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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濂像,顧見龍繪
宋濂,(元至大三年十月十三日-明洪武十四年),
字
景濂,號
潛溪,又號
玄真子,
明
初重臣,歷
翰林,修《
元史
》。
方孝孺
之師。祖爲金華之潛溪人,至濂乃遷
江浙行省
浦江县
。因長孫
宋慎
牽連
胡惟庸案
而謫死夔州。
正德
中,追諡文憲。
事
宋濂出身貧寒,幼英敏強記,就學于聞人夢吉,通《
五經
》,復往從
吳萊
學。已,游
柳貫、
黃溍
之門,兩人皆亟遜濂,自謂弗如。十七八時輒以
古文
辭為事,自以為有得也。
元
至正
中,薦授
翰林
編修,以親老辭不行,入龍門山著書。
元末,
朱元璋
稱帝,任
江南
儒学
提举。
洪武
二年,奉命主修『元史』。累官至
翰林學士
承旨、知制誥。
洪武
四年,上一日御奉天門外西鷹房,觀外國所獻
海東青,敕儒臣應制賦詩。濂七步成,有「自古戒禽荒」語。上曰「朕偶玩之耳,不甚好也」。濂曰:「亦當防微杜漸」。
洪武
六年七月,遷侍講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兼贊善大夫。命與詹同、樂韶鳳修日曆,又與吳伯宗等修寶訓。九月定散官資階,給濂中順大夫,欲任以政事。辭曰:「臣無他長,待罪禁近足矣。」帝益重之。
洪武
八年九月,從懿文太子標及秦、晉、楚、靖江四王講武中都。帝得輿圖《濠梁古跡》一卷,遣使賜太子,題其外,令濂詢訪,隨處言之。太子以示濂,因歷歷舉陳,隨事進說,甚有規益。
洪武
九年,進學士承旨知制誥,兼贊善如故。
洪武
十年,致仕,賜《御制文集》及綺帛,問濂年幾何,曰:「六十有八。」帝乃曰:「藏此綺三十二年,作百歲衣可也。」濂頓首謝。
洪武
十一年,來朝。
洪武
十三年,長孫
宋慎
坐胡惟庸黨,帝欲置濂死。皇后、太子力救,乃安置茂州。
洪武
十四年,卒於
夔,年七十二。知事葉以從葬之蓮花山下。蜀獻王慕濂名,複移塋華陽城東。
弘治
九年,四川巡撫馬俊奏:「濂真儒翊運,述作可師,黼黻多功,輔導著績。久死遠戍,幽壤沉淪,乞加恤錄。」下禮部議,複其官,春秋祭葬所。
正德
中,追諡文憲。
名
與
劉基、
高启
並列,「明初诗文三大家」。
朱元璋稱「明代開國文臣之首」。
劉基
稱「當今文章第一」。
四方学者稱「太史公」。
著
傳
《
王冕
傳》
《
李疑
傳》
《秦士錄》
文集
《
宋學士文集
》
注釋
《文憲集》卷九,《贈梁建中序》:宋濂自述:“余自十七八時輒以古文辭爲事,自以爲有得也。至三十時,頓覺用心之殊,微悔之。及逾四十,輒大悔之。然如猩猩之嗜屐,雖深自懲戒,時復一踐之。五十以後,非惟悔之,輒大愧之;非惟愧之,輒大恨之。自以为七尺之軀,參於三才,而與周公、仲尼同一恆性,乃溺於文辭,流蕩忘返,不知老之將至,其可乎哉! 自此焚燬筆硯而游心于沂泗之濱矣。”
《
明史
》(卷128)夏燮
:《
明通鑑
》卷4