙江
提督
祝廷彪在
東岳宮
宴之。時,
衢州守備
周光壁
憤於英軍吏橫所無忌,將欲斬,為伊里布止。懿律求釋俘,謂歸定海,以待釋俘後另商辦。伊里布屈于冠之情,向上言所謂權,雖英人只走兵半數,亦不可不謀而釋其俘,以期速了。
時,
林則徐
密奏以兵勇佯作鄉民,或訓練鄉民,以為壯勇,以期舉事,殄滅寇犯之英軍。宣宗令伊里布明查後具奏。伊里布云,兵勇人少則不能敵英軍,人多則為英軍所疑,故林則徐之請不可行。十月一日,其遣家丁
張喜,以六品頂戴,率員並攜雞鴨牛羊往定海犒賞懿律,告林則徐已為革,兩國罷兵修好,且受英軍之大呢、曄嘰、洋布、千里鏡等物。十三日,伊里布擅與懿律定浙江罷戰之議,許英軍猶據
舟山
及近島。十九日,義律、馬儒翰帶三千赴粵,
胞詛
仍留三千駐定海。時,
定海鎮總兵
葛雲飛
望收復定海,伊里布不許。
後被劾罷去。二十二年三月,清廷復用伊里布,令其協同
耆英
拒英軍,遂署《
南京條約
》。
病卒
南京之後,伊里布為
廣州將軍、欽差大臣,掌廣州戰後事。伊里布至,知廣州民多不服,英人又多逼之。
二十三年,憂悴而卒。卒贈
太子太保,諡曰
文敏
。
宗族
七世祖:
巴雅喇,
顯祖
第五子,
太祖
之弟
六世祖:鞏阿岱,巴雅喇之子,
睿親王
多爾袞
之黨
五世祖:
棍古渾
高祖:
宗寶
曾祖:
額爾金
祖:
雙寶
父:
阿克盛克
引據
《
清史稿
·卷三百七十·列傳一百五十七》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